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3月1日,股东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尼龙”)持有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股份数量为11098.4508万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5.16%。兴达尼龙本次解除质押3750万股,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兴达尼龙持有本行的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6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2.44%。
本行于2023年3月2日接到兴达尼龙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行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 3750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3.79%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74% |
解质(解冻)时间 | 2023年3月1日 |
持股数量 | 11098.4508万股 |
持股比例 | 5.16%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 3600万股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2.44%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67%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兴达尼龙将根据资金需求确定后续是否继续质押其所
持有本行的股份。兴达尼龙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本行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