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 名曹洲涛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洲涛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所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曹洲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郑德珵: 张平: 刘国常: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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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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