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或“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张旭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注:张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31800000股已于2023年2月13日进行股份质押,详见公告(2023-00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张旭 | 132240000 | 5.31% | 132240000 | 100% | 5.31%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将与该股东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张旭 | 否 | 132240000 | 100% | 5.31% | 否 | 2023-3-2 | 2026-3-1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三、备查文件
1、张旭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