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03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3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候选人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赖春宝先生、杨宏伟先生、赖小龙先生、钱然婷女士、马林先生、范小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学先生、黄华生先生、廖县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学先生、黄华生先生、廖县生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廖县生先生为会计专
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勇先生将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赖春宝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0年3月至今,任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江西鑫南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2月至今,任赣州市南康区德宝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盛”)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任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铨融上海”)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赖春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15,500股。赖春宝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公司5%以上股东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5%以上股东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睿泽盛”)为赖春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赖春宝先生与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小龙先生系兄弟关系,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小荣先生为赖春宝先生及赖小龙先生的妹夫。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赖春宝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赖春宝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杨宏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曾任润东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华生制药(常州)有限公司医学部经理、依格斯(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亚太区总监、普瑞盛副总裁;2020年3月至今,任铨融上海董事;2013年2月创办普蕊斯,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杨宏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全资持有的石河子睿泽盛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杨宏伟先生与石河子睿泽盛为赖春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杨宏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宏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赖小龙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理工大学本科。2003年1月至今,任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铨融上海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截止本公告日,赖小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赖小龙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先生系兄弟关系,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小荣先生系赖小龙先生的妹夫。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赖小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赖小龙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钱然婷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伦敦大学硕士。曾任赛诺菲(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任荟桥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9月,任上海多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阔坤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江苏申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上海邦邦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钱然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作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外,钱然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然婷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马林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2年11月至今任思博伦通信(亚洲)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现任上海鑫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鑫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鑫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崧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马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林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范小荣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本科。曾任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副行长、上犹支行副行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任上犹鹭溪客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任广西一曜生物科技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连云港金康和信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范小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范小荣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及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小龙先生的妹夫。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范小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小荣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学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系教授;现兼任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刘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学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5.5条、第3.5.6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华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博士。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历任副教授、副院长,现担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3月至今,任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日,黄华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华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5.5条、第3.5.6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廖县生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建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江西水利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西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7年11月至今任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江西中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红一优粮农业有限公司董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增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廖县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县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5.5条、第3.5.6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