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Pamica Technology Corporation(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概况如下: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4,638.0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每股面值 | 1.00元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预计发行日期 | 【】年【】月【】日 |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18,550.32万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月【】日 |
1-1-3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7
第二节 概览 ...... 12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2
二、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情况 ...... 15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6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17
五、公司板块定位情况 ...... 18
六、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盈利预测信息....... 20八、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1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1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1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3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8
三、其他风险 ...... 2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 30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与和组织结构 ...... 45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 46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0
六、发行人是否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 56
七、发行人是否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 56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 56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56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 59
1-1-4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有关协议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67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68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70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71
十五、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72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79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业务模式 ...... 79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 90
三、公司销售情况 ...... 113
四、公司采购情况 ...... 120
五、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情况 ...... 125
六、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 141
七、公司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 ...... 147
八、公司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 15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5
一、财务会计信息 ...... 155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73
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99
四、税项 ...... 200
五、主要财务指标 ...... 202
六、经营成果分析 ...... 209
七、资产质量分析 ...... 230
八、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54
九、报告期内的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67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68
十一、盈利预测 ...... 268
十二、境外上市 ...... 268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69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69
1-1-5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76
三、未来发展规划 ...... 284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87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和鉴证意见 ...... 287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 288
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290
四、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 290
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291
六、同业竞争情况 ...... 292
七、关联交易情况 ...... 296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18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18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情况 ...... 318
三、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 322
四、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 322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2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5
一、重要合同 ...... 325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28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 328
第十一节 声明 ...... 330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30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3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32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33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33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35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38
1-1-6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 339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40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 341
验资机构声明 ...... 342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43
第十二节 附件 ...... 344
一、备查文件 ...... 344
二、文件查阅时间和地址 ...... 344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 ...... 345
1-1-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部分:一般名词 |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平安股份、平安电工 | 指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曾用名湖北平安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材料 | 指 | 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
平安实业 | 指 | 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
云水云母 | 指 | 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
晟特新材 | 指 | 湖北晟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
同力玻纤 | 指 | 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
平安香港 | 指 | 平安电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
平安马来 | 指 | 平安电工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
众晖实业 | 指 | 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
裕昇咨询 | 指 | 通城县裕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发起人 | 指 | 潘协保、潘渡江、潘美芳、李鲸波、邓炳南、潘云芳、李新辉、方丁甫和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云奇云母 | 指 | 通城县云奇云母制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企业,已注销 |
平安房地产 | 指 | 通城县平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振远实业 | 指 | 通城县振远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上上电缆 | 指 |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香港玻璃纤维 | 指 | 香港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包括建滔(广东)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建滔(连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和清远凯荣德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清远凯荣德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建滔集团(0148.HK)附属公司,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东材科技 | 指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208.SH,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和可比公司之一 |
宝胜股份 | 指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宝胜(宁夏)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宝胜(山东)电缆有限公司、宝胜(上海)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和中航宝胜(四川)电缆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73.SH,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格力电器 | 指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大松(宿迁)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格力电器(中山)小家电制造有限公司和石家庄格力电器小家电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51.SZ,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小鹏汽车 | 指 | XPeng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小鹏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港股、美 |
1-1-8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9868.HK、XPEV.N,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
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庆瑞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50.SZ,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远东股份 | 指 |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远东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和远东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69.SH,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博菲电气 | 指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云润贸易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1255.SZ,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和可比公司之一 |
巨峰股份 | 指 | 苏州巨峰电器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和湘潭市巨能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码830818.NQ,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和可比公司之一 |
坤彩科技 | 指 |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826.SH,系公司可比公司之一 |
浙江荣泰 | 指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系行业主要企业之一 |
起帆电缆 | 指 |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和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5222.SH,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蜂巢能源 | 指 |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玛立克 | 指 | 玛立克(厦门)电气有限公司, 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IZOMAT | 指 | IZOMAT9001,IZOLACIJSKI MATERIALI,D.O.O, 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Von Roll、丰罗 | 指 | 瑞士丰罗公司Von Roll Holding AG,为瑞士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ROL.SIX,全球云母绝缘材料领域龙头企业之一 |
Cogebi、科基比 | 指 | 比利时科基比公司Elinar Cogebi Group,全球云母绝缘材料领域龙头企业之一 |
Isovolta、依索沃尔塔 | 指 | 奥地利依索沃尔塔公司Isovolta AG,全球云母绝缘材料领域龙头企业之一 |
湖北新四海 | 指 | 同一控制下的湖北新四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隆胜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1-1-9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健、天健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德恒、德恒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机构 | 指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致同、致同会计师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 | 指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 |
股票、A股 | 指 | 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非金属矿协会 | 指 |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
玻璃纤维协会 | 指 |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部分:专业术语 | ||
云母 | 指 | 一种天然非金属矿物质,多成片状,物理化学性能稳定,广泛用于建材、消防、塑料、橡胶、珠光材料等行业 |
合成云母、人工合成云母 | 指 | 用化工原料经高温熔融冷却析晶而制得的层状硅酸盐,其单晶片的分子式为KMg3(AlSi3O10)F2,属于单斜晶系。人工合成云母的性能总体优于天然云母,如耐温高达1,200℃以上。在高温条件下,合成氟金云母的体积电阻率比天然云母高,具有电绝缘性好、高温下真空放气极低、耐酸碱、透明、可分剥和富有弹性等特点 |
绝缘材料 | 指 | 用于隔离不同电位的导电部件或使导电部件与外界隔离的低导电率材料,可以是固体、液体或气体,或者是它们的组合 |
耐火材料 | 指 | 一类无机非金属材料,具有耐高温、耐腐蚀等性能,是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建材产品制造、军工等领域用高温装备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支撑材料 |
云母绝缘材料 | 指 | 由云母薄片加工而成的云母制品,用于高压电机主绝缘,包括云母纸、柔软云母板、塑型云母板、云母带、换向器云母板、电热设备用云母板、云母箔、衬垫云母板、云母管等 |
1-1-10
耐火云母带 | 指 |
一种耐燃烧的云母绝缘制品,用于耐火电缆中耐火绝缘层,在遇明火燃烧时保证电缆在一定时间里正常通电
玻璃纤维、玻纤 | 指 | 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叶腊石、石英砂、石灰石、白云石、硼钙石、硼镁石为原料经高温熔制、络纱、织布等工艺制造成,通常作为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等领域 |
玻璃纤维布、玻纤布 | 指 | 玻璃纤维织成的织物。具有绝缘、绝热、耐腐蚀、不燃烧、耐高温、高强度等性能 |
新能源绝缘材料 | 指 | 新能源绝缘材料主要特点是防火隔热、耐温耐冲击、轻质易安装以及绝缘抗电弧,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的安全防护用复合材料需求 |
有机硅粘接剂 | 指 | 包括硅树脂和压敏胶 |
碳纤维 | 指 | 含碳量在90%以上的高强度高模量纤维,用腈纶、沥青或粘胶纤维等原料,经高温氧化碳化而成 |
复合材料 | 指 | 两种或两种以上异质、异型和异性材料复合而成的具有特殊功能和结构的新型材料,一部分作为基体,另一部分则作为增强材料 |
芳纶纤维 | 指 | 一种高强度、高韧性、低密度和耐磨性好的有机合成高技术纤维,全称聚芳酰胺纤维。具有很高的拉伸强度和优异的韧性,可与树脂基体或陶瓷基体制成复合材料 |
基材 | 指 | 涂料、油墨等涂层材料涂覆于其上的基底材料。如塑料、弹性体、玻璃、陶瓷、金属等 |
耐热性 | 指 | 物质在受热的条件下仍能保持其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的性质 |
介电性能 | 指 | 在电场作用下,物质表现出对静电能的储蓄和损耗的性质 |
覆铜板、CCL | 指 | 覆铜板(Copper Clad Laminate),是指将电子玻纤布或其它增强材料浸以树脂,一面或双面覆以铜箔并经热压而制成的一种板状材料 |
印制电路板、PCB | 指 | 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是指在绝缘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到点间连接导线及印制组件的印制板,其在电子设备中起到支撑、互连部分电路组件的作用 |
UL | 指 |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为美国产品安全认证的权威机构,经其所做的产品认证简称为UL产品安全认证,该认证为美国和加拿大市场公认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准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唯一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实施国家的认可活动,包括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认证机构认可活动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th Generation Mobile Networks),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其性能目标是提高数据速率、减少延迟、节省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和大规模设备连接 |
ISO9001 | 指 |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关于质量管理系列化标准之一,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 |
ISO14001 | 指 |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之一,旨在识别、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环境目标、方案和运行程序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
ISO45001 | 指 |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旨在使组织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同时主动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
1-1-11
IATF16949 | 指 | IATF(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国际汽车工作组是由世界上主要的汽车制造商及协会于1996年成立的一个专门机构。在和ISO9001:2000版标准结合的基础上,在ISO/TC176的认可下,制定出了ISO/TS16949:2002这个规范。2009年更新为:ISO/TS16949:2009。目前执行的最新标准为:IATF16949:2016 |
SS | 指 | 污水中悬浮物浓度(Suspended Solids),常见污水中的指标之一 |
COD | 指 | 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以化学方式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 |
VOCs | 指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颗粒物(PM) | 指 | Particle Matter,主要是碳、冷凝的碳氢化合物、硫酸盐水合物 |
吉瓦(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为衡量光伏电站发电能力的单位,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
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第三方数据或结论符合权威、客观、独立和时效性要求,均在引用处或图表下方注明了资料来源,不存在引用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或发行人支付费用、提供帮助的资料情形。
1-1-12
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重大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行业,且因其具有耐温、绝缘、耐酸碱等稳定的物理化学特性,应用领域尚在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中。近年来,公司下游行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受益于国家陆续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增长阶段,但如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较大,影响下游行业的需求状况,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2、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短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化工材料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6.21%、52.80%、54.94%和53.80%,占比较高。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上游基础原料价格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云母原料中的天然云母原料属于不可再生的非金属矿物,主要为境外采购,短期内其供应量相对稳定,虽然人工合成云母逐渐替代部分天然云母原料,但是其供应依旧存在着一定的短缺风险。若未来云母原料供应商所在国与我国之间出现贸易摩擦,将可能导致公司云母原料供应短缺。若境外疫情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进口的云母原料价格大幅上涨,同时,若境内玻纤原纱和化工材料由于经济周期出现大幅涨价,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完全、及时转移给下
1-1-13
游客户,则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出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12,665.53万元、10,389.36万元、13,716.84万元和9,755.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96%、15.51%、15.65%和
24.24%。公司产品出口国家和地区主要分布在亚洲、欧洲和北美等地区,若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实施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或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际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发生不利波动,将对公司出口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4、出现替代性技术或产品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程,技术发展路径较为清晰,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但在未来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不排除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或性能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或材料,对公司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产品并调整产品结构,则会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核心技术外泄风险
除已申请专利的核心技术外,公司所掌握的部分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以“技术诀窍”、“工艺技巧”等形式存在,为此,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的风险
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人才激励办法和竞业禁止规定等措施,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核心技术团队保持稳定。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需要及时补充高水平技术人才。如果公司技术团队出现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高水平技术人才,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也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1-1-14
7、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72%、34.69%、32.30%和27.79%,总体呈下降趋势。公司产品系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研发和生产,产品价格主要取决于项目技术要求、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产品成本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出现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原材料、人工成本大幅上升或者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无法保持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大幅下降的风险。
8、应收账款逾期或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较大,分别为11,259.89万元、13,438.77万元、14,903.86万元和15,927.98万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31%、99.94%、98.84%和99.17%,报告期内未发生大额逾期的情形。后续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则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导致坏账增加或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虽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通线试产、量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和机构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张,在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的管理架构和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而迅速、及时地调整和完善,则公司可能出现管理失控的情况,如采购、生产不能有序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隐患等,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10、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以上或出现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506.14万元、8,601.55万元、12,205.97万
1-1-15
元和5,255.62万元。2022年1-6月,受新冠疫情和宏观经济放缓的影响等,公司业绩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滑。若未来出现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全球经济不景气、市场竞争和汇率波动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新冠疫情持续发展和行业整体需求出现下降等不可控因素,公司存在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以上或出现亏损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成功,则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相关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二、(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相关承诺事项
发行人、公司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承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关于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业绩摊薄的填补措施及承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及其他重要承诺,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三、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
二、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发行人名称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3月19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3,912.3165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潘渡江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 |
控股股东 | 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 |
1-1-16
行业分类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情况 | 无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其他承销机构 | 无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验资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验资复核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 无 | ||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 |||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收款银行 |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 - |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4,638.00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低于25.00% |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 不超过4,638.00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低于25.00% | |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无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无 |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18,550.32万股 |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
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元(按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元(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
1-1-17
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预测净利润(如有) | 无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
补充营运资金 |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万元 | ||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 无 |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 无 | ||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如有) | 无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 【】年【】月【】日 | ||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年【】月【】日 | ||
股票上市日期 | 【】年【】月【】日 |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高温绝缘材料产品及技术服务,是全球云母绝缘材
1-1-18
料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所生产的云母绝缘材料主要包括云母纸、耐火云母带、云母板、云母异型件和发热件,玻纤布主要包括工业级玻纤布和电子级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主要包括应用于动力电池模组及储能系统的云母盖板、云母隔板、云母监控板和复合云母带等。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领域。公司主要向境外云母原料供应商、国内主要的玻纤生产企业和部分化工原料企业,采购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化工材料和云母纸等原材料,通过取“以销定产”和“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直销为主的方式向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模组等厂商进行销售。云母制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内企业可以在不同下游领域深耕,总体来看我国云母制品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自设立以来致力于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凭借深厚的研发制造实力与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目前已成为我国云母绝缘材料行业的领导者。2021年11月,作为云母绝缘材料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公司入选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云母绝缘材料
云母绝缘材料 | 31,671.93 | 78.83% | 67,427.90 | 77.03% | 57,660.34 | 86.56% | 58,837.96 | 89.26% |
玻纤布
玻纤布 | 5,264.35 | 13.10% | 15,756.00 | 18.00% | 7,810.58 | 11.73% | 7,058.40 | 10.71% |
新能源绝缘材料
新能源绝缘材料 | 3,239.25 | 8.06% | 4,350.22 | 4.97% | 1,140.17 | 1.71% | 22.07 | 0.03% |
合计
合计 | 40,175.53 | 100.00% | 87,534.12 | 100.00% | 66,611.10 | 100.00% | 65,918.43 | 100.00% |
五、公司板块定位情况
(一)业务模式成熟
公司致力于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采取“以销定产”、
1-1-19
“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以销定产”和“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直销为主的方式向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模组等厂商进行销售,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模式成熟。
(二)经营业绩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40,247.43 | 87,657.65 | 66,996.75 | 66,816.73 |
净利润 | 5,255.62 | 12,205.97 | 8,601.55 | 12,506.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255.62 | 12,205.97 | 6,842.37 | 10,058.69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816.73万元、66,996.75万元、87,657.65万元和40,247.4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506.14万元、8,601.55万元、12,205.97万元和5,255.62万元,营业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经营业绩总体保持稳定。
(三)公司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17,822.18 | 118,560.97 | 94,392.24 | 100,993.28 |
净资产 | 74,087.73 | 70,166.57 | 56,054.97 | 54,456.81 |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分别为100,993.28万元、94,392.24万元、118,560.97万元和117,822.18万元,总资产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总体呈增长趋势。
(四)行业代表性
云母制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内企业可以在不同下游领域深耕,总体来看我国云母制品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云母绝缘材料行业市场规模逐步扩大、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市场竞争日渐激烈,逐步出现了一些区域代表性厂商,如巨峰股份、浙江荣泰等。目前国内云母绝缘材料绝大多数厂商规模较小,未能掌握全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及工艺,市场竞争力仍待提高。
1-1-20
一直以来,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拓展上下游产品,形成了从云母原料到各类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完整解决方案,拥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形成了行业内领先的产业规模。2021年11月,作为云母绝缘材料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公司入选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
综上,公司符合主板“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的支持方向,符合主板定位。
六、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资产总额(万元) | 117,822.18 | 118,560.97 | 94,392.24 | 100,993.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74,087.73 | 70,166.57 | 56,054.97 | 43,513.50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37.12 | 40.82 | 40.61 | 46.0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 27.52 | 29.51 | 26.91 | 76.51 |
营业收入(万元) | 40,247.43 | 87,657.65 | 66,996.75 | 66,816.73 |
净利润(万元) | 5,255.62 | 12,205.97 | 8,601.55 | 12,506.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5,255.62 | 12,205.97 | 6,842.37 | 10,058.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4,994.97 | 12,132.95 | 2,537.32 | 1,748.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8 | 1.00 | 1.31 | 2.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38 | 1.00 | 1.31 | 2.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7 | 19.25 | 15.79 | 26.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5,261.57 | 11,034.63 | 6,600.97 | 14,621.76 |
现金分红(万元) | - | 4,173.69 | 4,173.69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9 | 4.65 | 5.03 | 5.91 |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盈利预测信息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发
1-1-21
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行业环境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保持稳定,核心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波动。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八、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1,748.26万元、2,537.32万元、12,132.95万元和4,994.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10,058.69万元、6,842.37万元、12,205.97万元和5,255.6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621.76万元、6,600.97万元、11,034.63万元和5,261.57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66,816.73万元、66,996.75万元、87,657.65万元和40,247.43万元。
发行人选择并适用《股票上市规则》上市标准一,即“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相关的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4,592.82 | 14,592.82 |
2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3,055.30 | 43,055.30 |
3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8,174.03 | 8,174.03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总计 | 80,822.15 | 80,822.15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如实际募集资金不
1-1-22
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未来发展规划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1-1-23
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及投资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云母绝缘材料等产品作为电气设备的关键材料,其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下游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公司一直重视产品质量控制,报告期内未曾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未来如果公司产品出现严重不符合客户质量要求的情况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可能会面临客户要求退货、取消订单甚至要求赔偿的风险。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公司已按照行业标准及实际生产运营情况制定了与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责任相关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生产设备的检查及维修,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亦未受到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若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对公司的财产安全及员工的人身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节能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一直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了各项节能环保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受到节能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动实施,各级政府未来可能出台更严格的节能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企业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能遵守相关环保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可能会受到相关处罚,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24
4、产品出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12,665.53万元、10,389.36万元、13,716.84万元和9,755.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96%、15.51%、15.65%和
24.24%。公司产品出口国家和地区主要分布在亚洲、欧洲和北美等地区,若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实施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或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际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发生不利波动,将对公司出口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5、资产抵押风险
公司现阶段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手段较为单一。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有部分土地厂房用于银行抵押借款。尽管目前公司偿债能力较强,预计前述资产因抵押被处置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未来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前述抵押资产对应的银行借款,相关抵押资产将面临被处置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公司部分房产产权瑕疵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自有不动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主要包括门卫室、食堂、杂料堆放点等非生产性建筑,对应的房产面积较小,且均为公司非主要生产经营设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被主管部门限制、禁止占有和使用该等瑕疵房产或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且公司上述瑕疵房产所在地房屋建设主管部门已出具书面证明,确认公司上述建筑瑕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对公司及子公司因瑕疵房产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以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免于遭受损失。如公司因部分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要求拆除,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7、租赁物业搬迁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部分办事处及仓储场所为租赁取得,其中部分物业的出租方未能向发行人提供该等租赁物业所有权证或其他产权证明文件,且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存在一定的瑕疵。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足额承担
1-1-25
公司因前述租赁物业瑕疵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如公司租赁物业不能继续使用,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8、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以上或出现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506.14万元、8,601.55万元、12,205.97万元和5,255.62万元。2022年1-6月,受新冠疫情和宏观经济放缓的影响等,公司业绩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滑。若未来出现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全球经济不景气、市场竞争和汇率波动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新冠疫情持续发展和行业整体需求出现下降等不可控因素,公司存在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以上或出现亏损的风险。
9、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部分员工系退休返聘人员、原单位社保关系尚未解除等原因,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经测算,发行人及子公司需补缴金额分别为233.12万元、140.53万元、83.45万元和31.68万元,占各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3%、1.35%、0.56%和0.49%。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规定,逐步完善了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如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积金或提升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及基数,公司将面临人工成本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10、核心技术外泄风险
除已申请专利的核心技术外,公司所掌握的部分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以“技术诀窍”、“工艺技巧”等形式存在,为此,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的风险
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人才激励办法和竞业禁止规定等措施,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核心技术团队保持稳定。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需要及时补充高水平技术人才。如果公司技术团队出现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高水平技术人才,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也
1-1-26
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12、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控制了公司93.32%的股份。按本次发行新股4,638.00万股计算,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
69.99%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则可能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72%、34.69%、32.30%和27.79%,总体呈下降趋势。公司产品系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研发和生产,产品价格主要取决于项目技术要求、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产品成本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出现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原材料、人工成本大幅上升或者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无法保持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大幅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逾期或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较大,分别为11,259.89万元、13,438.77万元、14,903.86万元和15,927.98万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31%、99.94%、98.84%和99.17%,报告期内未发生大额逾期的情形。后续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则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导致坏账增加或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2,212.65万元、13,454.02万元、18,205.86万元和16,463.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8.54万元、37.17万元、80.67万元和120.01万元。若未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价格下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同时,如果行业需求下滑或者公司经营情况不佳,可能
1-1-27
产生大额存货积压和存货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2020年至2022年平安股份享受15%税率的税收优惠,2019年至2021年云水云母享受15%税率的税收优惠。若优惠期限到期后,平安股份、云水云母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国家未来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会上升,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5、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12,665.53万元、10,389.36万元、13,716.84万元和9,755.27万元,受汇率波动影响,发生汇兑损失分别为-5.95万元、812.01万元、344.16万元和-767.36万元。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虽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通线试产、量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和机构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张,在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的管理架构和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而迅速、及时地调整和完善,则公司可能出现管理失控的情况,如采购、生产不能有序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隐患等,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2、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已形成了
1-1-28
较为稳定的客户群,并对客户需求有深入了解,有利于新增产能的消化,但如果市场景气低于预期或公司对新市场的开拓不力,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带来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对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成后,预计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尚未产生效益或因市场发生不利变化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按期完成时,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出现替代性技术或产品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程,技术发展路径较为清晰,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但在未来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不排除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或性能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或材料,对公司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产品并调整产品结构,则会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但未来仍将面临现有竞争对手以及新的市场进入者的竞争。如未来行业需求增长放缓,市场供应扩大,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公司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尽管公司拥有研发技术领先、制造工艺先进及品牌知名度较高等核心竞争优势,但如果不能很好地应对未来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短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化工材料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6.21%、52.80%、54.94%和53.80%,占比较高。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上游基础原料价格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云母原料中的天然云母原料属于不可再生的非金属矿物,主要为境外采购,短期内其供应量相对稳定,虽然人工合成云母逐渐替代部分天然云母原料,但是
1-1-29
其供应依旧存在着一定的短缺风险。若未来云母原料供应商所在国与我国之间出现贸易摩擦,将可能导致公司云母原料供应短缺。若境外疫情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进口的云母原料价格大幅上涨,同时,若境内玻纤原纱和化工材料由于经济周期出现大幅涨价,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完全、及时转移给下游客户,则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行业,且因其具有耐温、绝缘、耐酸碱等稳定的物理化学特性,应用领域尚在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中。近年来,公司下游行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受益于国家陆续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增长阶段,但如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较大,影响下游行业的需求状况,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新冠疫情”风险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和咸宁市,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难以正常开展,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未来如新冠疫情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经营业绩依然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不可抗力风险
诸如地震、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1-1-3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英文名称:Pamica Technology Corporation注册资本:13,912.316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渡江成立日期:2015年3月19日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邮政编码:437400电话号码:0715-4637899传真号码:0715-4351508互联网网址:http://www.pamica.com.cn电子信箱:IR@pamica.com.cn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李俊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0715-463789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平安股份是由潘协保、潘渡江、潘美芳、李鲸波、邓炳南、潘云芳、李新辉、方丁甫和平安材料以货币出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1日,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发起设立平安股份,设立时平安股份的总股本为2,66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015年3月1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并选举潘协保、潘渡江、李鲸波、邓炳南、潘美芳为公司董事;设立监事会并选举李新
1-1-31
辉、潘云芳、公司职工代表方洪纲为公司监事。2015年3月19日,经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取得注册号为422300000042470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66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潘渡江。公司的发起人及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潘渡江 | 货币 | 843.89 | 31.63% |
2 | 潘协保 | 货币 | 476.24 | 17.85% |
3 | 潘美芳 | 货币 | 300.95 | 11.28% |
4 | 李鲸波 | 货币 | 300.95 | 11.28% |
5 | 邓炳南 | 货币 | 300.95 | 11.28% |
6 | 潘云芳 | 货币 | 141.40 | 5.30% |
7 | 李新辉 | 货币 | 111.79 | 4.19% |
8 | 方丁甫 | 货币 | 111.79 | 4.19% |
9 | 平安材料 | 货币 | 80.04 | 3.00% |
合计 | 2,668.00 | 100.00% |
2019年9月,致同会计师深圳分所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441FC0025号、致同验字〔2019〕第441FC0026号)对公司设立出资进行验资。2022年3月9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2〕3-21号),对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
(二)报告期内公司历次增资情况
序号 | 工商变更时间 | 增资股东 | 增加出资额 (万元) | 增资总对价 (万元) |
1 | 2020年11月,第一次增资暨重大资产重组,注册资本增至5,816.70万元 | 陈珊珊 | 771.59 | 11,419.61 |
潘协保 | 504.41 | 7,465.31 | ||
潘美芳 | 369.96 | 5,475.40 | ||
邓炳南 | 369.29 | 5,465.55 | ||
李鲸波 | 361.98 | 5,357.24 | ||
潘云芳 | 277.72 | 4,110.25 | ||
潘渡江 | 227.34 | 3,364.64 | ||
方丁甫 | 133.87 | 1,981.23 |
1-1-32
序号 | 工商变更时间 | 增资股东 | 增加出资额 (万元) | 增资总对价 (万元) |
李新辉 | 132.54 | 1,961.54 | ||
2 | 2020年11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3,216.70万元 | 众晖实业 | 7,400.00 | 7,400.00 |
3 | 2020年12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3,912.32万元 | 裕昇咨询 | 695.62 | 4,918.00 |
注:上述取得股份的时间为工商变更登记时间,下同。
(三)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权转让情况
序号 | 时间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股份数量 (万股) | 总对价 (万元) |
1 | 2020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平安材料 | 潘协保 | 14.73 | 14.73 |
平安材料 | 潘渡江 | 26.10 | 26.10 | ||
平安材料 | 李鲸波 | 9.31 | 9.31 | ||
平安材料 | 邓炳南 | 9.31 | 9.31 | ||
平安材料 | 李新辉 | 3.46 | 3.46 | ||
平安材料 | 方丁甫 | 3.46 | 3.46 | ||
平安材料 | 潘美芳 | 9.31 | 9.31 | ||
平安材料 | 潘云芳 | 4.37 | 4.37 | ||
潘协保 | 潘云芳 | 96.17 | 96.17 | ||
潘协保 | 潘美芳 | 0.14 | 0.14 | ||
潘协保 | 李新辉 | 0.01 | 0.01 | ||
潘协保 | 方丁甫 | 0.01 | 0.01 | ||
潘渡江 | 潘美芳 | 0.15 | 0.15 | ||
潘渡江 | 李鲸波 | 0.29 | 0.29 | ||
潘渡江 | 邓炳南 | 0.29 | 0.29 |
(四)报告期内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
1、2020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0年6月25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平安材料将其所持公司80.04万股的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余股东,并按其余股东的相对持股比例转让;
(2)潘协保将其所持公司96.33万股的股份转让给潘云芳、潘美芳、李新辉和方丁甫;
1-1-33
(3)潘渡江将其所持公司0.73万股的股份转让给潘美芳、李鲸波、邓炳南。2020年6月25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按照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1元/股。2020年6月30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潘渡江 | 869.23 | 32.58% |
2 | 潘协保 | 391.66 | 14.68% |
3 | 潘美芳 | 310.56 | 11.64% |
4 | 李鲸波 | 310.56 | 11.64% |
5 | 邓炳南 | 310.56 | 11.64% |
6 | 潘云芳 | 244.92 | 9.18% |
7 | 李新辉 | 115.26 | 4.32% |
8 | 方丁甫 | 115.26 | 4.32% |
合计 | 2,668.00 | 100.00% |
2、2020年11月,第一次增资暨重大资产重组
为收购同一控制下的平安材料、平安实业和云水云母公司股权,2020年11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100.00%股权以及云水云母82.05%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
(五)、1、平安股份发行股份收购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100.00%股权以及云水云母82.05%股权”。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由2,668.00万股增加至5,816.70万股。2020年11月20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潘渡江 | 1,096.58 | 18.85% |
2 | 潘协保 | 896.08 | 15.41% |
1-1-34
3 | 陈珊珊 | 771.59 | 13.27% |
4 | 潘美芳 | 680.51 | 11.70% |
5 | 邓炳南 | 679.85 | 11.69% |
6 | 李鲸波 | 672.53 | 11.56% |
7 | 潘云芳 | 522.64 | 8.99% |
8 | 方丁甫 | 249.12 | 4.28% |
9 | 李新辉 | 247.79 | 4.26% |
合计 | 5,816.70 | 100.00% |
3、2020年11月,第二次增资
2020年11月2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众晖实业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4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216.70万元。同日,公司全体股东与众晖实业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众晖实业以现金认购平安股份新增注册资本,认购新增股本7,400.00万股,认购价为7,400.00万元,即1元/股。
2020年11月25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上述出资已由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4号、天健验〔2021〕3-52号)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众晖实业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7,4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13,216.7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众晖实业 | 7,400.00 | 55.99% |
2 | 潘渡江 | 1,096.58 | 8.30% |
3 | 潘协保 | 896.08 | 6.78% |
4 | 陈珊珊 | 771.59 | 5.84% |
5 | 潘美芳 | 680.51 | 5.15% |
6 | 邓炳南 | 679.85 | 5.14% |
7 | 李鲸波 | 672.53 | 5.09% |
8 | 潘云芳 | 522.64 | 3.95% |
9 | 方丁甫 | 249.12 | 1.88% |
10 | 李新辉 | 247.79 | 1.87% |
1-1-35
合计 | 13,216.70 | 100.00% |
4、2020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20年12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95.62万元,由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裕昇咨询认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912.32万元。同日,公司全体股东与裕昇咨询签署《增资协议》,约定裕昇咨询以现金4,918.00万元认购平安股份新增股本695.62万股,对应增资价格为7.07元/股。
2020年12月14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上述出资已由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号、天健验〔2021〕3-29号、天健验〔2021〕3-53号)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裕昇咨询以货币方式缴纳的增资款4,918.00万元,其中实收注册资本695.62万元,股本溢价4,222.39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13,912.32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众晖实业 | 7,400.00 | 53.19% |
2 | 潘渡江 | 1,096.58 | 7.88% |
3 | 潘协保 | 896.08 | 6.44% |
4 | 陈珊珊 | 771.59 | 5.55% |
5 | 潘美芳 | 680.51 | 4.89% |
6 | 邓炳南 | 679.85 | 4.89% |
7 | 李鲸波 | 672.53 | 4.83% |
8 | 潘云芳 | 522.64 | 3.76% |
9 | 方丁甫 | 249.12 | 1.79% |
10 | 李新辉 | 247.79 | 1.78% |
11 | 裕昇咨询 | 695.62 | 5.00% |
合计 | 13,912.32 | 100.00%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12.32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3,912.32万元。
1-1-36
5、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公允性和合理性
时间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转让/增资价格 | 定价依据、公允性和合理性 |
2015年3月 发起设立 | 潘渡江、潘协保等共8名自然人以及平安材料发起设立平安股份 | 设立出资 | 1.00元/股 | 按注册资本定价,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 |
2020年6月股份转让 | 1、平安材料转让其全部股份,其他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2、自然人股东内部之间调整股份比例 | 根据同一控制下的重组方案,先行对股权结构进行内部调整 | 1.00元/股 | 按注册资本定价,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 |
2020年11月增资 | 股本由2,668.00万股增加至5,816.70万股 | 根据重组方案,发行人发行股份收购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100.00%股权以及云水云母82.05%股权 | 14.80元/股 | 参考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估值定价,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 |
2020年11月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增资 | 控股股东众晖实业认购新增股本7,400.00万股 | 由发行人主要股东设立的众晖实业认购新股,成为控股股东 | 1.00元/股 | 众晖实业股权结构与此时发行人股权结构基本一致,故按1.00元/股价格增资,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 |
2020年12月员工持股平台增资 | 员工持股平台裕昇咨询认购新增股本695.62万股 | 设立员工持股平台 | 7.07元/股 | 参考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发行人及子公司整体估值加众晖实业增资的7,400.00万元作为发行人的公允价值,除以发行人股份总数确定,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 |
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均系各方协商一致作出的股权安排,价格和定价依据如上表所示,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各方均签订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各方均已出具说明,股权变动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1-1-37
(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平安股份发行股份收购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100.00%股权以及云水云母82.05%股权
(1)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为收购同一控制下的平安材料、平安实业和云水云母公司股权,2020年11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平安材料、平安实业和云水云母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100.00%股权以及云水云母
82.05%股权,具体包括:
1)向平安材料的全体股东潘协保、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邓炳南、潘云芳、李新辉、方丁甫发行2,368.24万股股份收购平安材料100.00%股权。
2)向平安实业的全体股东潘协保、潘渡江、潘美芳、李鲸波、邓炳南、潘云芳、李新辉、方丁甫发行567.57万股股份收购平安实业100.00%股权。
3)向云水云母的部分股东潘协保、潘渡江、潘美芳、李鲸波、邓炳南、潘云芳、李新辉、方丁甫发行212.89万股股份收购云水云母82.05%股权。
针对上述同一控制下的重组事项,2020年9月30日,中瑞世联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6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7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8号和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2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平安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9,480.00万元,平安材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5,050.00万元,平安实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8,400.00万元,云水云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840.00万元。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平安股份按照14.80元/股的价格向上述被重组方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0年11月24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29号)验证,截至2020年11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邓炳南、潘美芳、李鲸波、潘云芳、方丁甫、李新辉以持有的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100.00%股权、云水云母82.05%股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148.70万元,计入股本溢价43,452.07万元。上述重组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由2,668.00万股增加至5,816.70万股。
1-1-38
(2)本次收购的影响
本收购属于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重组,被收购三家公司前一年度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合计数均超过公司相应项目的
100.00%。发行人于2020年11月完成上述重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完整运行一个会计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收购主要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实现了以发行人作为拟上市主体的管理体系。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层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平安股份现金收购云水云母剩余17.95%股权
2020年11月21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89.23万元的对价现金收购云水云母17.9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定价参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云水云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3,840.00万元确定。同日,云水云母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方世连、邓明旺、潘艳良、丁幼甫、王良兵、李书武、潘斌海、潘彩平、李明将所持有的云水云母17.95%股权全部转让给平安股份。
同日,平安股份与上述股东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20年11月27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云水云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平安股份 | 货币 | 600.00 | 100.00% |
合计 | 600.00 | 100.00% |
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层、主营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云水云母现金收购云奇云母主要资产
2020年11月,发行人子公司云水云母与云奇云母签订《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购买通城县云奇云母制品有限公司资产之协议书》,约定云水云母以现金的方式购买云奇云母主要资产。
根据中瑞世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1174号),
1-1-39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云奇云母评估基准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不含税金额449.43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资产的转让总价款为含税金额477.20万元。云奇云母交割日过渡期资产(包括部分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不含税金额411.03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过渡期资产的转让总价款为含税金额438.26万元。综上,评估基准日资产和过渡期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915.46万元,上述转让价款已于2020年12月支付完毕。
云奇云母的资产被云水云母收购后,于2021年2月完成工商注销手续。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层、主营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1)云奇云母基本情况
注销前,云奇云母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通城县云奇云母制品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7年6月1日 |
注销日期 | 2021年2月25日 |
注册资本 | 206.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06.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潘协保 |
注册地址 | 通城县关刀镇云溪道上村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云母纸 |
注销前,云奇云母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总资产 | - | 1,685.36 | 1,831.54 |
净资产 | - | 1,388.86 | 988.21 |
营业收入 | - | 2,147.30 | 2,198.29 |
净利润 | - | 400.66 | 389.43 |
注:2020年末,云奇云母总资产减少主要系云水云母收购云奇云母主要资产陆续开始交割,净资产增加主要系2020年实现净利润400.66万元。
(2)云奇云母历史沿革
1)1997年6月,云奇云母设立
1-1-40
1996年12月,通城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下发批复,同意设立通城县云奇云母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原则同意公司章程。1997年1月,湖北通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1997年1月3日止,云奇云母已收到其发起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1997年6月,通城县工商行政局向云奇云母核发了注册号为18141977-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潘协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设立时,云奇云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通城县云母制品厂 | 50.00 | 33.33% |
2 | 通城县云溪乡经济委员会 | 50.00 | 33.33% |
3 | 通城县云母制品厂工会委员会 | 50.00 | 33.33% |
合计 | 150.00 | 100.00% |
根据云奇云母2002年2月的股东会决议:云奇云母设立时,通城县云母制品厂未实际出资,其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由潘协保等人筹资50.00万元实际出资;通城县云溪乡经济委员会以通城县云母制品厂的房屋设备评估作价出资
50.00万元;通城县云母制品厂工会委员会以货币资金出资50.00万元。
2)2000年5月,云奇云母增资
2000年3月,云奇云母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3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通城县云母制品厂工会委员会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并相应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00年5月,通城县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9年12月31日,云奇云母变更后的投入资本总额为236.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36.00万元。
2000年5月,通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云奇云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通城县云母制品厂 | 50.00 | 21.19% |
2 | 通城县云溪乡经济委员会 | 50.00 | 21.19% |
1-1-41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3 | 通城县云母制品厂工会委员会 | 136.00 | 57.63% |
合计 | 236.00 | 100.00% |
3)2002年7月,云奇云母股权转让2002年2月,云奇云母股东会审议通过:1)因政府行政区划变更,通城县云溪乡已并入通城县关刀镇,原股东通城县云溪乡经济委员会变更为通城县关刀镇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刀镇经委”)。关刀镇经委将20.00万元实缴出资额转让给潘协保、邓炳南等人;2)通城县云母制品厂未实际出资,因此其将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潘协保、邓炳南等人;3)通城县云母制品厂工会将136.00万元实缴出资额转让给潘协保、邓炳南等人。
因年代久远档案保存缺失,云奇云母没有保存实际出资员工股权变动情况的资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云奇云母员工潘协保、邓炳南、魏金平、方世连、潘艳良、邓明旺、李鲸波、丁幼甫、潘云芳、李书武、王良兵、潘斌海、潘彩平、李明和方丁甫等15人成为云奇云母股东。2002年7月,通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云奇云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潘协保 | 52.82 | 22.38% |
2 | 邓炳南 | 20.07 | 8.51% |
3 | 魏金平 | 21.13 | 8.95% |
4 | 方世连 | 15.85 | 6.71% |
5 | 潘艳良 | 10.56 | 4.48% |
6 | 邓明旺 | 13.73 | 5.82% |
7 | 李鲸波 | 8.45 | 3.58% |
8 | 丁幼甫 | 10.56 | 4.48% |
9 | 潘云芳 | 27.47 | 11.64% |
10 | 李书武 | 6.34 | 2.69% |
11 | 王良兵 | 10.56 | 4.48% |
12 | 潘斌海 | 8.45 | 3.58% |
13 | 关刀镇经委 | 30.00 | 12.71% |
1-1-42
合计 | 236.00 | 100.00% |
潘斌海持有的8.45万元股权中,潘斌海自己实际持有2.11万元,同时分别代李明、潘彩平、方丁甫三人持有2.11万元。2002年7月,潘斌海分别与潘彩平、李明、方丁甫三人签订的《委托书》,委托潘斌海代理行使股东表决权。2021年2月,云奇云母注销,上述代持随之解除。2022年5月,潘斌海、李明、方丁甫和潘彩平之女潘美花签署了确认书,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2004年1月,云奇云母回购股权
2004年1月,云奇云母与关刀镇经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云奇云母以60万元价格回购关刀镇经委持有的云奇云母的30.00万元股权。该次股权回购主要原因系当地政府顺应当时政策要求退出了一些乡办、镇办企业,关刀镇经委与云奇云母其他股东确认该次股权回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回购股权完成后,云奇云母注册资本变更为206.00万元。
因该次股权回购未及时在报纸上公告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云奇云母2019年11月在《长江商报》(第20191128期)上进行补充公告,公告期限结束后,云奇云母于2020年1月19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云奇云母注册地工商主管部门已出具书面说明,确认上述情况已规范完毕。
本次变更完成后,云奇云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潘协保 | 52.82 | 25.64% |
2 | 邓炳南 | 20.07 | 9.74% |
3 | 魏金平 | 21.13 | 10.26% |
4 | 方世连 | 15.85 | 7.69% |
5 | 潘艳良 | 10.56 | 5.13% |
6 | 邓明旺 | 13.73 | 6.67% |
7 | 李鲸波 | 8.45 | 4.10% |
8 | 丁幼甫 | 10.56 | 5.13% |
9 | 潘云芳 | 27.47 | 13.33% |
10 | 李书武 | 6.34 | 3.08% |
11 | 王良兵 | 10.56 | 5.13% |
1-1-43
12 | 潘斌海 | 8.45 | 4.10% |
合计 | 206.00 | 100.00% |
5)2020年11月,云水云母现金购买云奇云母资产2020年11月30日,云水云母与云奇云母签订《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购买通城县云奇云母制品有限公司资产之协议书》,约定云水云母以现金的方式购买云奇云母主要资产。云奇云母主要资产被云水云母收购后,云奇云母启动公司注销流程。6)2021年2月,云奇云母注销2021年2月25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同意云奇云母注销。
云奇云母历次出资、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于股东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合法合规。
2022年通城县人民政府、咸宁市人民政府已出具专项证明,对云奇云母历史沿革情况进行了确认:1)通城县云母制品厂改制为云奇云母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该次改制不存在侵占或损害集体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2)云奇云母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历次股权变更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侵占或损害集体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六)公司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历次注册资本变动相关的验资情况如下:
序号 | 验资报告出具时间 | 累计实收资本 (万元) | 验资报告 出具机构 | 验资报告 编号 | 验资事项 | 出资 形式 |
1 | 2019年9月9日 | 2,668.00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致同验字〔2019〕第441FC0025号 | 公司设立,注册资本2,668.00万元。第1期缴纳出资额400.64万元,第2期缴纳出资额2,267.36万元 | 货币 |
2 | 2019年9月11日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致同验字〔2019〕第441FC0026号 | 货币 | ||
3 | 2022年3月9 | 2,668.00 | 天健会计师事 | 天健验 | 对公司设立出资 | 货币 |
1-1-44
序号 | 验资报告出具时间 | 累计实收资本 (万元) | 验资报告 出具机构 | 验资报告 编号 | 验资事项 | 出资 形式 |
日 |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2〕3-21号 | 进行验资复核,公司设立时实缴2,668.00万元,股本已全部到位 | |||
4 | 2020年11月24日 | 5,816.70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验〔2020〕3-129号 | 重组后公司增资至5,816.70万元 | 资产 |
5 | 2020年12月21日 | 13,216.70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验〔2020〕3-154号 |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400.00万元,由众晖实业认购,第1期缴纳出资4,400.00万元,第2期缴纳出资3,000.00万元 | 货币 |
6 | 2021年7月10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验〔2021〕3-52号 | 货币 | ||
7 | 2021年1月14日 | 13,912.32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验〔2021〕3-6号 |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95.62万元,由裕昇咨询认购,第1期缴纳出资1,993.74万元,第2期缴纳出资1,788.71万元,第3期缴纳出资1,135.55万元 | 货币 |
8 | 2021年4月30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验〔2021〕3-29号 | 货币 | ||
9 | 2021年7月15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验〔2021〕3-53号 | 货币 |
(七)公司设立时实缴出资情况
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中约定各发起人可分二期缴纳出资:第一期出资1,334.00万元,占总股本的50%,各发起人应于2015年3月10日前按照各自认购股份的50%足额缴纳。第二期出资应自平安股份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各发起人实际于2019年9月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并经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进行验资。2022年3月9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2〕3-21号)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
针对发行人历史上实缴出资的情况,发行人注册地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书面说明确认: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的规定,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公司不存在因过往实缴出资或工商登记事项被行政处罚的情况。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出资不符合《公司章程》约定情形,公司已于2019年9月完成实缴出资,该等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障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1-45
(八)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公司设立至今,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交易。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与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1-46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7家子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收入或净利润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超过5.00%或未来发展战略,其中6家为重要子公司,即平安材料、平安实业、云水云母、晟特新材、同力玻纤和平安香港,1家其他子公司平安马来。
1、平安材料
公司名称 | 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0年10月16日 |
注册资本 | 3,048.60万元 |
实收资本 | 3,048.6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潘协保 |
注册地址 | 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股100.00%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销售业务 |
业务板块定位 | 单纯经营采购及销售业务的主体 |
1-1-47
最近一年及一期,平安材料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54,539.53 | 54,834.63 |
净资产 | 30,431.88 | 30,116.44 |
营业收入 | 44,250.20 | 93,198.11 |
净利润 | 3,238.84 | 2,611.90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平安实业
公司名称 | 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7月28日 |
注册资本 | 2,668.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668.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潘渡江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老屋村淘金山路北8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股100.00%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
业务板块定位 | 武汉研发和生产制造基地 |
最近一年及一期,平安实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19,402.15 | 18,762.50 |
净资产 | 7,687.84 | 10,360.05 |
营业收入 | 8,373.71 | 23,269.55 |
净利润 | 333.17 | 1,794.62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云水云母
公司名称 | 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12月8日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600.00万元 |
1-1-48
法定代表人 | 潘渡江 |
注册地址 | 通城县关刀镇云水村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股100.00%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
业务板块定位 | 云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最近一年及一期,云水云母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11,758.01 | 8,951.36 |
净资产 | 5,146.14 | 6,005.50 |
营业收入 | 6,134.71 | 13,096.40 |
净利润 | 1,140.65 | 2,003.48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4、晟特新材
公司名称 | 湖北晟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27日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柳辉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办事处办公楼2楼205室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股100.00%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新能源基材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活动 |
业务板块定位 | 新能源基材的研发和生产 |
最近一年及一期,晟特新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3,666.36 | 3,010.04 |
净资产 | 404.29 | 450.72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46.43 | -49.28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1-1-49
晟特新材成立时间较短,暂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同力玻纤
公司名称 | 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4月29日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3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潘渡江 |
注册地址 | 通城县隽水镇银城路86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子公司平安材料持股100.00%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玻纤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
业务板块定位 | 玻纤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最近一年及一期,同力玻纤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14,754.47 | 13,595.41 |
净资产 | 4,288.10 | 6,060.92 |
营业收入 | 7,592.17 | 28,773.55 |
净利润 | 227.18 | 2,689.36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6、平安香港
公司名称 | 平安电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英文名 | PAMICA GROUP(HK)LIMITED |
成立日期 | 2019年10月9日 |
股本 | 10,000.00港币 |
董事 | 潘渡江 |
注册地址 | 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610号荷李活商业中心1318-19室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子公司平安实业持股100.00% |
主营业务 | 云母原料的进口业务 |
业务板块定位 | 境外采购 |
最近一年及一期,平安香港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50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6,529.44 | 4,869.39 |
净资产 | 2,984.69 | 2,671.33 |
营业收入 | 2,997.27 | 8,891.30 |
净利润 | 313.36 | 1,213.93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7、平安马来
公司名称 | 平安电工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英文名 | PAMICA TECHNOLOGY(MALAYSIA)SDN.BHD. |
成立日期 | 2022年11月9日 |
公司注册号 | 202201041667 (1487364-U) |
股本 | 1,000.00林吉特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子公司平安香港持股100.00% |
主营业务 | 海外生产销售,暂未开始经营 |
业务板块定位 | 境外生产销售 |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众晖实业,直接持有公司53.19%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23日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潘协保 |
注册地址 | 通城县隽水镇解放西路北侧平安滨江苑小区3号楼101铺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股权投资及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
1-1-5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众晖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潘渡江 | 货币 | 651.60 | 32.58% |
2 | 潘协保 | 货币 | 293.60 | 14.68% |
3 | 潘美芳 | 货币 | 232.80 | 11.64% |
4 | 邓炳南 | 货币 | 232.80 | 11.64% |
5 | 李鲸波 | 货币 | 232.80 | 11.64% |
6 | 潘云芳 | 货币 | 183.60 | 9.18% |
7 | 方丁甫 | 货币 | 86.40 | 4.32% |
8 | 李新辉 | 货币 | 86.40 | 4.32%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众晖实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10,451.26 | 10,607.34 |
净资产 | 9,480.39 | 9,616.24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135.85 | 2,216.69 |
注:2021年数据经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情况如下:
序号 | 实际控制人 | 关联关系 | 持股情况 |
1 | 潘协保 | 潘协保与潘渡江系父子关系,潘协保与潘美芳、潘云芳系父女关系,潘渡江与陈珊珊系夫妻关系,李鲸波系潘协保女儿潘艳芳配偶 |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14.25% |
2 | 潘渡江 |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27.41% | |
3 | 陈珊珊 | 直接持股5.55% | |
4 | 潘美芳 |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11.08% | |
5 | 李鲸波 |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11.03% | |
6 | 潘云芳 |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8.64% |
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系直系亲属及其配偶,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
1-1-52
一致时,以潘协保意见为准。李新辉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系潘协保外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意见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上述六位自然人系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且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7.88%、6.44%、5.55%、4.89%、4.83%和
3.76%的股份,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33.35%,并通过众晖实业、裕昇咨询间接控制发行人58.19%的股份,一致行动人李新辉直接持有发行人1.78%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93.32%的股份。
(1)潘协保
潘协保,男,195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52******,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高中学历,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71年9月至1984年1月,担任通城县云溪公社会计;1984年2月至1991年5月,担任通城县云溪乡企业党支部书记;1991年6月至1997年5月,担任通城县云母制品厂厂长;1997年6月至2021年2月,担任云奇云母董事长;2000年11月至今,历任平安材料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7年10月,兼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云母专业委员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长;2015年3月至今,历任平安股份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平安股份董事长、平安材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潘渡江
潘渡江,男,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76******,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专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0年10月至2011年3月,担任平安材料董事长;2011年4月至今,历任同力玻纤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担任云水云母执行董事;2015年3月至今,历任平安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平安实业董事长;2017年10月至今,兼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云母专业
1-1-53
委员会第六届理事会轮值理事长。现任平安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平安实业董事长、同力玻纤执行董事、云水云母执行董事。
(3)陈珊珊
陈珊珊,女,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83******,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高中学历。2002年6月至2004年1月,担任中国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文员;2004年2月至2005年10月,担任深圳市大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员;2005年11月至2017年6月,系自由职业者;2017年7月至今,担任平安实业行政文员。
(4)潘美芳
潘美芳,女,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72******,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高中学历。1994年3月至1997年6月,担任通城县云母制品厂质检员;1997年7月至1998年6月,担任云奇云母云母纸车间质检员;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担任平安材料财务出纳;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担任平安股份董事;2006年1月至今,担任平安材料行政文员。
(5)李鲸波
李鲸波,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70******,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大专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0年10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平安材料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担任平安材料涂层云母带产品研发工程师;2019年6月至今,担任平安实业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副总经理。现任平安股份副总经理、平安实业总经理。
(6)潘云芳
潘云芳,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80******,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平安材料物控员、采购主管、供应部经理、计划物控总监;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担任平安股份监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采购总监。
1-1-54
(7)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李新辉,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41971******,住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大专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0年12月至1997年11月,担任云溪电站技术员;1997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从事个体运输;2000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平安材料生产技术部经理、营销部经理、技术总监;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担任云水云母生产技术总监;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担任平安股份监事;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平安材料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裕昇咨询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5.00%的股份,其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通城县裕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25日 |
认缴份额 | 4,918.0037万元 |
实缴份额 | 4,918.0037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潘渡江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解放西路北侧平安滨江苑小3号楼102铺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企业管理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裕昇咨询的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潘渡江 | 普通合伙人 | 2,163.53 | 43.99% |
2 | 方世连 | 有限合伙人 | 211.39 | 4.30% |
1-1-55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3 | 邓明旺 | 有限合伙人 | 210.69 | 4.28% |
4 | 潘艳良 | 有限合伙人 | 203.26 | 4.13% |
5 | 丁幼甫 | 有限合伙人 | 161.90 | 3.29% |
6 | 王良兵 | 有限合伙人 | 161.90 | 3.29% |
7 | 李书武 | 有限合伙人 | 133.27 | 2.71% |
8 | 邓志军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9 | 潘石灵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0 | 徐炼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1 | 李俊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2 | 刘鑫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3 | 方爱国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4 | 刘黎爽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5 | 吴继芳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6 | 柳辉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7 | 吴学领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8 | 丁恨几 | 有限合伙人 | 91.91 | 1.87% |
19 | 潘斌海 | 有限合伙人 | 56.56 | 1.15% |
20 | 朱淼 | 有限合伙人 | 56.56 | 1.15% |
21 | 丁琪琦 | 有限合伙人 | 56.56 | 1.15% |
22 | 黎辉 | 有限合伙人 | 56.56 | 1.15% |
23 | 洪峰 | 有限合伙人 | 56.56 | 1.15% |
24 | 吴玮 | 有限合伙人 | 35.35 | 0.72% |
25 | 葛凌芳 | 有限合伙人 | 35.35 | 0.72% |
26 | 黎钊 | 有限合伙人 | 35.35 | 0.72% |
27 | 侯艳霞 | 有限合伙人 | 35.35 | 0.72% |
28 | 杨磊 | 有限合伙人 | 35.35 | 0.72% |
29 | 孔庆东 | 有限合伙人 | 35.35 | 0.72% |
30 | 谢红丹 | 有限合伙人 | 35.35 | 0.72% |
31 | 黄潇 | 有限合伙人 | 35.35 | 0.72% |
32 | 潘道祥 | 有限合伙人 | 31.82 | 0.65% |
33 | 李明 | 有限合伙人 | 31.82 | 0.65% |
34 | 潘美花 | 有限合伙人 | 31.82 | 0.65% |
1-1-56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计 | 4,918.00 | 100.00% |
注:潘美花系已退休员工潘彩平之女,因潘彩平健康原因于2021年12月受让潘彩平所持裕昇咨询出资份额而成为合伙人。
六、发行人是否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七、发行人是否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912.32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638.00万股,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按照公开发行股份上限计算,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众晖实业 | 7,400.00 | 53.19% | 7,400.00 | 39.89% |
潘渡江 | 1,096.58 | 7.88% | 1,096.58 | 5.91% |
潘协保 | 896.08 | 6.44% | 896.08 | 4.83% |
陈珊珊 | 771.59 | 5.55% | 771.59 | 4.16% |
潘美芳 | 680.51 | 4.89% | 680.51 | 3.67% |
邓炳南 | 679.85 | 4.89% | 679.85 | 3.66% |
李鲸波 | 672.53 | 4.83% | 672.53 | 3.63% |
潘云芳 | 522.64 | 3.76% | 522.64 | 2.82% |
1-1-57
方丁甫 | 249.12 | 1.79% | 249.12 | 1.34% |
李新辉 | 247.79 | 1.78% | 247.79 | 1.34% |
裕昇咨询 | 695.62 | 5.00% | 695.62 | 3.75% |
社会公众股东 | - | - | 4,638.00 | 25.00% |
合计 | 13,912.32 | 100.00% | 18,550.32 | 100.00% |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1 | 众晖实业 | 7,400.00 | 53.19% |
2 | 潘渡江 | 1,096.58 | 7.88% |
3 | 潘协保 | 896.08 | 6.44% |
4 | 陈珊珊 | 771.59 | 5.55% |
5 | 裕昇咨询 | 695.62 | 5.00% |
6 | 潘美芳 | 680.51 | 4.89% |
7 | 邓炳南 | 679.85 | 4.89% |
8 | 李鲸波 | 672.53 | 4.83% |
9 | 潘云芳 | 522.64 | 3.76% |
10 | 方丁甫 | 249.12 | 1.79% |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公司任职情况 |
1 | 潘渡江 | 1,096.58 | 7.88%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 | 潘协保 | 896.08 | 6.44% | 董事长 |
3 | 陈珊珊 | 771.59 | 5.55% | 行政文员 |
4 | 潘美芳 | 680.51 | 4.89% | 行政文员 |
5 | 邓炳南 | 679.85 | 4.89% | 董事 |
6 | 李鲸波 | 672.53 | 4.83% | 副总经理 |
7 | 潘云芳 | 522.64 | 3.76% | 采购总监 |
8 | 方丁甫 | 249.12 | 1.79% | 营销中心区域总监 |
9 | 李新辉 | 247.79 | 1.78% | 董事、副总经理 |
1-1-58
(四)本次发行前国有股份、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的情况。
(五)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股东关联关系 |
1 | 潘渡江 | 7.88% | 1、潘协保与潘渡江系父子关系,潘协保与潘美芳、潘云芳系父女关系,潘渡江与陈珊珊系夫妻关系,李鲸波系潘协保女儿潘艳芳配偶 2、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系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
潘协保 | 6.44% | ||
陈珊珊 | 5.55% | ||
潘美芳 | 4.89% | ||
李鲸波 | 4.83% | ||
潘云芳 | 3.76% | ||
2 | 潘协保 | 6.44% | 1、潘协保、李新辉系舅甥关系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和李新辉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
李新辉 | 1.78% | ||
3 | 潘渡江 | 7.88% | 裕昇咨询系潘渡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且出资比例为43.99%的企业 |
裕昇咨询 | 5.00% | ||
4 | 众晖实业 | 53.19% | 潘协保、潘渡江、邓炳南、潘美芳、李鲸波、潘云芳、方丁甫、李新辉系众晖实业股东,合计持有众晖实业100.00%股权 |
潘渡江 | 7.88% | ||
潘协保 | 6.44% | ||
潘美芳 | 4.89% | ||
邓炳南 | 4.89% | ||
李鲸波 | 4.83% | ||
潘云芳 | 3.76% | ||
方丁甫 | 1.79% | ||
李新辉 | 1.78% |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不存在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1-1-59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提名人 | 选聘情况 | 本届董事任期 |
1 | 潘协保 | 董事长 | 全体股东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
2 | 潘渡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全体股东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
3 | 邓炳南 | 董事 | 全体股东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
4 | 李新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全体股东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
5 | 魏金平 | 董事 | 全体股东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
6 | 李俊 | 董事、董事会秘书、研发总监 | 全体股东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 |
7 | 谢峰 | 独立董事 | 全体股东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 |
8 | 杜旌 | 独立董事 | 全体股东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 |
9 | 董丽颖 | 独立董事 | 全体股东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 |
1、潘协保
潘协保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潘渡江
潘渡江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3、邓炳南
邓炳南,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91年8月至1997年5月,历任通城县云母制品厂财务主管、行政副厂长;1997年6月至2001年1月,担任云奇云母董事兼副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15年2月,历任平安材料董事、营销部经理、营销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董事。
1-1-60
4、李新辉
李新辉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5、魏金平
魏金平,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7月至1997年5月,担任通城县云母制品厂销售经理;1997年6月至2003年5月,担任云奇云母销售经理;2003年6月至今,历任平安材料广东销售区域经理、广东销售区域总监;2020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董事。
6、李俊
李俊,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研发中心研究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历任平安股份技术研发中心总监、研发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平安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兼研发总监。
7、谢峰
谢峰,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今,历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副总经理、高级合伙人;2012年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9月至2018年9月,担任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至2020年1月,担任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钱鲤山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至2017年1月,担任武汉德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2019年9月,担任安徽省渠道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独立董事。
1-1-61
8、杜旌
杜旌,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授。1997年8月至1999年8月,担任洛阳铁路工程公司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5年12月,于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商学院就读博士后;2007年5月至今,担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专职教师;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独立董事。
9、董丽颖
董丽颖,女,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担任大连百傲化学有限公司造纸项目部技术支持人员;2008年9月至2014年6月,于大连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制浆造纸工程系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担任廊坊开发区大明化工有限公司造纸项目部技术总监;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就读博士后;2017年9月至2020年11月,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副研究员;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监事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提名人 | 选聘情况 | 本届监事任期 |
1 | 方丁雄 | 监事会主席 | 全体股东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0年9月至 2023年9月 |
2 | 丁阳辉 | 监事 | 全体股东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9月至 2023年9月 |
3 | 黎辉 | 职工代表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2020年9月至 2023年9月 |
1-1-62
1、方丁雄
方丁雄,男,199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历任平安材料技术员、技术主管;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平安实业总经理助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平安材料总监助理兼技术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生产运营中心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监事会主席。
2、丁阳辉
丁阳辉,男,199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平安材料职员;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担任云水云母技术员;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担任平安实业职员;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担任云奇云母职员;2020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营销中心客服专员、监事。
3、黎辉
黎辉,女,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0年3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平安材料云母带车间生产管理员;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担任平安股份生产运营中心品质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生产运营中心经理、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共7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选聘情况 | 本届高管任期 |
1 | 潘渡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聘 | 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
2 | 李鲸波 | 副总经理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聘 | 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 |
3 | 李新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聘 | 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
4 | 徐君 | 副总经理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聘 | 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 |
5 | 吴学领 | 副总经理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聘 | 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
6 | 李俊 | 董事、董事会秘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 |
1-1-63
书、研发总监 | 选聘董事会秘书 | |||
7 | 丁恨几 | 财务负责人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选聘 | 2021年10月至2023年9月 |
1、潘渡江
潘渡江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李鲸波
李鲸波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3、李新辉
李新辉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4、徐君
徐君,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年1月至2012年2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公司客户部副经理、信贷管理部负责人、个人金融部经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同力玻纤营运总监;2019年6月至今,担任平安实业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担任平安股份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副总经理。
5、吴学领
吴学领,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3年1月,担任云奇云母质量技术员;2003年1月至2020年8月,历任平安材料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副总经理。
6、李俊
李俊先生简历参见本节“十、(一)董事会成员”。
1-1-64
7、丁恨几
丁恨几,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担任德信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2年12月至2005年12月,担任东莞劲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课长;2006年3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东莞卡斯特照明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成本中心主任;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担任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1月至2021年8月,历任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监;2020年1月至2022年4月,担任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平安股份财务负责人。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系潘渡江、李新辉、李俊,潘渡江先生、李新辉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俊先生简历参见本节“十、(一)董事会成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名称 | 所任兼职单位职务 |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
潘协保 | 董事长 | 众晖实业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发行人控股股东 |
振远实业 | 董事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平安房地产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湖北黄龙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参股企业 | ||
潘渡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振远实业 | 董事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裕昇咨询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
湖北瑞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渡江参股20%企业 | ||
邓炳南 | 董事 | 众晖实业 | 监事 | 发行人控股股东 |
振远实业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平安房地产 | 监事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1-1-65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名称 | 所任兼职单位职务 |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
魏金平 | 董事 | 振远实业 | 董事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谢峰 | 独立董事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副总经理、高级合伙人 | —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上海钱鲤山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董丽颖 | 独立董事 |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 副研究员 | — |
上海智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杜旌 | 独立董事 | 武汉大学 | 教授 | — |
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单位的重要任职。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单位的关联关系,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七、(一)关联方、关联关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1 | 潘协保 | 董事长 | 亲属关系参见本表其他自然人 |
2 | 潘渡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潘协保之子 |
3 | 魏金平 | 董事 | 潘协保女儿潘美芳之配偶 |
4 | 李新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潘协保外甥 |
5 | 李鲸波 | 副总经理 | 潘协保女儿潘艳芳之配偶 |
6 | 徐君 | 副总经理 | 潘协保女儿潘云芳之配偶 |
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1-1-6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截至2022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均不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八)公司董事曾拥有公务员身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协保曾任公务员系出于地方政策原因。1994年7月22日,中共通城县委、通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超常规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隽发〔1994〕9号):“为了充分调动乡(镇)、村、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超常规发展乡镇企业,特规定明星企业、优秀企业、先进企业中连续任期三年以上的厂长分别授予明星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称号,聘为国家干部”。1995年8月7日,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先进乡镇八强企业优秀企业家等的通报》(隽政办发〔1995〕18号),认定潘协保为优秀企业家。因此,潘协保根据上述规定自1995年8月起获得公务员身份,符合当时通城县当地法规的相关规定。潘协保1995年8月至2012年12月历任通城县云溪乡、关刀镇副科级干部,2007年8月起按照离岗退养人员进行公务员分开登记,2012年12月正式退休。潘协保曾因上述地方政策原因拥有公务员身份,其投资及入职平安材料等公司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其在任职公务员期间未领取薪酬,并已退还公务员退休期间养老金收入。
根据中共通城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关于潘协保同志身份问题的专项证明》,潘协保先后在通城县云母制品厂、通城县云奇云母制品有限公司任职并持股已经组织批准,未因其任职或身份问题受到过本单位的组织处理,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对外投资和兼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对外投资和兼职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1-1-67
邓炳南曾于1989年10月至1991年7月任云溪乡政府办事员,系临时工,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人员。通城县关刀镇人民政府出具了专项说明该等情况进行了确认。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有关协议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有关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1、签订协议情况
公司与任职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与独立董事签订了独立董事聘用协议。此外,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等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其他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三、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等均正常履行。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总持股比例 |
1 | 潘协保 | 董事长 | 6.44% | 7.81% | 14.25% |
2 | 潘渡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7.88% | 19.53% | 27.41% |
3 | 邓炳南 | 董事 | 4.89% | 6.19% | 11.08% |
4 | 李俊 | 董事、董事会秘书、研发总监 | - | 0.09% | 0.09% |
1-1-68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总持股比例 |
5 | 李新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1.78% | 2.30% | 4.08% |
6 | 黎辉 | 监事 | - | 0.06% | 0.06% |
7 | 李鲸波 | 副总经理 | 4.83% | 6.19% | 11.03% |
8 | 吴学领 | 副总经理 | - | 0.09% | 0.09% |
9 | 丁恨几 | 财务负责人 | - | 0.09% | 0.09% |
除上述人员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亲属关系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总持股比例 |
1 | 陈珊珊 | 潘渡江配偶 | 5.55% | - | 5.55% |
2 | 潘美芳 | 潘协保之女 | 4.89% | 6.19% | 11.08% |
3 | 潘云芳 | 潘协保之女 | 3.76% | 4.88% | 8.64% |
4 | 方丁甫 | 方丁雄之父 | 1.79% | 2.30% | 4.09% |
5 | 吴继芳 | 魏金平妹妹之配偶 | - | 0.09% | 0.09% |
6 | 丁幼甫 | 丁阳辉之父 | - | 0.16% | 0.16% |
2、股份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的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期间 | 董事会成员 | 变动原因 |
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 | 潘协保、潘渡江、李鲸波、邓炳南、潘美芳 | - |
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 潘协保、潘渡江、李鲸波、邓炳南、魏金平、李新辉、徐君 | 换届选举 |
1-1-69
2021年9月至今 | 潘协保、潘渡江、邓炳南、魏金平、李新辉、李俊、杜旌、谢峰、董丽颖 | 董事变更,优化治理结构而聘选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潘协保、潘渡江、李新辉、魏金平及邓炳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潘协保为董事长、潘渡江为副董事长。2021年9月,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李俊为公司董事,增选杜旌、谢峰及董丽颖为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期间 | 监事会成员 | 变动原因 |
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 | 李新辉、潘云芳、方洪纲 | - |
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 | 李新辉、潘云芳、方爱国 | 变更职工代表监事 |
2020年9月至今 | 方丁雄、丁阳辉、黎辉 | 换届选举 |
2020年9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方丁雄、丁阳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黎辉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选举方丁雄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期间 | 高级管理人员 | 变动原因 |
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 | 李鲸波 | - |
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 | 潘渡江 | 因经营发展需要,聘任潘渡江为总经理 |
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 潘渡江、李新辉、吴学领、徐君、李俊 | 因经营发展需要聘任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
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 | 潘渡江、李新辉、吴学领、徐君、李俊、李鲸波 | 公司部分高管岗位调整;因经营发展需要增聘副总经理 |
2021年10月至今 | 潘渡江、李新辉、吴学领、徐君、李俊、李鲸波、丁恨几 | 聘任财务负责人 |
最近三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调整是基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作出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1-1-70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调整是基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作出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对外投资企业 | 持股/出资比例 | 主营业务 |
潘协保 | 董事长 | 众晖实业 | 14.68% |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
振远实业 | 14.69% | 企业管理咨询 | ||
湖北黄龙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旅游景区开发、经营 | ||
潘渡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众晖实业 | 32.58% |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
裕昇咨询 | 43.99% |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
振远实业 | 32.61% | 企业管理咨询 | ||
湖北瑞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酒店投资及经营管理 | ||
邓炳南 | 董事 | 众晖实业 | 11.64% |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
振远实业 | 11.63% | 企业管理咨询 | ||
李新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众晖实业 | 4.32% |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
振远实业 | 4.32% | 企业管理咨询 | ||
魏金平 | 董事 | 振远实业 | 11.63% | 企业管理咨询 |
李俊 | 董事、董事会秘书、研发总监 | 裕昇咨询 | 1.87% |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谢峰 | 独立董事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28% | 审计及会计服务 |
众环(北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84% | 企业管理、项目投资 | ||
上海钱鲤山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金融信息服务 | ||
董丽颖 | 独立董事 | 上海智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造纸化学品 |
黎辉 | 监事 | 裕昇咨询 | 1.15% |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1-1-71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对外投资企业 | 持股/出资比例 | 主营业务 |
李鲸波 | 副总经理 | 众晖实业 | 11.64% |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
吴学领 | 副总经理 | 裕昇咨询 | 1.87% |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丁恨几 | 财务负责人 | 裕昇咨询 | 1.87% |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制度,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奖金、社保福利等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及社保福利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奖金视公司当年度业绩情况进行确定。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1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发行人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2021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津贴 | 是否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领取收入 |
潘协保 | 董事长 | 69.29 | 否 |
潘渡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67.68 | 否 |
邓炳南 | 董事 | 43.04 | 否 |
李新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53.06 | 否 |
魏金平 | 董事 | 49.91 | 否 |
李俊 | 董事、董事会秘书、研发总监 | 64.88 | 否 |
谢峰 | 独立董事 | 2.00 | 否 |
1-1-72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2021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津贴 | 是否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领取收入 |
杜旌 | 独立董事 | 2.00 | 否 |
董丽颖 | 独立董事 | 2.00 | 否 |
方丁雄 | 监事 | 14.34 | 否 |
黎辉 | 监事 | 13.51 | 否 |
丁阳辉 | 监事 | 8.53 | 否 |
李鲸波 | 副总经理 | 48.87 | 否 |
徐君 | 副总经理 | 58.83 | 否 |
吴学领 | 副总经理 | 45.81 | 否 |
丁恨几 | 财务负责人 | 17.79 | 否 |
注:丁恨几于2021年9月加入公司,杜旌、谢峰、董丽颖于2021年9月起担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 | 284.36 | 561.55 | 395.41 | 315.62 |
当期利润总额 | 6,422.17 | 14,914.12 | 10,445.14 | 15,212.74 |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 4.43% | 3.77% | 3.79% | 2.07% |
除上述薪酬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五、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含子公司,下同)在册员工总数如下:
日期 | 员工人数 |
2022年6月30日 | 1,550 |
2021年12月31日 | 1,614 |
2020年12月31日 | 1,456 |
2019年12月31日 | 1,372 |
(二)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员工总数为1,550人,员工的专业结构、受教育
1-1-73
程度和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专业 | 人数 | 占比 |
生产人员 | 1,141 | 73.61% |
研发人员 | 177 | 11.42% |
销售人员 | 46 | 2.97% |
财务人员 | 39 | 2.52% |
管理及行政人员 | 147 | 9.48% |
合计 | 1,550 | 100.00% |
2、员工受教育情况
学历构成 | 人数 | 占比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107 | 6.90% |
大专学历 | 175 | 11.29% |
大专以下学历 | 1,268 | 81.81% |
合计 | 1,550 | 100.00% |
3、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年龄构成 | 人数 | 占比 |
50岁以上 | 192 | 12.39% |
41-50岁 | 527 | 34.00% |
31-40岁 | 614 | 39.61% |
30岁及以下 | 217 | 14.00% |
合计 | 1,550 | 100.00% |
(三)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情况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的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下:
类别 | 员工人数 | 参保人数 | 参保比例 |
2022年6月30日 | |||
养老保险 | 1,550 | 1,459 | 94.13% |
1-1-74
失业保险 | 1,550 | 1,490 | 96.13% |
医疗保险(含生育) | 1,550 | 1,459 | 94.13% |
工伤保险 | 1,550 | 1,490 | 96.13% |
2021年12月31日 | |||
养老保险 | 1,614 | 1,515 | 93.87% |
失业保险 | 1,614 | 1,553 | 96.22% |
医疗保险(含生育) | 1,614 | 1,518 | 94.05% |
工伤保险 | 1,614 | 1,553 | 96.22% |
2020年12月31日 | |||
养老保险 | 1,456 | 1,270 | 87.23% |
失业保险 | 1,456 | 1,371 | 94.16% |
医疗保险(含生育) | 1,456 | 1,282 | 88.05% |
工伤保险 | 1,456 | 1,371 | 94.16% |
2019年12月31日 | |||
养老保险 | 1,372 | 1,144 | 83.38% |
失业保险 | 1,372 | 1,261 | 91.91% |
医疗保险(含生育) | 1,372 | 1,235 | 90.01% |
工伤保险 | 1,372 | 1,261 | 91.91% |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2019年12月起生育保险已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注2:公司员工入职次月起缴纳工伤、失业保险,三个月试用期结束转正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注3: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纳人数中包含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
公司于2021年1月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分别为1,297人和1,352人,缴纳比例分别为80.36%和87.23%。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应缴未缴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主要原因系: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退休返聘人员,该部分人员无需参缴社会保险;2)部分新入职员工由于原单位社保关系尚未解除,公司暂时无法缴纳;3)公司部分员工在试用期内,该等员工需试用期届满且通过考核后,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部分新员工入职时已过当月社会保险的申报窗口期,需次月办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另外,截至报告期末,自愿选择放
1-1-75
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已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系公司存在数量较多的农村户籍员工,该等员工一般通过宅基地自建房屋解决住房需求,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符合农民工的实际需求。为尊重员工的真实意愿和实际利益,发行人未为该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发行人已为该部分员工提供免费住宿。通过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公积金制度,若今后该部分员工同意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将及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3、如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如需补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金额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社会保险 | 24.40 | 57.97 | 19.97 | 119.52 |
住房公积金 | 7.28 | 25.49 | 120.56 | 113.60 |
合计 | 31.68 | 83.45 | 140.53 | 233.12 |
利润总额 | 6,422.17 | 14,914.12 | 10,445.14 | 15,212.74 |
占比 | 0.49% | 0.56% | 1.35% | 1.53% |
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680号建议的答复》(人杜建字〔2017〕182号)文件,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主要社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所在市的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且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上表系以上述标准进行测算。
经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发行人虽存在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征缴机构要求限期补缴的风险,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采取措施,加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农村籍员工新农合、新农保的缴纳,逐步提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规范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4、应对方案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能存在被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的风险,发行人实施了以下应对方案:
(1)加强对员工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知识的普及与宣传,
1-1-76
使员工了解国家现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参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
(2)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力度,跟踪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3)发行人在招聘新员工时,与应聘人员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及缴纳流程进行详细沟通,向应聘人员讲解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并要求新入职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法规要求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对于试用期员工,公司已在后续逐步为这些员工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公司招聘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已为上述符合转正条件的试用期人员及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按规定履行了员工社会保障制度;
(5)对于已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的员工,公司尊重该部分员工的意愿,为该部分自行缴纳新农合和新农保的员工补贴相关费用;
(6)公司已为具有现实住房需求的员工提供了免费宿舍,通过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公积金制度,若今后自愿放弃缴纳的员工同意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将及时足额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7)发行人控股股东众晖实业以及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潘云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辉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主管部门支持,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和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公司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四)劳务派遣情况
1、劳务派遣员工的主要工作内容
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主要包括包装、搬运、安保、保洁等简单、临
1-1-77
时性、辅助性的岗位,此类工作均不涉及生产核心工序,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环节。
2、披露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务派遣的情况如下:
主体 | 项目 | 2022年 6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平安股份 |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 | 937 | 973 | 793 | 217 |
劳务派遣人数(人) | 25 | 52 | 49 | 23 | |
用工人数总量(人) | 962 | 1025 | 842 | 240 | |
劳务派遣员工占比 | 2.60% | 5.07% | 5.82% | 9.58% | |
平安材料 |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 | 125 | 136 | 177 | 658 |
劳务派遣人数(人) | 3 | 3 | 4 | 52 | |
用工人数总量(人) | 128 | 139 | 181 | 710 | |
劳务派遣员工占比 | 2.34% | 2.16% | 2.21% | 7.32% | |
云水云母 |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 | 156 | 161 | 173 | 187 |
劳务派遣人数(人) | 10 | 13 | 19 | 18 | |
用工人数总量(人) | 166 | 174 | 192 | 205 | |
劳务派遣员工占比 | 6.02% | 7.47% | 9.90% | 8.78% | |
同力玻纤 |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 | 140 | 152 | 132 | 136 |
劳务派遣人数(人) | 3 | 3 | 4 | 3 | |
用工人数总量(人) | 143 | 155 | 136 | 139 | |
劳务派遣员工占比 | 2.10% | 1.94% | 2.94% | 2.16% |
注:用工人数总量=期末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劳务派遣人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由于客观用工需要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主要系发行人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包装、搬运及其他简单、重复性工作,需要人力较多,且受基层员工流动性大、临时性用工紧张、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用工需求增加的影响。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主要包括包装、搬运、安保、保洁等简单、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此类工作均不涉及生产核心工序,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环节。因此,发行人采取劳务派遣补充临时性用工需求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性
(1)发行人及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1-78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经核查,与发行人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湖北宁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备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合法资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及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所涉用工岗位均为临时性、辅助性岗位,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各期末用工人数总量的比例分别均未超过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1-1-79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业务模式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高温绝缘材料产品及技术服务,是全球云母绝缘材料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所生产的云母绝缘材料主要包括云母纸、耐火云母带、云母板、云母异型件和发热件,玻纤布主要包括工业级玻纤布和电子级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主要包括应用于动力电池模组及储能系统的云母盖板、云母隔板、云母监控板和复合云母带等。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领域。
一直以来,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拓展上下游产品,形成了从云母原料到各类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完整解决方案,拥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形成了行业内领先的产业规模。同时,在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公司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研发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风电光伏用绝缘材料快速发展。2021年11月,公司入选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情况如下:
(1)云母绝缘材料
云母绝缘材料主要包括云母纸、云母板、耐火云母带、云母异型件和发热件等,主要产品图示如下:
产品种类 | 产品图片 | 产品细分种类 | 产品特点及用途 |
云母纸 | 白云母纸 | 特点:优良的电气性能,具备抗电弧、耐电晕等特点 用途:用于生产电机云母带及云母板等耐压耐高温绝缘制品的常用材料 |
1-1-80
产品种类 | 产品图片 | 产品细分种类 | 产品特点及用途 |
金云母纸 | 特点:良好的热稳定性能,是良好的耐高温材料 用途:用于生产常规耐火云母带及云母板等耐高温性能要求产品的常用材料 | ||
煅烧云母纸 | 特点:在常规抄造工艺前对云母原料进行煅烧改性处理,生产的煅烧云母纸较普通云母纸耐温性能更好,同时后期深加工适应性更广 用途:用于生产耐火云母带,制造高压电机、汽轮发电机包绕线圈等绝缘材料 | ||
合成云母纸 | 特点:具有比纯天然云母生产的云母纸更高的耐热性,适用于超高温环境的电器电子元件的绝缘 用途:主要用于高标准耐温绝缘领域,如用于船用、航天特种耐火电缆 | ||
耐火云母带 | 耐火电缆用金云母带 | 特点:以金云母纸为基材、玻纤布或薄膜为补强材料、有机硅粘接剂粘合加工而成的带状或卷状绝缘耐火材料。耐温性能稳定,柔软性较好 用途:用于耐火电线电缆导体层和绝缘层中间 | |
耐火电缆用煅烧云母带 | 特点:以煅烧云母纸为基材,以玻纤布为补强材料,有机硅粘接剂粘合加工而成的带状或卷状绝缘耐火材料,耐温高且稳定,高温下绝缘性能好,柔软性极佳 用途:用于单层绕包替代双层绕包来满足线缆的耐火要求,特别适合于超小截面特种耐火线缆的应用要求 | ||
耐火电缆用合成云母带 | 特点:以合成云母纸为基材,以玻纤布或薄膜为补强材料,以有机硅粘接剂粘合加工而成的带状或卷状绝缘耐火材料,拉伸强度好,耐高温性能较稳定,柔软性好,具有优良的耐火性能 用途:用于特种电线电缆 | ||
涂层云母带 | 特点:以特制云母纸为基材、玻纤布为补强材料、纳米无机材料为涂层的高性能云母带,其性能更稳定,柔软性、耐火性能更佳,不反粘,不起丝,不粘线,无云母脱落,防火层超薄 用途:用于对直径和加工工艺有更高要求的耐火电缆生产制造 |
1-1-81
产品种类 | 产品图片 | 产品细分种类 | 产品特点及用途 |
云母板 | 电热设备用硬质云母板 | 特点:以云母纸为基材,以有机硅粘接剂或环氧树脂粘合,经高温烘焙、压制而成的板状绝缘耐温材料 用途:加工后零部件主要用于发热丝骨架、绝缘垫片、隔板等,应用于冶金、化工、家用电器等行业 | |
电热设备用软质云母板 | 特点:以云母纸为基材,以有机硅粘接剂粘合,经高温烘焙、压制而成的片状绝缘耐温材料,且产品柔软、可缠绕弯曲,具备更强场景适应性 用途:主要用于绝缘垫片、隔板等需要缠绕的电加热设备,加工后零部件应用于钢铁、冶金等行业的各种工频炉、中频炉、电弧炉等高温绝缘,并替代石棉广泛应用于汽车、船舶、石油、冶金等行业 | ||
高性能电热设备用厚型云母板 | 特点:以云母纸为基材,以有机硅粘接剂粘合,经高温烘焙、压制而成的最大厚度可达150mm的超厚板状绝缘耐温材;该厚板可通过车、钻、磨、铣等机加工成型方式制造成各种复杂零部件 用途:加工成型后零部件应用于冶金、石油、机车等行业和领域 | ||
云母异型件 | 订制化生产的云母成型零部件 | 特点:以云母板为原料开发、制造各种高精度云母管、云母垫、云母法兰、云母冲压件等二维或三维云母异型制品,具有优良的耐高温性能、绝缘性能,同时具备良好的机械强度、耐腐蚀性能 用途:加工后零部件应用于电吹风、微波炉等日常家用小家电行业以及电气工业中各种高压和大功率发电机和电容器制作,工业炉窑等各类需要绝缘耐温领域 | |
发热件 | 双面发热膜与单面发热膜 | 特点:采用优质云母纸与合金发热片压制及雕刻而成的发热件;通过CQC认证,具备耐压1800V绝缘性能及97%电热转换性能,其面发热机理可做到3秒速热,且在300℃以下使用寿命在1万小时以上 用途:直接应用于制热取暖电器行业中,如:壁挂取暖器及移动式取暖器、电烤箱、暖脚器、墙暖画等 |
(2)玻纤布
公司玻纤布产品主要分为工业级玻纤布和电子级玻纤布,主要产品图示如
1-1-82
下:
产品种类 | 产品图片 | 产品细分种类 | 产品用途及特点 |
玻纤布 | 工业级玻纤布 | 特点:产品具有良好的耐热性、阻燃性及绝缘性,浸渍性能好,并具有优质的电气特性及机械强度 用途:绝缘材料、建筑材料、防火材料等 | |
电子级玻纤布 | 特点:具有高强度、高耐热、高耐化学性、高耐燃性、电气特性佳及尺寸安定性佳等优点,可使基板具备优质的电气特性及机械强度 用途:主要用于印制电路覆铜板的绝缘增强材料 |
(3)新能源绝缘材料
公司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可实现防止电池模组热扩散、模块间绝缘隔热、电芯温度监控、电芯绝缘隔热等功能。当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发生过热失控等故障时,公司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能实现电池模组间、模组与乘员舱的有效隔断,抵挡热失控冲击、减缓热失控扩散并大幅延长安全逃生时间。公司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在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中的具体应用如下图:
1-1-83
公司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主要包括云母盖板、云母隔板、云母监控板、云母垫片等,主要产品图示如下:
产品种类 | 产品图片 | 产品细分种类 | 产品用途及特点 |
新能源绝缘材料 | 云母盖板 | 特点:有机硅粘接剂、云母纸以热模压工艺加工而成的复杂三维结构绝缘隔热产品。产品具备优异的绝缘强度、拉伸强度和包裹性,可隔断热扩散,形状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 用途:主要作为新能源动力系统电池包的安全防火件,用于电池包底部和顶部,防止电池包热扩散,在电池发生爆喷时,火苗、能量、温度可以被云母盖 |
1-1-84
产品种类 | 产品图片 | 产品细分种类 | 产品用途及特点 |
板有效隔断,有效延长驾驶舱逃生时间 | |||
云母隔板 | 特点:经有机硅粘接剂特殊处理的云母纸以热压和冲切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三维结构绝缘隔热产品;具备优异的加工性、装配性和绝缘强度 用途:主要用于电池模组之间的绝缘隔热,可有效阻断单个集成模组热失控后向其他模组扩散 | ||
云母复合带 | 特点:云母纸结合有机硅粘接剂、玻纤布或薄膜经过特殊工艺复合,表面贴附双面胶或泡棉而成的绝缘耐火材料,可根据应用场所定制不同规格的可折叠的产品 用途:可粘贴于电池包内部以及外部需要绝缘耐高温的部位,尤其适用于较多折弯结构的部位 | ||
云母监控板 | 特点:云母纸与有机硅粘接剂经过特殊工艺压制的云母板,经过局部雕刻、内部嵌入锡丝、保险丝后二次压制粘合而成的产品,具备耐火绝缘和主动监控外部高温示警的功能 用途:应用于电池包内部电芯与电芯之间,当锡丝、保险丝自动熔断时,通过电信号发出异常警报,提醒司乘人员及时逃生,起到电芯温度监控作用 | ||
云母垫片 | 特点:云母纸与有机硅粘接剂经过特殊工艺压制的绝缘材料,经模具冲裁成装配需要的特定结构产品,具备高度贴合性和装配便捷性,同时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和耐火性 用途:用于电芯组合激流板与电芯外壳间的绝缘,使用云母垫片将电芯与装配件、结构件分隔防火,保证激流板的完整性 |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1-1-8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云母绝缘材料
云母绝缘材料 | 31,671.93 | 78.83% | 67,427.90 | 77.03% | 57,660.34 | 86.56% | 58,837.96 | 89.26% |
玻纤布
玻纤布 | 5,264.35 | 13.10% | 15,756.00 | 18.00% | 7,810.58 | 11.73% | 7,058.40 | 10.71% |
新能源绝缘材料
新能源绝缘材料 | 3,239.25 | 8.06% | 4,350.22 | 4.97% | 1,140.17 | 1.71% | 22.07 | 0.03% |
合计
合计 | 40,175.53 | 100.00% | 87,534.12 | 100.00% | 66,611.10 | 100.00% | 65,918.43 | 100.00%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用的原材料主要为云母原料、玻纤原纱以及化工材料等,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向国内外厂商采购。公司每年年初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各类原材料采购计划。公司对云母原料进行安全储备,保证云母原料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其他原材料根据生产日常消耗量、交货周期、安全库存进行采购。
公司执行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部门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同时收集质量、技术、交期、价格、售后服务品质、信用政策和同行业信誉等资料作为筛选的依据。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等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一般对每批采购至少选择3家合格供应商进行性价比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核准的采购申请单实施采购。
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公司原材料采购一般按照“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进行采购,主要包括制订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交货验收以及入库付款等环节。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和“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销定产”是指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市场的销售计划、销售预测情况和库存管理经验(安全库存需求),制定月、周生产计划,实施生产。“订单生产”是指客户对产品有个性化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下达生产指令单,并在现有库存产品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
1-1-86
同时,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合同要求、综合考虑订单交货期、需求数量及运输周期等因素,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该生产模式有助于控制成本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此外,为充分利用产能,公司根据以往的产品销售数据并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进行少量的备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直销模式下主要客户为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模组等厂商。由于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为拓宽业务渠道,公司存在少量向经销商销售的情形。公司经销均为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独立承担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境内销售占比较大,公司在境内下设多个办事处,建立起广泛的销售网络,客户遍布全国各个地区。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面向亚洲、欧洲和北美等地区。
4、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关键因素及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综合所处行业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行业竞争格局、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情况、自身资源、拥有的核心技术、人才队伍及经营规模等关键因素形成了现有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和研究下游行业发展动态,对经营模式进行持续优化。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结合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分析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1-1-87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云母绝缘材料
云母绝缘材料 | 31,671.93 | 78.83% | 67,427.90 | 77.03% | 57,660.34 | 86.56% | 58,837.96 | 89.26% |
玻纤布
玻纤布 | 5,264.35 | 13.10% | 15,756.00 | 18.00% | 7,810.58 | 11.73% | 7,058.40 | 10.71% |
新能源绝缘材料
新能源绝缘材料 | 3,239.25 | 8.06% | 4,350.22 | 4.97% | 1,140.17 | 1.71% | 22.07 | 0.03% |
合计
合计 | 40,175.53 | 100.00% | 87,534.12 | 100.00% | 66,611.10 | 100.00% | 65,918.4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5,918.43万元、66,611.10万元、87,534.12万元和40,175.53万元。公司已形成了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三大产品系列协同发展的格局,核心技术主要集中于高端云母纸、耐火云母带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随着公司主要产品在电线电缆、家用电器和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拓展,以及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风电光伏等新场景的产业化,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整体呈增长趋势。
(五)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1、云母纸工艺流程图
2、耐火云母带工艺流程图
1-1-88
3、云母板工艺流程图
4、云母异型件工艺流程图
5、发热件工艺流程图
1-1-89
6、新能源绝缘材料工艺流程图
7、玻纤布工艺流程图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策略,建立了以当前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基础研发与以未来市场趋势为导向的创新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围绕公司主要产品,在云母纸制浆和成纸技术、云母板数字化生产、万米无接头云母带技术、复合涂层云母带技术、激光成型和三维模压将云母材料深加工拓展新能源应用领域等关键生产环节积累了一系列成熟的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六、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六)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六、经营成果分析”和“七、资产质量分析”。
1-1-90
(七)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云母制品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能源材料制造以及功能性填料制造板块,将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列入目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无机非金属材料取得突破”,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下的“云母制品制造”(C3082)。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改委和工信部主要承担行业宏观调控管理职能,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行业自律组织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包括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云母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材料分会和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云母专业委员会是中国非金属工业协会的分支机构,
1-1-91
由中国非金属工业协会中从事云母制品生产、科研、设计、应用、设备制造、商贸及产业链前后端相关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会员组成。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材料分会是由绝缘材料生产、经营、应用、设计、院校等相关配套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对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负责我国绝缘材料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方面的信息沟通、技术交流、数据统计和标准制定,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意见与建议等。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是由全国玻璃球、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设计、科研、机械制造等相关单位自愿组成。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名称 | 颁布机关 | 颁布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1年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4年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11月 |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在公司主要产品以及其下游应用行业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
文件名称 | 颁布日期 | 发文机关 | 主要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年3月 | 全国人大 | 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无机非金属材料取得突破;突破新能源汽车高安全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高性能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工程,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 |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 2021年2月 | 国务院 |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10月 | 发改委 | 将高强高模、耐碱、低介电、高硅氧、可降解、异形截面等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玻纤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 |
1-1-92
文件名称 | 颁布日期 | 发文机关 | 主要内容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 2019年12月 | 工信部 | 将人工合成高品质云母材料等列示为国家发展的重点首批新材料,明确无硼高性能玻璃纤维的性能要求及其应用领域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2018年11月 | 国家统计局 | 将云母制品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能源材料制造以及功能性填料制造板块,将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 2017年6月 | 发改委、商务部 | 将“玻璃纤维制品及特种玻璃纤维生产”列入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2016年12月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布局前沿新材料;完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与产业标准体系;加快重点新材料初期市场培育;突破关键工艺与专用装备制约 |
《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2016年10月 | 工信部 | 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 |
《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2016年9月 | 工信部 | 重点发展高性能碳纤维、玻璃纤维等无机纤维 |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 2016年5月 | 国务院 | 加快推进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首批次示范应用,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扩大新材料产业规模 |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的影响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云母制品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能源材料制造以及功能性填料制造板块,将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列入目录。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及各主管部门相继出台的一系列行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意见,有力推动了我国云母制品制造业产业链的快速发展,同时,在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公司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研发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风电光伏用绝缘材料快速发展,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未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93
(三)行业概况
1、行业简介
(1)云母行业简介
天然云母是一种造岩矿物,属于铝硅酸盐矿物,是自然界主要非金属矿物之一。云母晶体内部具层状结构,呈片状晶体,以六方片状晶体为主。云母具有优良的绝缘、耐温性能,且易于开采,广泛分布于表层岩体中,化学稳定性好,具有抗强酸、强碱、抗高电压、绝缘、耐高温等特性,是制造电气设备的重要原材料,广泛应用于电工绝缘材料、涂料、漆料等领域。天然云母分为白云母、黑云母和锂云母三个亚类,其示意图如下:
白云母 | 黑云母 | 锂云母 |
从全球范围来看,目前从天然云母矿石中提炼的云母仍然是云母制品所需材料的主要来源。世界白云母矿产资源主要分布于印度、俄罗斯、中国、马达加斯加、巴西和阿根廷。中国云母矿藏广泛分布于20个省(自治区),其中新疆、四川、内蒙古、西藏、青海五省(区)为云母主要产地。受中国云母矿开采条件的限制,加上云母矿附加值低等因素的制约,目前中国云母开采量较低,我国所需的云母主要从亚洲、非洲等地区进口。
云母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因而衍生出了下一代云母原料制备技术——人工合成云母,又称人造云母。合成云母是以适当配比的原料经高温熔融冷却析晶而制得,相比于天然云母受自然资源条件限制较少。合成云母其结构与天然云母相似,并且其纯度、透明性、绝缘性以及耐高温能力均优于天然云母,因此在部分工业应用方面能够完全替代甚至超越天然云母,是一种具有战略意义的人工合成薄片状非金属晶体新材料。
云母制品形态多样,种类丰富,主要包括云母粉、云母纸、耐火云母带、云母板、云母异型件等。云母粉是从云母矿中提取制作的云母,具备云母特有的物
1-1-94
化性能,是一种优良的添加剂。云母纸由天然云母通过抄造工艺制成,不添加任何的纤维素和其它有机物,保留了天然云母的优良性能,且厚度均匀、介电强度高、耐电晕、绝缘特性稳定。耐火云母带是以云母纸为基材,与玻纤布/薄膜、粘接剂等结合而成,可适用于特种电线电缆。云母板是以云母纸为基材,与粘接剂结合而成,用作电熨斗、电吹风、电暖器等家用电器,以及冶金工业中的工频炉、中频炉、电弧炉等设备的绝缘耐温材料。云母异型件由云母板或云母纸加工而成,主要应用于各类电器及电气设备等。
云母粉 | 云母纸 | 耐火云母带 |
云母板 | 云母异型件 |
云母因其物化特性,在工业生产中应用场景十分广泛。按用途划分,云母制品可以分为耐火材料、珠光颜料、绝缘材料和其他材料;按应用市场划分,可以分为高温冶炼市场、汽车市场、化妆品市场、电力市场、家用电器市场等。
电线电缆 | 电动机 | 工业熔炉 |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 | 风力发电 | 水力发电机 |
1-1-95
(2)玻璃纤维行业简介
玻璃纤维属于无机非金属材料,是一种人造无机纤维,利用机械、冶金、热工、化工、纺织、自动控制等工业技术,采用天然矿石如石英砂、石灰石、白云石、高岭土、叶蜡石等,配合以其他化工原料如纯碱、硼酸等,熔制成玻璃,在熔融状态下借外力拉制、吹制或甩成极细的纤维状材料。玻璃纤维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镁等,具有质量轻、强度高、耐高低温、耐腐蚀、隔热、阻燃、吸音、电绝缘等优异性能以及一定程度的功能可设计性,是一种优良的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
玻璃纤维可以制成各种形态的制品,如纱、布、带等。玻璃纤维布可用于云母绝缘材料中作为补强材料,也可作为其他工业材料基布。玻璃纤维布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电子电器以及环保产业等。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等领域均需用到玻璃纤维布。同时,随着新型玻纤产品不断出现,其也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各类新型建材中。此外,电子玻纤布通过与树脂融合制成的覆铜板作为印刷电路板(PCB)的专用基础材料,可制成印刷电路板,进而能够广泛地应用于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中。
玻纤行业应用领域图示如下:
应用领域 | 图示 | 特点 |
绝缘材料 | 玻璃纤维布具有优异的耐温性、隔热性及耐火性,可作为绝缘材料的补强材料,如玻纤布与云母纸胶合后形成云母带,广泛用于电线电缆、工业电机等领域 | |
运动休闲 |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具有耐腐蚀性、重量轻、强度高、可设计自由度大、易加工成型、低摩擦系数、良好的耐疲劳性、增强效果优越等特点,被广泛用于制造游艇船体和体育器材如滑雪板、网球拍、羽毛球拍和自行车等 | |
风电叶片 | 叶片是风力发电机中最基础和关键部件,对风力机组的发电效率、运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玻璃纤维具有良好的强度和抗疲劳性能,可以提高叶片的抗风能力,增加叶片寿命,减轻叶片重量 |
1-1-96
应用领域 | 图示 | 特点 |
电子通信 | 纤维直径在9微米及以下的电子玻璃纤维是制作覆铜板(CCL)和印制电路板(PCB)的关键材料,具有电绝缘性能好、防火阻燃、耐老化等特点;超细电子纤维及低介电玻璃纤维在5G、物联网领域广泛应用,具有高频、低延时、低损耗等特点 | |
建筑材料 | 在建筑材料领域可作为各类轻质建筑、节能房屋、景观建筑、装饰材料、模块化建筑,以及智能卫浴、安全防护材料的结构体 |
2、市场规模
(1)云母市场情况
全球云母市场规模近年来保持稳定增长。根据市场调研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2020年全球云母市场规模已达到146亿元人民币,预计在2023年可达到199亿元。云母市场按终端市场用途划分可以分为四类,分别为耐火材料、绝缘材料、珠光材料和其他材料,2020年其占比分别为52.38%、25.17%、9.52%和
12.93%,细分市场规模分别为77亿元、37亿元、14亿元和19亿元,其中耐火材料和绝缘材料在2016-202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8.78%和27.50%,预计2025年耐火材料和绝缘材料市场规模将达到179亿元。
2016-2025年按下游应用范畴划分的全球云母市场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近年来我国云母市场稳步发展,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2020年我国云
1-1-97
母市场规模达38.76亿元,预计2025年云母市场规模将提升至112.24亿元。按下游应用范畴分类,2020年耐火材料和绝缘材料合计占比达80.92%,系国内云母市场的主要应用范畴,2016年-2020年耐火材料和绝缘材料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12.54%和34.77%。
2016-2025年按下游应用范畴划分的中国云母市场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2)玻纤市场情况
由于玻纤复合材料具有结构稳定、轻质高强、绝缘性能好、节能保温、减震、抗疲劳、抗腐蚀、成型加工便捷等特点,玻纤在风电叶片、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电子通信、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工业管罐、航空航天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2012年至2019年,全球玻纤原纱总产量由530万吨增加至80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6.06%。2020年全球玻纤原纱下游需求中,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电子电器、工业设备、能源环保占比分别为35%、29%、15%、12%、9%。2020年全球玻纤原纱下游需求结构如下图所示:
1-1-98
2020年全球玻纤原纱下游需求结构
资料来源:贝哲斯咨询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玻纤原纱产能第一大国,产能、技术、产品结构均位于世界领先水平。根据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数据显示,受惠于内需市场持续发展壮大,玻璃纤维纱产能及产量均保持稳定增长。2021年玻璃纤维纱总产量为624万吨,同比增长15.34%。2015-2021年我国玻璃纤维纱产量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5-2021年我国玻璃纤维纱产量变化情况(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随着5G网络、数据中心等数字新基建不断推进,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
1-1-99
能等新技术向传统行业不断渗透,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融合新领域蓬勃发展,市场对印制电路板及上游电子级玻纤布的需求不断提升。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我国现有电子级玻纤布市场规模约27.4-31.7亿米,2020年-2022年我国因新增覆铜板产能带来的新增电子级玻纤布需求量为10.3-11.8亿米,较我国现有的电子级玻纤布需求量增长34.8%-40.0%。
3、应用领域分析
云母绝缘材料和玻纤布的发展与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云母绝缘材料的应用领域涵盖电线电缆、家用电器、高温冶炼、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领域。玻纤布既可作为云母绝缘材料的补强材料,也可单独应用在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电气电器、工业设备、能源环保等领域。
(1)电线电缆领域
云母具有较高的绝缘强度和较大的电阻、较低的电介质损耗和抗电弧、耐电晕等优良的介电性能。耐火云母带常用作电线电缆的耐温材料,能承受电路中电阻太大导致局部过热的高温,降低电路发生火灾的概率,提高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19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销售收入达到1.49万亿元,同比增长约5.67%,到2024年行业需求规模有望超过1.9万亿元,2019年至2024年复合增长率约4.98%。
在我国构建全国联网的电力网络格局过程中,国家稳步推进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国家电网物理基础设施建设,电力市场稳步发展,由此带来了大量云母绝缘材料的市场需求。
(2)家用电器领域
云母具有耐高温、耐酸碱等特性,且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热膨胀系数小,常用作家用电器的耐温绝缘材料,可以起到电器保护、防止漏电等安全防护作用。
近年来,伴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居民收入稳定、消费多元化、国家政策对绿色和智能产业发展引导以及家电行业产品标准升级,消费者对于家电安防的需求提升到更高标准,得益于家用电器市场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家用电器用云母绝缘材料的市场需求也稳步上升,未来家电领域仍然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
1-1-100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从2016年到2020年,全球家用电器市场使用的云母市场规模从1.76亿元增长至5.3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32.06%;预计2025年将达到13.41亿元,2020年到202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15%。中国家用电器市场作为云母制品的重要消费市场,预计2025年其消费的云母制品将达到
6.61亿元,占全球比重的49.28%。
(3)新能源汽车领域
云母制品在汽车上的用途广泛,如云母珠光漆可用作汽车表面喷漆,云母板可用于汽车电机换向器片间绝缘,新能源绝缘材料可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外壳等。
根据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和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800万辆,2020年至2025年的复合增长率为40.3%。从2016年到2020年,全球汽车市场使用的云母制品市场规模从3.80亿元增长至10.65亿元,预计2024年将达到21.15亿元。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16年的50.7万辆增长至2020年的136.7万辆,复合增长率达28.1%,预计2024年其消费的云母制品将达到13.02亿元。
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将带动各类云母制品和新能源绝缘材料市场需求的提升。
(4)电子通信领域
电子玻纤制品在电子通信领域的应用包括印制电路板和电子产品部件。印制电路板的基础材料是覆铜板,覆铜板是以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为基材浸上由不同树脂组成的粘接剂制成。我国消费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电子级玻纤布需求的持续增长。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测算,结合我国各类覆铜板产量对应的电子玻纤布数量需求,2021年我国电子玻纤布市场容量约为164.4亿元至190.2亿元。
1-1-101
玻璃纤维制品在电子产品中的应用
(5)高温冶炼领域
云母制品具有绝缘和耐高温的特性,通常在高温冶炼环境中用作保温材料或耐火材料,如用于电冶炉的电极棒或线端套管,以及冶金行业中的工频炉、中频炉、电弧炉、炼钢炉、矿热炉、铁合金炉、电解铝电解槽和注塑机等。高温冶炼行业作为全球重要的基础原材料行业,其产出的产品如钢铁、铬、锰、耐高温合金等在建筑、汽车、交通运输、军事装备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随着高温冶炼行业的发展,其对云母制品的需求稳步提升。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从2016年到2020年,全球高温冶炼市场云母制品的规模从38.58亿元增长至48.65亿元,预计到2025年,用于高温冶炼市场的云母制品规模达57.28亿元;从2016年到2020年,我国高温冶炼市场的云母制品规模从11.60亿元增长至18.61亿元,预计到2025年,我国高温冶炼市场的云母制品规模将增长至28.58亿元,占全球比重达49.90%。
(6)风力发电领域
由于风力发电机单机容量大,单机所使用的绝缘材料相对较多,同时由于风力发电机主要在野外环境工作,维修困难且维修成本较为昂贵,所以风力发电机对绝缘材料的可靠性要求很高。根据风力发电机的具体设计要求,公司提供包括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等一系列绝缘材料。
近年来,我国政府近年来陆续出台一系列风电相关发展政策和产业规划,大力支持风电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2020年度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281.53GW,其中新增装机容量为72.38GW,累计装机容量和新增装机容量创历史新高。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预测,2021年至2025年全球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69.3GW,其中我国累计新增装机容量将达
1-1-102
193.9GW。
受益于全球风电行业快速发展,风力发电相关产业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未来随着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持续增长,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加。此外,随着全球风电行业风机单机容量逐渐向大型化发展,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的推广与应用也为玻纤布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4、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从全球范围看,我国云母绝缘材料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知名厂商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近年来,随着行业转型升级,国内部分领先企业的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形成了全产业链的生产能力,在替代国外产品的过程中实现了较大的进步。此类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可根据产品特点设计改良生产工艺流程,形成根据客户需求研发不同性能产品的技术研发能力,自产配套关键材料,在保障产品性能的同时,能够更加迅速地响应市场需求变化,逐渐从单一产品供应向提供云母绝缘材料整体解决方案的方向发展。
玻纤布行业横跨较多技术领域,其生产工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主要运用纺织、开纤和微杂质控制等技术。国内企业已在中低端玻纤布领域基本实现自主生产和技术突破,但在高端玻纤布领域,受技术水平约束,国内企业在核心技术、成套制造装备等方面与国外行业领先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
5、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主要表现为云母绝缘材料生产制造技术密集度高,生产工艺配方具有高度保密性。下游客户对于产品质量稳定性要求高,对产品性能改良要求快速响应,从而对产品设计能力、技术研发和高端技术人员储备均提出很高要求。同时,规模化精益生产云母绝缘材料需要公司积累较高的规模化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品质管控能力。因此,如果没有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和行业沉淀,其他企业将难以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链体系。
(2)合格供应商准入壁垒
云母绝缘材料、新能源绝缘材料行业客户除了重视产品本身的性能与质量
1-1-103
外,更注重供应商的配套研发能力、质量控制、生产规模与快速反应能力。因此,下游客户会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全面的认证,在确保供应商的研发能力、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品质管控等都能达到其认证要求后,才能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云母绝缘材料、新能源绝缘材料行业供应商认证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工厂认证:认证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发展战略与客户匹配性、研发能力、装备水平、生产规模、资金实力、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
产品认证:云母绝缘材料的绝缘性能、稳定性、耐温持久性等均会直接影响下游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因此,下游客户对于绝缘材料的性能及质量要求很高,供应商若要持续通过客户的产品认证,往往需要与客户进行长期的技术沟通和配套研发,才能具备针对性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环保认证:云母绝缘材料、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进入欧美和日韩等国家市场的必须符合欧盟的“REACH”环保标准及“RoHS”环保标准。供应商必须对原材料和产品按上述环保标准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达到环保认证标准,才能进入欧美、日韩等国际客户的供应链体系。
(3)规模壁垒
云母绝缘材料产品从原材料、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额的资金、设备、场地投入。同时,公司所处行业需要持续投入资金以满足研发需求,从而保障企业在正常开展业务的同时,以较快的研发速度应对行业前沿技术快速更新带来的市场挑战。此外,由于国内的安全及环保标准提高,企业在安全及环保设备方面的投资也需不断增加,项目的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上升,提高了行业门槛。
6、行业发展态势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不存在个别企业能够对市场形成绝对的垄断或控制,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行业的市场需求保持旺盛增长,带动了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需求量的不断增加。
公司所处行业的利润水平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紧密联系,整体经济形势对行业利润水平影响较大,企业技术水平、产品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上游原材料
1-1-104
和能源动力的价格亦对行业利润水平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随着上游原材料、能源动力价格的波动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处于下行趋势。
7、行业面临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无机非金属材料取得突破,突破新能源汽车高安全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高性能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同时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工程,快速推进储能系统应用,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等产业政策均明确将云母材料和云母制品作为未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鼓励投资者进入该类新材料行业;这些产业政策为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行业的快速发展。
(2)下游市场需求旺盛,潜力巨大
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应用领域广泛,与其相关的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电子通信、高温冶炼等多个下游应用领域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市场规模均呈现出增长态势,带动云母绝缘材料及玻纤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同时,在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指引下,绝缘材料市场迎来了新的机遇,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风电光伏用绝缘材料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3)技术革新和产品迭代加速
国民安全意识的加强和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绝缘材料行业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应用贯穿民用和工业的各个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的发展,下游客户对绝缘材料性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配套的云母绝缘材料产品往往要求更高的耐温耐压性、更环保的材料、更强的性能以及更复杂严格的工艺,这促使各生产厂商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引进先进生产及测试设备,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投产的速度,不断提高产品的内在性能和拓展应用领域,以期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市场优势。而技术和生产能力领先的厂商通过研发新产品,可以获得新产品处于成长期时的部分超额利润,以维持对基础技术研发、产品研发和设备改造的大量资金投
1-1-105
入,保持市场优势地位。
(4)国内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目前,国内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生产的企业众多,但是普遍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随着下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客户对云母绝缘材料供应商的研发实力、产品品质、价格水平和交货期限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产品质量更有保证、制造能力更富优势的制造商为其提供配套服务,并要求制造商参与产品前期的研发设计,协助其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在这种行业背景下,优势企业将日益壮大,产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8、行业面临的风险
(1)行业高端人才相对缺乏
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风电光伏等产业新技术和新产品不断涌现,对行业内各厂商的研发能力、工艺技术改良能力及品质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目前国内行业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我国云母绝缘材料企业面临的普遍现象,成为制约我国云母绝缘材料行业进步的障碍。
(2)原材料进口依赖程度较高
云母原料作为行业基础原料,目前国内因环境保护及开采成本制约,天然云母矿产资源开采量较少。我国当前使用的云母原料进口依赖程度较高,因此行业受到国家和地区矿产政策以及全球贸易政策影响较大。原材料供应量及价格可能产生较大的短期波动,从而对云母制品行业的利润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9、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周期性特征方面,公司所处行业的下游应用广泛,包含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不同领域,行业景气度通常与各类投资需求总量有关。因此,公司所处行业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一定的正相关性。区域性特征方面,该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季节性特征方面,行业内企业下半年销售通常高于上半年。
10、公司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及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上下游中的情况如下:
1-1-106
云母制品行业产业链
玻纤布行业产业链
公司专注于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处于云母矿开采、化工材料等产业的下游和各类电气设备制造产业的上游,其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下游产品的安全性,为下游行业安全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公司所处行业上游主要包括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化工材料等原料的供应企业。目前玻纤原纱、化工材料及其他材料等原材料的国内供应量能够满足国内生产需求。云母原料方面,虽然我国云母矿资源丰富,但受制于开采成本高及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国内天然云母矿开采较少,我国天然云母原料供应依赖国外进口,上游原材料的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波动均会对本行业的持续发展产生影响。人工合成云母可以解决我国天然云母的进口依赖问题,具备更加广泛的应用前
1-1-107
景,将成为行业上游的重点发展方向。
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应用广泛,主要为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领域,且因其具有耐温、绝缘、耐酸碱等稳定的物理化学特性,应用领域尚在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中。
11、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公司所属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进入行业主要壁垒、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风险、周期性特征等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预计随着公司新产品研发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的功能性不断提升和下游市场渗透的不断深入,将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也将积极通过加强市场开拓、优化订单结构、产品研发、完善融资渠道等补足短板,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
(四)行业竞争格局、公司行业地位及可比公司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云母制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内企业可以在不同下游领域深耕,总体来看我国云母制品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外云母制品行业的瑞士丰罗、比利时科基比、奥地利依索沃尔塔等公司,与国外电线电缆及大型电机厂商的合作时间较长,品牌认知度高,实力雄厚。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云母绝缘材料行业市场规模逐步扩大、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市场竞争日渐激烈,逐步出现了一些区域代表性厂商,如巨峰股份、浙江荣泰等。目前国内云母绝缘材料绝大多数厂商规模较小,未能掌握全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及工艺,市场竞争力仍待提高。
在工业级玻纤布及中低端电子玻纤布领域,由于技术门槛较低,生产厂商较多,竞争激烈。在高端电子级玻纤布领域,由于有较高的技术门槛,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与其业务完全一致的企业,行业内部分业务与公司类似的主要企业如下:
1-1-108
主要企业名称 | 主要企业基本情况 |
坤彩科技 |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珠光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料为云母原料,该公司提供的工业级珠光材料、汽车级珠光材料、化妆品级珠光材料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汽车、化妆品、油墨、皮革、陶瓷、建材、种子等行业 |
东材科技 | 该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新型绝缘材料为基础,重点发展光学膜材料、电子材料、环保阻燃材料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发电设备、特高压输变电、智能电网、新能源、轨道交通、消费类电子、平板显示、电工电气、5G通信、军工等领域 |
博菲电气 |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和水力发电等领域的绝缘材料应用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
巨峰股份 | 该公司主要从事绝缘系统研发及其主要组成部分云母制品、绝缘漆、复合材料及电磁线和线圈、高低压定子绝缘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电机、发电机产品中 |
浙江荣泰 | 该公司主要从事云母耐热绝缘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用电池耐火云母带、云母板和云母管等电池安全件,以及应用在家用电器、轨道交通、远洋船舶等领域的云母制绝缘保护件、耐火电线电缆绝缘带及电子电气系统绝缘耐火元件 |
丰罗 | 该公司是全球知名的绝缘材料厂商,专注于发电、传输和配电、旋转机械和机械工程的产品和系统,能够为电工行业提供完整系列绝缘产品、复合材料、咨询、测试和服务 |
依索沃尔塔 | 该公司是国际领先的电气绝缘材料、复合材料和合成材料制造商,下游覆盖电子、航空到工程等众多行业 |
科基比 | 该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工业云母制品制造商,业务涵盖从云母矿物到成品的全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耐火云母带、云母板等耐温绝缘材料 |
3、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品质管控、技术创新、成本控制、精益管理等方式,公司产品满足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不同领域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部分核心产品通过了美国UL实验室安全认证、Intertek认证机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符合欧盟RoHS、REACH要求。公司作为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云母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材料分会会员单位,先后承担了多项云母行业质量检测标准的修订工作。2019年2月,公司云母绝缘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成功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证,并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应用经验,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共取得各类授权专利共127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公司万米耐火
1-1-109
云母带、云母纸、高温云母板等多个产品技术居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水平。2021年11月,公司入选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是我国云母绝缘材料行业中具有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
(1)主要认证、荣誉或奖项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认证、荣誉、奖项或称号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奖单位 | 认证/奖项名称 | 评定/授予单位 | 颁发时间 |
1 | 平安股份 | 绿色工厂 | 工信部 | 2023年 |
2 | 平安股份 |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 2022年 |
3 | 同力玻纤 | 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2年 |
4 | 平安股份 | 全国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 2021年 |
5 | 平安股份、平安材料、同力玻纤、云水云母 | 2021年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2021年 |
6 | 平安股份 | 2021年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1年 |
7 | 平安材料 | 2020年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1年 |
8 | 平安股份 | 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 |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0年 |
9 | 平安材料、云水云母 | 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湖北”项目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2020年 |
10 | 平安材料 | “可任意长度卷绕耐火云母带生产关键技术和设备”技术发明类二等奖 |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 2019年 |
11 | 平安材料 | 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 | 湖北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 | 2019年 |
12 | 平安材料 | 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2018-2020)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8年 |
13 | 平安材料 | 全国非金属矿行业先进企业 |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 2017年 |
14 | 平安材料 | 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 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 2015年 |
15 | 平安材料 | 院士专家工作站 |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 2014年 |
16 | 平安材料 | 湖北省云母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2014年 |
17 | 平安材料 | 科技成果推广三等奖-高电压云母纸制造方法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2012年 |
1-1-110
(2)主要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制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参与起草的主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如下:
序号 | 起草单位 | 标准名称 | 标准类型 | 发布日期 |
1 | 平安股份、平安实业 | 以云母为基的绝缘材料第10部分:耐火安全电缆用云母带(GB/T 5019.10-2022) | 国家标准 | 2022.07.11 |
2 | 平安材料 | 电气用非纤维素纸第4部分:含云母颗粒的聚芳酰胺纤维纸(GB/T 20629.4-2021) | 国家标准 | 2021.12.31 |
3 | 平安材料、云奇云母 | 以云母为基的绝缘材料第4部分:云母纸(GB/T 5019.4-2009) | 国家标准 | 2009.06.10 |
4 | 平安材料 | 《合成云母》(T/CBMF 68-2019/T/CNMMIA 01-2019) | 团体标准 | 2019.11.26 |
5 | 平安材料 | 《合成云母粉》(T/CBMF 69-2019/T/CNMMIA 02-2019) | 团体标准 | 2019.11.26 |
6 | 平安股份 |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T/CBMF 111-2021/T/CNMMIA011-2021) | 团体标准 | 2021.07.30 |
4、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致力于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建立了以基础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和设备改造三位一体的技术研发体系,凭借深厚的研发制造实力与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目前已成为我国云母绝缘材料行业的领导者。公司以人才队伍的建设为立足之本,通过健全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创新管理和激励制度,已成功汇聚一批各类专业的优秀科技人才。
此外,公司以自主研发为基础,与武汉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和持续创新能力,在云母绝缘材料行业内具备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现已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共取得各类授权专利共127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凭借研发团队的重大科研成果,公司获得了多项荣誉奖项,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四)、3、(1)主要认证、荣誉或奖项情况”。
(2)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在云母绝缘材料产业链具有较为全面的配套供应能力,产业链完整度优势显著。公司布局全球云母矿资源,具有稳定的云母原料供应来源。公司产品覆
1-1-111
盖产业全链条,从云母纸、玻纤布,到耐火云母带、云母板、云母异型件、发热件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完整的全产业链布局可使公司为客户提供各类云母绝缘材料产品,并且在新产品开发及工艺改良方面实现战略协同。
(3)质量及标准领先优势
公司牢筑产品质量管理意识,设有专门负责质量体系管理的机构,以保证公司各项质量控制程序有效运转。凭借优质的产品、完善的质控措施、先进的质检设备以及可靠的技术支持服务,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信任关系。
目前,公司已通过以Intertek认证机构为代表的多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19年2月,公司云母绝缘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成功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证,并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作为中国云母专委会理事长单位,多年来公司积极主持参与云母制品行业质量标准的起草和制定,通过树立更高标准以推动我国绝缘材料行业技术进步。
(4)制造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业内领先的生产设备和一流的生产环境,并结合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对先进设备进行改良与再创新。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设备的定制优化,使公司产品满足客户要求的特定工艺标准。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通过产品创新化与差异化,不断增强开发新产品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的能力。
(5)品牌与营销优势
公司始终强调技术服务配套、关注客户体验,目前已在国内外市场建立起优秀的品牌形象与客户口碑。“PAMICA”品牌在云母绝缘材料领域知名度可媲美瑞士“丰罗”、比利时“科基比”和奥地利“依索沃尔塔”等国际品牌。
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实施技术、销售、客服的协同服务,在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天津等地设立办事处,并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境外营销网络。公司通过线下拜访、全球展会、线上B2B等渠道掌握云母制品市场实时情况,并制定合理的生产库存计划与针对性的销售策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1-1-112
5、公司的竞争劣势
一直以来,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兴建厂房、购买设备、采购原材料等均需要占用大量资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也需要一定资金投入。融资渠道单一的劣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进一步发展。
6、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选取依据
基于公开信息完整程度的考虑,公司从境内外已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范围内选取可比公司,选取依据主要考虑行业分类、业务模式、相同原材料和产品功能与结构等。
选取依据 | 具体说明 |
行业分类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下的“云母制品制造”(C3082) |
业务模式 | 相似的经营模式,完整的产供销体系,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主要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 |
相同原材料 | 主要原材料包含云母原料、化工材料或玻纤布等 |
产品功能与结构 | 产品包含基于云母的各种材料,主要功能为耐高温、绝缘等,属于绝缘材料不同细分领域 |
(2)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
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情况如下:
项目 | 销售模式 | 生产模式 | 采购模式 | 研发模式 |
坤彩科技 | 直销、经销相结合,经销为主 | 采取以销定产和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 | 根据实际产销和库存情况采购 | 采取自主开发的模式 |
东材科技 | 以直销为主 | 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 | 根据生产、物料需求计划及库存情况采购 | 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等模式 |
博菲电气 | 以直销为主 | 采取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的模式 | 以销定产能,按需求采购生产原材料 | 采取自主开发的模式 |
巨峰股份 | 以直销为主 | 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 | 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 | 采取自主开发和合作开发的模式 |
2021年,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 | 主营业务产品收入占比 |
1-1-113
项目 | 主营业务产品收入占比 |
坤彩科技 | 云母珠光材料占比为98.62%、其他占比为1.38% |
东材科技 | 绝缘材料占比为52.04%、光学膜材料占比为30.37%、电子材料占比为12.80%、环保阻燃材料占比为4.27% |
博菲电气 | 绝缘树脂占比为56.67%、槽楔与层压制品占比为18.29%、云母制品占比为10.05%、纤维制品占比为7.38%、绑扎制品占比为5.50% |
巨峰股份 | 绝缘系统占比为39.04%、绝缘漆占比为25.73%、云母制品占比为11.26%、电磁线占比为9.66%、线圈占比为6.58%、柔软复合材料占比为4.13% |
(3)可比性
因目前尚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基于上述选取依据,综合判断选取了4家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可比性分析 |
坤彩科技 | 坤彩科技与公司同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均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云母原料均为其与公司的主要原材料 |
东材科技 | 东材科技收入占比最大的产品为绝缘材料,其与公司均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均属于绝缘材料不同细分领域,共同应用领域较多,包括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轨道交通、电工电器等 |
博菲电气 | 博菲电气主营产品为电气绝缘材料,其与公司均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产品绝大部分为内销,均属于绝缘材料不同细分领域,共同应用领域较多,包括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家用电器和新能源汽车等 |
巨峰股份 | 巨峰股份主营产品为绝缘系统、云母制品和绝缘漆等,其与公司均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产品绝大部分为内销,均属于绝缘材料不同细分领域,共同应用领域较多,包括各类电机、发电机产品等 |
综上,考虑行业分类、业务模式、共同原材料和产品功能与结构等选取依据,已选取的可比公司与发行人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与可比性。
三、公司销售情况
(一)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公司产品种类众多,同一种类的不同型号产品因产品本身厚度及材质、具体生产工艺操作、设备运行速度的不同会导致公司设备产能弹性较大,例如完全相同型号的机台生产M506-4和P507-B两种型号的云母纸,每小时的产能分别为
153.47千克、71.25千克,理论产能差异较大,因此公司各类产品不存在标准设计产能。
在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除一般必要的检修以及发热件的生产具有一定
1-1-114
的季节性外,各生产线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产品 | 单位 | 2022年1-6月 | |||
产量 | 外购量 | 自用量 | 销量 | ||
云母绝缘材料 | - | ||||
-云母纸 | 吨 | 13,802.72 | 259.16 | 11,426.03 | 1,763.76 |
-云母板 | 吨 | 7,382.18 | 0.61 | 1,450.03 | 5,811.23 |
-耐火云母带 | 吨 | 5,568.45 | - | 24.27 | 5,604.50 |
-云母异型件 | 吨 | 498.92 | - | - | 550.02 |
-发热件 | 吨 | 199.80 | - | - | 131.11 |
新能源绝缘材料 | 吨 | 839.08 | - | - | 819.76 |
玻纤布 | 万米 | 4,833.85 | 1,253.20 | 3,067.80 | 2,521.29 |
产品 | 单位 | 2021年度 | |||
产量 | 外购量 | 自用量 | 销量 | ||
云母绝缘材料 | - | - | - | - | - |
-云母纸 | 吨 | 25,887.72 | 2,147.70 | 24,194.76 | 3,603.46 |
-云母板 | 吨 | 15,536.20 | 0.60 | 2,788.49 | 12,674.82 |
-耐火云母带 | 吨 | 11,229.53 | 0.13 | 0.50 | 11,149.88 |
-云母异型件 | 吨 | 1,223.35 | - | - | 1,145.56 |
-发热件 | 吨 | 885.01 | - | - | 979.66 |
新能源绝缘材料 | 吨 | 1,375.78 | - | - | 1,109.94 |
玻纤布 | 万米 | 11,354.77 | 775.34 | 6,453.30 | 5,756.44 |
产品 | 单位 | 2020年度 | |||
产量 | 外购量 | 自用量 | 销量 | ||
云母绝缘材料 | - | - | - | - | - |
-云母纸 | 吨 | 18,104.40 | 5,105.65 | 19,221.27 | 3,316.16 |
-云母板 | 吨 | 12,164.96 | 5.00 | 1,220.29 | 11,101.54 |
-耐火云母带 | 吨 | 8,954.76 | - | - | 9,119.85 |
-云母异型件 | 吨 | 618.40 | - | - | 578.88 |
-发热件 | 吨 | 811.22 | - | - | 754.27 |
新能源绝缘材料 | 吨 | 369.34 | - | - | 298.02 |
玻纤布 | 万米 | 10,914.28 | 63.70 | 5,476.75 | 4,741.99 |
产品 | 单位 | 2019年度 |
1-1-115
产量 | 外购量 | 自用量 | 销量 | ||
云母绝缘材料 | - | - | - | - | - |
-云母纸 | 吨 | 17,053.40 | 2,796.52 | 17,445.42 | 2,330.38 |
-云母板 | 吨 | 11,365.43 | 7.40 | 648.18 | 10,889.72 |
-耐火云母带 | 吨 | 7,541.30 | - | - | 7,633.27 |
-云母异型件 | 吨 | 576.09 | - | - | 554.10 |
-发热件 | 吨 | 1,088.02 | - | - | 1,072.01 |
新能源绝缘材料 | 吨 | 7.70 | - | - | 6.08 |
玻纤布 | 万米 | 8,741.72 | 41.12 | 4,467.29 | 4,175.31 |
2、销售收入、主要客户群体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 | 40,175.53 | 99.82% | 87,534.12 | 99.86% | 66,611.10 | 99.42% | 65,918.43 | 98.66% |
其他业务 | 71.90 | 0.18% | 123.52 | 0.14% | 385.66 | 0.58% | 898.30 | 1.34% |
合计 | 40,247.43 | 100.00% | 87,657.65 | 100.00% | 66,996.75 | 100.00% | 66,816.73 | 100.00% |
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六、(一)营业收入分析”。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为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制造企业。
3、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销售均价 | 变动比例 | 销售均价 | 变动比例 | 销售均价 | 变动比例 | 销售均价 | |
云母绝缘材料 | - | - | - | - | - | - | - |
-云母纸(元/吨) | 15,154.05 | 6.00% | 14,296.55 | 1.77% | 14,047.63 | 3.01% | 13,636.55 |
-云母板(元/吨) | 13,939.92 | 2.71% | 13,571.59 | 0.47% | 13,508.58 | -4.27% | 14,111.43 |
1-1-116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耐火云母带(元/吨) | 31,561.41 | -1.61% | 32,078.61 | -8.07% | 34,895.14 | -14.69% | 40,905.42 |
-云母异型件(元/吨) | 47,519.47 | 5.65% | 44,978.10 | -4.33% | 47,015.61 | -20.27% | 58,968.43 |
-发热件(元/吨) | 45,464.23 | 7.20% | 42,409.29 | -7.54% | 45,870.03 | -15.24% | 54,118.17 |
新能源绝缘材料(元/吨) | 39,514.41 | 0.82% | 39,193.33 | 2.44% | 38,258.08 | 5.41% | 36,296.08 |
玻纤布(元/万米) | 20,879.55 | -23.72% | 27,371.07 | 66.18% | 16,471.10 | -2.57% | 16,905.09 |
-电子级玻纤布(元/万米) | 33,314.79 | -38.92% | 54,540.59 | 32.98% | 41,014.13 | 45.46% | 28,196.38 |
-工业级玻纤布(元/万米) | 19,978.80 | -5.75% | 21,196.68 | 28.95% | 16,437.33 | -2.72% | 16,896.79 |
报告期内,公司云母纸产品销售均价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中高端云母纸产品销售占比有所提升;云母板产品销售均价相对稳定,波动幅度较小;耐火云母带产品销售均价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该类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且公司新增了多条耐火云母带生产线,2022年1-6月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减小。2019年至2021年,公司云母异型件和发热件产品销售均价因市场竞争原因整体有所下降,2022年1-6月销售均价出现回升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绝缘材料价格总体保持上升态势,主要原因系新能源绝缘材料下游市场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不断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模组和储能系统等领域优质客户,批量供货后产品售价有所提升。2020年,公司玻纤布产品价格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价格有所下降;2021年,玻纤布产品价格明显上升,一方面由于玻纤原纱市场需求旺盛,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多,另一方面由于2021年单价较高的电子级玻纤布产品销售占比显著提升,提升了公司玻纤布产品销售整体价格。2022年1-6月玻纤布价格有所降低,主要原因系2022年以来电子级玻纤布市场价格下降较大,公司该类产品销售均价相应下降。
4、公司不同销售模式情况
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1-1-117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直销 | 38,158.46 | 94.81% | 84,249.46 | 96.11% | 64,073.45 | 95.64% | 62,848.92 | 94.06% |
经销 | 2,088.96 | 5.19% | 3,408.19 | 3.89% | 2,923.30 | 4.36% | 3,967.81 | 5.94% |
合计 | 40,247.43 | 100.00% | 87,657.65 | 100.00% | 66,996.75 | 100.00% | 66,816.7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以直销为主,同时存在少量经销,各期经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4%、4.36%、3.89%和5.19%,占比较小。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是行业内普遍采取的方式,同行业可比公司东材科技、巨峰股份、博菲电气均以直销为主,以经销为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 | 销售模式 | 经销收入占比 | 经销业务毛利 |
坤彩科技 | 直销、经销 | 2021年经销收入占比76.37%,2019年和2020年未披露经销收入占比情况 | 2021年经销毛利为19,908.67万元,占毛利总额比重为63.71%,2019年和2020年未具体披露经销毛利情况 |
东材科技 | 直销、经销 | 2019年至2021年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12.51%、13.75%和12.35% | 2019年至2021年未披露不同销售模式对应的毛利情况 |
巨峰股份 | 直销、经销 | 2019年至2021年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1.52%、0.98%和0.94% | 2019年至2021年经销毛利分别为94.40万元、127.00万元和151.90万元,占毛利总额比分别为0.82%、0.78%和0.93% |
博菲电气 | 直销、经销 | 2019年至2021年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0.96%、0.71%和1.08% | 2019年至2021年未披露经销毛利情况 |
本公司 | 直销、经销 | 2019年至2022年1-6月,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5.94%、4.36%、3.89%和5.19% | 2019年至2022年1-6月,经销毛利金额分别为1,898.83万元、1,085.97万元、1,160.75万元和735.73万元,占毛利总额比分别为6.70%、4.66%、4.09%和6.58% |
坤彩科技由于主要产品为云母珠光材料,主要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东材科技、巨峰股份、博菲电气等均为直销模式为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的经销收入比例和毛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巨峰股份、博菲电气较为接近,低于坤彩科技和东材科技。公司不存在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和毛利显著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形。
公司合作的经销商一般会综合考虑市场需求、产品竞争力及其自身优势等因素,自主决定其销售策略,经销客户均不存在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的情形。报告
1-1-118
期内,公司与4家经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关系保持稳定,不存在经销商变动的情况,经销商不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经销商回款不存在现金和第三方回款情况。报告期内,经销商的终端销售及期末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公司经销收入 | 2,088.96 | 3,408.19 | 2,923.30 | 3,967.81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5.19% | 3.89% | 4.36% | 5.94% |
经销商销售数量 | 578.72 | 1,030.95 | 919.28 | 971.27 |
经销商采购数量 | 539.98 | 1,126.44 | 901.81 | 967.72 |
销售采购比 | 107.17% | 91.52% | 101.94% | 100.37% |
经销商结余数量 | 121.38 | 160.12 | 64.63 | 82.10 |
注:经销商采购数量是经销商向公司采购产品的数量,经销商销售数量是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的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交易规模分别为3,967.81万元、2,923.30万元、3,408.19万元和2,088.96万元,经销商向公司采购的数量随着市场需求增加而逐渐增多。公司的经销商客户各期销售采购比均在90%以上,经销商向公司采购的产品基本都已销售给终端客户。
(二)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模式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主要产品类型 |
1 | 起帆电缆1 | 直销 | 1,644.28 | 4.09% | 耐火云母带 |
2 | 上上电缆 | 直销 | 1,234.03 | 3.07% | 耐火云母带 |
3 | 巨峰股份 | 直销 | 1,166.49 | 2.90% | 云母纸、玻纤布 |
4 | 玛立克 | 直销 | 1,143.52 | 2.84% | 云母异型件 |
5 | IZOMAT | 经销 | 1,130.82 | 2.81% | 耐火云母带 |
合计 | - | 6,319.14 | 15.71% | - | |
2021年度 | |||||
序 | 单位名称 | 模式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 | 主要产品类型 |
1-1-119
号 | 比例 | ||||
1 | 上上电缆 | 直销 | 4,226.34 | 4.82% | 耐火云母带 |
2 | 香港玻璃纤维2 | 直销 | 3,462.07 | 3.95% | 玻纤布 |
3 | 玛立克 | 直销 | 2,410.70 | 2.75% | 云母异型件 |
4 | 巨峰股份3 | 直销 | 2,271.34 | 2.59% | 云母纸、玻纤布 |
5 | 东材科技 | 直销 | 2,099.70 | 2.40% | 云母纸、玻纤布 |
合计 | - | 14,470.16 | 16.51% | - | |
2020年度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模式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主要产品类型 |
1 | 上上电缆 | 直销 | 3,825.57 | 5.71% | 耐火云母带 |
2 | 巨峰股份 | 直销 | 2,317.12 | 3.46% | 云母纸、玻纤布 |
3 | 宝胜股份4 | 直销 | 1,595.90 | 2.38% | 耐火云母带 |
4 | 玛立克 | 直销 | 1,165.63 | 1.74% | 云母异型件 |
5 | 博菲电气5 | 直销 | 1,127.71 | 1.68% | 云母纸、玻纤布 |
合计 | - | 10,031.93 | 14.97% | - | |
2019年度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模式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主要产品类型 |
1 | 上上电缆 | 直销 | 3,749.91 | 5.61% | 耐火云母带 |
2 | 格力电器6 | 直销 | 2,112.58 | 3.16% | 发热件 |
3 | 玛立克 | 直销 | 1,933.55 | 2.89% | 云母异型件 |
4 | IZOMAT | 经销 | 1,703.70 | 2.55% | 耐火云母带 |
5 | 巨峰股份 | 直销 | 1,418.33 | 2.12% | 云母纸、玻纤布 |
合计 | - | 10,918.08 | 16.34% | - |
注: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其销售收入;
注
:起帆电缆包含同一控制下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注
、香港玻璃纤维包括同一控制下的建滔(广东)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建滔(连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清远凯荣德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清远凯荣德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注
、巨峰股份包括同一控制下的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巨能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注
、宝胜股份包括同一控制下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宝胜(宁夏)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宝胜(山东)电缆有限公司、宝胜(上海)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中航宝胜(四川)电缆有限公司;
注
、博菲电气包括同一控制下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云润贸易有限公司;
注
、格力电器包括同一控制下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大松(宿迁)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格力电器(中山)小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石家庄格力电器小家电有限公司。
1-1-120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比例分别为16.34%、14.97%、16.51%和15.71%,客户结构总体较为分散。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上述客户拥有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采购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化工材料和云母纸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其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云母原料 | 2,396.97 | 16.04% | 10,620.85 | 26.96% | 7,073.98 | 27.19% | 4,937.81 | 22.13% |
-白云母 | 1,628.18 | 10.90% | 6,168.97 | 15.66% | 3,664.96 | 14.08% | 3,622.91 | 16.24% |
-合成云母 | 265.81 | 1.78% | 1,806.95 | 4.59% | 1,433.96 | 5.51% | 407.91 | 1.83% |
-金云母 | 502.98 | 3.37% | 2,448.78 | 6.22% | 1,825.48 | 7.02% | 881.52 | 3.95% |
-其他云母原料 | - | - | 196.15 | 0.50% | 149.58 | 0.57% | 25.48 | 0.11% |
玻纤原纱 | 3,213.92 | 21.51% | 10,722.43 | 27.22% | 6,574.28 | 25.27% | 6,041.56 | 27.08% |
化工材料 | 5,292.42 | 35.42% | 11,172.03 | 28.36% | 5,643.64 | 21.69% | 6,172.44 | 27.66% |
-有机硅粘接剂 | 2,443.96 | 16.35% | 5,605.23 | 14.23% | 2,313.72 | 8.89% | 2,141.91 | 9.60% |
-硅酸乙酯 | 509.01 | 3.41% | 942.34 | 2.39% | 592.59 | 2.28% | 560.87 | 2.51% |
-硅橡胶 | 361.33 | 2.42% | 816.68 | 2.07% | 402.03 | 1.55% | 258.15 | 1.16% |
-甲苯 | 293.63 | 1.96% | 831.75 | 2.11% | 501.00 | 1.93% | 919.46 | 4.12% |
-甲醇 | 185.83 | 1.24% | 461.31 | 1.17% | 323.67 | 1.24% | 388.41 | 1.74% |
-正丁醇 | 271.66 | 1.82% | 567.89 | 1.44% | 359.13 | 1.38% | 353.67 | 1.59% |
-其他化工材料 | 1,227.00 | 8.21% | 1,946.83 | 4.94% | 1,151.49 | 4.43% | 1549.96 | 6.95% |
云母纸 | 269.25 | 1.80% | 1,514.03 | 3.84% | 3,491.17 | 13.42% | 1,956.17 | 8.77% |
1-1-121
其他 | 3,770.69 | 25.23% | 5,367.23 | 13.62% | 3,237.49 | 12.44% | 3,205.24 | 14.36% |
合计 | 14,943.25 | 100.00% | 39,396.56 | 100.00% | 26,020.56 | 100.00% | 22,313.21 | 100.00% |
报告期内,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和化工材料的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基本稳定。基于2021年末云母原料库存较大和人民币贬值等因素,2022年1-6月公司减少了云母原料的采购。2020年受限于公司云母纸产能,公司外购部分云母纸生产云母板以满足客户需求。2021年因公司自身云母纸生产能力提升,公司外购云母纸比例显著降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不含税)情况如下:
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平均单价(元/吨) | 变动比例 | 平均单价(元/吨) | 变动比例 | 平均单价(元/吨) | 变动比例 | 平均单价(元/吨) | |
云母原料 | - | - | - | - | - | - | - |
-白云母 | 2,334.36 | -15.86% | 2,774.49 | 0.92% | 2,749.19 | 19.65% | 2,297.70 |
-合成云母 | 8,412.90 | 9.88% | 7,656.71 | -0.54% | 7,698.66 | 10.18% | 6,987.22 |
-金云母 | 1,911.07 | -0.58% | 1,922.31 | -1.56% | 1,952.74 | 4.19% | 1,874.17 |
玻纤原纱 | 11,903.08 | -11.89% | 13,509.34 | 4.16% | 12,970.13 | -17.46% | 15,712.96 |
化工材料 | - | - | - | - | - | - | - |
-有机硅粘接剂 | 32,568.82 | 13.89% | 28,597.67 | 27.21% | 22,480.57 | -4.72% | 23,594.53 |
-硅酸乙酯 | 19,136.42 | 15.70% | 16,540.17 | 46.70% | 11,275.06 | 0.15% | 11,258.68 |
-硅橡胶 | 30,491.77 | -15.35% | 36,020.89 | 80.45% | 19,961.95 | -3.34% | 20,652.04 |
-甲苯 | 6,166.27 | 21.96% | 5,056.14 | 53.08% | 3,302.89 | -32.68% | 4,906.07 |
-甲醇 | 2,589.04 | 5.59% | 2,451.94 | 41.64% | 1,731.12 | -15.93% | 2,059.12 |
-正丁醇 | 7,218.41 | -16.78% | 8,673.46 | 42.41% | 6,090.33 | -1.90% | 6,208.40 |
云母纸 | 10,389.39 | 47.38% | 7,049.52 | 3.10% | 6,837.86 | -2.25% | 6,995.02 |
2020年公司云母原料采购单价小幅上涨,主要原因系2020年以来海运成本上涨,且新冠疫情导致境外云母原料供应相对紧张。2021年云母原材采购价格与2020年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玻纤原纱采购价格波动较大。2020年公司玻纤原纱采购价格下降17.46%,2021年上涨4.16%,2022年1-6月下降11.89%,主要系玻纤原纱的下游供需关系及市场行情波动所致,公司玻纤原纱的采购价格与玻纤原纱的
1-1-122
市场价格无明显差异。
公司化工材料包含种类较多,各类化工材料单价差异较大,其单价波动原因主要系同期化工材料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公司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云母纸采购价格整体波动幅度较小。2022年1-6月,云母纸采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升系价格较高的合成云母纸采购比例提高。
2、主要能源的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能源主要包括电力、水、燃气、蒸汽和生物质燃料,情况如下:
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电力 | 电费(万元) | 2,079.82 | 3,847.56 | 2,907.40 | 2,756.51 |
电量(万度) | 2,999.69 | 6,370.91 | 5,069.14 | 4,562.93 | |
均价(元/度) | 0.69 | 0.60 | 0.57 | 0.60 | |
水 | 水费(万元) | 62.16 | 212.84 | 139.72 | 150.04 |
水量(万吨) | 68.85 | 183.37 | 169.56 | 176.80 | |
均价(元/吨) | 0.90 | 1.16 | 0.82 | 0.85 | |
燃气 | 燃气费(万元) | 941.13 | 1,605.59 | 995.95 | 186.17 |
燃气量(万立方米) | 228.55 | 432.14 | 285.88 | 55.80 | |
均价(元/立方米) | 4.11 | 3.72 | 3.48 | 3.34 | |
蒸汽 | 蒸汽费(万元) | 1,031.37 | 2,278.18 | 1,905.86 | 2,232.31 |
蒸汽量(万吨) | 5.18 | 11.76 | 9.59 | 11.49 | |
均价(元/吨) | 199.13 | 193.73 | 198.69 | 194.25 |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量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建厂区投入生产运营新增多条产线。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用电均价基本保持稳定,2022年1-6月电价上涨系当地电网公司上调用电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用水量整体相对稳定,2020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部分时间停产。公司2021年用水均价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用水来源主要为自来水和工业用水,公司2021年价格较高的自来水用水比例有所上升。
1-1-123
2020年以来,公司采购燃气量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1)平安股份和平安材料自2020年开始接入天然气,平安股份和平安材料通过燃气自制部分蒸汽;
(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生产线。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燃气均价整体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受上游气源价格影响,通城地区燃气均价高于武汉地区,随着平安股份和平安材料燃气使用量增加,公司整体燃气均价略有上升。
2020年公司蒸汽使用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初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停工。2021年蒸汽使用量与2019年相比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线扩产。报告期内,公司采购蒸汽均价基本保持稳定。
(二)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主要采购内容 |
1 | 湖北新四海1 | 2,525.50 | 16.90% | 化工材料 |
2 | 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 | 1,162.69 | 7.78% | 玻纤原纱 |
3 | 上海天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 | 830.47 | 5.56% | 玻纤原纱 |
4 | 山东金岭化学有限公司 | 755.34 | 5.05% | 化工材料 |
5 | 徐州译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53.25 | 4.37% | 玻纤布 |
合计 | 5,927.25 | 39.67% | - | |
2021年度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主要采购内容 |
1 | 湖北新四海 | 5,691.96 | 14.45% | 化工材料 |
2 | 上海天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228.63 | 5.66% | 玻纤原纱 |
3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33.14 | 5.16% | 玻纤原纱 |
4 | 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 | 1,572.91 | 3.99% | 玻纤原纱 |
5 |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13.12 | 3.84% | 玻纤原纱 |
合计 | 13,039.75 | 33.10% | - | |
2020年度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主要采购内容 |
1 | 上海天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344.60 | 12.85% | 玻纤原纱 |
1-1-124
2 | 湖北新四海 | 2,434.81 | 9.36% | 化工材料 |
3 | 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436.32 | 5.52% | 云母纸 |
4 | 平江县兴科云母制品有限公司 | 1,346.73 | 5.18% | 云母纸 |
5 |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141.19 | 4.39% | 玻纤原纱 |
合计 | 9,703.65 | 37.29% | - | |
2019年度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金额占比 | 主要采购内容 |
1 | 上海天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864.29 | 12.84% | 玻纤原纱 |
2 | 湖北新四海 | 2,260.56 | 10.13% | 化工材料 |
3 |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72.35 | 5.70% | 玻纤原纱 |
4 | 平江县兴科云母制品有限公司 | 1,065.78 | 4.78% | 云母纸 |
5 | M. P. MICA ENTERPRISES (P) LTD. | 1,043.29 | 4.68% | 云母原料 |
合计 | 8,506.28 | 38.13% | - |
注:同一控制下的供应商合并计算其采购金额;
注
:湖北新四海包括同一控制下的湖北新四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隆胜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上海天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重庆天勤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38.13%、
37.29%、33.10%和39.67%,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相对较低。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的情形。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集中度整体较为稳定,基本在35%上下浮动,其中2021年采购集中度小幅下降至33.10%,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大幅增加,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和化工材料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总额相应大幅增长51.41%,但云母原料和化工材料的供应商较为分散。其中,云母原料主要分布在印度、马达加斯加、尼日利亚等境外地区,当地供应商的云母矿开采能力有限,云母原料供应商较为分散;化工材料种类众多,供应商通常只生产某类化工材料,采购也较为分散。2021年,除湖北新四海进入当期前五大供应商外,其他前五大供应商均为玻纤原纱厂商,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增长幅度小于当期采购总额增长幅度。
1-1-125
五、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和专利等,除少部分房屋存在部分尚未办理产权证书及部分租赁物业未取得权属证书外,其他主要资产不存在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5,134.91 | 4,527.08 | - | 20,607.84 | 81.99% |
机器设备 | 29,404.70 | 9,793.20 | - | 19,611.51 | 66.70% |
运输工具 | 1,031.89 | 642.99 | - | 388.90 | 37.69% |
其他设备 | 1,633.74 | 902.49 | - | 731.24 | 44.76% |
合计 | 57,205.25 | 15,865.76 | - | 41,339.49 | 72.27% |
(二)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均为自行采购或者自主研发改造。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生产设备原值总计29,404.70万元,账面价值为19,611.51万元,成新率平均约为65%-75%,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设备涉及工序 | 主要设备名称 |
云母纸生产工序 | 破碎机、振动筛、自动洗料机、上料皮带机、往复泵、分切机、收卷机 |
云母板生产工序 | 施胶机、叠板机、涂油机、热压机、剪板机、配胶输胶系统、溶剂回收系统 |
玻纤布工序 | 喷气织机、并轴机、桨沙机、自动穿筘机、全自动耳丝机、捻线机、高压调温微雾湿度控制系统 |
耐火云母带生产工序 | 云母带烘道线、分切机、卷绕机、复盘机、泵胶系统、回流胶收集系统、螺旋风管系统、导热油锅炉、溶剂回收系统 |
新能源绝缘材料生产工序 | 热模压机、激光切割机、冲床、贴胶机、剪板机、无尘控制系统、尾气处理系统 |
云母异型件生产工序 | 雕刻机、切板机、激光切割机、云母螺杆切割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磨床、卷管机、切管机、外圆磨床、铣床、摇臂钻床 |
发热件生产工序 | 喷胶机、施胶线、雕刻机、五金流水线、冲床、剪板机、热铆机、自动单头压端子套管机、热压机、金属片切片机、包边条成型机、云母切条机、移印机、洗式喷膝机、台车式电阻炉、激光切割机、 |
1-1-126
设备涉及工序 | 主要设备名称 |
电热板生产线、工业集尘设备 | |
质量检测 | 三坐标检测仪、电缆耐火特性燃烧实验装置、电子强力机、马弗炉、箱式电阻炉 |
(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 使用权人 | 权证号 | 位置 | 用途 | 面积(㎡) | 终止日期 | 他项权利 |
1 | 平安股份 | 鄂(2021)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795号 | 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等16户 | 工业用地 | 105,946.71 | 2067.09.04 | 抵押2 |
2 | 平安股份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40062号 | 通城县隽水镇通城大道242号等6户 | 工业用地 | 62,680.90 | 2067.09.04 | - |
3 | 平安股份 | 鄂(2021)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973号 | 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坪山工业园 | 工业用地 | 18,730.58 | 2070.11.19 | 抵押 |
4 | 平安股份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40063号 | 通城县隽水镇通城大道242号等5户 | 工业用地 | 67,211.69 | 2070.11.19 | - |
5 | 平安股份 | 鄂(2020)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0299号 | 通城县隽水镇石泉村十一组 | 住宅用地 | 77.90 | 2070.12.25 | 无 |
6 | 平安实业 | 鄂(2019)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0389号 |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海金山路(北)8号 | 工业用地 | 46,666.00 | 2066.06.29 | 无 |
7 | 云水云母 | 鄂(2020)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2029号 | 通城县关刀镇道上村 | 工业用地 | 1,871.90 | 2066.06.22 | 无 |
8 | 云水云母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43998号 | 通城县关刀镇道上村 | 工业用地 | 1,782.00 | 2072.09.26 | 无 |
9 | 云水云母 | 鄂(2020)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2027号 | 通城县关刀镇道上村等4户 | 工业用地 | 1,328.73 | 2066.06.22 | 无 |
10 | 云水云母 | 鄂(2020)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2028号 | 通城县关刀镇道上村等8户 | 工业用地 | 3,867.11 | 2067.10.10 | 无 |
11 | 平安材料 | 鄂(2018)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968号 | 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等3户 | 工业用地 | 4,281.30 | 2027.11.02 | 抵押 |
1-1-127
序号 | 使用权人 | 权证号 | 位置 | 用途 | 面积(㎡) | 终止日期 | 他项权利 |
12 | 平安材料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23617号 | 隽水镇兴北路 | 工业用地 | 137.10 | 2050.12.18 | 无 |
13 | 平安材料 | 鄂(2021)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250号 | 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等23户 | 工业用地 | 48,137.70 | 2060.10.14 | 抵押 |
14 | 平安材料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11443号 | 通城县关刀镇云溪水库旁等13户 | 工业用地 | 28,726.68 | 2064.08.01 | 抵押 |
15 | 平安材料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4844号 | 通城县关刀镇云溪水库旁 | 农用地 | 22,497.07 | 2064.08.01 | 抵押 |
16 | 平安材料 | 鄂(2018)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750号 | 通城县隽水镇银城路86号1幢1号等5户 | 工业用地 | 11,082.50 | 2068.09.01 | 抵押 |
17 | 平安材料 | 硚国用(2012)第928号 | 硚口区汉水街59号(江滩花园)A区3号楼3栋1单元27层3号 | 城镇住宅用地 | 11.89 | 2076.06.21 | 无 |
18 | 平安材料 | 硚国用(2012)第927号 | 硚口区汉水街59号(江滩花园)A区3栋1单元27层2号 | 城镇住宅用地 | 9.58 | 2076.06.21 | 无 |
总计
总计 | 425,047.34 | - | - |
注: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均为银行借款抵押。
2、房屋所有权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序号 | 所有权人 | 权证号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m2)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平安股份 | 鄂(2021)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795号 | 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等16户 | 47,925.33 | 厂房、办公、宿舍 | 抵押 |
2 | 平安股份 | 鄂(2020)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0299号 | 通城县隽水镇石泉村十一组 | 264.00 | 宿舍 | 无 |
3 | 平安股份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40062号 | 通城县隽水镇通城大道242号等6户 | 20,736.72 | 厂房、办公 | - |
4 | 平安股份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40063号 | 通城县隽水镇通城大道242号等5户 | 5,612.14 | 厂房、办公 | - |
5 | 平安实业 | 鄂(2019)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0389号 |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淘金山路(北)8 | 21,604.94 | 厂房、办公、宿舍 | 抵押 |
1-1-128
号 | ||||||
6 | 云水云母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43998号 | 通城县关刀镇道上村 | 637.63 | 厂房、办公 | 无 |
7 | 云水云母 | 鄂(2020)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2027号 | 通城县关刀镇道上村等4户 | 905.89 | 厂房、办公 | 无 |
8 | 云水云母 | 鄂(2020)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2028号 | 通城县关刀镇道上村等8户 | 2,750.32 | 厂房、办公 | 无 |
9 | 平安材料 | 鄂(2018)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750号 | 通城县隽水镇银城路86号1幢1号等5户 | 4,673.28 | 厂房、办公 | 抵押 |
10 | 平安材料 | 鄂(2021)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250号 | 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等23户 | 37,281.75 | 厂房、办公 | 抵押 |
11 | 平安材料 | 鄂(2018)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968号 | 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等3户 | 2,433.34 | 厂房、办公 | 抵押 |
12 | 平安材料 | 鄂(2016)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0176号 | 隽水镇新塔社区 | 6,559.71 | 厂房、食堂 | 无 |
13 | 平安材料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11443号 | 通城县关刀镇云溪水库旁等13户 | 16,942.15 | 厂房、办公 | 抵押 |
14 | 平安材料 | 武房权证硚字第2012007217号 | 硚口区汉水街59号(江滩花园)A区3号楼3栋1单元27层3号 | 139.90 | 宿舍 | 无 |
15 | 平安材料 | 武房权证硚字第2012007204号 | 硚口区汉水街59号(江滩花园)A区3栋1单元27层2号 | 112.72 | 宿舍 | 无 |
总计 | 168,579.82 | - | - |
注:公司上述房屋所有权的抵押均为银行借款抵押。
公司所使用的房屋存在部分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使用人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权证号 |
1 | 平安股份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 | 93.60 | 仓库 | 鄂(2021)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973号 |
2 | 126.84 | 车库 | |||
3 | 79.47 | 门卫室 |
4 | 平安材料 | 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 | 126.32 | 门卫室 | 鄂(2021)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250号 |
5 | 109.07 | 机房 | |||
6 | 106.14 | 仓库 | |||
7 | 85.28 | 值班室 |
1-1-129
8 | 15.55 | 机房 |
9 | 200.77 | 机电车间 | |
10 | 93.77 | 机房 |
11 | 同力玻纤 | 通城县隽水镇银城路86号(新轴承厂) | 49.06 | 车库 | 鄂(2018)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750号 |
12 | 68.00 | 仓库 | |||
13 | 122.23 | 机房 | |||
14 | 60.62 | 仓库 | |||
15 | 424.62 | 仓库 | |||
16 | 同力玻纤 | 通城县隽水镇兴北路 | 863.66 | 宿舍 | 鄂(2022)通城县不动产权第0023617号 |
17 | 平安实业 |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海金山路(北)8号 | 785.40 | 仓库 | 鄂(2019)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0389号 |
合计
合计 | 3,410.40 | - | - |
公司未提供产权证的物业主要系临时建筑,虽未能取得产权证书,但鉴于该部分物业大多数为非生产性建筑,如被责令拆除,可以通过新建或租赁物业予以替代,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房屋租赁情况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地址 | 权证号 | 租赁面积(㎡) | 租金 | 租赁用途 | 租赁期限 |
1 | 王会利 | 平安材料 | 天津市武清区君利花园30-1-301房间 | (津)字第122021405934号 | 113.64 | 24,000元/年 | 员工宿舍 | 2021.08.20-2022.08.20 |
2 | 张军辉 | 平安材料 | 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新新村西王8号房屋 | 未提供 | 240.00 | 2021/11/16起第一年租金为126,000元/年;第二年租金为132,000元/年;第三年租金为135,000元/年 | 仓储、办公 | 2019.11.15 -2024.11.15 |
3 | 谢继东 | 平安材料 | 江苏省常州市湖塘镇文渊居1幢乙单元202室 | 常房权证武字第01088351-1号 | 76.28 | 51,600元/年 | 员工宿舍 | 2022.01.01 -2022.12.31 |
4 | 常州市棱光化工材料有限公 | 平安材料 | 湖塘镇定安西路周家巷85号棱光公司大院2号楼 | 未提供 | 688.62 | 8,967.17元/月 | 仓储、办公 | 2022.01.01 -2022.12.31 |
1-1-130
司 | 二楼内楼梯东边第一间至第三间和7号楼1楼及7号楼南面辅房 | |||||||
5 | 东莞市鑫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平安材料 | 东莞市长安镇上沙创兴路4号 | 未提供 | 2,400.00 | 70,000元/月,每2年租金递增幅度为10% | 仓储、办公 | 2021.10.20 -2025.10.19 |
6 | 通城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 平安材料 | 通城县隽水镇平安滨江苑66套 | 未提供 | 3,971.71 | 12,312.30元/月 | 员工宿舍 | 2022.04.14 -2023.04.14 |
7 | 张永庆 | 晟特新材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严西湖路8号万科紫悦湾一期B3栋3单元3层01室 | 鄂(2018)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1830号 | 123.21 | 4,500.00元/月 | 员工宿舍 | 2021.08.24-2022.08.23 |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子公司部分租赁物业未取得权属证书并办理租赁备案,鉴于该等租赁物业的用途主要为销售办事处、仓库、宿舍等,可替代性较强,如被主管部门要求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如公司及子公司因承租物业存在的法律瑕疵而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四)商标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 商标号 | 申请人/ 权利人 | 注册地 | 商标名称 | 注册 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1 | 53698057 | 平安股份 | 中国 | 11 | 2022.01.07-2032.01.06 | 原始取得 | |
2 | 53700345 | 平安股份 | 中国 | 11 | 2022.03.28-2032.03.27 | 原始取得 | |
3 | 3998983 | 平安材料 | 中国 | 17 | 2006.11.14-2026.11.13 | 原始取得 | |
4 | 5199442 | 平安材料 | 中国 | 17 | 2009.07.07-2029.07.06 | 原始取得 |
1-1-131
序号 | 商标号 | 申请人/ 权利人 | 注册地 | 商标名称 | 注册 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5 | 5630486 | 平安材料 | 中国 | 17 | 2009.10.28-2029.10.27 | 原始取得 | |
6 | 11074953 | 平安材料 | 中国 | 17 | 2013.10.28-2023.10.27 | 原始取得 | |
7 | 11075008 | 平安材料 | 中国 | 17 | 2013.10.28-2023.10.27 | 原始取得 | |
8 | 11075017 | 平安材料 | 中国 | 17 | 2013.10.28-2023.10.27 | 原始取得 | |
9 | 11075063 | 平安材料 | 中国 | 17 | 2013.10.28-2023.10.27 | 原始取得 | |
10 | 11585098 | 平安材料 | 中国 | 17 | 2014.03.14-2024.03.13 | 原始取得 | |
11 | 11819727 | 平安材料 | 中国 | 36 | 2014.05.14-2024.05.13 | 原始取得 | |
12 | 11819816 | 平安材料 | 中国 | 37 | 2014.05.14-2024.05.13 | 原始取得 | |
13 | 11819942 | 平安材料 | 中国 | 39 | 2014.05.14-2024.05.13 | 原始取得 | |
14 | 305009111 | 平安材料 | 中国香港 | 17 | 2019.07.30-2029.07.29 | 原始取得 | |
15 | TM2019028755 | 平安材料 | 马来西亚 | 17 | 2019.08.06-2029.08.06 | 原始取得 | |
16 | 1497436 | 平安材料 | 日本 | 17 | 2019.08.20-2029.08.19 | 原始取得 | |
17 | 50292764 | 平安材料 | 中国 | 11 | 2021.09.28-2031.09.27 | 原始取得 | |
18 | 50350797 | 同力玻纤 | 中国 | 17 | 2021.10.07-2031.10.06 | 原始取得 | |
19 | 50331968 | 同力玻纤 | 中国 | 17 | 2021.10.07-2031.10.06 | 原始取得 | |
20 | 50328627 | 同力玻纤 | 中国 | 22 | 2021.11.28-2031.11.27 | 原始取得 | |
21 | 50350806 | 同力玻纤 | 中国 | 17 | 2022.03.14-2032.03.13 | 原始取得 | |
22 | 50334575 | 同力玻纤 | 中国 | 22 | 2022.04.14-2032.04.13 | 原始取得 | |
23 | 815358 | 云水云母 | 中国 | 17 | 2006.02.14-2026.02.13 | 继受取得 |
上述注册商标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
1-1-132
(五)专利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共取得各类授权专利共127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98项,外观设计专利14项,情况如下:
1、发明专利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1 | 平安股份 | 2020108657657 | 一种电热冶炼炉炉体用复合云母带的制造方法 | 2020.08.26 | 2022.05.13 | 20年 | 原始取得 |
2 | 平安股份 | 2020114006992 | 防护板板芯以及应用其的电池组防护板和车辆电池防护系统 | 2020.12.02 | 2022.03.29 | 20年 | 原始取得 |
3 | 平安股份 | 2019102149013 | 一种用于拖动搬运柔软易碎粘性纸张的夹抓 | 2019.03.20 | 2022.03.29 | 20年 | 原始取得 |
4 | 平安材料 | 2020103341639 | 一种层压云母导磁板的制备方法 | 2020.04.24 | 2022.03.18 | 20年 | 原始取得 |
5 | 平安股份 | 2020103296243 | 乳液压敏胶的制备方法及乳液压敏胶 | 2020.04.24 | 2022.02.25 | 20年 | 原始取得 |
6 | 平安股份 | 2020103295984 | 云母带制备方法及云母带 | 2020.04.24 | 2021.06.04 | 20年 | 原始取得 |
7 | 平安股份 | 2020100081875 | 不反粘耐火云母带及其制备方法 | 2020.01.06 | 2020.12.04 | 20年 | 原始取得 |
8 | 平安材料 | 2020103341643 | 一种云母导磁板的制备方法 | 2020.04.24 | 2022.05.01 | 20年 | 原始取得 |
9 | 平安材料、云水云母 | 2019105830478 | 一种高导热云母纸的制备方法 | 2019.07.01 | 2020.10.09 | 20年 | 原始取得 |
10 | 平安股份 | 2016100606345 | 一种高导热超薄云母带及其制备方法 | 2016.01.29 | 2017.12.08 | 20年 | 从黎清弟受让取得 |
11 | 同力玻纤 | 2014108239665 | 一种明胶改性淀粉型浸润剂的制备方法 | 2014.12.26 | 2017.02.22 | 20年 | 从西南科技大学受让取得 |
12 | 平安股份 | 2014100118893 | 利用过胶云母废纸制造特厚云母板的生产方法 | 2014.01.11 | 2017.02.15 | 2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13 | 平安股份 | 2012105613417 | 一种任意长度卷绕耐火云母带的制造方法 | 2012.12.21 | 2015.08.19 | 2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14 | 云水云母 | 2012104146198 | 一种芳纶纤维云母纸制造装置及其制造方法 | 2012.10.26 | 2014.07.02 | 2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15 | 云水云母 | 2009100637432 | 高电压云母纸制造方法 | 2009.08.27 | 2011.03.09 | 20年 | 从平安材料受 |
1-1-133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让取得 |
2、实用新型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1 | 平安股份 | 2021229096972 | 一种云母带施胶线热风回用装置 | 2021.11.24 | 2022.05.27 | 10年 | 原始取得 |
2 | 平安股份 | 2021227517248 | 一种用于电池包防火和绝缘的云母板结构 | 2021.11.11 | 2022.05.27 | 10年 | 原始取得 |
3 | 平安股份 | 202122302509X | 一种可自动上料的多层热压机 | 2021.09.23 | 2022.05.27 | 10年 | 原始取得 |
4 | 平安股份 | 2021227534775 | 一种石墨烯云母发热膜结构 | 2021.11.11 | 2022.05.10 | 10年 | 原始取得 |
5 | 平安股份 | 2021223929944 | 一种电池包云母防护罩 | 2021.09.30 | 2022.05.10 | 10年 | 原始取得 |
6 | 平安股份 | 2021215900003 | 一种割布刀装置 | 2021.07.13 | 2022.05.10 | 10年 | 原始取得 |
7 | 平安股份 | 2021223484743 | 一种具有云母填充绳的阻燃耐火的电缆 | 2021.09.27 | 2022.04.05 | 10年 | 原始取得 |
8 | 平安股份 | 2021223593026 | 一种云母发热膜炉胆结构 | 2021.09.27 | 2022.04.05 | 10年 | 原始取得 |
9 | 云水云母 | 2021207311685 | 物料调制设备 | 2021.04.08 | 2022.02.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 | 平安股份 | 2021207168102 | 层叠产品的分离设备 | 2021.04.08 | 2022.02.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 | 平安股份 | 2021207289198 | 施胶生产设备 | 2021.04.08 | 2022.02.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 | 平安股份 | 2020232329757 | 一种小尺寸云母管卷管机及云母管加工系统 | 2020.12.29 | 2022.01.07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 | 平安股份 | 2021212076948 | 一种石墨烯云母发热膜 | 2021.06.01 | 2022.01.07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 | 平安股份 | 2021212313746 | 一种圆筒形发热膜 | 2021.06.03 | 2021.12.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 | 平安股份 | 202121231419X | 一种带外引线的云母发热膜 | 2021.06.03 | 2021.12.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 | 平安股份 | 202121207651X | 一种云母发热膜 | 2021.06.01 | 2021.12.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 | 云水云母 | 2021207269885 | 一种芳纶纤维云母纸浆料输送系统 | 2021.04.11 | 2021.12.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 | 平安股份 | 202120695329X | 一种电池盖结构 | 2021.04.07 | 2021.12.14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 | 平安股份 | 2021206539247 | 一种云母电热膜 | 2021.03.31 | 2021.11.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134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20 | 云水云母 | 2020223894512 | 一种压榨气动调节装置 | 2020.10.25 | 2021.11.26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 | 平安股份 | 2020229776863 | 一种云母板打孔设备 | 2020.12.14 | 2021.11.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 | 平安股份 | 2020228519617 | 一种云母件热压模具结构 | 2020.12.02 | 2021.11.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 | 平安股份 | 2020208220617 | 一种用于加工多平面云母板的热压模具 | 2020.05.18 | 2021.11.09 | 10年 | 原始取得 |
24 | 平安股份 | 2020230263238 | 云母板手动压机电路 | 2020.12.16 | 2021.10.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25 | 平安股份 | 202022981776X | 一种消音器和气动隔膜泵系统 | 2020.12.14 | 2021.10.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26 | 平安股份 | 2020229817878 | 一种胶水输送装置 | 2020.12.14 | 2021.10.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27 | 平安实业 | 2020232151082 | 一种玻纤布激光切割装置 | 2020.12.28 | 2021.10.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28 | 平安实业 | 2020231144306 | 一种玻纤纱自动抽头装置 | 2020.12.22 | 2021.10.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29 | 平安股份 | 2020223894457 | 一种自动检测云母板偏移及纠偏的装置 | 2020.10.25 | 2021.09.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30 | 平安股份 | 2020219388560 | 一种异型云母管冲压装置 | 2020.09.08 | 2021.09.10 | 10年 | 原始取得 |
31 | 平安股份 | 2020227802806 | 一种自适应板厚传送修剪装置 | 2020.11.26 | 2021.08.24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32 | 云水云母 | 2020219650411 | 一种造纸机 | 2020.09.10 | 2021.07.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33 | 平安股份 | 2020212545804 | 云母浆料分离分级装置、云母纸制造系统 | 2020.06.30 | 2021.07.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34 | 平安股份 | 2020209317395 | 一种云母板生产中废气废水处理耦合装置 | 2020.05.28 | 2021.07.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35 | 云水云母 | 2020220820112 | 一种云母纸定量在线检测装置 | 2020.09.21 | 2021.07.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36 | 同力玻纤 | 2020220745215 | 一种玻纤管纱自动运载装置 | 2020.09.21 | 2021.06.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37 | 同力玻纤 | 2020219939224 | 一种用于拉丝机储油罐的加液装置 | 2020.09.14 | 2021.06.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38 | 平安实业 | 2020219939915 | 一种玻纤薄布杂质清除装置 | 2020.09.14 | 2021.06.11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39 | 平安股份 | 2020212545522 | 包边机设备 | 2020.06.30 | 2021.06.08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135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40 | 平安股份 | 2020212640067 | 用于云母板铆压端子的设备 | 2020.06.30 | 2021.06.08 | 10年 | 原始取得 |
41 | 平安股份 | 2020217973432 | 一种云母带施胶线浓度控制装置 | 2020.08.26 | 2021.06.01 | 10年 | 原始取得 |
42 | 平安股份 | 2020217973447 | 一种云母带施胶线有机废气吸附回收装置 | 2020.08.26 | 2021.06.01 | 10年 | 原始取得 |
43 | 平安股份 | 2020220560295 | 一种云母发热膜 | 2020.09.18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44 | 平安股份 | 2020219469587 | 一种云母电热膜的激光成型设备 | 2020.09.08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45 | 平安股份 | 2020209402951 | 一种具有运送轮组件的云母带绕卷机 | 2020.05.29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46 | 平安股份 | 2020209403259 | 一种具有摆放机构的云母带绕卷机 | 2020.05.29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47 | 平安股份 | 2020209403776 | 一种带缓冲装置的云母带绕卷机 | 2020.05.29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48 | 平安股份 | 202020941084X | 一种防脱料的云母带绕卷机 | 2020.05.29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49 | 平安股份 | 2020210676666 | 一种从含盐酸废水中提取正丁醇的装置系统 | 2020.06.11 | 2021.05.07 | 10年 | 原始取得 |
50 | 平安股份 | 2020210526917 | 一种无轴螺旋自动加料装置 | 2020.06.10 | 2021.05.07 | 10年 | 原始取得 |
51 | 平安股份 | 2020209324543 | 一种云母板压机降温和升温过程的节能系统 | 2020.05.28 | 2021.05.07 | 10年 | 原始取得 |
52 | 平安实业 | 2020214004653 | 一种带液压接料功能的分切装置 | 2020.07.15 | 2021.03.26 | 10年 | 原始取得 |
53 | 平安股份 | 2020208220636 | 一种云母板组装治具 | 2020.05.18 | 2021.02.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54 | 云水云母 | 2020205886931 | 一种云母纸制浆机的高压喷嘴 | 2020.04.20 | 2021.02.02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55 | 平安股份 | 2020208146341 | 一种针对悬臂式收卷轴的可调式支撑锁紧装置 | 2020.05.16 | 2021.01.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56 | 平安股份 | 2020206400441 | 一种用于云母板压制工艺中的铁板连续刷油抹匀设备 | 2020.04.24 | 2021.01.19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57 | 平安股份 | 2020208146356 | 一种收卷轴驱动离合装置 | 2020.05.16 | 2021.01.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58 | 云水云母 | 2020205120180 | 一种云母浆在线浓度检测装置 | 2020.04.09 | 2020.12.01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136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59 | 平安股份 | 2019223493872 | 一种卷状材料在线分切成型装置 | 2019.12.24 | 2020.11.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60 | 云水云母 | 2020205107608 | 一种云母浆在线浓度控制系统 | 2020.04.09 | 2020.10.02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61 | 同力玻纤 | 2019213967158 | 一种叉车吊起式打包装置组合 | 2019.08.27 | 2020.08.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62 | 同力玻纤 | 2019212586426 | 防静电的玻纤布织布机 | 2019.08.06 | 2020.06.09 | 10年 | 原始取得 |
63 | 同力玻纤 | 2019213322463 | 一种钢筘清洗装置 | 2019.08.16 | 2020.05.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64 | 同力玻纤 | 2019212585423 | 玻纤布表面毛丝清除装置 | 2019.08.06 | 2020.05.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65 | 同力玻纤 | 2019212585777 | 玻纤纱硬挺度测试装置 | 2019.08.06 | 2020.05.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66 | 同力玻纤 | 2019212586040 | 一种玻纤布取样器 | 2019.08.06 | 2020.05.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67 | 平安股份 | 2019213254841 | 一种铁板防锈油涂抹装置 | 2019.08.15 | 2020.05.26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68 | 平安股份 | 2019209265951 | 一种阻尼气缸机构 | 2019.06.19 | 2020.05.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69 | 云水云母 | 2019209987479 | 一种带状产品缺陷处理装置 | 2019.06.29 | 2020.05.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70 | 云水云母 | 2019209987835 | 一种带状产品收卷缓存机构 | 2019.06.29 | 2020.05.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71 | 同力玻纤 | 2019213322482 | 一种薄膜定长切取装置 | 2019.08.16 | 2020.05.08 | 10年 | 原始取得 |
72 | 云水云母 | 2019209266210 | 一种流体旋转过滤排杂装置 | 2019.06.19 | 2020.05.08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73 | 云水云母 | 2019209987483 | 一种柔性带状产品缺陷诊断处理装置 | 2019.06.29 | 2020.04.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74 | 云水云母 | 201920236226X | 一种防水防浆带负压网笼 | 2019.02.25 | 2019.12.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75 | 云水云母 | 2019203499132 | 一种同步、异步、差动驱动装置 | 2019.03.19 | 2019.10.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76 | 平安实业 | 2018216043763 | 一种云母板裁边、定尺寸截断装置 | 2018.09.29 | 2019.10.08 | 10年 | 原始取得 |
77 | 云水云母 | 2018216043551 | 一种矿物纸造纸机回转体电磁加热系统 | 2018.09.29 | 2019.09.17 | 10年 | 原始取得 |
78 | 平安实业 | 2018216043617 | 一种密闭均匀施胶装置 | 2018.09.29 | 2019.07.09 | 10年 | 原始取得 |
79 | 平安实业 | 2018216043778 | 一种云母纸、玻纤布码摞装置 | 2018.09.29 | 2019.06.07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137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80 | 平安实业 | 2018216051026 | 一种矿石粉末密度板和玻纤布分离装置 | 2018.09.29 | 2019.06.07 | 10年 | 原始取得 |
81 | 平安材料、云水云母、云奇云母 | 2018214122417 | 一种云母纸的废水处理回收装置 | 2018.08.30 | 2019.05.17 | 10年 | 原始取得 |
82 | 同力玻纤 | 2018205738716 | 一种喷气织机踩踏装置 | 2018.04.22 | 2019.03.01 | 10年 | 原始取得 |
83 | 同力玻纤 | 2018205738665 | 一种压布辊组 | 2018.04.22 | 2018.12.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84 | 同力玻纤 | 2018205738769 | 一种整经机的门幅筘固定装置 | 2018.04.22 | 2018.12.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85 | 平安材料、平安实业、云水云母 | 2018203604882 | 一种云母纸收卷裁边一体化装置 | 2018.03.16 | 2018.11.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86 | 平安材料、平安实业、云水云母 | 2018201045272 | 一种云母料自动化清洗装置 | 2018.01.22 | 2018.11.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87 | 平安材料、平安实业 | 2018202472848 | 一种云母带自动收卷系统 | 2018.02.11 | 2018.10.02 | 10年 | 原始取得 |
88 | 平安材料、平安实业、同力玻纤 | 2018201483756 | 一种对成叠码放玻纤布进行单张分离的装置 | 2018.01.29 | 2018.10.02 | 10年 | 原始取得 |
89 | 平安材料、平安实业 | 2018201113049 | 一种闭环在线云母板上胶装置 | 2018.01.23 | 2018.10.02 | 10年 | 原始取得 |
90 | 平安材料、平安实业 | 2018201119628 | 一种中黏度胶水自动涂布装置 | 2018.01.23 | 2018.10.02 | 10年 | 原始取得 |
91 | 平安材料、平安实业 | 2018201045268 | 一种自由停位气缸 | 2018.01.22 | 2018.09.04 | 10年 | 原始取得 |
92 | 平安材料、平安实业、云水云母 | 2018201483737 | 一种高磁棒除杂装置 | 2018.01.29 | 2018.08.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93 | 平安材料、云水云母 | 2017202618559 | 一种云母纸粉尘及边料自动回收利用装置 | 2017.03.17 | 2018.03.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94 | 平安材料、云水云母 | 2017202624456 | 超长云母纸自动分切双轴交换智能化收卷机 | 2017.03.17 | 2018.01.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95 | 平安股份 | 2015208913427 | 一种铝箔云母带 | 2015.11.10 | 2016.08.03 | 10年 | 原始取得 |
96 | 平安股份 | 2015208959933 | 无纬玻璃纤维纱耐火云母带 | 2015.11.11 | 2016.04.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97 | 云水云母 | 2014200036070 | 一种新型云母料筛选搅拌装置 | 2014.01.05 | 2015.02.18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98 | 云水云母 | 2014200036066 | 一种新型云母纸浆料搅拌装置 | 2014.01.05 | 2014.11.05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1-1-138
3、外观设计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1 | 平安股份 | 2021306175528 | 云母发热板(D) | 2021.09.17 | 2022.01.11 | 15年 | 原始取得 |
2 | 平安股份 | 2021306177595 | 云母发热板(E) | 2021.09.17 | 2022.01.11 | 15年 | 原始取得 |
3 | 平安股份 | 2020304102547 | 棘爪离合器(组件) | 2020.07.24 | 2021.06.04 | 10年 | 原始取得 |
4 | 平安股份 | 2020307109213 | 云母异型件(D) | 2020.11.23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5 | 平安股份 | 2020307109196 | 云母异型件(C) | 2020.11.23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6 | 平安股份 | 202030710911X | 云母异型件(B) | 2020.11.23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7 | 平安股份 | 2020307116912 | 云母异型件(A) | 2020.11.23 | 2021.05.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8 | 平安股份 | 2020304940953 | 云母发热膜零件(C) | 2020.08.26 | 2021.01.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9 | 平安股份 | 2020304946146 | 云母发热膜零件(B) | 2020.08.26 | 2021.01.08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 | 平安股份 | 2020304946127 | 云母发热膜零件(A) | 2020.08.26 | 2021.01.01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 | 云水云母 | 2019307245817 | 电控箱(4) | 2019.12.24 | 2020.07.17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12 | 云水云母 | 2019304006585 | 电控箱(3) | 2019.07.25 | 2020.01.14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13 | 云水云母 | 2019303918752 | 电控箱(2) | 2019.07.22 | 2020.01.14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14 | 云水云母 | 2019303915773 | 电控箱(1) | 2019.07.22 | 2020.01.14 | 10年 | 从平安材料受让取得 |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无专利许可使用情况。上述专利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
(六)主要资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1、生产经营资质
序号 | 持有单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备案日期 | 到期日期 |
1-1-139
序号 | 持有单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备案日期 | 到期日期 |
1 | 平安材料 | 排污许可证 | 91421222753436079M001V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2020.08.27 | 2023.08.26 |
2 | 平安股份 | 固定污染物排污登记回执 | 91421200331822340K001Y | 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8.17 | 2025.08.16 |
3 | 云水云母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914212225854880040001X | 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6.03 | 2025.06.02 |
4 | 同力玻纤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914212225737050750001X | 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5.02 | 2025.05.01 |
5 | 平安实业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914201173472795227001X | 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2020.10.23 | 2025.10.22 |
6 | 平安股份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鄂L危化经字〔2022〕001号 |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 | 2022.05.30 | 2025.05.29 |
2、管理体系认证
序号 | 持证单位 | 认证名称 | 认证机构 | 证书编号 | 认证范围-认证产品 | 到期日期 |
1 | 平安股份 |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112104019 | 云母制品的研发和生产 | 2024.05.26 |
2 | 平安股份 |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122104004 | 云母制品的研发和生产 | 2024.05.26 |
3 | 平安股份 | ISO 45001:2018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05132104003 | 云母制品的研发和生产 | 2024.05.26 |
4 | 平安股份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 AIITRE-00221IIIMS0391501 | 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生产过程管控能力建设相关的两化融合管理活动 | 2024.09.17 |
5 | 平安股份 | ISO/IEC 17025:2017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 | L11981 | 云母纸、云母板、云母带 | 2025.02.19 |
6 | 平安股份 | OCDT2.E302583 - Miscellaneous Insulating, Ceramic, Metallic and Conducting Materials - Component | UL | E302583 | 云母板、云母带 | 长期 |
7 | 平安材料 | IATF 16949:2016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0350712 | 云母复合材料的生产 | 2025.02.24 |
8 | 平安材料 |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120601004 | 云母制品的研发和生产 | 2024.09.19 |
9 | 平安 | ISO 9001:2015质 | Intertek | 0312103 | 云母制品的研发 | 2025.08.21 |
1-1-140
序号 | 持证单位 | 认证名称 | 认证机构 | 证书编号 | 认证范围-认证产品 | 到期日期 |
材料 | 量管理体系认证 | 和生产 | ||||
10 | 同力玻纤 |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0312103-1 | 玻璃纤维的制造 | 2025.08.21 |
11 | 云水云母 |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111607023 | 云母制品的研发和生产 | 2025.08.30 |
12 | 云水云母 |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121607011 | 云母制品的研发和生产 | 2025.09.20 |
13 | 平安实业 |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111908010 | 云母带和玻纤布的生产 | 2025.09.24 |
14 | 平安实业 |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121908005 | 云母带和玻纤布的生产 | 2025.09.24 |
15 | 平安实业 | ISO 45001:2018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Intertek | 05131908003 | 云母带和玻纤布的生产 | 2025.09.24 |
3、进出口资质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序号 | 持有者 | 备案登记表编号 | 备案日期 | 发证/备案机关 |
1 | 平安股份 | 04727359 | 2020.12.28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部门 |
2 | 平安材料 | 01059338 | 2017.05.1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部门 |
3 | 平安实业 | 03592057 | 2018.05.1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部门 |
(2)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序号 | 公司名称 | 海关注册编码 | 注册登记日期 | 有效期 | 批准机关 |
1 | 平安股份 | 4211961142 | 2015.05.15 | 长期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 |
2 | 平安材料 | 4211953012 | 2001.12.13 | 长期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 |
3 | 平安实业 | 420196301R | 2015.10.15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 |
(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备案号码 | 出具日期 | 备案机关 |
1 | 平安材料 | 4200002175 | 2017.05.23 |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2 | 平安实业 | 4200607543 | 2015.10.21 |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报告期内,公司具备从事相关生产经营取得所需的资质、许可和认证,并持续符合拥有该等资质、许可、认证所需的条件,不存在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1-1-141
(七)特许经营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公司秉持“深耕云母产业,勇攀绝缘高峰”的技术创新理念,建立了以基础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和设备改造三位一体的技术研发体系,具备了技术领先的核心竞争力。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
1、公司核心技术简介
以客户为中心,聚焦“产品、人才、机制”三个根本,注重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创新管理和激励制度,打造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吸引和培养技术人才,在研发领域持续投入,研发效果显著。2019年至今,公司累计完成研发项目70余项,主要涉及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及新能源绝缘材料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工艺改良、副产物综合利用以及设备技术改造等。公司取得的主要技术研发成果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所处的阶段 | 技术来源 | 对应专利号 |
1 | 高电压云母纸制造技术 | 该技术通过云母鳞片径厚配比优化,提升云母纸耐电压性能 | 大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009100637432、 2012104146198 |
2 | 云母浆浓度监控调节技术 | 该技术从云母浆料配比中自动取样进行浆料浓度监测,自动控制浆液和水份配置补充,相对传统技术可做到实时监测实时响应,云母浆浓度均匀,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 大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020205107608、 2020205120180 |
3 | 新能源用柔性安防产品制造技术 | 选用多种耐火纤维复合材料,柔性化生产工艺,生产用于新能源汽车、风电、储能等行业的安防产品,产品适用面广 | 小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020114006992 |
4 | 任意长度卷绕耐火云母带制造技术 | 该技术通过自动平铺卷绕加工方式,实现了任意长度卷绕耐火云母带的制备,降低了耐火电缆客户生产过程中接头与换卷频次,提升了客户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 大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012105613417 |
5 | 不反粘云母带制造技术 | 该技术通过对胶液浓度和渗透时间自动控制,解决常规云母带反粘的问题,提升了产品质量 | 大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020100081875 |
6 | 耐火涂层云母带的制备 | 该技术在传统云母带生产基础上增加改性涂层,提升了云母带耐火 | 大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020103295984、 2020100081875 |
1-1-142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所处的阶段 | 技术来源 | 对应专利号 |
技术 | 性能和适用范围 | ||||
7 | 耐火带用云母基布的生产方法 | 该技术通过自动控制喷气织机气压气量和织布平顺度,生产专用于耐火云母带的玻纤布,产出布有效提高了云母带抗拉性能和卷绕柔顺度 | 大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019212586426、 2019212585423 |
8 | 云母激光雕刻技术 | 该技术通过激光高温烧蚀和切割等功能,实现对云母发热膜、异型件制品的精确雕刻、成型加工,提高了小批量产品加工精度和灵活度 | 大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020219469587 |
9 | 过胶云母废纸制造特厚云母板生产技术 | 该技术对施胶过程中裁剪下的过胶云母边角料纸再次利用,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了资源利用率 | 大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014100118893 |
2、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是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公司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保护公司专利、商标等专有权利的合法权益。研发部门在研发过程中,严格按照研发内部控制程序,根据项目实际研发情况,凡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切实起到研发创新成果的保护作用。
除申请专利外,公司与主要研发人员还通过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等措施对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协议针对与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相关的保密内容及范围、研发人员对公司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以及与竞业限制、职务成果有关的事项进行了约定,明确要求涉及公司核心技术机密的内容,在未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之前,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披露。通过上述措施,公司核心技术得到了有效保护,降低了核心技术泄露和流失的风险。
(二)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介及拟达到目标 | 研发方式 | 所处的阶段 |
1 | 云母绝缘材料智能化生产系统研究 | 研究云母绝缘材料工艺工序自动化生产技术,并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将整个工艺流程进行模块化、集成化管控 | 自主研发+合作研发 | 子项目实施 |
2 | 高性能云母板研发 | 通过对云母板生产工艺中压力、温度、压制时间与云母板成品各项性能指标关联曲线的研究,结合数字化云母板车 | 自主研发 | 中试及市场推广 |
1-1-143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介及拟达到目标 | 研发方式 | 所处的阶段 |
间精确控制能力,改善工艺,提高云母板耐高温性能 | ||||
3 | 芳纶纤维云母纸研究 | 通过研究芳纶纤维与云母的界面匀均结合改善机制,提高芳纶云母纸性能 | 自主研发+合作研发 | 中试及市场推广 |
4 | 新型绝缘材料研究 | 使用新型绝缘纸为基材的复合强化材料,制备新型绝缘材料,满足特种纸行业、生物工程行业独特需求 | 自主研发 | 理论研究 |
5 | 柔性新能源复合材料 | 利用多层压机开发带盲孔和沉头孔的云母板 | 自主研发 | 中试及推广 |
6 | 新型冲压件研究 | CB01203客户新产品年用量300-400吨冲压件,此产品结构复杂,强度要求高,生产有很大难度,目前生产还存在瓶颈,通过模具设计优化和自动冲压,提高效率和产能。 | 自主研发 | 中试及市场推广 |
7 | 新型云母带用材料研究 | 研究聚酰亚胺膜、陶瓷隔膜、热塑膜、高胶量煅烧带面胶等新型云母带用材料或工艺,强化云母带常温绝缘、单层绕包耐火等性能指标,降低生产制造成本; | 自主研发 | 理论研究 |
8 | 废乙醇回收利用 | 云母带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品的废乙醇和废气吸附回收产生的乙醇经过综合处理提纯,去掉杂质和水份,可以代替现有甲醇,用于云母板板胶的配置。乙醇又可以吸附回收,可以变废为宝,节约大量的溶剂资源。 | 自主研发 | 中试及推广 |
9 | 改性云母纸研究 | 完善云母纸性能要求和质量稳定性及工艺标准化,提高产品性能和客户的生产效率及降低客户的物耗浪费,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 自主研发 | 中试及推广 |
10 | 隔氧阻燃型耐火云母带 | 1、打造高阻燃隔火隔氧型云母带 | 自主研发 | 理论研究 |
11 | 特种纤维织物开发 | 1、开发以石英纤维为材料的织物; 2、开发化纤(涤纶)为材料的织物; | 自主研发 | 理论研究 |
12 | 经编织物 | 1、引进新的纺织结构经编织物; 2、拓展风力发电应用市场及其他工业市场; 3、此类产品是高附加值产品; | 自主研发 | 理论研究 |
13 | 羟基磷灰石纳米线-芳纶复合材料研究 | 通过研究羟基磷灰石纳米线-芳纶复合材料,满足羟基磷灰石纳米线-芳纶复合薄膜的各项性能。 | 自主研发 | 理论研究 |
14 | 数字化云母板车间 | 通过对生产过程信息化、自动化、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实现生产过程、质量问题等的可追溯性,从而实现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生产效率的提升。 | 自主研发 | 子课题实施中 |
15 | 新型工艺制备MQ | 探索由DMC/D4制备107硅橡胶的工艺流程,储备相关工艺技术,完成小试工艺探索 | 自主研发 | 理论研究 |
1-1-14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介及拟达到目标 | 研发方式 | 所处的阶段 |
16 | 有机硅节能综合利用技术 | 以有机硅树脂为核心基材,通过优化工艺高效利用副产品,循环利用过程品,实现有机硅碳减排高效综合利用 | 自主研发 | 子课题实施中 |
17 | 无异味发热膜 | 在现有云母发热膜产品工艺基础上进行优化,改善产品工作使产生气味的缺陷,提升产品品质 | 自主研发 | 子课题实施中 |
(三)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委托开发及合作开发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作方 名称 | 合作 项目 | 合同主要 内容 | 成果分配 | 保密措施 | 签订 日期 |
1 |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 受托方:湖北工业大学 | 云母纸改性技术研究(二期) | 平安股份委托湖北工业大学进行云母纸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提升研究 |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平安股份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湖北工业大学只保留署名权 | 参与本合同项目的全部人员自协议成立之日起负有长期保密义务,不因合作项目的终止、完成而解除,如任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 2022年6月 |
2 |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 武汉工程大学 | 云母原料自动除杂挑选及剥片系统设计 | 武汉工程大学根据平安股份的要求,向平安股份提供全套原料自动除杂挑选及剥片系统设计解决方案 |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平安股份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武汉工程大学只保留署名权 | 参与本合同项目的全部人员自协议成立之日起负有长期保密义务,不因合作项目的终止、完成而解除,如任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 2022年6月 |
3 |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 受托方:湖北工业大学 | 废弃云母纸、云母带及云母板资源化再利用制备新 | 平安股份委托湖北工业大学进行废弃云母纸、云母带及云母板资源再利用制备新型 |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平安股份所有,包括 | 参与本合同项目的全部人员自协议成立之日起负有长期保密义务,不因合作项目的终止、完成而解 | 2022年6月 |
1-1-145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作方 名称 | 合作 项目 | 合同主要 内容 | 成果分配 | 保密措施 | 签订 日期 |
型云母板技术开发 | 云母板技术的开发 | 但不限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湖北工业大学仅保留署名权 | 除,如任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 ||||
4 |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 受托方:武汉工程大学 | 云母造纸机液位自动控制系统设计 | 平安股份委托武汉工程大学研究开发云母造纸机液位自动控制系统设计项目 |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知识产权权利归平安股份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武汉工程大学只保留署名权 | 双方参与本合同项目的全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自协议成立之日起持续有效,保密义务不因合作项目的终止、完成而解除,任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 2022年11月 |
5 |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 受托方:武汉纺织大学 | 应用于云母带背衬的扁平玻纤丝束开发及优化 |
武汉纺织大学根据平安股份的要求,
向平安股份提供应用于云母带背衬的扁平玻纤丝束开发及优化解决方
案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平安股份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武汉纺织大学只保留署名权 | 参与本合同项目的全部人员自协议成立之日起负有长期保密义务,不因合作项目的终止、完成而解除,如任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 2023年1月 |
(四)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研发费用 | 1,925.97 | 4,073.57 | 3,370.57 | 3,950.03 |
营业收入 | 40,247.43 | 87,657.65 | 66,996.75 | 66,816.73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4.79% | 4.65% | 5.03% | 5.91% |
1-1-146
(五)技术创新机制、技术储备及创新安排
1、研发机构和研发体系概述
公司是中国云母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注重技术研发平台和体系的建设。公司现设有技术研发中心,下设产品研发部、设备技改部、工艺技术部、工业工程部,负责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新设备研发与投入、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行业新技术研究与储备、工艺路径规划与设计、知识产权及产学研外联事务管理等工作。
公司是湖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公司技术研发中心为湖北省绝缘材料工程技术中心、云母绝缘材料实验室为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共计177人,研发人员知识水平结构、年龄结构等配置科学合理,为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奠定了基础。
2、技术创新机制及安排
公司通过建立市场需求导向的技术研发机制、加强创新激励机制建设、注重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打造自有知识产权体系等途径努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完善技术创新机制,丰富技术储备,持续保持创新能力。
(1)建立市场需求导向的研发机制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策略,建立了以当前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基础研发与以未来市场趋势为导向的创新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公司高度重视市场需求对于研发工作的引领作用,在研发立项前进行详细深入的市场调研,广泛收集下游客户的开发需求,以下游客户的需求为导向,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此外,公司还会根据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创新研发产品,通过持续技术创新,主动完成新技术、新产品的技术积累,为未来市场需求做足准备。
(2)加强创新激励机制建设
公司大力鼓励创新,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创新激励机制,涵盖了绩效考核、项目奖惩、员工晋升等各个方面。对于具有创新精神与成果的研发人员,公司在人才培养、职位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待遇等多方面予以肯定,充分调动员工创新的积极性;通过一系列的人才激励政策,进一步优化人才配置,营造吸引人才、
1-1-147
留住人才、鼓励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潜能。
(3)注重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队伍的建设,将人才培养作为公司重中之重。一方面,公司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不断引进人才,逐步壮大研发队伍;另一方面,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教育与培训,积极鼓励员工参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所举办的培训与活动,对员工进行专业化培训,加快人才的成长,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打下基础。
(4)打造自有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制定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跟踪行业技术动态、检索技术信息,对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进行申请与管理。公司注重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通过专利申请以及专有技术保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术保护,打造自有知识产权体系和核心技术体系。
3、技术储备
公司通过追踪下游领域的发展趋势,积极参加行业展会,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等方式,持续了解行业动态,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储备,保持技术水平能够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维持市场先进水平。公司技术储备的开展情况请见本节“七、(二)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七、公司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公司主营产品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了环保专职部门,并在各生产场所配备了专职环保人员。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应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制度与规程。公司已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达到了国家法规及管理体系要求的标准。
1-1-148
(一)公司环境保护情况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报告期内,平安电工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具体如下:
(1)废水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产生设施或工序 | 废水类型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处理设备 | 处理能力 | 排放标准 |
1 | 平安材料 | 云母纸生产工序 | 生产废水 | COD、BOD5、SS、NH3-N | 澄清、过滤、压榨 | 污水处理系统 | 5,760 m3/d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OD ≤100mg/L;BOD5≤20mg/L;SS≤70mg/L; NH3-H≤15mg/L |
2 | 硅树脂生产工序 | 生产废水 | pH、COD、石油类、甲苯、盐酸等 | 中和、吸附、精馏 | 污水处理系统 | 140 m3/d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PH 6-9mg/L; COD ≤100mg/L; 石油类≤10mg/L;甲苯≤0.1mg/L;盐酸≤1mg/L | |
3 | 食堂、环卫保洁、雨水、卫生间、浴室 | 生活废水 | SS、COD、BOD5、NH3-N | 经隔油池、化粪池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 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铁柱港) | 10,000m3/d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
4 | 平安股份 | 锅炉、环保装置 | 生产废水 | COD、BOD5、NH3-N | 吸附、精馏 | 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坪山) | 10,000m3/d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5 | 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雨水 | 生活废水 | SS、COD、BOD5、NH3-N | 经隔油池、化粪池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 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坪山) | 10,000m3/d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
6 | 云水云母 | 云母纸生产工序 | 生产废水 | COD、BOD5、SS、NH3-N | 澄清、过滤、压榨 | 污水处理系统 | 4,320m3/d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OD ≤100mg/L;BOD5≤20mg/L;SS≤70mg/L; NH3-H≤15mg/L |
7 | 食堂、环卫保洁、卫生间、浴室 | 生活废水 | COD、BOD5、SS、NH3-N | 经隔油池、化粪池排放 | 隔油池、化粪池 | 50 m3/d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OD ≤100mg/L;BOD5≤20mg/L;SS≤70mg/L; NH3-H≤15mg/L |
1-1-149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产生设施或工序 | 废水类型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处理设备 | 处理能力 | 排放标准 |
8 | 同力玻纤 | 玻纤后处理 | 生产废水 | COD、BOD5、SS、NH3-N | 沉淀池收集 | 沉淀池 | 10 m3/d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OD ≤100mg/L;BOD5≤20mg/L;SS≤70mg/L; NH3-H≤15mg/L |
9 | 车间地面清洁 | 生产废水 | COD、BOD5、SS、NH3-N | 经沉淀池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 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坪山) | 10,000m m3/d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
10 | 办公生活 | 生活废水 | COD、BOD5、SS、NH3-N | 经隔油池、化粪池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 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坪山) | 10,000 m3/d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
11 | 平安实业 | 生产污水、车间地面清洁 | 生产污水 | SS、COD、BOD5、NH3-N | 沉淀池收集 | 沉淀池 | 10 m3/ d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OD ≤100mg/L;BOD5≤20mg/L;SS≤70mg/L; NH3-H≤15mg/L |
12 | 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 | 生活污水 | SS、COD、BOD5、NH3-N | 经隔油池、化粪池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 市政污水处理系统 | 11,280 m3/d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OD ≤100mg/L;BOD5≤20mg/L;SS≤70mg/L; NH3-H≤15mg/L |
(2)废气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产生设施或工序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处理设备 | 处理能力 | 排放标准 |
1 | 平安材料 | 锅炉 | 烟尘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内脱硫+碱液麻石脱硫除尘系统;二级旋风除尘+碱液麻石脱硫除尘+布袋除尘;低碳燃烧 | 除尘装置 | 烟尘综合处理效率:97%;二氧化硫处理效率60%;氮氧化物处理效率30% |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80mg/m3;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 |
2 | 施胶机、烘干机 | 甲醇、甲苯、VOCS | 二级吸附+20m排气囱高空排放 | 环保处理装置 | 风量:80,000 m3/h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甲苯:40mg/m3; 甲醇190mg/m3; VOCs:120mg/m3 | |
3 | 热压机 | 甲醇、甲苯、VOCS | 活性炭吸附+15m排气囱高空排放 | 环保处理装置 | 风量:50,000 m3/h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甲苯:40mg/m3; 甲醇190mg/m3; VOCs:120mg/m3 |
1-1-150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产生设施或工序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处理设备 | 处理能力 | 排放标准 |
4 | 剪板机、切板机 | 云母粉尘 | 经管道收集到除尘系统 | 除尘设备 | 产尘点粉尘捕集率>90% | 颗粒物80mg/m3 | |
5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油烟机排放 | 抽烟机 | 风量:1,200m3/h |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浓度2.0mg/m3 | |
6 | 平安股份 | 施胶机、烘干机 | 甲醇、甲苯、VOCS | 二级吸附+18m排气囱高空排放 | 环保处理装置 | 风量:120,000 m3/h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甲苯:40mg/m3; 甲醇:190mg/m3; VOCs:120mg/m3 |
7 | 热压机 | 甲醇、甲苯、VOCS | 活性炭吸附+15m排气囱高空排放 | 环保处理装置 | 风量:50,000 m3/h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甲苯:40mg/m3; 甲醇:190mg/m3; VOCs:120mg/m3 | |
8 | 云母板雕刻、磨板、冲压 | 云母粉尘 | 采用微负压收集罩收集+布袋除尘器 | 除尘设备 | 产尘点粉尘捕集率>90%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颗粒物80mg/m3 | |
9 | 天然气清洁能源锅炉 | 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10M排气囱高空排放 | 机械排放 | - |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80mg/m3;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 | |
10 | 生物质蒸汽锅炉 | 烟尘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脱硝系统 | 除尘装置 | 烟尘综合处理效率:97%;氮氧化物处理效率30% |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80mg/m3;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 | |
11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油烟机排放 | 油烟器 | 风量:32,000m?/h |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浓度2.0mg/m3 | |
11 | 云水云母 | 云母纸切割工序 | 颗粒物 | 经微负压管道收集后运送浆池二次利用 | 吸尘设备 | 产尘点粉尘捕集率>90%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颗粒物80mg/m3 |
12 | 平安实业 | 天然气清洁能源锅炉 | 烟尘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机械排风 | - |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80mg/m3;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 |
13 | 甲苯回收装置 | 甲苯 | 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环保处理装置 | 风量:36,000 m3/h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甲苯:40mg/m3; | |
14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油烟净化器 | 风量:20,000m?/h |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浓度2.0mg/m3 |
1-1-151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产生设施或工序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处理设备 | 处理能力 | 排放标准 |
15 | 织机 | 玻璃纤维粉尘 | 过滤、加湿 | 机械排风 | 风量:120,000m?/h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浓度:60mg/m? | |
16 | 同力玻纤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 油烟机 | 风量:5,760m?/h |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浓度2.0mg/m3 |
17 | 焖烧炉 | 颗粒物、NMHC | 喷雾+干式高压静电精华+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 净化装置 | 风量:6,000m3/h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浓度80mg/m3 |
(3)固体废物
序号 | 公司名称 | 固废类型 | 固废名称 | 产生设施或工序 | 处理方式 |
1 | 平安材料 | 一般工业废物 | 云母污泥 | 云母纸生产工序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2 | 一般工业废物 | 云母边角料 | 云母板剪板工序 | 粉粹回收利用 | |
3 | 危险废物 | 废包装桶 | 硅树脂生产工序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4 | 危险废物 | 废有机溶剂 | 硅树脂生产工序、施胶工序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5 | 危险废物 | 废机油 | 设备维护保养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6 | 危险废物 | 废有机树脂 | 硅树脂生产、施胶工序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7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 | 办公、食堂、住宿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
8 | 平安股份 | 一般工业废物 | 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粉尘、废包装材料 | 异型车间、云母带车间 | 粉碎回收利用、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9 | 危险废物 | 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有机树脂及废机油润滑油 | 施胶、设备维修养护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10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 | 办公、食堂、住宿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1 | 云水云母 | 一般工业废物 | 废砂石、制浆废渣、污泥 | 云母纸生产工序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12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 | 办公、食宿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3 | 同力玻纤 | 一般工业废物 | 纸皮、杂胶盖、污泥 | 整经机、织布机 | 废品外售 |
14 | 危险废物 | 废矿物油、废偶联剂桶、废活性炭 | 织布机维护保养、后处理、废气收集设施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15 | 平安实业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 | 办公、食堂、住宿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16 | 一般工业废物 | 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 | 织布车间、云母带车间 | 废品外售 | |
17 | 危险废物 | 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包装沾染物等其他废物 | 配胶、设备维修养护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1-1-152
(4)噪声
生产车间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用独立的封闭厂房,加强封闭厂房隔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消声和隔音措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具体环节 | 主要噪声设备 | 主要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1 | 平安材料 | 云母纸生产工序、剪板、切板、选料、污水处理 | 制浆机、收卷机、切板机、剪板机、空压机、碎料机、水泵、气泵 | 消声器、隔音墙、隔音门、减震降噪、润滑保养、合理布局 | 处理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
2 | 平安股份 | 冲压、雕刻、机加工、卷绕、分切、蒸汽供热 | 冲压机、雕刻机、钻床、卷绕机、分切机、锅炉 | 独立封闭厂房、隔音墙、隔音门、减震降噪、润滑保养 | 处理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
3 | 云水公司 | 云母纸生产工序 | 纸机、分切机、水泵等 | 隔音、减震降噪、润滑保养 | 处理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
4 | 同力公司 | 织布车间 | 空压机、织布机 | 吸音棉、隔音墙、隔音门、减震降噪、润滑保养,佩戴耳塞 | 处理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
5 | 平安实业 | 织布车间 | 空压机、织布机 | 吸音棉、隔音墙、隔音门、减震降噪、润滑保养,佩戴耳塞 | 处理达标,对环境无影响 |
基于上述,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相关环保设施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
2、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环保投入包括环保设备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主要用于新增建设环保设备、已有环保设备升级与更新、日常生产治污费用以及环境监测和咨询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备投资和相关费用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环保设备投资 | 1,699.45 | 862.85 | 114.17 | 1,774.17 |
环保费用支出 | 251.07 | 536.85 | 333.17 | 302.14 |
合计 | 1,950.52 | 1,399.70 | 447.34 | 2,076.31 |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金额分别为2,076.31万元、447.34万元、1,399.70万元和1,950.52万元,其中2019年、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环保投入较高,主要系2019年、2021年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153
建成投产,配套环保设施投入较多,2022年平安股份云母板产线新增两套环保设备。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支出金额总体保持上升趋势,与公司各年产量变化趋势保持一致。同时,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各期环保投入可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治理需要。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设备投资、环保费用支出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公司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废水、废气的排放量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执行标准,固体废弃物已按相关规定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噪声符合国家标准。根据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平安电工环境评价的证明》,平安电工、平安材料、云水云母和同力玻纤能够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所排放污染物可以达到国家、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和总量控制要求。近三年来,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新洲区分局出具的《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新洲区分局情况说明》,平安实业自2019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因环保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管控体系制度建设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并于2018年通过了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验收。公司设置有设备与安环中心,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办理以及公司内部的日常监督工作,并设置有专职安全管理人
1-1-154
员,着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对员工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提高了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
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公司各生产线均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每年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检测,确保职业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公司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并设置了职业卫生防护控制设施,为员工配齐了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定期安排员工参加职业卫生体检,为员工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利条件。
3、公司安全生产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未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八、公司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平安香港、平安马来等2家境外子公司,境外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1-1-15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463号)。
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所列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和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所列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7,157,919.42 | 175,323,911.88 | 122,626,660.37 | 140,193,836.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400.00 | - | 7,138,240.60 | - |
应收票据 | 90,834,340.99 | 118,873,643.25 | 99,932,863.52 | 77,523,949.62 |
应收账款 | 151,192,901.81 | 141,497,666.95 | 127,654,487.57 | 106,866,302.58 |
应收款项融资 | 25,160,863.57 | 27,637,656.03 | 28,414,746.70 | 54,066,584.80 |
预付款项 | 4,940,676.75 | 14,592,888.14 | 11,270,786.53 | 9,743,421.33 |
其他应收款 | 2,275,276.35 | 2,540,385.17 | 3,381,161.68 | 14,631,491.02 |
存货 | 163,429,957.43 | 181,251,884.99 | 134,168,466.79 | 221,941,025.54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3,257.16 | 3,941,089.34 | 3,332,370.36 | 9,721,804.00 |
流动资产合计 | 626,148,593.48 | 665,659,125.75 | 537,919,784.12 | 634,688,415.03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413,394,882.21 | 355,747,685.18 | 319,353,469.76 | 311,518,434.67 |
1-1-156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 | 35,216,880.26 | 56,817,732.38 | 17,953,696.18 | 5,465,348.91 |
使用权资产 | 4,210,780.31 | 3,907,436.85 | - | - |
无形资产 | 73,986,935.72 | 72,557,040.16 | 30,337,880.58 | 31,185,313.74 |
长期待摊费用 | 5,677,802.35 | 4,894,997.58 | 1,936,812.27 | 1,280,364.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368,761.30 | 8,083,782.33 | 7,743,486.24 | 7,394,541.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217,197.66 | 17,941,947.73 | 28,677,306.23 | 18,400,385.4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2,073,239.81 | 519,950,622.21 | 406,002,651.26 | 375,244,389.00 |
资产总计 | 1,178,221,833.29 | 1,185,609,747.96 | 943,922,435.38 | 1,009,932,804.0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840,860.09 | 20,021,583.33 | 22,667,976.18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48,450.00 | - | - | - |
应付票据 | - | 4,990,000.00 | - | - |
应付账款 | 66,476,890.10 | 74,004,921.47 | 63,047,906.31 | 83,289,477.69 |
预收款项 | - | - | - | 140,801,395.64 |
合同负债 | 6,345,224.49 | 7,983,280.92 | 5,442,703.79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032,825.27 | 27,400,496.66 | 22,441,183.03 | 17,382,240.76 |
应交税费 | 23,724,238.78 | 16,009,170.64 | 26,612,619.30 | 28,189,131.52 |
其他应付款 | 32,304,869.82 | 47,451,894.15 | 58,303,422.95 | 60,472,573.6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73,094.92 | 7,840,446.84 | 4,02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59,566,255.97 | 78,517,963.46 | 64,499,358.02 | 55,496,941.65 |
流动负债合计 | 246,512,709.44 | 284,219,757.47 | 267,035,169.58 | 386,631,760.9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1,665,719.44 | 131,173,851.80 | 80,346,840.29 | 46,068,215.28 |
租赁负债 | 2,993,050.46 | 2,825,184.84 | - | - |
递延收益 | 32,173,906.46 | 32,687,604.24 | 8,950,191.89 | 5,107,633.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999,163.68 | 33,037,688.75 | 27,040,567.86 | 27,557,123.9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831,840.04 | 199,724,329.63 | 116,337,600.04 | 78,732,972.86 |
负债合计 | 437,344,549.48 | 483,944,087.10 | 383,372,769.62 | 465,364,733.8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9,123,165.00 | 139,123,165.00 | 104,987,007.00 | 26,680,000.00 |
资本公积 | 170,657,159.39 | 143,069,689.91 | 117,600,607.47 | 49,864,416.01 |
1-1-157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专项储备 | 6,332,241.92 | 5,527,379.09 | 4,339,376.86 | 2,456,001.23 |
盈余公积 | 74,668,350.86 | 74,668,350.86 | 69,126,097.35 | 67,041,790.97 |
未分配利润 | 350,096,366.64 | 339,277,076.00 | 264,496,577.08 | 289,092,837.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40,877,283.81 | 701,665,660.86 | 560,549,665.76 | 435,135,046.05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109,433,024.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40,877,283.81 | 701,665,660.86 | 560,549,665.76 | 544,568,070.2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78,221,833.29 | 1,185,609,747.96 | 943,922,435.38 | 1,009,932,804.03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02,474,256.81 | 876,576,452.69 | 669,967,547.08 | 668,167,309.99 |
减:营业成本 | 290,584,469.33 | 592,985,351.66 | 437,148,020.19 | 384,770,025.81 |
税金及附加 | 3,637,040.49 | 7,595,271.62 | 6,190,322.00 | 6,392,246.39 |
销售费用 | 8,625,579.62 | 26,423,516.17 | 19,848,465.14 | 37,161,969.88 |
管理费用 | 22,072,626.78 | 50,272,950.76 | 44,224,425.35 | 41,217,209.75 |
研发费用 | 19,259,675.28 | 40,735,670.72 | 33,705,735.42 | 39,500,300.35 |
财务费用 | -4,095,916.54 | 9,126,994.85 | 15,206,033.83 | 5,428,274.01 |
其中:利息费用 | 3,666,143.11 | 5,582,645.56 | 6,962,916.89 | 5,767,391.84 |
利息收入 | 233,783.24 | 287,119.35 | 270,330.22 | 559,281.58 |
加:其他收益 | 4,141,917.15 | 4,236,349.46 | 5,095,872.71 | 1,824,356.9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0,130.42 | 266,107.05 | -100,017.87 | 326,155.0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5,050.00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98,624.53 | -983,806.53 | -94,149.29 | -977,164.7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5,976.22 | -533,999.14 | -9,168,644.72 | -185,434.6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703.89 | 10,610.50 | - | 14,799.5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5,292,882.56 | 152,431,958.25 | 109,377,605.98 | 154,699,995.88 |
加:营业外收入 | 35,528.25 | 407,785.50 | 394,569.69 | 357,388.57 |
减:营业外支出 | 1,106,748.94 | 3,698,556.60 | 5,320,793.96 | 2,929,959.4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221,661.87 | 149,141,187.15 | 104,451,381.71 | 152,127,425.03 |
1-1-158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65,421.73 | 27,081,485.22 | 18,435,918.00 | 27,066,051.3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556,240.14 | 122,059,701.93 | 86,015,463.71 | 125,061,373.6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556,240.14 | 122,059,701.93 | 86,015,463.71 | 125,061,373.68 |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2,556,240.14 | 122,059,701.93 | 68,423,734.25 | 100,586,919.53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17,591,729.46 | 24,474,454.15 |
五、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2,556,240.14 | 122,059,701.93 | 86,015,463.71 | 125,061,373.6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556,240.14 | 122,059,701.93 | 68,423,734.25 | 100,586,919.5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7,591,729.46 | 24,474,454.15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8 | 1.00 | 1.31 | 2.3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8 | 1.00 | 1.31 | 2.30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2,179,651.79 | 554,954,118.83 | 531,649,568.33 | 614,614,234.0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206,313.75 | 12,451,189.71 | - | 322,926.6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84,092.73 | 30,336,947.16 | 27,443,101.04 | 27,051,650.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2,870,058.27 | 597,742,255.70 | 559,092,669.37 | 641,988,811.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1,617,906.90 | 230,841,996.78 | 234,673,152.40 | 214,074,639.3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1,831,703.85 | 140,488,638.58 | 108,032,213.18 | 101,929,988.9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310,662.06 | 56,704,588.52 | 41,389,539.15 | 66,774,457.9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94,125.27 | 59,360,700.49 | 108,988,108.28 | 112,992,144.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254,398.08 | 487,395,924.37 | 493,083,013.01 | 495,771,230.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15,660.19 | 110,346,331.33 | 66,009,656.36 | 146,217,580.4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1-159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0,130.42 | 266,107.05 | 39,093.35 | 326,155.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447.75 | 40,000.00 | - | 98,590.7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5,077,449.61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261,100.00 | 266,775,482.76 | 85,228,711.46 | 209,205,159.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8,508,678.17 | 267,081,589.81 | 90,345,254.42 | 209,629,905.2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113,632.92 | 109,413,252.43 | 70,820,204.77 | 99,222,981.9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261,100.00 | 259,700,000.00 | 107,022,740.04 | 205,405,159.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374,732.92 | 369,113,252.43 | 177,842,944.81 | 304,628,141.3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66,054.75 | -102,031,662.62 | -87,497,690.39 | -94,998,236.1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9,242,637.06 | 63,937,400.00 | 22,673,576.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932,055.20 | 203,600,000.00 | 77,000,000.00 | 38,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09,357.57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441,412.77 | 262,842,637.06 | 140,937,400.00 | 60,673,576.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400,000.00 | 140,150,000.00 | 29,750,000.00 | 33,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268,854.76 | 73,773,391.65 | 70,717,570.41 | 32,280,775.7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2,982.51 | 2,319,604.40 | 5,727,844.80 | 22,673,576.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501,837.27 | 216,242,996.05 | 106,195,415.21 | 87,954,351.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60,424.50 | 46,599,641.01 | 34,741,984.79 | -27,280,775.7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46,029.29 | -3,218,264.55 | -7,644,651.20 | -996,024.2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335,210.23 | 51,696,045.17 | 5,609,299.56 | 22,942,544.2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4,322,675.01 | 122,626,629.84 | 117,017,330.28 | 94,074,786.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6,657,885.24 | 174,322,675.01 | 122,626,629.84 | 117,017,330.28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1-1-160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3,601,448.10 | 1,525,816.40 | 2,686,582.53 | 277,633.02 |
应收票据 | 25,099,792.87 | 35,257,193.48 | 21,884,477.13 | 8,527,116.63 |
应收账款 | 2,042,024.48 | 54,524,841.40 | 58,156,890.45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699,101.00 | - | 9,617,011.95 |
预付款项 | 1,140,074.62 | 1,312,672.92 | 1,527,029.76 | 1,236,292.85 |
其他应收款 | 113,510,140.04 | 26,906,734.90 | 2,897,375.77 | 1,769,379.58 |
存货 | 96,412,767.57 | 70,436,088.06 | 43,318,645.12 | 16,152,139.76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2,786,226.17 | 7,212,010.12 |
流动资产合计 | 241,806,247.68 | 190,662,448.16 | 133,257,226.93 | 44,791,583.91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8,878,118.31 | 458,878,118.31 | 453,878,118.31 | - |
固定资产 | 248,123,687.13 | 187,959,275.75 | 154,568,339.59 | 122,740,777.99 |
在建工程 | 20,150,803.84 | 51,201,189.11 | 14,877,423.68 | 21,543.69 |
使用权资产 | 8,613,312.27 | 178,349.61 | - | - |
无形资产 | 23,381,798.07 | 23,627,137.95 | 8,541,414.85 | 8,723,848.93 |
长期待摊费用 | 1,481,177.54 | 585,919.93 | - | 481,011.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37,969.60 | 4,373,972.81 | 4,353,986.87 | 4,690,762.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34,216.76 | 2,444,445.53 | 17,943,560.76 | 3,516,783.4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6,901,083.52 | 729,248,409.00 | 654,162,844.06 | 140,174,728.10 |
资产总计 | 1,008,707,331.20 | 919,910,857.16 | 787,420,070.99 | 184,966,312.0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9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131,315,634.55 | 89,924,530.73 | 71,255,492.67 | 32,483,447.50 |
合同负债 | 11,201,902.96 | - | 250,511.65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069,613.05 | 16,139,453.07 | 11,024,130.75 | 1,899,520.45 |
应交税费 | 6,058,276.08 | 5,115,648.65 | 1,719,452.94 | 382,594.75 |
其他应付款 | 22,989,714.12 | 33,353,479.99 | 79,646,280.05 | 85,873,710.1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97,367.27 | 2,542,542.74 | 2,000,000.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119,792.87 | 34,792,693.28 | 19,992,312.13 | 7,127,116.63 |
流动负债合计 | 209,452,300.90 | 181,868,348.46 | 186,788,180.19 | 127,766,389.49 |
非流动负债: |
1-1-161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长期借款 | 17,534,006.94 | 47,564,498.19 | 12,272,229.17 | - |
租赁负债 | 7,915,597.14 | 41,929.39 | - | - |
递延收益 | 28,153,592.35 | 28,316,533.35 | 3,865,582.00 | 4,241,464.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574,404.80 | 13,630,266.99 | 8,946,040.14 | 9,506,375.6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177,601.23 | 89,553,227.92 | 25,083,851.31 | 13,747,839.64 |
负债合计 | 277,629,902.13 | 271,421,576.38 | 211,872,031.50 | 141,514,229.1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9,123,165.00 | 139,123,165.00 | 104,987,007.00 | 26,680,000.00 |
资本公积 | 485,323,179.50 | 457,735,710.02 | 432,616,212.31 | - |
专项储备 | 422,271.53 | 329,673.50 | 329,673.50 | - |
盈余公积 | 9,303,768.18 | 9,303,768.18 | 3,761,514.67 | 1,677,208.29 |
未分配利润 | 96,905,044.86 | 41,996,964.08 | 33,853,632.01 | 15,094,874.5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31,077,429.07 | 648,489,280.78 | 575,548,039.49 | 43,452,082.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08,707,331.20 | 919,910,857.16 | 787,420,070.99 | 184,966,312.01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60,988,718.39 | 541,406,939.90 | 308,865,826.64 | 64,566,552.49 |
减:营业成本 | 216,053,919.00 | 422,836,089.90 | 259,746,310.87 | 34,181,707.11 |
税金及附加 | 1,023,300.03 | 2,150,760.19 | 1,331,158.81 | 556,267.26 |
销售费用 | 47,749.19 | 107,473.78 | 610,766.76 | 599,058.57 |
管理费用 | 12,752,008.13 | 27,225,987.32 | 13,388,226.83 | 3,970,127.92 |
研发费用 | 11,668,770.22 | 23,618,573.14 | 12,974,453.32 | 2,923,016.28 |
财务费用 | 1,129,997.36 | 1,230,176.21 | 465,198.82 | -13,963.79 |
其中:利息费用 | 1,122,253.60 | 1,225,923.67 | 351,625.00 | 7,779.96 |
利息收入 | 4,627.68 | 18,543.94 | 11,857.06 | 21,743.75 |
加:其他收益 | 2,389,320.16 | 1,258,137.63 | 643,348.97 | 250,882.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023,218.09 | 32,787.43 | 2,209.96 | 14,034.5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52.29 | -113,802.85 | -93,606.60 | 39,489.6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8,230.95 | -312,038.06 | -250,003.23 | -91,647.5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0,556,029.47 | 65,102,963.51 | 20,651,660.33 | 22,563,097.78 |
1-1-162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加:营业外收入 | 27,305.03 | 32,167.22 | 208,548.42 | 484.10 |
减:营业外支出 | 917,644.41 | 3,435,867.92 | 240,704.82 | 26.6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9,665,690.09 | 61,699,262.81 | 20,619,503.93 | 22,563,555.26 |
减:所得税费用 | 3,020,659.81 | 6,276,727.73 | -223,559.87 | 4,815,613.1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645,030.28 | 55,422,535.08 | 20,843,063.80 | 17,747,942.1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645,030.28 | 55,422,535.08 | 20,843,063.80 | 17,747,942.12 |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
五、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6,645,030.28 | 55,422,535.08 | 20,843,063.80 | 17,747,942.1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7,527,967.00 | 496,957,716.31 | 260,803,147.38 | 44,596,902.2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54,996.17 | 28,071,875.09 | 3,989,493.24 | 88,681,099.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0,082,963.17 | 525,029,591.40 | 264,792,640.62 | 133,278,002.2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3,504,020.47 | 338,169,457.92 | 202,284,501.19 | 43,895,900.4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623,484.94 | 76,853,272.73 | 32,768,609.50 | 6,032,773.0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298,621.99 | 8,213,789.18 | 1,185,881.62 | 175,074.6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40,340.45 | 128,586,879.37 | 21,156,403.85 | 6,426,536.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8,366,467.85 | 551,823,399.20 | 257,395,396.16 | 56,530,284.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716,495.32 | -26,793,807.80 | 7,397,244.46 | 76,747,717.4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218.09 | 32,787.43 | 2,209.96 | 14,034.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2,211.10 | 10,479.38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000,000.00 | 52,000,000.00 | 2,000,000.00 | 19,870,009.44 |
1-1-163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435,429.19 | 52,043,266.81 | 2,002,209.96 | 19,884,044.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706,919.88 | 52,697,997.24 | 77,098,435.11 | 77,136,485.0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6,164,454.20 | 5,727,844.8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000,000.00 | 52,000,000.00 | 2,000,000.00 | 19,870,009.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706,919.88 | 110,862,451.44 | 84,826,279.91 | 97,006,494.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71,490.69 | -58,819,184.63 | -82,824,069.95 | -77,122,450.5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9,242,637.06 | 63,937,400.00 | 22,673,576.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50,000,000.00 | 15,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09,357.57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609,357.57 | 109,242,637.06 | 78,937,400.00 | 22,673,576.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500,000.00 | 14,350,000.00 | 75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636,424.73 | 10,301,586.26 | 351,625.00 | 7,779.9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7,674.07 | 138,824.50 | - | 22,673,576.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764,098.80 | 24,790,410.76 | 1,101,625.00 | 22,681,355.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154,741.23 | 84,452,226.30 | 77,835,775.00 | -7,779.9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4,631.70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75,631.70 | -1,160,766.13 | 2,408,949.51 | -382,513.0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5,816.40 | 2,686,582.53 | 277,633.02 | 660,146.0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01,448.10 | 1,525,816.40 | 2,686,582.53 | 277,633.02 |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和重要性水平
1、具体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463号),天健会计师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天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2020年、2021
1-1-164
年、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天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天健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66,816.73万元、66,996.75万元、87,657.65万元、40,247.43万元。
公司产品内销收入在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确认,产品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获得提货单据时确认。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天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天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及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及订单,识别2019年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识别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及送货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1-1-165
⑤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额;
⑥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⑦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⑧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1,259.89万元、13,438.77万元、14,903.86万元以及15,927.98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人民币573.26万元、673.32万元、754.10万元以及808.69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0,686.63万元、12,765.45万元、14,149.77万元以及15,119.29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率损失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天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天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1-1-166
③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④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⑤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进行函证;
⑥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⑦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3)各项具体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况、事实结果、审计结论,审计差异情况及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1)“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应对”中各项具体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况、事实结果、审计结论
①收入确认
审计应对程序 | 审计程序具体情况 | 事实结果 | 审计结论 |
1)了解及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运行有效性 | ①获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 ②对销售部总监、主要销售负责人、财务总监和各子公司财务经理进行访谈,了解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③执行穿行测试,了解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 ④执行控制测试,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运行有效性。 | ①获取公司关于销售订单、发货、开票、收款和客户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后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有效; ②根据对销售总监、销售负责人、财务总监和各子公司财务经历的访谈,了解公司销售业务流程为仓库根据订单安排发货并打印一式四联的送货单跟随货物流转,客户签收货物后回传送货单给仓库,仓库根据签收记录对系统中对应的出库单进行勾选,财务部门在系统中完成收入确认,公司严格按照上述业务流程规范执行; ③穿行测试中可检查至样本支持性文件,相关单据可见关键 | 报告期前期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整改后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
1-1-167
审计应对程序 | 审计程序具体情况 | 事实结果 | 审计结论 |
控制点的审批记录; ④根据控制频率对应的样本数量要求,抽样选取样本的订单、出库单、签收单和记账凭证样本进行检查,均可见相应的审批记录。 | |||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及订单,识别2019年度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识别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①了解公司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评价会计政策是否符合准则要求; ②分产品分客户检查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及订单,检查与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或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①获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 ②根据所抽取样本合同的条款,均可认为签收时点即为风险与报酬转移或控制权转移的时间点,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未见异常 |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 对营业收入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分析不同月度、不同产品、不同客户之间的收入波动和毛利率变动是否存在异常,并查明波动原因。 | 不同角度分析的收入波动和毛利率变动均能得到合理解释,不存在异常变动情况。 | 未见异常 |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及送货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 执行细节测试,分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检查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关注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送货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是否有相应的签字和审批,是否与账面记录相一致,是否存在异常交易等事项。 | 经检查,所抽取支持性单据,除报告前期部分单据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外,未见重大异常。 | 未见重大异常 |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额 | ①以抽样方式,选取主要客户、新增客户等样本进行函证,向客户函证确认销售额,并通过工商信息核实、核实收件人和发件人的信息、物流跟踪等方式保持了对函证的控制; ②以抽样方式,选取主要客户、新增客户等样本进行现场走访或视频 | ①除函证相符外,存在不符事项的回函,其差异原因均已查明并处理,未回函的均已执行替代程序; ②除部分客户不配合外,均已通过现场走访或视频访谈的方式,确认公司与客户的交易事项、交易金额及其他事项。 | 未见异常 |
1-1-168
审计应对程序 | 审计程序具体情况 | 事实结果 | 审计结论 |
访谈,向客户现场或视频确认与公司交易的真实性。 | |||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营业收入的确认时间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 经检查,抽取样本的日期均归属于正确期间。 | 未见异常 |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核实销售退回的原因,确认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根据核实的退回原因进行调整。 | 针对归属于资产负债表日期后调整事项的销售退回,已调整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和成本;正对归属于期后非调整事项的销售退回,已调整退回期间的营业收入和成本。 | 未见异常 |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检查营业收入的列报情况,核实列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经检查,附注列报的信息准确且合理。 | 未见异常 |
②应收账款减值
具体审计程序 | 具体情况 | 事实结果 | 审计结论 |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 ①获取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 ②对销售部总监、主要销售负责人、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进行访谈,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③执行穿行测试,了解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 ④执行控制测试,测试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关键控制执行的运行有效性。 | ①获取公司关于信用期管理、账期管理、款项收回、逾期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后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有效; ②由销售部门对客户的回款与账期进行管理,根据约定账期对客户回款进行跟踪与催促,如若发现客户出现逾期,销售部门需讨论是否缩减账期,并将会议结果经由管理层流转审批通过,财务部门根据情况对应收款预期损失进行会计估计; ③穿行测试中可检查至样本支持性文件,相关单据可见关键控制点的审批记录; ④根据控制频率对应的样本数量要求,抽样选取样本的回款记录、账龄分类、坏账计算和管理层审批等关键控制点进行检查,均可见相应的审批记录。 | 未见异常 |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 | 获取应收账款核销或转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大额或突发核销或转回情况,是否均经管理层 | 应收账款不存在大额核销或转回款项,管理层过往预测结果较为准确。 | 未见异常 |
1-1-169
具体审计程序 | 具体情况 | 事实结果 | 审计结论 |
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 审批,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 ||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 获取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会计政策和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依据,对财务总监进行访谈,评价管理层识别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的合理性。 | 对财务总监进行访谈,了解公司评估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主要考虑,获取包括信用期、回款时间、回款比例、逾期金额和逾期时间等主要考虑的相关依据后评估认为,管理层识别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较为合理。 | 未见异常 |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 ①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年度报告,了解其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会计政策; ②获取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会计政策,了解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依据,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对比,评估信用风险特征和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 ③对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和坏账准备等数据执行重新计算,测试管理层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①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账龄组合的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相一致; 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公司基本一致,比东材科技、巨峰股份和博菲电气要更严格,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③重新计算执行结果,与企业计算结果基本相符,未发现重大异常。 | 未见异常 |
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进行函证 | ①以抽样方式,选取主要客户、新增客户等样本进行函证,向客户函证确认应收账款,并通过工商信息核实、核实收件人和发件人的信息、物流跟踪等方式保持了对函证的控制; ②以抽样方式,选取主要客户、新增客户等样本进行现场走访或视频访谈,向客户现场或视频确认与公司交易的真实性。 | ①除函证相符外,存在不符事项的回函,其差异原因均已查明并处理,未回函的均已执行替代程序; ②除部分客户不配合外,均已通过现场走访或视频访谈的方式,确认公司与客户的交易事项、交易金额及其他事项。 | 未见异常 |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和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 根据函证回函结果,评价应收账款金额的准确性;根据期后回款测试结果,评价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评估的合理性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 | 公司期后回款结果较好,与账面记录核对一致,公司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评估合理,账龄划分准确,坏账准备结果计算正确。 | 未见异常 |
1-1-170
具体审计程序 | 具体情况 | 事实结果 | 审计结论 |
理性。 | |||
6)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检查应收账款减值的列报情况,核实列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经检查,附注列报的信息准确且合理。 | 未见异常 |
2)审计差异或调整情况及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①与营业收入相关的审计差异或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调整事项 | 金额 |
2021年及2022年1-6月不存在审计差异或调整事项 | ||
2020年度 | ||
1 | 调整当期已能确认的销售返利,调减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调整上期跨期的销售返利,调增营业收入 | 41.89 |
2 | 广州汇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按净额确认,抵销其收入和相应的成本 | -104.41 |
小计 | -62.52 | |
2019年度 | ||
1 | 平安房地产调增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款项 | -14,475.12 |
2 | 调整当期已能确认的销售返利,调减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 | -31.14 |
3 | 调整公司跨期确认的销售返利,调增预收款项,调减营业收入 | -16.43 |
4 | 平安房地产确认当期自有建筑物附属设施的租赁收入 | 16.49 |
小计 | -14,506.20 |
②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审计差异或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调整事项 | 金额 |
2021年及2022年1-6月不存在审计差异或调整事项 | ||
2020年度 | ||
1 | 应收账款的贷方余额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 | 25.05 |
2 | 将不符合票据性质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从应收票据调整至应收账款 | 9.48 |
3 | 将不符合票据性质的国外信用证从应收票据调整至应收账款 | 216.92 |
4 | 调整当期已能确认的销售返利,调减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 | -5.69 |
1-1-171
5 | 根据公司坏账准备政策厘定坏账准备 | -13.28 |
小计 | 232.49 | |
2019年度 | ||
1 | 将不符合票据性质的国外信用证从应收票据调整至应收账款,同时调减财务费用 | 409.87 |
2 | 根据公司坏账准备政策厘定坏账准备 | -18.94 |
3 | 调整当期已能确认的销售返利,调减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 | -31.14 |
4 | 通城县平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房地产)确认以前年度自有建筑物附属设施的租赁收入 | 21.21 |
5 | 平安房地产同一单位相同性质的应收账款与预收款项,以抵消后的净额列报 | 137.97 |
6 | 平安房地产根据坏账准备政策厘定坏账准备 | -9.47 |
小计 | 509.50 |
报告期内的收入调整主要是因为平安房地产的房屋销售根据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剔除平安房地产的收入调整以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的收入调整。上述审计差异或调整的金额已进行审计调整,调整后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日常核算管理,因此,上述审计差异或调整对审计意见不存在重大影响。
3、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所处的行业和自身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否引起特别的风险;在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重情况。据此公司确定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为: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0.3%,或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具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负债;超过发行人最近一年利润总额3%,或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具有重要影响的利润表科目;超过发行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0.3%,或对发行人现金流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现金流量表科目。
1-1-17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或情况。
2、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括: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持股比例 | 合并期间 |
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 | 100.00% | 2019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 |
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100.00% | 2019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 |
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 | 100.00% | 2019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 |
湖北晟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100.00% | 2020年10月27日至 2022年6月30日 |
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 | 100.00% | 2019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 |
平安电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100.00% | 2019年10月9日至 2022年6月30日 |
通城县云奇云母制品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 | 100.00% | 2019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
通城县平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 | 100.00% | 2019年1月1日至 2020年6月24日 |
3、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0年6月,平安材料出售了平安房地产100.00%股权,平安房地产自出售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020年11月,公司发行股份收购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100.00%股权以及云水云母82.05%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将平安材料及其子公司同力玻纤、平安实业及其子公司平安香港、云水云母自报告期期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12月,云水云母以现金方式收购云奇云母的主要资产,承接云奇云
1-1-173
母的业务和人员,构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将云奇云母自报告期期初至2020年12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0年,公司新设了晟特新材1家子公司,将晟特新材自设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公司不存在涉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五)分部信息
公司不存在披露分部信息的情形。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1-1-174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
1-1-175
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1-1-176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1-1-177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1-1-178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1-1-179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1-1-180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十)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1-181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销和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1-1-182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1-183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1-184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4.75—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00-5.00 | 5.00 | 19.00-31.67 |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计价方法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转让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1-185
(十四)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分类及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20、50 |
商标权 | 5 |
软件 | 5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公司依据目前可获得的相关信息,确实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1-186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1-187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1-188
(十八)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1-1-189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九)收入
1、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收入确认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1-190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间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应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应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获得提货单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及成本已能可靠计量,公司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2、2019年度收入确认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1-1-191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获得提货单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及成本已能可靠计量,公司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间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应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应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获得提货单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及成本已能可靠计量,公司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二十)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消后以净额列示。
1-1-192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一)租赁
1、2021年度及2021年1-6月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
1-1-193
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019年度至2020年度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1-194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二)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三)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及其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
1-1-195
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其中,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1月1日前的收入确认准则 | 2020年1月1日后的新收入确认准则 | 对公司的影响 | |
收入确认基本原则 | 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 对公司而言,产品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和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对应的具体业务事项是相同的,因此,收入确认基本原则改变对公司收入确认无影响 | |
收入确认具体条件 |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 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③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④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⑤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 公司在销售合同义务履行完成后,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的收入确认具体条件均能得到满足,因此,收入确认具体条件改变对公司收入确认无影响 | |
收入确认时点 | 内销 |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或订单要求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 |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或订单要求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 |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 、外销收入确认时点未发生改变 |
外 | 公司在将货物交付承运 | 公司在将货物交付承运 |
1-1-196
项目 | 2020年1月1日前的收入确认准则 | 2020年1月1日后的新收入确认准则 | 对公司的影响 | |
销 | 方并完成报关出口后,按照取得提单日期作为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 方并完成报关出口后,按照取得提单日期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
2)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主要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销售合同义务履行完成后,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的收入确认具体条件均能得到满足,因此,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方式和确认时点不存在影响。
(2)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指标的影响,并披露合并报表范围内是否存在境外上市子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指标不存在影响。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申请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的要求,发行人无需编制备考报表。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年1月1日 | |
预收款项 | 14,080.14 | -14,080.14 | - |
合同负债 | - | 13,407.97 | 13,407.97 |
其他流动负债 | - | 672.17 | 672.17 |
1-1-197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存在境外上市子公司。
2、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
使用权资产 | - | 189.06 | 189.0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02.08 | 102.08 |
租赁负债 | - | 86.98 | 86.98 |
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发行人在风险管理、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减值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风险管理
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1-198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①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
1-1-199
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②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告期内均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不涉及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重新认定,不影响发行人期初留存收益,不构成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53 | -15.22 | -16.4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4.78 | 407.65 | 103.97 | 25.0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5,985.85 | 10,731.3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51 | 26.61 | 0.22 | 1.4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62 | -312.79 | -0.30 | 0.05 |
1-1-200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9.42 | 15.99 | 0.01 | - |
小计
小计 | 318.55 | 122.23 | 6,073.29 | 10,757.88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 57.89 | 49.21 | 9.07 | - |
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1,759.17 | 2,447.4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60.66 | 73.02 | 4,305.05 | 8,310.4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55.62 | 12,205.97 | 6,842.37 | 10,058.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994.97 | 12,132.95 | 2,537.32 | 1,748.2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 4.96% | 0.60% | 62.92% | 82.62%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2020年11月,平安股份发行股份收购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
100.00%股权以及云水云母82.05%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2019年、2020年,其金额分别为10,731.34万元、5,985.85万元。合并完成后,2021年已不存在该类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四、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6%、13%、9%、6%、5% |
土地增值税 |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 | 50%、40%、3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0% |
1-1-201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1.5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0%、15%、8.25% |
注:地方教育附加2020年度税率为1.5%,自2021年1月1日起提高至2%。其中,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本公司 | 15% | 15% | 15% | 25% |
平安材料 | 25% | 25% | 25% | 15% |
云水云母 | 15% | 15% | 15% | 15% |
同力玻纤 | 25% | 25% | 15% | 15% |
平安香港 | 16.50%、8.25% | 16.50%、8.25% | 16.50%、8.25% | 16.50%、8.2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5% | 25% | 25% |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所得税优惠
(1)平安股份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042000039),2020年至2022年享受15%税率的税收优惠。
(2)子公司平安材料于2017年11月28日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42001313),2017年至2019年享受15%税率的税收优惠。
(3)子公司云水云母于2019年11月15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新证书(编号:GR201942000785),2019年至2021年享受15%税率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截至2022年7月21日,公司已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综合评审完成报备,2022年1-6月暂按15%的税率计列企业所得税。
1-1-202
(4)子公司同力玻纤于2017年11月28日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42000819),并于2020年12月1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新证书(编号:GR202042000185),2019年至2020年享受15%税率的税收优惠。2021年起,由于同力玻纤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未继续享受15%税率的税收优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规定,子公司平安香港不超过200.00万港元应税利润的利得税率为8.25%,超过200.00万港元之外部分,应税利润的利得税率为16.5%,但利得税税款的100.00%可获宽减,2019年度以2.00万港元为上限;2020年度,以1.00万港元为上限。
(三)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 149.30 | 269.47 | 166.16 | 828.78 |
平安香港利得税优惠 | 14.97 | 14.53 | 15.57 | - |
税收优惠小计 | 164.27 | 284.00 | 181.73 | 828.78 |
占净利润的比例 | 3.13% | 2.33% | 2.11% | 6.63%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2.56% | 1.90% | 1.74% | 5.45% |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63%、2.11%、2.33%和
3.13%,公司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该政策具有可持续性,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公司的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流动比率 | 2.54 | 2.34 | 2.01 | 1.64 |
速动比率 | 1.88 | 1.70 | 1.51 | 1.07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37.12 | 40.82 | 40.61 | 46.0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 27.52 | 29.51 | 26.91 | 76.51 |
1-1-203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8.52 | 27.72 | 16.00 | 27.38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22 | 6.19 | 5.43 | 6.37 |
存货周转率(次) | 3.35 | 3.75 | 2.45 | 1.99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9,100.97 | 19,363.84 | 14,628.16 | 18,223.37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255.62 | 12,205.97 | 6,842.37 | 10,058.69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4,994.97 | 12,132.95 | 2,537.32 | 1,748.2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9 | 4.65 | 5.03 | 5.9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38 | 0.79 | 0.63 | 5.4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9 | 0.37 | 0.05 | 0.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8 | 1.00 | 1.31 | 2.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38 | 1.00 | 1.31 | 2.30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33 | 5.04 | 5.34 | 16.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7 | 19.25 | 15.79 | 26.09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12、表中2022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指标为年化口径
13、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方法计算
1-1-204
(二)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变化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4 | - | 2022年新增远期外汇合同 | |
预付款项 | 494.07 | 1,459.29 | -66.14% | 玻纤布收入下降,预付玻纤原纱采购款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33 | 394.11 | -70.99% | 2022年中无预缴企业所得税 |
在建工程 | 3,521.69 | 5,681.77 | -38.02%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和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部分建设工程逐渐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21.72 | 1,794.19 | -37.48% |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减少 |
短期借款 | 3,084.09 | 2,002.16 | 54.04% | 增加银行短期借款,补充营运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4.85 | - | - | 购买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
应付票据 | - | 499.00 | -100.00% | 2022年应付票据到期支付 |
应付职工薪酬 | 1,703.28 | 2,740.05 | -37.84% | 员工数量略有下降且仅包含2022年1-6月的绩效奖金 |
应交税费 | 2,372.42 | 1,600.92 | 48.19% | 应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3,230.49 | 4,745.19 | -31.92% | 支付了部分应付股利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7,532.39 | 12,262.67 | 42.97% | 收到众晖实业、裕昇咨询投资款、新增银行借款以及支付股利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659.96万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713.82 | -100.00% | 2020年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存货 | 18,125.19 | 13,416.85 | 35.09% | 经营规模扩大,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和发出商品均有所增加 |
在建工程 | 5,681.77 | 1,795.37 | 216.47%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和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继续增加投入 |
使用权资产 | 390.74 | - |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 |
1-1-205
报表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定,2021年将符合使用权资产定义的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列报在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255.70 | 3,033.79 | 139.16% | 平安股份和晟特新材购买土地使用权 |
长期待摊费用 | 489.50 | 193.68 | 152.73% | 平安实业综合楼装修支出金额较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94.19 | 2,867.73 | -37.44% |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减少 |
应付票据 | 499.00 | - | 2021年平安实业部分货款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 |
合同负债 | 798.33 | 544.27 | 46.68% | 2021年公司收到客户较多的预付款 |
应交税费 | 1,600.92 | 2,661.26 | -39.84% | 公司代扣代缴了2020年分红相关个人所得税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4.04 | 402.00 | 95.04%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13,117.39 | 8,034.68 | 63.26%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新增银行长期借款 |
租赁负债 | 282.52 | - | 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68.76 | 895.02 | 265.22% | 2021年收到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880.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奖励奖金500.00万元和平安新材料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补贴1,035.60万元 |
股本 | 13,912.32 | 10,498.70 | 32.51% | 2021年公司收到众晖实业、裕昇咨询的投资款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3.82 | - | - | 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
应收款项融资 | 2,841.47 | 5,406.66 | -47.44% | 公司加大原材料和设备采购,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 |
其他应收款 | 338.12 | 1,463.15 | -76.89% | 股东归还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 |
存货 | 13,416.85 | 22,194.10 | -39.55% | 2020年出售平安房地产开发成本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333.24 | 972.18 | -65.72% | 2020年末期末留抵增值税额金额减少 |
在建工程 | 1,795.37 | 546.53 | 228.50%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投资 |
1-1-206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增加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3.68 | 128.04 | 51.27% | 公司办公楼装修支出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67.73 | 1,840.04 | 55.85% | 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2,266.80 | - | - | 补充营运资金,新增短期借款 |
预收款项 | - | 14,080.14 | -100.00% | 2020年,公司出售平安房地产,预收款项减少。同时,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预收款项中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合同负债 | 544.27 | - | - | 按照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重分类调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2.00 | 100.00 | 302.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8,034.68 | 4,606.82 | 74.41%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新增银行长期借款 |
递延收益 | 895.02 | 510.76 | 75.23% | 2020年,公司收到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资金467.00万元 |
股本 | 10,498.70 | 2,668.00 | 293.50% | 2020年,公司平安股份发行股份收购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100.00%股权以及云水云母82.05%股权,以及收到众晖实业投资款 |
资本公积 | 11,760.06 | 4,986.44 | 135.84% | 2020年,公司平安股份发行股份收购平安材料100.00%股权、平安实业100.00%股权以及云水云母82.05%股权 |
专项储备 | 433.94 | 245.60 | 76.68% | 2020年计提安全生产费 |
少数股东权益 | - | 10,943.30 | -100.00% | 2020年完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收购了少数股东股权 |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87,657.65 | 66,996.75 | 30.84% | 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主营产品销量增长较快 |
营业成本 | 59,298.54 | 43,714.80 | 35.65% | 主营产品销量增长较快,直接材料成本相应上升,以及2019年及2020年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投产折旧摊销金额增加 |
1-1-207
报表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2,642.35 | 1,984.85 | 33.13% | 公司为保持市场份额,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销售人员业绩奖金增加,工资薪酬、市场推广费、业务经费和广告宣传费等增长较多 |
财务费用 | 912.70 | 1,520.60 | -39.98% | 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幅度较小,汇兑损失减少 |
投资收益 | 26.61 | -10.00 | -366.06% | 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增加 |
信用减值损失 | -98.38 | -9.41 | 944.94% | 2020年出售平安房地产,其他应收款减少,其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53.40 | -916.86 | -94.18% | 2020年,公司对子公司平安材料闲置的厂房以及部分生产效率较低的生产设备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90.95万元,后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 |
资产处置收益 | 1.06 | - | 2021年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06万元 | |
营业外支出 | 369.86 | 532.08 | -30.49% | 2021年公司税收滞纳金大幅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2,708.15 | 1,843.59 | 46.90% | 2021年利润总额大幅增加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1,984.85 | 3,716.20 | -46.59% | 2019年销售费用包括运输费1,668.83万元。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2020年将运输费调整到营业成本列示 |
财务费用 | 1,520.60 | 542.83 | 180.13% | 2020,由于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公司产生汇兑损失812.01万元 |
利息收入 | 27.03 | 55.93 | -51.66% | 2020年货币资金较2019年少,利息收入较低 |
其他收益 | 509.59 | 182.44 | 179.32% | 2020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多 |
投资收益 | -10.00 | 32.62 | -130.67% | 2020年出售平安房地产投资收益为-13.91万元 |
信用减值损失 | -9.41 | -97.72 | -90.37% | 2020年出售平安房地产,其他应收款减少,其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916.86 | -18.54 | 4,844.41% | 2020年,公司对子公司平安材料闲置的厂房以及部分生产效率较低的生产设备 |
1-1-208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90.95万元,后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 | ||||
资产处置收益 | - | 1.48 | -100.00% | 2019年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48万元 |
营业外支出 | 532.08 | 293.00 | 81.60% | 2020年公司税收滞纳金金额较大 |
所得税费用 | 1,843.59 | 2,706.61 | -31.89% | 2020年利润总额大幅减少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45.12 | - | - | 2021年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金额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048.86 | 10,803.22 | 30.04% | 公司员工数量增加以及工资、奖金水平增加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70.46 | 4,138.95 | 37.00% | 2021年公司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较大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36.07 | 10,898.81 | -45.53% | 2021年公司不存在支付往来款的情形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61 | 3.91 | 580.70% | 2021年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26.61万元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0 | - | - | 2021年新增处置少量固定资产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507.74 | -100.00% | 2020年出售平安房地产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677.55 | 8,522.87 | 213.01% | 2021年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到现金较多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41.33 | 7,082.02 | 54.49% | 2021年公司购买较多机器设备和在建工程等资产较多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70.00 | 10,702.27 | 142.66% | 2021年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现金较多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360.00 | 7,700.00 | 164.42% | 2021年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收到现金较多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15.00 | 2,975.00 | 371.09% | 2021年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现金较多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1.96 | 572.78 | -59.50% | 2020年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现金较多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321.83 | -764.47 | -57.90% | 2021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幅度减少 |
1-1-209
报表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影响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32.29 | -100.00% | 2020年公司不存在收到税费返还的情形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38.95 | 6,677.45 | -38.02% | 2020年公司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同比较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91 | 32.62 | -88.01% | 2020年出售平安房地产投资收益为负,2019年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较多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9.86 | -100.00% | 2019年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7.74 | - | - | 2020年出售平安房地产收到现金,2019年不存在此情形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22.87 | 20,920.52 | -59.26% | 2020年收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金较少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02.27 | 20,540.52 | -47.90% | 2020年支付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金较少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93.74 | 2,267.36 | 181.99% | 2020年公司增资收到现金较多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700.00 | 3,800.00 | 102.63% | 2020年新增银行借款较多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071.76 | 3,228.08 | 119.07% | 2020年公司分配股利支付现金较多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2.78 | 2,267.36 | -74.74% | 2019年公司支付股东规范出资往来款项较多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64.47 | -99.60 | 667.52% | 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幅度较大 |
六、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0,247.43 | 87,657.65 | 66,996.75 | 66,816.73 |
减:营业成本 | 29,058.45 | 59,298.54 | 43,714.80 | 38,477.00 |
1-1-210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税金及附加 | 363.70 | 759.53 | 619.03 | 639.22 |
销售费用 | 862.56 | 2,642.35 | 1,984.85 | 3,716.20 |
管理费用 | 2,207.26 | 5,027.30 | 4,422.44 | 4,121.72 |
研发费用 | 1,925.97 | 4,073.57 | 3,370.57 | 3,950.03 |
财务费用 | -409.59 | 912.70 | 1,520.60 | 542.83 |
加:其他收益 | 414.19 | 423.63 | 509.59 | 182.44 |
投资收益 | 22.01 | 26.61 | -10.00 | 32.6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51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49.86 | -98.38 | -9.41 | -97.72 |
资产减值损失 | -85.60 | -53.40 | -916.86 | -18.54 |
资产处置收益 | 2.97 | 1.06 | - | 1.48 |
二、营业利润 | 6,529.29 | 15,243.20 | 10,937.76 | 15,470.00 |
加:营业外收入 | 3.55 | 40.78 | 39.46 | 35.74 |
减:营业外支出 | 110.67 | 369.86 | 532.08 | 293.00 |
三、利润总额 | 6,422.17 | 14,914.12 | 10,445.14 | 15,212.74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6.54 | 2,708.15 | 1,843.59 | 2,706.61 |
四、净利润 | 5,255.62 | 12,205.97 | 8,601.55 | 12,506.14 |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1)营业收入按性质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 | 40,175.53 | 99.82% | 87,534.12 | 99.86% | 66,611.10 | 99.42% | 65,918.43 | 98.66% |
其他业务 | 71.90 | 0.18% | 123.52 | 0.14% | 385.66 | 0.58% | 898.30 | 1.34% |
合计 | 40,247.43 | 100.00% | 87,657.65 | 100.00% | 66,996.75 | 100.00% | 66,816.73 | 100.00% |
公司主营业务为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5,918.43万元、66,611.10万元、87,534.12万元和40,175.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66%、99.42%、
1-1-211
99.86%和99.82%,占比较高,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主要为出售部分原材料、废品、商品房和商铺租赁的收入。
(2)营业收入按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区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内销 | 30,492.16 | 75.76% | 73,940.80 | 84.35% | 56,607.39 | 84.49% | 54,151.20 | 81.04% |
华东 | 18,045.00 | 44.84% | 41,213.34 | 47.02% | 32,762.83 | 48.90% | 30,525.59 | 45.69% |
华南 | 5,551.21 | 13.79% | 16,540.83 | 18.87% | 10,076.88 | 15.04% | 10,728.85 | 16.06% |
华中 | 2,926.20 | 7.27% | 6,182.18 | 7.05% | 5,794.86 | 8.65% | 5,626.61 | 8.42% |
西南 | 2,114.04 | 5.25% | 5,667.81 | 6.47% | 4,165.98 | 6.22% | 3,906.29 | 5.85% |
其他 | 1,855.71 | 4.61% | 4,336.64 | 4.95% | 3,806.84 | 5.68% | 3,363.85 | 5.03% |
外销 | 9,755.27 | 24.24% | 13,716.84 | 15.65% | 10,389.36 | 15.51% | 12,665.53 | 18.96% |
合计 | 40,247.43 | 100.00% | 87,657.65 | 100.00% | 66,996.75 | 100.00% | 66,816.7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内销收入比例分别为81.04%、84.49%、
84.35%和75.76%,外销收入比例分别为18.96%、15.51%、15.65%和24.24%,内外销比例总体较为稳定,2022年1-6月外销收入增加主要原因系境外云母绝缘材料市场需求恢复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云母绝缘材料
云母绝缘材料 | 31,671.93 | 78.83% | 67,427.90 | 77.03% | 57,660.34 | 86.56% | 58,837.96 | 89.26% |
玻纤布
玻纤布 | 5,264.35 | 13.10% | 15,756.00 | 18.00% | 7,810.58 | 11.73% | 7,058.40 | 10.71% |
新能源绝缘材料
新能源绝缘材料 | 3,239.25 | 8.06% | 4,350.22 | 4.97% | 1,140.17 | 1.71% | 22.07 | 0.03% |
1-1-212
合计 | 40,175.53 | 100.00% | 87,534.12 | 100.00% | 66,611.10 | 100.00% | 65,918.4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销售,其中云母绝缘材料产品收入分别为58,837.96万元、57,660.34万元、67,427.90万元和31,671.93万元,2020年因部分产品价格下降导致收入略有减少;玻纤布产品收入分别为7,058.40万元、7,810.58万元、15,756.00万元和5,264.35万元,2021年收入金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向新客户销售的电子级玻纤布收入增长较快;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收入分别为22.07万元、1,140.17万元、4,350.22万元和3,239.25万元,快速增长主要原因系新能源绝缘材料下游市场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不断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模组、储能系统等领域优质客户。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略有增长,主要原因系:2020年一季度,新冠疫情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负面影响,部分厂区停产达一个半月,无法向客户正常发货,因而当季度收入大幅减少。二季度以来,新冠疫情防控逐步进入常态化,湖北当地对外交通有序恢复,公司为维持人员稳定、保持市场份额,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2020年二季度至四季度收入同比有所提升,同时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实现规模化出货,收入快速增长。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1.41%,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主营产品销量增长较快,其中云母绝缘材料产品收入同比增长
16.94%,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01.73%、281.54%。
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1年1-6月小幅增长4.31%,主要原因系新能源绝缘材料收入大幅增加至3,239.25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18,384.68 | 45.76% | 15,606.67 | 17.83% | 7,809.35 | 11.72% | 12,187.76 | 18.49% |
第二季度 | 21,790.85 | 54.24% | 22,797.48 | 26.04% | 17,716.66 | 26.60% | 15,408.70 | 23.38% |
1-1-213
季度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第三季度 | - | - | 25,143.76 | 28.72% | 19,989.09 | 30.01% | 18,387.59 | 27.89% |
第四季度 | - | - | 23,986.22 | 27.40% | 21,096.00 | 31.67% | 19,934.38 | 30.24% |
合计 | 40,175.53 | 100.00% | 87,534.12 | 100.00% | 66,611.10 | 100.00% | 65,918.43 | 100.00% |
公司销售的季节性主要受下游客户订单、公司客户和项目开发进度、春节假期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第一季度收入受春节影响相对较低,三、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2020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低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3、第三方回款
(1)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销售回款的支付方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不一致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32.71 | 6.85 | 3.96 | 17.02 |
客户实际控制人或者员工通过个人账户付款 | 2.36 | 38.68 | 49.65 | 130.32 |
同一控制下其他公司代付 | 2.53 | - | 49.08 | 10.12 |
客户委托其他单位付款 | 40.49 | - | - | - |
微信、支付宝 | 69.19 | 225.59 | 154.68 | 72.38 |
第三方回款小计 | 147.28 | 271.13 | 257.37 | 229.84 |
营业收入 | 40,247.43 | 87,657.65 | 66,996.75 | 66,816.73 |
第三方回款占比 | 0.37% | 0.31% | 0.38% | 0.34% |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229.84万元、257.37万元、271.13万元和147.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4%、0.38%、0.31%和0.37%,占比极低,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为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用途广泛,下游客户包括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
1-1-214
轨道交通等领域等行业内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量超过1,400家,部分客户规模较小,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主要表现为由客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客户采购人员等代为回款,主要原因系客户出于支付的便利性,由上述第三方直接回款给公司,具备商业合理性。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第三方回款与自身经营模式相关,属于正常经营中的第三方回款,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公司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利用第三方付款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不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况,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对应收入具有真实性;公司能够区分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且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的经营模式、资金安排、交易习惯或制度相关,符合公司所在行业的经营模式,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4、现金交易
(1)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的现金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现金采购 | 0.15 | 0.52 | 46.58 | 66.77 |
现金销售 | 9.69 | 19.64 | 203.91 | 156.74 |
营业成本 | 29,058.45 | 59,298.54 | 43,714.80 | 38,477.00 |
营业收入 | 40,247.43 | 87,657.65 | 66,996.75 | 66,816.73 |
现金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0.01% | <0.01% | 0.11% | 0.17% |
现金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02% | 0.02% | 0.30% | 0.23%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金额分别为66.77万元、46.58万元、0.52万元和
0.15万元,现金销售金额分别为156.74万元、203.91万元、19.64万元和9.69万元,公司现金采购金额占同期成本的比例及现金销售金额及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均较小,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现金交易的合理性
1-1-215
公司下游客户数量较多,超过1,400家,由于行业特点和客户支付习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公司部分采购量较小或交易频次较低的客户因交易便利性、即时性,通过现金方式与公司进行货款结算,仍有少量的现金交易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针对现金收款等情况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已明确现金结算仅适用零星客户,客户回款均应以银行转账或票据背书的方式结算。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回款金额逐年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进行现金交易的情形。公司的现金交易金额较小,主要为零星收付款,符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公司一直严格控制现金交易,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销售金额及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及现金采购金额占同期成本的比例均较小,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5、公司与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况
报告期内,平安房地产曾存在与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拆借主体 | 发生的时间 | 第三方名称 | 发生的原因 | 金额 | 利率 | 定价公允性 | 资金用途 | 还款时间 | 还款资金来源 |
平安房地产 | 2019年 | 吴焯开等4位非关联自然人 | 补充营运资金 | 210.00 | 7.20%-8.64% | 双方协商确定,符合人民银行监管要求,具有公允性 | 日常生产经营 | 通过2020年6月对外出售平安房地产100%股权进行规范 | 企业生产经营积累 |
2020年 | 大坪乡村民委员会 | 补充营运资金 | 50.00 | 10.00% | 双方协商确定,符合人民银行监管要求,具有公允性 | 日常生产经营 | 通过2020年6月对外出售平安房地产100%股权进行规范 | 企业生产经营积累 | |
小计 | 260.00 |
2019年及2020年,平安房地产为补充营运资金,曾经向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拆借金额合计260.00万元。平安房地产在账面真实、完整地记录相关拆借事项,合理计算拆借利息。2020年6月,平安材料已将平安房地产100.00%股权转让给振远实业,平安房地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不存在与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况。
1-1-216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按业务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 | 29,011.82 | 99.84% | 59,259.28 | 99.93% | 43,506.22 | 99.52% | 37,756.45 | 98.13% |
其他业务 | 46.63 | 0.16% | 39.26 | 0.07% | 208.58 | 0.48% | 720.55 | 1.87% |
合计 | 29,058.45 | 100.00% | 59,298.54 | 100.00% | 43,714.80 | 100.00% | 38,477.0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7,756.45万元、43,506.22万元、59,259.28万元和29,011.8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8.13%、
99.52%、99.93%和99.84%,随着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也随之增长。
2、主营业务成本按构成性质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15,607.05 | 53.80% | 32,555.06 | 54.94% | 22,969.90 | 52.80% | 21,224.09 | 56.21% |
人工费用 | 3,175.25 | 10.94% | 6,331.19 | 10.68% | 4,688.24 | 10.78% | 4,316.02 | 11.43% |
制造费用 | 9,133.39 | 31.48% | 17,973.04 | 30.33% | 13,965.84 | 32.09% | 12,216.34 | 32.36% |
运输费用 | 1,096.13 | 3.78% | 2,399.99 | 4.05% | 1,882.24 | 4.33% | - | - |
合计 | 29,011.82 | 100.00% | 59,259.28 | 100.00% | 43,506.22 | 100.00% | 37,756.45 | 100.00% |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21,224.09万元、22,969.90万元、32,555.06万元和15,607.05万元,2020年金额同比增长8.23%,主要系主营产品销量增加所致,2021年直接材料金额同比增长41.73%,主要系
1-1-217
主营产品销量增加以及玻纤原纱、化工原料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人工费用金额分别为4,316.02万元、4,688.24万元、6,331.19万元和3,175.25万元,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员工数量和工资水平增加所致。
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12,216.34万元、13,965.84万元、17,973.04万元和9,133.39万元,2021年同比增加,主要系主营产品销量增长带来能源动力费、车间管理人员薪酬、包装费和低值易耗品等费用增加较多以及2021年新增部分生产线投产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运输费用金额分别为1,882.24万元、2,399.99万元和1,096.13万元,2021年同比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2021年主要产品销量增加以及外销相关海运费增加。
3、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云母绝缘材料
云母绝缘材料 | 22,745.77 | 78.40% | 45,004.08 | 75.94% | 37,648.44 | 86.54% | 33,368.12 | 88.38% |
玻纤布
玻纤布 | 3,973.54 | 13.70% | 11,098.95 | 18.73% | 4,854.70 | 11.16% | 4,365.49 | 11.56% |
新能源绝缘材料
新能源绝缘材料 | 2,292.50 | 7.90% | 3,156.25 | 5.33% | 1,003.08 | 2.31% | 22.84 | 0.06% |
合计
合计 | 29,011.82 | 100.00% | 59,259.28 | 100.00% | 43,506.22 | 100.00% | 37,756.4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7,756.45万元、43,506.22万元、59,259.28万元和29,011.82万元。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15.23%,主要原因系:(1)2020年二季度以来,为维持人员稳定、保持市场份额,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2019年及2020年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投产折旧摊销金额增加。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36.21%,主要原因系:(1)2021年公司继续扩大生产销售规模,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销量增长较快;(2)2021年玻纤原纱、化工原料等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较大;
1-1-218
(3)2020年及2021年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投产折旧摊销金额增加。
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29,011.82万元,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
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比增加以及2022年1-6月在建工程转固后折旧摊销金额增加。
(三)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云母绝缘材料
云母绝缘材料 | 8,926.16 | 79.96% | 22,423.82 | 79.31% | 20,011.90 | 86.61% | 25,469.84 | 90.44% |
玻纤布
玻纤布 | 1,290.80 | 11.56% | 4,657.05 | 16.47% | 2,955.89 | 12.79% | 2,692.91 | 9.56% |
新能源绝缘材料
新能源绝缘材料 | 946.75 | 8.48% | 1,193.97 | 4.22% | 137.09 | 0.59% | -0.77 | <0.01% |
合计
合计 | 11,163.71 | 100.00% | 28,274.85 | 100.00% | 23,104.87 | 100.00% | 28,161.9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毛利金额分别为28,161.98万元、23,104.87万元、28,274.85万元和11,163.71万元,其中来源于云母绝缘材料的毛利金额占比分别为90.44%、86.61%、79.31%和79.96%。报告期内随着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收入的快速增长,其毛利金额贡献占比逐步由9.56%提升到20.04%。
2、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变动值(%) | 毛利率 | 变动值(%) | 毛利率 | 变动值(%) | 毛利率 |
云母绝缘材料
云母绝缘材料 | 28.18% | -5.08 | 33.26% | -1.45 | 34.71% | -8.58 | 43.29% |
玻纤布
玻纤布 | 24.52% | -5.04 | 29.56% | -8.29 | 37.84% | -0.31 | 38.15% |
新能源绝缘材料
新能源绝缘材料 | 29.23% | 1.78 | 27.45% | 15.42 | 12.02% | 15.52 | -3.50% |
1-1-219
合计 | 27.79% | -4.51 | 32.30% | -2.38 | 34.69% | -8.04 | 42.72%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72%、34.69%、32.30%和27.79%,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1)公司拥有从云母原料到各类云母绝缘材料产品完整解决方案的全产业链优势,已形成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协同发展格局,产品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2)公司深耕云母绝缘材料领域多年,市场知名度及产品美誉度较高,生产规模业内领先,具有一定产品定价权;(3)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模组、储能系统等下游行业客户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逐步实现规模化出货,其毛利率增长较快。2020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8.04%,主要原因系:(1)2020年,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2)2020年为维持人员稳定和保持市场份额,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公司下调了部分产品销售价格;(3)2020年外销收入同比减少2,276.17万元,公司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
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2.38%,主要系玻纤原纱、化工原料等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原因系耐火云母带和玻纤布销售价格下降,以及有机硅粘接剂等部分化工原料采购价格上涨。
3、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坤彩科技 | 33.97% | 34.99% | 39.91% | 44.56% |
东材科技 | 23.16% | 23.72% | 25.70% | 21.34% |
巨峰股份 | 21.49% | 21.62% | 27.38% | 23.75% |
博菲电气 | 33.29% | 37.04% | 50.14% | 47.75% |
平均值 | 27.98% | 29.34% | 35.78% | 34.35% |
本公司 | 27.80% | 32.35% | 34.75% | 42.41% |
坤彩科技主营产品主要为云母基材珠光颜料,主要用于汽车、化妆品等高端领域,境外收入占比超过30.00%且主要客户为一些国际知名的化学材料企业,因而其毛利率较高。
1-1-220
东材科技主营产品主要为绝缘材料、光学膜材料、电子材料、环保阻燃材料等,主要收入来源于较为成熟的薄膜绝缘材料产品,其毛利率低于本公司。巨峰股份主营产品为绝缘复合制品及绝缘系统、绝缘漆和电磁线等,收入主要来源于绝缘复合制品及绝缘系统,主要客户为各类电机企业,市场相对成熟,竞争十分激烈,其毛利率低于本公司。
博菲电气的主营产品主要包括绝缘树脂、槽楔与层压制品、纤维制品,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轨道交通等领域,受益于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较为旺盛,因而其毛利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处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区间内,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销售费用 | 862.56 | 2.14% | 2,642.35 | 3.01% | 1,984.85 | 2.96% | 3,716.20 | 5.56% |
管理费用 | 2,207.26 | 5.48% | 5,027.30 | 5.74% | 4,422.44 | 6.60% | 4,121.72 | 6.17% |
研发费用 | 1,925.97 | 4.79% | 4,073.57 | 4.65% | 3,370.57 | 5.03% | 3,950.03 | 5.91% |
财务费用 | -409.59 | -1.02% | 912.70 | 1.04% | 1,520.60 | 2.27% | 542.83 | 0.81% |
合计 | 4,586.20 | 11.40% | 12,655.91 | 14.44% | 11,298.47 | 16.86% | 12,330.78 | 18.45% |
公司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金额较小。2019年公司期间费用金额较高,主要系销售费用中包含运输费所致。
报告期内,如果将2019年运输费调整到营业成本,则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10,661.94万元、11,298.47万元、12,655.91万元和4,586.2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96%、16.86%、14.44%和11.40%,2021年公司期间费用占比较低,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多,2022年1-6月占比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费用下降以及因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767.36万元。
1-1-221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资薪酬 | 444.94 | 51.58% | 867.28 | 32.82% | 683.63 | 34.44% | 649.38 | 17.47% |
运杂费 | - | - | - | - | - | - | 1,668.83 | 44.91% |
市场推广费 | 193.10 | 22.39% | 679.53 | 25.72% | 564.09 | 28.42% | 717.65 | 19.31% |
业务经费 | 95.95 | 11.12% | 506.94 | 19.19% | 344.31 | 17.35% | 293.09 | 7.89% |
广告宣传费 | 25.75 | 2.99% | 362.60 | 13.72% | 125.23 | 6.31% | 164.01 | 4.41% |
折旧费 | 58.90 | 6.83% | 113.25 | 4.29% | 16.15 | 0.81% | 19.24 | 0.52% |
房租水电费 | 2.96 | 0.34% | 14.05 | 0.53% | 101.45 | 5.11% | 81.17 | 2.18% |
其他 | 40.96 | 4.75% | 98.71 | 3.74% | 149.99 | 7.56% | 122.81 | 3.30% |
合计 | 862.56 | 100.00% | 2,642.35 | 100.00% | 1,984.85 | 100.00% | 3,716.20 | 100.00% |
注:根据新收入准则,从2020年起公司将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市场推广费、业务经费和广告宣传费等,不含运输费的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2,047.36万元、1,984.85万元、2,642.35万元和862.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6%、2.96%、3.01%和2.14%。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保持市场份额,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销售人员业绩奖金增加,工资薪酬、市场推广费、业务经费和广告宣传费等增长较多。2022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金额较少,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客户位于华东、华南地区,2022年以来受当地疫情影响,公司减少了华东、华南和境外等地的展会、客户沟通等线下营销活动,市场推广费、差旅费、业务经费和广告宣传费下降较多。报告期内,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坤彩科技 | 4.16% | 4.02% | 4.44% | 8.13% |
东材科技 | 1.41% | 1.68% | 2.25% | 4.92% |
1-1-222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巨峰股份 | 1.59% | 1.61% | 1.78% | 3.28% |
博菲电气 | 1.36% | 1.53% | 1.74% | 3.94% |
平均值 | 2.13% | 2.21% | 2.55% | 5.07% |
本公司 | 2.14% | 3.01% | 2.96% | 5.56% |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为分散,除东材科技外其他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相对集中,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销售费用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异常的情形。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资薪酬 | 1,247.28 | 56.51% | 2,508.75 | 49.90% | 1,985.60 | 44.90% | 1,742.38 | 42.27% |
折旧和摊销 | 413.42 | 18.73% | 701.69 | 13.96% | 548.92 | 12.41% | 438.74 | 10.64% |
业务招待费 | 103.51 | 4.69% | 373.25 | 7.42% | 242.03 | 5.47% | 216.69 | 5.26% |
各类中介费用 | 125.78 | 5.70% | 423.06 | 8.42% | 412.43 | 9.33% | 239.02 | 5.80% |
办公费用 | 76.55 | 3.47% | 320.77 | 6.38% | 404.22 | 9.14% | 467.04 | 11.33% |
维修费 | 109.62 | 4.97% | 333.42 | 6.63% | 150.11 | 3.39% | 341.37 | 8.28% |
房租水电费 | 74.72 | 3.39% | 197.36 | 3.93% | 223.43 | 5.05% | 259.67 | 6.30% |
差旅费 | 31.90 | 1.45% | 105.09 | 2.09% | 111.47 | 2.52% | 179.70 | 4.36% |
停工损失 | - | - | - | - | 217.53 | 4.92% | - | - |
股份支付 | 7.81 | 0.35% | 1.30 | 0.03% | - | - | - | - |
其他 | 16.67 | 0.76% | 62.61 | 1.25% | 126.70 | 2.86% | 237.13 | 5.75% |
合计 | 2,207.26 | 100.00% | 5,027.30 | 100.00% | 4,422.44 | 100.00% | 4,121.7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薪酬、折旧和摊销费、业务招待费、各类中介费和办公费用等,金额分别为4,121.72万元、4,422.44万元、5,027.30万元和2,207.26万元,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7%、6.60%、
5.74%和5.48%,占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2020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00.72万元,主要原因系员工数量和工资水平增
1-1-223
加以及发生停工损失。2021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604.85万元,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业绩增长管理人员数量和薪酬增加、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办公场所逐步投入使用折旧摊销增加以及经营规模扩大业务招待费增加。2022年1-6月,管理费用金额下降,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减少,以及中介费用和办公费减少。2021年1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潘渡江分别向公司核心员工丁恨几、姚振东和杨勇转让裕昇咨询的出资份额91.91万元、35.35万元和35.35万元,转让份额比例分别为1.87%、0.72%和0.72%,对应公司的股份数分别为13万股、5万股和5万股,构成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次裕昇咨询份额转让对应发行人的每股价格为7.07元/股,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134.06万元,本次发行人公允价值估值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础按照12倍市盈率确定,每股公允价值为10.47元,由于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公司每股公允价值,构成公司经济利益的流出,且以换取三位管理人员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续服务为目的,涉及股份支付,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78.11万元。
股权激励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若乙方提出退伙的,应将其所持合伙企业的出资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第三方,如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第三方同意受让的,则转让价格为乙方入伙时的实际出资额扣除已分得的全部利润”、“在公司上市交易后,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退伙”,参照上市工作进度及股份锁定要求,股份支付金额按照60个月摊销,2021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30万元,2022年1-6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7.81万元。除实际控制人潘渡江向上述三位管理人员转让出资份额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涉及股份支付的情形,股份支付确认的范围全面。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坤彩科技 | 6.07% | 5.23% | 5.50% | 5.40% |
1-1-224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东材科技 | 3.44% | 4.15% | 6.33% | 5.54% |
巨峰股份 | 5.28% | 4.83% | 5.22% | 5.68% |
博菲电气 | 5.32% | 4.69% | 5.95% | 9.63% |
平均值 | 5.03% | 4.73% | 5.75% | 6.56% |
本公司 | 5.48% | 5.74% | 6.60% | 6.17%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投入 | 942.95 | 48.96% | 2,019.19 | 49.57% | 1,675.23 | 49.70% | 2,070.13 | 52.41% |
人工费用 | 856.03 | 44.45% | 1,746.60 | 42.88% | 1,260.39 | 37.39% | 1,410.54 | 35.71% |
折旧与摊销 | 70.36 | 3.65% | 175.93 | 4.32% | 151.62 | 4.50% | 155.43 | 3.93% |
其他 | 56.62 | 2.94% | 131.85 | 3.24% | 283.33 | 8.41% | 313.93 | 7.95% |
合计 | 1,925.97 | 100.00% | 4,073.57 | 100.00% | 3,370.57 | 100.00% | 3,950.0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人工费用和直接投入构成,其中,直接投入主要为研发过程中领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能源动力投入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1%、5.03%、4.65%和4.79%,占比整体较为稳定。
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减少,主要系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研发活动中断,导致人工费、材料费减少所致。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较2020年增长较多,较2019年略有增长,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研发费用金额较小,以及2021年公司加大了新产品研发投入,研发项目增加,研发人员增加和薪酬水平提高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1-1-225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坤彩科技 | 4.39% | 4.05% | 3.57% | 3.27% |
东材科技 | 4.84% | 4.70% | 6.21% | 5.45% |
巨峰股份 | 4.31% | 3.71% | 4.28% | 4.26% |
博菲电气 | 5.74% | 5.66% | 6.81% | 7.00% |
平均值 | 4.82% | 4.53% | 5.22% | 5.00% |
本公司 | 4.79% | 4.65% | 5.03% | 5.91%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接近,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主要研发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 | 整体预算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实施进度 |
1 | 数字化云母板车间 | 663.33 | 151.49 | 342.31 | - | - | 正在研究 |
2 | 布面涂层煅烧型金云母带 | 660.00 | 100.35 | 32.59 | 188.07 | - | 正在研究 |
3 | 一开二开幅玻纤布 | 620.00 | - | 156.96 | 301.44 | - | 已结项 |
4 | 玻纤布后处理产品的研发 | 590.00 | 133.11 | 250.79 | - | - | 正在研究 |
5 | 耐潮高温合成云母板研发 | 558.00 | - | 527.60 | - | - | 已结项 |
6 | 新能源用云母制品 | 500.00 | 204.70 | - | - | 正在研究 | |
7 | 多士炉发热膜研发 | 440.22 | 67.47 | 203.87 | - | - | 正在研究 |
8 | 新型云母带研发 | 430.35 | 221.90 | - | - | - | 正在研究 |
9 | 云母板自动叠纸机二代 | 420.00 | - | 347.89 | - | 已结项 | |
10 | 云母纸自动控制系统 | 400.00 | - | 385.74 | - | - | 已结项 |
11 | 一种航天用耐火煅烧带的研发 | 383.00 | - | 331.64 | 184.70 | 已结项 | |
12 | 新能源云母安全件研发 | 376.05 | - | 416.85 | - | - | 已结项 |
13 | 云母纸数字化改造 | 370.00 | - | 317.43 | - | - | 已结项 |
14 | 芳纶纤维云母纸 | 360.00 | 94.48 | - | - | - | 正在研究 |
15 | 新型芳纶纤维云母纸 | 327.00 | - | - | 236.08 | - | 已结项 |
16 | 改性云母纸研究 | 320.00 | 143.51 | - | - | 正在研究 |
1-1-226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 | 整体预算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实施进度 |
17 | 无玻纤补强金云母带 | 320.00 | 115.21 | 33.00 | - | - | 正在研究 |
18 | 新能源安全用云母制品研制 | 318.14 | - | - | 207.76 | 75.75 | 已结项 |
19 | 耐高温云母板研发 | 301.84 | 233.40 | - | - | - | 正在研究 |
20 | 18系列鱼竿布 | 300.00 | - | 148.87 | - | - | 正在研究 |
合计 | 8,657.93 | 1,465.62 | 3,147.65 | 1,465.94 | 75.75 | - |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利息费用 | 366.61 | -89.51% | 558.26 | 61.17% | 696.29 | 45.79% | 576.74 | 106.25% |
利息收入 | -23.38 | 5.71% | -28.71 | -3.15% | -27.03 | -1.78% | -55.93 | -10.30% |
汇兑损益 | -767.36 | 187.35% | 344.16 | 37.71% | 812.01 | 53.40% | -5.95 | -1.10% |
手续费 | 14.53 | -3.55% | 38.99 | 4.27% | 39.34 | 2.59% | 27.96 | 5.15% |
合计 | -409.59 | 100.00% | 912.70 | 100.00% | 1,520.60 | 100.00% | 542.8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费用和汇兑损益,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1%、2.27%、1.04%和-1.02%,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银行有息负债,利息支出较多。2020及2021年,由于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公司产生汇兑损失分别为812.01万元和344.16万元。2022年1-6月,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公司外币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产生汇兑收益767.36万元。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财务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坤彩科技 | 3.09% | 3.09% | 1.72% | 0.44% |
东材科技 | 0.73% | 0.94% | 1.51% | 1.05% |
巨峰股份 | 1.25% | 1.40% | 1.80% | 1.32% |
博菲电气 | 1.13% | 0.90% | 1.68% | 2.58% |
平均值 | 1.55% | 1.59% | 1.68% | 1.35% |
1-1-227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本公司 | -1.02% | 1.04% | 2.27% | 0.81% |
报告期内,公司和可比公司的财务费用因各公司的发展阶段、规模大小和负债结构等方面的不同,财务费用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存在重大异常的情形。
(五)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639.22万元、619.03万元、759.53万元和363.70万元,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等。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1.37 | 141.86 | 82.74 | 38.4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93.41 | 265.79 | 423.19 | 142.3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9.42 | 15.99 | 3.65 | 1.65 |
合计 | 414.19 | 423.63 | 509.59 | 182.44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82.44万元、509.59万元、423.63万元和
414.19万元,均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和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364.78 | 407.65 | 510.94 | 180.79 |
利润总额 | 6,422.17 | 14,914.12 | 10,445.14 | 15,212.74 |
占比 | 5.68% | 2.73% | 4.89% | 1.19% |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9%、
4.89%、2.73%和5.68%,整体占比较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2.62万元、-10.00万元、26.61万元和22.01
1-1-228
万元,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八)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07 | 7.20 | -0.01 | 2.8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4.59 | 80.91 | 119.33 | 136.0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4 | 10.28 | -109.91 | -41.24 |
合计 | 49.86 | 98.38 | 9.41 | 97.72 |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损失,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二)流动资产分析”。
(九)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85.60 | 53.40 | 26.27 | 18.54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890.59 | - |
合计 | 85.60 | 53.40 | 916.86 | 18.54 |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8.54万元、916.86万元、53.40万元和85.60万元,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十)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48万元、0万元、1.06万元和2.97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十一)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35.74万元、39.46万元、40.78万元和3.55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商业赔偿款、政府补助等。
(十二)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1-229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对外捐赠
对外捐赠 | 61.00 | 325.58 | 93.50 | 32.74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6.50 | 16.29 | 199.19 | 202.05 |
税收滞纳金
税收滞纳金 | - | 5.06 | 226.81 | 19.91 |
其他
其他 | 3.17 | 22.94 | 12.57 | 38.29 |
合计
合计 | 110.67 | 369.86 | 532.08 | 293.0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293.00万元、532.08万元、369.86万元和110.67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和税收滞纳金。
2020年公司对外捐赠金额93.50万元,主要是新冠疫情防控捐赠。2021年公司对外捐赠金额325.58万元,主要为向云仁公益基金会捐赠和扶贫捐赠等。2022年1-6月公司对外捐赠主要为向通城县贫困山村捐赠45.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建设。
2019年、2020年,公司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对平安材料使用时间较长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更新,报废了部分生产效率较低的设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滞纳金分别为19.91万元、226.81万元、5.06万元和0万元。公司已取得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确认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未缴纳税款的情形。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参见本节“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四)公司主要税收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增值税 | 期初未交数 | 269.13 | 0.08 | -185.22 | -342.92 |
本期已交数 | 1,342.35 | 2,894.61 | 1,949.63 | 2,844.86 |
1-1-230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期末未交数 | 487.17 | 269.13 | 0.08 | -185.22 | |
企业所得税 | 期初未交数 | 797.72 | 577.26 | 1,070.15 | 2,525.85 |
本期已交数 | 641.82 | 1,922.01 | 1,593.55 | 2,566.16 | |
期末未交数 | 1,254.79 | 797.72 | 577.26 | 1,070.15 | |
小计 | 本期已交数 | 1,984.17 | 4,816.61 | 3,543.18 | 5,411.02 |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已交金额分别为5,411.02万元、3,543.18万元、4,816.61万元和1,984.17万元,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未缴纳税款的情形。
七、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62,614.86 | 53.14% | 66,565.91 | 56.14% | 53,791.98 | 56.99% | 63,468.84 | 62.84% |
非流动资产 | 55,207.32 | 46.86% | 51,995.06 | 43.86% | 40,600.27 | 43.01% | 37,524.44 | 37.16% |
资产总计 | 117,822.18 | 100.00% | 118,560.97 | 100.00% | 94,392.24 | 100.00% | 100,993.2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00,993.28万元、94,392.24万元、118,560.97万元和117,822.18万元。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平安材料出售了平安房地产100.00%股权。如剔除平安房地产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总体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超过50%。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18,715.79 | 29.89% | 17,532.39 | 26.34% | 12,262.67 | 22.80% | 14,019.38 | 22.09% |
1-1-231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4 | <0.01% | - | - | 713.82 | 1.33% | - | - |
应收票据 | 9,083.43 | 14.51% | 11,887.36 | 17.86% | 9,993.29 | 18.58% | 7,752.39 | 12.21% |
应收账款 | 15,119.29 | 24.15% | 14,149.77 | 21.26% | 12,765.45 | 23.73% | 10,686.63 | 16.84% |
应收款项融资 | 2,516.09 | 4.02% | 2,763.77 | 4.15% | 2,841.47 | 5.28% | 5,406.66 | 8.52% |
预付款项 | 494.07 | 0.79% | 1,459.29 | 2.19% | 1,127.08 | 2.10% | 974.34 | 1.54% |
其他应收款 | 227.53 | 0.36% | 254.04 | 0.38% | 338.12 | 0.63% | 1,463.15 | 2.31% |
存货 | 16,343.00 | 26.10% | 18,125.19 | 27.23% | 13,416.85 | 24.94% | 22,194.10 | 34.97%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33 | 0.18% | 394.11 | 0.59% | 333.24 | 0.62% | 972.18 | 1.53% |
合计 | 62,614.86 | 100.00% | 66,565.91 | 100.00% | 53,791.98 | 100.00% | 63,468.84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上述五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4.63%、95.33%、
96.83%和98.66%。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库存现金 | 0.95 | 0.01% | 1.00 | 0.01% | 2.31 | 0.02% | 47.08 | 0.34% |
银行存款 | 18,664.84 | 99.73% | 17,431.26 | 99.42% | 12,260.36 | 99.98% | 11,654.65 | 83.13% |
其他货币资金 | 50.00 | 0.27% | 100.12 | 0.57% | - | - | 2,317.65 | 16.53% |
合计 | 18,715.79 | 100.00% | 17,532.39 | 100.00% | 12,262.67 | 100.00% | 14,019.3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4,019.38万元、12,262.67万元、17,532.39万元和18,715.79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同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剥离平安房地产所致。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同比增加5,269.73万元,主要原因系:(1)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34.63万元;(2)2021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
1-1-232
额为-10,203.17万元;(3)公司收到众晖实业、裕昇咨询投资款、新增银行借款以及支付股利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659.96万元。2022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小幅增加主要原因系2021年末应收票据到期托收金额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万元、713.82万元、0万元和
1.3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2020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9,045.43 | 11,696.07 | 9,938.70 | 7,697.64 |
商业承兑汇票 | 40.00 | 201.37 | 57.46 | 57.63 |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2.00 | 10.07 | 2.87 | 2.88 |
应收票据小计 | 9,083.43 | 11,887.36 | 9,993.29 | 7,752.39 |
应收款项融资 | 2,516.09 | 2,763.77 | 2,841.47 | 5,406.66 |
合计 | 11,599.52 | 14,651.13 | 12,834.76 | 13,159.0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13,159.05万元、12,834.76万元、14,651.13万元和11,599.52万元,2020年末同比略有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原材料和设备采购,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2022年6月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2021年末减少,主要原因系:2021年末应收票据到期减少,2022年1-6月收入较2021年下半年减少,2021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相应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大型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大型商业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小型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存在
1-1-233
到期不获兑付的风险,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小型商业银行承兑汇票不予以终止确认。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余额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15,927.98 | 14,903.86 | 13,438.77 | 11,259.89 |
坏账准备 | 808.69 | 754.10 | 673.32 | 573.26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15,119.29 | 14,149.77 | 12,765.45 | 10,686.63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 27,529.50 | 29,565.06 | 26,276.40 | 24,421.82 |
营业收入 | 40,247.43 | 87,657.65 | 66,996.75 | 66,816.73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4.20% | 33.73% | 39.22% | 36.55% |
注:表中2022年6月30日的比例为年化口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259.89万元、13,438.77万元、14,903.86万元和15,927.98万元,应收账款余额随收入规模扩大而增加,2021年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有下降。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加2,178.88万元,主要原因系: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增加较多,应收账款增加,其中2020年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较多,因行业惯例新能源领域客户账期普遍较长,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收入产生的应收账款增加较多。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小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022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小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华东地区客户回款较慢。
(2)应收账款的账龄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
1-1-234
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以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确定为账龄组合,以不同年限的账龄和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应收账款账龄政策区分各应收账款明细项的账龄情况,并严格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情况如下:
账龄 | 坤彩科技 | 东材科技 | 巨峰股份 | 博菲电气 | 本公司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20.00% | 30.00% | 20.00% | 30.00% |
3-4年 | 100.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4-5年 | 100.00% | 50.00% | 5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公告。
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例较东材科技、巨峰股份和博菲电气更为谨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充分。
(3)发行人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1-1-235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以票据进行结算,收到的票据均为客户偿还货款所支付的商业汇票,因此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票据结算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转换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减少金额 | 42,842.02 | 99,516.55 | 81,205.78 | 80,776.22 |
转为应收票据金额 | 20,212.71 | 47,524.93 | 39,276.32 | 33,146.66 |
其中:转为商业承兑汇票金额 | 163.07 | 432.93 | 185.06 | 517.35 |
转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 20,049.64 | 47,092.00 | 39,091.26 | 32,629.31 |
转为票据占比 | 47.18% | 47.76% | 48.37% | 41.04% |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划分为信用等级风险较低和信用风险较高银行两类。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包括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上述银行信用良好,经营情况良好,违约风险极低,因此公司将其划分为信用风险等级较低银行(以下简称“6+9银行”)。除以上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公司将其他银行归类为信用风险较高银行(以下简称“非6+9银行”)。
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票据类别 | 期末结存票据列报项目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会计处理 |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会计处理 | 已到期会计处理 | 坏账计提政策 | |
银行承兑汇票 | 6+9银行 | 应收款项融资 | 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
非6+9银行 | 应收票据 |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将其重新确认 借:应收票据 贷:其他流动负债 |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将其重新确认 借:应收票据 贷:短期借款 | 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
商业承兑汇票 | 类比应收账款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
公司在收到应收票据冲减应收账款后,不以票据票面期限作为票据账龄,而是按照账龄连续计算原则,进行账龄划分,并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在终止确
1-1-236
认之前,延续了其所偿还的应收账款的账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原则统计确认,报告期内,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均在一年之内,按照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要求,坏账计提比例应为5.00%。公司应收6+9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非6+9银行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因而该类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00%。
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具体的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商业承兑汇票列报余额 | 40.00 | 201.37 | 57.46 | 57.63 |
其中:期末结存 | 110.00 | 20.00 | 25.33 | |
已背书未到期重新确认 | 40.00 | 91.37 | 37.46 | 32.30 |
坏账准备 | 2.00 | 10.07 | 2.87 | 2.88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5.00% | 5.00% | 5.00% | 5.00% |
公司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票据结算的情形,且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账龄和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账面净额 |
1年以内 | 15,795.62 | 99.17% | 789.78 | 15,005.84 |
1-2年 | 105.32 | 0.66% | 10.53 | 94.79 |
2-3年 | 25.71 | 0.16% | 7.71 | 18.00 |
3-4年 | 1.32 | 0.01% | 0.66 | 0.66 |
4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15,927.98 | 100.00% | 808.69 | 15,119.29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账面净额 |
1年以内 | 14,731.06 | 98.84% | 736.55 | 13,994.51 |
1-1-237
1-2年 | 171.48 | 1.15% | 17.15 | 154.33 |
2-3年 | 1.32 | 0.01% | 0.40 | 0.93 |
3-4年 | - | - | - | - |
4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14,903.86 | 100.00% | 754.10 | 14,149.77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账面净额 |
1年以内 | 13,430.83 | 99.94% | 671.54 | 12,759.29 |
1-2年 | 3.02 | 0.02% | 0.30 | 2.72 |
2-3年 | 4.92 | 0.04% | 1.47 | 3.44 |
3-4年 | - | - | - | - |
4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13,438.77 | 100.00% | 673.32 | 12,765.45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账面净额 |
1年以内 | 11,069.39 | 98.31% | 553.47 | 10,515.92 |
1-2年 | 189.44 | 1.68% | 18.94 | 170.49 |
2-3年 | - | - | - | - |
3-4年 | - | - | - | - |
4年以上 | 1.06 | 0.01% | 0.84 | 0.21 |
合计 | 11,259.89 | 100.00% | 573.26 | 10,686.63 |
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8.31%、99.94%、
98.84%和99.17%,均高于98.00%,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
(5)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账龄 |
起帆电缆 | 1,125.37 | 7.07% | 56.27 | 1年以内 |
小鹏汽车 | 808.29 | 5.07% | 40.41 | 1年以内 |
蜂巢能源 | 732.21 | 4.60% | 36.61 | 1年以内 |
1-1-238
上上电缆 | 550.08 | 3.45% | 27.50 | 1年以内 |
宁德时代 | 390.85 | 2.45% | 19.54 | 1年以内 |
合计 | 3,606.81 | 22.64% | 180.34 | |
2021年12月31日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账龄 |
小鹏汽车 | 953.25 | 6.40% | 47.66 | 1年以内 |
上上电缆 | 737.03 | 4.95% | 36.85 | 1年以内 |
蜂巢能源 | 673.88 | 4.52% | 33.69 | 1年以内 |
宁德时代 | 570.21 | 3.83% | 28.51 | 1年以内 |
宝胜股份 | 411.03 | 2.76% | 20.55 | 1年以内 |
合计 | 3,345.40 | 22.45% | 167.27 | |
2020年12月31日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账龄 |
宝胜股份 | 933.42 | 6.95% | 46.67 | 1年以内 |
上上电缆 | 729.40 | 5.43% | 36.47 | 1年以内 |
巨峰股份 | 622.85 | 4.63% | 31.14 | 1年以内 |
渝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3.89 | 2.93% | 19.69 | 1年以内 |
小鹏汽车 | 364.37 | 2.71% | 18.22 | 1年以内 |
合计 | 3,043.93 | 22.65% | 152.20 | |
2019年12月31日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账龄 |
格力电器 | 1,338.20 | 11.88% | 67.11 | 1年以内、1-2年 |
上上电缆 | 643.58 | 5.72% | 32.18 | 1年以内 |
宝胜股份 | 493.29 | 4.38% | 24.66 | 1年以内 |
远东股份 | 302.00 | 2.68% | 15.10 | 1年以内 |
新宝股份 | 225.80 | 2.01% | 11.29 | 1年以内 |
合计 | 3,002.87 | 26.67% | 150.34 |
注: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为合并口径计算。
公司根据客户的经营情况、合作历史、采购金额、未来合作的可能性、行业惯例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认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云母绝缘材料主要客户的信用
1-1-239
期一般为30-90天、玻纤布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30-60天、新能源绝缘产品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120天。公司严格执行既定的信用政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信用政策相匹配,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67%、22.65%、22.45%和22.64%。上述客户主要为公司长期合作或行业内知名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上述客户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账龄大部分都在1年以内,已按照坏账政策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发生坏账而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无应收其他关联方款项。
(6)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客户应收账款余额 | 15,927.98 | 14,903.86 | 13,438.77 | 11,259.89 |
期后回款情况 | 13,467.76 | 14,869.90 | 13,435.15 | 11,258.57 |
回款占比 | 84.55% | 99.77% | 99.97% | 99.99%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因部分客户临时出现资金周转压力,少量货款存在逾期情形,但绝大部分逾期款项均在期后完成回款。公司严格执行既定的信用政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信用政策相匹配,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业务收入的情况。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及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485.31 | 98.23% | - | 485.31 |
1-2年 | 4.06 | 0.82% | - | 4.06 |
2-3年 | 4.70 | 0.95% | - | 4.70 |
1-1-240
3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494.07 | 100.00% | - | 494.07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435.28 | 98.35% | - | 1,435.28 |
1-2年 | 17.51 | 1.20% | - | 17.51 |
2-3年 | 6.50 | 0.45% | - | 6.50 |
3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1,459.29 | 100.00% | - | 1,459.29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108.51 | 98.35% | - | 1,108.51 |
1-2年 | 18.44 | 1.64% | - | 18.44 |
2-3年 | - | - | - | |
3年以上 | 0.14 | 0.01% | - | 0.14 |
合计 | 1,127.08 | 100.00% | - | 1,127.08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940.17 | 96.49% | - | 940.17 |
1-2年 | 33.67 | 3.46% | - | 33.67 |
2-3年 | - | - | - | - |
3年以上 | 0.50 | 0.05% | - | 0.50 |
合计 | 974.34 | 100.00% | - | 974.3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974.34万元、1,127.08万元、1,459.29万元和494.07万元,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预付款项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41
类别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1.40 | 36.99% | 171.4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1.97 | 63.01% | 64.44 | 227.53 |
合计 | 463.37 | 100.00% | 235.84 | 227.53 |
2021年12月31日 | ||||
类别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1.40 | 35.23% | 171.4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5.14 | 64.77% | 61.10 | 254.04 |
合计 | 486.54 | 100.00% | 232.50 | 254.04 |
2020年12月31日 | ||||
类别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1.83 | 31.86% | 181.8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8.93 | 68.14% | 50.82 | 338.12 |
合计 | 570.76 | 100.00% | 232.64 | 338.12 |
2019年12月31日 | ||||
类别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1.83 | 9.71% | 181.8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91.22 | 90.29% | 228.07 | 1,463.15 |
合计 | 1,873.05 | 100.00% | 409.90 | 1,463.1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873.05万元、570.76万元、
486.54万元和463.37万元,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为应收湖北宏业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及李斌豪的款项,预计款项难以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23.65 | 42.35% | 6.18 | 117.47 |
1-2年 | 50.70 | 17.37% | 5.07 | 45.63 |
2-3年 | 81.12 | 27.78% | 24.33 | 56.78 |
3-4年 | 14.50 | 4.97% | 7.25 | 7.25 |
1-1-242
4-5年 | 2.00 | 0.69% | 1.60 | 0.40 |
5年以上 | 20.00 | 6.85% | 20.00 | - |
合计 | 291.97 | 100.00% | 64.44 | 227.53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48.80 | 47.22% | 7.44 | 141.36 |
1-2年 | 56.72 | 18.00% | 5.67 | 51.04 |
2-3年 | 87.12 | 27.64% | 26.13 | 60.98 |
3-4年 | 0.50 | 0.16% | 0.25 | 0.25 |
4-5年 | 2.00 | 0.63% | 1.60 | 0.40 |
5年以上 | 20.00 | 6.35% | 20.00 | - |
合计 | 315.14 | 100.00% | 61.10 | 254.04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222.33 | 57.16% | 11.12 | 211.22 |
1-2年 | 123.50 | 31.75% | 12.35 | 111.15 |
2-3年 | 21.00 | 5.40% | 6.30 | 14.70 |
3-4年 | 2.10 | 0.54% | 1.05 | 1.05 |
4-5年 | - | 0.00% | - | - |
5年以上 | 20.00 | 5.14% | 20.00 | - |
合计 | 388.93 | 100.00% | 50.82 | 338.12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230.25 | 13.61% | 11.51 | 218.74 |
1-2年 | 1,358.68 | 80.34% | 135.87 | 1,222.81 |
2-3年 | 27.10 | 1.60% | 8.13 | 18.97 |
3-4年 | 1.00 | 0.06% | 0.50 | 0.50 |
4-5年 | 10.62 | 0.63% | 8.50 | 2.12 |
5年以上 | 63.57 | 3.76% | 63.57 | - |
合计 | 1,691.22 | 100.00% | 228.07 | 1,463.15 |
2019年末,公司1-2年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主要为应收股东的往来款,2020年股东已全部归还了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
(3)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
1-1-2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性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押金保证金 | 245.43 | 52.97% | 268.93 | 55.27% | 219.10 | 38.39% | 173.05 | 9.24% |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12.62 | 2.72% | 21.90 | 4.50% | 0.66 | 0.12% | 66.91 | 3.57% |
应收暂付款 | 23.92 | 5.16% | 22.35 | 4.59% | 179.59 | 31.47% | 139.08 | 7.43% |
往来款 | 181.40 | 39.15% | 173.36 | 35.63% | 171.40 | 30.03% | 1,494.01 | 79.76% |
合计 | 463.37 | 100.00% | 486.54 | 100.00% | 570.76 | 100.00% | 1,873.0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往来款等。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股东的往来款。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无应收其他关联方款项。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原材料 | 10,574.25 | 64.23% | 12,656.19 | 69.52% | 9,454.94 | 70.28% | 8,120.52 | 36.56% |
库存商品 | 4,488.01 | 27.26% | 4,033.07 | 22.15% | 3,398.50 | 25.26% | 2,061.95 | 9.28% |
半成品 | 830.16 | 5.04% | 1,003.15 | 5.51% | 451.21 | 3.35% | 188.25 | 0.85% |
发出商品 | 570.58 | 3.47% | 513.46 | 2.82% | 149.36 | 1.11% | 330.67 | 1.49% |
开发成本 | - | - | - | - | - | - | 11,511.26 | 51.82% |
账面余额 | 16,463.00 | 100.00% | 18,205.86 | 100.00% | 13,454.02 | 100.00% | 22,212.65 | 100.00% |
跌价准备 | 120.01 | 0.73% | 80.67 | 0.44% | 37.17 | 0.28% | 18.54 | 0.08% |
账面价值 | 16,343.00 | 99.27% | 18,125.19 | 99.56% | 13,416.85 | 99.72% | 22,194.10 | 99.9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2,212.65万元、13,454.02万元、18,205.86万元和16,463.00万元。2019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高,主要系包含了
1-1-244
平安房地产的开发成本所致。如剔除平安房地产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0,701.38万元、13,454.02万元、18,205.86万元和16,463.00万元,存货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张及增加了部分原材料储备。2022年6月末存货余额小幅下降,主要原因系:考虑2021年末存货金额较大和人民币贬值等因素,为提高公司资金周转效率,公司主动控制原材料规模,更多使用了前期储备的云母原料。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两项合计占比保持在90%以上,其中原材料占比约为70%,原材料主要为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化工材料和云母纸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8.54万元、37.17万元、80.67万元和120.01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08%、0.28%、0.44%和0.73%,公司已按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对具有减值迹象的存货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期末留抵增值税额 | 114.33 | 97.46 | 278.62 | 864.90 |
预缴税款 | - | 296.65 | 53.06 | 107.28 |
预缴社保费 | - | - | 1.56 | - |
合计 | 114.33 | 394.11 | 333.24 | 972.1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972.18万元、333.24万元、394.11万元和114.33万元,主要为期末留抵增值税额、预缴税款等。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固定资产 | 41,339.49 | 74.88% | 35,574.77 | 68.42% | 31,935.35 | 78.66% | 31,151.84 | 83.02% |
在建工程 | 3,521.69 | 6.38% | 5,681.77 | 10.93% | 1,795.37 | 4.42% | 546.53 | 1.46% |
1-1-245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使用权资产 | 421.08 | 0.76% | 390.74 | 0.75% | - | - | - | - |
无形资产 | 7,398.69 | 13.40% | 7,255.70 | 13.95% | 3,033.79 | 7.47% | 3,118.53 | 8.31% |
长期待摊费用 | 567.78 | 1.03% | 489.50 | 0.94% | 193.68 | 0.48% | 128.04 | 0.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36.88 | 1.52% | 808.38 | 1.55% | 774.35 | 1.91% | 739.45 | 1.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21.72 | 2.03% | 1,794.19 | 3.45% | 2,867.73 | 7.06% | 1,840.04 | 4.90% |
合计 | 55,207.32 | 100.00% | 51,995.06 | 100.00% | 40,600.27 | 100.00% | 37,524.44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上述三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78%、90.55%、93.30%和94.66%。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1、账面原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25,134.91 | 20,053.58 | 17,558.53 | 19,344.83 |
机器设备 | 29,404.70 | 26,840.35 | 22,917.78 | 20,555.83 |
运输工具 | 1,031.89 | 1,046.76 | 766.92 | 707.92 |
其他设备 | 1,633.74 | 1,539.73 | 1,140.27 | 1,029.10 |
合计 | 57,205.25 | 49,480.43 | 42,383.51 | 41,637.67 |
2、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4,527.08 | 3,878.16 | 2,849.94 | 3,679.89 |
机器设备 | 9,793.20 | 8,642.75 | 6,483.96 | 5,821.24 |
运输工具 | 642.99 | 612.01 | 588.82 | 503.49 |
其他设备 | 902.49 | 772.74 | 525.44 | 481.22 |
合计 | 15,865.76 | 13,905.66 | 10,448.16 | 10,485.83 |
3、减值准备 | - | - | - | |
4、账面价值 |
1-1-246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房屋及建筑物 | 20,607.84 | 16,175.42 | 14,708.59 | 15,664.94 |
机器设备 | 19,611.51 | 18,197.60 | 16,433.82 | 14,734.59 |
运输工具 | 388.90 | 434.75 | 178.10 | 204.44 |
其他设备 | 731.24 | 766.99 | 614.83 | 547.88 |
合计 | 41,339.49 | 35,574.77 | 31,935.35 | 31,151.8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1,151.84万元、31,935.35万元、35,574.77万元和41,339.49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0年,公司对子公司平安材料闲置的厂房以及部分生产效率较低的生产设备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90.95万元,后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报告期内,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两类与公司产量关联度较高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各期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
账面原值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25,134.91 | 25.34% | 20,053.58 | 14.21% | 17,558.53 | -9.23% | 19,344.83 |
机器设备 | 29,404.70 | 9.55% | 26,840.35 | 17.12% | 22,917.78 | 11.49% | 20,555.83 |
合计 | 54,539.61 | 16.30% | 46,893.93 | 15.86% | 40,476.31 | 1.44% | 39,900.66 |
主营业务收入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云母绝缘材料 | 31,671.93 | - | 67,427.90 | 16.94% | 57,660.34 | -2.00% | 58,837.96 |
玻纤布 | 5,264.35 | - | 15,756.00 | 101.73% | 7,810.58 | 10.66% | 7,058.40 |
新能源绝缘材料 | 3,239.25 | - | 4,350.22 | 281.54% | 1,140.17 | 5,066.15% | 22.07 |
合计 | 40,175.53 | - | 87,534.12 | 31.41% | 66,611.10 | 1.05% | 65,918.43 |
2020年末,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两类固定资产合计值同比增长了
1.44%,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5%,变化趋势保持一致。其中,2020年公司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原值下降主要系平安材料部分闲置的老旧厂房进行了报废处理,对于公司生产没有造成不利影响。
1-1-247
2021年末,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两类固定资产合计值同比增长了
15.86%,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1.41%,变化趋势保持一致。2021年新增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主要系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等在建工程新增转固,提升了公司云母绝缘材料、新能源绝缘材料生产能力,支持了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2022年6月末,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两类固定资产合计值同比增长了16.30%,主要系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等转固,可以有力支持公司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等业务未来发展。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情况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坤彩科技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4.75-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00 | 31.67 |
东材科技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6 | 3.00 | 3.73-9.7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4 | 3.00 | 6.93-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00 | 19.4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00 | 19.40 |
巨峰股份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3.17-4.75 |
机器及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博菲电气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00 | 2.71-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1-1-248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20.00 |
平安股份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4.75-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 2,015.08 | - | 2,015.08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 | 319.05 | - | 319.05 |
云母绝缘制品生产项目 | 14.91 | - | 14.91 |
湖北晟特新能源及新材料项目 | 558.44 | - | 558.44 |
零星建设项目 | 614.21 | - | 614.21 |
合计 | 3,521.69 | - | 3,521.69 |
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 2,880.80 | - | 2,880.80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 | 2,239.31 | - | 2,239.31 |
云母绝缘制品生产项目 | 4.41 | - | 4.41 |
零星建设项目 | 557.24 | - | 557.24 |
合计 | 5,681.77 | - | 5,681.77 |
1-1-249
2020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 1,481.80 | - | 1,481.80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 | 5.94 | - | 5.94 |
云母绝缘制品生产项目 | 206.78 | - | 206.78 |
零星建设项目 | 100.84 | - | 100.84 |
合计 | 1,795.37 | - | 1,795.37 |
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 1.96 | - | 1.96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 | 0.19 | - | 0.19 |
通城县云水云母三期建设项目 | 76.81 | - | 76.81 |
云母绝缘制品生产项目 | 148.04 | - | 148.04 |
零星建设项目 | 319.53 | - | 319.53 |
合计 | 546.53 | - | 546.5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546.53万元、1,795.37万元、5,681.77万元和3,521.69万元,主要包括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以及部分零星建设项目等。
(2)在建工程新增、转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新增、转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 |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 2,880.80 | 1,846.81 | 2,629.32 | 83.21 | 2,015.08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 | 2,239.31 | 2,135.82 | 4,047.83 | 8.26 | 319.05 |
云母绝缘制品生产项目 | 4.41 | 10.50 | - | - | 14.91 |
湖北晟特新能源及新材料项目 | 143.09 | 415.35 | - | - | 558.44 |
1-1-250
零星建设项目 | 414.15 | 319.50 | 49.09 | 70.36 | 614.21 |
合计 | 5,681.77 | 4,727.98 | 6,726.24 | 161.83 | 3,521.69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 1,481.80 | 5,150.30 | 3,751.30 | - | 2,880.80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 | 5.94 | 2,233.38 | - | - | 2,239.31 |
云母绝缘制品生产项目 | 206.78 | 115.60 | 61.88 | 256.09 | 4.41 |
零星建设项目 | 100.84 | 1,721.52 | 1,265.12 | - | 557.24 |
合计 | 1,795.37 | 9,220.80 | 5,078.30 | 256.09 | 5,681.77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 1.96 | 1,672.62 | 192.78 | - | 1,481.80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 | 0.19 | 5.74 | - | - | 5.94 |
通城县云水云母三期建设项目 | 76.70 | 6.76 | 83.45 | - | - |
云母绝缘制品生产项目 | 148.04 | 888.48 | 829.74 | - | 206.78 |
零星建设项目 | 319.64 | 441.38 | 660.18 | - | 100.84 |
合计 | 546.53 | 3,014.99 | 1,766.15 | - | 1,795.37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 931.46 | 9,955.53 | 10,885.03 | - | 1.96 |
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特种玻纤材料生产项目 | - | 0.19 | - | - | 0.19 |
通城县云水云母三期建设项目 | 863.46 | 1,135.18 | 1,921.83 | - | 76.81 |
云母绝缘制品生产项目 | 2,131.25 | 1,551.12 | 3,534.33 | - | 148.04 |
零星建设项目 | 157.08 | 853.80 | 691.35 | - | 319.53 |
合计 | 4,083.25 | 13,495.82 | 17,032.53 | - | 546.53 |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分别为17,032.53万元、1,766.15万元、5,078.30万元和6,726.24万元,主要包括平安电工新材料科技园新型云母制品生产项目、通城县云水云母三期建设项目和云母绝缘制品生产项目等工程部分完工转固,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在建工程施工进度放缓,转入
1-1-251
固定资产金额较小。
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0万元、390.74万元和421.08万元,均为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土地使用权 | 7,306.85 | 98.76% | 7,156.97 | 98.64% | 2,907.02 | 95.82% | 2,960.65 | 94.94% |
商标权 | - | - | - | - | - | - | 7.33 | 0.24% |
软件使用权 | 91.84 | 1.24% | 98.74 | 1.36% | 126.77 | 4.18% | 150.55 | 4.83% |
合计 | 7,398.69 | 100.00% | 7,255.70 | 100.00% | 3,033.79 | 100.00% | 3,118.5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分别为3,118.53万元、3,033.79万元、7,255.70万元和7,398.69万元,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等。2021年末无形资产金额增加主要系平安股份和晟特新材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因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因此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28.04万元、193.68万元、489.50万元和567.78万元,主要是工程装修费用。2021年末,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加较多主要系平安实业综合楼装修支出金额较大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减值准备 | 279.70 | 258.16 | 222.09 | 229.19 |
递延收益 | 522.81 | 534.02 | 182.15 | 123.72 |
1-1-252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可抵扣亏损 | 34.37 | 16.19 | 370.12 | 386.54 |
合计 | 836.88 | 808.38 | 774.35 | 739.4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739.45万元、774.35万元、808.38万元和836.88万元,均为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和可抵扣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840.04万元、2,867.73万元、1,794.19万元和1,121.72万元,均为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22 | 6.19 | 5.43 | 6.37 |
存货周转率(次) | 3.35 | 3.75 | 2.45 | 1.99 |
注:表中2022年1-6月财务指标为年化口径,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37、5.43、6.19和5.22,整体较为稳定。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1)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增加较多,应收账款增加;(2)2020年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收入同比增加较快,因新能源行业客户账期普遍较长,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收入的应收账款增加较多。2022年1-6月,公司经年化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半年收入一般低于下半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时使用的年化收入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9、2.45、3.75和3.35,2020年和2021年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1)2019年末存货包含了平安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导致2019年末存货余额较大;(2)2021年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成本增幅高于存货增幅。2022年1-6月,公司经年化的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半年收入一般低于下半年,存货周转率年化时使用的年化成本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较强,整体保持稳定。
1-1-253
2、与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资产周转能力 | 公司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坤彩科技 | 4.54 | 5.34 | 5.10 | 5.01 |
东材科技 | 5.24 | 6.47 | 5.70 | 5.76 | |
巨峰股份 | 2.80 | 2.81 | 2.29 | 2.13 | |
博菲电气 | 1.66 | 2.46 | 2.63 | 1.71 | |
平均值 | 3.56 | 4.27 | 3.93 | 3.65 | |
本公司 | 5.22 | 6.19 | 5.43 | 6.37 | |
存货周转率(次) | 坤彩科技 | 0.85 | 1.21 | 1.12 | 0.96 |
东材科技 | 7.34 | 9.04 | 5.78 | 5.86 | |
巨峰股份 | 4.87 | 6.24 | 5.19 | 4.80 | |
博菲电气 | 5.22 | 6.14 | 5.06 | 4.34 | |
平均值 | 4.57 | 5.66 | 4.29 | 3.99 | |
本公司 | 3.35 | 3.75 | 2.45 | 1.99 |
注:表中2022年1-6月财务指标为年化口径,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一直实施稳健的财务政策和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所致,体现出公司良好的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2019年末公司存货包含了平安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导致存货余额较大以及公司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储备导致存货金额较高所致。总体来看,公司运营情况良好,与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五)平安房地产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影响
2019年末,平安房地产对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差额 (A-B) | |
含平安房地产(A) | 不含平安房地产(B)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019.38 | 11,659.37 | 2,360.01 |
应收账款 | 10,686.63 | 10,536.92 | 149.71 |
1-1-254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差额 (A-B) | |
含平安房地产(A) | 不含平安房地产(B) | ||
预付款项 | 974.34 | 902.24 | 72.10 |
其他应收款 | 1,463.15 | 1,443.66 | 19.49 |
存货 | 22,194.10 | 10,682.84 | 11,511.26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1,000.00 | -1,000.00 |
固定资产 | 31,151.84 | 30,476.13 | 675.71 |
资产合计 | 100,993.28 | 87,154.98 | 13,838.30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8,328.95 | 5,739.01 | 2,589.93 |
预收款项 | 14,080.14 | 462.47 | 13,617.67 |
应交税费 | 2,818.91 | 1,913.91 | 905.00 |
其他应付款 | 6,047.26 | 9,562.35 | -3,515.09 |
负债合计 | 46,536.47 | 32,888.96 | 13,647.51 |
2019年末,平安房地产对公司资产的影响主要是:(1)增加了公司货币资金2,360.01万元;(2)增加了公司存货11,511.26万元,主要为平安房地产的开发成本;(3)增加了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等项目,金额较小。
2019年末,平安房地产对公司负债的影响主要是:(1)增加了公司应付账款2,589.93万元,主要为平安房地产应付供应商的货款;(2)增加了公司预收款项13,617.67万元,主要为平安房地产的预收购房款;(3)减少了公司其他应付款3,515.09万元,主要为平安房地产应收公司子公司平安材料的往来款。
八、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24,651.27 | 56.37% | 28,421.98 | 58.73% | 26,703.52 | 69.65% | 38,663.18 | 83.08% |
1-1-255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非流动负债 | 19,083.18 | 43.63% | 19,972.43 | 41.27% | 11,633.76 | 30.35% | 7,873.30 | 16.92% |
合计 | 43,734.45 | 100.00% | 48,394.41 | 100.00% | 38,337.28 | 100.00% | 46,536.47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46,536.47万元、38,337.28万元、48,394.41万元和43,734.45万元。2019年末,公司负债金额较高主要系包含了平安房地产的预收款项所致。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新增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二)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3,084.09 | 12.51% | 2,002.16 | 7.04% | 2,266.80 | 8.49%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4.85 | 0.06% | - | - |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499.00 | 1.76% | - | - | - | - |
应付账款 | 6,647.69 | 26.97% | 7,400.49 | 26.04% | 6,304.79 | 23.61% | 8,328.95 | 21.54% |
预收款项 | - | - | - | - | - | 14,080.14 | 36.42% | |
合同负债 | 634.52 | 2.57% | 798.33 | 2.81% | 544.27 | 2.04%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03.28 | 6.91% | 2,740.05 | 9.64% | 2,244.12 | 8.40% | 1,738.22 | 4.50% |
应交税费 | 2,372.42 | 9.62% | 1,600.92 | 5.63% | 2,661.26 | 9.97% | 2,818.91 | 7.29% |
其他应付款 | 3,230.49 | 13.10% | 4,745.19 | 16.70% | 5,830.34 | 21.83% | 6,047.26 | 15.6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7.31 | 4.09% | 784.04 | 2.76% | 402.00 | 1.51% | 100.00 | 0.26% |
其他流动负债 | 5,956.63 | 24.16% | 7,851.80 | 27.63% | 6,449.94 | 24.15% | 5,549.69 | 14.35% |
合计 | 24,651.27 | 100.00% | 28,421.98 | 100.00% | 26,703.52 | 100.00% | 38,663.1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上述六项流动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2.45%、86.49%、87.04%和83.66%。
1-1-256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3,002.65 | 2,002.16 | - | - |
信用借款 | 81.44 | - | 1,001.18 | - |
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 | - | 1,265.62 | - |
合计 | 3,084.09 | 2,002.16 | 2,266.80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万元、2,266.80万元、2,002.16万元和3,084.09万元,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公司补充营运资金新增银行短期借款以及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不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
2022年6月末,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14.85万元。
2021年末,公司存在499.00万元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系平安实业部分货款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材料采购款 | 4,408.24 | 66.31% | 6,084.24 | 82.21% | 4,027.07 | 63.87% | 2,870.54 | 34.46% |
设备及工程款 | 2,239.45 | 33.69% | 1,316.26 | 17.79% | 2,277.72 | 36.13% | 5,458.41 | 65.54% |
合计 | 6,647.69 | 100.00% | 7,400.49 | 100.00% | 6,304.79 | 100.00% | 8,328.9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8,328.95万元、6,304.79万元、7,400.49万元和6,647.69万元,均为应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和工程设备款。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下降较多,主要系2019年末包含了平安房地产的应付设备及工程款所致。2021年末应付账款金额增加主要系2021年公司收入增加
1-1-257
采购规模扩大所致。
4、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预收款项 | - | - | - | 14,080.14 |
合同负债 | 634.52 | 798.33 | 544.27 | - |
合计 | 634.52 | 798.33 | 544.27 | 14,080.14 |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将预收款项中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税金部分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4,080.14万元、544.27万元、798.33万元和634.52万元,2019年末预收款项金额较大主要系包括了平安房地产预收账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738.22万元、2,244.12万元、2,740.05万元和1,703.28万元,主要为计提尚未支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等,2020年末和2021年末,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员工数量增加以及工资、奖金水平增加,2022年6月末应付职工薪酬下降,主要原因系员工数量略有下降且仅包含2022年1-6月的绩效奖金。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601.49 | 366.59 | 278.71 | 679.68 |
企业所得税 | 1,254.79 | 1,094.38 | 630.32 | 1,177.44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57.58 | 16.89 | 1,569.08 | 698.7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8.97 | 19.72 | 32.94 | 25.98 |
印花税 | 10.29 | 10.54 | 54.88 | 13.43 |
1-1-258
土地增值税 | - | - | - | 127.10 |
房产税 | 35.61 | 32.51 | 29.21 | 49.84 |
土地使用税 | 16.63 | 29.25 | 20.18 | 22.45 |
教育费附加 | 28.89 | 18.49 | 22.85 | 15.94 |
地方教育附加 | 19.26 | 12.32 | 11.43 | 7.97 |
环境保护税 | 0.28 | 0.23 | 0.17 | 0.31 |
契税 | 8.63 | - | 11.50 | - |
合计 | 2,372.42 | 1,600.92 | 2,661.26 | 2,818.9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2,818.91万元、2,661.26万元、1,600.92万元和2,372.42万元,主要为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1年末,应交税费同比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代扣代缴了2020年分红相关个人所得税。2022年6月末应交税费较2021年末增加,主要原因系应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加。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应付利息 | - | - | - | - | - | - | 415.79 | 6.88% |
应付股利 | 2,220.00 | 68.72% | 3,265.01 | 68.81% | 4,500.00 | 77.18% | - | - |
押金保证金 | 554.57 | 17.17% | 871.63 | 18.37% | 868.07 | 14.89% | 927.44 | 15.34% |
往来款 | - | - | - | - | - | - | 981.32 | 16.23% |
拆借款 | - | - | - | - | - | - | 2,884.32 | 47.70% |
应付暂收款 | 72.40 | 2.24% | 79.36 | 1.67% | 6.55 | 0.11% | 97.11 | 1.61% |
应付报销款 | 51.26 | 1.59% | 91.24 | 1.92% | 125.99 | 2.16% | 228.53 | 3.78% |
预提费用 | 332.26 | 10.28% | 437.96 | 9.23% | 329.73 | 5.66% | 512.75 | 8.48% |
合计 | 3,230.49 | 100.00% | 4,745.19 | 100.00% | 5,830.34 | 100.00% | 6,047.26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6,047.26万元、5,830.34万元、4,745.19万元和3,230.49万元,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主要为应付股利、押金保证金,2019年末主要为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拆借款和押金保证金等。
1-1-259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同比减少,主要系2020年公司偿还了其他的往来款和拆借款所致。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同比减少,主要原因系支付了部分应付股利。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0.00万元、402.00万元、784.04万元和1,007.31万元,均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待转销项税额 | 39.51 | 31.65 | 27.50 | - |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付款额 | 5,917.11 | 7,820.15 | 6,422.44 | 5,549.69 |
合计 | 5,956.63 | 7,851.80 | 6,449.94 | 5,549.6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549.69万元、6,449.94万元、7,851.80万元和5,956.63万元,主要为未终止确认应收承兑汇票付款额。
(三)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长期借款 | 12,166.57 | 63.76% | 13,117.39 | 65.68% | 8,034.68 | 69.06% | 4,606.82 | 58.51% |
租赁负债 | 299.31 | 1.57% | 282.52 | 1.41% | - | - | - | - |
递延收益 | 3,217.39 | 16.86% | 3,268.76 | 16.37% | 895.02 | 7.69% | 510.76 | 6.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99.92 | 17.82% | 3,303.77 | 16.54% | 2,704.06 | 23.24% | 2,755.71 | 35.00% |
合计 | 19,083.18 | 100.00% | 19,972.43 | 100.00% | 11,633.76 | 100.00% | 7,873.3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6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抵押借款 | 5,006.66 | 5,357.56 | 7,035.66 | 4,606.82 |
抵押、保证借款 | 5,758.37 | 7,759.82 | 999.03 | - |
保证借款 | 1,401.54 | - | - | - |
合计 | 12,166.57 | 13,117.39 | 8,034.68 | 4,606.8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主要为银行抵押借款、保证借款等,银行长期借款金额增加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因生产规模扩大原材料储备量增加,所需资金量随之增加;(2)新能源绝缘材料收入增加较多,其账期相对更长,资金需求量增加;(3)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整体营运资金需求量增加。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282.52万元和
299.31万元,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510.76万元、895.02万元、3,268.76万元和3,217.39万元,均为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20年递延收益同比增加384.26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2019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资金467.00万元所致;2021年递延收益同比增加2,373.74万元,主要系收到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880.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奖励奖金500.00万元和平安新材料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补贴1,035.60万元所致。
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2,755.71万元、2,704.06万元、3,303.77万元和3,399.92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61
(四)主要债项、偿债能力及流动性分析
1、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银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3,084.09万元、12,166.57万元,不存在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债务情况,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项,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2、偿债能力及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及流动性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2.54 | 2.34 | 2.01 | 1.64 |
速动比率(倍) | 1.88 | 1.70 | 1.51 | 1.07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37.12% | 40.82% | 40.61% | 46.08%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9,100.97 | 19,363.84 | 14,628.16 | 18,223.37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8.52 | 27.72 | 16.00 | 27.38 |
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原因系2019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包含了平安房地产的预收款项,而2020年6月剥离了平安房地产。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继续上升,资产负债率基本稳定,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收到众晖实业、裕昇咨询的投资款以及新增长期银行借款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增加。2022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原因系2022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减少,流动负债总额减少以及存货金额减少。
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2020年下降,2021年上升,主要原因系:(1)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而利润总额减少;(2)2021年,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主营业务产品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导致利润总额增加。
1-1-262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公司偿债能力整体呈增强趋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资产流动性好,流动性风险较低,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
3、与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 | 公司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坤彩科技 | 1.25 | 1.53 | 1.60 | 2.45 |
东材科技 | 1.21 | 1.48 | 1.40 | 1.64 | |
巨峰股份 | 1.57 | 1.59 | 1.44 | 1.74 | |
博菲电气 | 1.90 | 2.54 | 1.83 | 1.17 | |
平均值 | 1.48 | 1.79 | 1.57 | 1.75 | |
本公司 | 2.54 | 2.34 | 2.01 | 1.64 | |
速动比率(倍) | 坤彩科技 | 0.44 | 0.63 | 0.66 | 1.04 |
东材科技 | 1.01 | 1.31 | 1.17 | 1.33 | |
巨峰股份 | 1.25 | 1.33 | 1.21 | 1.48 | |
博菲电气 | 1.70 | 2.54 | 1.67 | 1.01 | |
平均值 | 1.10 | 1.79 | 1.18 | 1.21 | |
本公司 | 1.88 | 1.70 | 1.51 | 1.07 | |
资产负债率 | 坤彩科技 | 49.00% | 41.02% | 30.80% | 21.84% |
东材科技 | 45.18% | 39.36% | 39.25% | 27.59% | |
巨峰股份 | 41.23% | 41.68% | 44.95% | 38.32% | |
博菲电气 | 38.71% | 44.23% | 42.20% | 56.28% | |
平均值 | 43.53% | 41.57% | 39.30% | 36.01% | |
本公司 | 37.12% | 40.82% | 40.61% | 46.08% |
数据来源:本招股说明书可比公司相关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报告,下同。
2019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2019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包含了平安房地产的预收款项,而2020年6月公司剥离了平安房地产。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平均值差异较小,主要原因系公司一直实施稳健的财务政策,适量使用有息负债,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保持合理的现金
1-1-263
储备,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报告期内,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五)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即以2020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3,912.316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税前),分红金额共计为4,173.69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部分股利已分派完毕。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即以2021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3,912.316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税前),分红金额共计为4,173.69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部分股利已分派完毕。
(六)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217.97 | 55,495.41 | 53,164.96 | 61,461.4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20.63 | 1,245.12 | - | 32.2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8.41 | 3,033.69 | 2,744.31 | 2,705.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287.01 | 59,774.23 | 55,909.27 | 64,198.8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161.79 | 23,084.20 | 23,467.32 | 21,407.4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183.17 | 14,048.86 | 10,803.22 | 10,193.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31.07 | 5,670.46 | 4,138.95 | 6,677.4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9.41 | 5,936.07 | 10,898.81 | 11,299.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25.44 | 48,739.59 | 49,308.30 | 49,577.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1.57 | 11,034.63 | 6,600.97 | 14,621.76 |
1-1-264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5,255.62 | 12,205.97 | 8,601.55 | 12,506.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 100.11% | 90.40% | 76.74% | 116.92%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621.76万元、6,600.97万元、11,034.63万元和5,261.57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公司支付供应商的采购款、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和支付各项税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16.92%、76.74%、90.40%和100.11%,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净利润质量较高,经营回款情况良好。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020.79万元,主要原因系:
(1)2019年平安房地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多;(2)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较多,2020年末尚未收到货款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3)为了保持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和化工材料等存货储备,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433.67万元,主要原因系:
(1)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较多,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回款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2020年公司偿还关联方往来款支付现金较多导致2021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22.01 | 26.61 | 3.91 | 32.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4 | 4.00 | - | 9.8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507.74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26.11 | 26,677.55 | 8,522.87 | 20,920.52 |
1-1-265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850.87 | 26,708.16 | 9,034.53 | 20,962.9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11.36 | 10,941.33 | 7,082.02 | 9,922.3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26.11 | 25,970.00 | 10,702.27 | 20,540.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37.47 | 36,911.33 | 17,784.29 | 30,462.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6.61 | -10,203.17 | -8,749.77 | -9,499.82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499.82万元、-8,749.77万元、-10,203.17万元和-2,686.61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建部分厂房及生产线等资本性支出较多,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支付了9,922.30万元、7,082.02万元、10,941.33万元和2,711.3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中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滚动购买了短期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924.26 | 6,393.74 | 2,267.3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93.21 | 20,360.00 | 7,700.00 | 3,8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0.94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44.14 | 26,284.26 | 14,093.74 | 6,067.3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40.00 | 14,015.00 | 2,975.00 | 3,3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26.89 | 7,377.34 | 7,071.76 | 3,228.0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30 | 231.96 | 572.78 | 2,267.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50.18 | 21,624.30 | 10,619.54 | 8,795.4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6.04 | 4,659.96 | 3,474.20 | -2,728.08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28.08万元、3,474.20
1-1-266
万元、4,659.96万元和-2,206.04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以及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借款以及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728.08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支付了现金。2020年和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分别为3,474.20万元、4,659.9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众晖实业、裕昇咨询增资款及新增银行借款,同时公司因分配股利支付了现金。2022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为-2,206.04万元,主要原因系分配股利支付了现金。
(七)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9,922.30万元、7,082.02万元、10,941.33万元和2,711.36万元,主要是用于部分厂房及生产线等工程建设。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在未来的2-3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主要是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自身发展情况,未来亦不排除进一步扩大产能的可能。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八)公司流动性的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公司偿债能力整体呈增强趋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资产流动性好,流动性风险较低,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
(九)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广泛
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领域。随着国民经济的不
1-1-267
断发展,下游行业的需求持续增长,将带动云母绝缘材料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主营产品的广泛应用及其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上的拓展,给云母绝缘材料行业本身的发展带来了潜力的机遇。
2、上游行业市场供给稳定
公司上游供应商主要为云母原料、玻纤原纱、化工材料和云母纸等企业。总体上看,上游原料生产厂家众多,供应充足。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的趋严,上游原材料价格有所上涨。但是,公司形成了从云母原料到各类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完整解决方案,拥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除此之外,公司供应商管理标准严格,通过不断积累并拓展优质供应商,以进一步保障生产的稳定。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为公司业绩成长提供重要支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工艺流程将进一步优化,新型产品将进入市场并获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也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将对公司业绩实现长期增长提供重要支持。伴随产业政策支持的同时,公司大力加强新产品开发,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外部市场环境整体有利于公司盈利向好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主业,通过提升研发技术实力、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形成了行业内领先的生产体系。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改造的同时,公司通过研发新型产品、优化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转化率,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资产构成比例与公司经营模式及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收入及利润保持较高水平,现金流量表现良好,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同时,鉴于发行人存在市场竞争风险等,投资者应关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各类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九、报告期内的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0年公司收购了同一控制下的平安材料、平安实业和云水云母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二、(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1-268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2022年8月26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8月26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2年8月26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十一、盈利预测
公司未制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二、境外上市
公司不存在境外上市,也不存在拟同时境内外上市的情形。
1-1-26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及投资方向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638.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的新股股数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4,592.82 | 14,592.82 |
2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3,055.30 | 43,055.30 |
3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8,174.03 | 8,174.03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总计 | 80,822.15 | 80,822.15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为80,822.1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首先确保上述项目的实施,若仍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将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发改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案文件 | 环评文件 |
1 |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420117-04-05-403761) | 武环新洲审〔2022〕12号 |
2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421222-89-01-249196) | 咸环隽审字〔2022〕2号 |
3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 不适用 |
1-1-2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案文件 | 环评文件 |
2112-420117-04-05-563590)、《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421222-89-02-796807) |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新洲区分局分别出具了文件,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1、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模式并不会因为新建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各募投项目将持续服务于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的产能,为公司提供生产成本更经济、产品结构更多元的优质产品体系,稳固公司在细分行业领域的龙头地位。
此外,公司通过补充营运资金,使得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得到提高,可以缓解日常经营活动当中的资金压力。后续,公司可以通过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加大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人才引进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投入,增强主营业务的竞争优势,巩固并且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主要目的是通过扩充公司产能、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完善从上游原材料到下游应用的产品布局,从而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别、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补充营
1-1-271
运资金,进一步巩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与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方向一致,有利于发展战略的实现。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1、增强公司生产能力,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随着云母绝缘材料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以及锂电、风电、光伏及储能等新能源的不断普及,云母材料市场容量增长较快,下游领域对于各类型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目前的研发及生产能力难以满足未来更大的市场需求和更多元化的客户需求。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云母绝缘材料、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的产能将得到较大提升,新材料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可以更好地配合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产品定制化研发需求和更大规模的量产需求,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向好发展。
2、提升生产数字化技术水平,巩固和提升制造实力
提升公司生产数字化水平能够显著降低能耗、减少物料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本次募投项目拟通过引入一系列数字化生产设备,建设高度数字化的生产车间,提升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构建高效、节能、环保的智能化工厂,巩固和增强公司在生产技术储备、制造工艺等方面的优势。
3、把握产业链发展趋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人工合成云母作为天然云母的替代品,在抗电性能、耐温性能、耐腐蚀性能、稳定性、纯净度等方面都更加优异,且其能通过人工合成而不断生产。本次募投项目把建设人工合成云母生产线作为重要部分,可以使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增强公司对于原材料供应的把控能力,同时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于云母制品更高的质量要求。人工合成云母是珠光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公司可以藉此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4、完善产业基地布局,发挥规模经济优势
公司现阶段大部分产能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速度加快,公司需要紧跟客
1-1-272
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趋势,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完善武汉阳逻和咸宁通城两个生产基地布局,一方面能够更加贴近客户和前沿技术,获取市场信息,及时洞悉行业及技术发展动态;另一方面可以发挥成本优势,大幅提升主要产品产能,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5、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和产品规格系列的丰富,新建产能、应收账款及库存规模均有所增加,相应地对公司营运资金产生较大需求。由于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有限,公司目前主要通过使用自有资金以及银行借款的方式筹措资金。随着未来募集资金扩产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营运资金周转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公司需要及时筹措相应资金以确保生产和研发工作的正常进行。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资产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营运资金可以得到有力补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打下坚实基础。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1、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保相关投入分别为270.00万元和1,500.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募集资金,若实际环保投入超过上述金额,则公司将使用本次项目募集资金中的铺底流动资金或者公司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公司对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类别 | 主要环保措施 |
废水 |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规定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自动清洗机用水、喷淋塔水用水定期更换。自动清洗机主要是清洗不锈钢材料上少量的灰尘污垢等,主要污染物是pH、COD、SS、油类等,定期更换。车间喷淋塔用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喷淋塔尾水主要污染物是COD、SS、挥发性有机物等。自动清洗机和喷淋塔水尾水随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 |
1-1-273
类别 | 主要环保措施 |
处理厂处理。 | |
废气 | 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包含甲醇、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冷凝回收装置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车间顶部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产过程中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收集后由喷淋塔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产过程中少量云母粉尘废气,粉尘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罩收集+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锅炉和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用排气筒排放。 |
固体废物 | (1)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及废油渣,交给具有餐厨垃圾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 (4)甲醇、甲苯废包装桶(HW49)、废活性炭(HW49)以及设备维修养护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经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噪声 | 采用独立的封闭厂房,加强封闭厂房隔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消声、隔声措施,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系研发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主要通过引进实验室分析仪器、研发软件设备进行实验室研发,设备使用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废气和危险废弃物。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综上,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可分为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处置及噪声防治等,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公司募投项目污染物排放或处置均符合要求。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和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平安实业,平安实业已委托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平安电工武汉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并于2022年4月20日取得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新洲审〔2022〕
1-1-274
12号)。“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委托大容环境湖北有限公司编制《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19日取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隽审字〔2022〕2号)。此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新洲区分局分别出具了文件予以确认,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广阔
云母绝缘材料、新能源绝缘材料及玻纤布产品市场容量分析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二、(三)行业概况”。
2、公司已经积累了募投项目所需关键技术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各类云母绝缘材料产品领域拥有业内技术能力领先的研发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制造经验,为技术升级改造和扩大产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还参与制定了人工合成云母的相关行业标准,掌握了人工合成云母的工艺流程和生产方法。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已在云母绝缘材料、新能源绝缘材料、电子玻纤布等产品方面积累了127项专利,另有多项专利正在申请过程中。公司掌握的各项核心产品技术、工艺方法和生产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可行性。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可靠的客户保障
公司深耕云母绝缘材料相关行业,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可靠的大批量供货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质量,赢得了一大批下游应用领域知名客户的认可,与众多国际知名电线电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模组等行业客户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下游应用领域知名企业在行业内占据较大市场份额,拥有先进的技术
1-1-275
储备,其对上游云母制品的需求量也将随着自身业务规模的增长而扩大。公司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市场可行性。
4、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生产技术人员
一直以来,公司十分重视内部人才的培养及公司团队的建设。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深耕云母绝缘材料领域近三十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营经验和生产管理经验。生产技术人员方面,公司加强对现有的生产技术人员展开生产技能培训,同时不断引进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人员,积极进行人才储备。公司人才团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求、熟悉产品生产的运作流程,对产品特性、客户需求、供货质量具有深入洞悉,有效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为本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5、发行人董事会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本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为80,822.15万元,用于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公司长期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下游行业对各类型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电子玻纤布产品的需求旺盛,导致现阶段公司产能总体处于饱和状态,同时快速增长的新能源业务规模也使公司资金需求加大。本次募投项目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目前新产品产能和资金不足的情况,并为未来增长提供保障,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适应。公司已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并具备独立创新能力,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球知名的全产业链云母高温绝缘材料生产服务商。凭借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知名度、稳定的供货能力、优良的产品质量,公司已实现对特种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知名企业进行供货。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通过坚持自主创新,优化云母材料全产业链布局,在巩固现有核心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
1-1-276
电光伏等新兴市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巩固、拓展和升级。经过公司多年的积累,公司在市场、人员、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均已形成相应的储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扩大公司现有产品产能,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水平,增强公司新兴市场产品的供应能力,不断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子公司平安实业实施,拟投资14,592.82万元在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老屋村淘金山路北8号建设16,752.00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并通过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新能源安防件、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新能源安防件产能1,608吨/年,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产能3,300.00万米/年。
2、投资概算
(1)项目总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额 | 占总投资比例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12,171.78 | 83.41% |
1.1 | 场地投入 | 4,798.08 | 32.88%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7,373.70 | 50.53%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43.62 | 5.10% |
3 | 基本预备费 | 387.46 | 2.66%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1,289.96 | 8.84% |
项目总投资 | 14,592.82 | 100.00% |
(2)场地投入投资构成
场地投入投资总额为4,798.08万元,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1-1-277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投资额 |
1 | 新能源安防件生产车间 | 6,000.00 | 1,680.00 |
2 | 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生产车间 | 10,752.00 | 3,118.08 |
2.1 | 生产车间 | 4,752.00 | 1,378.08 |
2.2 | 仓库及辅助用房 | 6,000.00 | 1,740.00 |
合计 | 16,752.00 | 4,798.08 |
(3)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构成
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总额为7,373.70万元,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设备数量 (台/套) | 投资额 |
1 | 新能源安防件生产线 | 42 | 1,588.70 |
2 | 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生产线 | 133 | 5,515.00 |
3 | 环保投资 | 3 | 270.00 |
合计 | 178 | 7,373.70 |
3、技术水平和工艺流程
本项目技术为公司现有成熟技术,主要技术均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生产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一、(五)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4、原材料、能源供应
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为云母板、云母纸和玻纤原纱等。该项目的主要物料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外专业厂商,均通过了公司供应商审核,与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关系,可以保证项目达产后的物料供应。公司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和上述原材料的供应商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保证项目达产后的物料供应。公司在维护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也将继续寻找开发优质的合格供应商,保障募投项目产品的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生产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和自来水,分别由当地电网公司和自来水公司提供,可保证供应充足。
1-1-278
5、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老屋村淘金山路北8号,公司已取得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6、环境保护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废气等。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针对各项污染物均制定了详细的治理措施,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具备可行性。公司将认真实行清洁生产的原则,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减轻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由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废气由冷凝回收装置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后处理;固体废弃物由公司分类回收利用后再交由专业回收公司统一集中回收作无害化处理;噪声由公司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消声、隔音措施。
7、项目组织与进度
公司将组建项目实施阶段的团队组织,包括管理、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开车等团队组织,明确项目组织、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确定项目目标,确保项目实施能够按照项目设定的目的按时按质完成。
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规划和实施进度表如下:
序号 | 建设内容 | T+24 | |||||||
1-3 | 4-6 | 7-9 | 10-12 | 13-15 | 16-18 | 19-21 | 22-24 | ||
1 | 初步设计 | ||||||||
2 | 场地建设及装修 |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4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5 | 系统调试及验证 | ||||||||
6 | 试运行 |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目标实现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49年(含建设期2年),税
1-1-279
后内部收益率为19.33%。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与投资回收期均处于正常水平,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合理。
(二)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简介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平安股份,拟投资43,055.30万元在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及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建设面积达56,726.00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并通过购置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打造云母纸、云母板、新能源安防件、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以及人工合成云母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云母纸产能10,600吨/年,云母板产能8,000吨/年,新能源安防件产能2,460吨/年,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产能9,185万米/年,以及人工合成云母产能10,000吨/年。
2、投资概算
(1)项目总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总额 | 占总投资比例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37,859.16 | 87.93% |
1.1 | 场地投入 | 14,313.58 | 33.24%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23,545.58 | 54.69%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96.98 | 4.17% |
3 | 基本预备费 | 1,189.68 | 2.76%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209.48 | 5.13% |
项目总投资 | 43,055.30 | 100.00% |
(2)场地投入投资构成
场地投入投资总额为14,313.58万元,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投资额 |
1 | 云母纸生产车间 | 3,780.00 | 945.00 |
2 | 云母板生产车间 | 12,096.00 | 3,024.00 |
3 | 新能源安防件生产车间 | 8,000.00 | 2,000.00 |
1-1-280
序号 | 项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投资额 |
4 | 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生产车间 | 27,050.00 | 6,714.58 |
5 | 人工合成云母生产车间 | 5,800.00 | 1,630.00 |
合计 | 56,726.00 | 14,313.58 |
(3)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构成
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总额为23,545.58万元,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设备数量 (台/套) | 投资额 |
1 | 云母纸生产线 | 324 | 2,117.20 |
2 | 云母板生产线 | 85 | 6,579.00 |
3 | 新能源安防件生产线 | 90 | 3,110.00 |
4 | 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生产线 | 128 | 6,468.00 |
5 | 人工合成云母生产线 | 70 | 3,771.38 |
6 | 环保设备投资 | 5 | 1,500.00 |
合计 | 702 | 23,545.58 |
3、技术水平和工艺流程
本项目技术为公司现有成熟技术,主要技术均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生产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一、(五)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4、原材料、能源供应
本项目原材料为云母原料、云母纸、云母板和玻纤原纱等。该项目的物料和辅料都有稳定来源,供应商均通过公司审核,与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关系,可以保证项目达产后的物料供应。公司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和上述原材料的供应商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保证项目达产后的物料供应。公司在维护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也将继续寻找开发优质的合格供应商,保障募投项目产品的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水、燃气、蒸汽等,公司与主要能源供应商均达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保障供应充足。
1-1-281
5、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及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公司已取得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6、环境保护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废气等。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针对各项污染物均制定了详细的治理措施,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具备可行性。公司将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减轻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由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废气由冷凝回收装置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后处理;固体废弃物由公司分类回收利用后再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统一集中回收作无害化处理;噪声由公司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消声、隔音措施。
7、项目组织与进度
公司将组建项目实施阶段的团队组织,包括管理、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开车等团队组织,明确项目组织、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确定项目目标,确保项目实施能够按照项目设定的目的按时按质完成。
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规划和实施进度表如下:
序号 | 建设内容 | T+24 | |||||||
1-3 | 4-6 | 7-9 | 10-12 | 13-15 | 16-18 | 19-21 | 22-24 | ||
1 | 初步设计 | ||||||||
2 | 场地建设及装修 |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4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5 | 系统调试及验证 | ||||||||
6 | 试运行 |
8、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目标实现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25年(含建设期2年),税
1-1-282
后内部收益率为20.71%。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与投资回收期均处于正常水平,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合理。
(三)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简介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平安实业和平安股份,拟投资8,174.03万元在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和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建设研发中心。项目拟通过建造研发大楼及功能完善的实验与检测中心、产品研发试制中心、设备技改调试中心等实验室,并配套购置先进研发及测试设备,引进高端研发人才,改善公司现有研发环境,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
2、投资概算
总投资8,174.0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948.60万元;基本预备费197.43万元;研发费用4,028.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总额 | 占总投资比例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3,948.60 | 48.31% |
1.1 | 场地投入 | 1,902.00 | 23.27%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2,046.60 | 25.04% |
2 | 基本预备费 | 197.43 | 2.42% |
3 | 研发费用 | 4,028.00 | 49.28% |
3.1 | 研发人员工资 | 1,971.00 | 24.11% |
3.2 | 其他研发费用 | 2,057.00 | 25.17% |
4 | 项目总投资 | 8,174.03 | 100.00% |
3、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及咸宁市通城县公司现有土地,公司已取得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4、环境保护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不涉及产品生产。项目主要通过引进实验室分析仪器、研发软件设备进行实验室研发,设备使用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废气和危险废弃物。针对实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少量检测废气,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环
1-1-283
保部门要求对其进行活性炭吸附和水洗处理。
5、项目组织与进度
公司将组建项目实施阶段的团队组织,包括管理、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开车等团队组织,明确项目组织、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确定项目目标,确保项目实施能够按照项目设定的目的按时按质完成。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规划和实施进度表如下:
序号 | 建设内容 | T+24 | |||||||
1-3 | 4-6 | 7-9 | 10-12 | 13-15 | 16-18 | 19-21 | 22-24 | ||
1 | 场地建设及装修 | ||||||||
2 | 设备采购及安装 | ||||||||
3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4 | 课题启动 | ||||||||
5 | 功能实现 |
(四)补充营运资金
1、项目简介
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确保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
2、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财务状况以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自身及外部条件合理确定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1)经营活动现金需求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9,577.12万元、49,308.30万元、48,739.59万元和25,025.44万元。随着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人工成本的上涨,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现金将进一步增大,公司需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
(2)满足日渐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
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新能源绝缘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补充大量流
1-1-284
动资金以支持未来的战略发展,具体用于技术研发、原材料采购、新增高端技术人才等方向。营运资金的补充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满足持续研发投入需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公司研发及员工技能提升所需硬件资金投入需求,日常的新品开发、技术改进以及员工培训计划仍有相当的资金需求。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确保研发工作的进行,公司需要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
3、营运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对于该部分营运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运用。上述流动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在使用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补充营运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补充营运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同时,补充该部分流动资金使得公司有能力承接更大规模订单,显著提升服务核心客户的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水平。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高温绝缘材料产品及技术服务,是全球云母绝缘材料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以更好的质量、更快的交期、更低的成本为目标,坚持自主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优化云母材料全产业链布局,坚持走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精益化的发展道路。公司将顺应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锂云母综合利用等产业发展趋势,持续深耕云母材料全产业链,进一步拓展玻纤制品,完善从上游原材料到下游应用的产品布局,构建业内领先的新材料研发能力和以质取胜的品牌优势,努力成为云母材料领域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1-1-285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立足人才强企,培养引进高质量人才
为满足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落实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公司加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力度,构建高质量研发、管理团队,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协同发展。公司不断完善以绩效管理为中心的激励机制和晋升机制,加大对各类核心骨干人才的激励力度,增强员工自我提升的内在需求,激发员工的持续创新能力,推动技术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努力夯实基础管理、过程管理、精益管理,倡导工匠精神,提升管理效能,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高素质技工队伍。
2、技术研发引领,巩固行业内竞争优势
公司以基础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和设备改造三位一体的技术研发体系为主导,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构建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坚持自主开发、技术引进及合作开发同步推进的技术研发思路,拓展“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与业界顶尖人才和团队合作;牵头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构建相对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公司大力开发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构建全产业链产品体系;持续进行工艺改进和设备改造,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产线,提质增效,实现绿色发展。
3、完善供应链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
公司产品覆盖了从云母纸到新能源绝缘材料等多个产品系列,产品体系横跨云母制品产业链的多个板块。公司将通过新建人工合成云母产线、构建多元化云母原料战略供应体系及云母原料自动化分级分选体系,形成稳定、高效、可持续的云母原料供应系统;顺应云母材料应用领域不断延伸的趋势,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轨道交通等新兴市场。
4、拓展营销网络,提高产品市占率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引领”的理念,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不断拓展境内外营销网络,深耕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和轨道交通等下游市场;同时进行全方位的品牌推广,树立优质的品牌形象,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力。
1-1-286
5、优化管理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保障各项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构建信息化办公体系,实现各子公司高效协同管理;实施产品线事业部制运行,提高管理效率;不断提高精益管理水平,实施MES系统(制造执行系统),打造全面、可靠的生产制造协调管理平台,确保相关管理制度在公司内部得到有效执行。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持续优化管理体系
公司未来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进行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增强合规经营能力,在公司管理运作层面上为实现上述计划提供必要保障。
2、高端人才保障计划
公司一方面将通过优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搭建更好的创新平台,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另一方面也将持续完善内部培养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在职培训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生产、研发、管理团队。
1-1-287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和鉴证意见
公司成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甄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议事规则和风险评估体系等,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展开,覆盖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环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
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64号),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核,结论意见为: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1-1-288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基础性制度,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系列文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独立有效地进行运作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切实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
(一)股东大会制度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以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的
1-1-289
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战略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潘协保、潘渡江、魏金平、李俊、董丽颖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丽颖为独立董事,并由潘协保担任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潘协保、邓炳南、谢峰、杜旌、董丽颖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谢峰、杜旌、董丽颖为独立董事,谢峰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潘渡江、李新辉、杜旌、谢峰、董丽颖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杜旌、谢峰、董丽颖为独立董事,并由杜旌担任召集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潘渡江、李新辉、杜旌、谢峰、董丽颖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杜旌、谢峰、董丽颖为独立董事,并由杜旌担任召集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项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各该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各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良好。
2、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2名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1名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1-290
(四)独立董事制度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9名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工作制度,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其上任后历次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及薪酬、关联交易、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拟定及重大经营的决策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运行情况
2021年9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聘请李俊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二)、4、(2)关联方资金拆借”。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1-1-291
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经营所需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合法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发行人对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设施、机器设备及商标、专利等具备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属凭证并实际占有,发行人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控制和占用的情况,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人事、工资、福利制度,拥有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的各类专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和任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服务,未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公司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制定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内控制度;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公司独立开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严格
1-1-292
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各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管理。公司自主设置了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内部组织机构,相关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销售、管理体系,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并独立进行经营决策,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七)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发行人经营环境稳定,不存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六、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93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控制方式 | 实际主营业务 | 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 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 |
1 | 通城县裕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发行人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潘渡江出资比例43.99%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企业管理咨询 | 否 | 否 |
2 | 通城县振远实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企业管理咨询 | 否 | 否 |
3 | 通城县平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 振远实业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振远实业间接控制的企业 | 通过振远实业投资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 | 否 | 否 |
4 | 东莞市安瑞铜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吴君豪持股90.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铜制品生产、加工与销售 | 否 | 否 |
5 | 东莞市锦瑞电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吴君豪持股79.5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PVC塑胶粒生产、加工与销售 | 否 | 否 |
6 | 通城县永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的父亲吴三刚持股51.00%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电线电缆生产与销售 | 否 | 否 |
7 | 东莞市永豪电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的父亲吴三刚持股50.00%,吴三刚的弟媳晏红霞持股50.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电子连接线材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 否 | 否 |
8 | 湖北永豪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的父亲吴三刚持股49.00%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三刚弟弟吴三桂持股49.00%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塑胶制品、电子连接线材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 否 | 否 |
9 | 义乌市诚杏门窗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李俊的弟弟李敏持股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门窗加工制造与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与销售 | 否 | 否 |
10 | 义乌市哲越 | 发行人董事李俊的弟 | 直接 | 门窗销售、五 | 否 | 否 |
1-1-294
门窗有限公司 | 弟李敏持股40.00%并担任监事,李敏的配偶吴细妹持股6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 投资 | 金产品批发与销售 | |||
11 | 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魏金平的妹妹魏金球持股40.00%,妹夫黎东明持股20.00%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服务 | 否 | 否 |
12 | 上海智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董丽颖持股49.00%并担任监事,独立董事董丽颖的配偶程飞持股5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植物纤维造纸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否 | 否 |
13 | 上海伊诺斯科化学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董丽颖的父亲董平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25.00%,母亲刘翠香持股25.00%,独立董事董丽颖配偶的父亲程福先持股25.00%,配偶的母亲李仁兰持股25.00%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植物纤维造纸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否 | 否 |
14 | 苏州四合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丁恨几的弟弟丁玉永持股30.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汽车模具生产制造及销售 | 否 | 否 |
15 | 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 实际控制人李鲸波哥哥的配偶潘麦员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 直接投资 | 木材加工,木托制品销售 | 否 | 否 |
16 | 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 | 实际控制人李鲸波哥哥的配偶方春娥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 直接投资 | 木材加工,木托制品销售 | 否 | 否 |
上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均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造成影响。
除以上企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曾经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1-1-295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控制方式 | 注销前主营业务 | 注销时间 | 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 |
1 | 通城县云奇云母制品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云母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 2021.02.25 | 否 |
2 | PAMICA GROUP LIMITED (帕米克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渡江曾100.00%控股并担任董事的香港公司 | 直接投资 | 云母制品的进出口贸易 | 2021.11.05 | 否 |
3 | 深圳市帕米克贸易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珊珊曾持股52.00%、潘艳芳曾持股48.00%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电工绝缘材料的贸易 | 2019.02.18 | 否 |
4 | 深圳麦卡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曾100.00%控股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绝缘材料的贸易 | 2019.02.13 | 否 |
5 | 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珊珊的父亲陈爱农曾持股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云母原料的进口以及部分云母带和玻纤布产品的销售 | 2021.08.25 | 否 |
6 | 深圳市普安华电器有限公司 | 监事方丁雄的父亲方丁甫曾经实际控制并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 直接投资 | 电器贸易 | 2021.04.09 | 否 |
7 | 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 实际控制人李鲸波哥哥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 直接投资 | 木材加工,木托制品销售 | 2022.08.11 | 否 |
上表所列企业云奇云母已被发行人收购,其他企业主要系云母绝缘材料、云母制品的销售贸易平台,与发行人业务具有一定关联性,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定位具有较大差异,且均已于报告期内注销,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上的同业竞争关系,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
除通过本公司经营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
1-1-296
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潘云芳以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出具了《关于避免或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三、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七、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众晖实业,直接持有公司53.19%股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辉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邓炳南 | 直接持股4.89%,通过众晖实业间接持股6.19%,合计持有11.08% |
2 | 裕昇咨询 | 直接持有公司5.00%股份 |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4、前述三项所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前述第1项至第3项所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1-297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潘协保 | 众晖实业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 | 邓炳南 | 众晖实业的监事 |
6、由前述五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通城县振远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邓炳南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协保、潘渡江担任董事的企业 |
2 | 湖北瑞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渡江担任董事的企业 |
3 | 通城县平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4 | 湖北黄龙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担任董事的企业 |
5 | 通城县云仁公益基金会 | 潘协保担任法定代表人兼理事长,邓炳南、潘渡江担任副理事长,李新辉担任理事的慈善组织 |
6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独立董事谢峰担任副总经理、高级合伙人的企业 |
除上述企业外,由前述(一)至(五)项所列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亦为公司关联方: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义乌市诚杏门窗有限公司 | 董事李俊的弟弟李敏持股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
2 | 义乌市哲越门窗有限公司 | 董事李俊的弟弟李敏持股40.00%并担任监事,董事李俊的弟弟的配偶吴细妹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60.00%的企业 |
3 | 深圳市普安华电器有限公司 | 监事方丁雄的父亲方丁甫曾经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4月注销 |
4 | 苏州四合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丁恨几的弟弟丁玉永持股30.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2023年1月注销 |
5 | 湖北三赢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邓炳南的配偶的弟弟何其三担任董事,并持股22.89%的企业 |
6 | 湖北三赢兴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邓炳南的配偶的弟弟何其三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1-1-298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7 | 上海智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董丽颖持股49.00%并担任监事,独立董事董丽颖的配偶程飞持股5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8 | 上海伊诺斯科化学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董丽颖的父亲董平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25%,母亲刘翠香持股25%,独立董事董丽颖配偶的父亲程福先持股25%,配偶的母亲李仁兰持股25%的企业 |
9 | 东莞市安瑞铜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吴君豪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持股90.00%的企业 |
10 | 东莞市锦瑞电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吴君豪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持股79.50%的企业 |
11 | 湖北汇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的父亲吴三刚担任董事,并持股15.30%的企业 |
12 | 通城县永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的父亲吴三刚担任董事长,并持股51.00%的企业 |
13 | 东莞市永豪电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的父亲吴三刚持股50.00%的企业 |
14 | 湖北永豪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美芳和董事魏金平的女婿的父亲吴三刚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持股49.00%的企业 |
15 | 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魏金平的妹妹魏金球持股40.00%,妹夫黎东明持股20.00%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
16 | 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 实际控制人李鲸波哥哥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2年8月11日注销 |
17 | 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 实际控制人李鲸波哥哥的配偶潘麦员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
18 | 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 | 实际控制人李鲸波哥哥的配偶方春娥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
7、发行人子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8、其他关联方
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主要为关联法人以及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资金往来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通城县云奇云母制品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曾实际控制的公司,已于2021年2月注销 |
2 | PAMICA GROUP LIMITED (帕米克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渡江曾100.00%控股并担任董事的香港公司,已于2021年11月注销 |
3 | 深圳麦卡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曾100.00%控股的公司,已于2019年2月注销 |
1-1-299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4 | 深圳市帕米克贸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曾持股52.00%、潘艳芳曾持股48.00%的企业,已于2019年2月注销 |
5 | 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的父亲陈爱农曾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1年8月注销 |
6 | 通城通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19年11月卸任 |
7 | 通城县同鑫广告有限公司 | 董事魏金平的妹妹魏金球持股50%的企业,已于2021年1月注销 |
8 | 方会娥 | 实际控制人潘协保的配偶 |
9 | 潘艳芳 | 实际控制人潘协保之女,李鲸波的配偶 |
10 | 廖碧员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的母亲 |
11 | 陈爱农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的父亲 |
12 | 刘鑫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妹妹的配偶 |
13 | 陈化峰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哥哥 |
14 | 陈福琴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哥哥的配偶 |
15 | 陈丹峰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姐姐 |
16 | 王磊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姐姐的配偶 |
17 | 方丁甫 | 监事方丁雄的父亲,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09%股份 |
18 | 徐双燕 | 监事方丁雄的母亲 |
19 | 丁幼甫 | 监事丁阳辉的父亲,间接持有公司0.16%股份 |
20 | 方三梅 | 监事丁阳辉的母亲 |
21 | 李雄辉 | 监事丁阳辉配偶的哥哥 |
22 | 张世英 | 副总经理徐君的母亲 |
23 | 徐伟 | 副总经理徐君的哥哥 |
24 | 冯建雪 | 副总经理徐君哥哥的配偶 |
25 | 方旺桃 | 董事魏金平的母亲 |
26 | 魏金兰 | 董事魏金平的妹妹 |
27 | 吴继芳 | 董事魏金平妹妹魏金兰的配偶 |
28 | 黎东明 | 董事魏金平妹妹魏金球的配偶 |
29 | 方春娥 | 实际控制人李鲸波哥哥的配偶 |
30 | 李关平 | 实际控制人潘协保的外甥,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的哥哥 |
31 | 李金灵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的儿子 |
32 | 方九龙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配偶的哥哥 |
33 | 周佳燕 | 监事黎辉配偶的姐姐 |
1-1-300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34 | 刘大云 | 董事、董事会秘书、研发总监李俊配偶的母亲 |
35 | 方爱国 |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
36 | 方洪纲 |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
9、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1)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名称 | 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
注册日期 | 2021年8月18日 |
注销日期 | 2022年8月11日 |
经营者 | 李友平 |
经营场所 | 通城县隽水镇新塔社区五组 |
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组织形式 | 个人经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木材加工;木制容器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名称 | 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
注册日期 | 2017年11月1日 |
经营者 | 潘麦员 |
经营场所 | 通城县隽水镇新塔社区五组 |
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组织形式 | 个人经营 |
经营范围 | 木板包装箱批发兼零售 |
(3)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
名称 | 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 |
注册日期 | 2016年7月25日 |
经营者 | 方春娥 |
经营场所 | 通城县关刀镇道上村五组 |
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组织形式 | 个人经营 |
经营范围 | 木制品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4)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301
名称 | 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25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整 |
法定代表人 | 邓荣香 |
注册地址 | 通城县隽水镇解放西路平安滨江苑7-1-101房 |
股权结构 | 魏金球持股40.00%,邓荣香持股40.00%,黎东明持股20.00%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服务、车位租赁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5)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已注销)
名称 | 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4月13日 |
注销日期 | 2021年8月25日 |
注册资本 | 28.00万元整 |
法定代表人 | 陈爱农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街片江滩花园A区江山如画三期3号楼1单元27层3号 |
股权结构 | 陈爱农持股100.00% |
经营范围 | 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非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玻璃球、玻纤纱布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
(6)通城县云仁公益基金会
名称 | 通城县云仁公益基金会 |
成立日期 | 2021年12月16日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潘协保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解放西路北侧平安滨江苑小区1号楼3-103号 |
类型 | 非公募基金会 |
业务范围 | (一)在政府主导基础上,改善山区办学条件,建设美丽校园;(二)在公办教育基础上,建立激励机制,稳定优秀教师队伍;(三)资助留守儿童和单亲及残疾人家庭学生辅导问题;(四)资助残疾智障人士家庭生活;(五)资助重大疾病家庭生活,防止脱贫反弹;(六)资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造成暂时困难家庭的救助;(七)积极参与山区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建设;(八)其它公益事业;(九)开展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探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发展的新途径。 |
(7)关联交易自然人基本情况
1-1-302
关联方 | 国籍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 |
陈爱农 | 中国 | 否 | 422324195310****** | 湖北省咸宁市 |
陈福琴 | 中国 | 否 | 420625198106****** | 广东省深圳市 |
陈化峰 | 中国 | 否 | 422324198008****** | 广东省惠州市 |
丁幼甫 | 中国 | 否 | 422324196702****** | 湖北省咸宁市 |
方春娥 | 中国 | 否 | 422324196901****** | 湖北省咸宁市 |
方丁甫 | 中国 | 否 | 422324197103****** | 湖北省咸宁市 |
方会娥 | 中国 | 否 | 422324195205****** | 湖北省咸宁市 |
方九龙 | 中国 | 否 | 422324197110****** | 湖北省咸宁市 |
方三梅 | 中国 | 否 | 422324197110****** | 湖北省咸宁市 |
方旺桃 | 中国 | 否 | 422324195402****** | 湖北省咸宁市 |
冯建雪 | 中国 | 否 | 610112198111****** | 陕西省西安市 |
李关平 | 中国 | 否 | 422324196512****** | 湖北省咸宁市 |
李金灵 | 中国 | 否 | 421222199607****** | 湖北省武汉市 |
李雄辉 | 中国 | 否 | 421222198909****** | 湖北省咸宁市 |
廖碧员 | 中国 | 否 | 422324195511****** | 湖北省咸宁市 |
刘大云 | 中国 | 否 | 422324196505****** | 湖北省咸宁市 |
刘鑫 | 中国 | 否 | 420102198508****** | 湖北省武汉市 |
王磊 | 中国 | 否 | 413023198103****** | 广东省广州市 |
魏金兰 | 中国 | 否 | 422324197307****** | 湖北省咸宁市 |
吴继芳 | 中国 | 否 | 422324197310****** | 湖北省咸宁市 |
吴学领 | 中国 | 否 | 420111197707****** | 湖北省咸宁市 |
徐君 | 中国 | 否 | 422324197711****** | 湖北省咸宁市 |
徐双燕 | 中国 | 否 | 422324197203****** | 湖北省咸宁市 |
徐伟 | 中国 | 否 | 422324197603****** | 陕西省西安市 |
张世英 | 中国 | 否 | 422324195204****** | 湖北省咸宁市 |
周佳燕 | 中国 | 否 | 422324197006****** | 湖北省咸宁市 |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重大 | 交易金额 |
1-1-303
交易性质 | 关联交易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经常性 关联交易 | 徐伟 | 采购市场推广服务 | 否 | - | - | - | 80.14 |
方九龙 | 采购砂石材料、工程费用 | 否 | - | - | - | 24.77 | |
李关平 | 采购工程服务 | 否 | - | 0.49 | 1.83 | - | |
李雄辉 | 采购工程服务 | 否 | - | 0.31 | - | - | |
刘大云 | 采购工程服务 | 否 | - | - | 4.81 | - | |
魏金兰 | 采购工程服务 | 否 | - | - | - | 5.35 | |
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 采购木制包装材料 | 否 | 37.52 | 27.54 | - | - | |
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 采购木制包装材料 | 否 | 38.38 | 162.63 | 156.72 | 132.16 | |
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 | 采购木制包装材料 | 否 | - | - | 28.11 | 7.56 | |
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及服务 | 否 | - | - | 2.41 | 0.36 | |
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玻纤原纱 | 否 | - | - | 33.61 | 84.86 | |
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 | 销售破碎机及圆筒筛 | 否 | - | - | - | 10.17 | |
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否 | - | - | 4.72 | 9.43 | |
通城县永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租入房屋 | 否 | - | 2.84 | 3.19 | 4.78 |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是 | 284.36 | 561.55 | 395.41 | 315.62 | |
偶发性 关联交易 | 振远实业 | 资产转让 | 是 | - | - | 1,000.00 | - |
通城县云仁公益基金会 | 现金捐赠 | 否 | - | 200.00 | - | - | |
潘渡江、陈珊珊、平安房地产 | 接受关联担保 | 是 | 参见本节“七、(二)、4、(1)关联担保” | ||||
公司关联方 | 资金拆借 | 是 | 参见本节“七、(二)、4、(2)关联方资金拆借” |
2、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
报告期内,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为:交易金额高于300.00万元或高于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1-1-304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和关联方资产转让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其他属于一般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徐伟 | 市场推广服务 | - | - | - | 80.14 |
方九龙 | 砂石材料、工程费用 | - | - | - | 24.77 |
李关平 | 工程费用 | - | 0.49 | 1.83 | - |
李雄辉 | 工程费用 | - | 0.31 | - | - |
刘大云 | 工程费用 | - | - | 4.81 | - |
魏金兰 | 工程费用 | - | - | - | 5.35 |
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 木制包装材料 | 37.52 | 27.54 | - | - |
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 木制包装材料 | 38.30 | 162.63 | 156.72 | 132.16 |
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 | 木制包装材料 | - | - | 28.11 | 7.56 |
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代缴员工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 - | - | 2.41 | 0.36 |
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 | 玻纤原纱 | - | - | 33.61 | 84.86 |
合计 | 75.82 | 190.96 | 227.49 | 335.20 |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0.26% | 0.32% | 0.52% | 0.87% |
①采购市场推广服务
2015年为开拓西北云母绝缘材料市场,徐伟居住西安多年具有一部分当地电线电缆业务资源,公司决定由其作为西北市场的推广人员,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提供市场推广服务,市场推广费计算方法与独立第三方相同,2020年1月1日起徐伟成为公司员工,因此,2020年以后不存在与徐伟的关联交易。
1-1-305
②采购工程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临时的施工需求,因开挖排水沟、修建临时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出于就近与便利的原因,采购了部分关联自然人的工程服务。该等临时施工项目均由双方参考当地类似项目施工费用水平进行公平协商确定价格,交易金额较小,具有公允性。方九龙向平安房地产销售砂石材料,为平安房地产提供开挖排水沟等服务;李关平为云水云母提供修建道路服务;李雄辉为云水云母提供建设场地平整服务;刘大云为平安材料提供清理土石方服务;魏金兰为平安房地产提供清理土石方等工程服务。
③采购木质包装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在向客户发货时,为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倾斜、碰撞等产生破坏毁损的情形,需要采购木托、木条、木箱等木质包装材料加固。由于该等包装材料价值较低且均为临时性采购,出于运输成本及供货便利性的考虑,公司向通城县有平包装店、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和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等关联方采购木制包装材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与通城县有平包装店的关联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型号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 木制包装材料 | 云母带木箱 | 262.36 | 253.05 | - | - |
独立第三方 | 木制包装材料 | 云母带木箱 | 225.60 | 237.05 | 221.02 | 222.65 |
价格差异比例 | 16.29% | 6.75% | - | - | ||
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 木制包装材料 | 其中:1000*1000*1120 | 225.71 | 212.37 | - | - |
独立第三方 | 木制包装材料 | 其中:1000*1000*1120 | 223.47 | 213.09 | - | - |
价格差异比例 | 1.00% | -0.34% | - | - | ||
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 木制包装材料 | 其中:1150*980*1050 | 320.78 | 329.38 | - | - |
独立第三方 | 木制包装材料 | 其中:1150*980*1050 | 319.85 | 330.74 | - | - |
价格差异比例 | 0.29% | -0.41% | - | - |
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采购通城县有平包装店的木质包装材料均价略高于向独立第三方的采购均价,主要原因系采购的云母带木箱的规格型号不一
1-1-306
致,同一规格型号的云母带木箱采购价格与独立第三方采购价格基本一致,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与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的关联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型号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 木制包装材料 | 云母带木箱 | - | 238.20 | 219.44 | 223.78 |
独立第三方 | 木制包装材料 | 云母带木箱 | 225.60 | 237.05 | 221.02 | 222.65 |
价格差异比例 | - | 0.49% | -0.72% | 0.50% | ||
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 木制包装材料 | 云母纸木箱 | 253.62 | 221.07 | 207.08 | 205.81 |
独立第三方 | 木制包装材料 | 云母纸木箱 | 254.33 | 219.19 | 205.93 | 210.36 |
价格差异比例 | -0.28% | 0.86% | 0.56% | -2.16% | ||
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 木制包装材料 | 卷绕木托 | 72.41 | 67.16 | 67.81 | 64.82 |
独立第三方 | 木制包装材料 | 卷绕木托 | 73.87 | 68.14 | 66.32 | 67.07 |
价格差异比例 | -1.97% | -1.44% | 2.25% | -3.36% |
报告期内,公司与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的木质包装材料采购均价与独立第三方的采购均价差异比例较小,主要原因系不同木质包装材料的规格型号不一致,价格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与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的关联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型号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 | 木制包装材料 | 云母带木箱 | - | - | 220.10 | 208.90 |
独立第三方 | 木制包装材料 | 云母带木箱 | 225.60 | 237.05 | 221.02 | 222.65 |
价格差异比例 | -0.42% | -6.18% |
1-1-307
2019年、2020年,公司与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的木质包装材料采购均价略低于向独立第三方的采购均价,主要原因系不同木质包装材料的规格型号不一致,价格差异比例较小,价格具有公允性。
④采购玻纤原纱
2020年,公司开发新产品,为做好新产品开发的保密工作,通过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玻纤原纱,公司采购价格基本按照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确定,具有公允性。
⑤代缴员工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2019年及2020年,公司为部分距离公司较远的员工安排住宿,员工需缴纳物业费及水电费,该部分费用由公司子公司平安材料先代缴给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然后平安材料从员工工资中等额扣除,价格具有公允性。
上述关联采购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采购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金额较小,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87%、0.52%、0.32%和0.26%,占比极低,且呈下降趋势。未来除可能继续采购主营业务所需的木制包装材料外,公司预计不会新增其他关联采购。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 | 破碎机及圆筒筛 | - | - | - | 10.17 |
合计 | - | - | - | 10.17 |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 | - | 0.02% |
2019年,公司曾向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一套破碎机及圆筒筛,主要系通过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处置了部分多余的机器设备,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极低,定价方式为公司核算成本后,考虑合理的利润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销售价格,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相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因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注销,预计未来不会新增关联销售。
1-1-308
(2)关联租赁情况
1)关联出租报告期内,公司关联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4.72 | 9.43 |
2019年及2020年,公司原子公司平安房地产向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平安房地产的地下车库,参照通城县其他小区地下车库租赁价格,租金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2019年及2020年的租赁收入分别为9.43万元、
4.72万元,因公司已出售平安房地产100.00%股权,预计未来不会新增关联出租交易。
2)关联租入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通城县永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2.84 | 3.19 | 4.78 |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平安材料生产经营用厂房面积不足,向通城县永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租入仓库,租金价格为8.40元/平方米/月, 2019年及2020年的租赁费分别为4.78万元、3.19万元,2021年支付的租金为2.84万元,2021年8月租赁合同到期后,公司已不再续租,预计未来不会新增租入交易。因租赁期限、租赁面积和楼层等不同,通城县永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给独立第三方的租金价格为8.00元平方米/月,与公司租赁价格基本接近,关联租赁价格具有公允性。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84.36 | 561.55 | 395.41 | 315.62 |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考虑其职责贡献,参照市场及行业情况协
1-1-309
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4、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截至2022年6月末担保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潘渡江、陈珊珊 | 2,000.00 | - | 2021.09.28 | 2024.09.21 | 是 |
潘渡江、陈珊珊 | 3,000.00 | 1,950.00 | 2021.04.09 | 2024.04.08 | 否 |
潘渡江、陈珊珊 | 1,000.00 | - | 2020.09.24 | 2022.09.20 | 是 |
平安房地产 | 2,160.00 | - | 2021.02.01 | 2023.01.31 | 是 |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银行贷款由公司股东或关联方提供担保。截至2022年末,上述担保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平安房地产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大额存单2,400.00万元,平安房地产曾以此存单为公司2,16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该项担保义务已履行完毕。该等关联担保未收取公司担保费,有利于增强公司融资能力,对公司经营状况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对上述被担保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至2022年1-6月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还款,部分借款合同已提前结清,2022年6月30日借款余额1,950.00万元已于2022年8月提前结清,上述担保事项未对公司造成损失。
(2)关联方资金拆借
1)公司拆入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 |||||
关联方 | 期初本金 | 本期拆入 | 本期偿还 | 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期末本金 |
1-1-310
2020年度 | |||||
关联方 | 期初本金 | 本期拆入 | 本期偿还 | 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期末本金 |
潘协保 | 1,197.44 | - | 660.22 | 537.22 | - |
潘渡江 | 340.00 | - | - | 340.00 | - |
潘云芳 | 231.43 | - | 34.93 | 196.49 | - |
李鲸波 | 14.29 | - | 10.75 | 3.54 | - |
魏金平 | 35.71 | - | 26.87 | 8.84 | - |
潘艳芳 | 108.00 | - | - | 108.00 | - |
潘美芳 | 105.00 | - | - | 105.00 | - |
邓炳南 | 33.93 | - | 25.53 | 8.40 | - |
方丁甫 | 3.57 | - | 2.69 | 0.88 | - |
丁幼甫 | 17.86 | - | 13.44 | 4.42 | - |
方会娥 | 471.00 | - | - | 471.00 | - |
李关平 | 37.40 | - | 37.40 | - | - |
魏金兰 | 20.00 | - | - | 20.00 | - |
吴学领 | 10.00 | - | - | 10.00 | - |
徐君 | 172.00 | - | - | 172.00 | - |
陈化峰 | 135.00 | - | - | 135.00 | - |
平安房地产 | 3,592.36 | - | 3,592.36 | - | - |
合计 | 6,524.97 | - | 4,404.18 | 2,120.79 | - |
注1:平安房地产期初本金系2020年6月平安材料出售平安房地产100.00%股权后,确认平安材料对平安房地产的其他应付款。注2:合并范围变动减少系2020年6月平安材料出售平安房地产100.00%股权后,平安房地产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已不在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体现。
(续上表)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 |||||
关联方 | 期初本金 | 本期拆入 | 本期偿还 | 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期末本金 |
潘协保 | 1,742.64 | - | 545.20 | - | 1,197.44 |
潘渡江 | 340.00 | - | - | - | 340.00 |
潘云芳 | 309.43 | - | 78.00 | - | 231.43 |
李鲸波 | 38.29 | - | 24.00 | - | 14.29 |
魏金平 | 95.71 | - | 60.00 | - | 35.71 |
潘艳芳 | 728.00 | - | 620.00 | - | 108.00 |
1-1-311
2019年度 | |||||
关联方 | 期初本金 | 本期拆入 | 本期偿还 | 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期末本金 |
潘美芳 | 193.73 | - | 88.73 | - | 105.00 |
邓炳南 | 90.93 | - | 57.00 | - | 33.93 |
方丁甫 | 9.57 | - | 6.00 | - | 3.57 |
陈爱农 | 61.00 | - | 61.00 | - | - |
丁幼甫 | 23.86 | - | 6.00 | - | 17.86 |
方会娥 | 561.00 | - | 90.00 | - | 471.00 |
方三梅 | 12.00 | - | 12.00 | - | - |
方旺桃 | 80.00 | - | 80.00 | - | - |
冯建雪 | 70.00 | - | 70.00 | - | - |
李金灵 | 60.00 | - | 60.00 | - | - |
李关平 | 37.40 | - | - | - | 37.40 |
魏金兰 | - | 20.00 | - | - | 20.00 |
吴继芳 | 20.00 | - | 20.00 | - | - |
吴学领 | 10.00 | - | - | - | 10.00 |
徐君 | 172.00 | - | - | - | 172.00 |
徐双燕 | 60.00 | - | 60.00 | - | - |
徐伟 | 90.00 | - | 90.00 | - | - |
周佳燕 | 10.00 | - | 10.00 | - | - |
廖碧员 | 105.00 | - | 105.00 | - | - |
刘鑫 | 254.00 | - | 254.00 | - | - |
陈福琴 | 100.00 | - | 100.00 | - | - |
方春娥 | 80.00 | - | 80.00 | - | - |
张世英 | 260.00 | - | 260.00 | - | - |
王磊 | 266.00 | - | 266.00 | - | - |
陈化峰 | 135.00 | - | - | - | 135.00 |
合计 | 6,015.54 | 20.00 | 3,102.93 | - | 2,932.62 |
报告期内,因融资渠道单一,公司为补充营运资金,2019年公司向魏金兰拆入资金20.00万元,2018年及以前年度向股东及部分关联方拆入资金,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借款协议,因资金拆借金额和期间不同,双方协商按照6.00%-7.20%的利率支付利息,利率水平符合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资金拆借价格具有公允性。
1-1-312
2)公司拆出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 |||||
关联方 | 期初本金 | 本期拆出 | 本期减少 | 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期末本金 |
潘协保 | 254.61 | - | 254.61 | - | - |
潘云芳 | 250.00 | - | 250.00 | - | - |
魏金平 | 217.00 | - | 217.00 | - | - |
潘艳芳 | 240.00 | - | 240.00 | - | - |
邓炳南 | 300.00 | - | 300.00 | - | - |
方丁甫 | 60.00 | - | 60.00 | - | - |
合计 | 1,321.61 | - | 1,321.61 | - | -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 |||||
关联方 | 期初本金 | 本期拆出 | 本期减少 | 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期末本金 |
潘协保 | 654.84 | - | 400.24 | - | 254.61 |
丁幼甫 | 10.00 | - | 10.00 | - | - |
潘渡江 | 233.89 | - | 233.89 | - | - |
潘云芳 | 391.40 | - | 141.40 | - | 250.00 |
李鲸波 | 92.84 | - | 92.84 | - | - |
魏金平 | 217.00 | - | - | - | 217.00 |
潘艳芳 | 540.00 | - | 300.00 | - | 240.00 |
潘美芳 | 56.10 | - | 56.10 | - | - |
邓炳南 | 457.84 | - | 157.84 | - | 300.00 |
方丁甫 | 99.27 | - | 39.27 | - | 60.00 |
合计 | 2,753.20 | - | 1,431.59 | - | 1,321.61 |
2016年至2018年,公司产生了对部分自然人股东的其他应收款,2020年公司已对该其他应收款进行了规范。该部分自然人已签署了向公司支付利息的说明函,截至2022年5月31日,其已向公司支付了相应利息300.94万元,对应利率为同期发行人向上述关联方拆入资金的利率,资金拆借价格具有公允性。
1-1-313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已全部规范了对关联方的资金拆出。2021年公司不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关联方已向公司支付了相应利息。
(3)关联方资产转让、关联捐赠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振远实业 | 出售平安房地产100.00%股权 | - | - | 1,000.00 | - |
通城县云仁公益基金会 | 现金捐赠 | - | 200.00 | - | - |
为了剥离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资产,2020年6月,平安材料将其持有的平安房地产100.00%股权转让给振远实业,振远实业向平安材料支付了1,000.00万元的交易价款。天健会计师、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对平安房地产进行了审计、评估,截至2020年6月30日,平安房地产100.00%股权评估值为3,450.00万元。2022年5月,振远实业已向平安股份支付补偿款2,450.00万元,平安房地产股权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侵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2021年12月,为支持通城县的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公益事业的发展,公司向通城县云仁公益基金会捐赠200.00万元。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陈丹峰 | - | - | - | - | - | - | 0.18 | 0.02 |
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14.15 | 0.71 |
合计 | - | - | - | - | - | - | 14.32 | 0.72 |
2021年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平安房地产应收通城县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租金。
1-1-3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通城县永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2.84 | - | - | - |
合计 | - | - | - | - | 2.84 | - | - | - |
2021年末,公司对关联方的预付款项均为预付通城县永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仓库租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李新辉 | - | - | - | - | - | - | 3.52 | 0.18 |
潘云芳 | - | - | - | - | - | - | 250.00 | 25.00 |
潘协保 | - | - | - | - | - | - | 254.61 | 25.46 |
邓炳南 | - | - | - | - | - | - | 300.00 | 30.00 |
魏金平 | - | - | - | - | - | - | 217.00 | 21.70 |
潘艳芳 | - | - | - | - | - | - | 240.00 | 24.00 |
方丁甫 | - | - | - | - | - | - | 60.00 | 6.00 |
吴继芳 | - | - | - | - | - | - | 6.00 | 0.30 |
黎东明 | - | - | - | - | 3.74 | 0.19 | 2.54 | 0.13 |
合计 | - | - | - | - | 3.74 | 0.19 | 1,333.67 | 132.76 |
注:公司对李新辉、吴继芳和黎东明的其他应收款均为备用金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各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并逐步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了规范。截至2020年末,除了应收备用金外,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1-1-315
单位:万元
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通城县有平包装店 | - | 9.77 | - | - |
通城县潘麦员木板包装箱批发部 | - | 15.29 | 44.85 | 22.90 |
通城县云溪木材加工厂 | - | 1.88 | 1.88 | 1.88 |
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 | - | - | - | 240.90 |
合计 | - | 26.94 | 46.73 | 265.6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付账款均为向关联方采购木制包装材料和玻纤原纱形成,金额逐年减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帕米克集团有限公司 | - | - | 35.78 | 38.25 |
陈化峰 | - | - | - | 1.83 |
黎东明 | - | - | - | 2.00 |
潘云芳 | - | - | - | 259.72 |
合计 | - | - | 35.78 | 301.7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为帕米克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款以及潘云芳的购房款,帕米克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注销。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潘协保 | - | - | - | 1,279.99 |
潘渡江 | - | - | - | 364.68 |
潘云芳 | - | - | - | 253.74 |
李鲸波 | - | - | - | 14.29 |
魏金平 | - | - | - | 35.71 |
潘艳芳 | - | - | - | 235.78 |
1-1-316
名称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潘美芳 | - | - | - | 129.60 |
邓炳南 | - | - | - | 33.93 |
方丁甫 | - | - | - | 3.57 |
丁幼甫 | - | - | - | 17.86 |
方会娥 | - | - | - | 504.91 |
李关平 | - | - | - | 39.68 |
魏金兰 | - | - | - | 21.73 |
吴学领 | - | - | - | 10.86 |
徐君 | - | - | 0.60 | 196.32 |
徐伟 | - | - | - | 80.98 |
周佳燕 | - | - | - | 0.86 |
黎东明 | - | - | - | 0.54 |
廖碧员 | - | - | - | 3.65 |
刘鑫 | - | - | - | 5.36 |
张世英 | - | - | - | 8.74 |
陈化峰 | - | - | - | 144.72 |
合计 | - | - | 0.60 | 3,387.4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3,387.48万元、0.60万元和0万元,主要系公司为补充营运资金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所致。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制度所规定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19年至2022年1-6月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前12个月曾经具有本节“七、(一)关联方、关联关系”所示情形的主体,均构成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其中,重要的曾经关联方(发行人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
1-1-317
易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均在本节“七、(二)关联交易”中全面披露,重要的曾经关联方具体如下: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曾经的关联关系 |
PAMICA GROUP LIMITED (帕米克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渡江曾100.00%控股并担任董事的香港公司,已于2021年11月注销 |
深圳麦卡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曾100.00%控股的公司,已于2019年2月注销 |
深圳市帕米克贸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曾持股52.00%、潘艳芳曾持股48.00%的企业,已于2019年2月注销 |
湖北欣万隆商贸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陈珊珊的父亲陈爱农曾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1年8月注销 |
通城通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19年11月卸任 |
通城县同鑫广告有限公司 | 董事魏金平的妹妹魏金球持股50%的企业,已于2021年1月注销 |
方爱国 |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
方洪纲 |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及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潘云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辉,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裕昇咨询、邓炳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向发行人出具《关于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三、(十)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1-318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成功,则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1-1-319
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报告期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20年、2021年,公司均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税前),分红金额均为4,173.69万元,2020年和2021年股利已分派完毕。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1-1-320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3,000万元的情形;或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子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1-1-321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应当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利润分配研究论证及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1-322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四、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后适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该制度从披露范围、披露人员、审批程序、人员权责等方面规定了公司的披露要求,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公司通过科学、合理的信息披露流程来保障投资者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为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
1-1-323
利条件,董事会秘书将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等。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采用累积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等方式,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一)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记票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召集人通知的其他具体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1-1-324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1-325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6月末,重大采购合同是指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或大额采购合同/订单(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的采购合同/订单),具体如下:
序号 | 签约主体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产品 | 合同类别或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执行有效期 |
1 | 平安股份 平安材料 平安实业 | 湖北新四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材料 | 框架合同 | 2021年1月 |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
2 | 同力玻纤 平安实业 | 上海天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玻纤原纱 | 框架合同 | 2021年1月 |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
3 | 同力玻纤 平安实业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 玻纤原纱 | 框架合同 | 2019年1月 |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
4 | 同力玻纤 平安实业 | 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 | 玻纤原纱 | 框架合同 | 2019年1月 |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
5 | 同力玻纤 平安实业 |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玻纤原纱 | 框架合同 | 2019年1月 |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
6 | 平安股份 平安材料 平安实业 | 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云母纸 | 框架合同 | 2019年1月 |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
7 | 平安股份 平安材料 平安实业 | 平江县兴科云母制品有限公司 | 云母纸 | 框架合同 | 2019年1月 |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
8 | 平安股份 | 徐州译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玻纤布 | 框架合同 | 2021年1月 | 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
(二)销售合同
截至2022年6月末,重大销售合同是指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履行、正
1-1-326
在履行的重大销售框架合同或大额销售合同/订单(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的销售合同/订单),具体如下:
序号 | 签约主体 |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 | 合同类别或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执行有效期 |
1 | 平安材料 |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耐火云母带 | 框架合同 | 2021年1月 | 年度合同,履行完毕 |
2 | 同力玻纤 | 清远凯荣德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 | 玻纤布 | 430.50 | 2021年10月 | 年度合同,正在履行 |
3 | 平安材料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耐火云母带 | 框架合同 | 2021年1月 | 年度合同,履行完毕 |
4 | 平安材料 |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耐火云母带 | 框架合同 | 2022年1月 |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 |
5 | 平安材料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耐火云母带 | 框架合同 | 2022年1月 | 年度合同,正在履行 |
6 | 平安材料 | 格力大松(宿迁)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发热件 | 框架合同 | 2021年5月 | 年度合同,履行完毕 |
7 | 平安材料 | IZOMAT | 耐火云母带 | 经销协议 | 2020年1月 | 年度合同,履行完毕 |
8 | 平安香港 | IZOMAT | 耐火云母带 | 经销协议 | 2022年3月 |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 |
(三)银行融资及担保合同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签署日期 | 借款金额 | 借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合同编号 |
1 | 平安股份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 | 2021.04.01 | 3,000.00 | 36个月 | 抵押、保证 | 42010120210001620 |
2 | 平安股份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 | 2021.09.22 | 2,000.00 | 36个月 | 抵押、保证 | 42010120210005821 |
3 | 平安材料 | 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18 | 1,000.00 | 36个月 | 抵押 | GSL房联融2020001 |
4 | 平安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1.05.31 | 2,000.00 | 36个月 | 抵押 | 42010120210002969 |
1-1-327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签署日期 | 借款金额 | 借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合同编号 |
通城县支行 | |||||||
5 | 平安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 | 2021.06.09 | 3,000.00 | 36个月 | 抵押 | 42010120210003149 |
6 | 平安材料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 | 2022.04.02 | 1,500.00 | 36个月 | 保证 | 0181800401-2022年(通城)字00062号 |
7 | 平安材料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2022.05.27 | 1,000.00 | 12个月 | 保证 | 2022年咸(通)借字008号 |
8 | 平安实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2021.12.23 | 3,000.00 | 24个月 | 抵押、保证 | - |
9 | 平安实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2022.01.25 | 1,000.00 | 24个月 | 抵押、保证 | - |
10 | 云水云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2021.11.24 | 1,000.00 | 12个月 | 保证 | 2021年咸(通)借字008号 |
11 | 同力玻纤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2021.12.15 | 1,000.00 | 12个月 | 保证 | 2021年咸(通)借字009号 |
注:因公司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上表第2项平安股份的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其他合同在正常履行中。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 签署日期 | 最高担保余额 | 担保的主债权形成期间 | 抵押物 | 合同编号 |
1 | 平安股份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 | 2021.04.01 | 4,915.00 | 2021.04.01- 2024.03.31 | 土地、房产 | 42100620210002137 |
2 | 平安股份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 | 2021.09.22 | 2,295.00 | 2021.09.22- 2024.09.21 | 土地 | 42100620210006603 |
3 | 平安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 | 2019.01.16 | 2,800.00 | 2019.01.16- 2024.01.15 | 土地、房产 | 42100620180006905 |
4 | 平安材料 | 通城县农村商业银行 | 2020.11.18 | 1,000.00 | 2020.11.18- 2025.11.17 | 土地、房产 | GSL房联融2020001 |
5 | 平安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 | 2021.06.08 | 4,750.00 | 2021.06.09- 2026.06.08 | 土地、房产 | 42100620210003876 |
6 | 平安实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2.18 | 6,000.00 | 2022.02.18- 2023.12.07 | 土地、房产 | 127XY202104258104 |
1-1-328
注:因公司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上表第2项平安股份的抵押合同已履行完毕,其他合同在正常履行中。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的保证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保证人 | 债务人 | 债权人 | 签署日期 | 最高担保余额 | 担保的主债权形成期间 | 合同编号 |
1 | 陈珊珊、潘渡江 | 平安股份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 | 2021.03.27 | 6,750.00 | 2021.03.27- 2024.03.26 | 42100520210000711 |
2 | 平安股份 | 平安实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2021.12.08 | 6,000.00 | 2021.12.08- 2023.12.07 | 127XY202104258103 |
3 | 平安股份 | 云水云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2021.11.24 | 1,000.00 | 2021.11.24- 2026.11.23 | 2021年咸宁(通)保字008号 |
4 | 平安股份 | 同力玻纤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2021.12.15 | 1,000.00 | 2021.12.15- 2026.12.14 | 2021年咸宁(通)保字009号 |
5 | 平安股份 | 平安材料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 | 2022.03.31 | 5,000.00 | 2022.03.31-2027.03.30 | 2022年通城(保)字00062号 |
6 | 平安股份 | 平安材料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2022.05.27 | 1,000.00 | 2022.05.25-2025.05.24 | 2022年咸宁(通)保字008号 |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申请人 | 授信人 | 签署日期 | 授信额度 | 授信期限 | 合同编号 |
1 | 平安实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2021.12.08 | 6,000.00 | 2021.12.08- 2023.12.07 | 127XY2021042581 |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是指对发行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单笔争议标的在500.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对个人而言,是指单笔争议标的在
100.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财务状
1-1-329
况、生产经营、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330
第十一节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潘协保 | 潘渡江 | 邓炳南 | ||
李新辉 | 魏金平 | 李 俊 | ||
谢 峰 | 杜 旌 | 董丽颖 |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1-1-33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方丁雄 | 丁阳辉 | 黎 辉 |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1-1-33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潘渡江 | 李鲸波 | 李新辉 | ||||||
徐 君 | 吴学领 | 李 俊 | ||||||
丁恨几 |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1-1-333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潘协保
年 月 日
1-1-334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潘协保 | 潘渡江 | 陈珊珊 | ||||||
潘美芳 | 李鲸波 | 潘云芳 |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李新辉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1-1-33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柳小杰 | 彭 捷 |
项目协办人:
蒋钰诚 |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6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7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8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浦 洪 | 徐 帅 | 汤海龙 | ||
潘 倩 |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丽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39
发行人会计师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46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64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中伟 | 丁素军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立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0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6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7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8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29号和中瑞评报字〔2020〕第001174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 |
何源泉 |
签字资产评估师:
签字资产评估师: | |||
夏薇(已离职) | 蔡建华(已离职) |
1-1-341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本机构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6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7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8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29号和中瑞评报字〔2020〕第001174号),签字资产评估师夏薇、蔡建华已从本公司离职,因此无法安排其在贵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中“签字资产评估师”处签字盖章,其离职不影响本评估机构出具的上述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 |
何源泉 |
1-1-342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29号、天健验〔2020〕3-154号、天健验〔2021〕3-6号、天健验〔2021〕3-29号、天健验〔2021〕3-52号、天健验〔2021〕3-53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中伟 | 丁素军 |
验资机构负责人:
张立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3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2〕3-21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中伟 | 丁素军 |
验资复核机构负责人:
张立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4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四)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和地址
(一)工作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发行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1-1-345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电话:0715-4352570传真:0715-4351508联系人:李俊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电话:010-60833302联系人:丁烁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1、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1-1-346
(3)若本企业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可根据资金需求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价格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前提下,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和减持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6)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企业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企业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7)本企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潘云芳,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1-1-347
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若本人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每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锁定期满后,本人可根据资金需求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价格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前提下,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和减持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6)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7)本人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
1-1-348
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3、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员工持股平台裕昇咨询、公司股东邓炳南,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若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每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可根据资金需求减持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价格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前提下,在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和减持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6)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1-1-349
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企业/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企业/本人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7)本企业/本人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企业/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企业/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4、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方丁甫,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股份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5、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股份锁定事项、持股意向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
1-1-350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4)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当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以上时,本人将在本人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7)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8)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9)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承诺
1、启动、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
1-1-351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2)停止条件
在达到上述启动条件和稳定股价程序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期满后,若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3)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达到启动条件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下同)。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稳定股价实施方案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的顺序如下:
1-1-352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或公司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则直接实施第二选择。第二选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后,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在每一个公历年度中,公司实施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义务仅限一次;根据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义务亦仅限一次。
3、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预案
(1)每次回购启动时点及履行程序:
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依法审议是否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若决定回购公司股份的,将一并审议回购数量、回购期限、回购价格、回购股份处置方案等具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1-1-353
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实施回购股份决议出具之日起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总额,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500.00万元,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公司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票:
1)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就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
(2)每次回购履行期间: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票。
(3)每次回购比例:公司回购股票,连续12个月内回购比例不超过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2%,且回购方案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回购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
(5)每次回购义务解除条件:当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发行人本次回购义务完成或解除,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回购情况报告书:
1)实际股份回购比例达到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目标回购比例时;
1-1-354
2)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3)若继续回购将导致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无法满足上市条件规定时。
(6)回购股票处置方案: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公司将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回购股票处置方案,办理相关程序。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预案
(1)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但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在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
3)单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
当上述1)、3)两项条件产生冲突时,优先满足第3)项条件的规定。
1-1-355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预案
(1)每次增持启动条件和履行程序: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应包括拟增持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由公司公告。
(2)每次增持履行期间:在增持公告后的20个交易日内履行增持义务(如遇交易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交易的敏感期、停牌事项或其他履行增持义务交易受限条件的,则增持履行期间顺延);
(3)每次增持金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每次增持金额不低于本人在公司上年度领取薪酬总额的20%,且增持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满足上市条件有关要求。
(4)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
(5)每次增持义务解除条件:当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义务完成或解除,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情况报告书:
1)实际增持金额达到增持方案规定的买入金额时;
2)若继续增持将导致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无法满足上市条件规定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6)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承诺履行的上述增持义务:
公司承诺,在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1-1-356
6、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第一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10日内,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公告。
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实施顺序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接受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并严格履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回购条件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承诺将延期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50%的薪酬(包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12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的薪酬(包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公司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承诺对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1-1-357
(三)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就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数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就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发行人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数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1-1-358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回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即期回报会被摊薄,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以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最终确定募投项目规划。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
1-1-359
度。随着募投项目逐步完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有效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强内部运营管理,提高战略分析能力、决策质量以及运营效率,完善产品生产和销售网络的全国布局,加强渠道建设,提升市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精神,公司制定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公司未来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权,作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就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企业/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1-1-360
(2)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企业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企业/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依据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有关管理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且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有关管理措施。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已制定适用于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届时适用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草
1-1-361
案)》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该满足该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倘若届时公司未按照《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之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则公司应遵照签署的《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七)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和潘云芳,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1-1-362
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承诺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
若因本所律师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有证据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6、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天健会计师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
1-1-363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若因本公司为平安电工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6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7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18号、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29号和中瑞评报字〔2020〕第001174号)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有证据证明本机构没有过错的除外。
(八)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3)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监管机关要求纠正的,在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4)因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公司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1-1-364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5)本承诺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国法律解释。
(6)本承诺不可撤销。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1)相关责任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相关责任主体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相关责任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相关责任主体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潘云芳以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新辉,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人不存在且不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
1-1-365
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本人将促使本企业/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本人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果未来本企业/本人因有商业机会拟从事、参与或投资的业务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企业/本人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及其子公司;
7、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十)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众晖实业,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潘云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辉,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裕昇咨询、邓炳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回避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1-1-366
2、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而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关于履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义务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众晖实业以及实际控制人潘协保、潘渡江、陈珊珊、潘美芳、李鲸波、潘云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辉作出承诺如下:
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主管部门支持,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和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公司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十二)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作出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11名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