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