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方案和审议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锦慧、何谦、仲维宇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