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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1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独立董事胡昌生先生、唐魁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胡昌生先生、唐魁先生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即将满六年,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昌生先生、唐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胡昌生先生、唐魁先生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即将满六年,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昌生先生、唐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独立董事辞职未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公司法》、

三、备查文件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在新任独立董事任命生效之前胡昌生先生、唐魁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胡昌生先生、唐魁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各项董事职责,董事会对胡昌生先生、唐魁先生在此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胡昌生先生的《辞职报告》唐魁先生的《辞职报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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