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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暨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减持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暨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控股股东谢继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暨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022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超1%的公告》(2022-060)。

2022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暨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减持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谢继权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谢继权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谢继权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谢继权先生于2022年9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60万股。

2、相关说明

(1)谢继权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暨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备查文件

(1)股东谢继权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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