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丰云智”)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技术开发 | 按市场价格 | 不超过人民币4,490万元 | 0万元 | 2,910.46 万元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服务 | ||||||
提供租赁及服务 |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为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 | 按市场价格 | 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 0万元 | 5.61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 | 2,910.46 万元 | 4,490万元 | 低于 1% | -35.18% | 巨潮资讯网2022年9月10日,《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125) |
提供租赁及服务 |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为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 | 5.61 万元 | 10万元 | 低于 1% | -43.9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丰伟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321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呼叫中心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供应链方案设计;供应链渠道设计与管理;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为企业提
供孵化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软件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怡丰云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847.0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81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3,967.5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33.31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李程先生在怡丰云智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怡丰云智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怡丰云智生产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怡丰云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与怡丰云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系公司充分地利用自有房屋资源,提高房屋利用率,定价依据是在参考附近同类商业建筑的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与关联公司分别就不同业务签署相应合作合同。
(2)公司与怡丰云智签署了《办公室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深圳市龙岗
区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部分区域物业租赁给怡丰云智作办公用途,物业租赁期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租赁期1年。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怡丰云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