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03月06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3月02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张端阳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