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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3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3-01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8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2023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康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董事长康鹤、董事沈北灵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与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为关联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森林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综合单价下浮率4.96%,工程总金额约为723.38万元,服务期限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追加确认。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董事长康鹤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办法,拟定董事长薪酬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第三款规定,公司党委书记参照同级别高级管理人员正职确定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公司党委书记,根据《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

1.公司董事长薪酬标准按照不低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正职的薪酬标准确定,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制定考核方案,发放形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一致,自2023年1月起实施。

2.公司董事长的履职待遇,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正职的履职待遇,与薪酬标准同步执行。

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就议案有关内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并取得委员会的认可,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长特别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长特别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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