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