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劲岩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有利于华夏电通自身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此外,公司通过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有利于实现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同时本次发行上市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经营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华夏电通保持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方案,充分考虑了现阶段证券市场的情况,符合华夏电通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上述方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