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99号),深交所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