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因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已离职员工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员工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鉴于公司总股本变动为940,815,00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动为940,815,005元,为保证《公司章程》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意见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108.180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081.5005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94,108.18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94,081.50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