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5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二)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成长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16.12%。2020年、2021年发行人电缆保护产品收入占比超过九成,2022年电缆保护产品收入与2021年基本持平。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电气连接产品,报告期内电气连接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6.16万元、314.06万元、4895.29万元,其中2022年电气连接产品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当年首次进入前五大客户的浙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1)结合市场空间、行业成长性、2022年电缆保护产品业务收入增长停滞等因素,说明电缆保护产品业
务的成长性;(2)结合在手订单、市场拓展能力等因素,说明电气连接产品业务增长的可持续性;(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具备成长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创新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金额为713.13万元、1121.90万元、1290.14万元,研发投入增长主要来源于研发人员薪酬增加,研发人员平均工资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研发费用率、研发人员数量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目前拥有专利76项,发明专利仅1项,没有涉及电缆保护产品的发明专利。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研发人员薪酬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自身研发投入、专利成果、技术先进性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具备创新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确认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74%、20.55%、34.47%,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明显高于报告期其他各期。
请发行人:结合产品及终端客户所在行业周期特点等因素,说明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的情形。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