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考虑近期市场情况,公司拟对发行方案进行谨慎性调整。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本次会议修改了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的发行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5、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45.0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公告编号:2023-019修改后:
5、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9.1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除上述修改外,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