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拟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预计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另,经核查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疫情等综合因素影响,2022年年初预计关联交易项目中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开展;2022年年初预计额度包括预计投标项目金额、可能中标项目金额以及部分增量工程金额累计计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年度内实际与关联人发生业务签订合同金额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我们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
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红滨 孟兆胜 李丽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