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16,750,000股新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25万元变更为6,70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鉴于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结合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会”)证监许可〔2022〕3067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50,000股,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67,000,000元人民币。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7,0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 |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 】、【 】报纸和【 】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予以披露。
三、 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果,按股东大会通过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公司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事宜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