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二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二条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5万股,于2022年12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64.25万元。 |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可能聘任的其他人员。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164.25万股,均为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开发行结果及《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7,439.25万元变更为9,164.25万元,同时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涉及的部分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三、备查文件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