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后续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可能存在减值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相关事项详见于2020年9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2020年12月1日,合伙企业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产品编码:SGK592。合伙企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备案信息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网址为www.amac.org.cn)公示。相关事项详见于2020年12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后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近日了解到,合伙企业可能存在无法兑付公司本金及收益的情况。据此,公司判断投资的合伙企业份额可能存在减值风险。
公司得知上述事项后,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志华先生承诺将以个人自有货币资金补足公司持有合伙企业份额发生的全部损失,使公司在净资产层面不受该投资损失的影响,补足期限为公司确认损失后两个月内。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项投资的后续运作情况,并将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志华先生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