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民士达: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7

1-1-1

证券简称:民士达 证券代码:83339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1-2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4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250,000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具体为:不超过35,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择机确定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5,25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确定。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可以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9.22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1-1-5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1-1-6

1-1-7

1-1-8

1-1-9

1-1-10

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2022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2022年度经审阅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8,207.68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

29.48%;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341.22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

70.10%。

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详细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9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1-1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概览 ...... 16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88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52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75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15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3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34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38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47

1-1-12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民士达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民士达先进制造烟台民士达先进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0日
泰和新材、控股股东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公司控股股东
泰普龙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9月21日更名),泰和新材子公司
泰和时尚烟台泰和时尚科技有限公司,泰和新材子公司
烟台裕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泰和新材子公司
宁夏泰和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泰和新材子公司
泰和集团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股东、泰和新材原控股股东,已于2020年注销
国丰控股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泰和新材之控股股东
裕泰投资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裕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泰和新材之股东、国丰控股一致行动人
国盛控股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制冷空调实业公司”、“烟台国盛实业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股东、国丰控股子公司
烟台市国资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航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旗下子公司为公司直接客户
中国中车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芳纶纸产品的终端用户之一
瑞士ABB公司ASEA BROWN BOVERI LTD.(阿西布朗勃法瑞公司),总部位于瑞士,是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知名企业,该公司在全球多个国家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其旗下多个子公司为公司直接客户
ABB德国公司HITACHI ENERGY GERMANY AG,为瑞士ABB公司在德国的子公司,公司直接客户
德国西门子公司SIEMENS AG(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是全球电子电气工程领域的知名企业,其旗下多个子公司为公司直接客户
德国迅斐利公司SYNFLEX ELEKTRO GMBH(迅斐利电气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德国,是一家主营绝缘材料的全球化企业,该公司在全球多个国家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其旗下多个子公司为公司客户
法国施耐德公司SCHNEIDER ELECTRIC SA(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法国,是一家全球化电气企业,公司芳纶纸产品的终端用户之一
印度GANAPATHY公司GANAPATHY INDUSTRIES,总部位于印度的一家绝缘材料公司,公司直接客户
西班牙圣钻公司S.E.G.ROYAL DIAMOND S.A.,总部位于西班牙的一家绝缘材料公司,公司直接客户
松下电器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总部位于日本,是一家电子、电器领域的全球知名企业,其旗下子公司为公司直接客户
韩国三沅绝缘SAMWON INSULATION CO., LTD,总部位于韩国的一家绝缘材料公

1-1-13

公司司,公司直接客户
韩国汇维仕公司HUVIS CORPORATION,总部位于韩国,公司原材料供应商
美国杜邦公司DUPONT COMPANY,总部位于美国,是一家主营业务涉及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全球知名企业,在芳纶纸生产销售领域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
超美斯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芳纶纸生产销售领域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
赣州龙邦赣州龙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芳纶纸生产销售领域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
时代华先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时代新材,证券代码:600458)控股子公司,在芳纶纸生产销售领域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
董事会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
专业名词释义
芳纶纸又名“聚芳酰胺纤维纸”,是以芳纶短切纤维和芳纶沉析纤维为原料,通过湿法成形技术制备成原纸,再经高温整饰制得的一种高性能纸状新材料,为我国重点支持的关键战略材料
间位芳纶纸以间位芳纶纤维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芳纶纸产品
对位芳纶纸以对位芳纶纤维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芳纶纸产品
芳纶纸衍生品以芳纶纸为主要原材料,经点胶、分切等工序加工制成的复合材料
芳纶纤维全称为“芳香族聚酰胺纤维”,是由芳香基团和酰胺基团组成的线性聚合物,是一种新型高科技合成纤维,具有高强度、耐高温及本质阻燃等优良性能,与碳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纤维被

1-1-14

列为我国重点发展的高性能纤维。
间位芳纶纤维又称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由间苯二胺与间苯二甲酰氯聚合而成的一种芳纶纤维
对位芳纶纤维又称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由对苯二胺与对苯二甲酰氯聚合而成的一种芳纶纤维
沉析纤维具有纤维状结构的合成聚合物,属于芳纶纤维,主要用作合成纸及电绝缘纸的粘接料等,是生产芳纶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在芳纶纤维纸结构中起着填充短切纤维和黏结作用,它的结构与性能对纸页成形、纸张品质至关重要
短切纤维将芳纶纤维原丝经特殊设备切割而成的一种长度为1~15mm的短纤维,可分为间位短切纤维和对位短切纤维,是生产芳纶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在芳纶纤维纸结构中,短切纤维作为骨架材料,均匀分散在纸张中,决定着纸张的物理强度和机械性能
湿法成形技术将原材料分散在液体介质中,并经造纸设备制成纸状材料的一种技术
高温整饰技术利用材料自身的特性,使材料在高温环境下薄膜化、致密化的一种成型技术
DCS系统以微处理器为基础,采用控制功能分散、显示操作集中、兼顾分而自治和综合协调的设计原则的新一代仪表控制系统
比强度材料的抗拉强度与材料表观密度之比,法定单位为牛/特(N/tex)
比刚度材料的弹性模量与其密度的比值,亦称为“比模数”或“比弹性模量”
比模量单位密度的弹性模量,是一种材料性质,又称劲度质量比或比劲度
GPa帕斯卡,表示压强的单位
RTI相对温度指数(RTI:Relative Temperature Index),是UL对材料所做的一种长期作业温度测试
极限氧指数聚合物在氧和氮混合气体中当刚能支撑其燃烧时氧的体积分数浓度。是表征材料燃烧行为的指数。
SGS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第三方从事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鉴定的国际公司
PONY谱尼测试集团,中国检测行业龙头,总部位于北京,是由国家科研院所改制而成,现已发展成为遍布全国的大型综合性检验认证集团
RoHS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一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
AS9100航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基础上开发的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际汽车推动小组(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IATF)对汽车产业供应商所制定的特定质量系统要求
UL认证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美国安全试验所)进行的认证,UL是美国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主要从事产品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和认证

1-1-15

注:本招股说明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6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894842353
证券简称民士达证券代码833394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106,0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
控股股东泰和新材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资委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挂牌日期2015年9月9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C制造业C17纺织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C制造业C17纺织业C178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C1781非织造布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1-17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芳纶纸及其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芳纶纸是一种由制纸级芳纶纤维经纤维分散、湿法成形、高温整饰等工艺技术制成的高性能新材料,具有高强度、耐高温、本质阻燃、绝缘、抗腐蚀、耐辐射等诸多特性,广泛应用于电力电气、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新能源、电子通讯、国防军工等重要领域,是制造业产业升级过程中的一种关键战略材料。

芳纶纸由美国杜邦公司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研发成功,并引领芳纶纸行业发展,其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突破芳纶纸生产的“卡脖子”关键技术,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成为国内第一家芳纶纸制造商,实现芳纶纸生产的国产规模化制备,有效弥补了我国芳纶纸产业链的短板。目前,发行人芳纶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居全球第二位,仅次于美国杜邦公司。

发行人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于2021年8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第二批第一年)”。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坚持自主创新,高度重视研发,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形成了一系列芳纶纸研发、生产的核心技术,承担的课题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等多项荣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月—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532,969,199.11442,237,366.67336,405,630.27305,062,218.91
股东权益合计(元)292,167,430.64280,156,670.19272,876,760.71244,949,409.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292,167,430.64280,156,670.19272,876,760.71244,949,409.8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5.18%36.65%18.88%19.71%
营业收入(元)207,232,295.16217,855,882.10159,019,100.39136,684,820.78

1-1-18

毛利率(%)31.97%28.76%25.59%28.37%
净利润(元)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5,739,392.0927,030,506.6012,809,911.7211,711,336.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87%13.73%10.79%8.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1.75%9.96%4.95%4.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370.28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370.280.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094,579.7923,741,665.7522,837,254.5627,273,870.6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93%6.21%7.59%5.78%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1-1-19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250,000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具体为:不超过35,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择机确定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5,25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确定。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可以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9.22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
发行后市盈率(倍)
发行前市净率(倍)
发行后市净率(倍)
预测净利润(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且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1-1-20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
注册日期2001年5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29246347A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系电话0531-68881040
传真0531-68889883
项目负责人刘学亮
签字保荐代表人刘学亮、王作维
项目组成员陈成、朱锋、李鑫、朱丛丛、闫伟、田文举、范丛杉、殷硕、宋明军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注册日期1994年11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8675X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经办律师慕景丽、李科峰、田浩森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注册日期2012年3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会计师梁志刚、苗丽静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1-1-21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8598977

(六) 收款银行

户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新华支行
账号37050161633200000063

(七)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持有发行人10.0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9%。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1-1-22

1-1-23

1-1-24

1-1-25

发行人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坚持自主创新,相关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等重要奖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789.40万元、1,207.04万元、1,352.26万元和1,228.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8%、7.59%、6.21%和5.93%,处于较高水平。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12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9项(其中14项国家标准为牵头制定单位),参与制定行业标准2项。发行人产品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S9100航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UL单体认证(E331406)及UL绝缘系统认证(E843585)。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第2.1.3条之:“(一)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根据发行人同行业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最近一次融资情况,预计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后市值不低于2亿元;2021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2,703.05万元,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96%,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第2.1.3条第(一)项规定的“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的市值和财务指标标准。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1-1-26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高于上述项目投资需求,发行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时建成投产,发行人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适当安排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支付的项目款项和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十三、 其他事项

1-1-27

1-1-28

1-1-29

1-1-30

泰和新材预计于2022年12月完成授予,故三个解禁期的月份数分别为24个月(2022年12月至2024年11月)、36个月(2022年12月至2025年11月)和48个月(2022年12月至2026年11月)。 3)服务期的确定

1-1-31

泰和新材股票激励计划未直接约定服务期限条件,亦未约定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

激励对象在股票解除限售前离职,则不能获得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收益;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激励对象可立即出售相应股票并获得收益。

4)各年度股份支付确认金额测算

结合前述限制性股票预计授予时间、股票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测算,2022年至2026年,预计发行人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35.86万元、

430.28万元、411.16万元、191.24万元、78.89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股份支付金额相应计入发行人每个年度的管理费用及资本公积,2022年至2026年,预计因控股股东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入发行人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的金额分别为35.86万元、430.28万元、411.16万元、191.24万元、78.89万元,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3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1-1-33

1-1-34

1-1-35

1-1-36

1-1-37

1-1-38

1-1-39

1-1-40

除:(1)控股股东增持股票;(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3)公司回购股票。本次发行前,公司非公众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股比例为98.06%。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及《上市规则》对“上市后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5%”的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可实施稳定股价承诺的最大增持股份数量,在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形下分别为181.00万股、574.75万股;公司可实施稳定股价承诺的最大回购股份数量在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分别为241.33万股和766.33万股。因公司非公众股东股权集中度较高,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低迷时,可能存在相关稳定股价主体可实施的最大增持或回购股份数量不足以达到稳定股价预期的风险。

1-1-4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YanTai Metastar Special Paper Co.,LTD.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894842353
注册资本106,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6日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
邮政编码264006
电话号码0535-6955622
传真号码0535-6931150
电子信箱jucf@metastar.cn
公司网址http://www.metastar.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鞠成峰
投资者联系电话0535-6955622
经营范围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的制造、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芳纶纸及其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2015年9月9日,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目前所属层级为创新层。

(二)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自挂牌至2022年6月,发行人主办券商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6月至今,发行人主办券商为中泰证券。

(三)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1-1-42

报告期内,发行人年报审计机构均为信永中和,未发生变化。

(四)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2015年9月,发行人挂牌时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自2018年1月15日起,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

(五)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

(七)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控制权变动的情形。

(八)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1-1-43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29日,该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022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情况:以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000,000.00元。该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6日,该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泰和新材。泰和新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1-1-4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5052087E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3年5月20日
营业期限1993年5月20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氨纶、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泰和新材持有发行人股份96,860,000股,持股比例为91.38%,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最近一年及一期,泰和新材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注:泰和新材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烟台市国资委。

(二)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泰和新材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1-45

(三) 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控股股东泰和新材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和新材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统一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91370600MA3UAQQM0P2020-11-051,000万元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路1号内215室一般项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氨纶、芳纶等高性能纤维材料销售
2宁夏泰普龙科技有限公司91640000MA7D3FQ55W2021-12-03500万元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园区道路以北、停车场以东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密封用填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3泰和时尚 注191370600090691932Y2014-01-08300万元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纺织原料、服装面料的研究与开发,批发、零售纺织原料、纱线、服装面料、服装辅料、家纺产品、服饰鞋帽、日用百货、办公用品、芳纶及其他民用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主要产

1-1-46

体育用品、卫生护理用品、劳保用品、皮具、橡塑制品、厨房用具、工艺礼品、玩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灯具、汽车零配件、汽车内饰件、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品),商品经济信息咨询,纺织技术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品包括运动保健、服饰箱包 、安全家纺、个体防护等)
4烟台泰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137068609171498012014-01-222,444万元烟台市福山经济开发区浙江路1号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5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1370686780787093B2005-10-242,003.7365万元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浙江路1号生产酰氯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酰氯产品生产与销售
6泰普龙91370600067379115G2013-04-16800万元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一般项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面料纺织加工;合成纤维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7宁夏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91641200MA76HRKW022020-05-091,000万元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区园区道路以北、停车场以东化学纤维及其制品、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防护用品、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与销售
8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1370600MA942QA7XF2021-05-11600万元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峨眉山路1号内4号一般项目:计量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检测计量服务
9宁夏宁东泰和新材91641200MA76CTRP622017-12-14100,000万元宁夏宁东煤化工园区经五路东侧、铁一般项目:化学纤维、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生物基材料、纸包装材料的制造、销氨纶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

1-1-47

有限公司路专用线西侧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普通货物运输;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筹建,仅限于分支机构)、危险废物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91641200MA7743BJ1C2018-07-2418,000万元宁夏宁东煤化工园区经五路东侧、铁路专线西侧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对位芳纶研发、生产与销售
11烟台纽士达氨纶有限公司91370600MA3RER68052020-02-1050,000万元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C-59小区一般项目:氨纶纤维制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12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91370600757486022L2003-12-302,500万美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嫩江路12号生产氨纶丝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氨纶产品生产与销售
13烟台经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91370600MA949URA1W2021-06-113,000万元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综合楼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智能发光纤维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

1-1-48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4烟台裕兴9137068674567832622002-12-3160万美元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中桥镇开发区浙江路南首生产各种纸管、纸板及相关纸制品,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纸管生产与销售
15烟台智谷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370600MA7JH2GH6H2022-03-18500万元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
16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91370600MA7LMR7FXX2022-04-065亿元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福莱山街道峨眉山路1号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新材料技术研发

注1:泰和新材于2022年11月对外转让了泰和时尚控制权,不再控制该企业。

2、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资委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1:泰和新材于2022年11月对外转让了泰和时尚控制权,不再控制该企业。 2、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资委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9137060016503011X21992-11-2710,000万元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观海大厦B座12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基金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产及设备的资产租赁;金属及金属矿、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对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进行股权投资

1-1-49

品)、电池材料的批发、零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烟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91370600165005352T1984-11-2711,000万元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付11号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校车运营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汽车零配件批发;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投资并持有烟台市国资委下属公交运营类资产
3烟台盐粮集团有限公司91370600493504716B2000-09-305,000万元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通路73号许可项目:食盐批发;水产养殖【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投资并持有烟台市国资委下属食盐和粮油类资产

1-1-50

4烟台工业商贸国有控股有限公司91370600738156829T2002-04-17551.52万元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街道毓璜顶西路17-3号 2号楼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对控股、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持股,实现所属国有资产的收益,运用国有资产收益进行再投资,资产租赁,企业信息咨询。(上述范围中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对授权经营范围内国有资产进行投资、经营
5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1370600684822338G2009-02-121,000,000万元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7号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政府战略性投资、产业投资等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资本运营(包括收购、重组整合和出让等);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融资服务业务;咨询业务;市国资委授权的其它业务;有色金属矿产品、黄金(现货)、白银(现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池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不含国家前置审批项目和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业投资、股权管理与运营
6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91370600587155422L2011-11-21300,000万元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山路53号25层以自有资产投资及咨询服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投资并持有银行、证券、文旅、房地产、核电、城市燃气、交通、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资产
7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91370600MA3R7XUT3Y2019-12-171,050,000万元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59号海科大厦1902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运营与管理;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招标及技术服务;设备检验、检测及认证;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轨道交通相关资源的综合开发及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国内广告业务;货物和技术的投资并持有烟台市国资委下属轨道交通类资产

1-1-51

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自有房屋、场地、设施租赁;展览展示服务;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凭资质经营);建筑工程设计;工艺品的销售。(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91370600265623203Y1981-03-3019,607.8431万元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45号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力自动化及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机房设施、仪器仪表、汽车电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机械工程、塑料注塑模具和注塑件、建筑智能化及建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地面卫星接收站、绕线机、铣曲机、衡器的制造、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运维、服务、转让;光伏发电的设计、研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售电业务;进出口业务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客户提供综合能源系统解决方案

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6,000,000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250,000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后,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46,25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原有股东不涉及公开发售股份。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股权比例(%)股份性质限售情况

1-1-52

1泰和新材9,686.0091.3774%境内国有法人股限售
2王志新516.504.8726%境内自然人股限售
3鞠成峰191.501.8066%境内自然人股限售
4何听兴42.000.3962%境内自然人股非限售
5缪凤香42.000.3962%境内自然人股非限售
6李向英34.000.3208%境内自然人股非限售
7杜迎琴13.120.1238%境内自然人股非限售
8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00.0943%境内国有法人股非限售
9中泰证券10.000.0943%境内国有法人股非限售
1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943%境内国有法人股非限售
11现有其他股东44.880.4235%-非限售
合计10,600.00100.00%--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一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烟台民士达先进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6MAC2U4W68L
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设立日期2022年11月10日
营业期限2022年1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2,5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0元

1-1-53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松山产业园松山街道办孵化中心11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子公司拟从事芳纶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二)分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分公司、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二)分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分公司、参股公司。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王志新女士,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泰和新材,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2009年5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年5月至今任泰和新材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孙静先生,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5月至2005年5月任烟台福斯达集团纸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05

1-1-54

1-1-55

(1)田原女士,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泰和新材财务部出纳;2015年1月至2020年3月任泰和新材财务部会计;2020年4月至今任泰和新材审计部业务主管;2021年12月至今,历任烟台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22年1月至今烟台经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柳明航先生,198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08年10月任龙口市图书馆大数据中心数据管理员;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龙口市南山旅游学校教师;2009年10月至2013年7月任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3年7月至2019年3月任山东京港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9年3月至今任泰和新材证券部科员;2022年9月至今,任泰普龙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孙岩磊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2006年7月至2009年5月任泰和集团芳纶应用项目技术

1-1-56

(1)孙静简历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基本情况”。 (2)万莹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9年6月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部长;2017年4月至2019年8月任泰和新材财务部部长助理;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财务部部长;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董事。 (3)鞠成峰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统计师职称。2003年11月至2007年1月就职于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2007年1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泰和集团;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统计、销售内勤、销售部部长助理、销售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兼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综合办公室主任;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董事。 4、报告期内董监高变动情况 (1)董事会 ①2019年1月1日,公司的董事为王志新、高峰、李晶、陈清宇和杜玉春,其中杜玉春为职工代表董事; ②由于股东变更,公司董事李晶、高峰、陈清宇辞职,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殿欣、孙朝辉、董旭海为公司董事;

1-1-57

1-1-58

会秘书为鞠成峰;

②2020年3月27日,王志新辞任财务负责人,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万莹为财务负责人;

③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孙静为副总经理;

④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免去杜玉春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孙静为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保持稳定,相关人员调整改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使管理团队人员和职能设置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调整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或重要人才流失的情况。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持有泰和新材5%以上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其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除上述所列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 对外投资情况

1-1-59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且上述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的情形。

(四) 其他披露事项

1-1-60

2021年度,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发行人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

序号姓名职务2021年度薪酬
1王志新董事长1,274,180.00
2杜玉春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244,800.00
3孙静总经理364,048.06
4万莹财务负责人218,459.98
5鞠成峰董事会秘书231,960.26
6孙岩磊职工代表监事189,477.32
7王川光监事94,178.66
合计2,617,104.28

注:上述薪酬金额为相关人员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取得的薪酬。其中王川光曾在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11月12日担任公司监事;孙岩磊自2021年4月9日至今担任公司监事;杜玉春2021年12月2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自2021年12月2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其他人员全年均在公司任职。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有从其他关联企业取得收入的情形,董事邢丽平、石岩、于玮及监事田原、柳明航均为股东泰和新材委派并在泰和新材领取薪酬,未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元

年度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董监高薪酬1,974,631.252,617,104.281,684,907.101,457,252.39
利润总额51,715,845.8941,928,755.9331,819,657.6623,645,211.52
董监高薪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3.82%6.24%5.30%6.16%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被冻结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争议。

1-1-61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任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担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王志新董事长泰和新材副总经理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包敦安独立董事烟台正海合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系
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系
鲁东大学教师无其他关系
冷敏娟独立董事山东北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无其他关系
烟台北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无其他关系
邢丽平董事泰和新材证券部部长助理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泰普龙董事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关联企业
石岩董事泰和新材市场部副部长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泰普龙董事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关联企业
于玮董事泰和新材海外销售部产品经理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关联企业
泰普龙董事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关联企业
田原监事会主席泰普龙监事会主席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关联企业
烟台经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关联企业
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监事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关联企业
泰和新材审计部业务主管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柳明航监事泰和新材证券部科员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泰普龙监事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关联企业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1-1-62

九、 重要承诺

(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控股股东2022年6月24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公司所持民士达股份系为本公司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公司所持民士达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2、自民士达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民士达股份,也不由民士达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份。3、本公司承诺在锁定期限届满后,如减持民士达股份,将通过合法方式实施,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民士达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公司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4、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不会减持民士达股份:(1)本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因违反本所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5、若民士达可能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本公司不会减持民士达股份:(1)民士达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2)民士达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6、若本公司计划减持所持有民士达股份,本公司承诺将及时通知民士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8、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民士达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民士达股份所得收益上交民士达,则民士达有权扣留

1-1-63

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民士达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公司将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依据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赔偿因未履行赔偿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董事长王志新、董事会秘书鞠成峰2022年6月24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2、自民士达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民士达股份,也不由民士达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3、本人承诺在锁定期限届满后,如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合法方式实施,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民士达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4、本人在担任民士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民士达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民士达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前述承诺。5、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因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6、若公司可能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2)公司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7、若本人计划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9、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

1-1-64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人将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依据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赔偿因未履行赔偿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控股股东2022年6月24日同业竞争承诺1、本公司现时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任何与民士达经营的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民士达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间接投资并控股于业务与民士达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4、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从事的业务与民士达有竞争,则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行使否决权。5、本公司不向其他业务与民士达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民士达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6、若未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民士达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本着民士达优先的原则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协商解决。7、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民士达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民士达,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民士达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民士达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如果民士达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8、若民士达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民士达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兼并与民士达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9、本公司保证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遵守本承诺,并愿意承担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民士达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民士达造成损失,本公司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公司不再对民士达有重大影响为止。
控股股东2022年6月24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对于民士达与本公司发生的民士达向本公司采购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保证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

1-1-65

理,不会要求民士达给予本公司与民士达其他供应商相比更优惠的条件,并确保民士达向本公司采购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时,本公司持续、稳定、及时供应。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将尽力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与民士达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民士达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民士达《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相关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公司在民士达中的地位,为本公司在与民士达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本公司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1、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2、如所违反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将在民士达或有权监管部门要求的期限内继续履行承诺;3、如所违反的承诺不可以继续履行,将向民士达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民士达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民士达股东大会审议;4、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民士达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民士达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董监高2022年6月24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本人承诺规范和减少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发行人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本人的关联交易,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为本人在与发行人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公司与本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保证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公司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逐步减少此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如本人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1、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2、如所违反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将在公司或有权监管部门要求的期限内继续履行承诺;3、如所违反的承诺不可以继续履行,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将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于本人担任民士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1-1-66

控股股东2022年6月24日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在公司的控股地位,促成公司及时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董监高2022年6月24日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民士达2022年6月24日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民士达2022年6月24日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约束措施的承诺1、如本公司违反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2、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前述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3、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

1-1-67

护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将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控股股东2022年6月24日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约束措施的承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如本公司违反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分红(如有),直至承诺履行完毕为止。
董监高2022年6月24日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约束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时为止。
控股股东2022年7月12日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公司将遵守和执行民士达股东大会通过的回报规划,在民士达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对不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反对票;并促使本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民士达利润分配议案时对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对不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反对票。
全体董事2022年7月12日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人将遵守和执行民士达股东大会通过的回报规划,在民士达董事会审议民士达利润分配议案时,对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对不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反对票。
全体监事2022年7月12日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人将遵守和执行民士达股东大会通过的回报规划,在民士达监事会审议民士达利润分配议案时,对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对不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反对票。
董事、高管2022年12月15日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函为保持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士达”或“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时,本人承诺:(1)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届时本人如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本人将在公司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及(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前提条件满足时,按照《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1-1-68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的条件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2个月至3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时,本人承诺:(1)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届时本人如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本人将在公司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及(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前提条件满足时,按照《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的条件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且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继续履行承诺或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如有),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特此承诺!
民士达2022年12月15日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股份回购的承诺为保持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本公司将严格实施《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在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前提条件满足时,按照《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的条件以回购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在本公司上市之日起第2个月至3年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本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前提条件满足时,按照《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

1-1-69

的条件以回购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本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且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继续履行承诺或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本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控股股东2022年12月15日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函为保持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士达”或“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本公司作为民士达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时,本公司承诺:(1)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及(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前提条件满足时,按照《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的条件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2个月至3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时,本公司承诺:(1)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2)若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本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增持公司股份,并且敦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事项,在现金分红事项上投赞成票;及(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前提条件满足时,按照《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的条件以增

1-1-70

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通过民士达在其股东大会及其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民士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继续履行承诺或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特此承诺!
董事、高管2022年6月24日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本承诺函出具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民士达2022年6月24日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为填补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一)保持并发展现有业务1、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及生产技术水平,巩固和强化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现有销售网络布局,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持续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2、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三会及经营管理层能够按照法律

1-1-71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的决策。公司将继续优化管理流程、建立更加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计划的平稳实施、有序进行。(二)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1. 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根据制定的《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2. 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长期回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项目收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有)尽快得到填补。3. 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4.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公司将继续加强预算管控,在保证产品质量的情况下,降低单位产出成本,提升效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发行人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控股股东2022年6月24日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2、不侵占公司利益;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4、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5、本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

1-1-72

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控股股东2022年11月18日关于保证民士达独立性的承诺(一)保证民士达资产独立1、保证民士达具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不影响民士达合法拥有其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注册商标、专利权等资产的所有权和独立性。2、保证民士达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二)保证民士达业务独立1、保证与民士达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民士达给予本公司与民士达其他供应商相比更优惠的条件,并确保民士达向本公司采购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等原材料时,本公司持续、稳定、及时供应。2、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保证本公司不对民士达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干预,且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民士达共用采购或销售渠道的情况,保证民士达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民士达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民士达的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民士达依法签订相关协议,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履行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民士达不发生违规提供担保、违规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5、如因民士达芳纶纸产能扩产而增加对本单位的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需求量,本单位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本单位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产能等方式确保对民士达生产芳纶纸所需的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供应。本单位将持续按照目前的定价原则执行,保证定价公允,并确保相关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持续、稳定、及时、优先供应,但民士达具有对短切纤维、沉析纤维供应商的自主选择权,可根据市场供给情况自主决定供应商,本单位不会利用关联方的影响谋求与民士达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确保不影响民士达的独立性。(三)保持民士达人员独立1、保证民士达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2、本公司向民士达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民士达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3、保证民士达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保证民士达的财务

1-1-73

人员未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四)保证民士达的财务独立1、保证民士达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民士达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民士达的资金使用。3、保证民士达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民士达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5、保证民士达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发生由民士达为其代垫费用或者为民士达代垫费用的情形。7、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民士达资金的情形。8、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外,未经民士达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相关人员(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员工、聘请的外包服务人员及顾问等非正式员工人员,下同)将无权对民士达相关财务、业务数据、信息、工作流程进行查看或修改;也不得因经民士达同意后的查看或修改行为,对民士达生产经营及其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五)保证民士达机构独立1、保证民士达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有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民士达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民士达或者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民士达或者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1月18日关于发行人上市后违法违规行为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1、若发行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后六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2、若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后十二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控股股东2022年11月18日关于发行人上市后违法违规行为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本公司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关于本公司所持有的民士达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安排,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1、若发行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1-1-74

承诺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后六个月内,本公司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2、若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后,本公司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后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控股股东2023年1月12日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和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一、保证对民士达原材料供应持续、稳定、及时、优先供应以及价格公允(一)前期签署并继续有效的承诺(部分内容)本公司已经在《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承诺并继续履行以下承诺:“对于民士达与本公司发生的民士达向本公司采购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保证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民士达给予本公司与民士达其他供应商相比更优惠的条件,并确保民士达向本公司采购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时,本公司持续、稳定、及时供应。”本公司已经在《关于保证民士达独立性的承诺》中承诺并继续履行以下承诺:“(二)保证民士达业务独立1、保证与民士达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民士达给予本公司与民士达其他供应商相比更优惠的条件,并确保民士达向本公司采购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等原材料时,本公司持续、稳定、及时供应。”“(二)保证民士达业务独立5、如因民士达芳纶纸产能扩产而增加对本单位的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需求量,本单位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本单位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产能等方式确保对民士达生产芳纶纸所需的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供应。本单位将持续按照目前的定价原则执行,保证定价公允,并确保相关短切纤维以及沉析纤维持续、稳定、及时、优先供应,但民士达具有对短切纤维、沉析纤维供应商的自主选择权,可根据市场供给情况自主决定供应商,本单位不会利用关联方的影响谋求与民士达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确保不影响民士达的独立性。”(二)本次补充承诺内容在上述两项承诺的基础上,本公司补充承诺如下:1、在本公司(含除民士达外的其他子公司,下同)向民士达(含民士达子公司,下同)销售制纸级芳纶纤维(包括制备芳纶纸用的短切纤维、沉析纤维等,下同)期间,本公司承诺:民士达具有制纸级芳纶纤维供应商的自主选择权,同时,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地位等强制要求民士达只得向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含民士达)采购制纸级芳纶纤维,亦不禁止民士达自行生产制纸级芳纶纤维;2、在民士达从事芳纶纸生产业务期间,本公司承诺:本公司

1-1-75

1-1-76

务相竞争的产业,包括但不限于不向民士达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出售制纸级芳纶纤维等;(3)如未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出现与民士达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民士达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本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民士达进行经营。上述避免与民士达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公司不再对民士达有重大影响为止。五、违反承诺的措施上述补充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民士达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2023年1月30日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公司作为民士达的控股股东,在已经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证民士达独立性的承诺》以及《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和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的基础上,就本公司制纸级芳纶纤维(包括制纸级沉析纤维、制纸级间位短切纤维、制纸级对位短切纤维,下同)业务的未来安排出具以下补充承诺:1、在民士达(含其子公司,下同)主要从事芳纶纸生产业务期间,本公司(含除民士达外的其他子公司)将继续向民士达优先、稳定、及时、充足供应制纸级芳纶纤维并保障定价公允,同时民士达具有制纸级芳纶纤维供应商的自主选择权,民士达可根据市场供给情况自主决定供应商,本公司不会利用关联方的影响谋求与民士达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自民士达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如民士达未来拟自主生产制纸级芳纶纤维,并向本公司提出需求将本公司(含除民士达外的其他子公司)的制纸级芳纶纤维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制纸级芳纶纤维的相关生产设备、厂房、配套设施等实物资产、相关生产技术人员、制纸级芳纶纤维生产技术及专利等)以转让或增资等形式注入民士达,本公司将无条件同意并承诺如下:民士达股东大会通过上述制纸级芳纶纤维业务注入议案后,本公司将在收到民士达相关需求通知后及时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按照民士达的需求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公司(含除民士达外的其他子公司)相关制纸级芳纶纤维业务注入至民士达,并保障交易价格的公允;同时,民士达可自主选择制纸级芳纶纤维相关业务资产的合作方,本公司不会利用关联方的影响谋求与民士达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同时,本公司承诺:如代表民士达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上述制纸级芳纶纤维业务注入议案,或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民士达股份达到3%以上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将提出上述制纸级芳纶纤维业务注入方案作为临时提案书面提交董事会,本公司将督促民士达按照公

1-1-77

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如需)、股东大会,本公司及本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将在相关会议召开时回避表决,保障民士达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3、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民士达控股股东地位对民士达向本公司提出的制纸级芳纶纤维业务注入需求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入的业务内容、注入时间等)施加直接或间接影响,民士达履行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时,本公司承诺保障交易程序的合法合规。4、在民士达主要从事芳纶纸生产业务期间,如本公司(含除民士达外的其他子公司,下同)未来拟放弃生产制纸级芳纶纤维,未经民士达书面同意,本公司不向除民士达之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置制纸级芳纶纤维业务相关资产,并且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强制将相关制纸级芳纶纤维业务注入至民士达。5、本公司(含除民士达外的其他子公司)按照民士达的需求将相关制纸级芳纶纤维业务注入民士达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民士达的相互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民士达制纸级芳纶纤维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6、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民士达主要从事芳纶纸生产业务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有违反本承诺并因此给民士达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民士达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注1、2022年至2026年度,泰和新材承诺向民士达达到以下供应量:

产品2022年度(吨)2023年度(吨)2024年度(吨)2025年度(吨)2026年度(吨)
制纸级沉析纤维600800100013001400
制纸级间位短切纤维10001200150018002000
制纸级对位短切纤维50100100200300

(二) 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15年3月1日同业竞争承诺1、目前,本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民士达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未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民士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作为民士达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期间,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参与或从事与民士达

1-1-78

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该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3、关于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确保其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义务。4、如民士达将来扩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企业或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民士达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按照如下方式消除与民士达的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民士达有意受让,在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程序将竞争业务优先转让给民士达;(4)如民士达无意受让,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如本企业或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本企业承担由此给民士达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再作为民士达的关联方;(2)民士达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但民士达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董监高2015年3月1日同业竞争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同时也不会利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地位或其他关系进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其他2015年3月1日同业竞争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1-1-79

同时也不会利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地位或其他关系进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董监高2015年3月1日限售承诺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本人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董事长王志新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业绩补偿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其他披露事项”。

(三) 其他披露事项

1-1-80

1-1-81

综上,上述《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与发行人相关的业绩承诺以及补偿条款无需清理,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实施条件、具体措施、停止条件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

1-1-82

1-1-83

1-1-84

1-1-85

3、回购或增持金额累计已达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四)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且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继续履行承诺或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本预案中规定的具体措施,则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和/或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或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控股股东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控股股东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如有),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要约收购等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其增持公司股票或回购公司股份之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1-86

十、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如下所示: 公司主要职能部门运作情况良好,主要职能如下:
职能部门职责说明
生产设备部主要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的制订,组织公司产品的生产;负责工艺管理;负责本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护;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品质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标准编制、修订、备案工作;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及运行等工作;参与合格供方的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公司质量控制工作,含入厂检验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市场售后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等;负责新产品、外协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评审工作;负责公司仓储管理工作;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技术研发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新开及技改工程项目的前期申报及后期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公司对外技术交流和合作;负责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年度计划和经济预算。
销售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负责产品的对外宣传,与客户的沟通和维护工作;负责市场调查、开拓和价格制订。
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收申报缴纳、资产管理与计量等工作;制订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全面的经济核算工作,定期编写企业财务报告,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收支、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使用资金;协同综合办公室核算员工工资及奖金的统计工作;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1-1-87

内控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内控管理等工作,健全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完善内控制度,优化内控流程;负责公司的招议标管理、工程项目预决算及过程管控等。
综合办公室全面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对公司正式文件的起草、发放进行审核、把关;统一管理公司印章;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有关工作;负责股权管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接受股东咨询、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筹备等工作;指导公司档案管理;负责公司生产用原料、包装物、设备、备品备件等物料的采购工作;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1-1-88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1-89

(2)公司主要产品分类 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公司形成了品种结构相对齐全的芳纶纸产品体系,芳纶纸产品厚度覆盖0.025mm-0.76mm不等,涵盖十余个系列上百种细分规格型号,可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按照芳纶纸主要原材料的不同,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和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

1-1-90

(3)公司主要产品应用情况 根据产品的功能性应用不同,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电气绝缘(作为绝缘材料)、蜂窝芯材(作为结构减重材料)领域。其中,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主要用于电气绝缘领域,少量用于蜂窝芯材领域;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主要用于蜂窝芯材领域。相比间位芳纶纸制作的蜂窝芯材,对位芳纶纸蜂窝芯材强度更高,但因其成本较高,一般应用在对强度要求较高的蜂窝芯材领

1-1-91

域。 在电气绝缘领域,芳纶纸可用于电力电气、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领域,作为耐高温绝缘材料应用在电气工业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装备等领域的牵引变压器、牵引电机、驱动电机、变压器、发电机、高压或特高压输变电等电力电气设备。相较于传统的纸基(植物纤维素基)绝缘材料,芳纶纸耐温性、耐候性更好,更能保障电力设备稳定、安全运行,更能满足大功率、高电压设备的极端要求;同时,芳纶纸能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减小设备尺寸,减轻重量,增强承受负载的能力,提高设备的可靠性,从而推动现代电器电工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在蜂窝芯材领域,芳纶纸经涂胶、叠合、热压、切边、拉伸、定型、浸胶、固化等一系列复杂工艺而制作成的具有天然蜂巢的六边形结构的特殊材料,即芳纶纸蜂窝芯材,其轻质、高强、高模、结构稳定性强且具有隔音、隔热、阻燃等优点,可以作为轻质高强结构材料,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国防军工等重点领域。其中,在航空航天等领域,用航空级芳纶纸基材料制成的蜂窝结构材料,可用于飞机、直升机等航天器的天线罩、雷达罩、壁板、舱门、地板等部件,以及飞机的大刚性、次受力部件。作为飞机复合材料蜂窝夹层结构的首选芯材,可降低飞机的结构质量、实现功能部件透波、降噪、隔热性能。在轨道交通领域,芳纶纸蜂窝夹层芯材已在高铁车辆的车厢侧板、顶板、座椅、隔板、行李架以及天窗板等部位上得到应用,减轻车辆质量,提高列车的速度。此外,芳纶纸蜂窝芯材也可用于风机叶片、船舶游艇、赛艇、滑雪板、房车等产品的制造。
产品种类终端应用领域具体应用和功能案例照片
电气绝缘用芳纶纸变压器、电抗器作为特高压变压器、高铁牵引变压器、风力变压器、光伏发电电抗器等设备的主要绝缘材料,可有效提升设备的耐热等级和绝缘性,减少设备的体积和重量

1-1-92

发电机、电动机作为新能源汽车电机、风力发电机、水力发电机、火力发电机、电梯电动机等设备的主要绝缘材料,可以有效提升设备的抗过载能力,提高设备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电器开关、断路器作为电器开关、断路器的主要绝缘材料,可有效提升设备灭弧室的抗摔击强度,提高设备的动态抗疲劳寿命和安全性
电脑、手机电池、线路板作为手机锂电池、电脑锂电池、SMT基板、印刷线路板等设备的主要材料,可有效提升电子产品的耐热性以及电路板的传输速度、强度和质量
蜂窝芯材用芳纶纸航空航天作为民用航空客机、战斗机、无人机、航天飞行器等的机身、天棚、地板、舱门等部位的关键结构材料,可有效减轻自身重量,提高载重量,增强防火、隔热、隔音的效果
轨道交通作为高铁、动车、地铁等轨道交通设备的地板、行李架、顶棚等部位的结构材料,可有效提升设备的载重量和使用寿命

3、主营收入构成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

根据公司产品类别,主要分为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和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主营收入构成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 根据公司产品类别,主要分为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和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93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19,351.4493.4220,574.8994.5115,258.4096.1113,040.9695.61
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1,363.956.581,195.835.49618.073.89598.174.39
合计20,715.40100.0021,770.72100.0015,876.47100.0013,639.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产品结构以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为主;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销售额呈逐年增加趋势,最近两年销售占比稳步提升。

(2)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区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收入为主、境外收入为辅,其中境外收入主要来自欧洲、亚洲等区域,境内外收入均呈稳步增长趋势,境内外销售收入占比相对稳定。 (3)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模式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收入16,872.1481.4518,043.7082.8813,297.0783.7511,644.8485.38
经销收入3,843.2518.553,727.0217.122,579.4016.251,994.2914.62
合计20,715.40100.0021,770.72100.0015,876.47100.0013,639.13100.00

1-1-94

1-1-95

1-1-96

1-1-97

1-1-98

二、 行业基本情况

1-1-99

1-1-100

和要求,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等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组织开展行业统计,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行业信息,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建立电子商务信息网络;组织制订行业规划,对行业投资开发、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进行前期论证与初审;组织制订、修订轻工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团体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等。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近年来,政府部门不断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发展方向及扶持政策,国家的鼓励和支持有利于行业的健康与稳定发展。发行人所属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颁布部门颁布时间相关内容
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工信部2021年12月将芳纶纸列入目录中“重点新材料”之“关键战略材料”之“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2021年3月加强碳纤维、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生物基和生物医用材料研发应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发改委2019年10月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
4《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委2017年11月提升先进复合材料生产及应用水平。重点发展高性能碳纤维、对位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碳化硅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应用,新型溶剂法纤维素纤维、聚乳酸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纤维、生物基聚酰胺纤维等生物基化学纤维及其应用;土工建筑、医疗卫生、安全防护、高温过滤等高端产业用纺织

1-1-101

材料。加快开发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无人机制造等领域用纸基新材料,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高安全高比能电池等高性能电池材料及产品,照明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LED照明芯片等先进半导体材料及产品。
5《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发改委2017年1月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碳/碳复合材料,高强玻璃纤维、连续玄武岩纤维、陶瓷纤维、石墨纤维等无机非金属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芳砜纶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四氟乙烯纤维,聚酰亚胺纤维、酚醛纤维、高吸水性纤维等具有耐腐蚀、耐高温、高强高模、抗燃、传导等功能的新型纤维。高性能树脂复合材料的高效低成本、自动化成型。
6《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信部2016年12月紧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重大需求,以耐高温及耐蚀合金、高强轻型合金等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反渗透膜、全氟离子交换膜等高性能分离膜材料,高性能碳纤维、芳纶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永磁、高效发光、高端催化等稀土功能材料,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以及新型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为重点,突破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7《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2014年10月支持蜂窝芯材用芳纶纸产业化与示范应用,芳纶纸抗张强度大于3.2kN/m,耐温超过210℃,阻燃等级为VTM-0或V-0级,芳纶纸年产能达到1500吨。
8《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2010年10月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

近年来,我国对芳纶纤维及芳纶纸相关行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机关或部门多次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芳纶纸行业的发

1-1-102

1-1-103

1-1-104

1-1-105

1-1-106

1-1-107

1-1-108

1-1-109

1-1-110

1-1-111

1-1-112

1-1-113

1-1-114

1-1-115

1-1-116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1-117

注1:理论产能=定量(千克)×车速(每分钟米数)×横幅(每分钟米数)×60分钟×24小时×300天)/1000; 注2:热压机设备日均产能=理论产能/300; 注3:2022年1-9月产能为公司各生产线1-9月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40.56%、47.75%、62.42%和66.91%,随着公司业务量逐步增加,公司产品产销量逐步提升,产能利用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在实际生产中,由于生产线数量较少,公司为满足客户对不同型号产品的需求,除个别单一采购量较大的产品型号外,基本无法实现全部型号产品的大批量流水线生产,主要采用小批量多品种的柔性化生产模式。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在生产不同型号产品时存在需要切换设备生产模式、调试生产线的情况。同时,由于不同型号产品需采用不同的设备生产方式,因此不同型号产品在生产效率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基于上述产品结构及柔性化生产模式的因素影响,公司现有生产线的实际生产效率低于其理论生产效率,实际有效产能低于理论产能,对其产能利用率产生一定影响。 (2)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情况

1-1-11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产品结构以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为主;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销售额呈逐年增加趋势,最近两年销售占比稳步提升。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19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收入13,830.4366.7615,134.3469.5210,592.8566.729,074.4666.53
境外收入6,884.9633.246,636.3830.485,283.6333.284,564.6733.47
合计20,715.40100.0021,770.72100.0015,876.47100.0013,639.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收入为主、境外收入为辅,其中境外收入主要来自欧洲、亚洲等区域,境内外收入均呈稳步增长趋势,境内外销售收入占比相对稳定。

3、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间位芳纶纸、对位芳纶纸的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吨

注:芳纶纸衍生品收入占比较小、产品种类较多且计量单位不统一,因此未列示其数量及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整体较为平稳,微小的变动主要系原材料价格变动及下游芳纶纸需求影响所致,具体分析详见“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 4、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 (1)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20221德国迅斐利公司芳纶纸2,110.3910.18%

1-1-120

年1-9月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1,793.388.65%
3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1,767.868.53%
4印度GANAPATHY公司芳纶纸1,255.396.06%
5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芳纶纸666.703.22%
合计7,593.7336.64%
2021年度1德国迅斐利公司芳纶纸2,446.5111.23%
2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1,526.927.01%
3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1,387.826.37%
4印度GANAPATHY公司芳纶纸1,087.294.99%
5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165.630.76%
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782.733.59%
小计948.364.35%
合计7,396.9033.95%
2020年度1德国迅斐利公司芳纶纸1,345.498.46%
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1,175.197.39%
3印度GANAPATHY公司芳纶纸750.864.72%
4瑞士ABB公司芳纶纸703.124.43%
5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100.870.63%
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598.803.77%
小计699.674.40%
合计4,674.3329.40%
2019年度1德国迅斐利公司芳纶纸1,280.189.37%
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897.156.56%
3瑞士ABB公司芳纶纸723.595.30%
4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芳纶纸638.654.67%
5印度GANAPATHY公司芳纶纸558.104.08%
合计4,097.6729.98%

注1:德国迅斐利公司合并范围内多个子公司与公司有交易,上表金额为公司向德国迅斐利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计销售金额。

注2:瑞士ABB公司合并范围内多个子公司与公司有交易,上表金额为公司向瑞士ABB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计销售金额。

注3: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因此两家客户销售额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客户开发力度,与客户建立了稳定且深入的合作关系,单一客户收入占比不超过30%,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销售依赖。

1-1-121

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两家公司主要从事绝缘材料、电工材料、五金产品、橡胶材料等产品的销售。发行人与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长期合作,2019年以来该公司订单增长较快,并于2019年成立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经销商销售芳纶纸产品,因此2020年上述两家公司的采购量合计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2)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1-122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复合材料;生产复合材料槽罐(限保定分公司经营);复合材料用原材料、预浸料、蜂窝、结构件产品的研发、销售等。2022年1-9月,该公司向发行人的采购额较大,主要原因为该公司下游航空领域蜂窝芯材需求量增加所致。 (二)公司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芳纶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沉析纤维、短切纤维。报告期内,公司的沉析纤维、短切纤维采购额及其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1-1-123

原材料类别2022年1-9月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沉析纤维6,835.6937.17%5,011.3837.09%
短切纤维10,295.3555.98%6,743.7749.91%
其中:间位短切纤维8,459.8246.00%5,982.2444.27%
对位短切纤维1,835.529.98%761.535.64%
合计17,131.0393.15%11,755.1586.99%
原材料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沉析纤维4,117.4440.58%3,461.4641.72%
短切纤维4,975.6149.03%4,041.1848.71%
其中:间位短切纤维4,548.8144.83%3,740.8245.09%
对位短切纤维426.804.21%300.363.62%
合计9,093.0589.61%7,502.6490.43%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芳纶纸的主要原材料为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整体采购金额保持平稳增长趋势,与公司芳纶纸产销量波动趋势相匹配。报告期内,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采购金额占比整体较为稳定,短切纤维占比出现小幅增长、沉析纤维占比出现小幅下降的原因主要为不同产品对纤维的配方构成存在一定差异。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对位芳纶纸产品逐年增多,对位短切纤维价格较贵,导致短切纤维采购金额占原材料总采购额的占比呈现增长趋势。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相对平稳。2022年1-9月,短切纤维单价较2021年度增长的原因主要为:发行人采购对位短切纤维数量增长较多,而对位短切纤维价格较贵,进而导致短切纤维整体单价上涨;此外,间位短切纤维单价小幅上涨,主要原因为上游制造短切纤维的成本上涨,供应商上调单价所致。

1-1-124

注1:单位能耗=(电力耗用金额+蒸汽耗用金额)/(芳纶纸产量)。 2020年度、2021年度,电费单价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疫情期间,电费补贴,单价较低。2021年度、2022年1-9月,蒸汽采购单价增长较大的原因为蒸汽供应商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受环保政策因素影响,其生产蒸汽的成本上升进而导致向外部销售蒸汽的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2019年至2021年生产单位能耗金额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显著提升,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能源消耗降低导致综合单位能耗进一步降低,形成了较强的规模效应和成本控制优势。 2022年1-9月单位能耗出现增长的原因为,蒸汽和电力价格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2、主要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万元)占总采购额比例
2022年1-9月1泰和新材及子公司芳纶纤维等15,362.9083.54%
2烟台欣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纤维1,797.729.78%
3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芳纶纸板等731.903.98%
4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云母类产品147.500.80%
5天津玉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上胶纸等55.910.30%
合计18,095.9498.40%
2021年度1泰和新材及子公司芳纶纤维等10,977.3781.24%
2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芳纶纸板等1,139.038.43%

1-1-125

3烟台欣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纤维678.285.02%
4韩国汇维仕公司芳纶纤维129.350.96%
5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云母类产品162.551.20%
合计13,086.5896.85%
2020年度1泰和新材及子公司芳纶纤维等8,913.3587.84%
2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芳纶纸板等738.037.27%
3烟台欣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纤维192.871.90%
4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云母类产品114.171.13%
5深圳维度新材料有限公司铁硅铝吸收剂83.630.82%
合计10,042.0598.96%
2019年度1泰和新材及子公司芳纶纤维等7,411.7389.33%
2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芳纶纸板等585.327.05%
3韩国汇维仕公司芳纶纤维66.560.80%
4迅斐利电工(上海)有限公司芳纶纸复合材料27.280.33%
5烟台欣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纤维27.040.33%
合计8,117.9397.84%

注1:报告期内,公司与泰和新材及子公司发生业务主要为自泰和新材采购沉析纤维、间位短切纤维;自泰普龙采购对位短切纤维;自烟台裕兴采购纸管。注2:烟台欣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为赣州龙邦在山东区域的芳纶纤维等产品的代理商。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1)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相较于2019年度,公司2020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新增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该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云母制品的加工、合成与销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对白云母的采购需求增加,同时因下游客户对云母纸的需求增多,因此向该公司采购云母纸数量增长较多。 2)深圳维度新材料有限公司 相较于2019年度,公司2020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新增深圳维度新材料有限

1-1-126

天津玉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电工器材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受益于下游市场对于上胶纸产品的需求增长,公司向其采购上胶纸产品数量有所增长。 (3)公司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部分公司同时发生采购、销售业务的情况,涉及的

1-1-127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合作关系主要为向其采购原材料、芳纶纸衍生品,销售芳纶纸的金额相对较小,采购销售业务均为交易双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上述公司中,除公司与控股股东泰和新材及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其他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均独立核算,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自主确定,采购和销售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等输送情形。

1-1-128

(4)公司外协加工情况 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同时基于产能利用的考虑及满足部分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将芳纶纸分切、芳纶纸初步加工等非关键工序委托外部厂商进行生产加工的情况。外协加工涉及的相关工序较为简单,并不涉及公司产品生产的主要加工过程,相关费用主要为加工费,公司根据相应工序加工难度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支付相关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费金额分别为31.11万元、7.18万元、42.29万元及39.25万元,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费金额及委托加工产品实现的销售金额均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外协加工厂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三)报告期重要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及借款合同,具体认定标准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单项交易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或者同一交易主体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累计交易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银行借款合同。 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销售合同 发行人销售分为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发行人根据客户交易习惯与部分客户签订框架型的销售合同,对合作模式、产品质量、付款安排等进行约定,并通过订单的方式确定销售产品种类和价格、发货等内容;与部分客户直接以订单方式进行交易。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主要销售内容合同期限合同类型金额履行情况

1-1-129

1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2019.1.1-2019.12.31订单合同1000.00万元履行完毕
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2020.1.1-2020.12.31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履行完毕
3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2021.1.1-2021.12.31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履行完毕
4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2022.1.1-2022.12.31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正在履行
5德国迅斐利公司芳纶纸2013.1.14--长期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正在履行
6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2021.1.1-2021.12.31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履行完毕
7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2022.1.1-2022.12.31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正在履行
8印度GANAPATHY公司芳纶纸2021.1.1-2023.12.30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正在履行
9济南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芳纶纸2021.2.1-2023.12.31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正在履行
10上海士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2021.1.1-2021.12.31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履行完毕
11上海士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芳纶纸2022.1.1-2022.12.31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正在履行
12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芳纶纸2021.1.1-2026.12.31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正在履行

2、采购合同

4、土地收储合同

1-1-130

2022年3月15日,公司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约定收回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鲁(2018)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12354号,位于开发区峨眉山路1号芳纶造纸厂房二(开发区J-1小区),土地面积11,694.96平方米,房屋面积为16,742.09平方米,土地补偿款总额为97,285,300.00元,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收回土地和房屋的搬迁腾退工作,并将土地和房屋等移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

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支付第一期收储补偿款1,100.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老厂区生产线A线的搬迁;生产线B线已完成拆除工作,目前处于在新厂区安装的过程中,计划2022年12月底完成安装和调试。待上述老厂区生产线全部搬迁完成后,将腾退相关土地和房屋,公司预计能够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完成收回土地和房屋的搬迁腾退工作,并将土地和房屋等移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

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27,202.05万元,账面价值17,898.5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6,930.01139.986,790.0397.98%
机器设备20,071.029,131.1510,939.8854.51%
运输设备13.221.8111.486.23%
其他设备187.830.57157.2383.72%
合计27,202.059,303.5217,898.5465.80%

1-1-131

注1:2022年3月15日,公司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收储本公司编号为“烟房权证开字第K021321号”、“鲁(2018)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12354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房屋建筑物的搬迁腾退工作。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租赁使用房屋建筑物的情形。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原值100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1压榨烘干部11,424.201,356.5595.25%
2德国热轧机11,208.21737.0861.01%
3流浆箱1795.88136.3817.14%
4压榨烘干部1769.23467.1160.72%
5纸机斜网部1728.07124.7617.14%
6纸机斜网部1645.54614.8895.25%

1-1-132

7特种纸机1501.8986.0017.14%
8斜网成型部1461.54280.2660.72%
9四辊双压区热压机1428.45364.8085.14%
10双压型三辊热轧光机1269.23169.7663.05%
11DCS系统设备1250.89238.9795.25%
12热压机轧辊1248.76187.0575.19%
13浆罐4196.97187.6195.25%
14浆罐、水罐、分离器24196.58119.8060.94%
15配电柜,电控箱21185.44112.6060.72%
16浆罐4173.5229.7317.14%
17分配器1130.7122.4017.14%
18分切机1115.27109.8095.25%
19DCS系统设备1114.5719.6317.14%
20水力碎浆机,外流压力筛9114.5369.8060.94%
21收卷机1109.7267.4461.47%
22控制柜,电源柜11103.9863.1460.72%
合计9,173.185,565.55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共2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产权证号地址面积(㎡)用途使用期限权利性质他项权利
1民士达鲁(2022)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13187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宗地面积:16,575.60工业用地2069年5月29日止出让
2民士达烟台经济技共有宗地工业2006年9出让

1-1-133

3、专利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期授权日期他项权利
1民士达以对位芳纶短切纤维为原料发明专利ZL200610069114.72006.9.302009.12.09

1-1-134

的芳纶纸及其制备方法
2民士达制备间位芳纶纸所用的浆料、生产方法及由该浆料制成的间位芳纶纸及生产方法发明专利ZL200910216913.62009.12.312012.05.30
3民士达两面平滑度不同的间位芳纶纸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910216912.12009.12.312012.05.30
4民士达一种电热耐高温碳纤维纸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428212.52013.09.182015.07.01
5民士达一种由芳纶纤维构成的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410188353.92014.05.062016.02.24
6民士达、泰和新材一种芳香族聚酰胺薄膜状沉析纤维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012906.X2015.01.122017.01.04
7民士达一种对位芳纶纤维云母纸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939494.42015.12.162017.10.03
8民士达一种间位芳纶纤维云母纸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939532.62015.12.162017.11.17
9民士达对位芳纶纤维云母复合纸及其生产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939617.42015.12.162017.10.24
10民士达一种高平滑绝缘用间位芳纶纸的制备发明专利ZL201610028081.52016.01.152017.10.24

1-1-135

方法
11民士达一种间位芳纶纤维纸基材料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0769755.72016.8.302018.02.02
12民士达一种高密度芳纶绝缘硬纸板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0769485.X2016.8.302018.03.09
13民士达一种高强度芳纶绝缘层压板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0767811.32016.8.302018.03.09
14民士达Method for producing meta-aramid fiber paper-based material(美国)发明专利US10011951B22016.11.232018.07.03
15民士达一种耐高温蜂窝芯材用聚对苯撑苯并二噁唑纤维纸基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2011567941.52020.12.252022.09.06
16民士达一种用于芳纶基材单晶硅片的夹持机构实用新型ZL202221650789.12022.06.302022.08.05
17民士达一种由聚芳酰胺纸做成的包装盒实用新型ZL202221650790.42022.06.302022.08.05
18民士达一种防静电芳纶纸实用新型ZL202221571399.52022.06.222022.09.16
19民士达一种防静电芳纶纸实用新型ZL202221571399.52022.06.222022.09.16
20民士达一种多层复合芳纶纸实用新型ZL202221620069.02022.06.272022.09.20

注1:专利“一种芳香族聚酰胺薄膜状沉析纤维的制备方法”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泰

1-1-136

和新材共同申请,所有权为双方共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基于使用该项共有专利所产生的产品收入,归各自所有,不存在专利共有人之间的使用核算分成。 注2:“制备间位芳纶纸所用的浆料、生产方法及由该浆料制成的间位芳纶纸及生产方法”和“两面平滑度不同的间位芳纶纸的制备方法”,系由泰和集团和发行人共同开发,双方作为共同申请人于2009年12月3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申请。2012年4月8日,泰和集团与发行人达成协议,将双方共同享有的该两项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发行人,并办理了专利申请人变更。2012年5月30日,前述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授权,专利权人为发行人。 “以对位芳纶短切纤维为原料的芳纶纸及其制备方法”系泰和集团2006年9月30日作为专利申请人进行申请,并于2009年12月9日获得授权。2010年9月8日经发行人与泰和集团协商,双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人变更申请,2010年9月21日,发行人收到该专利手续变更合格通知书,该专利的专利权由泰和集团所有变更为泰和集团与发行人共有(发行人为第2专利权人)。2012年3月16日,山东永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山永评报字【2012】第5号《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上述3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的评估值为199.28万元。 鉴于上述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极大改进了现有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以作为生产主要产品芳纶纸的重要技术,在不需要添加设备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2012年4月8日,公司与泰和集团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泰和集团将其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的上述3项专利权以及一项名为“废旧芳纶纸的回收利用方法”(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网站,该专利在最后一次法律状态公告日显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发行人,在山东永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山永评报字【2012】第5号《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共计12项具体如下:
序号软件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批准日期取得方式著作权人
1芳纶原纸定量水分控制系统V1.02014SR1465682014.9.29原始取得民士达
2低定量芳纶纸张力控制系统V1.02014SR1464342014.9.29原始取得民士达
3芳纶纸印刷分切系统V1.02014SR1464382014.9.29原始取得民士达
4芳纶纸表面检测系统V1.02014SR1464462014.9.29原始取得民士达

1-1-137

5芳纶纸收卷工艺自动控制系统1.02017SR1980672017.5.23原始取得民士达
6芳纶纸高温压光工艺自动控制系统1.02017SR2070742017.5.25原始取得民士达
7芳纶纸压榨工艺自动控制系统1.02017SR1981322017.5.23原始取得民士达
8芳纶纤维原料磨浆系统1.02021SR01190762021.1.21原始取得民士达
9芳纶纤维原料自动筛分系统1.02021SR01190752021.1.21原始取得民士达
10芳纶纸缺陷在线检测系统1.02021SR01194392021.1.21原始取得民士达
11芳纶纸厚度在线检测系统1.02021SR01194402021.1.21原始取得民士达
12芳纶纸分切入库系统1.02021SR01194412021.1.21原始取得民士达

(三)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许可使用情形。

(四)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公司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内在联系,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在的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和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等其他设备,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和设备;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是保护自身经营成果的重要产权证明,也是公司技术创新的集中体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业务资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三)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许可使用情形。 (四)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公司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内在联系,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在的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和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等其他设备,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和设备;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是保护自身经营成果的重要产权证明,也是公司技术创新的集中体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业务资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经营主体资质名称核发机关发证/续证日期有效期至
1民士达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9.18长期
2民士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烟台市商务局2018.10.16长期

1-1-138

3民士达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2019.7.5长期
4民士达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020.6.172025.6.16
5民士达辐射安全许可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1.9.282026.9.27
6民士达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1.12.15有效期3年
7民士达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022.2.92027.2.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认证和产品认证具体如下: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如下:

1-1-139

学历情况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96.92
本科3426.15
专科3526.92
专科以下5240.00
合计130100.00

4、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员工的年龄分布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分别为89人、91人、107人、130人,发行人已为所有员工按时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1-140

根据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证明材料,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积金管理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形。 (八)公司研发及技术情况 1、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在主要产品中的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所处阶段创新类型产品应用技术特征核心技术对应的主要专利技术先进性
1多重浆料分散技术自主研发批量生产原始创新芳纶纸生产在现有分散制浆造纸技术与装备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薄膜化芳纶沉析纤维、高性能芳纶短切纤维及其不同密度的功能化纤维混杂浆料的有效分散,为制造出表面结构致密的芳纶纸基材料提供保障,有效地提高芳纶纸基材料表面的致密性与平滑度,改善材料的综合物理性能。201610767811.3、201510939532.6、201510939617.4、201310428212.5、201510939494.4、201510012906.X、201410188353.9、200910216913.6、200610069114.7、 202011567941.5有效提高了芳纶沉析纤维、芳纶短切纤维及其不同密度的功能化纤维混杂浆料的分散效果,浆料中的纤维呈单根分散状态,提高了纤维浆料的稳定性。
2多比例分层复合抄造技术自主研发批量生产原始创新芳纶纸生产在现有三斜网同比例复合成型技术与装备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差别化纤维原料配比的复合成型技术与装备,实现纸张由多层薄页纸复合而成,且控制细小的沉析纤维更多的分布在纸张表面。201510939617.4、201310428212.5、201610028081.5、201510939494.4、201510012906.X、201410188353.9、200910216913.6、 202011567941.5减少了滤水过程中细小纤维流失,提高了不同形状纤维在纸页内分布的均匀性。
3超高自主批量原始芳纶纸生产在现有高温高压热塑增压成型技术与US10011951B2、201610767811.3、解决了纸基材料分

1-1-141

温热压增塑技术研发生产创新装备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不同纤维配比的多层结构纸张的高温塑化技术,保障纸张表层结构致密高强,内部纤维“钢筋林立”,完成超高线压力高温压光的装备设计和工艺优化,实现芳纶纸基材料的可塑化、致密化、稳定化生产。201610769485.X、201510939617.4、201610028081.5、200910216912.1、 202011567941.5层、起泡的问题,实现了纤维之间的微熔融,有效提高了芳纶纤维之间的结合力。
4表面涂覆技术自主研发批量生产原始创新芳纶纸生产研究化学碱性法制备纳米芳纶纤维,应用于芳纶纸基材料表面涂覆,利用其优异的成膜效果,提高间位芳纶纸的结构致密性,构建芳纶纸基材料表面涂覆设备并优化工艺,提高芳纶纸基材料的表面密封性。US10011951B2、201610769755.7、201610769485.X、避免短切纤维暴漏,提高了原纸表面的致密性,降低了纸基材料的透气性和吸水率,提高了芳纶纸的绝缘性能和树脂结合强度。

2、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针对核心技术,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制度,对现有核心技术均申请了专利权保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公司通过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与关键研发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为不同级别和不同职能的研发人员分配技术文档和资料的访问权限并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与相关合作方在业务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等措施以保护公司核心技术。

3、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收入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42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19,203.8719,923.1314,596.9012,993.60
营业收入20,723.2321,785.5915,901.9113,668.48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2.67%91.45%91.79%95.06%

报告期内,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芳纶纸)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0%,公司主要通过自有核心技术贡献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依靠核心技术生产经营所产生收入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4、发行人所获重要奖项、参与项目及荣誉资质

近年来,发行人获得的主要科技成果和奖项如下:

(1)发行人所获重要荣誉称号

(2)发行人所获重要奖项
序号奖项名称获奖项目颁奖单位获得年份
1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高性能纤维纸基功能材料制备共性关键技术及应用国家科技部2017年12月
2中国专利优秀奖制备间位芳纶纸所用的浆料、生产方法及由该浆料制成的间位芳纶纸及生产方法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12月
3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高性能纤维纸基功能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应用国家教育部2017年2月
4中国纺织行业专利奖优秀奖一种间位芳纶纤维纸基材料的生产方法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19年11月

1-1-143

5、发行人参与编制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情况 近年来,发行人主导或参与编制的主要国家及行业标准如下: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类型标准编号主管部门
1电气用非纤维素纸 第4部分:含云母颗粒的聚芳酰胺纤维纸国家标准GB/T20629.4-202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电气绝缘材料和系统交流电压耐久性评定国家标准GB/T29311-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电气绝缘系统 热评定规程 第5部分:设计寿命5000h及以下的应用国家标准GB/T20111.5-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4电气绝缘系统(EIS) 液体和固定组件的热评定 第3部分:密封式电动机-压缩机国家标准GB/T22578.3-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1-144

5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10部分:利用分析试验方法加速确定相对耐热指数(RTEA)基于活化能计算的导则国家标准GB/T11026.10-201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6固体绝缘材料 介电和电阻特性 第2部分:电阻特性(DC方法)体积电阻和体积电阻率国家标准GB/T31838.2-201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7固体绝缘材料 介电和电阻特性 第3部分:电阻特性(DC方法)表面电阻和表面电阻率国家标准GB/T31838.3-201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8固体绝缘材料 介电和电阻特性 第4部分:电阻特性(DC方法)绝缘电阻国家标准GB/T31838.4-201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9电气用非纤维素纸 第3部分;无填充聚芳酰胺纤维纸国家标准GB/T20629.3-201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0电气绝缘系统(EIS)液体和国体组件的热评定 第2部分:简化试验国家标准GB/T22578.2-201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1绝缘材料 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国家标准GB/T1408.1-201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2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9部分:利用简化程序计算耐热性导则国家标准GB/T11026.9--201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3电气绝缘系统 热评定规程 第3部分:包封线圈模型的特殊要求散绕绕组电气绝缘系统(EIS)国家标准GB/T20111.3-201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4旋转电机 旋转电机定子绕发组绝缘 第1部分:离线局部放电测量国家标准GB/T20833.1--201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5老化试验数据统计分析导则 第2部分:截尾正态分布数据统计分析的验证程序国家标准GB/T21223.2-201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6旋转电机 电压型变频器供电的旋转电机耐局部放电电气绝缘结构(II型)的鉴别和认可试验国家标准GB/Z22720.2-201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7电气用非纤维素纸 第2部分:试验方法国家标准GB/T20629.2-201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8电气用聚芳酰胺纤维纸板 第1部分:定义、名称及一般要求国家标准GB/T29627.1-201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9电气用聚芳酰胺纤维纸板 第2部分:试验方法国家标准GB/T29627.2-201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风力发电机绝缘规范行业标准NB/T31049-2021国家能源局
21风力发电机绝缘系统的评定方法行业标准NB/T31050-2021国家能源局

6、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基本情况

1-1-14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泰和新材5%以上股份的情形。

1-1-146

(7)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重要科研成果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重要科研成果情况如下表:
姓名科研成果成果类型奖项
王志新1、参与技术研发,形成一种电热耐高温碳纤维纸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由芳纶纤维构成的电池隔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参与制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全国化纤

1-1-147

及其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2、参与制定电气用非纤维素纸 第3部分、无填充聚芳酰胺纤维纸等国家标准8项定技术标准行业科技创新人物、中国纺织行业专利优秀奖、烟台市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
孙静参与技术研发,形成制备间位芳纶纸所用的浆料、生产方法及由该浆料制成的间位芳纶纸及生产方法等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烟台市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国纺织行业专利优秀奖、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一劳动奖章
孙岩磊1、参与技术研发,形成一种电热耐高温碳纤维纸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对位芳纶纤维云母纸的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11项; 2、参与制定电气用非纤维素纸 第4部分:含云母颗粒的聚芳酰胺纤维纸等国家标准9项、风力发电机绝缘规范等行业标准2项发明专利、参与制定技术标准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纺织行业专利优秀奖
江明参与技术研发,形成一种高强度芳纶绝缘层压板的制备方法、一种对位芳纶纤维云母纸的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陕西省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中国纺织行业专利优秀奖、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技术创新能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
张峻华1、参与技术研发,形成一种由芳纶纤维构成的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对位芳纶纤维云母纸的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2、参与制定绝缘材料 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国家标准1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参与制定技术标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技术创新能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技术创新职工

7、在研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7、在研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进展情况预算金额报告期内投入金额项目负责人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
1年产1500吨风力发电用关键纸基项目拟突破风电领域用关键纸基材料的制备技术和产业化技术,制备在研阶段12001,007.32王志新风电领域用关键纸基材料的研制填补国内空白,有效提高了风电装备发电机及变压器的导热

1-1-148

材料重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风电发电机用高导热高耐电晕型纸基材料、变压器用高耐热高绝缘型纸基材料、螺旋叶片用高强轻质耐腐蚀型纸基材料,形成1500吨/年的产业化示范。性、耐电晕型及绝缘性,同时更轻更长的风机叶片将带来更高的发电效率和更低的发电成本。
2民机地板用高性能纤维增强面板与芳纶蜂窝夹层结构复合材料民机地板用高性能纤维增强面板与芳纶蜂窝夹层结构复合材料研究及制备,达到项目产品技术指标。在研阶段239154.41江明民机地板用高性能纤维增强面板与芳纶蜂窝夹层结构复合材料提高了芳纶蜂窝纸基材料的机械性能和阻燃性能,实现民机地板用高性能纤维增强面板与芳纶蜂窝夹层结构复合材料在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的应用。
3高频高压电器用导热型芳纶绝缘纸基材料的研制完成高频高压电器用导热型芳纶绝缘纸基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制备,达到项目产品技术指标。在研阶段900161.16江明导热型芳纶绝缘纸基材料具有本质阻燃、绝缘性能好、散热效率快、机械性能好等性能特点,提高了导热填料的使用效率,可广泛用于高频高压电器设备、紧凑型电器设备等领域。
4芳纶纸蜂窝用浸渍树脂的研制完成芳纶纸蜂窝用浸渍树脂的研究,达到项目产品技术指标。在研阶段15093.12郭晓彤传统芳纶蜂窝纸基材料存在耐温性普遍较低的问题,芳纶纸蜂窝用浸渍树脂的研制,能够提高芳纶蜂窝纸基材料的耐温性,使其满足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的应用需求。
5芳纶纸用耐高温无溶剂聚酯亚胺浸渍树脂完成芳纶纸用耐高温无溶剂聚酯亚胺浸渍树脂的研究,达到项目产品技术指标。在研阶段10467.07郭晓彤耐高温无溶剂聚酯亚胺浸渍树脂具备耐高温、导热性好、低挥发、粘结强度大、环保等特性,与芳纶纸匹配

1-1-149

发行人研发投入主要由材料费、研发人员薪酬等构成,各年度研发投入的金额主要根据发行人整体研发规划而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较为稳定,2020年研发费用金额较2019年增长52.91%,2021年研发费用金额较2020年增长12.03%,研发费用出现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发行人重视新产品的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金额,较以前年度开展了更多的研发项目。研发项目的投入金额整体保持上升趋势,研发费用与公司业务规模较为匹配。

五、 境外经营情况

无。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1-1-150

1-1-151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公司现有已完工建设项目均取得环保相关批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七、 其他事项

无。

1-1-152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1-1-153

1-1-154

2、各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立后,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决策的科学性及监督的有效性,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 特别表决权

1-1-155

三、 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9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对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了《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22BJAA5B0012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9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 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六、 同业竞争情况

1-1-156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泰和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民士达的主营业务为芳纶纸及其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行业分类属于“C制造业-17纺织业-8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非织造布制造”;泰和新材的主营业务为氨纶、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行业分类属于“C制造业-C28化学纤维制造业-C282合成纤维制造”,双方不属于同一行业。 在客户以及应用场景层面,民士达的芳纶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气绝缘、蜂窝芯材领域,泰和新材氨纶纤维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服饰、医疗卫生用品等领域,芳纶纤维产品广泛应用于结构增强、个体防护、环境保护、先进制造业等领域。 在产业链上下游层面,泰和新材生产的部分芳纶纤维产品为民士达生产芳纶纸的主要原材料,泰和新材与公司属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关系。 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泰和新材不存在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2、发行人与泰和新材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泰和新材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泰和新材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芳纶纸及其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此,发行人与泰和新材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3、发行人与泰和新材控股股东国丰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泰和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2022年9月30日,泰和新材控股股东国丰控股直接控制的除泰和新材之外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1-157

1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政府战略性投资、产业投资等项目的投资与经营管理;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资本运营(包括收购、重组整合和出让等);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融资服务业务;咨询业务;市国资委授权的其它业务;有色金属矿产品、黄金(现货)、白银(现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池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业投资、股权管理与运营
2烟台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版权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版权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
3烟台海洋工程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投资以及股权投资管理
4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投资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收购、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不含批量金融资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投资以及收购、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1-1-158

5山东碳中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冷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土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园区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计量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业务,为碳中和实践提供城市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城市新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和碳中和产业相关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6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现代农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进行投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自有场地、设备、设施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铜、铝、铅、锌、镍、锡、碲、铂、钯、铋、硒及其制品和矿产品(上述不含危险化学品)、银(现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池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阴极铜的购销贸易业务及房屋租赁业务
7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项目策划咨询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

1-1-159

务;企业管理咨询;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矿产品、白银(现货)、铜、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池材料、各种合金材料、金属表面处理材料、金属复合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纸制品、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设备及零部件的销售、维修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及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8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普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制冷技术咨询、制冷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投资、股权管理
9烟台国诚誉丰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项目信息推介、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服务及相关拓展市场化咨询、中介服务
10烟台同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私募基金管理
11山东国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商业保理业务
12烟台铭祥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密封产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自有房屋租赁
13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普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制冷技术咨询、制冷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资金投资、制冷技术服务
14东方航天港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创业空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

1-1-160

(山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知识产权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
15烟台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融资租赁业务
16烟台国丰均和贸易有限公司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肥料销售;棉、麻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林业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大宗商品贸易
17烟台国丰交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仓储【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纪;二手车鉴定评估;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品油零售业务
18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开发建设与园区管理、投资运营、生态保护
19烟台黄渤海投资发展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海水淡化处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园区开发建设、园区管理运营、项

1-1-161

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烟台临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目投资及相关服务业务
20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制鞋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普通机械及配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鞭炮)、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洗涤剂、电瓶用液、煤炭的批发,场地、设备、设施租赁、仓储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煤炭、煤化工、节能建材、生态板行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煤炭、节能建材、生态板业、制革行业的投资
21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丙烷、正丁烷的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仅限化工园区内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聚氨酯系列、石化系列、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等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等
22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租赁、收购;钟表技术服务;钟表及计时仪器的批发和销售;物业管理。(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投资并持有烟台市国资委下属北极星时钟相关资产

注:2022年4月,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股东由烟台市国资委变更为国丰控股。综上,国丰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芳纶纸及其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4、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国丰控股外,烟台市国资委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1-162

烟台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芳纶纸及其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此,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综上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从事、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和“(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1-1-163

1-1-164

5、除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发行人控股股东泰和新材
姓名关联关系
宋西全泰和新材董事长
迟海平泰和新材董事、总经理
徐立新泰和新材副董事长
周国永泰和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马千里泰和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陈殿欣泰和新材董事,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李贺泰和新材董事
邹志勇泰和新材独立董事
王吉法泰和新材独立董事
金福海泰和新材独立董事
程永峰泰和新材独立董事
王蓓泰和新材监事会主席
顾丽萍泰和新材监事

1-1-165

于游江泰和新材监事
姜茂忠泰和新材副总经理
顾裕梅泰和新材总会计师
董旭海泰和新材董事会秘书,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2)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国丰控股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发行人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烟台裕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周国永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烟台国信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殿欣任其董事
3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殿欣任其董事
4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殿欣任其董事
5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殿欣任其董事

1-1-166

6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贺任其董事
7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贺任其董事
8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贺任其董事
9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独立董事王吉法任其独立董事
10烟台华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独立董事程永峰任其董事
1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独立董事程永峰任其独立董事
12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独立董事程永峰任其独立董事
13烟台正海合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独立董事金福海任其独立董事
1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独立董事金福海任其独立董事
15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独立董事金福海任其独立董事
16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监事顾丽萍任其董事
17烟台文化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监事顾丽萍任其董事
18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监事顾丽萍任其董事
19烟台裕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副总经理姜茂忠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包敦安担任其独立董事
21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包敦安担任其独立董事
22烟台正海合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包敦安担任其独立董事
23烟台北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冷敏娟控制的企业

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该等人员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发行人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该等人员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发行人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于玮的丈夫高飞担任该企业财务总监
2经才纬略(山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石岩的丈夫刘清洁持有该企业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烟台鲁电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长王志新子女配偶的父亲张渊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4烟台鲁电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长王志新子女配偶的父亲张渊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1-167

9、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曾经关联方名称/姓名曾经的关联关系备注
1孙茂健控股股东泰和新材董事2020年6月离任
2范忠廷控股股东泰和新材独立董事2020年6月离任
3张庆金控股股东泰和新材监事2020年6月离任
4孙朝辉控股股东泰和新材董事,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2022年2月自泰和新材离任
5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殿欣曾任其董事2021年5月离任
6烟台丰达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孙朝辉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2月离任
7烟台国信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孙朝辉任其董事2022年2月离任
8山东烟台登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孙朝辉任其董事2022年2月离任
9烟台辰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孙朝辉任其董事2022年2月离任
10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孙朝辉任其董事2022年2月离任
11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冷敏娟担任其独立董事2021年8月离任
12高峰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2019年9月辞职
13陈清宇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2019年9月辞职
14杜玉春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辞职
15刘建宁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2021年10月辞职
16邱召明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2022年1月免职
17李晶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2019年9月辞职
18祝言燕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监事2021年10月辞职
19王川光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监事2021年10月辞职
20李琳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监事2019年9月辞职
21齐贵山报告期内曾任国丰控股董事2022年9月离任
22顾丽萍报告期内曾任国丰控股监事会主席2022年7月离任
23韩程报告期内曾任国丰控股监事2022年7月离任
24于霞报告期内曾任国丰控股监事2022年7月离任

1-1-168

25苑林报告期内曾任国丰控股监事2022年7月离任
26王晓燕报告期内曾任国丰控股监事2022年7月离任

(二)关联交易

1、日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烟台泰广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泰和新材的参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将其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生产芳纶纸所需的芳纶纤维主要采购自泰和新材及其子公司,公司与关联方存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关系。

1-1-169

1-1-170

公司与泰和新材及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交易主要有销售芳纶纸和芳纶纸废品,关联方泰和新材及子公司泰和时尚采购芳纶纸主要用于制作名片、纺织物的吊牌等;关联方泰普龙采购芳纶纸废品,主要作为耐磨材料销售给其下游客户。 上述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系基于实际业务需求而发生,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真实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买关联方资产 2020年,公司向泰和新材购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C-59小区土地一宗,用于建设新厂区厂房,土地面积1.65万平方米,交易价格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最终交易金额为692.86万元。 报告期内,除上述购买土地事项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采购情况。 (2)资金拆借 2021年、2022年1-9月,泰和新材分别向公司提供5,000.00万元和4,550.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根据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

1-1-171

注:上述其他应付款-孙茂健系其个人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山东省财政厅给予每位人才50万元奖励,由公司代收代付。

1-1-172

1-1-173

1-1-174

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八、 其他事项

无。

1-1-175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3,538,897.59103,357,796.69133,516,387.0528,814,583.1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40,013,777.78100,513,326.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9,370,474.0418,863,540.3915,734,938.5210,479,740.03
应收账款31,879,343.1813,787,348.4515,367,623.8013,792,686.06
应收款项融资5,795,924.752,767,133.88
预付款项550,703.52845,303.351,802,648.67549,551.9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8,500.001,351.7820,000.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01,833,344.2438,479,366.8340,731,435.9340,175,320.5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441,229.096,619,995.05726,073.95171,949.14
流动资产合计286,438,416.41221,968,480.32210,646,241.80194,517,156.8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17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78,985,372.7888,723,087.6595,343,017.1698,180,346.63
在建工程23,660,195.00119,506,504.8118,330,989.907,089,326.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7,414,075.8811,269,052.9511,545,526.034,743,962.7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912,038.59755,860.94539,855.38531,426.58
其他非流动资产35,559,100.4514,38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46,530,782.70220,268,886.35125,759,388.47110,545,062.05
资产总计532,969,199.11442,237,366.67336,405,630.27305,062,218.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72,112,489.6549,189,426.832,819,102.90
应付账款94,227,789.3135,555,231.1912,275,650.834,378,162.70
预收款项11,000,000.001,357,765.53
合同负债2,493,872.402,648,138.16982,990.6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385,371.725,699,443.432,957,177.352,414,964.01
应交税费5,283,406.701,658,010.481,741,438.35147,512.21
其他应付款121,745.81111,120.412,036,838.06
其中:应付利息16,805.56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4,720,798.0019,307,798.3511,735,779.676,934,114.18
流动负债合计213,345,473.59114,169,168.8532,512,139.7727,269,356.6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1-1-17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7,032,824.7828,347,532.7130,422,645.2232,080,212.71
递延所得税负债423,470.10503,994.92594,084.57763,239.70
其他非流动负债19,06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7,456,294.8847,911,527.6331,016,729.7932,843,452.41
负债合计240,801,768.47162,080,696.4863,528,869.5660,112,809.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106,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1,873,396.2258,100,000.0058,100,000.0058,100,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1,871,836.0217,348,099.6013,620,108.6510,827,373.5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92,422,198.40104,708,570.59101,156,652.0676,022,036.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2,167,430.64280,156,670.19272,876,760.71244,949,409.8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92,167,430.64280,156,670.19272,876,760.71244,949,409.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32,969,199.11442,237,366.67336,405,630.27305,062,218.91

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莹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07,232,295.16217,855,882.10159,019,100.39136,684,820.78
其中:营业收入207,232,295.16217,855,882.10159,019,100.39136,684,820.7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61,649,496.47185,014,434.14142,167,918.03121,446,132.78
其中:营业成本140,989,902.81155,192,603.94118,329,197.2797,910,027.8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1-178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737,387.681,061,011.391,153,755.381,050,378.25
销售费用5,604,497.918,133,818.925,589,866.388,724,659.08
管理费用4,110,164.167,687,421.254,819,671.705,731,195.55
研发费用12,282,390.9613,522,584.1612,070,377.077,894,027.33
财务费用-2,074,847.05-583,005.52205,050.23135,844.69
其中:利息费用108,472.22450,694.44
利息收入1,368,422.811,573,035.97545,574.86246,804.73
加:其他收益7,840,839.458,559,249.1412,525,973.487,154,530.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5,097.81993,369.092,253,270.572,552,268.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9,666.6713,777.78149,276.0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75,080.96116,658.67-88,041.68-194,075.0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84,956.71-1,794,138.40-708,705.59-1,255,476.3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1,718,364.9540,730,364.2430,833,679.1423,645,211.52

1-1-179

加:营业外收入0.401,199,349.19985,978.52
减:营业外支出2,519.46957.5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1,715,845.8941,928,755.9331,819,657.6623,645,211.52
减:所得税费用6,478,481.664,648,846.453,892,306.762,836,544.6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18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370.28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370.280.21

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莹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9,052,035.60132,321,890.00106,551,649.45106,085,979.9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1-181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7,225,567.044,347,901.031,634,876.681,811,779.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975,190.8912,227,787.0315,920,579.3012,215,450.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252,793.53148,897,578.06124,107,105.43120,113,210.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4,449,393.4588,388,753.5068,179,427.3965,078,808.6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974,355.5718,160,564.1213,159,176.3713,391,705.88
支付的各项税费3,628,141.726,753,756.314,717,687.755,009,431.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06,323.0011,852,838.3815,213,559.369,359,394.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1,158,213.74125,155,912.31101,269,850.8792,839,339.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94,579.7923,741,665.7522,837,254.5627,273,870.61
二、投资活动产生

1-1-182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1,000,000.00170,000,000.00425,000,000.0021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2,654.791,052,971.232,932,592.392,705,404.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602,654.79171,052,971.23427,932,592.39214,705,404.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493,495.6031,886,128.7713,288,291.213,889,060.05
投资支付的现金41,000,000.00210,000,000.00325,000,000.0025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493,495.60241,886,128.77338,288,291.21255,889,060.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09,159.19-70,833,157.5489,644,301.18-41,183,655.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00.0019,06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500,000.0050,000,000.00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2,577.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432,577.5369,060,000.00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5,500,000.0050,000,000.00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3,144,083.3330,504,777.78125,277.78433,888.88

1-1-1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644,083.3380,504,777.7810,125,277.78433,888.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211,505.80-11,444,777.78-10,125,277.789,566,111.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77,684.67-492,644.72-473,576.9743,213.9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30,082.15-59,028,914.29101,882,700.99-4,300,459.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1,668,369.86130,697,284.1528,814,583.1633,115,042.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838,287.7171,668,369.86130,697,284.1528,814,583.16

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莹

1-1-184

(四)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17,348,099.60104,708,570.59280,156,670.1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17,348,099.60104,708,570.59280,156,670.1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000,000.0013,773,396.224,523,736.42-12,286,372.1912,010,760.45
(一)综合收益总额45,237,364.2345,237,364.2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000,000.0013,773,396.2219,773,396.2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6,000,000.0013,773,396.2219,773,396.2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523,736.42-57,523,736.42-53,000,000.00

1-1-185

1.提取盈余公积4,523,736.42-4,523,736.4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3,000,000.00-53,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6,000,000.0071,873,396.2221,871,836.0292,422,198.40292,167,430.64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1-1-186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13,620,108.65101,156,652.06272,876,760.7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13,620,108.65101,156,652.06272,876,760.7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727,990.953,551,918.537,279,909.48
(一)综合收益总额37,279,909.4837,279,909.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727,990.95-33,727,990.95-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3,727,990.95-3,727,990.9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0,000,000.00-30,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1-1-187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17,348,099.60104,708,570.59280,156,670.19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10,827,373.5676,022,036.25244,949,409.8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10,827,373.5676,022,036.25244,949,409.8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792,735.0925,134,615.8127,927,350.90
(一)综合收益总额27,927,350.9027,927,350.90

1-1-18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792,735.09-2,792,735.09
1.提取盈余公积2,792,735.09-2,792,735.0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13,620,108.65101,156,652.06272,876,760.71

1-1-189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8,722,539.6657,078,531.08223,901,070.74
加:会计政策变更23,967.22215,705.01239,672.23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8,746,506.8857,294,236.09224,140,742.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80,866.6818,727,800.1620,808,666.84
(一)综合收益总额20,808,666.8420,808,666.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080,866.68-2,080,866.68
1.提取盈余公积2,080,866.68-2,080,866.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1-19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58,100,000.0010,827,373.5676,022,036.25244,949,409.81

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莹

1-1-191

二、 审计意见

2022年1月—9月是否审计√是 □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2BJAA5B0006
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梁志刚、苗丽静
2021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2BJAA50108
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3月17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梁志刚、苗丽静
2020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1BJAA50246
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1年3月18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梁志刚、苗丽静
2019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0QDA10233
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0年3月27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陈刚、王民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1-192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此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1-193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1-194

1-1-195

1-1-196

1-1-197

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公司与可比公司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无对应减值损失比例。

1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内,本公司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如果票据到期日超过1年的,本公司按照该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政策划分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 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198

1-1-199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其中,欣龙股份、浙江自然未披露具体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表中列示其2021年各账龄的实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部分账龄在一年以内,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初始确认时公允价值通常为交易价格,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1-200

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按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发出商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201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1-202

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3.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4.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等。

1-1-203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15.33-2054.75-6.20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5-1556.33-19.00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5-1059.50-19.00
其他设备平均年限法5-1059.50-19.0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6.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1-204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权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1-205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1-206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1-207

1-1-208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公司销售商品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①出口销售业务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则以产品办妥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提单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②境内销售业务以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39.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1-209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1-210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1.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42. 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43.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的标准为该项目金额是否超过当期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00%。

44.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综合判断,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和估计的重要领域包括应收款项坏账计提、金融工具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12.应收款项”、“15.存货”、“24.固定资产”、“29.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相关内容。

45.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615,267.939,834,003.3214,545,973.488,001,196.8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1-211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54,764.481,007,146.872,253,270.572,701,544.7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19.061,198,391.69985,978.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571.5218,579.15
小计11,174,084.8712,058,121.0317,785,222.5710,702,741.59
减:所得税影响数1,676,112.731,808,718.152,667,783.391,605,411.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9,497,972.1410,249,402.8815,117,439.189,097,330.3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497,972.1410,249,402.8815,117,439.189,097,330.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39,392.0927,030,506.6012,809,911.7211,711,336.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21.00%27.49%54.13%43.72%

1-1-212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909.73万元、1,511.74万元、1,024.94万元、949.80万元,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等。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月—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532,969,199.11442,237,366.67336,405,630.27305,062,218.91
股东权益合计(元)292,167,430.64280,156,670.19272,876,760.71244,949,409.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292,167,430.64280,156,670.19272,876,760.71244,949,409.81
每股净资产(元/股)2.762.802.732.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762.802.732.45
资产负债率(合并)(%)45.18%36.65%18.88%19.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5.18%36.65%18.88%19.71%
营业收入(元)207,232,295.16217,855,882.10159,019,100.39136,684,820.78
毛利率(%)31.97%28.76%25.59%28.37%
净利润(元)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5,739,392.0927,030,506.6012,809,911.7211,711,336.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5,739,392.0927,030,506.6012,809,911.7211,711,336.4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64,070,094.2952,600,459.9942,989,074.7336,990,017.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87%13.73%10.79%8.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1.75%9.96%4.95%4.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370.28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370.280.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094,579.7923,741,665.7522,837,254.5627,273,870.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20.240.230.27

1-1-21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93%6.21%7.59%5.78%
应收账款周转率9.0814.9410.9111.03
存货周转率2.013.922.932.55
流动比率1.341.946.487.13
速动比率0.861.605.175.64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注: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计算。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含利息资本化金额)+折旧支出+摊销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费用化的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1-1-214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1-1-215

平,期间费用率的变动反映了发行人对相关费用管理控制的能力。报告期内,上述相关财务指标表明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未来期间上述指标的变动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非财务指标方面,宏观经济形势、客户资源、产品质量及研发创新能力等,均直接或者间接对发行人的销售收入有一定程度影响。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28,999,632.0416,963,540.3913,191,458.408,034,114.18
商业承兑汇票370,842.001,900,000.002,543,480.122,445,625.85
合计29,370,474.0418,863,540.3915,734,938.5210,479,740.03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4,565,806.8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4,565,806.88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6,963,540.39
商业承兑汇票1,900,000.00
合计18,863,540.39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1,607,990.88
商业承兑汇票

1-1-216

合计11,607,990.88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6,934,114.1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6,934,114.18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29,389,992.04100.00%19,518.000.07%29,370,474.04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390,360.001.33%19,518.005.00%370,842.00
银行承兑汇票28,999,632.0498.67%28,999,632.04
合计29,389,992.04100.00%19,518.000.07%29,370,474.04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8,963,540.39100.00%100,000.000.53%18,863,540.39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2,000,000.0010.55%100,000.005.00%1,9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16,963,540.3989.45%16,963,540.39
合计18,963,540.39100.00%100,000.000.53%18,863,540.39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1-1-217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5,868,805.90100.00%133,867.380.84%15,734,938.52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2,677,347.5016.87%133,867.385.00%2,543,480.12
银行承兑汇票13,191,458.4083.13%13,191,458.40
合计15,868,805.90100.00%133,867.380.84%15,734,938.52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0,608,457.18100.00%128,717.151.21%10,479,740.03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2,574,343.0024.27%128,717.155.00%2,445,625.85
银行承兑汇票8,034,114.1875.73%8,034,114.18
合计10,608,457.18100.00%128,717.151.21%10,479,740.03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390,360.0019,518.005.00%
银行承兑汇票28,999,632.04
合计29,389,992.0419,518.000.07%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2,000,000.00100,000.005.00%
银行承兑汇票16,963,540.39
合计18,963,540.39100,000.000.53%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2,677,347.50133,867.385.00%
银行承兑汇票13,191,458.40
合计15,868,805.90133,867.380.84%

1-1-218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2,574,343.00128,717.155.00%
银行承兑汇票8,034,114.18
合计10,608,457.18128,717.151.21%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2019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照票据承兑人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内,本公司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如果票据到期日超过1年的,本公司按照该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存在一定的信用损失风险,按照应收账款政策划分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9月30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100,000.00-80,482.0019,518.00
合计100,000.00-80,482.0019,518.00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133,867.38100,000.00133,867.38100,000.00
合计133,867.38100,000.00133,867.38100,000.00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128,717.155,150.23133,867.38

1-1-219

合计128,717.155,150.23133,867.38

单位:元

类别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82,082.6746,634.48128,717.15
合计82,082.6746,634.48128,717.15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133,867.38已背书转让
合计133,867.38-

其他说明:

2020年度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转回金额系计提坏账准备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后于当年到期承兑并终止确认。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20

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对于由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不终止确认,在“应收票据”项目列报。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5,795,924.752,767,133.88
合计5,795,924.752,767,133.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0,649,488.65
合计20,649,488.65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46,431,087.21
合计46,431,087.21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9,436,897.71
合计19,436,897.71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8,507,276.08
合计8,507,276.08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221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因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或到期承兑,并在背书、到期兑付时终止确认,管理该类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通过“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承兑汇票分情况进行列示,对尚未背书、转让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的承兑汇票,在“应收款项融资”列示;信用等级一般银行的承兑汇票及企业承担的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元

账龄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33,516,994.8614,506,138.7616,176,446.1014,518,616.91
1至2年42,442.297,240.70
合计33,559,437.1514,513,379.4616,176,446.1014,518,616.91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3,559,437.15100.00%1,680,093.975.01%31,879,343.18
其中:账龄组合33,559,437.15100.00%1,680,093.975.01%31,879,343.18
合计33,559,437.15100.00%1,680,093.975.01%31,879,343.18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1-1-2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513,379.46100.00%726,031.015.00%13,787,348.45
其中:账龄组合14,513,379.46100.00%726,031.015.00%13,787,348.45
合计14,513,379.46100.00%726,031.015.00%13,787,348.45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176,446.10100.00%808,822.305.00%15,367,623.80
其中:账龄组合16,176,446.10100.00%808,822.305.00%15,367,623.80
合计16,176,446.10100.00%808,822.305.00%15,367,623.80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518,616.91100.00%725,930.855.00%13,792,686.06
其中:账龄组合14,518,616.91100.00%725,930.855.00%13,792,686.06
合计14,518,616.91100.00%725,930.855.00%13,792,686.06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9月30日

1-1-223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3,516,994.861,675,849.745.00%
1-2年42,442.294,244.2310.00%
合计33,559,437.151,680,093.975.01%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4,506,138.76725,306.945.00%
1-2年7,240.70724.0710.00%
合计14,513,379.46726,031.015.0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6,176,446.10808,822.305.00%
1-2年
合计16,176,446.10808,822.305.0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4,518,616.91725,930.855.00%
1-2年
合计14,518,616.91725,930.855.00%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参考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9月30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账龄组合726,031.01954,062.961,680,093.97
合计726,031.01954,062.961,680,093.97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账龄组合808,822.30-82,791.29726,031.01
合计808,822.30-82,791.29726,031.01

1-1-224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账龄组合725,930.8582,891.45808,822.30
合计725,930.8582,891.45808,822.30

单位:元

类别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账龄组合578,490.27147,440.58725,930.85
合计578,490.27147,440.58725,930.85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为,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696,563.6819.95%334,828.18
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5,214,388.6015.54%260,719.43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986,686.8014.86%249,334.34
印度GANAPATHY公司3,841,265.9911.45%192,063.30
济南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3,683,304.2610.98%184,165.21
合计24,422,209.3372.78%1,221,110.46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5,778,373.3039.81%288,918.67
印度GANAPATHY公1,773,634.6212.22%88,681.73

1-1-225

西班牙圣钻公司1,043,255.027.19%52,162.75
德国迅斐利公司669,979.754.62%33,498.99
ABB德国公司611,343.114.21%30,567.16
合计9,876,585.8068.05%493,829.3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印度GANAPATHY公司2,905,559.5717.96%145,277.98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522,052.6015.59%126,102.63
德国迅斐利公司1,210,272.417.48%60,513.62
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848,655.725.25%42,432.79
上海北变科技有限公司824,535.105.10%41,226.76
合计8,311,075.4051.38%415,553.78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德国迅斐利公司1,895,331.8513.05%94,766.59
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1,469,175.0110.12%73,458.75
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936,349.426.45%46,817.47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900,597.606.20%45,029.88
上海ABB电机有限公司736,296.685.07%36,814.83
合计5,937,750.5640.89%296,887.52

其他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占比分别为40.89%、51.38%和68.05%、

72.78%,账龄均在1年以内。

(7)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3,355.94100.00%1,451.34100.00%1,617.64100.00%1,451.86100.00%
信用期外

1-1-226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355.94100.00%1,451.34100.00%1,617.64100.00%1,451.86100.00%

(8)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355.94-1,451.34-1,617.64-1,451.86-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回款2,812.6083.81%1,447.1099.71%1,617.64100.00%1,451.86100.00%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未回款543.3416.19%4.240.29%0.000.00%0.000.00%

(9)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0)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根据客户具体情况授予一定的信用期,客户应收账款账龄超过公司所授予的信用期的视为逾期应收账款,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应收账款。

4. 其他披露事项:

5. 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1)应收账款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355.941,451.341,617.641,451.86
坏账准备168.0172.6080.8872.5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187.931,378.731,536.761,379.27
营业收入20,723.2321,785.5915,901.9113,668.48
其中:最末一个季度营业收入7,622.465,463.654,546.053,591.27

1-1-227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6.19%6.66%10.17%10.62%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最末一个季度营业收入比例44.03%26.56%35.58%40.43%

2019年末至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客户规模较大,信用较高,回款情况良好。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

2022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幅增加,原因为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增加,部分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尚未到付款期,期末余额增长较多。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已回款2,812.60万元,回款比例为83.81%。

(2)同行业坏账计提政策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其中,欣龙股份、浙江自然未披露具体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表中列示其2021年各账龄的实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部分账龄在一年以内,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3)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元)占当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比例
20221德国迅斐利公司386,710.051.15%

1-1-228

年1-9月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5,214,388.6015.54%
3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696,563.6819.95%
4印度GANAPATHY公司3,841,265.9911.45%
5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986,686.8014.86%
合计21,125,615.1262.95%
20211德国迅斐利公司669,979.754.62%
2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5,778,373.3039.81%
3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4印度GANAPATHY公司1,773,634.6212.22%
5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小计--
合计8,221,987.6756.65%
20201德国迅斐利公司1,369,066.218.46%
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3印度GANAPATHY公司2,905,559.5717.96%
4瑞士ABB公司1,758,299.8110.87%
5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2,784.000.02%
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848,655.725.25%
小计851,439.725.27%
合计6,884,365.3142.56%
20191德国迅斐利公司1,895,331.8513.05%
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1,469,175.0110.12%
3瑞士ABB公司44,675.350.31%
4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900,597.606.20%
5印度GANAPATHY公司356,672.672.46%
合计4,666,452.4832.14%

注1:德国迅斐利公司合并范围内多个子公司与公司有交易,上表金额为公司向德国迅斐利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计应收账款金额。注2:瑞士ABB公司合并范围内多个子公司与公司有交易,上表金额为公司向瑞士ABB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计应收账款金额。

注3: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因此两家客户应收账款金额合并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主要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4)第三方回款情况

公司销售业务中的第三方回款是指实际付款方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客户不一致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1-1-229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客户的关联方回款814.0349.9453.4093.66
营业收入20,723.2321,785.5915,901.9113,668.48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93%0.23%0.34%0.69%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来源为法人客户的关联方,法人客户与其关联方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付款。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小。2022年1-9月,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境外客户印度GANAPATHY公司委托其关联公司对公司付款所致,该公司为发行人前五名客户,2022年1-9月销售额1,255.39万元,第三方回款占其销售额的64.84%。

报告期内,涉及第三方回款的法人客户就其关联方付款事宜均出具了《委托付款协议》,相关法人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

综上,公司涉及第三方回款的交易均系真实业务发生,公司根据约定向客户提供商品,据此收取相应的货款。公司的第三方回款情形与相关销售收入相符,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回款达到虚构交易或者调节账龄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来源为法人客户的关联方,法人客户与其关联方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付款。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小。2022年1-9月,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境外客户印度GANAPATHY公司委托其关联公司对公司付款所致,该公司为发行人前五名客户,2022年1-9月销售额1,255.39万元,第三方回款占其销售额的64.84%。

报告期内,涉及第三方回款的法人客户就其关联方付款事宜均出具了《委托付款协议》,相关法人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

综上,公司涉及第三方回款的交易均系真实业务发生,公司根据约定向客户提供商品,据此收取相应的货款。公司的第三方回款情形与相关销售收入相符,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回款达到虚构交易或者调节账龄的情形。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9,778,824.6129,778,824.61
在产品17,898,829.69374,175.2717,524,654.42
库存商品56,720,670.072,895,623.5853,825,046.49
委托加工物资704,818.72704,818.72
合计105,103,143.093,269,798.85101,833,344.24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7,933,465.577,933,465.57
在产品8,720,482.72370,693.208,349,789.52
库存商品24,474,960.862,865,848.4121,609,112.45
委托加工物资586,999.29586,999.29
合计41,715,908.443,236,541.6138,479,366.83

1-1-230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154,411.554,154,411.55
在产品9,627,515.17129,700.379,497,814.80
库存商品28,557,307.001,789,709.2926,767,597.71
委托加工物资311,611.87311,611.87
合计42,650,845.591,919,409.6640,731,435.9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379,534.893,379,534.89
在产品9,841,770.59129,700.379,712,070.22
库存商品28,793,631.521,984,489.6726,809,141.85
委托加工物资274,573.58274,573.58
合计42,289,510.582,114,190.0440,175,320.5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2年9月30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在产品370,693.20224,271.46220,789.39374,175.27
库存商品2,865,848.411,160,685.251,130,910.082,895,623.58
合计3,236,541.611,384,956.711,351,699.473,269,798.85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在产品129,700.37240,992.83370,693.20
库存商品1,789,709.291,553,145.57477,006.452,865,848.41
合计1,919,409.661,794,138.40477,006.453,236,541.61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在产品129,700.37129,700.37
库存商品1,984,489.67708,705.59903,485.971,789,709.29
合计2,114,190.04708,705.59903,485.971,919,409.66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1-1-231

在产品124,071.10129,700.37124,071.10129,700.37
库存商品1,833,016.421,125,775.97974,302.721,984,489.67
合计1,957,087.521,255,476.341,098,373.822,114,190.04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其他披露事项:

3. 存货总体分析

存货是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项目之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017.53万元、4,073.14万元、3,847.94万元、10,183.3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1-1-232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在产品、原材料构成,各期末上述项目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32%、99.23%、98.47%及99.31%。 1)原材料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期末金额分别为337.95万元、415.44万元、793.35万元、2,977.88万元,公司原材料占存货期末金额比例分别为8.42%、10.19%、20.61%、29.24%,原材料期末金额及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产成品需求量增加,且考虑预计的老厂区搬迁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前备货所致。 2)在产品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期末金额分别为971.21万元、949.78万元、834.98万元、1,752.47万元,占存货期末金额比例分别为24.17%、23.32%、21.70%、17.21%,在产品各期末金额总体占比较为稳定。 3)库存商品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期末金额分别为2,680.91万元、2,676.76万元、2,160.91万元、5,382.5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期末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6.73%、65.72%、56.16%、52.86%,占比较高,主要因生产周期与发货周期之间存在差异,公司需提前备货满足客户需求。因公司老厂区搬迁,为保证产品供应增加了备

1-1-233

货量,2022年9月末库存商品有所增加。4)委托加工物资分析截至2022年9月30日,委托加工物资余额70.48万元,主要为公司分切工序排产紧张,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芳纶纸盘带分切,公司委托加工业务量较少,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较低。

(3)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存货构成中,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在90%以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期末金额分别为211.42万元、191.94万元、323.65万元、326.9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5.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234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披露事项

11.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总体分析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178,985,372.7888,723,087.6595,343,017.1698,180,346.63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78,985,372.7888,723,087.6595,343,017.1698,180,346.63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9月30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224,272.42176,238,220.3922,554.72303,568.24210,788,615.77
2.本期增加金额69,300,106.3462,506,215.77109,628.311,598,500.49133,514,450.91
(1)购置907,415.9396,902.65724,792.081,729,110.66
(2)在建工程转入69,300,106.3461,598,799.8412,725.66873,708.41131,785,340.25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34,224,272.4238,034,192.7124,057.3272,282,522.45
(1)处置或报废
(2)其他减少34,224,272.4238,034,192.7124,057.3272,282,522.45
4.期末余额69,300,106.34200,710,243.45132,183.031,878,011.41272,020,544.2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4,201,499.57107,724,035.399,329.37130,663.79122,065,528.12
2.本期增加金额2,800,786.609,043,502.328,816.49188,363.6512,041,469.06

1-1-235

(1)计提2,800,786.609,043,502.328,816.49188,363.6512,041,469.06
3.本期减少金额15,602,469.4025,456,065.1613,291.1741,071,825.73
(1)处置或报废
(2)其他减少15,602,469.4025,456,065.1613,291.1741,071,825.73
4.期末余额1,399,816.7791,311,472.5518,145.86305,736.2793,035,171.4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900,289.57109,398,770.90114,037.171,572,275.14178,985,372.78
2.期初账面价值20,022,772.8568,514,185.0013,225.35172,904.4588,723,087.65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224,272.42172,704,708.4222,554.72211,417.25207,162,952.81
2.本期增加金额3,543,061.9492,150.993,635,212.93
(1)购置987,663.7192,150.991,079,814.70
(2)在建工程转入2,555,398.232,555,398.23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9,549.979,549.97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34,224,272.42176,238,220.3922,554.72303,568.24210,788,615.7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333,539.7999,394,388.116,252.9385,754.82111,819,935.65
2.本期增加金额1,867,959.788,338,719.753,076.4444,908.9710,254,664.94
(1)计提1,867,959.788,338,719.753,076.4444,908.9710,254,664.94
3.本期减少金额9,072.479,072.47
(1)处置或报废9,072.479,072.47
4.期末余额14,201,499.57107,724,035.399,329.37130,663.79122,065,528.1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0,022,772.8568,514,185.0013,225.35172,904.4588,723,087.65
2.期初账面价值21,890,732.6373,310,320.3116,301.79125,662.4395,343,017.16

1-1-236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224,272.42164,881,044.569,829.06141,924.33199,257,070.37
2.本期增加金额7,823,663.8612,725.6669,492.927,905,882.44
(1)购置888,548.7012,725.6669,492.92970,767.28
(2)在建工程转入6,935,115.166,935,115.1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34,224,272.42172,704,708.4222,554.72211,417.25207,162,952.8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0,465,580.0190,554,944.003,579.4952,620.24101,076,723.74
2.本期增加金额1,867,959.788,839,444.112,673.4433,134.5810,743,211.91
(1)计提1,867,959.788,839,444.112,673.4433,134.5810,743,211.9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2,333,539.7999,394,388.116,252.9385,754.82111,819,935.6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1,890,732.6373,310,320.3116,301.79125,662.4395,343,017.16
2.期初账面价值23,758,692.4174,326,100.566,249.5789,304.0998,180,346.63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224,272.42162,776,750.389,829.06106,800.43197,117,652.29
2.本期增加金额2,104,294.1835,123.902,139,418.08
(1)购置2,104,294.1835,123.902,139,418.08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34,224,272.42164,881,044.569,829.06141,924.33199,257,070.3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597,620.2379,798,215.501,711.9331,604.1088,429,151.76

1-1-237

2.本期增加金额1,867,959.7810,756,728.501,867.5621,016.1412,647,571.98
(1)计提1,867,959.7810,756,728.501,867.5621,016.1412,647,571.9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0,465,580.0190,554,944.003,579.4952,620.24101,076,723.7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3,758,692.4174,326,100.566,249.5789,304.0998,180,346.63
2.期初账面价值25,626,652.1982,978,534.888,117.1375,196.33108,688,500.53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2022年1-9月,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本期增加额主要系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厂房和新建生产线完工转固,增加固定资产原值13,178.53万元;

2)2022年1-9月,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其他减少”为公司在老厂区搬迁过程中,将待处置的设备以及厂房,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报。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1-238

在建工程18,373,019.71112,814,062.7518,182,823.306,970,034.05
工程物资5,287,175.296,692,442.06148,166.60119,292.06
合计23,660,195.00119,506,504.8118,330,989.907,089,326.11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9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15,983,934.3715,983,934.37
待安装设备-非织造布技术的研究项目2,018,751.932,018,751.93
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370,333.41370,333.41
合计18,373,019.7118,373,019.71

注: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金额37.03万元,系项目建设前期发生的环评、安评、卫生、工程等咨询服务费支出。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111,931,128.84111,931,128.84
待安装设备-非织造布技术的研究项目882,933.91882,933.91
合计112,814,062.75112,814,062.75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16,003,415.5816,003,415.58
待安装设备-质量稳定性提升项目1,026,066.771,026,066.77
待安装设备-芳纶纸废纸打浆回抄项目918,427.16918,427.16
待安装设备-槽式打浆机234,913.79234,913.79
合计18,182,823.3018,182,823.3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芳纶造纸二期工程-600吨无纺布整饰项目6,604,052.286,604,052.28
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131,067.98131,067.98
待安装设备-槽式打浆机234,913.79234,913.79
合计6,970,034.056,970,034.05

1-1-239

其他说明:

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370672-17-03-052766),“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系新建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生产示范线和配套装置,建设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生产线,项目不涉及铸造工艺,不在保护区内,不涉及生态红线,不涉及用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1月—9月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250,000,000111,931,128.8435,838,145.78131,785,340.2515,983,934.3759.16%59.16%516,283.5811,505.803.85%自有资金、借款
合计250,000,000111,931,128.8435,838,145.78131,785,340.2515,983,934.37--516,283.5811,505.80--

单位:元

2021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250,000,00016,003,415.5895,927,713.26111,931,128.8445%45%504,777.78504,777.783.85%自有资金、借款
合计250,000,00016,003,415.5895,927,713.26111,931,128.84--504,777.78504,777.78--

单位:元

2020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250,000,000131,067.9815,872,347.6016,003,415.586.40%8.00%自有资金

1-1-240

芳纶造纸二期工程-600吨无纺布整饰项目7,805,5006,604,052.28331,062.886,935,115.1688.85%100%自有资金
合计257,805,5006,735,120.2616,203,410.486,935,115.1616,003,415.58----

单位:元

2019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芳纶造纸二期工程-600吨无纺布整饰项目7,805,453.456,604,052.286,604,052.2884.61%84.61%自筹
合计7,805,453.456,604,052.286,604,052.28----

其他说明:

无。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9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工程物资5,287,175.295,287,175.29
合计5,287,175.295,287,175.29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工程物资6,692,442.066,692,442.06
合计6,692,442.066,692,442.06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工程物资148,166.60148,166.60
合计148,166.60148,166.6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工程物资119,292.06119,292.06
合计119,292.06119,292.06

1-1-241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2021年开始购建“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购建新厂区厂房及机器设备,以及对老厂区两条生产线进行搬迁并升级改造,因此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9月30日,工程物资大幅增加。

3. 其他披露事项

无。

4.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金额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1-242

金额(万元)变动比例%金额(万元)变动比例%金额(万元)变动比例%金额(万元)
房屋及建筑物6,930.01102.49%3,422.430.00%3,422.430.00%3,422.43
机器设备20,071.0213.89%17,623.822.05%17,270.474.75%16,488.10
运输设备13.22484.96%2.260.00%2.26130.61%0.98
其他设备187.80518.58%30.3643.61%21.1448.98%14.19

根据上表,2019年、2020年、2021年固定资产原值变动较小,仅老厂区年产1500吨芳纶纸生产线的少量资产购置。2022年1-9月因新厂区投入使用,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新建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原值新增6,930.01万元,机器设备原值新增6,159.88万元,因此固定资产原值大幅增加。

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根据上表,2019年、2020年、2021年固定资产原值变动较小,仅老厂区年产1500吨芳纶纸生产线的少量资产购置。2022年1-9月因新厂区投入使用,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新建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原值新增6,930.01万元,机器设备原值新增6,159.88万元,因此固定资产原值大幅增加。 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公司名册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
欣龙控股房屋及建筑物20-405%
机器设备10-135%
运输设备8-105%
办公设备及其他5-85%
诺邦股份房屋及建筑物10-305%
机器设备5-125%
运输设备55%
其他设备5-105%
康隆达房屋及建筑物20-4010%
机器设备5-1010%
运输设备4-510%
电子及其他设备3-1010%
浙江自然房屋及建筑物8-205%
机器设备5-105%
运输设备4-55%
电子设备及其他3-55%
民士达房屋及建筑物15.33-205%

1-1-243

机器设备5-155%
运输设备5-105%
其他设备5-105%

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采取的折旧年限与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不存在不合理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情况。

③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减值迹象。

(2)在建工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建设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包括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2022年3月,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新建生产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项目在建工程金额为1,598.39万元,系老厂区两条旧生产线的升级改造支出。

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采取的折旧年限与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不存在不合理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情况。

③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减值迹象。

(2)在建工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建设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包括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2022年3月,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新建生产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项目在建工程金额为1,598.39万元,系老厂区两条旧生产线的升级改造支出。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2.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9月30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732,841.342,000,000.00140,566.0413,873,407.38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4,613,545.104,613,545.10
(1)处置
(2)其他4,613,545.104,613,545.10
4.期末余额7,119,296.242,000,000.00140,566.049,259,862.2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207,166.191,369,075.0028,113.242,604,354.43
2.本期增加金额184,549.41107,145.0021,084.93312,779.34
(1)计提184,549.41107,145.0021,084.93312,779.34
3.本期减少金额1,071,347.371,071,347.37
(1)处置

1-1-244

(2)其他1,071,347.371,071,347.37
4.期末余额320,368.231,476,220.0049,198.171,845,786.4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98,928.01523,780.0091,367.877,414,075.88
2.期初账面价值10,525,675.15630,925.00112,452.8011,269,052.95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732,841.342,000,000.0013,732,841.34
2.本期增加金额140,566.04140,566.04
(1)购置140,566.04140,566.04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732,841.342,000,000.00140,566.0413,873,407.3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61,100.311,226,215.002,187,315.31
2.本期增加金额246,065.88142,860.0028,113.24417,039.12
(1)计提246,065.88142,860.0028,113.24417,039.1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207,166.191,369,075.0028,113.242,604,354.4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525,675.15630,925.00112,452.8011,269,052.95
2.期初账面价值10,771,741.03773,785.0011,545,526.03

单位:元

1-1-245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613,545.102,000,000.006,613,545.10
2.本期增加金额7,119,296.247,119,296.24
(1)购置7,119,296.247,119,296.24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732,841.342,000,000.0013,732,841.3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786,227.371,083,355.001,869,582.37
2.本期增加金额174,872.94142,860.00317,732.94
(1)计提174,872.94142,860.00317,732.9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961,100.311,226,215.002,187,315.3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771,741.03773,785.0011,545,526.03
2.期初账面价值3,827,317.73916,645.004,743,962.73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613,545.102,000,000.006,613,545.1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613,545.102,000,000.006,613,545.10

1-1-24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682,547.37940,495.001,623,042.37
2.本期增加金额103,680.00142,860.00246,540.00
(1)计提103,680.00142,860.00246,54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786,227.371,083,355.001,869,582.3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827,317.73916,645.004,743,962.73
2.期初账面价值3,930,997.731,059,505.004,990,502.73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变化为2020年度从泰和新材购置一宗土地使用权,2021年购置一项软件。其中购置土地事项经山东永大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山永评报字[2020]20号评估报告,该土地评估值为692.86万元,公司以评估价值购置关联方的该项土地,购置价格公允。2022年无形资产的减少系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收储的峨眉山厂区土地原值461.35万元、累计摊销107.13万元,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报。

(8)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3.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总体分析

1-1-247

1,126.91万元、741.41万元,为土地使用权、专利和软件。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债项

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预收货款2,493,872.40
合计2,493,872.4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将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98.30万元、264.81万元、249.39万元。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1-1-248

待转销项税154,991.12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24,565,806.88
合计24,720,798.00

(2)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对已经背书转让并且不属于15家信用级别较高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进行终止确认,同时增加应收票据和其他流动负债。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构成。其中公司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主要是应支付的材料款、设备款、工程款。

1-1-249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为公司收取的定增投资款。

(八) 股东权益

1. 股本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2年9月30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0,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106,000,000.00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1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0,000,000.00100,000,000.0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0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0,000,000.00100,000,000.00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19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0,000,000.00100,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王志新、鞠成峰于2021年11月12日与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数量共计600万股,认购单价3.31元/股,认购金额1,986万元,该认购资金于2022年1月全部缴齐。2022年2月9日,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新增股份登记,并于2022年3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至1.06亿元,扣除发生的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8.66万元后的股本溢价1,377.3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1-250

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1,600,000.0013,773,396.2265,373,396.22
其他资本公积6,500,000.006,500,000.00
合计58,100,000.0013,773,396.2271,873,396.22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1,600,000.0051,600,000.00
其他资本公积6,500,000.006,500,000.00
合计58,100,000.0058,100,000.0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1,600,000.0051,600,000.00
其他资本公积6,500,000.006,500,000.00
合计58,100,000.0058,100,000.00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1,600,000.0051,600,000.00
其他资本公积6,500,000.006,500,000.00
合计58,100,000.0058,10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7. 盈余公积

1-1-251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17,348,099.604,523,736.4221,871,836.02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7,348,099.604,523,736.4221,871,836.02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3,620,108.653,727,990.9517,348,099.60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3,620,108.653,727,990.9517,348,099.6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0,827,373.562,792,735.0913,620,108.65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0,827,373.562,792,735.0913,620,108.65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8,746,506.882,080,866.6810,827,373.56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8,746,506.882,080,866.6810,827,373.5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余额分别为1,082.74万元、1,362.01万元、1,734.81万元、2,187.18万元,变动原因为按照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8.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04,708,570.59101,156,652.0676,022,036.2557,078,531.0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215,705.01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04,708,570.59101,156,652.0676,022,036.2557,294,236.0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23,736.423,727,990.952,792,735.092,080,866.68
提取任意盈余公

1-1-25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53,000,000.0030,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92,422,198.40104,708,570.59101,156,652.0676,022,036.2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15,705.01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9. 其他披露事项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4,730.206,114.904,431.90261.90
银行存款68,833,557.5171,662,254.96130,692,852.2528,814,321.26
其他货币资金44,700,609.8831,689,426.832,819,102.90
合计113,538,897.59103,357,796.69133,516,387.0528,814,583.1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1-1-253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4,112,489.6531,689,426.832,819,102.90
合计44,112,489.6531,689,426.832,819,102.9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4,470.06万元,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411.25万元、农民工保证金58.81万元。期末使用权受限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411.25万元。

2.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504,603.5291.63%728,633.3586.20%1,802,648.67100.00%549,551.90100.00%
1至2年116,670.0013.80%
2至3年46,100.008.37%
3年以上
合计550,703.52100.00%845,303.35100.00%1,802,648.67100.00%549,551.90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215,200.0039.08%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114,421.5220.78%
桂林赛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07,700.0019.56%
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66,282.0012.04%
上海洲创展览有限公司46,100.008.37%
合计549,703.5299.83%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407,541.5348.2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158,713.3318.78%
上海洲创展览有限公司116,670.0013.80%

1-1-254

中央金库(进口关税、增值税)113,455.6913.42%
海维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38,481.604.55%
合计834,862.1598.76%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1,488,322.0082.5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167,066.679.27%
上海洲创展览有限公司116,670.006.47%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1,750.001.21%
烟台众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28%
合计1,798,808.6799.79%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上海洲创展览有限公司96,250.0017.51%
邹平顺通造纸机械有限公司80,441.2014.64%
上海士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6,000.0010.19%
深圳维度新材料有限公司31,061.965.65%
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18,888.003.44%
合计282,641.1651.43%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4.96万元、180.26万元、84.53万元、55.07万元,主要为预付保险费、展览费等。截至2022年9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4.61万元,为预付上海洲创展览有限公司拟在境外进行的展览费,因疫情原因,展览尚未全部完成。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8,500.001,351.7820,000.00
合计28,500.001,351.7820,000.00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1-1-255

类别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0,000.00100.00%1,500.005.00%28,500.00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30,000.00100.00%1,500.005.00%28,500.00
合计30,000.00100.00%1,500.005.00%28,500.00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351.78100.00%1,351.78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1,351.78100.00%1,351.78
合计1,351.78100.00%1,351.78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0,000.00100.00%20,000.00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20,000.00100.00%20,000.00
合计20,000.00100.00%20,000.00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256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30,000.001,500.005.00%
合计30,000.001,500.005.0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1,351.780.00%
合计1,351.780.0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合计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20,000.000.00%
合计20,000.000.00%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账款全部为备用金。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1-1-257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款项性质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
备用金28,500.001,351.7820,000.00
往来款
合计28,500.001,351.7820,000.00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账龄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8,500.001,351.7820,000.00
合计28,500.001,351.7820,000.00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
款项性质2022年9月30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员工备用金30,000.001年以内100.00%1,500.00
合计-30,000.00-100.00%1,500.0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员工备用金1,351.781年以内100.00%
合计-1,351.78-100.0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0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合计--

1-1-258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19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员工备用金20,000.001年以内100.00%-
合计-20,000.00-100.00%-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全部为备用金。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已全部收回。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种类2022年9月30日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72,112,489.65
合计72,112,489.65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货款50,079,143.36
工程、设备款44,148,645.95
合计94,227,789.31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款项性质

1-1-259

额合计数的比例(%)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6,086,220.7348.91%材料款
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32,506,543.3334.50%工程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4,308,962.274.57%保险款
南通通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1,889,900.002.01%工程款
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51,556.001.65%材料款
合计86,343,182.3391.63%-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13,986,453.83尚未结算
合计13,986,453.83-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以及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款、工程款等。2022年9月末应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5,867.26万元,主要系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增加,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收储补偿款11,000,000.00
合计11,000,000.0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60

无形资产》相关规定。因此,收到的补偿款计入预收账款核算。

8.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1、短期薪酬5,699,443.4311,815,816.7614,129,888.473,385,371.72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735,645.321,735,645.32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5,699,443.4313,551,462.0815,865,533.793,385,371.72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2,957,177.3519,300,541.1516,558,275.075,699,443.43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765,003.841,765,003.84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957,177.3521,065,544.9918,323,278.915,699,443.4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2,414,964.0113,604,192.2913,061,978.952,957,177.35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33,618.59133,618.59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414,964.0113,737,810.8813,195,597.542,957,177.35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2,735,414.2211,856,105.8812,176,556.092,414,964.01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15,313.281,215,313.28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735,414.2213,071,419.1613,391,869.372,414,964.01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400,000.009,232,025.9811,568,680.762,063,345.22
2、职工福利费327,027.77327,027.77

1-1-261

3、社会保险费913,462.76913,462.76
其中:医疗保险费801,216.86801,216.86
工伤保险费112,245.90112,245.90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1,023,610.201,023,610.2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299,443.43319,690.05297,106.981,322,026.5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5,699,443.4311,815,816.7614,129,888.473,385,371.72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000,000.0016,147,156.2213,747,156.224,400,000.00
2、职工福利费610,511.86610,511.86
3、社会保险费938,517.51938,517.51
其中:医疗保险费824,373.25824,373.25
工伤保险费114,144.26114,144.26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1,039,205.101,039,205.1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57,177.35565,150.46222,884.381,299,443.43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957,177.3519,300,541.1516,558,275.075,699,443.4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650,000.0011,112,040.8810,762,040.882,000,000.00
2、职工福利费513,907.67513,907.67
3、社会保险费616,512.31616,512.31
其中:医疗保险费607,871.07607,871.07
工伤保险费8,641.248,641.24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972,810.00972,81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764,964.01388,921.43196,708.09957,177.35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414,964.0113,604,192.2913,061,978.952,957,177.35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132,000.009,735,404.4110,217,404.411,650,000.00
2、职工福利费448,030.14448,030.14
3、社会保险费635,452.57635,452.57
其中:医疗保险费489,885.83489,885.83
工伤保险费75,583.0575,583.05

1-1-262

生育保险费69,983.6969,983.69
4、住房公积金696,479.60696,479.6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03,414.22340,739.16179,189.37764,964.01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735,414.2211,856,105.8812,176,556.092,414,964.01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9月30日
1、基本养老保险1,662,893.121,662,893.12
2、失业保险费72,752.2072,752.20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735,645.321,735,645.32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691,021.601,691,021.60
2、失业保险费73,982.2473,982.24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765,003.841,765,003.84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28,017.76128,017.76
2、失业保险费5,600.835,600.8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33,618.59133,618.59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166,324.361,166,324.36
2、失业保险费48,988.9248,988.92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215,313.281,215,313.28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16,805.56

1-1-26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21,745.81111,120.412,020,032.50
合计121,745.81111,120.412,036,838.06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6,805.56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16,805.56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代收代付款1,952,000.00
党组织工作经费101,745.81111,120.41
费用报销款68,032.50
押金20,000.00
合计121,745.81111,120.412,020,032.50

2)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121,745.81100.00%111,120.41100.00%2,020,032.50100.00%

1-1-264

合计121,745.81100.00%111,120.41100.00%2,020,032.50100.00%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9月30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党组织工作经费非关联方党组织工作经费101,745.811年以内83.57%
烟台同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往来款20,000.001年以内16.43%
合计--121,745.81-100.0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党组织工作经费非关联方党组织工作经费111,120.411年以内100.00%
合计--111,120.41-100.00%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齐鲁工业大学非关联方代收代付款1,452,000.001年以内71.87%
孙茂健关联方代收代付款500,000.001年以内24.75%
费用报销款非关联方费用报销款68,032.501年以内3.38%
合计--2,020,032.50-100.00%

注1:其他应付款-齐鲁工业大学145.20万元产生原因为公司与齐鲁工业大学共同申请项目补贴,项目补贴统一拨付给公司,齐鲁工业大学申请部分由公司代收代付,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余项目补贴145.20万元未予支付,该款项于2020年度支付完毕。注2:其他应付款-孙茂健50万元产生原因为孙茂健个人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山东省财政厅给予每位人才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由公司代收代付。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1-265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2,493,872.402,648,138.16982,990.67
合计2,493,872.402,648,138.16982,990.67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2.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27,032,824.7828,347,532.7130,422,645.2232,080,212.71
合计27,032,824.7828,347,532.7130,422,645.2232,080,212.71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2年9月30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性能芳纶纤维层压制品实施方案17,467,222.161,367,000.0116,100,222.15与资产相关
年产1500吨风力发电用关键纸基材料重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5,409,876.84355,189.845,054,687.00与收益相关
年产1500吨芳纶纸产业化1,788,888.72140,000.041,648,888.68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湿法非织造材料制品成型技术的研究1,038,708.381,038,708.38与收益相关
航空航天用特种新型纸基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728,333.4256,999.97671,333.45与资产相关
2015年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项728,333.4256,999.97671,333.45与资产相

1-1-266

省级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1,000,000.00651,235.12348,764.88与收益相关
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383,333.4129,999.97353,333.44与资产相关
国产间位芳纶纸的研制371,447.66371,447.66与收益相关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设备贴息)236,388.7018,500.04217,888.66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纤维云母绝缘纸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195,000.0036,562.50158,437.50与资产相关
高频高压电器用导热型芳纶绝缘纸基材料的研制2,000,000.00392,064.431,607,935.57与资产相关
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0200,000.00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款2,000,000.00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28,347,532.715,200,000.006,514,707.9327,032,824.78--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1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性能芳纶纤维层压制品实施方案19,289,888.841,822,666.6817,467,222.16与资产相关
年产1500吨风力发电用关键纸基材料重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4,323,036.302,905,000.001,818,159.465,409,876.84与收益相关
年产1500吨芳纶纸产业化1,975,555.44186,666.721,788,888.72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湿法非织造材料制品成型技术的研究1,279,965.36241,256.981,038,708.38与收益相关
航空航天用特种新型纸基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804,333.3875,999.96728,333.42与资产相关
2015年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项目804,333.3875,999.96728,333.42与资产相关
2015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423,333.3739,999.96383,333.41与资产相关
国产间位芳纶纸的216,205.531,226,100.001,070,857.87371,447.66与收

1-1-267

研制益相关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设备贴息)261,055.4224,666.72236,388.70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纤维云母绝缘纸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243,750.0048,750.00195,000.00与资产相关
高介电强度YT510型芳纶纸的研发50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高性能纤维云母绝缘纸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301,188.20301,188.20与收益相关
合计30,422,645.224,131,100.006,206,212.5128,347,532.71--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0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性能芳纶纤维层压制品实施方案21,112,555.521,822,666.6819,289,888.84与资产相关
年产1500吨风力发电用关键纸基材料重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3,388,000.002,163,000.001,227,963.704,323,036.30与收益相关
年产1500吨芳纶纸产业化2,162,222.16186,666.721,975,555.44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湿法非织造材料制品成型技术的研究1,574,745.85530,000.00824,780.491,279,965.36与收益相关
航空航天用特种新型纸基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880,333.3475,999.96804,333.38与资产相关
2015年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项目880,333.3475,999.96804,333.38与资产相关
高介电强度YT510型芳纶纸的研发50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5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463,333.3339,999.96423,333.37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纤维云母绝缘纸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538,819.26206,900.00444,531.06301,188.20与收益相关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设备贴息)285,722.1424,666.72261,055.42与资产相关

1-1-268

高性能纤维云母绝缘纸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292,500.0048,750.00243,750.00与资产相关
国产间位芳纶纸的研制1,226,100.001,009,894.47216,205.53与收益相关
2019年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647.771,647.77与收益相关
创新型开发区扶持资金(重大科技项目配套)887,200.00887,200.00与收益相关
高性能芳纶蜂窝芯材工程化研制3,290,000.003,29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32,080,212.718,303,200.009,960,767.4930,422,645.22--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19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性能芳纶纤维层压制品实施方案21,112,555.521,822,666.671,822,666.6721,112,555.52与资产相关
2015年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项目880,333.3476,000.0076,000.00880,333.34与资产相关
年产1500吨芳纶纸产业化2,162,222.16186,666.67186,666.672,162,222.16与资产相关
航空航天用特种新型纸基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880,333.3476,000.0076,000.00880,333.34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湿法非织造材料制品成型技术的研究1,275,690.97540,000.00240,945.121,574,745.85与收益相关
2015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463,333.3340,000.0040,000.00463,333.33与资产相关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设备贴息)285,722.1424,666.6724,666.67285,722.14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纤维云母绝缘纸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292,500.0048,750.0048,750.00292,500.00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纤维云母绝缘纸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427,079.101,495,900.001,384,159.84538,819.26与收益相关

1-1-269

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纤维纸基功能材料制备共性关键技术及应用50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0198,352.231,647.77与收益相关
高介电强度YT510型芳纶纸的研发1,000,000.001,000,000.00与收益相关
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333,800.00333,800.00与收益相关
年产1500吨风力发电用关键纸基材料重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3,388,000.003,388,000.00与资产/收益相关
国家“万人计划”配套资助50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28,279,769.907,457,700.005,932,007.202,274,750.0132,080,212.7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970,910.82745,636.624,062,572.62609,385.89
应付职工薪酬1,109,346.48166,401.97976,500.31146,475.05
合计6,080,257.30912,038.595,039,072.93755,860.9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862,099.34429,314.902,968,838.04445,325.70
应付职工薪酬736,936.53110,540.48574,005.9286,100.88
合计3,599,035.87539,855.383,542,843.96531,426.5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1-1-270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全额扣除产生折旧差异2,702,371.39405,355.712,943,967.32441,595.10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差异120,762.5818,114.39402,221.6760,333.15
公允价值变动13,777.782,066.67
合计2,823,133.97423,470.103,359,966.77503,994.9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全额扣除产生折旧差异3,183,063.34477,459.503,422,159.43513,323.91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差异777,500.46116,625.071,152,779.25172,916.89
公允价值变动513,326.0376,998.90
合计3,960,563.80594,084.575,088,264.71763,239.70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递延所得税资产中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存货减值准备等,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计提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递延所得税负债中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存在会计与税务差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2,370,669.096,604,579.12726,073.95128,914.55
待认证进项税560.0015,415.93
预缴税额43,034.59
IPO上市费用1,070,000.00

1-1-271

合计3,441,229.096,619,995.05726,073.95171,949.1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处置资产34,752,894.4534,752,894.45
预付设备款806,206.00806,206.0014,380.0014,380.00
合计35,559,100.4535,559,100.4514,380.0014,38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计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末,因老厂区搬迁,将待处置的设备、厂房以及土地,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报。

16.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7.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总体分析

(1)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4.75万元、174.14万元、165.80万元和528.34万元,金额和占比均较低。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494.18131.11149.53
土地使用税3.963.963.96
房产税24.328.258.258.25
城市维护建设税0.173.301.90
个人所得税1.5221.856.272.87
教育费附加0.071.420.82
地方教育费附加0.050.940.54
水利建设基金0.240.13

1-1-272

印花税4.360.340.230.24
合计528.34165.80174.1414.75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07,153,954.0399.96%217,707,209.5399.93%158,764,719.8899.84%136,391,255.4799.79%
其他业务收入78,341.130.04%148,672.570.07%254,380.510.16%293,565.310.21%
合计207,232,295.16100.00%217,855,882.10100.00%159,019,100.39100.00%136,684,820.7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639.13万元、15,876.47万元、21,770.72万元及20,715.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9%、99.84%、99.93%及

99.96%,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销售少量芳纶纸废品取得的收入,占比较低。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193,514,439.5993.42%205,748,934.2494.51%152,583,980.8596.11%130,409,576.4895.61%
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13,639,514.446.58%11,958,275.295.49%6,180,739.033.89%5,981,678.994.39%
合计207,153,954.03100.00%217,707,209.53100.00%158,764,719.88100.00%136,391,255.4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为主,公司产品的收入结构相对稳定。其中,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主要包含间位芳纶纸以及由间位芳纶纸制成的间位芳纶点胶纸、间位芳纶纸板等芳纶纸衍生品,报告期内间位芳纶纸占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05%、91.61%、91.02%及92.19%,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其余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相对较低。

1-1-273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销售138,304,329.8466.76%151,343,385.9969.52%105,928,459.1266.72%90,744,575.1566.53%
境外销售68,849,624.1933.24%66,363,823.5430.48%52,836,260.7633.28%45,646,680.3233.47%
合计207,153,954.03100.00%217,707,209.53100.00%158,764,719.88100.00%136,391,255.4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欧洲、亚洲地区的合计收入分别占当期境外收入的88.11%、97.28%、97.79%及97.58%,境外收入占比、境外销售区域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模式168,721,404.2981.45%180,437,009.8182.88%132,970,670.8683.75%116,448,372.3685.38%
经销模式38,432,549.7418.55%37,270,199.7217.12%25,794,049.0216.25%19,942,883.1114.62%
合计207,153,954.03100.00%217,707,209.53100.00%158,764,719.88100.00%136,391,255.4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74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境外销售收入中均包含直销收入、经销收入,且直销收入占比较高、经销收入占比较低。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62,300,831.6430.07%52,858,019.2924.28%40,660,566.0525.61%29,519,224.2821.64%
第二季度68,628,482.4233.13%59,242,767.8327.21%38,288,956.1724.12%38,333,054.8128.11%
第三季度76,224,639.9736.80%50,989,853.5023.42%34,427,795.1621.68%32,708,173.3523.98%
第四季度54,616,568.9125.09%45,387,402.5028.59%35,830,803.0326.27%
合计207,153,954.03100.00%217,707,209.53100.00%158,764,719.88100.00%136,391,255.4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芳纶纸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受市场需求影响存在一定波动,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6. 主营业务收入按其他类型分类

□适用 √不适用

7.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1月—9月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1-275

1德国迅斐利公司2,110.3910.18%
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1,793.388.65%
3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767.868.53%
4印度GANAPATHY公司1,255.396.06%
5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66.703.22%
合计7,593.7336.64%-
2021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德国迅斐利公司2,446.5111.23%
2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526.927.01%
3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1,387.826.37%
4印度GANAPATHY公司1,087.294.99%
5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165.630.76%
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782.733.59%
小计948.364.35%
合计7,396.9033.95%-
2020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德国迅斐利公司1,345.498.46%
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1,175.197.39%
3印度GANAPATHY公司750.864.72%
4瑞士ABB公司703.124.43%
5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100.870.63%
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598.803.77%
小计699.674.40%
合计4,674.3329.40%-
2019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德国迅斐利公司1,280.189.37%
2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897.156.56%
3瑞士ABB公司723.595.30%
4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38.654.67%
5印度GANAPATHY公司558.104.08%
合计4,097.6729.98%-

注1:德国迅斐利公司合并范围内多个子公司与公司有交易,上表金额为公司向德国迅斐利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计销售金额。

注2:瑞士ABB公司合并范围内多个子公司与公司有交易,上表金额为公司向瑞士ABB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计销售金额。

1-1-276

注3:上海誉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誉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因此两家客户销售额合并披露。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其他披露事项

9.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1-1-277

2020年销量较2019年增长3.23%,2021年销量较2020年增长123.09%,主要原因为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公司不断加大客户开发力度,提高了销售规模。2021年对位芳纶纸平均售价低于其他年度,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为拓展对位芳纶纸市场,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及成本情况,对部分重点客户进行了降价,导致当年的对位芳纶纸产品平均价格下降。

1-1-278

报告期,公司间位芳纶纸收入占比分别为90.88%、88.05%、86.02%及86.12%,逐年降低,对位芳纶纸收入占比分别为4.39%、3.89%、5.49%及6.58%,逐年增加,主要原因为对位芳纶纸适用于飞机、高铁等高端市场,且市场需求较大,公司加强与嘉兴雅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合作,对位芳纶纸销售量增加。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1-1-279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40,989,902.81100.00%155,190,887.1399.999%118,329,197.27100.00%97,910,027.88100.00%
其他业务成本1,716.810.001%
合计140,989,902.81100.00%155,192,603.94100.00%118,329,197.27100.00%97,910,027.8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99.999%及100.00%,与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相匹配。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芳纶纸废品销售收入,在成本核算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芳纶纸废品未分摊材料成本,领用的材料成本全部分摊至完工产品中,2021年度其他业务成本为销售少量芳纶纸胶带结转成本。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16,668,149.0582.75%125,126,012.0280.63%93,699,198.6379.19%73,974,076.0575.55%
直接人工5,283,413.113.75%8,231,310.925.30%5,191,769.514.39%5,170,119.825.28%
制造费用17,108,883.0412.13%19,068,473.2412.29%17,586,984.0314.86%18,765,832.0119.17%
运输费用1,929,457.621.37%2,765,090.951.78%1,851,245.101.56%
合计140,989,902.81100.00%155,190,887.13100.00%118,329,197.27100.00%97,910,027.8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80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1,666.8183.90%12,512.6082.09%9,369.9280.44%7,397.4175.55%
直接人工528.343.80%823.135.40%519.184.46%517.015.28%
制造费用1,710.8912.30%1,906.8512.51%1,758.7015.10%1,876.5819.17%
合计13,906.04100.00%15,242.58100.00%11,647.80100.00%9,791.00100.00%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扣除运输费用后的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75.55%、

80.44%、82.09%及83.90%,直接材料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扣除运输费用后的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75.55%、

80.44%、82.09%及83.90%,直接材料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134,021,207.7495.06%148,351,319.2595.59%114,956,432.7097.15%94,788,166.4996.81%
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6,968,695.074.94%6,839,567.884.41%3,372,764.572.85%3,121,861.393.19%
合计140,989,902.81100.00%155,190,887.13100.00%118,329,197.27100.00%97,910,027.8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61%、

96.11%、94.51%及93.42%,销售结转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及其变动趋势与其销售收入相匹配。

5. 主营业务成本按销售区域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销售94,844,529.7167.27%107,893,440.4169.52%79,269,209.0866.99%65,688,212.2967.09%
境外销售46,145,373.1032.73%47,297,446.7230.48%39,059,988.1933.01%32,221,815.5932.91%
合计140,989,902.81100.00%155,190,887.13100.00%118,329,197.27100.00%97,910,027.8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境内为主,各期境内销售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67.09%、66.99%、69.52%及67.27%,与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布一致。

6. 主营业务成本按销售模式分类

1-1-281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模式113,194,441.3580.29%127,977,958.8882.46%97,624,532.1482.50%83,035,241.5484.81%
经销模式27,795,461.4619.71%27,212,928.2517.54%20,704,665.1317.50%14,874,786.3415.19%
合计140,989,902.81100.00%155,190,887.13100.00%118,329,197.27100.00%97,910,027.8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直销模式为主,各期直销模式销售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84.81%、82.50%、82.46%及80.29%,与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模式分布一致。

7.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1月—9月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泰和新材及子公司15,362.983.54%
2烟台欣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1,797.729.78%
3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31.93.98%
4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147.50.80%
5天津玉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55.910.30%
合计18,095.9498.40%-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泰和新材及子公司10,977.3781.24%
2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9.038.43%
3烟台欣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678.285.02%
4韩国汇维仕公司129.350.96%
5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162.551.20%
合计13,086.5896.85%-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泰和新材及子公司8,913.3587.84%

1-1-282

2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38.037.27%
3烟台欣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192.871.90%
4平江县威派云母绝缘材料有限公司114.171.13%
5深圳维度新材料有限公司83.630.82%
合计10,042.0598.96%-
2019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泰和新材及子公司7,411.7389.33%
2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5.327.05%
3韩国汇维仕公司66.560.80%
4迅斐利电工(上海)有限公司27.280.33%
5烟台欣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7.040.33%
合计8,117.9397.8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其他披露事项

9.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1-1-283

(2)直接人工

公司直接人工成本主要核算公司生产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工资、奖金、职工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报告期内,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28%、4.39%、5.30%及3.75%,直接人工占比略有波动,均在合理范围之内。

(3)制造费用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由折旧费、机物料消耗、水电汽成本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9.17%、14.86%、12.29%及12.13%。

公司制造费用占比逐年下降,主要因部分设备资产已提足折旧,固定折旧费用有所减少;车间管理水平提高及设备不断优化,设备维修支出、机物料消耗减少等。

(4)运输费用

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的运输费用为185.12万元、276.51万元、192.95万元。2020年度公司开始执行新的收入准则,按照新的收入准则规定,将公司承担的销售相关的运输费作为合同的履约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运输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56%、1.78%、1.37%,占比较为稳定。

(三) 毛利率分析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66,164,051.2299.88%62,516,322.4099.77%40,435,522.6199.37%38,481,227.5999.24%
其中: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59,493,231.8589.81%57,397,614.9991.60%37,627,548.1592.47%35,621,409.9991.86%
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6,670,819.3710.07%5,118,707.418.17%2,807,974.466.90%2,859,817.607.38%
其他业务毛利78,341.130.12%146,955.760.23%254,380.510.63%293,565.310.76%
合计66,242,392.35100.00%62,663,278.16100.00%40,689,903.12100.00%38,774,792.9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84

99.88%,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销售,各报告期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贡献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分别为92.57%、93.06%、91.81%及

89.92%。其中,间位芳纶纸占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毛利的比例最高,报告期内占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5.22%、93.74%、92.74%及95.12%,为公司主要毛利来源。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间位芳纶纸系列产品30.74%93.42%27.90%94.51%24.66%96.11%27.32%95.61%
对位芳纶纸系列产品48.91%6.58%42.80%5.49%45.43%3.89%47.81%4.39%
主营业务31.94%100.00%28.72%100.00%25.47%100.00%28.21%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20年度间位芳纶纸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0.9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芳纶纸全球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公司基于开拓市场、提高销量的需求,

1-1-285

2021年度对位芳纶纸毛利率低于其他年度,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司推广某型号对位芳纶纸产品,初始试用阶段价格较低,导致全年的对位芳纶纸产品价格下降,造成2021年度对位芳纶纸毛利率下降。 2022年1-9月对位芳纶纸毛利率较2021年度上升5.8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上述型号对位芳纶纸产品试用结束后恢复正常价格,公司对位芳纶纸平均售价增长,造成2022年1-9月对位芳纶纸毛利上升。 2021年、2022年1-9月对位芳纶纸单位成本下降,主要因对位芳纶纸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对位短切纤维采购成本下降。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286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境内销售31.42%66.76%28.71%69.52%25.17%66.72%27.61%66.53%
境外销售32.98%33.24%28.73%30.48%26.07%33.28%29.41%33.4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报告期境内外销售收入占比较稳定,销售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直销模式32.91%81.45%29.07%82.88%26.58%83.75%28.69%85.38%
经销模式27.68%18.55%26.98%17.12%19.73%16.25%25.41%14.6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直销收入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38%、83.75%、82.88%及81.45%。经销模式毛利率低于直销模式毛利率,原因系公司对经销商采取买断式销售,公司对经销商存在一定让利,同时各年度产品结构的变化,亦对经销模式的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

5. 主营业务按照其他类型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欣龙控股8.70%12.69%42.01%13.35%
诺邦股份13.56%23.56%34.86%28.20%
康隆达25.35%22.75%27.09%28.89%
浙江自然36.13%38.76%40.68%39.83%

1-1-287

平均数(%)20.94%24.44%36.16%27.57%
发行人(%)31.97%28.76%25.59%28.3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不同公司的产品及主要原材料不同,其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7. 其他披露事项

8. 毛利率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下游行业需求状况、产品销售结构、产品销售价格及原材料成本等因素影响,毛利率波动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匹配。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5,604,497.912.70%8,133,818.923.73%5,589,866.383.52%8,724,659.086.38%
管理费用4,110,164.161.98%7,687,421.253.53%4,819,671.703.03%5,731,195.554.19%
研发费用12,282,390.965.93%13,522,584.166.21%12,070,377.077.59%7,894,027.335.78%
财务费用-2,074,847.05-1.00%-583,005.52-0.27%205,050.230.13%135,844.690.10%
合计19,922,205.989.61%28,760,818.8113.20%22,684,965.3814.27%22,485,726.6516.45%

1-1-28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248.57万元、2,268.50万元、2,876.08万元及1,992.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45%、14.27%、13.20%及9.61%。

1. 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968,027.8135.12%3,513,671.3943.20%2,896,326.4851.81%2,745,618.1431.47%
保险费945,576.0016.87%1,544,884.6318.99%512,380.379.17%587,935.196.74%
样品费448,267.488.00%1,219,835.6415.00%280,410.885.02%531,334.186.09%
差旅费433,377.357.73%561,281.046.90%639,716.2911.44%925,642.8810.61%
业务招待费493,823.248.81%529,262.206.51%656,007.0311.74%688,496.337.89%
办公费148,263.672.65%211,839.922.60%77,094.951.38%32,153.970.37%
销售佣金53,172.750.95%148,719.411.83%124,382.572.23%53,241.890.61%
检测费6,482.080.12%107,188.681.32%2,571.450.05%516,631.415.92%
咨询费3,396.230.06%106,125.681.30%206,432.793.69%194,405.582.23%
展览费96,089.401.71%80,524.560.99%56,545.111.01%421,576.004.83%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966,072.0017.24%75,490.810.93%63,190.111.13%173,492.641.99%
折旧6,931.630.12%11,036.480.14%10,741.010.19%10,486.680.12%
运费0.00%1,751,912.6620.08%
其他35,018.270.62%23,958.480.29%64,067.341.15%91,731.531.05%
合计5,604,497.91100.00%8,133,818.92100.00%5,589,866.38100.00%8,724,659.08100.00%

(2)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欣龙控股3.90%3.35%1.84%4.67%
诺邦股份2.40%3.29%3.08%7.31%
康隆达3.79%4.75%4.94%7.79%
浙江自然1.29%1.37%2.73%3.35%
平均数(%)2.85%3.19%3.15%5.78%
发行人(%)2.70%3.73%3.52%6.38%
原因、匹配性分析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销售队伍中需配备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使得销售人员薪酬支出较多。2022年1-9月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原因系公司在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对费用支出进行控制,导致2022年1-9月销售费用率有所降低。

1-1-289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20年初,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用调整为“营业成本”。报告期各期,销售费用分别为872.47万元、558.99万元、813.38万元和560.45万元。

2020年较2019年减少138.29万元(为便于分析,2019年按照剔除运费后的口径计算),主要原因系:(1)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销售人员出差频率减少,向客户寄送样品减少,展览频率减少,导致差旅费减少28.59万元,样品费减少25.09万元,展览费减少36.50万元;(2)2020年客户认证检测减少,导致检测费减少51.41万元。

2021年较2020年增加254.40万元,主要原因系:(1)公司业绩增长,发放销售人员薪酬增长61.73万元;(2)2021年增加了保险投入,保险费较2020年增长

103.25万元;(3)公司2021年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向客户寄送样品较多,导致样品费较上期增加93.94万元。

2. 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262,599.9055.05%5,720,864.7074.42%2,988,484.3562.01%3,166,878.8655.26%
办公费120,178.842.92%190,958.822.48%70,434.561.46%355,094.976.20%
折旧和摊销296,274.227.21%271,551.093.53%272,929.745.66%271,724.524.74%
后勤服务费169,811.284.13%226,415.042.95%226,415.044.70%250,040.514.36%
咨询费282,887.076.88%157,215.012.05%347,313.457.21%155,471.702.71%
业务招待费459,323.2911.18%152,440.041.98%39,512.880.82%111,344.871.9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7,767.441.92%140,111.322.91%110,480.091.93%
党组织工作经费111,703.011.45%
差旅费72,047.581.75%83,442.321.09%17,655.980.37%128,816.822.25%
保险费27,515.740.67%49,325.390.64%271,793.025.64%349,054.106.09%
知识产权费47,301.000.62%61,389.811.27%10,320.000.18%
保密费5,500.000.13%14,327.430.19%16,511.980.34%179,323.783.13%
检测费13,425.000.17%21,290.560.44%342,851.765.98%
中介费288,016.077.01%444,761.355.79%273,584.915.68%258,490.574.51%
其他126,010.173.07%55,923.610.73%72,244.101.50%41,303.000.72%
合计4,110,164.16100.00%7,687,421.25100.00%4,819,671.70100.00%5,731,195.55100.00%

(2)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290

欣龙控股6.00%5.23%7.17%7.24%
诺邦股份5.14%6.52%3.61%4.73%
康隆达8.09%9.68%7.54%7.62%
浙江自然3.14%5.13%4.66%5.34%
平均数(%)5.59%6.64%5.75%6.23%
发行人(%)1.98%3.53%3.03%4.19%
原因、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费用率的平均水平,系公司效率较高,管理人员相对较少。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分别为573.12万元、481.97万元、768.74万元和411.02万元。2020年度管理费用较2019年度减少91.15万元,主要原因为:(1)2020年受疫情影响,社保减免导致职工薪酬减少17.84万元,办公、招待及检测项目均大幅减少,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检测费合计减少67.81万元;(2)保密费减少16.28万元,系2019年支付一笔保密技术咨询及保密系统费用17.75万元,2020年发生金额较小。

2021年度管理费用较2020年度增长286.78万元,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支付管理人员奖金大幅提升,导致管理人员薪酬较上期增长

273.24万元。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材料费8,096,476.6465.92%7,993,507.1759.11%6,744,383.4155.88%4,727,989.4459.89%
人工费2,291,150.1518.65%3,219,685.7923.81%2,713,155.2422.48%1,788,632.5022.66%
燃料动力费759,865.406.19%903,110.126.68%407,106.703.37%363,401.984.60%
其他1,134,898.779.24%1,406,281.0810.40%2,205,731.7218.27%1,014,003.4112.85%
合计12,282,390.96100.00%13,522,584.16100.00%12,070,377.07100%7,894,027.33100.00%

(2)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欣龙控股2.64%2.07%2.01%1.92%
诺邦股份3.62%3.84%3.40%4.04%

1-1-291

康隆达4.12%4.25%3.68%3.31%
浙江自然1.91%3.52%3.58%3.60%
平均数(%)3.07%3.42%3.17%3.22%
发行人(%)5.93%6.21%7.59%5.78%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1)公司产品技术含量高,研发人员占全体员工比例较高,研发薪酬较高;(2)公司产品价值高,研发领用的原材料(短切纤维、沉析纤维)价值较高,研发领用材料耗用金额较高。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发行人各年度研发投入的金额主要根据发行人整体研发规划而变动。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78%、7.59%、6.21%和5.93%,公司研发费用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4. 财务费用分析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费用11,505.80504,777.78108,472.22450,694.44
减:利息资本化11,505.80504,777.78
减:利息收入1,368,422.811,573,035.97545,574.86246,804.73
汇兑损益-814,035.23863,419.36579,660.57-151,620.28
银行手续费107,610.99126,611.0962,492.3083,575.26
其他
合计-2,074,847.05-583,005.52205,050.23135,844.69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欣龙控股1.11%1.26%1.55%3.71%
诺邦股份-1.38%0.39%0.81%-0.16%
康隆达-3.21%3.89%3.26%0.37%
浙江自然-3.08%0.01%1.08%0.03%
平均数(%)-1.64%1.39%1.68%0.99%
发行人(%)-1.00%-0.27%0.13%0.10%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规模小(仅2019年3月发生1,000万元借款,2020年3月偿还),利息费用小,因此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92

财务费用变化主要原因为:(1)2020年3月偿还银行借款1,000万元后,未再进行银行借款,未再产生费用化利息支出,2021年和2022年1-9月从泰和新材借入的借款专门用于项目建设,利息费用资本化,未影响财务费用;(2)报告期内,2019年和2022年1-9月人民币呈现贬值趋势,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2020年和2021年人民币呈升值趋势,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

5. 其他披露事项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248.57万元、2,268.50万元、2,876.08万元及1,992.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45%、14.27%、13.20%及9.61%,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率呈降低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6.21%、

13.73%、14.64%、10.82%,报告期内整体呈降低趋势。公司期间费用率的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利润51,718,364.9524.96%40,730,364.2418.70%30,833,679.1419.39%23,645,211.5217.30%
营业外收入1,199,349.190.55%985,978.520.62%
营业外支出2,519.460.00%957.500.00%
利润总额51,715,845.8924.96%41,928,755.9319.25%31,819,657.6620.01%23,645,211.5217.30%
所得税费用6,478,481.663.13%4,648,846.452.13%3,892,306.762.45%2,836,544.682.08%
净利润45,237,364.2321.83%37,279,909.4817.11%27,927,350.9017.56%20,808,666.8415.2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源于营业利润。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接受捐赠

1-1-293

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
保险赔款705,188.75985,978.52
违约金收入453,015.64
其他0.4041,144.80
合计0.401,199,349.19985,978.52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保险赔款系保险公司对公司投保的财产损失进行的赔付。2021年的违约金收入系客户未执行合同约定,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的客户违约金。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对外捐赠
其他2,519.46957.50
合计2,519.46957.5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6,718,609.514,954,941.664,069,890.692,981,453.31
递延所得税费用-240,127.85-306,095.21-177,583.93-144,908.63
合计6,478,481.664,648,846.453,892,306.762,836,544.6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51,715,845.8941,928,755.9331,819,657.6623,645,211.52
按适用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757,376.886,289,313.394,772,948.653,546,781.73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1-29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税收优惠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563,463.42295,764.44385,119.28467,777.0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加计扣除等因素的影响-1,842,358.64-1,936,231.38-1,265,761.17-1,178,014.10
所得税费用6,478,481.664,648,846.453,892,306.762,836,544.68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带来的营业利润。净利润变动主要受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影响所致,此外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材料费8,096,476.647,993,507.176,744,383.414,727,989.44
人工费2,291,150.153,219,685.792,713,155.241,788,632.50
燃料动力费759,865.40903,110.12407,106.70363,401.98
其他1,134,898.771,406,281.082,205,731.721,014,003.41
合计12,282,390.9613,522,584.1612,070,377.077,894,027.3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93%6.21%7.59%5.78%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寻求技术创新,增加研发投入,研发项目的不断增加,导致研发投入逐年增长。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78%、7.59%、6.21%、5.93%,比例基本稳定。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1-1-295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进度预算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合计
1高性能湿法非织造材料制品成型技术及产业化完成7200110.8398.05148.68357.56
2应用环境对高温绝缘材料失效行为研究完成8000020.3020.30
3高性能纤维云母绝缘纸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完成490096.4691.45110.15298.06
4高介电强度YT510型芳纶纸的研发完成1830032.0173.90105.91
5提高芳纶纸拉拔应用性能技术的研究完成15500074.5374.53
6芳纶材料技术的研究完成2000078.77137.77216.54
7高性能纤维纸基功能材料制备共性关键技术及应用完成14900088.7888.78
8高性能芳纶材料工程化研制完成580097.37402.0348.19547.59
9柔性线路板用低介电芳纶纸的研究完成400038.52038.52
10复合材料用高附加值芳纶混抄纸的研究完成340033.89033.89
11高性能导电芳纶纸的研究完成500045.08045.08
12刚性芳纶防火纸的研究完成600055.32055.32
13耐高温氧化铝/芳纶纤维纸基材料的研究完成360035.27035.27
14无人机用间位芳纶蜂窝纸完成102094.290094.29
15年产1500吨风力发电用关键纸基材料重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在研1200342.61393.84202.6768.201,007.32
16芳纶材料研制在研51293.54140.6393.9618.92347.05
17高电导率芳纶绝缘纸的研制在研14155.6981.7600137.45
18耐高温蜂窝纸基材料的研制在研14946.5985.7300132.32
19电磁纤维改性芳纶纸的研制在研17067.6794.1400161.81
20民机地板用高性能纤维增强面板与芳纶蜂窝夹层结构复合材料在研23972.1182.3000154.41
21闪蒸法非织造布技术的研究在研83038.9624.320063.28
22高频高压电器用导热型芳纶绝缘纸基材料的研制在研900110.5650.6000161.16
23纸基材料制备研究与产业化在研1000120.82000120.82
24芳纶纸蜂窝用浸渍树脂的研制在研15093.1200093.12
25芳纶纸用耐高温无溶剂聚酯亚胺浸渍树脂的研究在研10467.0700067.07
26中低压变压器用F级混抄纸的研制在研16058.2458.24
27高频线路板基材用芳纶基柔性材料的研究在研18861.2761.27
合计1,228.241,352.261,207.04789.404,576.94

1-1-296

注:上表中各项目加总与合计金额不一致的系计算尾差所致。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欣龙控股2.69%2.07%2.01%1.92%
诺邦股份3.99%3.84%3.40%4.04%
康隆达5.04%4.25%3.47%3.31%
浙江自然2.96%3.52%3.58%3.60%
平均数(%)3.67%3.42%3.11%3.22%
发行人(%)5.93%6.21%7.59%5.7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1)公司产品技术含量高,研发人员占全体员工比例较高,研发薪酬较高;(2)公司产品价值高,研发领用的原材料(短切纤维、沉析纤维)价值较高,研发领用材料耗用金额较高。

4. 其他披露事项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费是研发投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原因系公司研发领用的原材料为短切纤维、沉析纤维,价值较高,因此占研发费用比重最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各项支出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45,097.81993,369.092,253,270.572,552,268.67
合计145,097.81993,369.092,253,270.572,552,268.6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55.23万元、225.33万元、99.34万元、14.51万元,系公司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益,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稳定性无重大影

1-1-297

响。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09,666.6713,777.78-149,276.03
合计409,666.6713,777.78-149,276.0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14.93万元、0.00万元、1.38万元和

40.97万元,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稳定性无重大影响。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高性能芳纶纤维层压制品实施方案1,367,000.011,822,666.681,822,666.681,822,666.67
年产1500吨风力发电用关键纸基材料重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355,189.841,818,159.461,227,963.60
国产间位芳纶纸的研制371,447.661,070,857.871,009,894.47
国家标准补助1,050,000.001,550,000.00
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510,400.00
高介电强度YT510型芳纶纸的研发500,000.001,000,000.00
高性能纤维云母绝缘纸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36,562.50349,938.20493,281.061,432,909.84
烟台市2021年标准化工作资助270,000.00
2020年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研发费补助)241,400.00333,800.00
高性能湿法非织造材料制品成型技术的研究1,038,708.38241,256.98824,780.49240,945.12
春节期间持续生产奖励资金200,000.00
年产1500吨芳纶纸产业化140,000.04186,666.72186,666.72186,666.67
航空航天用特种新型纸基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56,999.9775,999.9675,999.9676,000.00
2015年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项目56,999.9775,999.9675,999.9676,000.00
2015工业转型升级扶持基金29,999.9739,999.9639,999.96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设备贴息)18,500.0424,666.7224,666.7224,666.67
稳岗补贴20,608.48120,274.22
个税手续费返还6,571.5218,579.15

1-1-298

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46,000.00
知识产权奖补资金18,120.0010,320.00541,200.00
2020年度省级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资金13,329.00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0,600.0089,300.00
高性能芳纶蜂窝芯材工程化研制3,290,000.00
创新型开发区扶持资金(重大科技项目配套)887,200.00
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392,700.00333,800.00
零星政府补助68,811.8784,923.02
2019年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647.77198,352.23
2019年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238,200.00
2019年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市级区级238,200.00
微电影政府发放奖金100,000.00
2015工业转型升级专项40,000.00
山东省2018年第三批专利资助资金20,000.00
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纤维纸基功能材料制备共性关键技术及应用500,000.00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款2,000,000.00
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800,000.00
省级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651,235.12
高频高压电器用导热型芳纶绝缘纸基材料的研制392,064.43
创新型开发区建设扶持资金291,400.00
2022年高企补助50,000.00
市级JG资质奖励资金50,000.00
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2,384.00
市级商务发展政策资金24,000.00
企业增产奖励20,000.00
省级商贸资金5,776.00
合计7,840,839.458,559,249.1412,525,973.487,154,530.2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715.45万元、1,252.60万元、855.92万元和

784.08万元,其他收益均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

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29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54,062.9682,791.29-82,891.45-147,440.58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80,482.0033,867.38-5,150.23-46,634.4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00.00
合计-875,080.96116,658.67-88,041.68-194,075.0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务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起,公司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2019年利润表中增设了“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中列示。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1,384,956.71-1,794,138.40-708,705.59-1,255,476.34
合计-1,384,956.71-1,794,138.40-708,705.59-1,255,476.3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披露事项

8.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9,052,035.60132,321,890.00106,551,649.45106,085,979.96
收到的税费返还17,225,567.044,347,901.031,634,876.681,811,779.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975,190.8912,227,787.0315,920,579.3012,215,450.75

1-1-3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252,793.53148,897,578.06124,107,105.43120,113,210.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4,449,393.4588,388,753.5068,179,427.3965,078,808.6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974,355.5718,160,564.1213,159,176.3713,391,705.88
支付的各项税费3,628,141.726,753,756.314,717,687.755,009,431.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06,323.0011,852,838.3815,213,559.369,359,394.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1,158,213.74125,155,912.31101,269,850.8792,839,339.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94,579.7923,741,665.7522,837,254.5627,273,870.6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27.39万元、2,283.73万元、2,374.17万元和1,309.4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稳定。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6,526,525.816,484,136.6311,628,125.999,879,943.02
利息收入1,368,422.811,573,035.97545,574.86246,804.73
其他80,242.274,170,614.433,746,878.452,088,703.00
合计7,975,190.8912,227,787.0315,920,579.3012,215,450.7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费用2,771,993.527,445,373.236,564,080.056,759,675.82
代收代付款项1,692,900.004,212,900.00
管理费用2,133,579.092,390,347.274,016,223.342,355,757.78
支付保证金、备用金及退押金83,000.00
其他2,200,750.39324,217.88420,355.97160,960.58
合计7,106,323.0011,852,838.3815,213,559.369,359,394.1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01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45,237,364.2337,279,909.4827,927,350.9020,808,666.84
加:资产减值准备1,384,956.711,794,138.40708,705.591,255,476.34
信用减值损失875,080.96-116,658.6788,041.68194,075.0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2,041,469.0610,254,664.9410,743,211.9112,647,571.98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312,779.34417,039.12317,732.94246,54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77.5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09,666.67-13,777.78-149,276.0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8,472.22407,480.4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5,097.81-993,369.09-2,253,270.57-2,552,268.6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6,177.65-216,005.56-8,428.80-75,143.7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0,524.82-90,089.65-169,155.13-69,764.8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3,387,234.65457,930.70-361,335.01-3,694,162.3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1,823,716.522,292,811.35-10,918,408.56-10,567,769.6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9,245,347.61-27,325,404.99-3,345,662.618,395,126.19
其他427,318.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94,579.7923,741,665.7522,837,254.5627,273,870.61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受非付现成本费用、投资收益、存货变动以及经营性往来变动等因素影响。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1-1-302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1,000,000.00170,000,000.00425,000,000.0021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2,654.791,052,971.232,932,592.392,705,404.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602,654.79171,052,971.23427,932,592.39214,705,404.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493,495.6031,886,128.7713,288,291.213,889,060.05
投资支付的现金41,000,000.00210,000,000.00325,000,000.0025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493,495.60241,886,128.77338,288,291.21255,889,060.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09,159.19-70,833,157.5489,644,301.18-41,183,655.2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储补偿款11,000,000.00
合计11,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1-30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18.37万元、8,964.43万元、-7,083.32万元、3,610.9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主要受资本性投入、投资结构性存款的影响,详细情况如下:

2019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净流出4,0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388.91万元;

2020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净收回10,0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1,328.83万元;

2021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净流出4,0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为3,188.61万元;

2022年1-9月购买结构性存款净流入4,0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49.35万元,收到收储补偿款1,100万元。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00.0019,06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500,000.0050,000,000.00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2,577.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432,577.5369,060,000.00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5,500,000.0050,000,000.00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3,144,083.3330,504,777.78125,277.78433,888.8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644,083.3380,504,777.7810,125,277.78433,888.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211,505.80-11,444,777.78-10,125,277.789,566,111.1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04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专门借款利息收入132,577.53---
合计132,577.5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披露事项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56.61万元、-1,012.53万元、-1,144.48万元和-5,221.1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

2019年公司新增短期借款1,000万元,2020年偿还;2021年底公司定向发行,2021年收到投资款1,906万元,2022年收到投资款80万元;2021年和2022年1-9月分别从泰和新材借入5,000万元和4,550万元,均于当期偿还,同时,2022年1-9月实施现金分红5,300万元。

五、 资本性支出

1-1-305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2年1月—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13%13%13%16%、13%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流转税额3%3%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流转税额7%7%7%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15%15%15%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流转税额2%2%2%2%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实际缴纳流转税额0%0.5%、0%0.5%0.5%
房产税房产原值的70%1.2%1.2%1.2%1.2%
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11.2元/平方米(本期按50%计税)11.2元/平方米(本年按50%计税)11.2元/平方米(本年按50%计税)11.2元/平方米(本年按50%计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1-306

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效期至2022年1月26日。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的公告》(鲁财法[2021]6号),该税收优惠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1-9月按照现行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鲁政办字(2017)83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鲁财税〔2021〕6号《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元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19年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其他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按国家规定进行变更。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详见下文“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19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新增行项目,“应收款项融资”、“专项储备”项目;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并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后,增加投资相关会计政策按国家规定进行变更。原政策: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新政策: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1-1-307

收益其中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020年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相关会计政策按国家规定进行变更。原政策:预收账款;新政策: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2021年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了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相关会计政策按国家规定进行变更。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实施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均无重大影响。
2022年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本解释),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会计政策按国家规定进行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2年1月1日前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308

(3)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实施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均无重大影响。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间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22年1-9月收到政府收储款项,从合同负债调整到预收账款2022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合同负债-11,000,000.00

1-1-309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1-9月收到政府收储款项,从合同负债调整到预收账款同上预收账款11,000,000.00
2022年1-9月将被政府收回的土地,从无形资产调整到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同上无形资产-3,542,197.73
2022年1-9月将被政府收回的土地,从无形资产调整到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同上其他非流动资产3,542,197.73
2021年因应收票据重分类、补记存货跌价转销,调整相应科目。2022年8月16 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2年9月6日公司 2022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应收票据16,963,540.39
2021年同上同上其他流动负债16,963,540.39
2021年同上同上营业成本-477,006.45
2021年同上同上资产减值损失-477,006.45
2020年因应收票据、运输费用重分类、赎回和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现金流调整,调整相应科目。同上应收票据13,191,458.40
2020年同上同上应收款项融资-1,583,467.52
2020年同上同上其他流动负债11,607,990.88
2020年同上同上营业成本1,851,245.10
2020年同上同上销售费用-1,851,245.10
2020年同上同上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25,000,000.00
2020年同上同上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5,000,000.00
2020年同上同上投资支付的现金325,000,000.00
2020年同上同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5,000,000.00
2019年因应收票据重分类、赎回和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现金流调整,调整相应科目。同上应收票据6,934,114.18
2019年同上同上其他流动负债6,934,114.18
2019年同上同上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2,000,000.00
2019年同上同上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212,000,000.00

1-1-310

关的现金
2019年同上同上投资支付的现金252,000,000.00
2019年同上同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2,000,000.00

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对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已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对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6日出具“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0年、2019年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XYZH/2022BJAA50459)。同时公司根据审计数据,对2022年第三季度未审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调整涉及的会计科目的调整金额及事项详见上表。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报告期内财务报告的更正报告、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更正后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和2022年前三季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532,969,199.11532,969,199.11
负债合计240,801,768.47240,801,768.47
未分配利润92,422,198.4092,422,198.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2,167,430.64292,167,430.64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92,167,430.64292,167,430.64
营业收入207,232,295.16207,232,295.16
净利润45,237,364.2345,237,364.2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237,364.2345,237,364.23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和2021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425,273,826.2816,963,540.39442,237,366.673.99%
负债合计145,117,156.0916,963,540.39162,080,696.4811.69%
未分配利润104,708,570.59104,708,570.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0,156,670.19280,156,670.19

1-1-311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80,156,670.19280,156,670.19
营业收入217,855,882.10217,855,882.10
净利润37,279,909.4837,279,909.4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279,909.4837,279,909.48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324,797,639.3911,607,990.88336,405,630.273.57%
负债合计51,920,878.6811,607,990.8863,528,869.5622.36%
未分配利润101,156,652.06101,156,652.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72,876,760.71272,876,760.71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72,876,760.71272,876,760.71
营业收入159,019,100.39159,019,100.39
净利润27,927,350.9027,927,350.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927,350.9027,927,350.90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298,128,104.736,934,114.18305,062,218.912.33%
负债合计53,178,694.926,934,114.1860,112,809.1013.04%
未分配利润76,022,036.2576,022,036.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4,949,409.81244,949,409.81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44,949,409.81244,949,409.81
营业收入136,684,820.78136,684,820.78
净利润20,808,666.8420,808,666.8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08,666.8420,808,666.84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1-312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阅,但未经审计。 3、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35.6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55.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66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1,791.53
减:所得税影响数268.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的非经常损益净额1,522.80

1-1-313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阅,但未经审计。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9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搬迁事项

2022年3月15日,本公司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收储本公司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J-1小区,编号为鲁(2018)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12354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

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支付第一期收储补偿款1,100.00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老厂区生产线A线的搬迁;生产线B线已完成拆除工作,目前处于在新厂区安装的过程中。待上述老厂区生产线全部搬迁完成后将腾退相关土地和房屋,公司预计能够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完成收回土地和房屋的搬迁腾退工作,并将土地和房屋等移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

2、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1-314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1-31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高于上述项目投资需求,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时建成投产,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适当安排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支付的项目款项和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二)募集资金制度及专户存储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以有效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1-316

1-1-317

1-1-318

1-1-319

1-1-320

1-1-321

1-1-322

1-1-323

产品进行研发替代,部分性能已达到或超过进口产品,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未来,公司还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公司技术水平和创新水平的领先性。4)公司设有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对研发工作全面实施过程管理与精细化管理,并形成了规范化的研发组织管理和项目实施程序。

公司的研发团队由研发工程师、工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岗位组成,研发团队分工明确。研发流程涵盖了立项到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各项研发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划分明确。公司成立了创新管理项目评审小组,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在研发激励方面,公司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和知识产权成果进行规范管理,每半年组织一次项目成果表彰,并根据项目成果设立不同等级奖金,鼓励员工创新,同时激励员工参与外部研究项目,申领国际、国内、行业、学术创新课题,促进了公司技术创新的规范发展以及员工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激励机制,对公司技术和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有利于公司对研发工作规范化管理,并提高研发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确保各项研发工作有序开展,从而提高研发工作效率。公司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激励机制,有利于本项目实施后研发体系很好地运转,并加快研发成果的产业化速度。

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1-1-324

4、项目涉及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该项目已完成相关审批、环评批复,手续齐全,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5月23日,“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205-370672-04-01-806510)。 2022年8月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上述项目出具“烟开环表[2022]87号”环评批复文件,同意上述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

1-1-325

1-1-326

注:因发行人芳纶纸柔性化生产模式,生产线实际有效产能与理论产能存在一定差距,上表中实际有效产能按照理论产能的80%估算。 (2)预计产能消化情况 从发行人产销量情况来看,2019-2021年,发行人芳纶纸产量分别为608.45吨、716.18吨、936.31吨,销量分别为597.77吨、710.12吨、954.91吨,产销率分别为98.24%、99.15%、101.99%,稳定的产销率为发行人未来产能消化提供了基础保障; 从发行人已有客户情况来看,2019-2021年,发行人芳纶纸销售老客户数量分别为126家、150家、158家,相应芳纶纸销量占各期芳纶纸总销量的比例分别为81.56%、94.32%、91.23%,发行人各期芳纶纸销量主要来源于老客户,这与老客户对发行人产品认可度高、黏性强等因素相关,老客户稳定的芳纶纸需求能够保障发行人未来产品销售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随着发行人各期部分新增客户陆续转化为存量客户,后续也将持续为公司收入规模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从芳纶纸市场空间来看,随着高速列车、地铁轻轨的快速发展及电网改造,机车大功率牵引变压器、电机及智能电网新型输变电设备等传统领域需求保持稳定增长之外,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国产飞机等新兴市场给芳纶纸行业创造了更多应用领

1-1-327

全球及中国芳纶纸行业市场规模数据来源:QYresearch《2022-2028全球及中国芳纶纸行业研究及十四五规划分析报告》 注: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根据上表得知,若本次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发行人营收规模扩大,以2022年为测算基础,预计至2028年销量复合增长率为18.50%,与我国芳纶纸行业市场预计复合增长率趋势一致,预期可以得到有效消化。 发行人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建立了完备的产品应用推广产业链,拥有较为健全的营销网络,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全球,能够向广大用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国内市场主要进行纵横双向建设,横向区域建设按华南、华东华中和北方三大区进行区域管理,侧重区域内销售大客户的开发;纵向则加强产业链建设,从蜂窝、新能源汽车、风电三大领域进行跨区域协调开发,通过选定行业内有引领作用的终端客户进行开发,打造坚实的产业链条,为后续扩量奠定基础。海外市场通过终端大客户直销或经销商进行建设。此外,发行人还通过市场调研及分析来动态制定营销策略,持续提升营销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的营销能力,通过组织各种营销活动,积极触达并开发新客户,及时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售前及售后服务,进而有效提

1-1-328

1-1-329

1-1-330

3、项目时间周期及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实施的进度安排主要是指项目场地装修、研发中心的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招聘等工作安排,建设期将完成项目场地装修并开始购置设备和人员招聘,T+3年完成设备购置安装和调试、人员招聘培训等工作。 募投项目实施的阶段性目标:

1-1-331

4、项目涉及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该项目已完成相关审批、环评批复,手续齐全,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5月24日,“研发中心项目”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205-370672-04-01-685850)。 2022年8月15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上述项目出具“烟开环表[2022]93号”环评批复文件,同意上述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C-59小区(新厂区办公楼),公司已取得该土地编号为“鲁(2020)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12787号”不动产证书。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综合考虑芳纶纸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4,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供应商采购款项的结算及其他日常运营资金的支出。 芳纶纸制造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原材料采购占用资金多,现代化技术装备程度高。报告期内,公司芳纶纸产能逐步释放,收入快速增长,相应采购支出明显增加,购买设备及原材料的金额逐年上涨。随着公司芳纶纸产能的进一步释放、国内外

1-1-332

市场的逐步拓展,公司营业收入和相应采购金额将进一步增长。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保障供应商采购款项的结算,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同时,随着未来公司产能的逐步提高、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业务规模和人员数量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将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规划,不受限于流动资金的约束,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积极采取扩张型业务策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更好的抵御市场风险。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明显增强,随着用于主营业务流动资金的增加,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也会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并为后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挂牌以来,公司共实施过一次股权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王志新、鞠成峰定向发行股票6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86.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8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审验,并出具XYZH/2022BJAA50008号《验资报告》。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8日在股转系统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信永中和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0.00元。

四、 其他事项

无。

1-1-33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不适用。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无。

1-1-334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管理的规划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未来将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

1-1-335

1-1-336

1-1-337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1-338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1-339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宋西全

年 月 日

1-1-340

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341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陈成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学亮 王作维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王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2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_____________

王洪

保荐机构总经理: _____________

冯艺东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3

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张学兵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慕景丽 李科峰 田浩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1-1-344

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梁志刚 苗丽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5

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346

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347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联系人:鞠成峰电话:0535-695562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联系人:刘学亮、王作维电话:0531-68881040传真:0531-68889883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