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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6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相关业务可以提升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签字的意见书》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涛、刘作华、程世红

2023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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