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周纯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告知函》,洪志鹏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周纯持有公司的1,039.50万股股份已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交割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周纯被拍卖股份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周纯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建灿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周纯、周建灿(已去世) |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2月27日 | ||||
股票简称 | 金盾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41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39.50 | 2.56 | |||
合 计 | 1,039.50 | 2.56 |
股东周纯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656.0584 | 11.45 | 3,616.5584 | 8.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56.0584 | 11.45 | 3,616.5584 | 8.9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1.《股份变动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裁定将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份9,394,184股抵偿给俞娟。截至目前,俞娟尚未完成上述股份的交割。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