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2月20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利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更好的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及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及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旨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及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维远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