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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万邦达”)。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达”)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95,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3. 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的100%股权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北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吉林江北支行”),为吉林万邦达向吉林银行吉林江北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贷款追加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七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主要为保证此次吉林万邦达贷款事项的顺利进行。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万邦达吉林万邦达100%66.70%64,611.16万元0万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类 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吉林市龙潭区大砬子村二队办公楼303室法定代表人:王济淮注册资本:15000万成立日期:2021年5月19日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吉林万邦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9,681.2739,176.40
负债总额10,616.3025,894.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0,616.3025,894.29
净资产9,064.9713,282.11
项目2021年1-12月(经审计)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35.03-82.86
净利润-35.03-82.86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本次涉及的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议案对担保事项的授权范围为:

(1)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担保期限:七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担保方式: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质押。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吉林万邦达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经营及管理,且其信用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为吉林万邦达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追加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情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能够有效的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司对其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追加担保的事项有助于吉林万邦达贷款事项的顺利进行,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5,000 万元,其中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人民币4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担保人民币125,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担保人民币20,000万元。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变,仍为人民币195,000万元,包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64,611.16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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