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未来十二个月在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咸宁中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包装”)向咸宁中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7,054.67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9月
法定代表人:周原
住所:咸宁市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内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制品设计、制造、销售;从事节能技术开发和资源再生的技术开发;进出口业务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关联关系:湖北包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75,177万元,净资产32,659
万元,负债总额142,51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6,762万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2,653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咸宁中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2.保证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最高债权限额:
(1)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2)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12日。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01,214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85%;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