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创股份”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沟通访谈,中信证券认为,威创股份已经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
章制度,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中信证券自从
2009 年开始承担威创股份持续督导责任以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对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是真实、客观的。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文富胜
高毅辉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