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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3

股票简称:普利特 股票代码:00232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Ltd.(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2855弄1号12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1-1-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根据《收购协议》,海四达集团、沈涛、海四达电源若未取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第三方必要同意,文件在效力上的重大瑕疵导致收购方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受到不利影响,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保证或承诺,相关声明、保证、承诺存在欺瞒、虚假,以及其他导致收购方在本协议项下应获得的重大权利受到不利影响等,则构成转让方违约。若收购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转让价款,并且在规定的期限仍未履行,故意不配合行为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不合理地拖延,则收购方构成违约。一方违约,若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此外,如收购方违约并导致本次股份转让终止,则收购方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2.00亿元,若转让方违约,转让方应向收购方支付违约金2.00亿元,并退还收购方基于《框架协议》及本协议已向转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若公司因各种原因产生违约行为,则需支付相应违约金,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提醒投资者关注。

(二)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且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有权对标的公司增资不超过8亿元,上市公司出于推进战略整合安排的考虑,本次交易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未来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出现重大变化、标的公司经营出现重大战略失误等,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由于未设置业绩承诺补偿机制,上市公司需自行承担标的公司业绩不达预期的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无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普利特下属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

1-1-3

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与标的公司需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规划、商业惯例等方面进行融合。此外,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改性材料业务,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领域,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产品、客户结构和下游应用领域等存在差异,本次收购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项目不能实施及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有权向海四达电源增资不超过8亿元,用于海四达电源“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两个项目投入。上述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若发生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利因素,将会对相关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若上述项目未来的客户开发情况不及预期,也将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五)主营业务变化及多元化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锂离子电池业务,且未来随着“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及“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的实施和陆续达产,锂离子电池业务在主营业务中所占的比例将大幅提升,公司面临着主营业务变化风险。此外,锂离子电池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业务在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格局、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上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主营业务多元化经营风险。

二、标的资产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标的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1,690.87万元、185,334.36万元、172,916.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24.05万元、10,413.35

1-1-4

万元、12,269.59万元。标的公司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等,其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竞争、客户自身需求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海四达电源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其采购价格受相关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和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海四达电源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但仍无法完全避免宏观经济形势、贸易环境、市场供求状况、突发事件等因素对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如果出现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采购价格持续大幅上升等情形,可能造成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采购价格较高,从而对海四达电源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下降风险

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78%、

16.09%、17.99%,总体有所下降。未来随着市场竞争情况变化,标的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如果未来标的公司不能在现有产品生产以及新产品开发领域保持竞争优势,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无法实现有效传导,标的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9月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1,349.86万元、58,261.34万元、60,711.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7%、

19.95%、18.59%。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剧烈变动,下游客户出现现金紧张而支付困难的情形,标的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账龄延长甚至出现坏账的回收风险。

(五)重大诉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海四达电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情况,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上述未决诉讼对标的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裁决为准。

1-1-5

(六)核心人员变动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标的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熟悉业务且具备较高素质的核心团队,核心人员的稳定对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正常、稳定经营有积极的正面影响。《收购协议》中,沈涛、海四达电源原部分小股东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就有关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承诺,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还将采取多项措施在薪酬制度、培训和晋升机制以及其他方面保持吸引力,保持核心团队和核心人员的稳定。未来若核心人员出现大量流失,则可能对标的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9,996.66万元、444,754.21万元、487,077.50万元和428,105.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404.60万元、39,810.56万元、2,100.42万元和15,870.14万元。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分为改性材料业务和ICT材料业务,其经营业绩受产业政策、下游行业周期、客户自身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风险。

(二)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为改性材料和ICT材料,主要原材料是各类合成树脂。由于合成树脂的采购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有较高相关性,因此公司原材料价格在油价宽幅振荡走势下处于相应的波动态势。然而公司下游汽车行业为完全竞争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的风险将无法及时通过产品提价而转嫁到下游客户。如果各类合成树脂的价格出现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和毛利率水平。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7,319.57万元、

1-1-6

135,553.92万元、155,054.74万元和245,747.95万元,金额较大。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剧烈变动,下游客户出现现金紧张而支付困难的情形,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账龄延长甚至出现坏账的回收风险。

(四)宏观及行业形势风险

在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大部分来自于改性材料行业,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汽车用改性塑料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会受到国家经济景气度和汽车生产、消费量变化的影响,与经济周期呈现一定的关联性。如果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增大导致行业产生较大波动、或受其他系统性风险影响,未来汽车产业市场再次发生行业性波动,将间接影响汽车用改性塑料的需求,由此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五)上市公司重大诉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为上市公司诉上海力桑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容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事项,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一)”相关内容;上述未决诉讼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裁决为准。

四、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监管机构的审核通过,以及审核通过并完成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仅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受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发行风险和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1-1-7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2

二、标的资产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 3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 5

四、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风险 ...... 6

目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概况 ...... 14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7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8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59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64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71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78

三、发行方案概要 ...... 78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1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1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82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 8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3

1-1-8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8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84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102

四、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 10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08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109七、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情况 ...... 110

八、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研发投入 ...... 117

九、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的情况说明 ...... 118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118

十一、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118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122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122

二、资产转让合同内容摘要 ...... 160

三、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方式及定价结果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 173

四、资产出让方的业绩承诺情况 ...... 176

五、评估机构对收益法关键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 176

六、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 184

七、本次收购形成商誉的情况 ...... 190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9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 19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9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9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92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93

1-1-9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193

二、标的资产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 196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 200

四、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风险 ...... 202

五、其他风险 ...... 202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 20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0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0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 210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 211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212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13

七、评估机构声明 ...... 214

八、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215

1-1-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普利特、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海四达集团、交易对方、转让方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海四达电源、目标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海四达电源股份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前身,2022年6月1日,海四达电源股份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目标股份、目标股权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79.7883%的股权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权转让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收购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79.7883%股权
本次重组、本次收购普利特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且未来有权对标的公司增资不超过8亿元
本次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利特对标的公司增资不超过8亿元
《收购协议》、本协议《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沈涛关于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协议》
《框架协议》2022年3月9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沈涛签署的《关于收购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
通鼎互联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兴富睿宏德清兴富睿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钟鼎三号苏州钟鼎三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悦善元达盐城悦善元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邦盛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铭旺南通铭旺景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黎鼎新宁波九黎鼎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慈溪臻至慈溪臻至同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海宜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富先锋宁波兴富先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启东汇海启东汇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1

陕西骏益陕西骏益实业有限公司
嘉润小贷启东市嘉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兴富投资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国协深圳市招商国协贰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局资本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九黎投资上海九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汇海南通汇海科技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汇海壹号南通汇海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汇海贰号南通汇海贰号科技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南通汇海科技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而来
承诺方海四达集团、海四达电源、沈涛
上海翼鹏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材料科技公司上海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普利特化工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普利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普利特半导体上海普利特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东普利特广东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普利特伴泰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WPRWPR Holdings LLC及其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振兴化工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报告期内的控股子公司
高观达上海高观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报告期内的控股子公司
恒信华业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宝信息南通风宝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嘉润小贷启东市嘉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动力科技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隆力电子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力驰能源南通力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明辉机械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明悦电源启东明悦电源配件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新动力电池及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储能科技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利泰金达北京利泰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参股公司
比亚迪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客户
南京泉峰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标的公司主要客户
ExicomExicom Tele-Systems(Singapore) Pte Ltd.,属于Exicom Tele-Systems集团,Exicom Tele-Systems于1994年成立于印度,为充电基础设施和锂电池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涵盖通信、储能、动力等多个领域,标的公司主要客户

1-1-12

TTITechtronic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创科实业)(HK.0669)及其控制的子公司,TTI主要从事设计、生产及销售电动工具、配件、手动工具、户外园艺电动工具及地板护理产品等,标的公司主要客户
浙江明磊浙江明磊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标的公司主要客户
有维科技有维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标的公司主要客户
江苏东成江苏东成工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标的公司主要客户
美的清洁电器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
苏州普发苏州普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
中国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
沃太能源沃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
杭州微慕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
江苏和晖江苏和晖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及其同属同一控制的主体
苏州盈合苏州盈合工具有限公司
C公司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公司章程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
最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最近两年及一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
最近两年2020年度、2021年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储能电能储存,含物理/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磁储能等
正极材料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作为锂离子源,同时具有较高的电极电势,使电池具有较高的开路电压;正极材料占锂离子电池总成本比例最高,性能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循环寿命等各项核心性能指标
磷酸铁锂化学式为LiFePO4,是一种无机化合物,主要用途为锂离

1-1-13

子电池的正电极材料
三元材料、三元

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复合材料,主要用途为锂离子电池的正电极材料

GWh电功的单位,KWh是千瓦时(度),1GWh=1,000,000KWh
改性塑料、改性材料一种复合材料,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 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改性,提高了阻燃性、强 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性能的塑料
聚烯烃通常指由乙烯、丙烯、1-丁烯、1-戊烯、1-己烯、1-辛烯、4-甲基-1-戊烯等α-烯烃以及某些环烯烃单独聚合或共聚合而得到的一类热塑性树脂的总称
聚丙烯、PP聚丙烯(Polypropylene),是一种半结晶性材料,一般具有优良的抗吸湿性、抗酸碱腐蚀性、抗溶剂性等优点
工程塑料能承受一定外力作用,并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尺寸稳定 性,在高、低温下仍能保持其优良性能,可以作为工程 结构件的塑料,包括PA、PC、PET、PBT、HIPS、ASA 等
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是一种非结晶性材料,具有超强的易加工性、低蠕变性、优异的尺寸稳定性和很高的抗冲击强度
PA、尼龙聚酰胺(Polyamide),又称尼龙,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较好的电绝缘性能,又具有耐磨、耐油、耐溶剂、自润性、自熄性、耐腐蚀性及良好的加工性能等特点
PC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是一种非结晶材料,具有特别好的抗冲击强度、热稳定性、光泽度、抑制细菌特性、阻燃特性以及抗污染性,但流动特性较差,材料的注塑过程较困难
PC/ABSPC和ABS的共聚物,塑料合金的一种,具有PC和ABS 二者的综合特性
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信息与通信技术
LCP工业化液晶聚合物
GGII深圳市高工产研咨询有限公司,是以新兴产业为研究方向的专业咨询机构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4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6131618
注册资本101,743.1917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文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7年7月23日
上市日期2009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2855弄1号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普利特
股票代码002324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01703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707
电话021-69210096
互联网网址www.pret.com.cn
电子信箱dsh@pret.com.cn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材料、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在化工材料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1,014,062,317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43,485,43633.8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0,576,88166.13%
合计1,014,062,31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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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周文446,987,27044.08
2郭艺群44,006,9764.34
3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领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503,1163.01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8,175,6782.78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79,169,961.77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225,7771.60
7王栋12,378,1661.22
8张鑫良11,090,0001.09
9广发基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广发基金-国新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388,7910.83
10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444,9400.64
合 计604,200,71461.36

注:前十大股东中,周文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艺群(不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职务)为周文的配偶,根据郭艺群出具的《非共同实际控制人声明》,郭艺群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独立判断、决策及行使股东表决权,未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与周文形成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因此不构成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上市以来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周文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周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4.0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周文,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1011019650306××××,住所: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历任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材料工程师、上海普利特化学研究所总经理。现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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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中的化工新材料子行业,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行业的主要管理部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塑料制品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和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等。

部门名称主要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包括塑料行业在内的全国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进行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行业管理,拟定及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监控及分析工业行业运行情况等。
国家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2、行业协会组织及监管体制

行业的主要协会组织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塑料制品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和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等。

协会名称主要职能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主要为引导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解决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等入手,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自律性规范;倡导科技创新,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开展行业预警和对外贸易磋商,组织协调企业应对贸易摩擦;联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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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名称主要职能
关国际组织,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
中国塑料制品加工工业协会主要负责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向政府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参与质量管理监督,承担技术咨询;实行行业指导,促进产业发展等。
中国合成树脂供销 协会主要负责维护公平竞争、行业信息统计、行业技术标准制定、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交流与合作等职能。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主要负责在模具行业上下游产业、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各方积极因素,促进我国模具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三)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主要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主要政策

近年来,颁布的行业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发布时间发布单位政策名称主要内容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十四五”规划纲要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0年3月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重点支持基础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结构与功能材料,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2019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具备一定性能要求的高流动性尼龙、聚苯硫醚类(PPS)系列特种新材料产品、热塑性树脂(PESEKK)等工程塑料,且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工程塑料列为重点新材料。
2019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液晶聚合物、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汽车关键零部件等列为鼓励类产业;鼓励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等;鼓励轻量化材料应用。
2019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强调“深入实施《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快高端材料创新、支持航空、核能、发动机等关键领域材料的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促进新材料应用验证及推广,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攻击能力”。
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规定改性塑料属于“3 新材料产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 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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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新材料产业是高质量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对于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迈出高水平自强自立步伐具有重要战略意义。2018年11月,改性塑料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

2021年3月,“十四五”规划提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产业环境,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四)行业概览

新材料产业是我国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是推动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跨越的重要支撑力量。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2020年全球新材料行业产值规模达2.9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9%;我国新材料行业产值5.4万亿元,同比增长20%。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塑料制品产量由2016年的7,717万吨增长至2020年的8,000万吨左右,年复合增长率为0.9%。根据中商情报网的数据显示,近5年来改性塑料行业规模持续增长,其中,2021年中国改性塑料产量为2,193万吨,同比上升6.2%。改性材料下游已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5G通讯、航空航天、军工等国家支柱和新兴行业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的扩展,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改性材料行业的迅速发展。

塑料是由石油化工产业形成的各类树脂通过加聚或缩聚反应聚合而成的,在常温下保持既定形状的高分子材料。改性塑料是基于传统塑料,通过物理、化学或两者兼具的方法合成的材料,其克服传统塑料加工性、强度和韧性不够的缺陷,赋予塑料阻燃性、高抗冲性等新功能,并有效降低下游相关制品的生产成本。改性塑料具有密度小、强度韧度高、抗冲击性强、阻燃性高、耐磨抗震性好、易成型、耐腐蚀的优点,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气、通讯、家电、医疗、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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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改性塑料产量实现了快速上升,由2010年年产量705万吨,增长至2021年年产量2,193万吨左右;改性化率由2010年的

16.2%增长到2020年的21.70%。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预测2022年我国工业企业改性塑料产量将达2,281万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前瞻产业研究院。

(五)行业市场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需求格局长期向好

近年来,改性材料在全球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汽车、电子、通信、建筑和包装等领域的使用逐年增加内的产能扩张迅速,具有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根据Transparency Market Research数据显示,全球改性塑料需求量从2012年3,910万吨至2020年10,00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45%。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2026年全球改性塑料行业市场需求量将达到13,000万吨。中国是全球塑料产量最大的国家,近几年随着国内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改性材料改性塑料向性能高端化、功能定制化方面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塑料制品产量由2016年的7,717万吨增长至2020年的8,000万吨左右,年复合增长率为0.9%;其中,改性塑料产量由2016年的1,563万吨增长至2020年的2,25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5%。随着各类终端工业产品轻量化、定制化、环保化等发展趋势日益加快,塑料制品行业的转型升级将不断加快。我国塑料改性化率已突破20%,但是相比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预计,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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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内塑料改性化率有望达到30%,改性塑料发展空间巨大。

2、下游应用领域范围广

改性塑料轻量化、耐腐蚀、阻燃性好、耐热性好、绝缘性优的特点使其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其中,改性塑料在汽车领域、电子电气和家用电器行业占比超过50%。此外,改性塑料在健康领域的应用场景包括食品包装、医疗防护;在轨道交通领域可应用于内外饰、结构件以及缓冲材料;在家居建材领域是卫寓箱包、电动工具、安防设备等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精密仪器、航空航天、军工等领域也是改性塑料的重要应用场景。

(1)汽车应用领域

高性能、轻量化、环保可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等特性将成为汽车用复合材料主要发展方向。公司的改性塑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属于行业的高端市场。目前,汽车主要材料中钢材的占比高达55%-60%,增加了汽车使用中的整体能耗。而汽车用改性塑料主要包括应用于内外饰件、功能部件等方面的PP、ABS材料、PC和PA等材料,有利于汽车轻量化和节能减排的实现。

相比于发达国家每辆汽车的改性塑料用量(180-250kg),而我国每辆汽车的塑料用量仅为100-150kg,因此我国汽车轻量化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汽车行业是改性塑料应用的第二大领域,2020年中国改性塑料的应用中汽车领域占比19%。随着人们对汽车材料轻质、节能、环保等要求日益提高,我国汽车领域改性塑料材料的需求量已从2015年的352万吨上升到2020年的431万吨,预计到2026年汽车用改性塑料需求总量将在598万吨左右。未来,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的主要发展趋势,材料轻量化技术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技术依赖,改性塑料复合材料在汽车中的应用将更为广泛。

(2)电子电气行业

LCP材料是改性塑料中的特种工程塑料,按照产品要求可分为注塑级、薄膜级和纤维级材料;根据合成单体的不同可划分Ⅰ型、Ⅱ型和Ⅲ型,I型LCP因耐高温和拉伸性能强的特点主要用于电子元件如连接器等,Ⅱ型LCP单体构成简单、相对分子量最大、机械性能好,最适宜作为天线材料,Ⅲ型LCP耐热性能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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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生产连接管和传感器。

LCP材料凭借其极低的介电损耗、易加工等特殊性成为了高频高速通信的信号传输关键材料,广泛应用在5G通信基站、5G终端、智能汽车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终端领域,在电子电气领域应用占比约80%。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2020年全球LCP需求量约8万吨,其国内需求量约3万吨;根据Zion Market Research预测,2023年全球LCP市场规模将达

14.5亿美元,2016-2023年复合增速为6.2%。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的数据,预计2020-2025年间全球传统LCP市场的复合年均增长率约在4.5%左右。中国化工信息中心预计未来5年我国LCP总消费量仍将保持6%以上的增速,到2026年国内LCP总消费量将达到4.3万吨。

(3)家用电器领域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电行业市场迅速扩大。改性塑料因其质量轻、强度高、电绝缘性能优异、化学性能稳定等特性,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的壳体、叶片、外饰等配件。我国家电领域改性塑料使用量从2015年的360万吨提升至2020年的765万吨,并保持持续增长。截至2020年,改性塑料产品最主要应用于家电领域,占比约34%,但家用电器领域属于改性塑料的中低端市场。

3、进口替代需求大

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形成了以大型外资企业、规模内资企业和小型内资企业为主体的竞争格局。大型外资企业如巴斯夫、陶氏、杜邦、SABIC等在原料供应、营业规模、技术积累上优势明显,在高性能专用改性塑料的配方研发、加工制造、品牌质量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在高端领域应用较为广泛,在国内高端改性塑料市场占据主要地位。LCP材料属于改性塑料中工艺和技术含量最高的产品之一,但其产能主要集中在日本和美国,行业集中度较高。除美国和日本,中国已经出现了一批能规模化提供优质LCP材料的国产企业,国产替代前景广阔。

近年来,我国科研院所与企业历时多年,逐步将上述产品从实验室推向工业化生产。在高端改性塑料领域,部分企业以研究开发功能化、高性能化产品为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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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并具备很强的成本优势。当前时点,材料国产化叠加疫情影响下的供应链的安全问题有望加速下游企业对国产高端材料的验证进程。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报道,截至2021年,全球主要LCP材料企业产能如下:

序号企业国家产能(万吨)占比
1塞拉尼斯美国2.2027%
2宝理塑料株式会社日本1.5018%
3住友化学株式会社日本1.012%
4深圳市沃特沃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0.8010%
5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0.607%
6新日本石油株式会社日本0.476%
7普利特中国0.405%
8索尔维比利时0.405%
9东丽株式会社日本0.253%
10上野制药株式会社日本0.253%
11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0.223%
12江门市德众泰工程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0.101%
合计8.19100%
海外6.0774%
国内2.1226%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国金证券研究所。

(六)发行人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改性塑料上游为石油化工行业,上游原材料主要为石油基树脂和助剂,属于大宗商品,有着成熟的交易机制和价格体系。但由于上游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较高,因此行业对上游原材料价格敏感,易因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受到直接影响。

改性塑料下游行业主要覆盖汽车、电子电气、通讯、家电、轨道交通、航天航空和军工等领域。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与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历史性交汇,汽车、5G通讯和家电等行业市场进一步扩大,改性塑料行业也将依托科技创新和各种新业态、新产业的不断涌现而得到更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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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七)行业进入壁垒

1、客户壁垒

改性塑料主要用于生产功能件,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要求较高,一般对供应商有较为严格的审批流程和较长的认证周期,但一旦确定合作关系,客户通常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以保证上游货源的持续供应以及品质的稳定。因此,新进入者在客户开发阶段将面临较高的资金成本和较长的时间周期。

另一方面,通过进入客户供应商名单,生产企业可以通过日常的服务,更深入了解客户对于新产品的性能需求。通过提前针对性的研发,生产出更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进一步增加彼此的粘性。同时,也促进了公司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固了对新进入者的壁垒。

2、资金壁垒

改性塑料作为新材料行业,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国内需求旺盛的有利形势下,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企业来说,业务快速发展要求资金的投入不断增加,且改性塑料需求端对产品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也会增加资金的占用量。同时,由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中大规模集团企业居多,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也较高。此外,扩建产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以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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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并提高市场影响力,更需要资金的大规模投入。要成为有一定行业地位的参与者,必须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3、品牌壁垒

改性塑料行业的下游优质客户对产品的性能、质量及服务有较高的要求,客户倾向选择与已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合作,而新进入改性塑料行业的企业建立起品牌认可度较难,这需要进行持续、大量的投入才能慢慢沉淀。因此,已在行业内树立良好的口碑及品牌并得到下游行业客户认可,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认可的企业,对新进入的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壁垒。

4、技术壁垒

改性塑料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产品配方设计,但是随着客户对于产品整体解决方案需求日益增强,对于下游客户产品性能要求的准确了解,为客户提供开模时的模流分析、后续生产过程的仿真分析等技术服务水平,以及对于改性塑料的可靠性评价技术,也逐步成为改性塑料企业的非常重要的竞争力。此外,改性塑料工艺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改性塑料的性能,不同的生产工艺对于改性塑料的最终性能影响巨大。

改性塑料的下游属于应用型领域,且涉及领域较多。下游市场差异化的对改性塑料的性能要求,对行业内企业需要在产品配方、工艺方面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在产品配方的研发方面,生产所需的合成树脂、填充增强料及功能助剂种类繁多,因此材料选型及配比耗时较长;在生产工艺方面,企业需不断对设备进行改进、调整并与具体产品配方匹配,以达到性能、成本和效率的最优组合,这同样需要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工作。

(八)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内主要企业

序号企业名称国家股票代码主营业务介绍
1Ticona美国-Ticona是全球领先的工程树脂供应商,是尼塞拉斯的子公司。其生产的创新材料广泛用于汽车、家电、医疗、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消费和工业领域。其产品缩醛共聚物、液晶聚合物、长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重要材料的领先地位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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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国家股票代码主营业务介绍
2Basell荷兰L1YB34Basell是全球最大的多功能塑料树脂生产商之一,如聚丙烯、聚丙烯化合物和聚乙烯。这些材料生产各种产品,用于在几乎每个经济领域推进解决方案,包括汽车零部件,可再生能源技术,包装,管道和纺织品。
3SABIC沙特SABSABIC是世界头部石化产品制造商之一,其聚合物产品ABS、ASA、EVA、PA6、PBT、PC、POM等及聚合物产品组合主要围绕汽车、泡沫/轻质和管道细分市场。
4BASF德国BASFYBASF全球最大的化工企业之一,主要经营基础化学品,工业化学品,中间体、聚烯烃,工程塑料等。其应用领域包括汽车与运输、电子电气、建设、能源与资源等。
5Dupont美国DDDupont的业务遍及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广泛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涉及农业、营养、电子、通讯、安全与保护、家居等行业。
6金发科技中国600143金发科技聚焦高性能新材料的科研、生产、销售和服务覆盖了改性塑料、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轻烃及氢能源和医疗健康高分子材料产品等7大类自主知识产权 产品。
7国恩股份中国002768国恩股份专注于改性塑料产品、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专业制造商,为下游家电、汽车厂商提供家电零部件和汽车零部件及其专用料包括研发、生产、销售、测试及物流配送等在内的综合服务。
8道恩股份中国002838道恩股份主要从事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色母粒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涵盖TPV、TPO、TPE-S、TPSIV、NBR/PP TPV、TPU、TPIIR、HNBR以及改性PP、ABS/PC、PA系列、熔喷料、色母粒等品种,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电气、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医疗卫生和建筑工程等领域,销售网络遍布全球。
9会通股份中国688219会通股份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化、功能化的材料整 体解决方案,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塑料企业之一。其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多种产品平台,公司产品种类丰 富、性能优异、质量稳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 家居建材、安防等行业。
10南京聚隆中国300644南京聚隆主要从事高性能改性尼龙、高性能工程化聚丙烯、长玻纤增强复合材料、高性能塑料合金和塑木环境工程材料等五大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铁路、电子电器、仪器仪表、机械、体育休闲、园林建设等领域。

2、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国内从事改性塑料生产的企业众多,但大多数企业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抢占通用型的中低端市场,同质化竞争激烈。目前,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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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改性塑料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2020年前五大产量企业市场份额仅占12%左右,随着国内环保政策的进一步收紧及全球竞争的加剧,中小企业将面临业绩下滑和关停的问题,从而具备技术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的头部企业有望进一步抢占市场,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九)发行人竞争优势与劣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在微发泡材料技术、低密度材料技术、薄壁化材料技术、“以塑代钢”技术等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在汽车低散发材料方面,公司借助多年来汽车内饰领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在汽车用低气味和低TVOC改性塑料材料的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在高性能汽车内饰材料方面,公司多年攻关的低密度内饰材料和高性能爆破仪表板材料,打破数十年同类材料被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大大提升了公司的技术水平及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公司与国内各大著名高校持续保持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研发中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被上海市科委认定为上海市汽车用塑料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公司设立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批准,公司设立了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并已被中国科协认定。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改性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改性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材料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公司为国内外多家汽车制造商提供服务,包括宝马、奔驰、通用、福特、克莱斯勒、吉利、比亚迪、奇瑞等车企,已成为国内改性塑料行业领军企业之一。

3、品牌和质量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布局LCP产业的公司之一。经过15年自主开发及产业整合,公司在LCP树脂合成、改性及应用领域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和自主核心技术,目前具备稳定生产对标日本的宝理塑料株式会社和塞拉尼斯公司的技术,同时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K系列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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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改性塑料在汽车和电子电气行业的应用属于改性塑料行业的高端市场,该领域的改性塑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受国民经济景气度、汽车生产和消费、5G通信设施和产品的消费量的变化而变化,其周期性基本与宏观经济的波动一致并有一定滞后性。随着中国经济转入中高速稳定增长以及新型城镇化的稳步推进,改性塑料行业也有望走上新一轮中长期景气周期。

2、行业的季节性

改性塑料行业的季节性由其下游行业的季节性所决定,汽车是改性塑料重要的下游行业。因此,为汽车行业提供配套的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呈现与汽车消量相匹配的季节性特征并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提前。

3、行业的区域性

从产能分布来看,我国改性塑料产能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华中等地区,三者合计市场占比达到80%左右,分省市来看,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是我国改性塑料三大生产地区。目前我国高端改性塑料市场仍有外资企业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研发实力增强,国内企业逐渐向高端市场、国际市场扩张,在此背景下,我国改性塑料行业逐渐向特色化、国际化以及高端化等方向发展。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分为改性材料业务和ICT材料业务。

2022年8月5日,上市公司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交割,新增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业务,成为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

1、改性材料业务板块

普利特改性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改性聚烯烃材料(改性PP)、改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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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塑料(改性PA、改性PC/ABS)、改性聚苯乙烯(改性ABS)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内外饰材料、电子电器材料、航天材料等。

2、ICT材料业务板块

普利特ICT材料业务板块主要系工业化液晶聚合物(LCP),LCP材料属于特种工程塑料,具体包括改性LCP树脂材料、LCP薄膜材料、LCP纤维材料,主要应用于ICT行业,例如5G高频高速高通量信号传输领域、高频电子连接器、声学线材、航天材料等。

3、新能源业务板块

2022年8月5日,上市公司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交割。海四达电源成立于1994年,是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海四达电源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丰富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和持续的研发能力,在全球拥有较多知名客户。

海四达电源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序号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特点介绍应用场景应用场景图
1改性聚烯烃类轻量化全塑尾门内板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高刚性、高尺寸稳定性新能源汽车全塑尾门
仪表板骨架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高刚性、高抗冲汽车爆破仪表板
保险杠用轻量化高性能聚丙烯高流动性、高刚性、高抗冲汽车保险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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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特点介绍应用场景应用场景图
微发泡聚丙烯复合材料轻量化、高流动性、高抗冲汽车内饰件
2改性聚苯乙烯类高附着力包覆件用高耐热ABS高耐热、低散发汽车内饰件
3改性工程塑料类低噪音、高抗冲击PC/ABS低噪音,良触感汽车内饰件
基于高附加值和环境友好设计的聚酰胺材料(改性PA)高刚性、高耐热、低碳排放汽车发动机周边部件
工业化液晶聚合物-低介电LCP薄膜低介电常数、低介电损耗5G天线
工业化液晶聚合物-高强度LCP纤维高比强度、耐高低温线缆

报告期内,普利特生产的改性聚烯烃类产品主要为改性聚丙烯。聚丙烯(PP)是聚烯烃的一种,与其他通用塑料比较,具有相对密度小、无毒、耐腐蚀、耐热性好、维卡软化点高、加工性能优良、屈服强度高、拉伸强度大、弹性模量高、刚性和耐磨优异、电绝缘性良好等诸多特点,因此成为发展最快的塑料材料之一。改性聚丙烯产品以聚丙烯为基材,按一定配方比例加入POE、滑石粉等辅料及其他各类助剂、颜料,生产形成改性聚丙烯。

改性聚丙烯用途非常广泛,随着国内厂商对塑料改性技术的深入研究,不断提升改性聚丙烯材料的性能,国内的改性聚丙烯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零部件及家电功能结构件的生产制造,包括汽车仪表板、门板、立柱、保险杠、汽车仪表台骨架、发动机支架、汽车阻燃配件等汽车零部件,以及空调室外机外壳、中央空调出风口、风叶、洗衣机配件等家用电器产品。

2022年8月5日,上市公司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交割。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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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电源成立于1994年,是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海四达电源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丰富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和持续的研发能力,在全球拥有较多知名客户。海四达电源产品情况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体系由技术中心管理战略研发部门和基础研发部门组成。公司研发模式为自主研发,首先由战略研发部门进行行业分析、评估市场趋势,再由市场营销部门获取项目,最后研发部门根据需求进行项目开发。

2、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的模式,由公司的集团采购部负责统一采购,具体模式如下:集团采购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优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后,根据公司销售订单确定采购需求计划,拟定采购合同并向供应商采购,质检部门对来料检验合格后,最终由仓库验收。具体如下:

(1)供应商的选择

采购部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求寻找合适的供方,并定期对供应商评审考核。根据供应商的公司规模、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付款账期、及服务质量等指标对其进行等级评定,确认材料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质量使用要求,以及评审供方生产过程是否复合质量控制体系要求,以确定每类原材料拥有一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以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长期稳定供货,并在售后服务上得到更有利的保障。

(2)采购流程

采购需求计划根据销售订单由ERP系统自动生成;采购部根据物料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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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等指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质检部门对来料检验合格后入仓库;财务会计部按照采购合同的付款方式审核付款。公司采用战略采购和比价采购两种模式:

①战略采购:采购部通过收集市场信息结合经验判断,对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未来走势做出分析。公司管理层根据价格趋势采取提前采购或者缩短采购周期等手段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②比价采购:随着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的不断提升,在确保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采购物流部通过寻找性能相似、价格更低的新材料作为替代材料,以降低原材料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和采购价格,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此外,对聚丙烯等公司使用量较大的原材料,公司会根据材料价格变动而适量备货,以备生产所需,也可以在客户有特定需求且价格合适时直接销售。

4、销售模式

公司具体销售模式为:公司每年度制定销售目标,按月由客户经理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月度计划,及时提交相应的采购计划,按需生产,并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售后服务,此外,对于聚丙烯系等原材料,作为大宗石化产品,公司既可以自用也可以在市场有需求的时候向其他客户直接销售。对于长期合作客户,其付款方式给予一定信用期间(账期)和信用额度,公司总体给予客户账期在30-90天;对于新客户,采用现款方式。公司在发出产品,且对方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经营模式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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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改性聚烯烃类173,007.0840.57%209,366.8642.98%216,758.6948.74%155,778.3043.27%
改性工程塑料类114,407.4726.83%120,161.1824.67%96,918.2221.79%100,260.4827.85%
改性聚苯乙烯类37,929.648.90%53,348.1710.95%41,996.139.44%39,619.4011.01%
聚丙烯21,816.275.12%45,256.269.29%55,652.3612.51%34,150.929.49%
受阻胺类--8,361.771.72%8,954.872.01%--
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11,404.402.67%------
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11,131.882.61%------
其他56,711.7413.30%50,583.2510.39%24,473.935.50%30,187.568.39%
合计426,408.46100.00%487,077.50100.00%444,754.21100.00%359,996.66100.00%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财务数据自2022年9月起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新增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其收入为2022年9月收入。

2、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表:

单位:吨

产品类别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改性塑料产能300,000.00400,000.00400,000.00400,000.00
产量278,755.22343,445.20316,934.25285,480.88
销量287,816.92333,502.63305,580.08271,654.14
产能利用率92.92%85.86%79.23%71.37%
产销率103.25%97.11%96.42%95.16%
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产能4,235.00---
产量2,804.99---
销量2,513.04---
产能利用率66.23%---
产销率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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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产能3,093.75---
产量2,788.11---
销量4,030.99---
产能利用率90.12%---
产销率128.65%---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财务数据自2022年9月起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新增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其产能、产量、销量为2022年9月的产能、产量、销量。

(五)主要原材料采购及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比例采购金额比例采购金额比例采购金额比例
PP108,511.8528.90%135,111.9132.33%145,473.1346.23%111,732.7940.17%
ABS45,258.2812.06%64,105.0715.34%36,926.3711.74%37,522.8713.49%
PC31,319.308.34%47,197.4411.29%21,878.696.95%21,038.117.56%
弹性体32,601.588.68%29,031.596.95%12,529.173.98%13,489.284.85%
尼龙26,525.197.07%20,891.375.00%15,444.224.91%12,911.784.64%
填充剂18,534.234.94%15,623.483.74%11,007.013.50%12,343.104.44%
色粉9,921.182.64%12,836.603.07%9,139.282.90%8,560.563.08%
三元材料4,131.221.10%------
磷酸铁锂3,387.070.90%------
其他95,241.1525.37%93,103.7122.28%62,262.7719.79%60,544.9721.77%
合计375,431.04100.00%417,901.17100.00%314,660.64100.00%278,143.47100.00%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财务数据自2022年9月起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新增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原材料采购。

2、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消耗的能源是电力,电力供应有充足保障。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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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电力耗用及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瓦时、万元、元/千瓦时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
13,246.209,161.620.6916,202.109,129.020.5614,908.758,862.750.5914,685.938,521.300.58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普利特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84,732.5552.50%55,045.4273.43%62,216.0371.49%61,186.5473.97%
机器设备75,677.1646.89%19,027.0625.38%23,871.6127.43%20,741.0725.08%
运输设备708.480.44%691.130.92%656.030.75%403.900.49%
办公设备278.110.17%203.500.27%280.860.32%374.980.45%
固定资产清理------8.320.01%
合计161,396.30100.00%74,967.11100.00%87,024.52100.00%82,714.81100.00%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原值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设备名称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变压器52,172.29997.4645.92%
吹膜机91,858.111,530.3682.36%
干燥设备443,006.831,113.5037.03%
挤出机4110,633.114,081.6938.39%
冷却设备141,265.84651.4551.46%
配电柜41,176.71482.4741.00%
切粒机201,803.65555.5930.80%
失重秤532,116.65929.5443.92%
输送设备201,690.32813.6648.14%
破碎设备191,344.11197.11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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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合计22927,067.6211,352.8641.94%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3)房屋建筑物

①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A、境内房屋及建筑物

序号所有 权人房屋坐落产权证号用途建筑面积(m2)其他项权利
1普利特青浦区青浦镇新业路558号沪房地青字(2011)第004761号工业25,401.43
2普利特化工金山区金山卫镇夏盛路230号沪房地金字(2013)第013139号工业11,387.69
3浙江普利特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永叙路138号浙(2021)嘉南不动产权第0078060号工业100,578.48
4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4幢嘉房权证南字第00741171号工业16,018.47
5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3幢嘉房权证南字第00741170号工业15,188.20
6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2幢嘉房权证南字第00741169号工业10,003.67
7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1幢嘉房权证南字第00741168号工业9,847.06
8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9-11幢嘉房权证南字第00775977号工业5,413.13
9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8幢嘉房权证南字第00741175号工业3,147.13
10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嘉房权证南字第00741174号工业3,0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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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 权人房屋坐落产权证号用途建筑面积(m2)其他项权利
叙路558号7幢
11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6幢嘉房权证南字第00741173号工业2,294.08
12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5幢嘉房权证南字第00741172号工业2,259.54
13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12-13幢嘉房权证南字第00775978号工业152.36
14重庆普利特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34912号工业15,378.86
15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35036号工业4,967.80
16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779号工业4,944.36
17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35083号工业4,351.00
18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182号工业4,101.76
19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236号工业4,101.76
20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078号工业3,460.94
21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359号工业3,460.94
22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685号工业2,396.62
23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308号工业1,912.36
24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623号工业146.80
25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408号工业130.41
26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451号工业68.35
27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6925号工业56.78
28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6779号工业31.97
合计254,2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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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B、境外不动产

序号编号权利人位置土地面积 (英亩)用途是否存在其他项权利
100440-05-109WPR Holdings LLCKingsburg Hwy, Johnsonville, SC 29555401.59Industrial Improved作为担保物被提供EastWestBank用以担保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之境外债务
200440-05-043Georgetown Hwy, Johnsonville, SC 29555248.37Industrial Vacant
300439-05-001St Hwy 51152.77Farm Vacant
400432-05-017Off St Hwy 341110.00Commercial Improved
500432-05-016Azakea Ave100.99Farm Vacant
600432-05-033St Hwy 518.21Commercial Improved
700431-05-003Hwy 51 & Sal RR8.00Farm Vacant
800431-05-011Off St Hwy 513.15Residential Improved
900432-05-284Liberty St2.00Commercial Improved
1000431-05-010Wellman Hgts2.00Commercial Vacant
1100431-05-012Bluff House Rd1.81Commercial Vacant
1200431-05-008Wellman Heights, Johnsonville, SC 295551.50Residential Vacant
1300431-05-009Wellman Heights1.48Residential Improved
1400431-05-007Wellman Heights LT 3&3A&3B1.28Residential Improved
1500432-05-254Hickory Hill Lot 18-A0.60Residential Vacant
1600432-05-123Hickory Hill Pt Lot 90.55Residential Vacant
1700432-05-255Hickory Hill Lot 17-A0.46Residential Vacant
1800432-05-231Hickory Hill Lot 7-B-20.43Residential Vacant
1900432-05-259Hickory Hill Lot 13-A0.42Residen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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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编号权利人位置土地面积 (英亩)用途是否存在其他项权利
Vacant
2000432-05-258Hickory Hill0.39Residential Vacant
2100432-05-253Hickory Hill Lot 19-A0.38Residential Vacant
2200432-05-251Hickory Hill Lot 21-A0.37Residential Vacant
2300432-05-252Hickory Hill Lot 20-A0.35Residential Vacant
2400432-05-266Hickory Hill Lot 6-A0.35Residential Vacant
2500432-05-265Hickory Hill Lot 7-A0.35Residential Vacant
2600432-05-249Hickory Hill Lot 10-I0.34Residential Vacant
2700432-05-250Hickory Hill Lot 11-I0.34Residential Vacant
2800432-05-241Hickory Hill Lot 2-I0.31Residential Vacant
2900432-05-242Hickory Hill Lot 3-I0.29Residential Vacant
合计1,049.08--

②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A、境内租赁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土地/房屋位置租赁 用途租赁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1宁波越商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71号燕宁大厦办公239.002022、2023、2024年度租金分别为13.75万元、14.09万元、14.44万元2022.01.01-2024.12.31
2东莞市睿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 普利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上坑北路26号厂房、宿舍、门卫室6,420.002021.02.01-2023.01.31: 14.39万元/月;2023.02.01-2025.01.31: 15.83万元/月2021.02.01-2025.01.31
合计6,659.00--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租赁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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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B、境外租赁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土地房屋位置租赁 用途租赁面积(平方英尺)租赁期限租金 (美元/月)
1Rubylafay, LLCD.C. Foam Recycle Incorporated7441 Worthington GalenaRoad, Columbus, Ohio, 43085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14,500.002019.10.15-2019.11.14-
2019.11.15-2020.11.146,365.63
2020.11.15-2021.11.146,556.59
2021.11.15-2022.11.146,753.29
2022.11.15-2023.11.156,955.88
2023.11.15- 2024.11.147,164.56
2Duke Realty of Indiana Limited Partnership2900 Perimeter Park Dr., Suite 500, Morrisville, NC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12,528.002022.01.01-2022.12.318,456.40
2023.01.01-2023.12.318,710.09
2024.01.01-2024.12.318,971.39
2025.01.01-2025.12.319,240.54
2026.01.01-2026.12.319,517.75
3Rolling Fullterton Phase IV, LLC7715-G-H Fullerton Rd. Springfield, VA 22153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12,500.002018.02.01-2019.01.3110,342.15
2019.02.01-2020.01.3110,574.29
2020.02.01-2021.01.3110,813.39
2021.02.01-2022.01.3111,021.72
2022.02.01-2023.01.3111,269.00
2023.02.01-2024.01.3111,521.66
4Cix Cofe Grant Street, LLC553 W. Grant Street, Orlando, FL 32805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12,486.002021.01.01-2021.12.316,763.25
2022.01.01-2022.12.316,966.15
2023.01.01-2023.12.317,175.13
5EastGroup Properties, L.P.6118 Jetport Industrial boulevard, Tampa FL33634&6121-6126 Jetport Industrial Boulevard, Tampa, FL 3634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10,852.002019.03.15-2019.04.14-
2019.04.15-2020.03.315,878.17
2020.04.01-2021.03.316,059.03
2021.04.01-2022.03.316,240.80

1-1-40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土地房屋位置租赁 用途租赁面积(平方英尺)租赁期限租金 (美元/月)
2022.04.01-2022.04.306,249.81
2022.05.01-2023.04.307,686.84
6SELIG Enterprises, Inc3800 OakCliff Road, Doraville, Georgia 30340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10,256.002020.05.31-2021.05.314,700.67
2021.06.01-2022.05.314,841.69
2022.06.01-2023.06.304,986.94
2023.07.01-2026.06.30Market Rate
7Merritt-058, LLC3761 Commerce Drive Suites 406-408 Baltimore MD 21227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9,000.002019.01.01-2019.12.316,435.00
2020.01.01-2020.12.316,630.00
2021.01.01-2021.12.316,832.50
2022.01.01-2022.12.317,035.00
2023.01.01-2023.12.317,245.00
2024.01.01-2024.12.317,462.50
8St. Louis Properties II, LLC11625 Fairgrove Industrial Boulevard, Maryland Heights, MO 63043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7,123.002016.09.12-2019.09.302,592.75
2019.09.30-2021.09.302,736.79
2021.10.01-2022.09.303,025.00
2022.10.01-2023.09.303,170.00
9Delk Industrial I, LLC1935 Delk Industrial Boulevard. Suite G, Marietta, GA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5,509.002020.01.01-2020.12.313,466.08
2021.01.01-2021.12.313,570.06
2022.01.01-2022.12.313,677.16
10EA&S Investments #2-850, LLCPRET Advanced Materials LLCSuite 111 850 Stephenson Highway Troy, MI48083Office3,120.002020.12.01-2021.11.303,705.00
2021.12.01-2022.11.303,835.00
2022.12.01-2023.11.303,965.00
11Henderson Ashland Carpenters Associates LLCD.C. Foam Recycle Incorporated701 B Ashland Ave, Bays 2-3, Folcroft West Business Park, Folcroft, PA 19032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1,200.002017.10.01-2018.09.307,210.00
2018.10.01-2019.09.307,410.00
2019.10.01-2020.09.307,610.00
2021.01.01-2021.12.317,900.00
2022.01.01-2028,000.00

1-1-41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土地房屋位置租赁 用途租赁面积(平方英尺)租赁期限租金 (美元/月)
2.12.31
2023.01.01-2023.12.318,250.00
2024.01.01-2024.12.318,500.00
2025.01.01-2025.12.318,750.00
12MCAJ, LLC3508 Criollo Drive, Virginia Beach, VA 23453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1,000.002021.03.01-2023.02.283,500.00
13Dynamo Properties, LLC150 N. Railroad Ave, Northlake IL, Unit 1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1,000.002017.07.01-2019.06.306,001.78
2019.07.01-2020.06.306,250.00
2021.07.01-2022.06.306,490.00
2022.07.01-2024.06.306,850.00
143811 Univer-sity Owner,LLCUnit 17-19, 3811 University Blvd West, Jacksonville, FloridaStorage and supplementary office8,000.002021.12.01-2023.11.305,756.66
合计109,074.00--

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

①境内商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主要商标43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类型注册号注册人注册日期
12262137946广东普利特2022.07.14
2621240572022.07.14
3621253622022.07.14
4621253852022.07.14
5621265522022.07.14

1-1-42

序号商标名称类型注册号注册人注册日期
6621211252022.07.07
7621379192022.07.07
8602744892022.04.21
823621236892022.07.14
10621379962022.07.14
11621380652022.07.14
12621241332022.07.07
13621270102022.07.07
14602873252022.04.21
15154107055普利特、普利特化工2021.10.07
16541160042021.09.28
17541226272021.09.28
18541174852021.09.28
1937983434普利特2020.11.28
2076194492020.11.21
2176194472020.11.21
2276194452020.11.21
2376194442020.11.14
2476194432020.11.14
25379880622020.10.14
2663937842020.03.28
2747818142018.12.21
2847818132018.12.21
2930228672013.02.21
30754107048普利特、普利特化工2021.10.21
31541257302021.09.28
32954122562普利特、普利特化工2021.09.28
33541226352021.09.28
341236047378普利特2019.12.21

1-1-43

序号商标名称类型注册号注册人注册日期
3547818122018.06.07
361754112870普利特、普利特化工2022.09.22
37544218652021.11.07
38541226042021.10.14
39541303712021.09.28
403554107042普利特、普利特化工2021.10.14
41541070362021.10.07
42541291672021.09.28
43541226512021.09.28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境内商标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②境外商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外商标26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类型注册号注册人续展日期止
115154875普利特2027.03.06
201514715普利特2032.04.30
31471444普利特2026.07.18
4789832普利特2030.12.02
5903126818普利特2024.11.18
65672609普利特2029.02.12
7017568882普利特2028.05.15

1-1-44

序号商标名称类型注册号注册人续展日期止
8017568783普利特2028.05.15
9017568891普利特2028.05.15
10017568866普利特2028.05.15
11017568809普利特2028.05.10
12TMA1,057,698普利特2029.10.06
13TMA1,057,708普利特2029.10.06
14TMA1,057,717普利特2029.10.06
15TMA1,057,701普利特2029.10.06
165874931普利特2029.10.01
175874932普利特2029.10.01
185874933普利特2029.10.01
195874934普利特2029.10.01
205874959普利特2029.10.01
211911260普利特2028.05.14
221921962普利特2028.05.14
23TMA1,061,648普利特2029.11.03
241911259普利特2028.05.14
25017949475普利特2029.01.08
26WELLAMID0814764PRET ADVANCED MATERIALS, LLC2026.09.07

上述PRET ADVANCED MATERIALS, LLC持有的商标已作为担保权益提供予East West Bank,用以担保East West Bank与WPR的债务。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境外商标情况请“第五节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2)专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主要专利情况如下:

①境内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1-1-4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1一种高耐热无卤阻燃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1019959.0普利特2015.12.30
2一种微孔发泡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1019983.42015.12.30
3一种耐蠕变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1020018.92015.12.30
4一种可自修复挤出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1020452.72015.12.30
5一种耐划擦、抗析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1021078.22015.12.30
6一种注塑级聚丙烯微孔发泡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 201511019885.02015.12.30
7一种增强熔体强度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568626.32012.12.24
8一种高耐热低散发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568629.72012.12.24
9一种阻燃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568666.82012.12.24
10一种低动倍率、耐疲劳氯丁橡胶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568667.22012.12.24
11一种低散发、高性能长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材料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548915.72012.12.17
12一种低气味、高性能长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材料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549249.92012.12.17
13一种具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550324.32012.12.17
14一种超高含量玻璃纤维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529303.32012.12.10
15一种汽车搪塑仪表板骨架用的聚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529406.X2012.12.10
16一种高强度、高耐热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406958.72011.12.08
17一种低气味、抗菌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442128.X2011.12.26
18一种PC/ASA/PBT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442130.72011.12.26
19一种抗应力发白改性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443062.62011.12.26
20一种玻璃纤维增强尼龙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 201110443142.12011.12.26
21一种聚对苯二甲酸二醇酯复合材料及发明ZL201110434969.62011.12.22

1-1-46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其制备方法专利
22一种具有优异抗菌性能的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433779.22011.12.21
23一种低动倍率、高衰减橡胶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433780.52011.12.21
24一种高抗菌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434148.22011.12.21
25一种低气味抗静电红磷阻燃热塑性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434150.X2011.12.21
26一种抗热氧老化尼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共混材料发明专利ZL201010610507.02010.12.29
27一种高透明、耐热抗冲击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610516.X2010.12.29
28一种芳纶浆粕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610576.12010.12.29
29一种透明、高硬度、抗冲击ABS塑料合金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1010611626.82010.12.29
30一种具有较高表面张力的聚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611631.92010.12.29
31云母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发明专利ZL201010609131.12010.12.28
32纳米滑石粉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602051.32010.12.23
33一种汽车内饰件用的聚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602052.82010.12.23
34高性能半透明增强PA66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591293.72010.12.16
35碳纤玻纤复合增强阻燃PBT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591398.22010.12.16
36一种高性能聚丙烯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591409.72010.12.16
37一种低光泽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591416.72010.12.16
38低翘曲高光泽填充增强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591635.52010.12.16
39一种低光泽高刚韧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910200853.92009.12.25
40一种低光泽、高抗冲、高流动ABS 材料发明专利ZL200910200855.82009.12.25
41低气味增韧PA6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910200856.22009.12.25

1-1-4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42一种高刚性的玻璃纤维增强PA6/ABS复合材料发明专利ZL200910198010.X2009.10.30
43一种低光泽、耐刮擦尼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共混材料发明专利ZL200910198011.42009.10.30
44低气味、低散发的尼龙6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7903.12008.12.26
45一种改良耐刮擦性能的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7905.02008.12.26
46一种高流动、高韧性、低收缩率填充改性聚丙烯材料发明专利ZL200810207579.32008.12.23
47一种高光泽度填充改性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7580.62008.12.23
48一种颜色稳定的PC/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7586.32008.12.23
49一种高耐热尼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共混材料发明专利ZL200710038152.02007.03.16
50一种超长延伸率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发明专利ZL200710172918.42007.12.25
51一种聚丙烯/有机蒙脱土纳米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410066433.32004.09.16
52一种增强增韧聚丙烯材料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03129378.62003.06.19
53一种低气味、低挥发份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510028340.62005.07.29
54一种低气味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树脂复合物发明专利ZL200510028347.82005.07.29
55一种低气味的聚丙烯复合物发明专利ZL200510026760.02005.06.15
56一种云母填充改性聚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7581.02008.12.23
57一种低气味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710173555.62007.12.28
58一种低光泽、高抗冲、高流动聚碳酸酯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710172921.62007.12.25
59一种阻燃抗紫外型ABS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610118563.62006.11.21
60一种高流动、高抗冲ASA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410857239.0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2014.12.30
61一种刮擦性能好的聚丙烯改性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410821916.32014.12.22
62一种无卤阻燃聚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发明ZL201310750014.02013.12.30

1-1-48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方法专利
63一种低气味、高分散的色母粒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743228.52013.12.30
64一种高模量、超高抗冲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740894.32013.12.28
65一种高环保性的阻燃增强PC/ABS共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740896.22013.12.28
66一种耐磨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 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738101.42013.12.28
67一种可用于3D打印的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738303.92013.12.28
68一种UL94-5VA级的高性能阻燃增强PC/ABS共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743041.52013.12.28
69一种汽车功能件用高抗冲阻燃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694300.X2013.12.17
70一种汽车内饰件用阻燃PC/ABS共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 201310694314.12013.12.17
71一种快速吸水玻璃纤维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694324.52013.12.17
72一种高刚性、高耐久性的碳纤维增强聚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694355.02013.12.17
73一种聚乙烯薄膜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697395.02013.12.17
74一种聚丙烯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 方法发明专利ZL200910194553.42009.08.25
75一种笔记本外壳专用PC/ABS合金发明专利ZL200910198008.22009.10.30
76一种高刚性高抗冲PC/ABS合金发明专利ZL200910198009.72009.10.30
77一种低光泽、高耐热聚碳酸酯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910198012.92009.10.30
78一种白色激光标记玻璃纤维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041002.X2008.07.25
79一种填充增韧PA6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038317.92008.05.30
80一种新型抗静电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7906.52008.12.26
81一种耐光照老化性能的聚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7907.X2008.12.26
82一种低气味、低散发的ABS树脂复合物及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7584.42008.12.23

1-1-49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83一种改善黄色色变的PC/ABS材料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810207585.92008.12.23
84一种增强聚酯合金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7590.X2008.12.23
85一种低光泽、抗紫外PC/ASA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810207591.42008.12.23
86一种不积垢、低散发的苯乙烯基树脂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810207592.92008.12.23
87一种专用于笔记本外壳专用的PC/ABS合金材料发明专利ZL200810203120.62008.11.21
88一种专用于接线器盒阻燃增强型PA66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810203121.02008.11.21
89一种无卤阻燃增强型聚碳酸酯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810203122.52008.11.21
90一种填充阻燃型聚丙烯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810203123.X2008.11.21
91一种无卤阻燃ABS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810203124.42008.11.21
92一种阻燃高光泽PC/ABS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810203125.92008.11.21
93一种高刚性、高耐热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3128.22008.11.21
94一种增韧增强PC/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710042452.62007.06.22
95长纤维增强聚酰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0710037541.12007.02.13
96长纤维增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 200710037542.62007.02.13
97低气味、低碳散发的PC/ABS合金材料及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710173554.12007.12.28
98一种环保阻燃型聚丙烯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710173556.02007.12.28
99一种高流动、高韧性聚碳酸酯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710172912.72007.12.25
100一种矿物填充、高韧性、抗紫外聚碳酸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 200710172913.12007.12.25
101一种耐水解、高韧性、抗紫外聚碳酸酯组合物发明专利ZL 200710172914.62007.12.25
102一种黑色耐光照玻纤增强PBT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710172915.02007.12.25
103一种阻燃增强型PBT组合物发明ZL200710172916.52007.12.25

1-1-5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专利
104一种电表壳用高分子材料发明专利ZL200710172919.92007.12.25
105一种高光泽、高硬度、抗紫外聚碳酸酯塑料合金发明专利ZL200710172922.02007.12.25
106一种良好表面、高流动玻纤增强PBT/ABS复合材料发明专利ZL200710172923.52007.12.25
107一种尼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共混材料发明专利ZL200610028938.X2006.07.14
108一种低氟含量的阻燃聚碳酸酯/苯乙烯基树脂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610028939.42006.07.14
109一种阻燃增强型PA66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610028821.12006.07.11
110低气味尼龙6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610028822.62006.07.11
111一种高光泽、高流动玻璃纤维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610028823.02006.07.11
112种无卤阻燃聚碳酸酯/苯乙烯基树脂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610025340.52006.03.31
113一种无卤阻燃聚碳酸酯/苯乙烯基树脂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610025341.X2006.03.31
114一种耐光照老化的聚碳酸酯/苯乙烯基树脂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610148846.52006.12.30
115一种具有优异耐光老化性能的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610148849.92006.12.30
116一种良好表观质量的增韧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610118559.X2006.11.21
117一种阻燃抗紫外型聚丙烯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610118564.02006.11.21
118一种高光泽、高流动长玻璃纤维增强聚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0610118565.52006.11.21
119一种阻燃增强型PA6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610118566.X2006.11.21
120低气味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510028346.32005.07.29
121一种低气味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的复合物发明专利ZL200510026759.82005.06.15
122尼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树脂合金材料发明专利ZL200510026702.82005.06.13
123聚碳酸酯/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合金发明专利ZL200510026716.X2005.06.13

1-1-5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材料
124一种用于汽车仪表板骨架的增强增韧复合材料发明专利ZL200510111763.42005.12.21
125一种低翘曲、高表面光泽度玻璃纤维增强PBT复合材料发明专利ZL200410017803.42004.04.15
126一种高流动性能的玻璃纤维增强PBT复合材料发明专利ZL200410017804.92004.04.15
127一种高抗冲玻璃纤维增强PBT的复合材料发明专利ZL200410017805.32004.04.15
128一种低烟阻燃玻璃纤维增强PBT复合材料发明专利ZL200410017806.82004.04.15
129一种防色变、有卤阻燃玻璃纤维增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材料发明专利ZL200410017807.22004.04.15
130高刚性、高耐热耐划痕滑石粉填充聚丙烯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410084708.62004.11.30
131一种化学成核玻璃纤维增强聚酯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03142021.42003.08.01
132含凝胶粉末丁腈橡胶消光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组合物发明专利ZL02136249.12002.07.29
133一种玻璃纤维增强聚酯的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02136250.52002.07.29
134一种提高热致性液晶聚合物纺丝性能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410194507.5普利特、普利特 化工2014.05.09
135热致全芳液晶共聚酯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502501.52013.10.23
136一种含炭黑的液晶高分子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204823.02008.12.30
137一种液晶共聚酯的固相聚合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410054024.12004.08.26
138一种液晶共聚酯的固态聚合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 200410054025.62004.08.26
139一种液晶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03150765.42003.09.04
140一种改善耐化学性能的抗静电ABS树脂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1376817.8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材料科技公司2019.12.27
141一种具有电磁屏蔽效应和耐刮擦性能的阻燃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1334807.8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材料科技公司、普利特化工2019.12.23
142一种由回收废旧地毯PA66材料所制备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1242238.02016.12.29

1-1-5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143一种高流动性纤维增强尼龙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1020597.7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普利特伴泰、普利特化工、材料科技公司2015.12.30
144高性能尼龙树脂/硫酸钙晶须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910200857.72009.12.25
145一种不积垢、低散发的聚碳酸酯 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0810207587.82008.12.23
146一种挤出、吹塑级玻纤增强尼龙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635055.4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普利特化工、材料科技公司2018.12.29
147一种气味清香、仿植绒效果的PC/ABS功能母粒及其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635125.62018.12.29
148一种用于激光直接成型技术的热塑性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652792.52018.12.28
149一种高流动性、高表观性能、低VOC长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1447886.42017.12.27
150一种微发泡注塑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1434301.52017.12.26
151一种高性能黄麻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0961944.42016.11.4
152一种PC/ABS合金的制备发明专利ZL03142022.2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普利特新化工、材料科技公司、普利特伴泰2003.08.01
153一种高耐候、耐湿热稳定性优良的阻燃PC/ABS共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591075.6浙江普利特2018.12.25
154一种可镭雕出金属光泽的尼龙材料发明专利ZL202110256697.9普利特伴泰2021.03.09
155一种液体低挂壁导电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2011288796.7普利特伴泰2020.11.17
156一种改善浮纤、高表面光洁度的长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1411074.3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材料科技公司2019.12.31
157一种改善浮纤,高表面光洁度的短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1411091.7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材料科技公司2019.12.31
158一种用于吸声阻尼的增强PC/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1342329.5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普利特化工、材料科技公司、普利特伴泰、上海伴泰企业发展中心(有限2019.12.23

1-1-5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合伙)
159一种抗老化、低气味、低散发的车用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1333547.2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浙江普利特、普利特化工、材料科技公司2019.12.23
160一种汽车前端模块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1292498.2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普利特化工、材料科技公司2019.12.12
161一种耐应力开裂的高流动性电镀级ABS/PBT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1192422.2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材料科技公司2019.11.28
162一种可挤出成膜的液晶聚合物/PET原位复合聚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1106879.7普利特、普利特 化工2019.11.13
163一种低雾度、耐热老化优良的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635152.3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普利特化工、材料科技公司2018.12.29
164双螺杆挤出机的喂料系统实用新型ZL202123242233.7普利特伴泰2021.12.22
165用于双螺杆挤出机的螺杆抽取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3145678.3普利特伴泰2021.12.15
166双螺杆挤出机实用新型ZL202123132994.7普利特伴泰2021.12.14
167一种塑料均化干燥除味冷却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693491.1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普利特化工、材料科技公司2017.06.15
168一种全自动塑料配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693492.62017.06.15
169一种新型挤塑机网板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084485.7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普利特化工、材料科技公司、普利特伴泰2018.07.10
170一种自清洁的挤出机口模组件实用新型ZL201822253195.72018.12.29
171一种用于粉体和液体均匀共混的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330178.3普利特伴泰2019.12.23
172一种可在线更换的塑料挤出设备用真空管路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337477.X普利特、浙江普利特、普利特伴泰、上海伴泰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019.12.23
173一种薄膜用高熔体强度液晶聚酯树脂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2011426268.3普利特化工、普利特、浙江普利特、2020.12.09

1-1-5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重庆普利特
174一种低各向异性全芳香族聚酯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2011469074.1普利特化工、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2020.12.15
175一种可加热免堵塞的塑料挤出设备用真空管路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890305.X普利特伴泰、上海伴泰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普利特、浙江普利特2021.04.23
176一种可控制塑料挤出料条冷却程度的冷却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3407742.0普利特伴泰、上海伴泰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普利特、浙江普利特、重庆普利特2021.12.30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境内专利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②境外专利

序号注册地点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1美国Carpet recycling methodUS6752336B1PRET Advanced Materials, LLC2004.06.22
2美国Methods of recycling post-consumer carpetUS7784719B12010.08.31

上述境外专利作为担保权益被提供East West Bank,用以担保East West Bank与WPR的债务。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1项目建议书管理系统2010SR074409普利特2009.10.012010.10.01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软件著作权情况请参见

1-1-55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4)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号产权证号使用 权人土地面积(㎡)用途使用权 类型权利期限位置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1嘉南土国用(2015)第1043137号浙江普利特21,162.90工业出让2061年1月24日止大桥镇步焦路与北环一路交叉口西南侧
2沪房地青字(2011)第004761号普利特19,999.972054年2月17日止青浦区青浦镇新业路558号
3嘉南土国用(2015)第1043146号浙江普利特78,889.602061年1月24日止大桥镇步焦路与北环一路交叉口西南侧
4沪房地金字(2013)第013139号普利特化工68,271.602060年12月6日止金山区金山卫镇夏盛路230号
5浙(2021)嘉南不动产权第0078060号浙江普利特104,616.002066年8月24日止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永叙路138号
6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6779号重庆普利特86,395.10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7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6925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8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078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9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182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10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236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11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308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12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359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13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408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14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

1-1-56

序号产权证号使用 权人土地面积(㎡)用途使用权 类型权利期限位置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000328451号路18号
15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623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16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685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17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28779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18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34912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19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35036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20渝(2017)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35083号2062年4月9日止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云路18号
合计379,335.17-----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3、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的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普利特及控股子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发证机构所属企业发/换证日期有效期至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2日2023年11月11日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018年08月08日-
4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青浦海关2018年08月10日-

1-1-57

序号证书名称发证机构所属企业发/换证日期有效期至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4日
6排污许可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12月24日2023年12月23日
7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
8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26日
9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2021年4月2024年4月
10排污许可证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0日
11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
12排污许可证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07月10日2023年07月09日
1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1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1日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主要经营资质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应用场景技术来源所处阶段
1微发泡长玻纤材料制备技术汽车爆破仪表板零部件公司内部技术研发、自主取得批量应用
2高耐热聚酰胺材料制备技术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3轻量化保险杠材料制备技术汽车外饰零部件
4免喷涂材料制备技术
5全塑尾门内板材料制备技术汽车内饰零部件
6降噪材料制备技术
7抗菌级汽车内外饰材料制备技术实验开发
8高强度LCP纤维纺丝技术电子元器件小批量应用
9介电可调LCP薄膜制备技术电子元器件

1-1-5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展战略

在收购海四达电源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四达电源的业务将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在原主营业务基础上增加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上市公司进入双主业时代,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

一方面,上市公司未来将继续做大做强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业务,坚持成为全球同行业的领导者的发展愿景。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业务领域有充分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和网络建设,已经成为全球领先的新材料企业。随着公司核心技术在汽车改性材料方面多次实现国产零突破以及在ICT材料产业方面的持续突破,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未来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有了新的增长点,发展愿景实现的确定性不断增强。

另一方面,为抓住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巨大机遇,在国家政策支持叠加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以重组海四达电源为突破口切入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获得标的公司的产品线、客户群及管理人才。公司将积极整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资源,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和客户优势,帮助海四达电源快速扩张产能,抢占国内电动工具与储能领域用锂离子电池市场份额,并积极拓展全球市场,逐步成为细分领域内国际领先的锂离子电池企业。

(二)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

发行人历年来在制定发展计划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市场的发展状况以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使得发展计划具有实施的可行性,保证了历年来发展计划的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9,996.66万元、444,754.21万元、487,077.50万元和428,105.20万元,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三)业务发展目标

上市公司将坚持“高分子新材料”与“锂离子电池”双主业并行发展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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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抗风险能力,实现战略转型。

1、专注于行业技术前沿,将研发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在高分子新材料领域,较强的研发力量是公司过去数年得以成长的重要基础,也是公司未来继续保持高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重基本稳定在4.5%-5.5%之间。随着公司在LCP等领域的布局加大,未来研发支出在营收中占比有望进一步攀升。公司将继续提升高分子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实力,积极对前沿技术进行储备,并将研发优势不断转化为竞争优势,实现对部分产品的进口替代,持续扩大市场份额。

2、把握储能领域产业发展机遇,分享市场增长红利

公司以收购海四达电源为突破口切入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获得标的公司的产品线、客户群及管理人才。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提升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自身融资、渠道与客户优势,并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现对海四达电源的增资,以满足产能扩张所需的资金需求,促进海四达电源把握储能领域的产业发展机遇,分享市场增长红利。

3、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加强市场开拓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并通过大力加强市场开拓以及公司品牌的推广和国内外销售渠道的拓展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同时积极把握国内外高分子材料和锂离子电池行业市场动向,保证公司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关于财务性投资规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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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二)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产余额情况如下:

资产2022年9月30日(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3,150.00
衍生金融资产58.63
其他应收款3,271.60
其他流动资产253.79
长期应收款400.00
长期股权投资4,208.3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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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3,150.00万元,系公司对江苏影速集成电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航安型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投资形成,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
1江苏影速集成电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2677%股权2,150.00
2辽宁航安型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526%股权1,000.00
合计3,150.00

2、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58.63万元,系公司购买的套期保值用的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3,271.60元,主要系保证金、预付电费、预付油费、员工暂支费等,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其他应收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

款项性质2022年9月30日
保证金1,039.69
预付电费605.46
预付油费112.02
员工暂支费436.43
其他1,078.00
合计3,271.60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53.79元,为待抵扣增值税款。

5、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400.00万元,系公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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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海普利特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投资联营企业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时,向其股东王晓伟提供的借款,借款用途为王晓伟、苏州理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补足资本金出资。

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主要从事研发、销售光刻胶及光刻工艺辅助材料等业务,王晓伟为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始股东。2019年,公司看好半导体、电子通信与显示、新能源等领域的新材料行业的未来发展,有意对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产业孵化、投资和并购整合。2019年11月,公司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与王晓伟、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公司投资2,000.00万元,其中1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剩余400万元作为公司向王晓伟提供的借款,用于王晓伟及苏州理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补足资本出资。本次借款作为对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一揽子方案的一部分,属于财务性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208.39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9月30日持股比例业务性质说明
锐腾制造(苏州)有限公司3,891.7045%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业务。
上海高观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4.1810%气凝胶复合材料及其应用。
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272.5285%研发、销售光刻胶及光刻工艺辅助材料等业务
合计4,208.39--

(1)锐腾制造(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腾制造”)主营业务为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业务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5G通讯等领域。锐腾制造由上市公司和苏州骥聚千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骥聚”)共同出资设立,双方于2022年1月签署了《合作协议》,公司拟出资7,000.00万元,持有锐腾制造45%股权,且前述7,000.00万元全部到位后,若锐腾制造未来有进一步资金需求,上市公司同意向锐腾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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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借款700万元,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2022年2月-9月,上市公司已累计出资4,000.00万元。

公司投资锐腾制造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系围绕产业链以获取技术、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主要原因如下:

①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5G通讯、5G终端等领域的快速发展,ICT相关材料市场也迎来发展机遇,上市公司也将ICT产业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并积极进行产业布局,目标打造面向智能汽车、消费电子和通讯电子等产品应用领域的高端电子新材料供应商。2021年1月,上市公司与恒信华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确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依托上市公司在材料领域数十年的积累和应用实践,以及恒信华业丰富ICT产业经验、资源和完善的产业布局,促进公司ICT材料事业的发展。导热、电子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作为ICT产业上游高端新材料,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广泛,未来伴随5G通讯、新能源、智能汽车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于高性能导热屏蔽吸波绝缘材料的需求将快速增加,有望为公司ICT产业的高速发展增添助力,因此,公司也将导热、电子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作为公司ICT业务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

②本次投资围绕产业链以获取技术、渠道为目的

上市公司早在2021年5月即开始积极布局导热、电子屏蔽、吸波、绝缘材料相关业务,并购置了相关生产设备和原材料。而苏州骥聚为锐腾制造主要创始团队设立的合伙企业,创始团队在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行业内具有丰富的业务技术和产业经验,而上市公司在通讯、电子、汽车等行业拥有较为丰富的产业资源和较强的资本实力,双方希望进行优势互补,通过共同投资设立锐腾制造推动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业务的发展,而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业务相关的设备和原材料也于2022年4月由上市公司转让给锐腾制造以支持其发展,未来若该业务发展良好,上市公司也有意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收购整合。此外,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业务下游客户包括新能源汽车、通讯设备、电子电气等领域企业,与上市公司客户领域存在重合,其潜在客户资源也有助于上市公司未来客户的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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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投资苏州理硕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请参见本节“六、

(二)5、长期应收款”相关内容。

(3)上海高观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气凝胶复合材料及其应用业务。公司原持有其51%股权,2021年,公司为聚焦于主营的改性材料、ICT材料、和未来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业务板块,出售高观达41%股权,尚持有其10%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200.00元,为对苏州华业致远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公司参与该项投资构成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8,022.52万元,占截至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1%,未超过30%。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况

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2022年4月25日)前6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为对苏州华业致远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已实施和拟实施金额合计6,000.00万元。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进行了扣除。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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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普利特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力桑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容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普利特支付货款人民币44,670,982.99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本金人民币44,670,982.99元,自2021年11月1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LPR利率计算)。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力桑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容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拖欠普利特人民币44,670,982.99元尚未支付。

2021年10月,普利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冻结)上海力桑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容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合计764.48万元,查封(冻结)前述两家公司对外债权2,070万元,保全金额总计2,834.4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利特已将法院裁定诉前保全外的剩余款项1,632.62万元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该案已于2022年7月25日开庭。2022年9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判决被告上海力桑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容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普利特货款4,467.10万元。

2022年10月,上海容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力桑贸易有限公司因不服上述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其中,上海容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请求撤销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述判决,请求认定货款未付是因为原告有错,且给上海容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客户造成损失,要求原告先处理损失赔偿问题再沟通货款问题;上海力桑贸易有限公司请求撤销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述判决和费用共同负担。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重大诉讼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重大影响的、发生或累计发生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上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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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1、境内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主体处罚文号处罚情形法律依据法律责任罚款金额区间对公司的 处罚
1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第20201900037号生产过程中配套的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1、由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10-100万元罚款人民币15万元
2第2020190038号环境管理台账记载内容不完整等《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由市或者区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20万元罚款人民币10万元
3沪0116环罚(2022)72号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修正)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20万元罚款人民币3.08万元
4沪金消行罚决字〔2022〕第0069号消防水泵房内1号稳压泵经测试无法启动、喷淋主泵经放水测试无法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0.5-5万元罚款人民币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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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处罚文号处罚情形法律依据法律责任罚款金额区间对公司的 处罚
5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嘉环(南)罚字(2020)61号厂区臭气浓度超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1、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10-100万元罚款人民币12.40万元
6南环罚决字[2019]51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真空废渣未按规定贮存在危险废物仓库内《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10万元(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4.00万元
7南综执罚字(2019)688号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建造配套用房《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工程造价5%-10%(1)罚款1.35万元; (2)限期15日内补办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8(南)应急管罚[2019]33号未按法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员,施工用电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1、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0-10万元(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1万元
9嘉南综执[2021]罚决字第09-0176号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1、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0-10万元罚款人民币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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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处罚文号处罚情形法律依据法律责任罚款金额区间对公司的 处罚
10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宿豫市监处字〔2020〕00039号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3-30万元(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5.00万元
罚款金额合计56.33万元

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罚款。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相关处罚的罚款金额处于罚款金额中下区间或金额较小,未适用情节严重的处罚依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022年5月26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出具了证明,证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该局在辖区范围内未发现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有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022年5月26日,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上述(南)应急管罚[2019]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亦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人员伤亡,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此之外,2019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该局管理范围内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5月26日,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证明上述嘉南综执[2021]罚决字第09-0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人员伤亡,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此之外,2019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该局在管理范围内未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处罚。

2021年5月28日,普利特和宿迁思睿屹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其持有的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不再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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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向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0116环罚[2022]72号),上海市金山区环境监测人员在对雨水排放口检测过程中发现污染物超标,认为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对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08万元。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人员伤亡,相关处罚的罚款金额处于罚款金额中下区间,未适用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2021年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入、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收入、净利润比例不超过5%,占比较小。2022年10月13日,上海市金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向普利特化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金消行罚决字〔2022〕第0069号),位于普利特化工的消防水泵房内1号稳压泵经测试无法启动,喷淋主泵经放水测试无法启动,对普利特化工罚款人民币4.00万元。普利特化工及时缴纳了罚款,并进行了整改。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人员伤亡,罚款金额较低,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2021年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入、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收入、净利润比例不超过5%,占比较小。

2、境外处罚情况

2021年12月2日,南卡罗来纳州职业安全与健康办公室向Pret AdvancedMaterials, LLC出具了传唤和处罚通知,南卡罗来纳州职业安全与健康办公室在对Pret Advanced Materials, LLC检查期间,发现其工作场所存在以下违规情况:

(1)有5名员工的工作场所的墙壁、椽子、地板和机器没有保持清洁、远离可燃灰尘;(2)未对相关员工配备呼吸和眼睛保护工具;(3)一个员工暴露在粉尘超标的工作场所;(4)缺少工作现场的书面危害沟通计划等。南卡罗来纳州职业安全与健康办公室对Pret Advanced Materials, LLC罚款8,100.00美元。

2021年12月21日,Pret Advanced Materials, LLC与南卡罗来纳州职业安全与健康办公室签订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Pret Advanced Materials, LLC相应减按50%支付了4,050美元罚款,并同意进行安全审计,以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其他改进。

2022年1月31日,Pret Advanced Materials, LLC向南卡罗来纳州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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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健康办公室提交了审计报告,该报告被接受,安全审计结束。根据美国律师事务所Magstone Law, LLP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说明,前述问题已整改完毕,目前符合相关要求。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行政处罚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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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在快速推进“双碳”目标背景下,发展清洁能源已经成为国家战略

(1)节能减排已成为社会共识

从全球范围来看,“碳中和”已成为人类共识,各主要国家以立法、宣告等不同形式确立了碳中和目标。近年来,我国经济也加快向低碳、绿色方向转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政策。2020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减排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正在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付诸行动。从中国自身的角度考虑,“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最为显著的能源禀赋特征,煤炭资源丰富,但碳排放较高,到2021年仍有71%的电力由火力发电供应;天然气等能源较为清洁,但对外依存度高,到2021年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高达44%。在“碳中和”和能源独立自主要求的双重考验下,我国必须探索出一条以电气终端化为目标,综合调配风能、光伏、水力、核能等清洁能源有条件替代高碳能源的“碳中和”之路。

(2)发展清洁能源相关技术是实现我国能源安全的必由之路

能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和动力,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至关重要。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趋势下,能源安全也成为重要课题。因此,我国正在不断加强新能源技术的自主创新,着力突破新能源行业相关的关键技术、材料等瓶颈,推动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发电行业、交通运输以及工业生产领域是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在双碳背景下,上述行业向新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因此,新能源发电占比、交通工具电动化率、工业生产中的电动化应用场景等都将快速提升,储能作为重要环节和配套设施,相关产品的应用和普及将有助于清洁能源的广泛、高效利用。因此,储能技术的自主可控也成为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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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正积极向新材料和新能源行业转型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分为改性材料业务和ICT材料业务,产品可应用于汽车内外饰材料、电子通信材料、航天材料等,其中,汽车领域是公司产品最大的应用领域,业务领域相对集中。近年来,上市公司持续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探索与布局。2021年1月,公司引进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战略股东,并与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依托其在新材料、新能源、半导体、通信器件、消费电子等领域的产业资源,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关系,在上下游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合作、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共同促进。在此基础上,公司也将新材料、新能源作为公司重要战略发展方向,并拟进行相关产业布局。

2、 锂离子电池储能行业迎来时代性发展机遇

(1)储能是发展清洁能源的必然选择

我国是全球风能、光伏产业的主要推动国家,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到2025年风光发电量占比将提升至16.5%,2030年全国风光装机规模将超1,200GWh。电力的发、输、配、用在同一瞬间完成的特征决定了电力生产和消费必须保持实时平衡。储能技术可以改变电能生产、输送和使用同步完成的模式,特别是在平抑大规模清洁能源发电接入电网带来的波动性,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灵活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电力系统储能的应用场景可分为发电侧储能、输配电侧储能和用电侧储能三大场景。其中,发电侧储能主要用于电力调峰、辅助动态运行、系统调频、可再生能源并网等;输配电侧储能主要用于缓解电网阻塞、延缓输配电设备扩容升级等;用电侧储能主要用于电力自发自用、峰谷价差套利、容量电费管理和提升供电可靠性等。将储能技术应用于电力系统,是保障清洁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关键。储能技术路线多样,从技术路径上看,储能行业分为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电磁储能三大类型,另外还有储氢、储热等技术,没有形成产业规模。考虑自然环境和响应速度、长期经济性等,电化学储能逐渐成为主要解决方案。而电化学储能中,锂离子电池显现出明显的成本优势,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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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迅速。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GGII预计,到2025年全球储能锂电池产业需求将达到460GWh,2021-2025年复合长率达到60.11%,到2030年将达到1,300GWh;2020年中国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16.2GWh,同比增长70.5%,预计到2025年,中国储能电出货量将达到300GWh,2021-2025年复合增长率58.11%,到2030年将达到920GWh。储能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2)5G通信基站的储能需求将带动储能锂电池出货量的大幅增加除应用于电力系统外,储能在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和UPS等领域可作为备用电源,不仅可以在电力中断期间为通信基站等关键设备应急供电,还可利用峰谷电价差进行运用,以降低设备用电成本。长期以来,通信基站备用电源主要使用铅酸电池,但该电池存在使用寿命短、性能低、日常维护频繁、对环境不友好等缺点。且与4G基站相比,5G基站能耗翻倍增长,且呈现小型化、轻型化趋势,需要能量密度更高的储能系统,对电源系统也提出扩容升级要求。锂离子电池凭借低污染、长循环寿命等性能,开始逐步替代存量通信基站的铅酸蓄电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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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工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新建5G基站超60万个,截至2020年底,全部已开通5G基站超过71.8万个。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传统4G基站单站功耗780-930W,而5G基站单站功耗2,700W左右。以应急时长4h计算,单个5G宏基站备用电源需要10.8kWh。相比4G,5G单站功率提升约2倍且基站个数预计大幅提升,对应储能需求大幅增长。因此,5G基站的大规模建设将带动储能锂电池出货量的大幅增加。根据中信证券研究所预计,2021年全球新建5G基站85万座,配储容量11.9GWh,到2025年全球5G基站将增长至160万座,配储容量24.3GWh。

3、 消费升级及产业链转移带动小动力锂电池市场快速增长随着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不断发展,逐渐按应用场景可区分为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其中,动力锂电池主要用于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其它电动工具领域,而储能锂电池主要用于调峰调频电力辅助服务、可再生能源并网和微电网等领域。由于应用场景不同,电池的性能要求也有所不同。动力锂电池作为移动电源,在安全的前提下对于体积、质量和能量密度尽可能有高的要求,以达到更为持久的续航能力。而绝大多数储能装置无需移动,因此储能锂电池对于能量密度并没有直接的要求,但相对于动力锂电池而言,储能锂电池对于使用寿命有更高的要求。

(1)电动工具无绳化的明显优势带动小动力锂电池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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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有绳工具,无绳电动工具舍弃了电力线,采取电池包供电,具备显著的安全优势和便利优势,不受电源接口等场地限制、不受线缆长度不足等空间限制、可在高空作业及恶劣环境下使用,消除了触电风险、不存在用电过载导致拉闸等情况。同时,欧盟2017年开始禁止无绳电动工具使用含镉电池的政策影响,无绳电动工具中锂电池电源占比迅速增加,带动锂电池出货量不断提升。根据浙商证券研究所数据,2020年无绳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为139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增加到220亿美元,其中,相关锂电池市场规模2020年为34.8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增加至55亿美元。除电动工具外,小动力电池还可延展至吸尘器、电踏车、便携式储能等赛道,若仅考虑电动工具、吸尘器、电踏车,天风证券研究所预计到2025年小型动力电池将市场需求将达到82亿颗,5年复合增涨率为21%。

(2)中国电动工具锂电池产业迎来快速增长

小动力锂电池中的圆柱型锂电池为无绳电动工具的核心电源。长期以来,锂芯电池市场由海外龙头如三星SDI、LG化学垄断,而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兴起,国外主流电池厂商逐渐转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从而减少了电动工具用圆柱锂电池供应量。而海外厂商份额的下滑,带动了国内厂商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同时,电动工具锂电池的下游电动工具厂商主要以国外龙头企业为主,而近年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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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I为首的国际电动工具终端企业逐渐将产业链转向中国,下游客户的到来,进一步带动了中国电动工具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GGII数据,2021年全球电动工具锂电池出货量为22GWh,预测2026年出货规模增至60GWh,相比2021年仍有2.7倍的增长空间,2021-2026年复合增速22%。从国内来看,2020年中国电动工具锂电池出货量5.6GWh,同比增长64.7%,在国产替代的趋势下,国内电动工具电池行业增速有望更高。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快速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的战略转型升级海四达电源深耕电池行业近三十年,是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标的公司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丰富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和持续的研发能力,在全球拥有较多知名客户。上市公司近年来不断持续提升原有业务技术含量,在原有汽车领域之外,在信息通信领域构建LCP材料从上游树脂合成到LCP薄膜和纤维及下游FCCL、FPC、PCB应用的全产业链,产品可用于5G高频连接器、天线以及手机材料。在原有主业不断升级的前提下,上市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布局锂离子电池业务板块,从而形成“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运行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的战略转型升级,从而推动上市公司长远、高质量地发展。

2、把握储能行业的时代性发展机遇,打造行业领先的新能源电池企业在快速推进“双碳”目标背景下,锂离子电池储能行业市场空间巨大、发展迅速,而受益于电动工具无绳化及产业链向中国转移的影响,小动力锂电池市场也迎来快速增长。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快速切入储能、小动力锂电池等优质行业赛道,并把握储能、小动力锂电池行业发展机遇,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向海四达电源增资不超过8亿元,用于海四达电源“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两个项目投入,将标的公司原有业务进一步升级扩产,抢占市场份额,从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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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行业的时代性发展机遇,打造行业领先的新能源电池企业。

3、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大资产规模、提高盈利水平。同时,上市公司的业务和客户结构将进一步丰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本次股权转让后,普利特将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资金、股东、客户等资源优势,为海四达电源导入资本、人才、市场等关键发展要素,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的支持。上市公司将立足于标的公司现有业务基本盘和多年技术沉淀,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协助标的公司拓展行业标杆客户,包括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借助上市公司在汽车领域的客户资源,为海四达电源引入优质新能源汽车客户等,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4、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本次收购为现金收购,交易金额较大,上市公司通过并购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短期内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上升较多,公司面临一定资金压力。此外,上述融资的利息费用支出对于公司经营绩效影响亦较大。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资本权益将得以增强,有利于公司后续经营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5、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布局锂离子电池业务板块,从而形成“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运行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的战略转型升级。为成功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一方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向标的公司进一步增资,将标的公司原有业务进一步升级扩产,抢占市场份额,从而把握储能行业的时代性发展机遇,打造行业领先的新能源电池企业;另一方面,公司在稳步发展原有改性材料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公司在ICT材料的进一步投入。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以及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长。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以更好地满足业务扩张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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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资金需求,为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总数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总数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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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方式

1、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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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00,000股(含),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六)股份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9,525.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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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114,097.3081,623.00
2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133,440.8960,000.00
3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50,000.002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7,902.7027,902.70
合计325,440.89189,525.7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01,743.1917万股,其中周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93%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周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5.27%股权,超过30%,且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周文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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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不低于25%,不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第六次、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还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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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9,525.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114,097.3081,623.00
2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133,440.8960,000.00
3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50,000.002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7,902.7027,902.70
合计325,440.89189,525.7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股权交割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下述项目将通过本次收购标的公司海四达电源全资子公司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实施主体
1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133,440.8960,000.00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50,000.0020,000.00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的实施方式为发行人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海四达电源增资,增资完成后,由海四达电源分别向动力科技、储能科技增资进行实施。海四达电源除发行人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少数股东”)放弃同比例增资,海四达电源少数股东均已出具承诺函,同意上市公司本次增资并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同比例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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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

1、本次交易方案

为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的战略转型升级,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四达集团所持海四达电源

79.7883%股权,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有权向海四达电源增资不超过8亿元,用于海四达电源“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两个项目投入,上述项目亦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及未来增资8亿元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海四达电源87.0392%股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海四达电源基本情况具体请参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3、本次交易的拟定价及评估或估值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收购价格由普利特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市场地位、品牌、技术、渠道价值等因素,并参考评估机构评估值基础上,与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协商确定。

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于评估基准日,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7,000.00万元,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29,402.63万元。

在前述评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163,000.00万元。同时,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2亿元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至143,000.00万元。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万元×79.7883%=114,09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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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包括股权转让及后续增资两部分内容,其中标的公司79.7883%股权转让价款为114,097.3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有权对标的公司增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及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94,097.3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后续增资为一揽子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成交金额按194,097.30万元计算。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计算,相关财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成交金额标的公司 2021年度/年末普利特 2021年度/年末占比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孰高194,097.30291,981.40461,728.9163.24%
营业收入-185,334.36487,077.5038.05%
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孰高194,097.3094,931.94260,378.2774.54%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数据。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

6、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7、本次股权转让取得的批准程序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已经获得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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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③交易对方董事会、股东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有关议案;

④交易对方、海四达电源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初步方案;

⑤标的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后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⑥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2)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完成所有需要履行的决策、审批及备案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根据南通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出具的文件,标的公司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已于2022年5月4日到期,且原许可项目已不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不属于《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涉军企事业单位,本次股权转让无需开展相关事项审查。

8、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情况

2022年8月5日,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9.7883%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标的资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标的公司取得了由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海四达电源子公司储能科技实施,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本项目通过购置土地、建设方型锂电池生产制造基地、购置模切叠片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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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涂布机、空调净化设备、动力设备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6GWh方型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以应对下游储能市场需求的爆发增长,满足下游客户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增强海四达电源在全国及全球市场竞争力。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33,440.89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投资类别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金额占比
1工程建设费33,951.79-25.44%
2设备购置及安装73,000.0060,000.0054.71%
3基本预备费1,600.00-1.20%
4铺底流动资金24,889.10-18.65%
合计133,440.8960,000.00100.00%

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1粉料系统2.00台/套2,000.004,000.00
2搅拌系统18.00台/套300.005,400.00
3双层挤压涂布机6.00台/套1,800.0010,800.00
4辊压分切一体机6.00台/套150.00900.00
5激光模切分条一体机12.00台/套250.003,000.00
6开卷烘烤设备2.00台/套200.00400.00
7模切叠片一体机36.00台/套500.0018,000.00
8超声波焊接机(含配对)2.00台/套310.00620.00
9包Mylar机2.00台/套260.00520.00
10软连接自动焊接机2.00台/套280.00560.00
11入壳预点焊机2.00台/套230.00460.00
12顶盖焊接机2.00台/套200.00400.00
13密封钉焊接机2.00台/套150.00300.00
14一次氦检机2.00台/套80.00160.00
15二次氦检机2.00台/套80.00160.00
16全自动接触式高真空烘烤线2.00台/套650.001,300.00
17全自动一次注液机2.00台/套300.00600.00
18全自动二次注液机2.00台/套200.00400.00
19自动物流线及立体库系统1.00台/套2,500.002,500.00
20负压化成&容量系统1.00台/套2,000.002,000.00

1-1-88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21包膜分档机2.00台/套200.00400.00
22成品立体仓库1.00台/套1,250.001,250.00
23原材料仓库1.00台/套1,250.001,250.00
24动力设备2.00台/套3,910.007,820.00
25空调净化设备2.00台/套4,500.009,000.00
26MES系统2.00台/套400.00800.00
总计116.0073,000.00

3、项目预期收益

(1)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①企业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产品销售价格及原材料价格稳定发展,不会出现恶性竞争、恶意囤货等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

②不考虑通货膨胀对测算结果的影响;

③利率、汇率保持为目前的水平,无重大变化;

④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⑤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其中:房屋建筑按30年折旧,残值率4%;机器设备按10年折旧,残值率4%;

⑥增值税按13%税率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税额7%的税率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率按25%的税率计缴。

(2)项目效益计算基础、计算过程

①预计效益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第2年达产率40%,第3年达产率80%,第4年达产率100%,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504,106.19万元,在计算期10年内,平均营业收入463,777.70万元,平均净利润35,283.66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0.26%,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7.93年。

②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1-1-89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A、收入本项目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T+1T+2T+3T+4T+5T+6T+7T+8T+9T+10
销量(GWh)-2.404.806.006.006.006.006.006.006.006.00
单价(万元/GWh)84,017.7084,017.7084,017.7084,017.7084,017.7084,017.7084,017.7084,017.7084,017.7084,017.7084,017.70
营业收入-201,642.48403,284.96504,106.19504,106.19504,106.19504,106.19504,106.19504,106.19504,106.19504,106.19

B、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T+1T+2T+3T+4T+5T+6T+7T+8T+9T+10
税金及附加19.54325.581,989.762,416.202,416.202,416.202,416.202,416.202,416.202,416.202,416.20

C、总成本费用总成本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T+1T+2T+3T+4T+5T+6T+7T+8T+9T+10
生产成本-167,670.29332,093.25413,165.51413,322.95413,488.26413,661.83413,844.09414,035.45414,236.39414,447.37
毛利率-16.85%17.65%18.04%18.01%17.98%17.94%17.91%17.87%17.83%17.79%
销售费用-3,422.406,868.798,617.498,650.568,685.298,721.768,760.058,800.258,842.468,886.79
销售费用率-1.70%1.70%1.71%1.72%1.72%1.73%1.74%1.75%1.75%1.76%
管理费用658.023,630.446,698.478,334.058,465.807,974.128,119.378,271.898,432.038,600.188,776.74
管理费用率-1.80%1.66%1.65%1.68%1.58%1.61%1.64%1.67%1.71%1.74%
研发费用-7,057.4914,114.9717,643.7217,643.7217,643.7217,643.7217,643.7217,643.7217,643.7217,643.72
研发费用率-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
财务费用1,750.003,500.003,500.002,800.001,400.00700.00700.00----
财务费用率-1.74%0.87%0.56%0.28%0.14%0.14%----
合计2,408.02185,280.62363,275.48450,560.77449,483.03448,491.39448,846.68448,519.74448,911.45449,322.75449,754.61

D、所得税及净利润所得税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1-1-90

单位:万元

项目TT+1T+2T+3T+4T+5T+6T+7T+8T+9T+10
利润总额-2,427.5616,036.2838,019.7251,129.2352,206.9753,198.6152,843.3253,170.2652,778.5552,367.2551,935.39
所得税率25%25%25%25%25%25%25%25%25%25%25%
所得税-4,009.079,504.9312,782.3113,051.7413,299.6513,210.8313,292.5613,194.6413,091.8112,983.85
净利润-2,427.5612,027.2128,514.7938,346.9239,155.2239,898.9639,632.4939,877.6939,583.9139,275.4438,951.54
净利率-5.96%7.07%7.61%7.77%7.91%7.86%7.91%7.85%7.79%7.73%

4、主要财务指标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财务指标与海四达电源历史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测算期平均值
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毛利率7.75%-0.76%12.73%17.79%
销售费用率3.25%1.33%1.64%1.73%
管理费用率4.52%2.75%2.26%1.67%
研发费用率7.50%4.97%6.27%3.50%
净利率0.52%5.62%7.10%7.55%

注:由于海四达电源并未单独核算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产品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净利润,上述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净利率为海四达电源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由上表可知,“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低于2020年较多,主要系2020年海四达电源整体收入规模相对较低,因此费用率较高。本项目销售费用率高于2021年及2022年1-9月,主要系本项目主要应用于大型集中式、工商业、家用储能等领域,与现有产品应用领域存在差异,预计销售费用率会上升。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低于2021年、2022年1-9月,主要系随着规模效应的提升,费用率有所降低。毛利率高于海四达电源现有产品较多,主要原因如下:

(1)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存在差异

海四达电源现有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备电源领域,而本次募投项目所规划的产品将主要应用于储能领域。海四达电源现有方型锂离子电池容量以100Ah及以下为主,而本次规划的“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将重点面向大型集中式、工商业、家用储能等领域,产品

1-1-91

容量以280Ah为主,技术水平更高,与海四达电源现有方型锂离子电池产品存在差异。

(2)海四达电源现有磷酸铁锂电池产品毛利率较低具有客观原因

①海四达电源磷酸铁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通信备电源领域,下游客户以大型通信运营商为主,客户集中度较高,订单体量较大,电池供应商相对议价能力较低。

②基站备电电芯处在“铅换锂”时期,基站厂商往往采购有价格优势的锂电厂商电池作为铅酸电芯的替代。通信备电源只需要提供后备电力输出,对于性能的要求不高,因此早期的通信备电源往往以铅酸电池为主,而锂离子电池作为绿色电池,逐渐开始替代铅酸电池在通信备电源领域的主导地位,但目前铅酸电池的价格仍然低于锂离子电池,根据东吴证券研究所的测算,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成本为1.5-1.85元/Wh,铅蓄电池储能系统成本为0.95-1.25元/Wh。因此下游客户在购买锂离子电池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出价较低的锂离子电池厂商,达到压缩成本的目的,导致通信备电源电池的整体毛利率较低。

③2021年,海四达电源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主要客户为Exicom和中国移动,2021年度,海四达电源对Exicom和中国移动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8,671.41万元、11,006.88万元,占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54%、20.95%,毛利率分别为-0.27%、-9.22%。海四达电源对Exicom的毛利率为负,主要系对Exicom部分产品生产于2019年,当时材料成本相对较高,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发货,2021年初恢复供货,此时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尚相对较低,出于防止库存积压、维护客户关系等因素考虑,销售价格甚至有所降低,同时受后续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叠加影响,导致毛利率为负。海四达电源对中国移动毛利率为负,主要系海四达电源与中国移动的合同签署时间为2020年,且根据合同规定,价格为固定价格,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影响,毛利率为负。

(3)储能领域锂电池市场需求旺盛,议价能力有望提升

①在基站备电领域,下游客户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铁塔等大型通信运营商,客户集中度较高,单一客户磷酸铁锂电芯需求量较大,电芯供应商

1-1-92

相对议价能力较低。而储能市场下游客户较为分布广泛,包括华为数字能源、阳光电源、科华数能、南瑞继保等大型储能集成商,电芯产商有更多下游客户可以合作,同时部分电池厂商的电芯已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有一定的品牌溢价,也有更多议价的权利。

②储能领域对于电芯要求比基站备电领域更为严格。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单个5G通信基站功耗在2.7kW左右,备用电源容量大概为10.8kWh,应急时长为4小时。而近年规划的储能电站容量往往在100MWh容量以上,因此储能电芯的放电倍率、电芯的温控系统、电芯的质量要求往往高于基站备电电芯。另外,储能集成厂商生产的储能系统需要参与电网侧的调峰调频服务来获取收益,这使得储能厂商往往会选择质量更好,安全性更高的电芯作为储能部件。高质量的电芯会给上游电芯厂商带来更高的毛利。

③储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电池厂商的议价能力也有望有所提升。储能锂电池市场需求旺盛,根据GGII数据,2021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为48GWh,预计到2025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300GWh,2021-2025年复合增长率

58.11%,到2030年将达到920GWh,而到2025年全球储能锂电池产业需求将达到460GWh,2021-2025年复合长率达到60.11%,到2030年将达到1,300GWh,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

(4)通过实施募投项目,规模效应将会显著增加,有利于海四达电源加快推动产品降本

海四达电源通过实施“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一方面,较大的产能投资能有效降低单GWh固定资产投资成本,另一方面,新产线自动化水平较高,能够提升产线的生产效率,减少人工成本的投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毛利率水平。成本的下降不仅有利于推动行业的发展,还将有效提升海四达电源竞争优势,强化行业竞争力。

(5)预测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差异情况

最近三年,储能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储能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1-1-93

上市公司名称对应产品毛利率
2021年2020年2019年
宁德时代储能产品包括电芯、模组/电箱和电池柜等28.52%36.03%37.87%
派能科技储能电池系统及电芯29.73%43.65%36.72%
南都电源储能产品包括电芯、模组及电池包,电箱、电池柜及软件管理系统等13.77%24.56%25.51%
平均值24.01%34.75%33.37%

由上表可知,海四达电源“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平均毛利率为17.79%,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较多,具有谨慎性。

综上所述,“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5、项目的用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南通市启东市启东经济开发区,项目实施主体储能科技已于2022年9月29日取得了苏(2022)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2584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6、项目的涉及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项目已经于2022年5月在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完成项目备案(备案证号:

启行审备〔2022〕260号);于2022年7月取得了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启行审环〔2022〕106号环评批复。

(三)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海四达电源子公司动力科技实施,实施地点为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2288号。本项目通过新建厂房、购置200PPMPatech全自动装配清洗线、全自动检测线、全自动制片卷绕一体机、涂布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GWh圆柱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以应对小动力锂离子电池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1-1-94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0,00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类别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金额占比
1建筑工程8,600.00-17.20%
2设备投资31,446.0520,000.0062.89%
3铺底流动资金9,953.95-19.91%
合计50,000.0020,000.00100.00%

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1正极负极投料系统1700.00700.00
22300L合浆机2130.00260.00
3正极双层挤压式涂布机11000.001000.00
4负极双层挤压式涂布机21000.002000.00
5正极分切机1120.00120.00
6负极分切机1120.00120.00
7正极辊压机1133.00133.00
8负极辊压机1137.00137.00
9负极在线面密度检测仪2126.00252.00
10在线面密度测试仪219.0038.00
11激光测厚仪214.5029.00
12高真空烘箱1015.50155.00
13高真空泵420.0080.00
14全自动制片卷绕一体机18140.002520.00
15200PPMPatech全自动装配清洗线52192.6310017.00
16200PPM在线全检Xray检测机2238.00476.00
17全自动检测线16100.006100.00
18原材料高架仓库自动线1545.00545.00
19半成品电池高架仓库自动线11055.001055.00
20外观检测包装线1080.00800.00
21电池检送固定装置1800.00800.00
22螺杆式冷水机组260.00120.00
23除湿机1362.00806.00
24组合式空调机组2013.50270.00
25负极涂布机送新风系统216.5033.00
26负极余热回收系统123.4323.43

1-1-95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27正极NMP转轮回收系统332.0096.00
28罗茨无油真空机组24.408.80
29冷却水泵82.0016.00
30动力配电柜202.0040.00
31定频双螺杆喷油空压机227.0054.00
32NMP精馏装置1200.00200.00
33合浆机空气净化设备集成系统1225.00225.00
34涂布机头空气净化集成设备1225.00225.00
35涂布机尾空气净化集成设备1225.00225.00
36碾压分条空气净化集成设备1225.00225.00
37装配线空气净化集成设备1224.02224.02
38冷冻水输送集成装置387.91263.74
39冷却水输送集成装置249.0498.08
401#车间热水输配集成设备182.4682.46
41车间蒸汽输配系统集成装置154.9754.97
42蒸汽冷凝水回收系统135.4935.49
43压缩空气输配系统139.9539.95
44氮气输配装置110.1410.14
45真空系统集成111.6811.68
46纯水输配控制集成系统12.522.52
47除湿机蒸汽输配系统集成装置122.9722.97
48紧凑型固定式真空开关柜94.4440.00
49交、直流电源屏61.428.50
50环网柜11.441.44
51干式变压器129.50114.00
52配电柜440.7231.87
53其他---500.00
总计28031,446.05

3、项目预期收益

(1)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①企业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产品销售价格及原材料价格稳定发展,不会出现恶性竞争、恶意囤货等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

②不考虑通货膨胀对测算结果的影响;

1-1-96

③利率、汇率保持为目前的水平,无重大变化;

④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⑤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其中:房屋建筑按30年折旧,残值率4%;机器设备按10年折旧,残值率4%;

⑥增值税按13%税率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税额7%的税率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率按25%的税率计缴。

(2)项目效益计算基础、计算过程

①预计效益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1年,第2年达产率90%,第3年达产率100%,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98,960.40万元,在计算期10年内,平均营业收入97,970.80万元,平均净利润10,311.99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6.14%,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7.16年。

②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A、收入

本项目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T+1T+2T+3T+4T+5T+6T+7T+8T+9T+10
销量(GWh)-0.9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
单价(万元/GWh)-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
营业收入-89,064.36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98,960.40

B、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T+1T+2T+3T+4T+5T+6T+7T+8T+9T+10
税金及附加--381.41474.07474.07474.07474.07474.07474.07474.07474.07

C、总成本费用

1-1-97

总成本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T+1T+2T+3T+4T+5T+6T+7T+8T+9T+10
生产成本71.4269,061.9276,409.6676,409.6676,409.6676,409.6676,409.6676,409.6676,409.6676,409.6676,409.66
毛利率-22.46%22.79%22.79%22.79%22.79%22.79%22.79%22.79%22.79%22.79%
销售费用-1,335.971,484.411,484.411,484.411,484.411,484.411,484.411,484.411,484.411,484.41
销售费用率-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
管理费用-2,493.802,770.892,770.892,770.892,770.892,770.892,770.892,770.892,770.892,770.89
管理费用率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
研发费用-3,562.573,958.423,958.423,958.423,958.423,958.423,958.423,958.423,958.423,958.42
研发费用率-4.00%4.00%4.00%4.00%4.00%4.00%4.00%4.00%4.00%4.00%
合计71.4276,454.2784,623.3784,623.3784,623.3784,623.3784,623.3784,623.3784,623.3784,623.3784,623.37

D、所得税及净利润所得税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T+1T+2T+3T+4T+5T+6T+7T+8T+9T+10
利润总额-71.4212,610.0913,955.6213,862.9513,862.9513,862.9513,862.9513,862.9513,862.9513,862.9513,862.95
所得税率25%25%25%25%25%25%25%25%25%25%25%
所得税-3,134.673,488.913,465.743,465.743,465.743,465.743,465.743,465.743,465.743,465.74
净利润-71.429,475.4310,466.7210,397.2210,397.2210,397.2210,397.2210,397.2210,397.2210,397.2210,397.22
净利率-10.64%10.58%10.51%10.51%10.51%10.51%10.51%10.51%10.51%10.51%

4、主要财务指标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财务指标与海四达电源历史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测算期平均值
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毛利率24.32%22.66%19.13%22.75%
销售费用率3.25%1.33%1.64%1.50%
管理费用率4.52%2.75%2.26%2.80%
研发费用率7.50%4.97%6.27%4.00%
净利率0.52%5.62%7.10%10.53%

注:由于海四达电源并未单独核算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产品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净利润,上述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净利率为海四达电源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1-1-98

由上表可知,“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与2021年、2022年1-9月差异较小,低于2020年较多,主要系2020年海四达电源整体收入规模相对较低,因此费用率较高。研发费用率低于历史水平,主要系本项目为现有产品扩产,产品相对成熟,研发费用率相对较低。

毛利率与历史期间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海四达电源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产品毛利率持续降低,主要系2021年以来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但由于原材料价格已处于较高水平,长期来看市场价格终将回归合理水平,且海四达电源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等领域,根据天风证券研究所的统计数据,电池在电动工具成本中占比仅10%-20%,占比较低,因此下游客户对电池成本敏感度也较低。此外,目前电动工具下游市场主要在欧美,价格区间从几十到几百美金,电动工具具有消费品属性,且购买频次低,消费者相对容易接受原材料涨价传导,价格敏感度较低。因此预测期平均毛利率22.75%具有合理性。

最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对应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
亿纬锂能锂离子电池,包括小型锂离子电池、圆柱电池、动力电池等,主要应用于电子雾化器、可穿戴设备、蓝牙设备、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电动两轮车、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19.02%26.13%23.76%
蔚蓝锂芯锂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小型动力系统,尤其在倍率型动力工具锂电池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是进入全球TOP4电动工具公司供应链的小型动力电池主要供应商。28.23%23.55%21.42%
长虹能源锂电池产品主要为圆柱形高倍率锂电池,下游客户包括诸多世界知名品牌和电动工具市场高端客户。21.70%29.53%29.65%
鹏辉能源锂电池产品包括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锂电池等多种产品,主要用于消费数码、轻型动力(含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等)、储能、新能源汽车等。14.92%18.01%23.57%
平均值20.97%24.31%24.6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预测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毛利率区间范围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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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5、项目的用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2288号,项目实施主体动力科技已取得苏(2021)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42717号土地使用权证书。

6、项目的涉及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项目已经于2022年1月在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完成项目备案(备案证号:

启行审备〔2022〕56号);本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取得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项目(包括一期、二期)的环评批复(启行审环〔2021〕228号)。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了发展现状、经营战略、财务状况以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自身和外部条件,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7,902.7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4.72%),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健康良性发展,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

公司以2021年为基期,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收购海四达电源的影响,根据公司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营业收入增长及2021年经营性应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预付账款)、应付(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存货、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结合管理层对未来三年(2022-2024年)市场情况的预判以及公司自身的业务规划,对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存货等科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进行谨慎预测。

(1)测算模型

①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2024年预计流动资金占用额-2021年流动资金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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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额。

②各年流动资金占用额=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负债。

③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当期预测营业收入×各项目销售百分比。

(2)2022-2024年收入增长率假设

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9,996.66万元、444,754.21万元和487,077.50万元,2019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

16.32%。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按照10%的年增长率谨慎预测2022年至202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预测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35,785.25万元、589,363.78万元和648,300.16万元。

(3)2022-2024年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预测

假设2022年至2024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关科目销售百分比与2021年末一致。在其他经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因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动需补充的流动资金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1年销售百分比2022年E2023年E2024年E
营业收入487,077.50-535,785.25589,363.78648,300.16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291,764.2359.90%320,940.66353,034.72388,338.19
应收票据16,274.853.34%17,902.3419,692.5721,661.83
应收账款155,054.7431.83%170,560.21187,616.23206,377.85
应收款项融资22,703.754.66%24,974.1327,471.5430,218.70
预付账款13,737.062.82%15,110.7616,621.8418,284.02
存货83,993.8317.24%92,393.21101,632.54111,795.79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61,497.5412.63%67,647.3074,412.0281,853.23
应付票据11,028.032.26%12,130.8313,343.9214,678.31
应付账款39,350.638.08%43,285.7047,614.2752,375.69
合同负债5,314.471.09%5,845.926,430.517,073.56
应付职工薪酬3,726.070.76%4,098.684,508.554,959.40
应交税费2,078.330.43%2,286.172,514.782,766.26
营运资金需求230,266.69-253,293.36278,622.70306,484.97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23,026.6725,329.3427,8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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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2021年销售百分比2022年E2023年E2024年E
2022年-2024年累计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合计76,218.27

根据上述测算,至2024年度,公司未来三年需补充的营运资金缺口规模为76,218.27万元。经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发展规划等因素后,拟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902.70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流动资金的增加将有利于公司正在或即将开发和实施的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同时也能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增强后续融资能力,拓展发展空间。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上述流动资金进行管理,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运用,对于上述流动资金的使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为股权收购,于2022年8月5日完成股权交割,未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过户登记,属于资本性支出。“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为建设类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均用于设备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27,902.70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4.72%,未超过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1-1-102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快速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的战略转型升级海四达电源深耕电池行业近三十年,是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标的公司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丰富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和持续的研发能力,在全球拥有较多知名客户。

上市公司近年来不断持续提升原有业务技术含量,在原有汽车领域之外,在信息通信领域构建LCP材料从上游树脂合成到LCP薄膜和纤维及下游FCCL、FPC、PCB应用的全产业链,产品可用于5G高频连接器、天线以及手机材料。在原有主业不断升级的前提下,上市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布局锂离子电池业务板块,从而形成“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运行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的战略转型升级,从而推动上市公司长远、高质量地发展。

2、本次收购资金规模较大,公司面临一定资金压力

本次收购为现金收购,交易金额较大,上市公司拟先通过并购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短期内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上升较多,公司面临一定资金压力。若融资机构无法及时、足额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则公司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从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并违约的风险。此外,上述融资的利息费用支出对于公司经营绩效影响亦较大。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资本权益将得以增强,有利于公司后续经营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全球及国内储能产业正在快速扩张,海四达电源急需布局产能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从全球范围来看,“碳中和”已成为人类共识,各主要国家以立法、宣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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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形式确立了碳中和目标。近年来,我国也加快向低碳、绿色方向转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发展清洁能源也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而与发展清洁能源所配套的储能需求将快速发展。目前来看,以锂电储能为代表的日间储能是当前的发展重点,也是未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统中重要的储能构成。远期看,行业潜在空间大,将达TW/TWh级别。根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合作发展组织预测,2050年全球储能需求将达到4.1TW,对应存储电量约500TWh。新能源+储能将对电力系统带来深刻的颠覆,行业空间巨大。GGII预计,到2025年全球储能锂电池产业需求将达到460GWh,2021-2025年复合增长率达到60.11%,到2030年将达到1,300GWh,增长空间巨大。截至2021年12月末,海四达电源方型锂离子电池产能仅为1.19GWh/年,作为国内较早具备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技术积累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之一,亟需通过扩产来满足未来市场高速增长的需求。

此外,储能系统大规模的应用成本下降是关键,我国已明确未来降本目标。根据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从储能系统的成本构成上看,储能电池的占比约70%-80%,储能成本的下降主要来自于电池成本的下降。海四达电源实施“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通过规模效益可有效降低单GWh固定资产投资成本、提升产业链溢价能力,而自动化水平高的新生产线能够有效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成本。成本的下降不仅有利于推动行业的发展,还将有效提升海四达电源竞争优势,强化行业竞争力,项目的建设必要性较强。

4、为应对小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发展,海四达电源积极扩大产能,需要资金支持

受益于电动工具无绳化及产业链向中国转移的影响,电动工具用等小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根据GGII 数据,2021 年全球电动工具锂电池出货量为22GWh,预测2026 年出货规模增至60GWh,相比2021 年仍有2.7 倍的增长空间,2021-2026 年复合增速22%。从国内来看,2020 年中国电动工具锂电池出货量5.6GWh,同比增长64.7%,在国产替代的趋势下,国内电动工具电池行业增速有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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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于行业发展及较好的技术水平和产能质量,海四达电源业务快速发展,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17亿元、18.53亿元,2021年相比2020年同比增长126.87%,产能已难以满足行业发展需要。为积极应对下游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海四达电源已在加大产能投入,2021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一期项目已经投产,二期项目目前已在推进中,项目投入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

5、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近几年,公司收入规模持续提升,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此外公司还通过外延并购的方式进入新能源电池产业,实现公司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战略转型升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902.70万元。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锂电池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给生产商带来成长机遇

锂离子电池行业前景较好,市场空间广阔,为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及“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的实施奠定发展基础。

锂离子电池行业前景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之“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部分相关内容。

2、标的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海四达电源专业从事二次电池的研发生产已有近三十年,并以动力、储能电池为主要发展方向。海四达电源较早布局并完成了动力型与高低温型镍系电池技术的自主创新,产品首先应用于便携式电动工具、应急照明及小家电等行业,并逐步扩展至其他领域。自镍系电池产品投产以来,海四达电源不断加强研发及产业化工作,逐步成为国内少数几家能够生产制造中高端镍系动力电池和大功率高性能方型镉镍电池的企业,其镍系电池市场优势地位持续巩固,特殊领域专用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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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电池市场亦稳步开拓。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海四达电源依托动力型镍系电池领域的优势,适时调整市场定位及发展战略,2002年即开始动力锂电池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储备,并于2009年完成产业化,面向电动工具、通信基站储能等领域逐步推出锂离子电池产品,是国内较早实现锂电池技术产业化的企业之一,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已拥有三元、磷酸铁锂等电池产能3.03GWh/年。

目前,海四达电源已发展为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拥有动力和储能电池领域完整的研发、制造能力,并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一支优秀稳定的技术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和高素质研发人员构成,其原实际控制人沈涛先生为教授级工程师,曾为国家863计划课题专家,从事动力电池行业已经四十余年,为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顾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南京师范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等,核心技术人员多为高级工程师,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实践能力,并有多人参与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海四达电源多次承担和实施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其多款产品被认定为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海四达电源积极进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专利60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

因此,标的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实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3、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扩产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海四达电源产品系列齐全、质量性能较好,在某些领域已具备与国外一流电池制造商同台竞争的实力,拥有大量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

在电动工具领域,海四达电源与南京泉峰、TTI、浙江明磊、有维科技、江苏东成、宝时得、ITW等国内外知名电动工具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生产线也已通过了史丹利百得、博世的严格审核;在家用电器领域,海四达电源已成功积累了美的、科沃斯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市场拓展势头良好;在通信、储能领域,海四达电源已与Exicom、中国移动、中国铁塔、中国联通等国内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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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外,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海四达电源产品聚焦深化应用,为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国产替代夯实基础。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还将加快业务整合,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资源优势、客户优势等,为海四达电源导入人才,拓展行业标杆客户,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扩产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四、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一)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

2022年4月2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海四达电源

79.7883%股权。公司在预案中说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同日,上市公司与海四达集团、沈涛、海四达电源签署了收购海四达电源

79.7883%股权相关的《收购协议》,收购对价为114,097.30万元。由于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于同日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2022年4月25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方案中,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12,097.30万元,已扣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2,000.00万元;2022年9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至106,097.30万元,调减金额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至今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6,000.00万元。

2022年11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至81,623.00万元,即在前次调减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减24,474.30万元。本次调减后,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后运用并购贷款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48,600.00万元,以及截至2022年11月末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33,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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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合计81,623.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至2022年11月23日运用自有资金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调减。上市公司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易,已于2022年7月4日经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5日完成股权交割,上市公司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分批次支付了股权价款,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支付安排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万元)支付情况
具体日期备注
意向金2022年3月11日意向协议签署后2,000.00已支付
/2022年4月25日上市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日//
第一期2022年8月8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18,000.00已支付
第二期2022年8月23日股权交割后61,074.30已支付
第三期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末23,056.80已支付
第四期2023年6月30日2023年中9,966.20待支付
合计114,097.30

(二)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具体进度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T年T+1年
Q1Q2Q3Q4Q1Q2Q3Q4
1项目工程调研、招标、设计阶段
2厂房土建施工、装修阶段
3设备采购阶段
4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投产

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类别T年T+1年合计
1工程建设费24,651.289,300.5133,951.79
2设备购置及安装51,100.0021,900.0073,000.00
3基本预备费1,600.00-1,600.00
4铺底流动资金-24,889.1024,889.10
总投资金额77,351.2856,089.61133,440.89

截至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即2022年4月25日)本项目尚未开始投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不包含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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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具体进度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T年
Q1Q2Q3Q4
1项目工程调研、招标、设计阶段
2厂房土建施工、装修阶段
3设备采购阶段
4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投产

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类别T年T+1年合计
1建筑工程8,600.00-8,600.00
2设备投资31,446.05-31,446.05
3铺底流动资金-9,953.959,953.95
总投资金额40,046.059,953.9550,000.00

截至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即2022年4月25日)本项目已投入10,041.04万元,尚需投入39,958.96万元,其中设备投资尚需投入22,398.58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不包含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标的公司、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标的公司是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快速切入储能、小动力电池等优质行业赛道,业务和客户结构将进一步丰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而公司通过对海四达电源进一步增资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有利于抓住储能、小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机遇,提升标的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和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打造行业领先的新能源电池企业,从而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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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更好地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和升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负债水平,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将有所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改善,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快速实现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战略转型升级的关键步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海四达电源将成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将新增锂电池业务,快速切入储能、小动力电池等优质行业赛道,业务和客户结构将进一步丰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而公司通过对海四达电源进一步增资用于“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抓住储能、小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机遇,提升标的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和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打造行业领先的新能源电池企业,从而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提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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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为“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主要生产PP、ABS、PC/ABS等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主要用在汽车行业。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和对海四达电源的扩产项目。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等二次化学电源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产品为方型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储能领域,“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产品为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居等领域。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较大差异。

七、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改性材料等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189,525.70万元,用于“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海四达电源的两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合计107,902.7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6.93%。

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等二次化学电源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也均围绕锂离子电池而展开,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等新型电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所规定的鼓励类产业。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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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海四达电源专业从事二次电池的研发生产已有近三十年,并以动力、储能电池为主要发展方向,业务模式成熟、业绩较好、规模较大,2021年、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8.53亿元、17.29亿元,净利润1.04亿元、1.23亿元,行业地位突出,符合“大盘蓝筹”主板定位。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 股权”“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不适用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不适用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不适用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不适用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不适用
6其他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改性材料等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家电、新能源电池系统、电子电器、5G通信、航天等。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等二次化学电源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上市公司原主营业务与海四达电源业务存在差异,“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属于跨主业投资。

2022年8月5日,上市公司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海四达电源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新增锂电池相关业务并将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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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发展,锂电池业务已成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海四达电源主要产品为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和方型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居、通信、储能等领域。“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产品为方型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储能领域,“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产品为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居等领域。上述两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围绕锂离子电池主营业务而展开,属于对现有业务的扩产。

“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合计107,902.7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6.93%。“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实施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提示充分,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

1、《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主要规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与募集资金投向特别是收购股权相关的主要规定如下:

7-4 募集资金投向监管要求:“一、……募集资金应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主营业务。……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企业股权的,发行人应披露交易完成后取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的相关情况。……五、保荐机构应重点就募投项目实施的准备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重大风险,发行人是否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进行详细核查并发表意见。……”

7-8 收购资产信息披露要求:“……(二)财务关注要点:①关注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原则上,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再融资变相实现业务重组上市。②关注收购资产整合。拟收购资产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差异较大的,审核中将关注本次收购的考虑,整合、控制、管理资产的能力,以及收购后资产的稳定运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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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四达电源主营业务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存在差异,但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

(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以及两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为对海四达电源产能的扩产。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等二次化学电源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等新型电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所规定的鼓励类产业。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上市公司原有主业与海四达电源主营业务存在差异,但存在协同效应和上下游关系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改性材料等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等二次化学电源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原有主业与锂离子电池业务存在差异,但本次收购是上市公司经过充分考虑后,基于自身战略发展方向的重要布局与重大决策。但本次收购是上市公司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与重大产业协同意义的举措,有利于未来进一步加深上市公司对现有汽车品牌终端客户的合作深度。且上市公司与海四达电源应用领域存在重合,海四达电源的客户资源可以助力上市公司非汽车领域业务拓展。此外,在电池系统中,电池盖板、线束隔离板、电极底座、BMS壳体、电芯支架、端板等均需使用阻燃类改性材料,包括阻燃PC/ABS、阻燃PC、阻燃PBT-GF等。电池系统材料亦是上市公司大力发展的业务之一,上市公司具有成熟的电池系统材料解决方案,为锂电池行业龙头企业C公司的合格材料供应商,并正在大批量供货。目前,上市公司已完成海四达电源所需部分材料的开发和验证,并已陆续向其供货,收购海四达电源可以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电池系统材料业务的发展。

(3)本次收购是上市公司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与重大产业协同意义的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加深与终端客户的合作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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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是上市公司经过充分考虑后,基于自身战略发展方向的重要布局与重大决策。上市公司作为汽车用改性材料行业的主要企业,与众多汽车品牌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服务的终端汽车品牌包括奔驰、宝马、奥迪、比亚迪、广汽埃安、蔚来等行业知名企业。

当前,汽车行业正在进行“电动化”转型,上市公司服务的主要汽车品牌均在积极布局电动汽车,而锂离子电池正是汽车电动化转型所需的核心部件。上市公司希望在汽车产业变革的浪潮中,依托原有的客户基础及对汽车领域的供应理解,抓住时代机遇,从原有改性材料领域,进入更为关键的汽车部件领域,而锂离子电池是汽车电动化最主要的零部件。

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依托上市公司坚实的客户基础和海四达电源近三十年的电池生产制造经验,上市公司将有机会面向核心客户,共同开发更符合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电池产品,加深与终端客户的合作深度,为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虽然海四达电源产品目前应用领域以电动工具、家电、通信储能为主,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固定资产项目也主要围绕电动工具、储能市场展开,但通过对海四达电源现有产线的改造与新产能规划,在稳固海四达电源现有优势业务的同时,布局储能市场,抓住储能市场战略发展机遇,提升企业实力和竞争力,并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逐步演进到汽车领域,更符合海四达电源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定位。

因此,本次收购是上市公司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与重大产业协同意义的举措。

(4)上市公司收购海四达电源系谋求主营业务转型升级的战略布局,锂电池业务已成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2019-2021年销售收入分别为36.00亿元、44.48亿元和48.71亿元,收入规模持续提升,但受到上游石化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5亿元、3.96亿元、0.24亿元,存在较大波动。上市公司也持续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探索与布局,谋求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2021年1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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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引入战略股东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与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希望依托其在新材料、新能源、半导体、通信器件、消费电子等领域的产业资源,在上下游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合作、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共同促进,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也将新材料、新能源作为公司重要战略发展方向,并拟进行相关产业布局。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等二次化学电源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受“碳中和”、小动力电池国产化趋势影响下,行业前景广阔。2021年收入18.53亿元,净利润1.04亿元,2022年1-9月收入17.29亿元,同比增长30.90%,净利润1.23亿元,同比增长42.19%,快速增长,盈利能力较强。

海四达电源专业从事二次电池的研发生产已有近三十年,业务模式成熟、业绩较好、规模较大、行业地位突出,符合“大盘蓝筹”主板定位。海四达电源业务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布局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希望通过股权转让获得控制权,并对标的公司进一步增资以支持其扩产,从而快速切入锂电池产业赛道,把握新能源,特别是储能的行业战略发展机遇,快速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转型升级,促进上市公司发展。

上市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事项的交割,海四达电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新增锂电池相关业务并将其作为主营业务发展,锂电池业务已成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3、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之“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为收购企业股权,发行人已取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存在通过再融资变相实现业务重组上市

(1)公司已取得海四达电源的控制权,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交割后,上市公司已在海四达电源董事会、监事会中取得多数席位,且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财务负责人均为上市公司提名人选担任,能够掌控标的公司重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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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决策的决定权,且通过委派核心团队深度参与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上市公司已取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通过再融资变相实现业务重组上市上市公司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为现金收购,且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沈涛已出具承诺,承诺其及关联方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44.08%股权,持股比例较高,本次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变相实现业务重组上市的情形。

4、上市公司具备整合、控制、管理海四达电源的能力,收购后标的公司稳定运营,收入和利润快速增长上市公司具备整合、控制、管理海四达电源的能力,通过协议约束、派驻人员、信息系统融合并建立授权规则、财务管理控制、提供资源支持标的公司发展、激发团队积极性等整合措施对标的公司实施了有效控制。收购后,标的公司稳定运营,未发生任何一名核心人员流失的情形,治理结构和运营效率得到提升,并在客户开拓、融资成本下降和融资能力提升、人才吸引力、业务布局、经营业绩等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标的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快速发展。2021年标的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18.53亿元、1.04亿元。2022年1-9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9亿元,同比增长30.90%,净利润12,269.59万元,同比增长42.19%,经营业绩持续快速发展。

由于本次收购资金规模较大,若完全通过债务融资实施,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将上升较多,面临一定资金压力,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亦不利于未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实施。因此,上市公司本质上希望通过股权融资实施本次收购以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水平,避免分期归还并购贷款对上市公司流动性的压力,并为上市公司持续支持标的公司扩产和发展奠定基础

5、发行人已充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已在本次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对跨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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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风险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

(三)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普利特下属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与标的公司需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规划、商业惯例等方面进行融合。此外,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改性材料业务,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领域,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产品、客户结构和下游应用领域等存在差异,本次收购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一)主营业务变化及多元化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锂离子电池业务,且未来随着“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及“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的实施和陆续达产,锂离子电池业务在主营业务中所占的比例将大幅提升,公司面临着主营业务变化风险。

此外,锂离子电池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业务在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格局、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上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主营业务多元化经营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研发投入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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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均为设备投入。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研发投入。

九、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的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中的化工新材料子行业,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两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为对标的公司产能的扩产。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等二次化学电源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等新型电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所规定的鼓励类产业。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或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一致。项目完成后将提升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有助于提升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一、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及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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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26号文批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23.53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池驰发行股票,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49,978股。该次向特定投资者池驰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人民币2,591,698.11元后,实际募得资金为人民币17,408,301.8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92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公司开户行账户类别账号截止日余额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800009597481已销户
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800010884114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40.83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44.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44.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其中:2018年:1,744.4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 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 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 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 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1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同左1,740.831,740.831,744.441,740.831,740.831,744.443.612018年11月

已累计投入金额为1,744.44万元,系募集资金净额1,740.83万元与利息收入

3.61万元之和。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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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的情形。

4、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的情形。

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承诺效益2019年度实际效益2020年度实际效益2021年度实际效益2022年1-9月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1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平均每年净利润13,658.00万元2,997.251,340.516,825.193,325.9614,448.91如下 所述

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计划投资总额49,384.0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仅1,744.44万元,项目投入主要依靠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制造成本中心,受内部定价、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效益较低。

6、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

7、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的情形。

8、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结余的情形。

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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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会字〔2023〕第01591号),认为:普利特材料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反映了普利特材料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的时间间隔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距离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也即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日(2017年11月23日)不少于18个月,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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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住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8,34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08386159C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组(含新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电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电源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收购前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交割前,截至2022年6月末,海四达电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海四达电源的控股股东为海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沈涛,海四达集团股权结构请参见本节之“(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海四达集团为沈涛控制的企业,沈晓峰、沈晓彦为沈涛子女,上述股东为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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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的一致行动人。沈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海四达电源89.48%股权。海四达电源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沈涛

姓名沈涛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62619461026****
通讯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2、沈晓峰

姓名沈晓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62619721224****
通讯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3、沈晓彦

姓名沈晓彦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68119761028****
通讯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西路89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4、南通风宝

公司名称南通风宝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YATTF0C
成立日期2019年04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冬安
通讯地址启东市汇龙镇花园路土管市政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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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沈晓彦持股60.00%、沈晓峰持股20.00%、陈刚持股20.00%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海四达电源控股股东海四达集团。海四达集团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西路 899 号
法定代表人沈涛
注册资本8,6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27234836L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 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燃气经营

海四达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四)海四达电源股东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海四达电源为有限公司,根据其交割前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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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海四达电源其他股东均已出具承诺函,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不主张购买目标股权,并不可撤销的放弃目标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意普利特对海四达电源增资,并承诺本次增资过程中不对海四达电源增资。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交割前海四达电源股东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影响的内容。

(五)海四达电源人员安排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根据《收购协议》,本次收购不涉及职工安置,目标股权交割日后,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EMT(经营管理团队)等机构, 具体运行规则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其中,目标股权交割日后,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及目标公司其他治理结构安排如下:

(1)目标公司设置董事会,董事会是执行公司战略、经营管理的最高责任机构,确保客户与股东的利益得到维护。董事会暂定由5人组成,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3名董事由普利特提名、2名董事由转让方提名。

(2)目标公司董事会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选任普利特提议的人选为目标公司的董事长。

(3)目标公司设置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最高监督机构,代表股东行使监督权。监事会由3人组成,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2名监事由普利特提名或推荐的人员担任,1名监事由转让方提名或推荐的人员担任。由普利特推选其中1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4)目标公司设置EMT(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授权下行使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权。EMT是公司战略、经营管理的核心责任机构和领导机构,承担带领公司前进的使命。EMT的人员组成由董事会提名。

(5)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依据经营需要设置若干名,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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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转让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产生,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并由EMT聘任产生。目标公司设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1名,由收购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产生。收购方有权视情况提名目标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他部门的管理和骨干人员。

2022年8月5日,上市公司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交割后,上市公司已在标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取得多数席位,能够掌控标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决定权。标的公司的7名董事会成员中,5名为上市公司提名,3名监事会成员中,2名为上市公司提名,且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财务负责人均为上市公司提名人选担任,其中董事长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担任。

2、核心团队人员安排

根据《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核心团队成员将按以下方式安排:

(1)每一核心团队成员应在目标股权交割日前与目标公司(包括目标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同)签订符合普利特要求的不短于36个月期限(自目标股权交割日起算)的劳动合同,在遵守本补充协议第4.4款的前提下,转让方及沈涛应确保核心团队成员在目标公司服务期间不短于36个月(自目标股权交割日起算)。

(2)每一核心团队成员应在目标股权交割日前与目标公司签订符合普利特要求的竞业禁止协议,转让方及沈涛应确保核心团队成员在目标公司服务期间及离开目标公司后在不少于2年的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3)未经普利特书面同意,任一核心团队成员在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在普利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或企业中担任任何经营性职务(核心团队成员在其他企业担任经营性职务应向收购方报备并取得收购方同意)。

(4)任一核心团队成员如有违反目标公司规章制度、失职或营私舞弊损害目标公司利益、不胜任工作等情形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目标公司应解除该等人员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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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上述约定外,普利特对目标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调整计划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目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

(6)承诺方应通过核心团队成员劳动合同、绩效考核、员工持股安排等方式确保上述第4.1款至第4.4款之约定得以实施。该等劳动合同、绩效考核、员工持股安排等方式应经收购方事先同意。

(六)标的公司主要业务

1、主营业务

海四达电源成立于1994年,是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标的公司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丰富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和持续的研发能力,在全球拥有较多知名客户。

2、主要产品

海四达电源的主要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镍系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BMS)等。锂离子电池在海四达电源产品占比最大,其细分产品包括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等,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后备电源及储能等领域;镍系电池产品占比较小,应用场景分别为轨道交通、应急照明灯。BMS业务在海四达电源主营业务中占比最小,主要为海四达电源向客户提供BMS产品和各类设计、解决方案。海四达电源的主要产品详情如下:

产品 大类产品 细分产品图例产品特点介绍应用场景
锂离子电池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单一性质较好、能量密度高、倍率高、安全性较好、内阻小、适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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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大类产品 细分产品图例产品特点介绍应用场景
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封装壳体大多为金属材料,电池内部采用卷绕式或叠片式工艺,对电芯保护作用好、电池的安全高;循环寿命长等。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发生安全问题时只会裂开不会爆炸,安全性高;质量轻、内阻小、循环寿命长、设计灵活。
镍系电池技术成熟安全性好、价格高,有一定的记忆效应。
BMS

智能化管理及维护各个电池单元,防止电池出现过充电和过放电,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监控电池的状态。

3、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海四达电源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Ah

产品类别年份产能自产量外协或外购量销量产能 利用率产销率
三元圆柱锂离子 电池2022年1-9月38,115.0029,706.603,793.2527,789.2077.94%82.95%
2021年27,900.0025,698.1512,779.4432,937.8392.11%85.60%
2020年19,140.0010,449.57669.4212,447.2254.60%111.95%
磷酸铁锂离子电池2022年1-9月27,843.7518,472.99-20,494.5566.35%110.94%
2021年37,125.0020,515.27-23,610.1755.26%115.09%
2020年37,125.0014,261.36-11,502.7538.41%80.66%

注:海四达电源“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一期”项目于2021年下半年投产,新能产能1GWh/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四达电源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产能已达50,820.00万Ah/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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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四达电源主要产品为三元圆柱和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电动工具、家用电器、5G通信和储能领域等。2020年,受疫情影响,产能利用率较低,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以及电动工具无绳化、国产替代趋势加快、储能市场快速发展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下半年开始收入快速增长,因临时性产能不足存在少量通过外协或外购的形式以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的情况。2021年,海四达电源主导产品锂离子电池业务量继续快速增长,为应对持续增加的订单需求,海四达电源加大了固定资产投入,建设实施了“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一期”,提高了生产能力,产能利用率也相应提升,但在此过程中,海四达电源存在产能缺口,因此通过外协或外购方式生产的产品量较大。

4、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海四达电源主要产品按产品类别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锂离子电池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111,821.6465.65%121,746.5166.39%45,101.8055.63%
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52,286.0730.70%54,336.9529.63%26,659.7732.88%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1,273.160.75%1,621.800.88%4,713.095.81%
小计165,380.8897.09%177,705.2696.90%76,474.6594.33%
镍系电池1,808.191.06%4,306.622.35%3,958.384.88%
其他3,149.161.85%1,374.560.75%639.640.7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170,338.23100.00%183,386.44100.00%81,072.67100.00%

5、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海四达电源按产品类型分类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锂离子电池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19.13%22.66%24.32%
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12.73%-0.76%7.75%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66.09%71.99%64.94%
合计17.47%15.95%21.05%
镍系电池16.64%23.88%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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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15.58%11.63%-24.01%
合计16.85%16.10%20.75%

6、标的公司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发证机构所属企业发/换证日期有效期至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海四 达电源2020.12.02有效期3年
2UL认证美国安全检定实验室公司2019.05.27-
3认证企业证书(一般认证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2020.01.03-
4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北京赛昇科技有限公司2020.12.142023.12.14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嘉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2020.12.142023.12.13
6排污许可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2.08.062027.08.05
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022.04.202025.04.17
8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022.04.122025.04.11
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隆力电子2021.11.30有效期3年
1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022.04.152025.04.11
11排污许可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0.07.022023.07.01
12排污许可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明辉机械2020.08.112023.08.10
13动力科技2021.09.102026.09.09

(七)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海四达电源生产的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三元材料、铜箔、石墨、电解液、磷酸铁锂等)和绝大部分辅助材料(导电剂、添加剂等)系向国内外生产厂商直接采购;钢壳基带、黏结剂等部分辅助材料系向代理商采购。公司通过供应商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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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调查、评估,原材料样品检测或试生产,生产现场审核、评价(适用于直购厂商)等环节认证合格供应商,对原材料质量、技术性能、交付能力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逐步形成了长期合作供应商体系。采购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和分级管理,并根据考评结果要求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整改,剔除不合格供应商,选择最优供方。对于日常普通原材料采购,具体有以下步骤:制造技术部制定原材料需求信息、仓库根据实际库存和安全库存确定原材料采购数量、物资配套部制定采购计划。主要原材料价格参照“基础成本+加工费”或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确定,其中基础成本根据市场价格适时动态调整,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同时物资配套部对同种原材料采取“向合格供应商统一询价、比价采购”的方式,在保证原材料品质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2、生产模式

海四达电源主要产品形式为锂离子和镍系单体电池及其组合电池。对于标准化产品(部分单体电池),海四达电源根据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实际生产能力编制相应生产计划、物料计划、出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和出货;对于非标准化产品(如组合电池)则需依据客户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定制,并在接受订单后按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及时制订计划并组织生产。海四达电源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但在旺季或订单量大、交期短、产能短期无法满足的情况下,部分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产品会通过外协或外购方式进行生产。未来,随着标的公司产能得到补充,外协、外购的情况将得以减少。

3、销售模式

海四达电源采取直销模式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海四达电源销售的步骤主要分为:合同签订和管理、产品定价、售后服务等,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和管理

海四达电源通过各类专业展会及网络平台建立销售渠道、拓展销售网络。海四达电源现已全面实施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对于标准化电池产品,采用“一对一营销”和“精细营销”的模式量化管理企业市场、销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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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过程,实现业务部门、生产部门及战略合作伙伴的协同工作;对于非标准化产品,销售订单主要通过“一对一”谈判方式取得,实施“顾问式营销”策略,根据客户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其他需求特性,共同开发适用电池产品。

(2)产品定价

海四达电源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工艺调整适时修正产品售价。公司销售部在授权范围内与各类客户开展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以确定最终价格条款。

(3)售后服务

客户对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要求非常高,海四达电源为该类客户专门组建了专业的售后支持团队,为客户提供即时响应的售后服务。

4、结算和盈利模式

海四达电源在电池生产完成后经过常温搁置及电池自放电等系列检测且指标无误后安排发货。海四达电源建立了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制定了客户信用评级方法,据此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付款方式和账期,并以银行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该结算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海四达电源主要依靠研发、生产并销售电动工具、储能、通讯、轨道交通等领域使用的电池及其电池系统产品,并不断改进产品性能,降低生产成本,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将产品向下游客户快速交付以实现销售收入并获取利润。

(八)海四达电源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研发优势

海四达电源专业从事二次电池的研发生产已有近三十年,并以动力、储能电池为主要发展方向。海四达电源较早布局并完成了动力型与高低温型镍系电池技术的自主创新,产品首先应用于便携式电动工具、应急照明及小家电等行业,并逐步扩展至其他领域。自镍系电池产品投产以来,海四达电源不断加强研发及产业化工作,逐步成为国内少数几家能够生产制造中高端镍系动力电池和大功率高性能方型镉镍电池的企业,其镍系电池市场优势地位持续巩固,特殊领域专用镍系电池市场亦稳步开拓。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海四达电源依托动力型镍系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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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的优势,适时调整市场定位及发展战略,2002年即开始动力锂电池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储备,并于2009年完成产业化,面向电动工具、通信基站储能等领域逐步推出锂离子电池产品,是国内较早实现锂电池技术产业化的企业之一。

目前,海四达电源已发展为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拥有动力和储能电池领域完整的研发、制造能力,并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一支优秀稳定的技术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和高素质研发人员构成,其原实际控制人沈涛先生为教授级工程师,曾为国家863计划课题专家,从事动力电池行业已经四十余年,为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顾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南京师范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等,核心技术人员多为高级工程师,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实践能力,并有多人参与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海四达电源多次承担和实施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其多款产品被认定为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海四达电源积极进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专利60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

2、客户资源优势

海四达电源产品系列齐全、质量性能较好,在某些领域已具备与全球一流电池制造商同台竞争的实力,拥有大量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

在电动工具领域,海四达电源与南京泉峰、TTI、浙江明磊、有维科技、江苏东成、宝时得、ITW等国内外知名电动工具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生产线也已通过了史丹利百得、博世的严格审核;在家用电器领域,海四达电源已成功积累了美的、科沃斯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市场拓展趋势良好;在通信、储能领域,海四达电源已与Exicom、中国移动、中国铁塔、中国联通等国内外大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外,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海四达电源产品聚焦深化应用,为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国产替代夯实基础。

3、品牌和质量优势

经过近三十年发展,海四达电源的“HIGHSTAR”品牌已在国内同行业中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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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高知名度,系主流锂离子电池厂商,根据高工锂电发布的《2021年中国电动工具市场调研分析报告》,海四达电源过去两年在全球电动工具市场,稳居国内企业前三位。海四达电源始终将“质量是企业价值和尊严的基石”作为质量管理的核心理念,并已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贯穿于人员培训、产品设计、产品开发、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检验、客户服务等流程中。

(九)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标的公司近两年的财务数据摘要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92,753.05120,479.81
非流动资产99,228.3577,221.91
资产合计291,981.40197,701.72
流动负债合计170,617.16101,930.96
非流动负债合计25,517.0710,671.95
负债合计196,134.23112,602.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94,931.9484,840.07
所有者权益合计95,847.1785,098.82

注: 2020、2021年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最近两年各期末,海四达电源资产总额分别为197,701.72万元、291,981.40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同比增长47.69%,主要系业务发展、经营规模扩张所致。海四达电源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

最近两年各期末,海四达电源负债总额分别为112,602.90万元、196,134.23万元,2021年末负债总额同比增长74.18%,主要系业务发展、经营规模扩张所致。海四达电源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85,334.3681,690.87
营业成本155,517.7464,719.25
营业利润12,169.08-1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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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11,520.82-212.03
净利润10,413.35424.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219.93410.30

注: 2020、2021年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最近两年,海四达电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1,690.87万元、185,334.3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6.87%,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带动净利润快速增长。海四达电源经营业绩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如下:

(1)电动工具无绳化及国内电动工具电池行业的发展带动三元圆柱锂电池需求的增长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及智能家居、通信后备电源及储能等领域。其中,三元圆柱锂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及智能家电领域,最近两年分别实现收入45,101.80万元、121,746.51万元,同比增长169.94%,主要系受益于电动工具无绳化、产业链向中国转移的因素,下游市场需求迅速增长,海四达电源凭借多年来在电动工具电池领域的丰富积淀,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积极扩充产能,在原有客户业务迅速增长的同时持续拓展全球知名电动工具厂商新客户,收入迅速增长。

近年来,电动工具由有线逐步切换到无线,无线电动工具对动力要求比较高,使得单个电动工具使用电池数量增加。此外,受欧盟2017年开始禁止无绳电动工具使用含镉电池的政策影响,无绳电动工具中锂电池电源占比迅速增加,带动锂电池出货量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海外龙头企业三星SDI、LG化学、Murata等近年来逐步转向新能源汽车电池板块,国产厂商锂离子电池性价比优势明显,国产电芯企业正加速进入电动工具锂电池核心供应链,以TTI为首的国际电动工具终端企业逐渐将产业链转向中国。下游客户的到来,进一步带动了中国电动工具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

在此过程中,国产厂商纷纷扩充产能,其市场份额也开始快速提升,海四达电源市场份额也已从2018年不到1%提升到2020年4%,已是全球第六大、中国第三大电动工具锂电池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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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电动工具用电芯市场格局

数据来源:真锂研究,浙商证券研究所。

2020年电动工具用电芯市场格局

数据来源:真锂研究,浙商证券研究所。海四达电源在电动工具领域有着多年技术积淀、良好的产品质量、丰富的客户资源。海四达电源与国内电动工具知名企业南京泉峰、有维科技、浙江明磊、江苏东成等均已合作多年,随着客户业务的发展、供应链国产化,2021年海四达电源对电动工具领域原有客户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为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海四达电源也积极扩充产能,2021年下半年“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一期(1GWh)”逐步投产,产能的提升进一步带动标的公司2021年收入的快速增长。

(2)标的公司对TTI的销售放量带动三元圆柱锂电池收入增长

TTI为全球第二大电动工具厂商,近年来,标的公司成功进入TTI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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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2020年开始批量供货,标的公司对TTI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2021年,标的公司对TTI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75.16万元、14,200.91万元,增长较多。

(3)随着疫情的逐步得到控制,标的公司对印度客户Exicom的磷酸铁锂电池销售收入恢复增长

海四达电源的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通信后备电源及储能领域等,最近两年分别实现收入26,659.77万元、54,336.95万元,同比增长103.82%。

其中,印度公司Exicom是公司磷酸铁锂电池的主要客户之一。Exicom为印度充电基础设施和锂电池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涵盖通信、储能、动力等多个领域,海四达电源主要向其提供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用于通信后备电源领域。2020年,受印度新冠疫情影响,海四达电源对Exicom公司的业务中止,未实现收入,2021年随着疫情得到控制,海四达电源对其恢复供货,当年实现收入18,671.41万元。

(4)标的公司收入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最近两年,标的公司收入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锂电池相关产品情况2021年度营业收入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亿纬锂能锂离子电池,包括小型锂离子电池、圆柱电池、动力电池等,主要应用于电子雾化器、可穿戴设备、蓝牙设备、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电动两轮车、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1,503,071.64667,042.16125.33%
蔚蓝锂芯锂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小型动力系统,尤其在倍率型动力工具锂电池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是进入全球TOP4电动工具公司供应链的小型动力电池主要供应商。267,359.42144,662.1184.82%
长虹能源锂电池产品主要为圆柱形高倍率锂电池,下游客户包括诸多世界知名品牌和电动工具市场高端客户。173,218.1474,091.10133.79%
鹏辉能源锂电池产品包括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锂电池等多种产品,主要用于消费数码、轻型动力(含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等)、储能、新能源汽车等。515,341.84321,438.2160.32%
海四 达电源锂电池产品主要包括三元圆柱锂电池、磷酸铁锂锂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居、通信、储能、轨185,334.3681,690.871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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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锂电池相关产品情况2021年度营业收入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

注: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收入为锂电池相关产品收入。

3、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资产负债率67.17%56.96%
毛利率16.09%20.78%
净利率5.62%0.52%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最近两年,标的公司非经常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15.72-31.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37.571,197.96
债务重组损益1,411.33168.9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0.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06.68-8.35
所得税影响数-285.95-244.33
合计1,440.541,083.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19.9341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79.38-673.27

最近两年,海四达电源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083.57万元、1,440.54万元,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损益。2021年度债务重组损益主要系对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债务重组产生。2021年度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1-1-139

5、基准日后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总资产326,624.71
总负债238,491.88
所有者权益87,056.67
营业收入172,916.53
净利润12,269.59

注: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标的公司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海四达电源共有7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具体结构如下:

注:明辉机械系明悦电源的第一大股东,并可以通过董事会实现对明悦电源的控制,因此海四达电源将明悦电源纳入合并范围,利泰金达系海四达电源参股公司。

1、控股子公司情况

(1)动力科技

公司名称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公司住所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22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X37A591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2日
经营范围动力科技领域内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动力电池、仪器仪表制造、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海四达电源100.00%

最近两年及一期,动力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140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5,356.8783,571.2027,739.63
负债总额74,007.5855,722.047,694.80
所有者权益31,349.2927,849.1620,044.83
项目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49,319.5018,694.82-
营业成本44,199.3716,346.590.50
营业利润949.131,086.4593.36
利润总额949.131,086.2593.13
净利润500.13804.3369.79

(2)隆力电子

公司名称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公司住所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550793940
成立日期2003-12-08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产品、园林机械开发、制造、销售,电池密封圈(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海四达电源100.00%

最近两年及一期,隆力电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332.5318,777.9116,228.92
负债总额5,680.0316,495.0314,120.87
所有者权益1,652.502,282.892,108.06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1,374.6734,941.5124,989.62
营业成本10,609.6632,567.8322,874.46
营业利润-611.59357.0428.78
利润总额-630.38350.2729.34
净利润-630.38174.83292.84

(3)力驰能源

1-1-141

公司名称南通力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公司住所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670139554L
成立日期2007-12-28
经营范围新型环保高安全锂离子电池及其配件(电池正极材料)制造、销售,氢镍电池及其材料、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海四达电源100.00%

最近两年及一期,力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22.71446.10460.54
负债总额11.1411.6312.73
所有者权益411.58434.47447.81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60.0061.95
营业成本0.8641.1462.98
营业利润-22.894.52-3.40
利润总额-22.89-13.3410.18
净利润-22.89-13.349.67

(4)明辉机械

公司名称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公司住所启东市华石路8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5643116808
成立日期2010-11-02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机电设备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海四达电源100.00%

最近两年及一期,明辉机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794.312,313.331,529.39

1-1-142

负债总额1,227.231,820.221,017.99
所有者权益567.08493.10511.40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3,324.765,005.223,185.35
营业成本3,065.634,526.342,766.59
营业利润74.30-18.4392.47
利润总额74.30-18.4393.05
净利润73.98-18.3093.38

(5)明悦电源

公司名称启东明悦电源配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公司住所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22QXU21P
成立日期2020-10-21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明辉机械42.00%
无锡市凯悦电源配件有限公司29.00%
杨建仁29.00%

最近两年及一期,明悦电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681.912,372.03614.57
负债总额981.64949.2286.50
所有者权益1,700.281,422.81528.06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3,242.103,732.39123.30
营业成本2,914.013,160.4491.83
营业利润327.04526.5329.54
利润总额327.04526.5329.54
净利润277.47394.7528.06

(6)工程技术中心

公司名称江苏省新动力电池及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1-1-143

公司住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37819686L
成立日期2002-04-29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动力电池及其相关的材料和生产设备;科研成果的转让;接受国内外有关单位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海四达电源100.00%

最近两年及一期,工程技术中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33.30489.26454.25
负债总额-30.2442.5016.53
所有者权益363.54446.76437.72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27.92179.25
营业成本0.24118.45186.46
营业利润-83.239.04112.38
利润总额-83.239.04112.38
净利润-83.239.0482.38

(7)储能科技

公司名称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公司住所启东经济开发区牡丹江西路22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N6M6L3N
成立日期2022-04-2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海四达电源100.00%

最近两年及一期,储能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057.13--

1-1-144

负债总额58.24--
所有者权益4,998.90--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1.10--
利润总额-1.10--
净利润-1.10--

2、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利泰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飞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6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PGUGXG
成立日期2019-12-24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贸易咨询(中介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销售蓄电池、仪器仪表;租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
海四达电源47.00%
袁飞3.00%

(十一)标的公司主要资产负债和盈利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为64.40%,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成新率较高,分别为77.54%和61.68%;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用品的成新率较低,为22.11%、11.90%和8.3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30,034.846,747.2923,287.5577.54%

1-1-145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89,024.6934,112.7254,911.9761.68%
电子设备3,154.582,457.09697.4822.11%
运输设备262.62231.3731.2511.90%
办公用品84.3177.257.058.37%
合计122,561.0343,625.7378,935.3064.40%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累计原值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涂布机308,048.565,008.0562.22%
卷绕机1127,763.914,622.9659.54%
焊接设备2696,579.754,375.1566.49%
物流线75,526.292,841.7751.42%
自动装配线24,284.792,177.0950.81%
注液机223,615.332,693.7274.51%
除湿机1591,846.751,049.3356.82%
预充电机4331,682.771,503.3889.34%
合计1,03439,348.1524,271.4561.68%

(3)无形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9,517.71万元,累计摊销为1,540.33万元,账面价值为7,977.38万元,均为土地使用权。

2、主要资产权属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产权证号使用权人土地面积(㎡)用途权利性质终止期限坐落其他项 权利
1苏(2020)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6870号海四达电源112,530.3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53.12.26王鲍镇义南村抵押
2苏(2021)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47476号动力科技46,667.00工业国有建设2069.05.27汇龙镇瑞章村抵押

1-1-146

序号产权证号使用权人土地面积(㎡)用途权利性质终止期限坐落其他项 权利
用地
3苏(2020)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6868号海四达电源36,216.0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53.12.26久隆镇义南村抵押
4苏(2019)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8029号海四达电源36,089.4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51.01.17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5苏(2016)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846号隆力电子25,611.7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56.12.18开发区华石路800号抵押
6苏(2021)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42717号动力科技19,726.0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69.05.27启东经济开发区抵押
7苏(2019)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8090号海四达电源17,675.9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51.01.27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抵押
8启国用(2010)第0554号海四达电源13,334.0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58.07.23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抵押
9苏(2020)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6869号海四达电源10,768.0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57.12.17王鲍镇义南村抵押
10启国用2011第0268号海四达电源5,315.0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61.04.19汇龙镇城河村四组
11启国用(2011)第0378号力驰能源1,112.0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53.12.26久隆镇元东村
12苏(2022)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25849号储能科技67,594.00工业国有建设用地2072.07.10启东市开发区牡丹江西路
合计-392,639.30-----

(2)房屋所有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房屋坐落产权证号用途建筑面积(m2)其他项权利
1动力科技启东市汇龙镇瑞章村苏(2021)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47476号工业52,181.05抵押
2海四达电源久隆镇义南村苏(2020)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6868号工业36,976.25抵押
3海四达电源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苏(2019)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8029号工业35,111.69

1-1-147

序号所有权人房屋坐落产权证号用途建筑面积(m2)其他项权利
4海四达电源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苏(2019)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8090号工业18,526.20抵押
5隆力电子开发区华石路800号苏(2016)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846号工业17,934.86抵押
6海四达电源王鲍镇义南村苏(2020)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6870号工业16,271.85抵押
7海四达电源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启东房权证字第00112626号工业16,175.00抵押
8海四达电源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启东房不动产权第00260918号工业4,436.84
9力驰能源久隆镇元东村启东房权证字第00130573号工业876.51
10海四达电源久隆镇义南村苏(2020)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6869号工业593.37抵押
合计---199,083.62-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有共计10,996.674平方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尚未办理建筑物或构筑物建设的合法报批手续和房屋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名称所有人/使用人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
1原料仓库海四达电源1,349.32混合
2电瓶车库1,347.06钢混结构
3化水车间1,126.32钢混结构
4双氧水灌装间657.90混合
511号楼附房(1层)541.80钢混结构
6危化品仓库509.25钢混结构
7固废仓库453.60钢混
8冷干机房442.70钢混结构
911号楼附房(2层)282.08钢混结构
10氢氮压缩机房264.74钢混结构
11职工宿舍255.00混合
1211号连廊241.08钢混
13烟煤库217.56混合
14二层办公楼扩建200.08钢混结构
15碳化车间188.51钢混结构
16木工间149.24钢混结构
17泥工间149.24钢混结构
18冲剪房扩建140.42钢混结构
19包机间136.62混合
20消防泵房130.20混合

1-1-148

序号房屋名称所有人/使用人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
218号楼连廊129.27钢混
22变电所(2)126.16钢混结构
23冷干机房122.55钢混结构
24甲类仓库107.59钢混
257号楼总变电站附房106.48混合
26MMP回收操作室87.48钢混
27废水处理操作室86.80混合
28变电所(1)86.05钢混结构
29原污水房扩建83.00钢混
30小文峰门市76.38钢混
31传达室扩建76.24钢混
326号楼室外电梯房69.30钢混
33冷干机房67.16钢混结构
34污水处理操作室51.78钢混结构
35计量间51.68混合
36二层办公楼扩建33.28钢混结构
3711号楼泵房15.48钢混
38废水处理在线监控室13.60钢混
39计量间13.25简易
40车库隆力电子491.04简易
41木工间122.46简易
42消防泵房55.104混合
43危险品库、空压机房、化学品库48.60简易
44危废仓库(1)40.85混合
45危废仓库(2)26.55简易
46压缩机房17.82混合
47设备棚8.00简易
合计10,996.674-

上述建筑物或构筑物存在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及被有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可能。上述存在瑕疵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主要为临时仓库、附房等生产生活附属性用房;标的公司对上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生产依赖性不高,且该等房产在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正在使用的自有房屋建筑物总面积中占比为

5.23%,占比较小,该等房产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根据《收购协议》,转让方及沈涛进一步共同及连带向收购方作出如下承诺:

在目标股权交割日后任何时间,无论是否构成所述陈述、保证内容不实,如因目

1-1-149

标股权交割日之前既存的事实或状态导致目标公司产生诉讼赔偿责任、坏账损失、应付税款、行政处罚、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或损失(已列入目标公司基准日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债项除外),若因上述事实或状态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转让方及沈涛应作为连带责任方向目标公司补偿超出人民币200万元的部分。

2022年3月24日,启东市住房及城乡局出具证明,证明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能遵守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违反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立案移交城管局处罚的行为。

(3)土地或房产租赁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土地或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土地/房屋 位置租赁用途租赁面积(m2)租金(万元/年)租赁期限
1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储能科技汇龙镇瑞章村生产经营1,171.000.702022.09.25-2025.09.24
2启东市宏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明辉机械汇龙镇南苑西路1200号的场地生产经营9,375.0020.002021.01.01-2023.12.31
3汇龙镇南苑西路1200号的1号一层、2号三层、4号一层厂房电池零配件生产4,420.3997.252021.01.01-2023.12.31
4南通华泰科创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工业园区生产经营400.003.002019.08.26-2023.08.25
5覃章付海四达电源东莞市沙田镇中心区东港城商住区(二期)4区2栋1405住宅113.484.202021.04.01-2023.04.01
合计15,479.87125.15-

(4)专利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专利60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29项,外观设计1项,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1一种用于提高正极材料性能的锂离发明专利ZL2020106841浙江大学,2020.07.

1-1-15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子电池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86.2海四达电源16
2一种高功率磷酸铁锂电池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479196.1海四达电源2018.12.05
3一种高温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其预化成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247409.82018.10.25
4用于极片耗损率的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074159.22018.09.14
5一种锂离子电池盖帽及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ZL201811075269.02018.09.14
6一种长循环储能锂电池发明专利ZL201811041611.52018.09.07
7一种锂硫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电池正极和锂电池发明专利ZL201711246638.3海四达电源2017.12.01
8高温循环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953160.12017.10.13
9一种低温循环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953174.32017.10.13
10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正极及其制备方法和锂电池发明专利ZL201710954078.02017.10.13
11一种锂电池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954806.82017.10.13
12绝缘涂层组合物、绝缘涂层的制备方法、正极片和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ZL201710036571.4海四达电源、工程技术中心2017.01.18
13低温倍率型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ZL201610933509.02016.11.01
14一种混合动力汽车启动电源用方形锂离子电池及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695135.92015.10.23
15一种高比能电池包内部阻燃降温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510716.02015.08.20
16一种多孔三氧化二铁/碳纳米片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其在制备锂离子电池中的应用发明专利ZL201310672536.3隆力电子2013.12.10
17一种圆柱快充2000mAh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570178.5海四达电源、工程技术中心2013.11.16
18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LiNixCoyMnzO2)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236072.1海四达电源2013.06.14
19一种洁净气体灭火剂的中试合成装置发明专利ZL201210517746.02012.12.06
20一种圆柱形锂离子电池多串多并组合体发明专利ZL201210367312.7海四达电源、工程技术中心2012.09.26
21一种耐振动锂离子电池紧装配用的专用机械装置发明专利ZL201210367313.12012.09.26
22一种通用电池模块单元发明专利ZL201210367314.62012.09.26
23一种耐振动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361484.3动力科技2012.09.26
24单斜相FeSO4?H2O及三斜相LiFexM1-xSO4F(M=Co、Ni,0≤X≤1)发明专利ZL201110328858.7海四达电源、力驰2011.10.26

1-1-15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制备方法能源
25一种大容量高功率磷酸亚铁锂动力电池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122580.3海四达电源、工程技术中心2010.03.12
26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LiFe1-x(Ⅱ)MxSO4F的熔盐离子热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122578.62010.03.12
27一种高功率超级电容器关键部件镍正极制备技术发明专利ZL200910213046.02009.11.10
28用于磷酸铁锂电池的配组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0434811.0海四达电源、隆力电子2018.05.09
29球形氢氧化亚镍的表面覆钴工艺发明专利ZL200610092967.2海四达电源2006.06.16
30一种能快速充电的动力型氢镍电池制造方法发明专利ZL200410034531.92004.04.20
31电动自行车电池包、插座及转换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3256950.02020.12.29
32锂电池充电电路实用新型ZL202222011241.9隆力电子、海四达电源、工程技术中心2022.08.01
33用于连接片激光焊接的盖板和电池实用新型ZL202221250662.0海四达电源、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2022.05.23
34用于电池内部的连接片、桥接装置及电池实用新型ZL202221251572.32022.05.23
35电池包保护电路实用新型ZL202122618814.X海四达电源、隆力 电子2021.10.28
36锂电池使用系统实用新型ZL202122616026.72021.10.28
37圆柱形电池模组、阵列及其固定机构实用新型ZL202122481170.42021.10.14
38软包电芯组及用于软包电芯的成组机构实用新型ZL202122369142.32021.09.28
39锂电池保护板充电自锁电路实用新型ZL202020531128.1隆力电子2020.04.13
40一种电芯高效散热加温模组实用新型ZL201921790456.72019.10.23
41一种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包实用新型ZL201921737729.12019.10.16
42一种L型电极连接片实用新型ZL201921686001.0海四达电源2019.10.10
43一种用于电芯的保护支架实用新型ZL201921686002.52019.10.10
44一种用于电池极组的保护结构实用新型ZL201921689861.X2019.10.10
45一种方形电池电气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690431.X隆力电子2019.10.10
46一种大型锂电池组储能设备实用新型ZL201821573955.62018.09.26

1-1-15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
47电池模组及组合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512212.82018.09.14
48一种锂离子电池点焊高帽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0514484.5动力科技2018.04.12
49一种用于电动车的电池箱实用新型ZL201721431379.7隆力电子2017.11.01
50一种铜排连接组件、电池组合装置及电池模组实用新型201721431292X海四达电源2017.11.01
51一种锂电池盖板实用新型ZL201721320057.5海四达电源2017.10.13
52一种托架及电池包更换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320774.8隆力电子2017.10.13
53用于电池组的温控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328683.92017.10.13
54一种电池支架、电池阵、电池模组、电池箱及电动汽车实用新型ZL201721111381.6海四达电源2017.09.01
55扭转测试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724357.3海四达电源、工程技术中心2017.06.21
56电池组保护板插片焊接夹具实用新型ZL201720551300.82017.05.18
57锂离子电池失效分析工作台实用新型ZL201720471965.82017.05.02
58新型方型锂离子电池盖板实用新型ZL201621138691.22016.10.19
59一种锂离子电池U型汇流片联接式卷绕结构实用新型ZL201520689153.12015.09.08
60电池包外观设计ZL201930563193.5隆力电子2019.10.16

(5)商标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1项有效注册境内商标和8项有效注册境外商标,具体明细如下:

A、境内商标

序号商标名称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注册号注册人有效期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14056521278明辉机械2021.12.21-2031.12.20
274428229隆力电子2017.11.07-2027.08.20
344282312017.08.21-2027.08.20
444282302017.08.21-2027.08.20
544282282017.08.21-2027.08.20
6123288442海四达2013.08.28-2023.08.27

1-1-153

序号商标名称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注册号注册人有效期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73288440电源2013.08.28-2023.08.27
8930097172013.02.21-2023.02.20
987891332022.07.07-2032.07.06
1087891222022.07.07-2032.07.06
1187891132022.07.07-2032.07.06

B、境外商标

序号商标名称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注册号注册人有效期是否存在 他项权利
191027971海四达 电源2020.01.14-2030.01.14
293025044202013.01.23-2023.01.22
3913665802013.01.25-2023.01.25
4911616962013.05.08-2023.05.08
59015989482013.09.16-2023.09.15
69TMA8786992014.05.26-2029.05.26
799058264932015.12.08-2025.12.08
8924700902023.02.01-2033.02.01

(6)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11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登记日期首次发表日期权利取得方式
1基于MSP430G2332的电动工具用多通道机器控制软件2022SR0175744隆力电子2021.06.182021.06.18原始取得
2基于MM32F003的电动工具用电压的控制软件2022SR0178863隆力电子2021.04.232021.04.23原始取得
3基于HT66F3185的电动工具用温度的控制软件2022SR0178862隆力电子2021.03.172021.03.17原始取得
4基于STM8L051F3的电动工具用通过温度、电压、电流状态判断BMS工作模式的控制软件2022SR0175734隆力电子2020.10.162020.10.16原始取得

1-1-154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登记日期首次发表日期权利取得方式
5锂电池保护板过放保护软件2020SR0514149隆力电子2020.05.262019.11.30原始取得
6锂电池保护板过电流保护软件2020SR0512395隆力电子2020.05.262019.11.30原始取得
7锂电池保护板电压计算及均衡压差 软件2020SR0514156隆力电子2020.05.262019.10.28原始取得
8吸尘器用BMS保护板的软件2020SR0514629隆力电子2020.05.262019.10.28原始取得
9拖地机保护板系统软件2020SR0514621隆力电子2020.05.262019.09.25原始取得
10电动工具用BMS保护板的软件2020SR0515151隆力电子2020.05.262019.09.20原始取得
11电动车用BMS保护板的软件2020SR0514637隆力电子2020.05.262019.08.10原始取得

(7)特许经营权

海四达电源生产、研发和销售的相关产品不存在需要办理特许经营权的要求。

3、主要负债、或有负债

最近两年及一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12,602.90万元、196,134.23万元、238,491.88万元,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长期借款构成。2021年、2022年9月末,标的公司负债增长较多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快速增长所致。另一方面,2022年3月26日,海四达电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5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2亿元,导致标的公司2022年9月末其他应付款增长较多。标的公司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45,639.7219.14%37,639.6319.19%34,250.6230.42%
应付票据50,900.0021.34%50,876.7525.94%16,400.0014.56%
应付账款68,920.8228.90%61,315.4031.26%34,201.5930.37%
合同负债4,027.071.69%4,659.482.38%1,380.051.23%

1-1-155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职工薪酬1,498.670.63%4,274.832.18%2,016.941.79%
应交税费433.180.18%359.290.18%609.440.54%
其他应付款28,049.3411.76%516.610.26%499.800.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30.861.55%3,015.132.68%
其他流动负债523.520.22%7,944.334.05%9,557.398.49%
流动负债合计199,992.3183.86%170,617.1686.99%101,930.9690.52%
长期借款28,059.3211.77%16,000.008.16%6,000.005.33%
预计负债----125.190.11%
递延收益10,095.164.23%9,171.984.68%4,546.764.04%
递延所得税负债345.090.14%345.090.18%--
非流动负债合计38,499.5716.14%25,517.0713.01%10,671.959.48%
负债合计238,491.88100.00%196,134.23100.00%112,602.90100.00%

4、对外担保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截至2022年9月30日担保义务是否已经解除
海四达电源动力科技1,650.002020-08-312027-08-20
动力科技2,000.002020-08-312027-08-20
动力科技10,559.372022-06-302031-06-01
隆力电子海四达电源3,500.002022-05-252026-05-23
海四达电源4,600.002022-05-202025-11-14
海四达电源1,490.962022-05-162025-11-11
动力科技2,350.002020-08-312027-08-20

注:担保起始日为债务起始日,担保到期日为债务到期后2-3年。

5、权利限制

海四达电源及控股子公司存在资产抵押的情况,详见本节“一、(十一)标的公司主要资产负债和盈利情况”之“2、主要资产权属”相关内容。诉讼、资产冻结情况详见本节“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相关内容。此外,截至2022年9月30日,标的公司部分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存在产权瑕疵,具体详见本节“一、标的公司基

1-1-156

本情况”之“(十一)标的公司主要资产负债和盈利情况”之“2、(2)房屋所有权”相关内容。

除此之外,标的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6、盈利情况

海四达电源盈利情况具体见本节之“(九)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相关内容。

(十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1、诉讼、仲裁

(1)未决诉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海四达电源未决诉讼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进展
陕西 华星海四达电源2017年3月、8月,陕西华星向海四达电源采购电芯模组,总价约2,532.79万元。陕西华星将电芯模组与高压箱、BMS、传感器等组装成汽车用电池包销售给汽车厂商使用。但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间,陕西华星接到汽车厂商、经销商、车辆用户对其产品质量问题投诉,陕西华星认为是海四达电源销售的电芯模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 2019年12月,陕西华星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损失为由,向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陕0404民初272号),请求依法判决海四达电源赔偿损失、维修费、赔付费等合计152.63万元。 2020年9月,渭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陕0404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海四达电源赔偿陕西华星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维修费等合计约149.27万元。 2020年10月,海四达电源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2020)陕0404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请求依法判决:(1)依法撤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2020)陕0404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2)请求驳回陕西华星的诉讼请求;(3)请求依法判令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陕西华星承担。 2021年5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陕04民终356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案基本事实不清,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尚未判决。

1-1-157

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进展
判决撤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2020)陕0404民初272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重审。2021年10月,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准许陕西华星提出撤诉申请,陕西华星于2019年12月23日提起的诉讼已终结。 2021年9月,上述案件终结前,陕西华星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前述事项重新提起诉讼((2021)陕04民初97号),请求依法判决被告退回采购款2,615.00万元,判令被告赔偿损失费、维修费、品牌声誉费等合计1,090.52万元及相关诉讼费、保全费等。此外,陕西华星向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请,2021年11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海四达电源银行存款8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22年10月1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陕04民初97号),驳回陕西华星上述诉讼请求。 2022年11月,陕西华星不满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4民初97号)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起诉,请求:(1)依法撤销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4民初97号)判决书,或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请,或发回重审;(2)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海四达电源(反诉被告)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反诉原告)(以下简称“江苏锦明”)2016年10月、2017年4月,海四达电源向江苏锦明购买电池装配线生产设备,总价605万元,海四达电源已向江苏锦明支付预付款156万元。海四达电源认为设备性能不符合合同设计要求,最终验收不合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预付款。 2020年1月,海四达电源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2020)苏0681民初218号),请求依法判决江苏锦明退回已支付的设备预付款、违约金、滞纳金等约236.31万元。 2020年4月,江苏锦明反诉海四达电源,请求依法判决海四达电源支付拖欠的货款、逾期违约金等共计约529万元。 2021年6月,启东市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20)苏0681民初2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海四达电源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海四达电源向江苏锦明支付货款449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021年6月,海四达电源以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之一审判决。2021年11月,南通市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21)苏06民终3899号《民事裁定书》,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启东市人民法院(2020)苏0681民初218号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重审。 2022年12月,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出具(2021)苏0681民初95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驳回原告海四达电源全部诉讼请求;(2)海四达电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锦明支付货款449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驳回反诉原告江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

1-1-158

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进展
锦明其他诉讼请求。 海四达电源不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1民初9537号民事判决书,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起诉,请求法院:(1)依法撤销启东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1民初9537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本诉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反诉全部诉讼请求;(2)依法判令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已决诉讼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海四达电源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已决诉讼情况如下:

A、海四达电源作为原告的已决诉讼

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涉诉金额(万元)案件进展
海四达电源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舒驰”)因烟台舒驰未按期支付货款,2019年10月,海四达电源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2019)苏0681民初7607号),请求依法判决烟台舒驰支付货款4,770.17万元,对烟台舒驰提供的500套动力电池组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海四达电源为实现质权的花费34.04万元由被告承担,并由烟台舒驰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 2020年7月,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烟台舒驰向原告支付货款4,394.10万元;(2)烟台舒驰支付原告为实现质权所产生费用2万元;(3)海四达电源对被告提供质押的500套电池组在债权限额4,224.95万元及实现质权费用2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尝权。4,396.102021年海四达电源与烟台舒驰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烟台舒驰以货币资金偿还了2,400.00万元货款,以动力电池组抵偿了1,759.68万元货款。截至2021年末,海四达电源对烟台舒驰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16.68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海四达电源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野马”)因四川野马未按期支付货款,2020年8月,海四达电源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2020)苏0681民初5484号),请求依法判决四川野马支付货款858.17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等。 2022年2月,启东市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858.1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四达电源对该853.17万元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双方已于2022年2月达成和解协议。
海四达电源杭州崇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崇智”)、浙江军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军盛”)因杭州崇智未按期支付货款,2020年10月,海四达电源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2020)苏0681民初7209号),请求依法判决杭州崇智支付货款856.8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诉讼费,浙江军盛为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0年12月,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杭州崇智支付货款856.8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2)浙江军盛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56.8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四达电源尚应收杭州崇智856.80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56.80万元。
海四达电源深圳通家汽车销售有限因深圳通家未按期支付货款,2020年10月,海四达电源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2020)苏06813,366.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四达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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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涉诉金额(万元)案件进展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通家”)、浙江军盛民初7211号),请求依法判决深圳通家支付货款3,366.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浙江军盛为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1年1月,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深圳通家支付货款3,366.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2)浙江军盛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尚应收深圳通家3,366.00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366.00万元。

B、海四达电源作为被告的已决诉讼

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涉诉金额(万元)案件进展
江苏兴云海四达电源因海四达电源欠付江苏兴云货款,2020年4月,江苏兴云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海四达电源((2020)苏0282民初2286号),请求判决海四达电源支付货款710.32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710.32已和解,本案已于2020年5月撤诉。

2、行政处罚

最近两年及一期,标的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主体处罚文号处罚情形法律依据法律责任罚款金额区间(万元)对公司的处罚
1海四达电源(苏启通)应急告[2020]14号危险化学品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1、责令改正,处5-10万元罚款; 2、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至吊销相关许可证,并由工商机关责令变更营业范围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0责令改正;罚款10万元
硝酸储罐区未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二)项
未在有较大危险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1、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罚款; 2、逾期未改的,处5-20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2万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20
2动力 科技启公(开)行罚决字(2021)1252号未按规定在外国人入住宿舍24小时内申报临时住宿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1、旅馆未按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罚; 2、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0.2-1警告;罚款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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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处罚文号处罚情形法律依据法律责任罚款金额区间(万元)对公司的处罚
的,给予警告; 3、情节严重的,处0.1-0.5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合计10.2万元

上述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较小,未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标的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罚款,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3月28日,启东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海四达电源(苏启通)应急告[2020]14号处罚通知书涉及的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3月31日,启东市公安局出具证明,证明动力科技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资产转让合同内容摘要

(一)《收购协议》

2022年4月25日,普利特、海四达集团、沈涛、海四达电源签署了《收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收购方:普利特。

转让方:海四达集团。

承诺方:海四达集团、海四达电源、沈涛。

2、本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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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方同意出售且收购方同意购买无任何权益负担的目标股份, 包括现有和将来附着于目标股份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股东姓名转让股份数(万股)股份比例(%)
海四达集团22,616.8079.7883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承诺方应确保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转让方外除外)已出具承诺函,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目标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2)本协议签署后,承诺方应确保目标公司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届时,无论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变化,转让方仍应按照本协议向收购方转让目标公司79.7883%的股权,转让方转让的出资数额将按照届时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折算。

(3)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于定价基准日,预估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7,000.00万元,预估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28,800.00万元。

在前述预计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163,000.00万元。同时,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2亿元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143,000.00万元(“最终估值”)。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万元×79.7883%= 114,097.30万元。

(4)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收购方有权以本次股份转让相同的最终估值作为投前估值,对目标公司增资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两个项目投入,增资资金来源于收购方自有或自筹资金。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承诺方应确保目标股份交割后继续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东(收购方除外)已出具承诺函,同意由收购方进行前述增资。

3、先决条件

(1)各方同意,除收购方书面确认放弃外,本协议第4.1款项下第一期转让款支付应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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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方已签署本协议以及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文件,且该等协议、文件已经生效。

②转让方董事会及股东会已通过决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以及本协议,且该等决议持续有效。

③目标公司的股东之前有关股东特殊权利的约定已经终止,股东不享有超出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特殊权利。

④承诺方根据附件一所作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第一期转让款支付日保持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误导。

⑤依据《框架协议》项下目标公司内部股权重组安排原则,标的公司已完成内部股权重组。根据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资料,海四达集团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股权的比例为87.24%。不存在导致目标公司内部股权重组协议项下交易被终止、撤销或无效的情形。

⑥自定价基准日起,无任何对目标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2)各方同意,除收购方书面确认放弃外,本协议第4.4款项下第一期转让款支付应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①各方已签署本协议以及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文件,且该等协议、文件已经生效。

②转让方董事会及股东会已通过决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以及本协议,且该等决议持续有效。

③承诺方根据附件一所作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第二期转让款支付日保持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误导。

④本次股份转让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⑤本次股份转让已通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军工事项审查(如必需)。

⑥目标公司已经取得与本次股份转让实施相关之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及银行)必要的同意或备案, 目标股权上不存在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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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的权益负担。

⑦承诺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情形。

⑧自定价基准日起,无任何对目标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⑨目标公司已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且目标公司(已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79.7883%的股权已经于工商局登记于收购方名下(即完成本协议所述之目标股权交割)。⑩转让方已向收购方全额偿还收购方前期提供的借款(如有)。

4、转让款支付、目标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

(1)在本协议第3.1款所述先决条件完成之起十个工作日内,收购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计人民币20,000.00万元。各方进一步同意,于协议签署前,收购方已向转让方支付意向金2,000.00万元,该等意向金转为预付款的一部分,收购方实际应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18,000.00万元。

(2)自本协议生效后,且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军工事项审查、经营者集中审查、目标公司已经取得与本次股份转让实施相关之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及银行)必要的同意或备案且目标股权上不存在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的权益负担等相关事项全部完成之日起30日内,转让方应办理完毕将目标股权过户至收购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局就目标公司(已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79.7883%股权转让至收购方名下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目标公司营业执照之日即为目标股权交割日。

(3)自目标股权交割日起三十日内,各方应促成目标公司届时的股东会,同意收购方有权以本协议确定的最终估值作为投前估值,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对目标公司增资,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4)在本协议第3.2款所述先决条件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收购方应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二期转让款计人民币61,074.30万元。

各方同意,收购方以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支付第二期转让款(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的占比约为4:6),自有资金部分应于前述期限内支付完毕,否则构成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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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违约。同时,如因银行并购贷款原因导致收购方未于前述期限内支付全部第二期转让款,不构成收购方违约,各方同意将第二期转让款的支付时限延长至本协议第3.2款所述先决条件完成之日起六十日内或各方另行同意的更长期限。

(5)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收购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计人民币23,056.80万元。

(6)于2023年6月30日前,收购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第四期转让款计人民币9,966.20万元。

5、过渡期安排

(1)承诺方特此向收购方共同承诺,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期间以符合正常经营的惯例保持运行,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目标公司业务、经营或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承诺方应确保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不会发生本协约定的特定情形。

(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过渡期内,如发生本协议约定的特定情形,承诺方应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通知收购方或经收购方书面同意。

(4)自定价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归目标公司所有;如目标公司自定价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期间发生亏损,则该等净资产减少应由转让方承担,并于目标股权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全额补足以确保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权益不因该等净资产减少而受到任何损失,沈涛先生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6、公司治理及人员安排

(1)各方同意,目标股权交割日后,各方共同致力于探索优秀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高效的责任机制、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EMT(经营管理团队)等机构,具体运行规则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2)目标股权交割日后,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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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及目标公司其他治理结构安排如下:

①目标公司设置董事会,董事会是执行公司战略、经营管理的最高责任机构,确保客户与股东的利益得到维护。董事会暂定由5人组成,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3名董事由普利特提名、2名董事由转让方提名。

②目标公司董事会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选任普利特提议的人选为目标公司的董事长。

③目标公司设置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最高监督机构,代表股东行使监督权。监事会由3人组成,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2名监事由普利特提名或推荐人员担任,1名监事由转让方提名或推荐人员担任。由普利特推选其中1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④目标公司设置EMT(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授权下行使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权。EMT是公司战略、经营管理的核心责任机构和领导机构,承担带领公司前进的使命。EMT的人员组成由董事会提名。

⑤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依据经营需要设置若干名,总经理由转让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产生,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并由EMT聘任产生。目标公司设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1名,由收购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产生。收购方有权视情况提名目标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他部门的管理和骨干人员。

⑥目标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财务系统应与普利特财务系统对接,基本财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项目预算、收入确认、现金流管理、坏账准备、采购管理、发票管理、现金管理、子公司间内部结算、固定资产折旧、审计、费用摊销等)遵照普利特的要求进行。

⑦在对现有业务与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目标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他系统(包括商务、合同、法务、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等)参照普利特的制度规则进行管理,并根据普利特要求陆续对接和实施。

(3)目标股权交割后,后续如普利特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等员工激励措施,目标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员工可以作为普利特控股子公司的员工,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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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统一制定的原则和方案参与该等员工激励措施。

(4)目标股权交割后,目标公司成为普利特的控股子公司,目标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普利特关于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目标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基本财务核算原则参照普利特的要求进行规范;目标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原则应遵照普利特的管理制度执行。

7、承诺

(1)转让方及沈涛进一步共同及连带向收购方作出如下承诺:

在目标股权交割日后任何时间,无论是否构成附件所述陈述、保证内容不实,如因目标股权交割日之前既存的事实或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目标公司未按中国法律要求足额缴纳其在交割当日或之前应为其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目标公司未足额缴纳其根据中国法律应在交割当日或之前应缴纳或应代缴的任何到期税款)导致目标公司产生诉讼赔偿责任、坏账损失、应付税款、行政处罚、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或损失,转让方及沈涛应按下述方式向目标公司进行补偿(已列入目标公司定价基准日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债项除外):

①在上述事实或状态发生后,由收购方及目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估算目标公司由此可能受到的损失。

②若因上述事实或状态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转让方及沈涛应作为连带责任方向目标公司补偿超出人民币200万元的部分,前述损失计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罚金、违约金、补缴款项等)及目标公司为维护权益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等。

③为免疑义,双方进一步同意,在计算“因上述事实或状态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金额”时,就已经第三方审计之目标公司2020、2021年财务报表所载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按如下原则处理:

A、账龄为2年以下的应收账款客户,转让方及沈涛应负责确保目标公司向其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数不低于其账面净值(即人民币562,757,525.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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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根据目标公司每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确定当年度该部分应收账款收回情况。如某年度期末该部分应收账款累计收回数和期末应收账款净值的合计数低于前值(即人民币562,757,525.24元),差额部分计作目标公司该年度损失;如该部分应收账款累计收回数和期末应收账款净值的合计数高于前值(即人民币562,757,525.24元),超出部分不可以冲抵目标公司该年度因其他目标股权交割日之前既存的事实或状态造成的损失金额;B、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客户,转让方及沈涛应负责确保目标公司向其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数不低于其账面净值(即人民币19,855,877.98元),收购方根据目标公司每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确定当年度该部分应收账款收回情况。如某年度期末该部分应收账款累计收回数和期末应收账款净值的合计数低于前值(即人民币19,855,877.98元),差额部分计作目标公司该年度损失;如该部分应收账款累计收回数和期末应收账款净值的合计数高于前值(即人民币19,855,877.98元),超出部分可以冲抵目标公司该年度因其他目标股权交割日之前既存的事实或状态造成的损失金额(按照前述第①项政策确认之账龄2年以下应收款发生的损失除外,即不得由本项进行冲抵)。

④目标公司每财务年度审计完成后,由收购方根据上述所述原则确定转让方及沈涛应补偿的金额,并在目标公司每年度审计结束后三十日内通知转让方和/或沈涛。

⑤转让方及沈涛有义务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负责处理并对目标公司进行补偿。如后续目标公司因该等事实或状态实际发生的损失减去人民币200万元后低于转让方/沈涛合计补偿的金额,则目标公司应将多出部分退还予转让方及沈涛;如后续目标公司因该等事实或状态实际发生的损失减去人民币200万元后高于转让方/沈涛合计补偿的金额,则转让方及沈涛应就不足部分对目标公司补充补偿。

(2)沈涛先生就有关避免同业竞争事项自愿承诺:

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沈涛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上述人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指:二次化学电池及其系统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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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A、控股、参股或间接控制从事竞争活动的公司或其他组织;B、担任从事竞争活动的公司或组织的董事、管理层人员、顾问或员工;C、向从事竞争活动的公司或组织提供贷款、客户信息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协助;

D、直接或间接地从竞争活动或从事竞争活动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获取利益;E、以任何形式与目标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无论该等客户是目标公司在目标股权交割日之前的或是目标股权交割日之后的客户;

F、以任何形式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具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组织雇佣自目标股权交割日起从目标公司离任的重要人员并从事竞争活动;G、以任何形式雇佣或争取雇佣目标公司聘用的重要员工并从事竞争活动。

②为进一步明确,沈涛确认,上述关于避免竞争承诺的约定,是基于本次收购而作出的,而不是基于其和目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作出的。沈涛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会以本款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一致、相冲突、未收取离职补偿金等为由,而主张本款及其依据本款所作出的承诺无效、可撤销或者变更。

(3)沈涛先生、海四达集团应确保基于《框架协议》项下目标公司内部股权重组向海四达集团转让目标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沈涛先生家族除外,包括徐忠元、唐琛明、张校东、吴沈新、吴超群、邓永芹、施卫兵、袁卫仁、顾霞、解玉萍、邵三妹、洪宝昌、沈飞)于本协议签署日签署承诺函,承诺该等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上述人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指:二次化学电池及其系统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否则将赔偿目标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因丧失交易机会受到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目标公司为维护权益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等)。

8、违约和赔偿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视为转让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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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承诺方未取得与本次股份转让实施相关之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及银行)必要的同意或备案, 或提交的任何文件在效力上存在重大瑕疵,导致收购方依据本协议获得的权利无效、可撤销或不完整;

②承诺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保证或承诺,并且在收购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

③承诺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收购方作出的声明、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证明为有意欺瞒、虚假、严重不真实或有重大遗漏和误导;

④因承诺方的其他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收购方在本协议项下应获得的重大权利无效、可撤销或不完整或者导致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合理地拖延。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视为收购方违约

①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收购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转让价款,并且在转让方书面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

②因收购方故意不配合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不合理地拖延。

③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纠正违约行为或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或守约方同意的其他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若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为免疑义,如本协议其他条款另行约定有违约金条款安排,违约金安排与本款安排可并行适用)。若违约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纠正违约行为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属于不可纠正或不可补救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如转让方或沈涛先生违约,则转让方及沈涛先生互相就对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责任或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3)尽管有前述之规定,一方违约,守约方还可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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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情形消除后恢复履行。

②如收购方违约并导致本次股份转让终止,则收购方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2亿元(为免疑义,如收购方届时已按照本协议和/或《框架协议》向转让方支付款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则收购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2亿元与已支付款项的差额部分;若收购方届时按照本协议和/或《框架协议》向转让方支付款项超过人民币2亿元转让方应当向收购方退还超出部分)。

③如转让方违约并导致本次股份转让终止,转让方应向收购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亿元,并退还收购方基于《框架协议》及本协议已向转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④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策性原因、非因己方过错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向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如必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材料并取得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审批、批准、备案,在各方尽最大努力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前提下,如本次股份转让未获得批准,不视为各方违约,且各方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如有)对本次收购方案进行调整,促成各方合作。在此种情形下,各方为本次股份转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9、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自然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收购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免疑义, 本协议相关条款有关过渡期间安排、陈述和保证、承诺、保密、违约和赔偿、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生效和终止等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①于目标股权交割日以前,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

②若本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的主要内容成为非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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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项下的主要义务,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障碍;

③因政府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司法机构对本协议的条款、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本协议终止、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致本协议的重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而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障碍;

④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障碍,或继续履行已无法实现其他任何一方于订立本协议时可以合理期待的商业利益和交易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中存在重大未披露事项或存在未披露重大或有风险,导致目标公司无法继续正常经营),在此情形下,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并经其他方确认终止本协议。于本项约定下,承诺方视为一方,收购方视为另一方。

(3)各方一致同意:

①如果本协议根据前述“B、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中a、b、c项的约定终止,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其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②如果本协议根据前述第“B、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中d项的规定而终止,违约方还应当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年6月2日,普利特、海四达集团、沈涛、海四达电源签署了《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2)第0860号《评估报告》,按资产基础法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9,402.63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目标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77,000万元。

在此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163,000.00万元。同时,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2亿元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为143,000.00万元(“最终估值”)。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万元×79.7883%,为114,09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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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方同意,受让方按照《收购协议》约定之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向转让方支付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并同意收购方有权以《收购协议》第

2.3款项下确定的最终估值(即143,000.00万元)作为投前估值,对目标公司增资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3、各方同意,收购方支付《收购协议》第4.5款、4.6款项下第三期转让款、第四期转让款的先决条件为《收购协议》第3.2款约定之各项条件达成(收购方放弃的除外)且第二期转让款已经支付。

4、各方同意,目标公司的核心团队成员将按以下方式安排:

(1)每一核心团队成员应在目标股权交割日前与目标公司(包括目标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同)签订符合普利特要求的不短于36个月期限(自目标股权交割日起算)的劳动合同,在遵守本补充协议第4.4款的前提下,转让方及沈涛应确保核心团队成员在目标公司服务期间不短于36个月(自目标股权交割日起算)。

(2)每一核心团队成员应在目标股权交割日前与目标公司签订符合普利特要求的竞业禁止协议,转让方及沈涛应确保核心团队成员在目标公司服务期间及离开目标公司后在不少于2年的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3)未经普利特书面同意,任一核心团队成员在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在普利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或企业中担任任何经营性职务(核心团队成员在其他企业担任经营性职务应向收购方报备并取得收购方同意)。

(4)任一核心团队成员如有违反目标公司规章制度、失职或营私舞弊损害目标公司利益、不胜任工作等情形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目标公司应解除该等人员的劳动合同。

(5)除上述约定外,普利特对目标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调整计划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目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

(6)承诺方应通过核心团队成员劳动合同、绩效考核、员工持股安排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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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确保上述第4.1款至第4.4款之约定得以实施。该等劳动合同、绩效考核、员工持股安排等方式应经收购方事先同意。

5、各方理解并同意,补充协议构成《收购协议》的补充;《收购协议》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然适用于《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

6、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三、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方式及定价结果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所采用的假设前提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关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时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对象、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目的、评估方法适用的前提条件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定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该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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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定价的公允性

1、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收购价格由普利特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市场地位、品牌、技术、渠道价值等因素,并参考评估机构评估值基础上,与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协商确定。

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于评估基准日,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7,000.00万元,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29,402.63万元。

在前述评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163,000.00万元。同时,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2亿元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至143,000.00万元。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万元×79.7883%=114,097.30万元。

2、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本次交易标的定价的公允性

(1)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相比,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截至2022年4月末,A股14家锂电池行业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其市盈率(PE)和市净率(PB)的中位数分别为37.95倍和3.48倍,平均值分别为

40.66倍和4.42倍。本次交易中,收购海四达电源的PE和PB分别为15.65倍和

1.70倍,均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总市值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2021年12月31日归母净资产PE (TTM)PB (MBQ)
300750.SZ宁德时代9,541.34159.31845.1361.6811.29
300014.SZ亿纬锂能1,250.7329.06179.3444.996.83
002074.SZ国轩高科446.141.02187.78517.712.38
300207.SZ欣旺达382.479.16130.3043.362.72
688772.SH珠海冠宇241.319.4662.9832.543.76

1-1-175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总市值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2021年12月31日归母净资产PE (TTM)PB (MBQ)
688567.SH孚能科技204.82-9.5392.74-20.072.11
002245.SZ蔚蓝锂芯195.466.7035.6827.505.19
688063.SH派能科技264.163.1629.7073.788.51
300438.SZ鹏辉能源135.951.8227.6262.284.88
000049.SZ德赛电池93.337.9434.2911.482.60
600478.SH科力远84.150.4226.09135.603.20
836239.BJ长虹能源43.072.539.7916.754.16
688345.SH博力威33.631.2611.4132.212.88
600152.SH维科技术26.98-1.2719.86-19.811.36
中位数37.953.48
平均数40.664.42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2021年末归母净资产PEPB
海四达电源-16.301.049.5815.651.70

注:

(1)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

(2)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PE按剔除负值及100以上异常值后计算;

(3)根据收购协议,各方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163,000.00万元,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2亿元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至143,000.00万元,在计算标的公司PE、PB时,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按163,000.00万元计算;

(4)标的公司PE=163,000.00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PB=163,000.00万元/2021年末归母净资产。

(2)与上市公司可比交易的估值水平相比,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根据公开途径的检索,2020年以来,同行业可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例主要采用发行股份、资产置换等形式,其估值情况如下,PE的区间为8.88倍-27.20倍,PE的中位值和平均值分别为18.99倍和18.36倍,PB的区间为1.97倍-9.45倍,PB的中位值和平均值分别为2.44倍和4.62倍。本次收购中,收购海四达电源的PE和PB分别为15.65倍和1.70倍,PE处于上述区间内,并与中位值和平均值接近,PB低于上述区间,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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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方式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 作价评估基准日当年净利润评估基准日净资产PEPB
中电科能 (600877.SH)力神特电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2020.10.3118,131.962,041.879,210.878.881.97
空间电源2020.10.3164,163.542,358.5826,316.0927.202.44
长虹能源 (836239.BJ)长虹三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2021.09.30522,643.9627,525.9355,307.3818.999.45
中位数18.992.44
平均数18.364.62
上市公司标的交易方式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 作价评估基准日当年净利润评估基准日净资产PEPB
普利特 (002324.SZ)海四达电源支付现金2021.12.31163,000.0010,413.3595,847.1715.651.70

注:

(1)PE=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评估基准日当年净利润,PB=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评估基准日净资产;

(2)上述可比交易案例中,评估基准日当年净利润均为评估基准日当年年初至评估基准日净利润年化后的数据;

(3)根据收购协议,各方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163,000.00万元,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2亿元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至143,000.00万元,在计算标的公司PE、PB时,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按163,000.00万元计算。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为市场化交易,交易价格通过协商谈判确定,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市场地位、品牌、技术、渠道价值、评估值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且交易价格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和可比交易的估值水平相比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资产出让方的业绩承诺情况

上市公司出于推进战略整合安排的考虑,本次交易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安排。

五、评估机构对收益法关键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一)收益法预测收入情况

本次收益法预测期间为2022年至2026年,预测期收入分别为307,5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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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305,558.12万元、307,534.90万元、305,558.12万元和307,534.9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类别)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
三元圆柱锂离子 电池销量(万Ah)65,892.4465,892.4465,892.4465,892.4465,892.44
售价(元/Ah)3.603.573.603.573.60
销售收入(万元)237,212.79235,236.01237,212.79235,236.01237,212.79
磷酸铁锂锂离子 电池销量(万Ah)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
售价(元/Ah)2.292.292.292.292.29
销售收入(万元)57,250.0057,250.0057,250.0057,250.0057,250.00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销量(万Ah)80.5780.5780.5780.5780.57
售价(元/Ah)45.0045.0045.0045.0045.00
销售收入(万元)3,625.673,625.673,625.673,625.673,625.67
锂离子电池销售合计(万元)298,088.46296,111.68298,088.46296,111.68298,088.46
锂离子电池增长率67.74%-0.66%0.67%-0.66%0.67%
氢镍电池销量(万Ah)70.4170.4170.4170.4170.41
售价(元/Ah)3.773.773.773.773.77
销售收入(万元)265.49265.49265.49265.49265.49
镉镍电池销量(万Ah)1,249.051,249.051,249.051,249.051,249.05
售价(元/Ah)3.453.453.453.453.45
销售收入(万元)4,305.054,305.054,305.054,305.054,305.05
镍系电池销售合计(万元)4,570.544,570.544,570.544,570.544,570.54
镍系电池增长率6.13%----
保护板(万元)2,385.232,385.232,385.232,385.232,385.23
钢壳(万元)920.35920.35920.35920.35920.35
圆柱电池配件(万元)1,570.321,570.321,570.321,570.321,570.32
营业收入合计(万元)307,534.90305,558.12307,534.90305,558.12307,534.90
增长率65.94%-0.64%0.65%-0.64%0.65%

预测收入主要来源于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和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产品,其预测期销售收入合计占比超过95%,其中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预测期销量为65,892.44万Ah,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预测期销量为25,000.00万Ah,预测期均保持不变。本次收入预测主要基于评估基准日产能、在手订单、未来市场需求进行预测,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对产能的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四达电源三元圆柱离子电池产能为50,820.00万Ah/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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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预测期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年销量将达到65,892.44万Ah,产能缺口15,072.44万Ah拟通过外协或外购来完成。近几年,受电动工具无绳化、国产替代趋势等因素,海四达电源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海四达电源也积极扩充产能,在产能爬升过程中,存在因临时性产能不足通过外协或外购的形式以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的情况,2021年外协或外购的产品数量为12,779.44万Ah,本次收入预测中拟通过外协或外购的产品数量为15,072.44万Ah,相比2021年增长17.94%,增长较为合理,可实现性较高。截至评估基准日,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产能为37,125.00万Ah/年,高于预测期年销量25,000.00万Ah。

因此,本次收入预测具有合理性。

(二)产品单价预测情况

最近两年及预测期,主要产品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Ah

产品名称(类别)历史期预测期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
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3.623.703.603.573.603.573.60
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2.322.302.292.292.292.292.29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45.0655.7045.0045.0045.0045.0045.00
氢镍电池3.593.753.773.773.773.773.77
镉镍电池3.653.473.453.453.453.453.45

由上表可知,预测期销售单价与历史期间接近,甚至有所降低,预测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

(三)毛利率预测情况

最近两年及预测期,主要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类别)历史期预测期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
锂离子电池毛利率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24.32%22.66%19.09%19.86%20.28%20.28%20.28%
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7.75%-0.76%6.00%6.00%6.00%7.00%7.00%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64.94%71.99%70.00%70.50%71.00%71.50%72.00%
小计21.05%15.95%17.19%17.80%18.15%18.34%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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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类别)历史期预测期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
镍系电池22.23%23.88%22.81%22.81%22.81%22.81%22.81%
其他-24.01%11.63%11.50%11.50%11.50%11.50%11.50%
主营业务20.75%16.10%17.18%17.77%18.12%18.30%18.31%

由上表可知,海四达电源预测期毛利率与历史年度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

主要产品三元圆柱产品2021年度毛利率相比2020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原材料涨价所致,2022年度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预测毛利率为19.09%,相比2021年下降3.57%,相比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毛利率变化水平具有合理性。考虑到原材料价格目前已处于较高水平、未来价格终将回归合理水平、成本传导、销量扩大带来的规模效应等因素综合考虑,预计未来毛利率在2022年度的水平基础上小幅提升,具有合理性。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2022年度毛利率预测为6%,高于2021年度的-0.76%,但低于2020年度的7.75%。标的公司2021年度毛利率较低,主要系2021年度原材料成本快速上升以及对部分大客户毛利率为负所致。考虑到目前原材料价格成本已经较高,未来持续大幅上升的可能性较低,且随着未来预期趋于明朗,也更有利于企业进行成本管理,合理预计未来毛利率维持在6%-7%水平。此外,2022年1-9月,海四达电源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毛利率为12.73%,高于预测水平。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预测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除上述产品外,标的公司其他产品占比较小,且标的公司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预计其未来毛利率与2021年度相接近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率预测情况

最近两年及预测期,期间费用及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历史期预测期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销售费用金额2,655.512,462.465,474.655,637.835,805.775,921.216,038.97
费用率3.25%1.33%1.78%1.85%1.89%1.9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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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史期预测期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管理费用金额3,689.285,096.587,960.188,149.568,269.398,392.928,520.24
费用率4.52%2.75%2.59%2.67%2.69%2.75%2.77%
研发费用金额6,128.309,205.3714,285.2214,638.1915,059.9615,532.9515,966.92
费用率7.50%4.97%4.65%4.79%4.90%5.08%5.19%
财务费用金额2,241.812,094.602,436.002,436.002,436.002,436.002,436.00
费用率2.74%1.13%0.79%0.80%0.79%0.80%0.79%
期间费用合计金额14,714.9018,859.0130,156.0430,861.5831,571.1332,283.0832,962.13
费用率18.01%10.18%9.81%10.10%10.27%10.57%10.72%

由上表可知,预测期期间费用率总体与2021年度水平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度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当年销售规模相对较小所致。考虑到预测期间销售规模较大,2021年度费用率水平更能代表未来,因此预测期主要参考2021年费用率水平进行预测。其中,预测期销售费用率有所提升,主要系标的公司未来准备扩大销售团队,并进一步提升薪酬水平所致。总体上,本次评估预测期期间费用率具有合理性。

(五)折现率情况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收益法确定被评估单位市场价值的重要参数。由于被评估单位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企业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三家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β;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对比公司β以及被评估公司资本结构估算被评估企业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折现率r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公式如下: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Rd:负息负债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D/E:

根据市场价值估计的企业的目标债务与股权比率。

第一步:确定无风险报酬率Rf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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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以忽略不计。评估人员在沪、深两市选择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10年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通过同花顺资讯软件计算的上述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3.80%作为本次评估的无风险收益率。

故本次无风险收益率取3.80%。第二步:确定股权风险收益率MRP(Market Risk premium)为市场风险溢价,指股票资产与无风险资产之间的收益差额,通常指证券市场典型指数成份股平均收益率超过平均无风险收益率(通常指长期国债收益率)的部分(Rm-Rf1)。沪深300指数比较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其300只成份股能较好地反映中国股市的状况。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借助wind资讯专业数据库对我国沪深300各成份股的平均收益率进行了测算分析,测算结果为16年(2005年-2020年)的市场平均收益率(对数收益率Rm)为11.02%,对应16年(2005年-2020年)无风险报酬率平均值(Rf1)为4.08%,则本次评估中的市场风险溢价(Rm-Rf1)取6.94%。

序号年份Rm估算值无风险收益率Rf(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10年)超过10年 ERP=Rm-Rf无风险收益率Rf(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5年但 小于10年)5-10年ERP=Rm-Rf
120126.11%4.16%1.95%3.54%2.57%
220137.88%4.29%3.59%3.72%4.16%
3201418.85%4.31%14.54%3.74%15.11%
4201512.50%4.21%8.29%3.38%9.12%
520160.85%4.02%-3.17%3.14%-2.29%
6201714.40%4.23%10.17%3.68%10.72%
720183.46%4.12%-0.66%3.55%-0.09%
820199.05%4.10%4.95%3.41%5.64%
9202016.89%4.08%12.81%3.30%13.59%
10202117.83%3.41%14.42%2.85%14.98%
11平均值10.78%4.09%6.69%3.43%7.35%
12最大值18.85%4.31%14.54%3.74%15.11%
13最小值0.85%3.41%-3.17%2.8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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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年份Rm估算值无风险收益率Rf(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10年)超过10年 ERP=Rm-Rf无风险收益率Rf(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5年但 小于10年)5-10年ERP=Rm-Rf
14剔除最大、最小值后的平均值11.02%4.15%6.94%3.47%7.59%

本次评估市场风险溢价取6.94%。第三步:确定对比公司相对于股票市场风险系数β(Unlevered Beta)。根据类似上市公司剔除财务杠杆的β的平均值求取产权持有人剔除财务杠杆的β,其后根据各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资本结构D/E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β。计算公式如下:

βL=(1+(1-T)×D/E)×βU公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Beta;D/E:公司基准日的债务与股权比率;βU:无财务杠杆的Beta;T:所得税率;其中公司基准日的D/E按以下公式计算:

D=长、短期借款及长、短期债券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样本上市公司情况计算过程如下:

样本上市公司D/E/有息负债D/原始的β所得税剔除杠杆原始Beta
(D+E)(D+E)所有者权益E
300014.SZ亿纬锂能2.66%97.34%2.73%1.528515%1.4938
002245.SZ蔚蓝锂芯8.98%91.02%9.87%0.939625%0.8748
300438.SZ鹏辉能源9.46%90.54%10.44%0.953915%0.8761
平均值7.03%92.97%7.68%1.1407-1.0816

注:海四达电源主要可比上市公司包括亿纬锂能、蔚蓝锂芯、长虹能源、鹏辉能源,长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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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是北交所公司,2021年2月精选层挂牌,2021年11月北交所上市,上市时间短,数据样本量较少,因此计算时未予考虑。

经查询同花顺iFind上述三家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数据,得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后平均Beta值为1.0816。经计算,被评估单位D/E取可比公司平均值7.68%,本次评估以此作为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作为目标资本结构,进行计算过程如下:

βL=(1+(1-T)×D/E)×βU

=(1+(1-15.00%)×7.68%)×1.0816

=1.1522

第四步:估算公司特有风险收益率Rs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投资收益率,一般认为对于单个公司的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额收益率。特别风险溢价主要包括企业规模风险溢价(Rs)。

企业规模风险溢价Rs=3.139%-0.2485%×NA

其中:NA:为公司净资产账面值(按亿元单位计算)(NA<=10亿)。

由上述公式得,公司特有风险收益率为0.76%。

第五步:计算现行股权收益率

将恰当的数据代入CAPM公式中,计算出对被评估单位的股权期望回报率。

Re=Rf+βL×ERP+Rs

=3.80%+1.1522×6.94%+0.76%

=12.55%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确定

公式:WACC=Ke×[E/(E+D)]+Kd×(1-T)×[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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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E:股权的市场价值;D:债务的市场价值。Ke:股权资本成本Kd:债务资本成本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率

(1)资本结构的确定

本次评估目标财务杠杆D/E,取可比公司D/E平均值作为目标资本结构D/E结构,被评估资产组所在单位无付息负债,债权比例为7.03%,股权价值比例为

92.97%。

(2)债务资本成本(rd)

债务资本成本按基准日中国5年以上贷款利率计算,取4.65%。

(3)计算加权资本成本

WACC:r=rd?(1-t)?Wd+re?We

=4.65%?(1-15%)?7.03%+12.55%?92.97%

=11.90%

经上述计算,则折现率取12%(取整)。

综上所述,评估机构对收益法关键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具有合理性。

六、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一)报告期内海四达电源股权变动情况

2022年4月25日,上市公司、海四达集团、沈涛、海四达电源签署了《收购协议》,上市公司以114,097.30万元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

海四达电源成立于1994年,深耕电池行业近30年,由于锂电池行业为资本密集行业,对资金需求较大,海四达电源历史上也曾筹划IPO、重组等重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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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并引入了较多外部投资人。截至2021年末,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及其控制的主体、一致行动人合计仅控制海四达电源52.90%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性质股东名称持股 比例股东背景最早入股时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四达集团40.77%控股股东,沈涛控制的企业1994年10月
沈涛7.68%实际控制人2006年12月
嘉润小贷2.14%海四达集团控制的企业。2020年5月
沈晓峰1.17%沈涛儿子2006年12月
张曼尼0.61%沈涛配偶2006年12月
沈晓彦0.53%沈涛女儿2016年10月
小计52.90%--
第三方财务投资人通鼎互联17.76%深交所上市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2.30亿元,主要从事通信光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年5月
兴富睿宏8.38%私募基金,成立于2016年,基金管理人为兴富投资,兴富投资为中国知名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累计资金管理规模超过60亿,投资领域涉及TMT、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等智能制造领域。2016年3月
深创投4.23%成立于1999年,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出资设立的投资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管理各类资金总规模超4200亿元,主要投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企业,涵盖信息科技、智能制造、互联网、消费品/现代服务、生物技术/健康、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行业领域。2007年12月
钟鼎三号2.20%私募基金,成立于2015年,基金规模10亿元,投资领域包括供应链平台、物流、零售&品牌、企业服务与科技等。2016年3月
陕西骏益2.14%成立于2020年,经营范围包括住房租赁、石油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2020年5月
慈溪臻至2.12%私募基金,成立于2017年,基金管理人为慈溪臻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12月
新海宜1.59%深交所上市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3.75亿元,主要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IDC业务,锂电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2017年12月
兴富先锋1.06%私募基金,成立于2016年,基金管理人为兴富投资,兴富投资为中国知名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累计资金管理规模超过60亿,投资领域涉及TMT、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等智能制造领域。2017年12月
启东汇海1.06%私募基金,成立于2017年,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局资本子公司招商国协,招商局资本为全球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管理总资产约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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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性质股东名称持股 比例股东背景最早入股时间
3,000亿元,投资领域涉及交通、基建、物流、不动产、金融及金融科技、TMT、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医药大健康等。
九黎鼎新0.53%私募基金,成立于2017年,基金管理人为九黎投资,九黎投资参股股东包括知名投资机构中颐财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富投资等,投资领域涉及互联网、新能源、教育、航空、文化传媒等。2017年12月
小计41.07%--
其他 自然人徐忠元0.83%海四达集团或海四达电源员工(含退休员工)或其亲属2006年12月
杨建平0.61%2006年12月
唐琛明0.61%2006年12月
陈刚0.58%2006年12月
张校东0.50%2006年12月
吴沈新0.50%2006年12月
吴超群0.44%2006年12月
邓永芹0.44%2006年12月
施卫兵0.33%2006年12月
袁卫仁0.22%2006年12月
顾霞0.22%2006年12月
解玉萍0.19%2006年12月
邵三妹0.16%2006年12月
顾向华0.16%2006年12月
张建忠0.08%2006年12月
洪宝昌0.08%2006年12月
沈飞0.08%2006年12月
小计6.03%--
合计100%--

注:相关第三方财务投资人股东的背景来源于各股东官网、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出于简化谈判难度、快速推进本次交易等角度考虑,2022年3月9日,上市公司与海四达集团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沈涛签署了《框架协议》,海四达集团需先行向海四达电源其他股东收购该等股东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再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控股权,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将保留少部分股权。自《框架协议》签署日后至上市公司与海四达集团签署本次交易的《收购协议》前,海四达集团陆续完成对海四达电源其他股东的股权收购。本次交易虽然是上市公司向海四达集团收购79.7883%股权,但其中38.42%的股权实质来自于第三方财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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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比例
1通鼎互联海四达集团17.76%
2兴富睿宏8.38%
3深创投4.23%
4钟鼎三号2.20%
5陕西骏益2.14%
6慈溪臻至2.12%
7启东汇海1.06%
8九黎鼎新0.53%
合计38.42%

因此,报告期内,除本次公司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外,海四达电源股权变动也主要为外部投资人的入股或退出,以及海四达集团为推进本次上市公司收购所实施的股权整合,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标的公司所处阶段协议签署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数及 持股比例交易总价及每股价格对应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的估值(万元)定价依据
股权转让有限公司阶段2022年 7月沈涛等9位自然人海四达集团1,044.175万元出资额(对应3.68%股权)4,860.63万元(4.655元/出资额)131,950.63此次股权转让系海四达集团与上市公司关于标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前的标的公司内部股权重组,此次股权转让采用差异化定价,其中: (1)南通汇海贰号及南通汇海壹号是为海四达电源核心管理、技术成员间接持股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促进重组后上市公司和海四达电源的协同发展和稳定经营。先由南通汇海贰号以3.94元/股[注](出资额)受让海四达集团4.80%股权,再以3.94元/股转让部分股权给南通汇海壹号,因此股权转让价格较低; (2)陕西骏益、嘉润小贷、启东汇海、九黎鼎新等于2017年12月及之后认购或受让标的公司股份的股东交易对价为5.895元/股(出资额),其他股东交易对价为4.655元/股(出资额),此外,标的公司还将对上述股东进行分红,分红金额为0.705元/股(出资额); (3)慈溪臻至为2017年12月进入标的公司的股东,由于海四达集团与其股权转让发生在分红决议前,不对其分红,因此交易对价为6.60元/股。 此次股权转让对价系综合考虑股东入股时间、入股价格、员工激励、海四达集团与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等因素,与相关股东协商确定。
南通汇海 贰号南通汇海壹号5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1.98%股权)2,206.40万元(3.94元/出资额)111,683.24
股份公司阶段2022年3月-5月海四达集团南通汇海贰号1,360.00万股股份(对应4.80%股权)5,358.40万元(3.94元/股)111,683.24
慈溪臻至海四达集团600万股股份(对应2.12%股权)3,960.00万元(6.60元/股)187,083.60
陕西骏益、嘉润小贷、启东汇海、九黎 鼎新海四达集团1,662.00万股股份(对应5.86%股权)9,797.49万元(5.895元/股)167,099.67
通鼎互联、兴富睿宏、深创投、钟鼎三号及其他18位自然人海四达集团10,910.08万股股份(对应38.49%股权)50,786.40万元(4.655元/股)131,950.63
2021年 9月海四达电源全体股东康佳 集团28,346.00万股股份(对应100%股权)--2021年9月,康佳集团披露该次交易相关预案,2022年3月该次交易终止。该次交易未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未确定交易对价和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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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标的公司所处阶段协议签署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数及 持股比例交易总价及每股价格对应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的估值(万元)定价依据
2020年11月苏州邦盛海四达集团606.00万股份(对应2.14%股权)4,653.12万元(7.68元/股)217,652.551、2017年12月,苏州邦盛、南通铭旺、悦善元达与海四达电源分别签署了投资协议,约定: (1)苏州邦盛向海四达电源增资3,999.60万元,增资后持有海四达电源606.00万股份,增资价格为6.6元/股; (2)南通铭旺向海四达电源增资3,102.00万元,增资后持有海四达电源470.00万股份,增资价格为6.6元/股; (3)悦善元达向海四达电源增资7,999.20万元,增资后持有海四达电源1,212.00万股份,增资价格为6.6元/股。 2、2017年12月,苏州邦盛、南通铭旺、悦善元达同时分别与海四达集团签署了股东协议,约定海四达电源若2019年底前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IPO申请并受理,投资人有权要求海四达集团购买其股份,受让价格为投资款加上每年6%(单利)所计算的利息之和。 3、由于海四达电源未能按期提交IPO申请,触发回购条件,海四达集团与悦善元达、南通铭旺、苏州邦盛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参照上述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回购股份。 4、嘉润小贷为海四达集团控制的企业,陕西骏益为财务投资人,陕西骏益看好公司前景,有意投资海四达电源,因此在海四达集团与悦善元达商讨回购事宜时,经各方协商同意,部分悦善元达持有的海四达电源股份由陕西骏益受让,相关方于2020年5月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20年 6月南通铭旺海四达集团470.00万股份(对应1.66%股权)3,476.79万元(7.40元/股)209,687.39
2020年 5月悦善元达陕西骏益、嘉润小贷1,212.00万股股份(对应4.28%股权)8,968.31万元(7.40元/股)209,748.94

注:根据上市公司未来拟对员工进行激励事项的总体安排,2022年8月,海四达集团与南通汇海贰号、南通汇海贰号与南通汇海壹号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转让价格由原来的2.84元/股调整至3.94元/股。

(二)对比报告期内海四达电源股权转让、增资的价格,购买海四达电源股权价格公允

1、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与2020年5月-2020年11月股权转让价格相比公允、合理标的公司2020年5月-2020年11月的股权转让主要系前期投资者投资退出,股权转让价格在相关投资者2017年12月增资入股价格6.6元/股的基础上,加上每年6%的利息计算而来。2017年12月,苏州邦盛、南通铭旺、悦善元达等投资人增资海四达电源时,增资价格为6.6元/股,投前估值为166,042.80万元,对应2017年标的公司归母净利润8,676.12万元的PE为19.14倍。不考虑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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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之后标的公司分红影响,标的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估值为163,000.00万元,对应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10,219.93万元的PE为15.65倍,总估值与2017年12月增资投前估值接近但略低于2017年估值,原因主要系:

(1)2017年,海四达电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676.12万元,与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219.93万元接近,本次交易在谈判时,亦参考了2017年投资人投资海四达电源时的估值水平,因此交易价格较2017年估值水平相近。

(2)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在收购标的公司控制权后,还将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包括对标的公司增资用于扩产项目建设,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资金、股东、客户等资源优势,协助标的公司拓展行业标杆客户,把握锂离子电池产业尤其是储能行业发展机遇,促进标的公司快速发展,有利于提升标的公司价值,而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心团队等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保留约17.57股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持有的股权也将随着标的公司价值的提升进一步增值,因此本次交易对价相比2017年估值略有下降。

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与2022年3月-7月股权转让价格相比公允、合理

如前所述,上市公司在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前,海四达集团需先行向海四达电源其他股东收购该等股东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以简化谈判难度、快速推进本次交易并确保海四达集团拥有足够的股权实施上市公司本次收购。2022年3-7月的股权转让即该内部股权整合安排的具体实施。此次股权转让采用差异化定价,其中:

(1)南通汇海壹号和南通汇海贰号是为海四达电源核心管理、技术成员间接持股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促进重组后上市公司和海四达电源的协同发展和稳定经营。因此,该合伙企业受让标的公司股份的交易对价为3.94元/股,股权转让估值较低。

(2)除南通汇海壹号和南通汇海贰号外,陕西骏益、嘉润小贷、启东汇海、九黎鼎新等于2017年12月及之后认购或受让标的公司股份的股东交易对价为

5.895元/股,其他股东交易对价为4.655元/股,此外,标的公司还将对上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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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分红,分红金额为0.705元/股。慈溪臻至为2017年12月进入标的公司的股东,由于海四达集团与其股权转让发生在分红决议前,不对其分红,因此交易对价为6.60元/股。此次股权转让对价系综合考虑股东入股时间、入股价格、海四达集团与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等因素,与相关股东协商确定。若不考虑分红影响,该次交易总对价为69,404.52万元,对应标的公司50.15%股权,对应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138,386.75万元,与本次交易扣减分红后估值143,000.00万元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本次收购形成商誉的情况

2022年8月5日,上市公司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的交割。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交易增加的商誉原值约为20,499.33万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9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3%。

本次商誉根据最终合并对价与海四达电源完成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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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快速实现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战略转型升级的关键步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海四达电源成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将新增锂电池业务,快速切入储能、小动力电池等优质行业赛道,业务和客户结构将进一步丰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而公司通过对海四达电源进一步增资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有利于抓住储能、小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机遇,提升标的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和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打造行业领先的新能源电池企业,从而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1,743.1917万股,其中周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3.93%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周文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35.27%,超过30%,且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周文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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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能对组织架构和管理架构进行调整,涉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变动的,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周文先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01,743.1917万股,其中周文先生直接控制公司43.93%股权。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周文先生占公司直接控制公司35.27%股权,超过30%,且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周文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公司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公司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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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根据《收购协议》,海四达集团、沈涛、海四达电源若未取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第三方必要同意,文件在效力上的重大瑕疵导致收购方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受到不利影响,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保证或承诺,相关声明、保证、承诺存在欺瞒、虚假,以及其他导致收购方在本协议项下应获得的重大权利受到不利影响等,则构成转让方违约。若收购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转让价款,并且在规定的期限仍未履行,故意不配合行为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不合理地拖延,则收购方构成违约。一方违约,若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此外,如收购方违约并导致本次股份转让终止,则收购方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2.00亿元,若转让方违约,转让方应向收购方支付违约金2.00亿元,并退还收购方基于《框架协议》及本协议已向转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若公司因各种原因产生违约行为,则需支付相应违约金,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提醒投资者关注。

(二)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且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有权对标的公司增资不超过8亿元,上市公司出于推进战略整合安排的考虑,本次交易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未来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出现重大变化、标的公司经营出现重大战略失误等,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由于未设置业绩承诺补偿机制,上市公司需自行承担标的公司业绩不达预期的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无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普利特下属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与标的公司需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规划、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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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惯例等方面进行融合。此外,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改性材料业务,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领域,海四达电源主要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产品、客户结构和下游应用领域等存在差异,本次收购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超过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将被确认为商誉。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交易增加的商誉原值约为20,499.33万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9月末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3%。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年度例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减值的计提将直接减少公司的当期利润。

(五)本次收购的融资风险

由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并购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先行实施了本次收购,涉及金额较大,上述融资将使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对于公司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提出较高要求,利息费用支出对于公司经营绩效影响亦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收购价格由普利特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市场地位、品牌、技术、渠道价值等因素,并参考评估机构评估值基础上,与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协商确定。

若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规、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导致出现海四达电源评估价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造成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估值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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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的建设。2021年,标的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02亿元,经营情况较好,行业前景广阔,而“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经过详细的可行性论证并结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技术条件而最终确定。虽然经过审慎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实际发展规划,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且标的公司本身也存在业绩波动风险,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八)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收购后整合效果存在不确定性,且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的风险。

(九)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控制权稳定风险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本次收购,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展、金额不及预期或未获核准,公司将使用并购贷款或其他筹资方式用于本次收购。由于涉及资金金额较大,其他筹资方式可能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控制权稳定产生一定风险。

(十)项目不能实施及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有权向海四达电源增资不超过8亿元,用于海四达电源“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两个项目投入。上述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若发生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利因素,将会对相关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若上述项目未来的客户开发情况不及预期,也将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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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营业务变化及多元化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锂离子电池业务,且未来随着“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及“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的实施和陆续达产,锂离子电池业务在主营业务中所占的比例将大幅提升,公司面临着主营业务变化风险。

此外,锂离子电池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业务在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格局、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上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主营业务多元化经营风险。

二、标的资产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标的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1,690.87万元、185,334.36万元、172,916.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24.05万元、10,413.35万元、12,269.59万元。标的公司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等,其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竞争、客户自身需求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海四达电源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其采购价格受相关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和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海四达电源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但仍无法完全避免宏观经济形势、贸易环境、市场供求状况、突发事件等因素对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如果出现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采购价格持续大幅上升等情形,可能造成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采购价格较高,从而对海四达电源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下降风险

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78%、

16.09%、17.99%,总体有所下降。未来随着市场竞争情况变化,标的公司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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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毛利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如果未来标的公司不能在现有产品生产以及新产品开发领域保持竞争优势,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无法实现有效传导,标的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9月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1,349.86万元、58,261.34万元、60,711.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7%、

19.95%、18.59%。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剧烈变动,下游客户出现现金紧张而支付困难的情形,标的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账龄延长甚至出现坏账的回收风险。

(五)控制权变更相关风险

标的公司与部分客户的销售框架合同中涉及控制权变更条款,如果标的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需要向相关客户书面通知或取得其书面同意。此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部分银行的借款等融资合同中约定,在发生股权转让、担保人变更等情况时应事先通知债权人或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不能和相关客户、银行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标的公司的经营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重大诉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海四达电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情况,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内容。上述未决诉讼对标的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裁决为准。

(七)新冠疫情风险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国各地相继出台并执行了较为严格的防疫防控措施,如阶段性停工、交通管制等。2022年3月以来,长三角地区爆发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疫情,使得长三角地区的物流及供应链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如果新冠疫情在国内持续时间较长,则将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的供应链及正常生产,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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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八)房屋建筑产权瑕疵风险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有共计10,996.674平方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尚未办理建筑物或构筑物建设的合法报批手续和房屋产权证书。上述存在瑕疵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主要为临时仓库、附房等生产生活附属性用房;上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生产依赖性不高,易于获得替代房屋,且该等房产在海四达电源及其子公司正在使用的自有房屋建筑物总面积中占比为5.23%,该等房产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根据《收购协议》,转让方及沈涛进一步共同及连带向收购方作出如下承诺:

在目标股权交割日后任何时间,无论是否构成所述陈述、保证内容不实,如因目标股权交割日之前既存的事实或状态导致目标公司产生诉讼赔偿责任、坏账损失、应付税款、行政处罚、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或损失(已列入目标公司基准日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债项除外),若因上述事实或状态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转让方及沈涛应作为连带责任方向目标公司补偿超出人民币200万元的部分。

尽管如此,上述建筑物或构筑物仍存在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及被有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可能。

(九)核心人员变动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标的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熟悉业务且具备较高素质的核心团队,核心人员的稳定对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正常、稳定经营有积极的正面影响。

《收购协议》中,沈涛、海四达电源原部分小股东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就有关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承诺,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还将采取多项措施在薪酬制度、培训和晋升机制以及其他方面保持吸引力,保持核心团队和核心人员的稳定。未来若核心人员出现大量流失,则可能对标的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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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质量控制风险

标的公司是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重点关注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性能。如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质量管控不严、技术不成熟等原因产生产品质量问题,将会影响标的公司品牌形象,甚至导致客户流失、质量纠纷诉讼等风险。

(十一)安全生产风险

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过程不涉及高危环节,但锂离子电池作为二次化学电池,其部分生产原料有较强化学活性,如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溶剂遇火易燃,电解质高温下易分解产生有害、可燃气体等。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不排除可能存在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隆力电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标的公司子公司力驰能源、明辉机械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

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海四达电源及相关子公司在目前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无法持续获得该等税收优惠政策,则将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汇率波动风险

海四达电源的锂离子电池产品部分涉及境外销售。由于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中涉及美元等外币,而公司及标的公司的合并报表采用人民币编制,将会产生汇兑损益,2020年、2021年,标的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128.63万元、131.50万元。伴随着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变动,将可能给公司及标的公司未来运营带来汇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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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9,996.66万元、444,754.21万元、487,077.50万元和428,105.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404.60万元、39,810.56万元、2,100.42万元和15,870.14万元。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分为改性材料业务和ICT材料业务,其经营业绩受产业政策、下游行业周期、客户自身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风险。

(二)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为改性材料和ICT材料,主要原材料是各类合成树脂。由于合成树脂的采购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有较高相关性,因此公司原材料价格在油价宽幅振荡走势下处于相应的波动态势。然而公司下游汽车行业为完全竞争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的风险将无法及时通过产品提价而转嫁到下游客户。如果各类合成树脂的价格出现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和毛利率水平。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7,319.57万元、135,553.92万元、155,054.74万元和245,747.95万元,金额较大。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剧烈变动,下游客户出现现金紧张而支付困难的情形,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账龄延长甚至出现坏账的回收风险。

(四)宏观及行业形势风险

在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大部分来自于改性材料行业,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汽车用改性塑料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会受到国家经济景气度和汽车生产、消费量变化的影响,与经济周期呈现一定的关联性。如果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增大导致行业产生较大波动、或受其他系统性风险影响,未来汽车产业市场再次发生行业性波动,将间接影响汽车用改性塑料的需求,由此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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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重大诉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为上市公司诉上海力桑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容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事项,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一)”相关内容;上述未决诉讼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裁决为准。

(六)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产品的配方和工艺,公司通过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等,来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但公司无法对众多产品的制备方法逐一申请专利保护,而且发明专利审查公告周期较长,因此公司相当部分的技术是作为技术诀窍进行保护,不能排除有关人员违反公司规定对外泄露配方或被他人窃取的可能。

公司一方面在技术机密的管理上设置权限,禁止不相关人员接触受保护的技术机密。公司积极开展薪酬和绩效管理,通过管理层与员工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形成承诺,明确了每位员工的岗位说明书、绩效管理和员工发展评核表,建立实施宽带工资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公司实施包括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团队价值创造与红利分享激励计划、事业合伙人制度等多种方式在内的多层次激励措施,来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实现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七)人民币汇率风险

公司部分业务涉及境外经营,采用美元结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将继续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将通过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走势,充分运用财务金融工具降低美元敞口风险,争取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降低美元负债比例,或者通过将美元负债转换为人民币负债等手段,将人民币汇率风险降至最低。

(八)海外子公司管理风险

公司的全球化发展战略正在稳步推进中,在美国和欧洲等均设有子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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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公司将持续全球化发展。公司全球化过程中,将面临境外法律、法规、工作习惯、社会习俗、工会、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同时,未来境外相关政策、法规也存在调整的可能,进而可能对境外公司的人事、经营、投资、管理等方面带来不确定性。如果在这种环境下不能有效运营海外子公司,将对公司海外业务产生较大风险。

(九)历史收购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

2015年上市公司收购境外子公司WPR公司时形成了商誉,原值为5,478.89万美元。近年来由于WPR公司业绩不及预期,截至2021年末上市公司已经累计对该项商誉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2,492.89万美元。若2022年WPR公司的业绩不能达到2021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的预期业绩,上市公司存在进一步商誉减值的风险。

四、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监管机构的审核通过,以及审核通过并完成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仅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受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发行风险和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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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瘟疫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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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周文 吴昊 周臻纶

蔡莹 赵世君 钱君律

胡冰

全体监事:

郭思斯 张锴 邵祥胜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宏 蔡青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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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 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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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高 照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皓徐建豪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李 军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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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李 军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12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夏慧君郑江文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韩 炯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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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签名:
曹 磊管珺珺
刘 磊陈斯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陆士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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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签名:
黄 浩陈 玲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左英浩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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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已经规划及实施的项目进度、银行借款规模等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资本结构、融资成本等因素,不排除择机安排其他股权融资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1、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1)加快业务资源整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标的公司、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标的公司是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可以快速实现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的战略转型升级,并在立足于标的公司现有小动力电池业务的同时,继续增加产能,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拓展客户渠道,布局储能业务产品和产线,把握储能等新能源产业的战略性机遇,拓展行业标杆客户,将标的公司打造为行业领先的新能源电池企业,以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业务资源整合,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资金、股东、客户等资源优势,为海四达电源导入资本、人才、市场等关键发展要素,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的支持,积极推进市场推广和业务开拓,争取实现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加强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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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控风险。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合理回报股东,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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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③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④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⑤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⑥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⑦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周文作为普利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承诺外,还额外承诺:

② 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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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规范,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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