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鸿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1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0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创思电子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400万元;截至目前,公

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916.9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创思电子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

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创思电子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4,400万元;上述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2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电子、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本次担保事项与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预计额度以及调剂后可用担保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483939766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44,871.7629,881.63
负债总额31,832.9518,808.29
净资产13,038.8011,073.34
项目2022年1-9月 (未经审计)2021年 (经审计)
营业收入52,432.9553,364.16
净利润1,886.681,271.81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

2、债务人:创思电子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债务人:创思电子

3、担保金额:人民币4,4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

其他应付费用。

6、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四、 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23,6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35%,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24,216.99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