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调整并确定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方案”)。
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拟对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中发行底价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调整如下:
调整前方案 调整后方案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
底价。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2.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