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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12月9日届满,鉴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适当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提议,查阅了相关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审阅谢彦辉先生、卢大鹏先生、陈鹏飞先生、朱义坤先生、梁彤缨先生、罗元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我们同意提名谢彦辉先生、卢大鹏先生、陈鹏飞先生3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义坤先生、梁彤缨先生、罗元清先生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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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用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的签署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署:
谢彦辉 尹 兵 谢园保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