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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4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

临时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我们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受部分公司业务超预期及采购主体变更等影响,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拟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综上,我们认可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1.经审阅江皓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江皓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江皓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补选江皓先生为公司董事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同意将江皓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燎

华 强

吕 慧

骆建华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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