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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1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分别于2022年6月27日、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的修订,并公告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通知及法规文件。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现就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预案章节章节内容修订情况

全文

全文全文全文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将“非公开发行”、“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等相关表述对应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同意注册”等

全文

全文全文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名称

全文

全文全文根据全文内容调整部分释义

封面

封面封面更新封面名称、日期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方案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

概要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更新邹榛夫控制权比例
九、本次发行方案的审批程序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更新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批事项,根据本次募投项目以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为应用领域侧重点,更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与业务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更新邹榛夫控制权比例
预案章节章节内容修订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

相关的风险说明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更新风险因素

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分析

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公司根据最新进展更新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假设和测算

除表中所列修订内容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核准”及已废止法规等表述在全文范围内进行了相应调整。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报告章节章节内容具体修订情况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二)项目必要性分析及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根据本次募投项目以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为应用领域侧重点,更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除表中所列修订内容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核准”及已废止法规等表述在全文范围内进行了相应调整。

3、《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根据最新进展更新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假设和测算;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核准”及已废止法规等表述在全文范围内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的其他重要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修改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核准”及已废止法规等表述在全文范围内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涉及修订的文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除《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外,相关修订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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