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03月06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3月02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由董事长陈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