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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告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4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详见文字加粗部分):

一、原“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补充如下:

(二)参与的品种及交易场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仅开展纯碱的套期保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二、原“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补充如下:

原材料纯碱价格下跌时较高库存将带来跌值的风险,原材料纯碱价格上涨时会带来采购成本增加的风险或市场货源紧张采购需求难以满足的风险。公司对原材料纯碱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对上述风险敞口进行对冲,同时公司审计部门持续跟踪、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上报管理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生产经营业务为依托,结合趋势、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或者风险敞口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原“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补充如下:

(四)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设立专门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风险控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七)若出现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原“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补充如下: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纯碱为郑商所上市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披露。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原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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