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2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述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延长印尼控股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印尼控股子公司PT CHNV TECHNOLOGY INDONESIA的建设进度,公司与印尼合资方拟延长借款期限一年,即延长后借款期限均为借款到账后两年。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江虹女士、刘昱熙女士、陈朝阳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参会表决董事与印尼合资方PT SENTRATAMA NIAGA INDONESIA均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