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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8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4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向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的事项之一为公司向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中科”)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5,724.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途为项目贷款,担保期限以银行担保协议为准。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2月27日,慈溪中科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5年,即从2023年3月3日起至2038年3月3日止,借款用于贷款项目建设,具体为新建1台日处理750吨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1台4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订了关于上述借款的《保证合同》,为慈溪中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慈东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建江

注册资本:35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0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及其发电、供热;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制造、加工、销售;煤渣、粉煤灰销售;金属材料、管道、阀门、电气热控仪表销售;锅炉、管道、电气仪表控制技术咨询服务。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慈溪中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三季度(未经审计)2021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26,531.01113,192.73
负债总额78,546.7968,887.11
净资产47,984.2144,305.62
营业收入31,838.1434,175.63
利润总额10,134.7514,069.99
净利润7,678.5910,522.57

(二)被担保方关于额度使用基本情况表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万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万元)本次担保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额度(万元)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额度(万元)是否为关联担保
公司慈溪中科100.00%62.08%45,724.0010,000.005,724.0077,000.0087,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二)保证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借款人: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范围:

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贷款期限15年(即从2023年3月3日至2038年3月3日止)。

2.保证人愿意就借款偿付以下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1)主合同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2)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六)保证期间:

1.《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4.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对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进行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认可展期无需取得其同意,保证人仍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公司的担保,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3,00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277.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93%。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慈溪中科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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