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