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2人,代表股份43,47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62%(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75,406,349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3,3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31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4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人,代表股份14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1%。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余鸿律师、浦亨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调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3,337,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2%;反对股份数14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反对股份数14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3,337,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2%;反对股份数14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反对股份数14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3,337,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2%;反对股份数14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反对股份数14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余鸿、浦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富瑞特装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