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4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证券代码:688298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3月15日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要求,出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相关身份证明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身份验证符合参会股东身份资格后,方可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股东大会的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会议登记时说明,如果是书面发言,应同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发言顺序应当按照登记顺序安排,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结果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点00分

2、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东方基因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剑秋先生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5、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发表意见;

6、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投票表决;

7、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8、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1)计票人收取现场表决票并进行清点计票;

(2)监票人对表决结果进行核对。

9、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复会);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现场股东大会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方晓萍女士因工作安排需要,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现经控股股东安吉福浪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炳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方炳良简历方炳良,男,196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5月至1992年8月任北京协和医学院及中国医学科学院遗传医学系助理教授;1992年8月至1995年9月任美国德州休斯顿Baylor医学院细胞生物学院研究助理;1995年10月至2022年8月,历任美国德州大学MD安德森癌症研究中心胸和心血管外科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首席科学家;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Fangs Holding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方氏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方炳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控股股东方氏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3.125%的股份;与公司董事长方剑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方效良先生、董事严路易先生、原董事方晓萍先生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