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Huazhijie Telecom Co., Ltd.(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1-1
声 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 |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0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与主承销商可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本次发行前,监管机构颁布新的规定或对有关规定进行修订的,按新颁布或修订后的规定执行。最终发行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预计发行日期 | 【】年【】月【】日 |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10,000.00万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月【】日 |
1-1-3
目 录
声 明 ...... 1
发行概况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7
第二节 概览 ...... 11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1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4
三、发行概况 ...... 1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5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 16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9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 19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9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0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0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2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2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8
三、其他风险 ...... 2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情况 ...... 31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36
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 36
五、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9
六、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4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50
1-1-4
八、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有关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5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 5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56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57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58
十三、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59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60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63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63
二、行业的基本情况 ...... 77
三、发行人销售与主要客户情况 ...... 114
四、发行人采购与主要供应商情况 ...... 118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122
六、发行人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 139
七、环境保护情况 ...... 150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51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2
一、财务报表情况 ...... 152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64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188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89
五、税项 ...... 190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191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93
八、资产质量分析 ...... 233
九、偿债能力及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47
十、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的分析 ...... 264
1-1-5十一、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64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67
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267
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 ...... 270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74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274
二、关于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 27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 274
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 278
五、发行人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 278
六、同业竞争 ...... 280
七、关联交易 ...... 281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 290
九、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规定 ...... 290
十、发行人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93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294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94
二、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294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95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30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2
一、重要合同 ...... 302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08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08
第十一节 声明 ...... 31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1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1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1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16
1-1-6五、审计机构声明 ...... 317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18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20
第十二节 附件 ...... 321
一、备查文件 ...... 321
二、查阅时间 ...... 321
三、查阅地点 ...... 322附录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23
附录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26附录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354
附录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356
附录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359
附录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361
附录七 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370
1-1-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名词释义 | ||
发行人、华之杰、公司、本公司 | 指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
华之杰有限 | 指 | 发行人前身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陆亚洲先生 |
控股股东、颖策商务 | 指 | 发行人控股股东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颖策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超能公司 | 指 | 发行人股东Super Ability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中文名称超能有限公司 |
华之杰商务、华之杰贸易 | 指 | 发行人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华之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张家港保税区华之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旌方 | 指 | 发行人股东上海旌方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侃拓 | 指 | 发行人股东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江苏毅达 | 指 | 发行人股东江苏高投毅达众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珠锦 | 指 | 发行人间接股东、员工持股平台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上海旌方的有限合伙人 |
香港佳贸 | 指 | 发行人原股东NICEY TRADING LIMITED,中文名称:香港佳贸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 |
金朗嘉品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朗嘉品贸易有限公司 |
美国华捷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美国公司 HUAJIE TECHNOLOGIES U.S. CORP.,中文名称:华捷科技美国有限公司 |
BVI华捷 | 指 |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Huajie(HK)Technology Trading Limited,中文名称:华捷(香港)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华捷 | 指 |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香港公司Huajie(HK)Technology Trading Limited,中文名称:华捷(香港)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 |
越南华捷 | 指 |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越南公司HUAJIE VIETNAM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越南华捷电子有限公司 |
香港嘉品 | 指 |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香港公司Hong Kong Jiapi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香港嘉品科技有限公司 |
墨西哥华杰 | 指 | 发行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墨西哥公司Hugelent Technologies Mexico, S. de R.L. de C.V.,中文名称:华杰科技(墨西哥)有限公司 |
海南潜鲸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南潜鲸科技有限公司 |
1-1-8
百得集团 | 指 | 美国公司STANLEY BLACK & DECKER, INC.或其全球分支机构,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WK.N |
TTI集团 | 指 | 中国香港公司创科实业有限公司或其全球分支机构,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669.HK |
博世集团 | 指 | 德国公司Robert Bosch GmbH或其全球分支机构 |
牧田集团 | 指 | 日本公司Makita Corporation或其全球分支机构,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586.T |
三星集团 | 指 | 韩国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Ltd.或其全球分支机构,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5930.KS |
TCL科技 | 指 |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100.SZ |
台达集团 | 指 | 中国台湾公司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全球分支机构,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308.TW |
佳世达集团 | 指 | 中国台湾公司佳世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全球分支机构,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352.TW |
宝时得集团 | 指 | 包括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宝时得机械(张家港)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下关联公司 |
盈合集团 | 指 | 包括苏州盈为拓电器有限公司、有维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可为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苏州邦翰工具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下关联公司 |
东成集团 | 指 | 江苏东成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海信视像 | 指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60.SH |
冠捷科技 | 指 |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727.SZ |
蓝微电子 | 指 |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
双马机电 | 指 | 苏州市双马机电有限公司 |
奔腾塑业 | 指 | 包括苏州奔腾塑业有限公司、苏州能可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RONGBAOYU (VIETNAM) COMPANY LIMITED,系同一控制下关联公司 |
普莱得 | 指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马夸特 | 指 | 德国马夸特集团(Marquardt Group) |
科都电气 | 指 | 科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德丰电创 | 指 | 德丰电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拜骋 | 指 | 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 |
德昌电机控股 | 指 | 德昌电机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79.HK |
山东威达 | 指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26.SZ |
贝仕达克 | 指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822.SZ |
康平科技 | 指 |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1-1-9
股票代码300907.SZ | ||
兴瑞科技 | 指 |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37.SZ |
胜蓝股份 | 指 |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843.SZ |
和而泰 | 指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02.SZ |
拓邦股份 | 指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139.SZ |
朗科智能 | 指 |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543.SZ |
峰达五金 | 指 |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峰达五金加工厂 |
峰之达 | 指 | 张家港峰之达电子有限公司 |
格力博 | 指 | 发行人客户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天评估 | 指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公证天业 | 指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
股票、A股 | 指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 |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 | 指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1-1-10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2,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业术语释义 | ||
智能开关 | 指 | 一种在涉电设备中用以接通或切断电源、转换电路,以改变设备工作状态的电子元器件;通过内置集成电路和软件或者外接智能控制器,能够在复杂工况下实现对设备精准、灵敏的控制效果,并满足安全防护方面的实用需求 |
智能控制器 | 指 | 电子产品、设备、装置及系统中的控制单元,一般以微控制器芯片或数字信号处理器芯片为核心,依据不同功能要求辅以外围模拟及数字电子线路,嵌入定制设计的计算机软件程序,经过后焊、测试等电子加工工艺后,实现终端产品特定功能的电子组件 |
无刷电机 | 指 | 不含电刷装置,采用半导体开关器件实现电子转向,将电能转换成机械能(电动机)或将机械能转换成电能(发电机)的电机 |
电动工具 | 指 | 一种机械化工具,通过传动机构驱动工作头进行作业,通常制成手持式、可移式,常见的电动工具有电钻、电动砂轮机、电动螺丝刀、电锤等 |
SMT | 指 | 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的缩写,即表面组装技术或表面贴装技术,是目前电子组装行业里的一种技术和工艺 |
注塑 | 指 |
一种用注塑机将熔融的热塑性材料挤入成型模具,经冷却固化后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的成形加工方法
PCB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 |
PCBA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指在PCB空板焊接贴片元件、插件元件等电子元器件后形成的整体结构 |
MOS管 | 指 | 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在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的场效晶体管,通常作为标准器件搭配驱动电路使用 |
MES | 指 |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生产制造执行系统),即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软件,是一种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
APQP | 指 | Advanced Product Quality Planning,译为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是QS9000/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一种用来确定和制定使产品达到顾客满意所需步骤的结构化方法 |
UL | 指 |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美国保险商实验室) |
T?V | 指 | Technischen ?berwachungs-Vereine(德国技术监督协会) |
m2 | 指 | 平方米 |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1-11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风险因素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面向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提供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关键功能零部件在内的系统解决方案。在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我国电动工具整机行业快速发展,同时带动了电动工具零部件及上下游产业链配套行业的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电动工具及零部件供应国和全球电动工具生产基地。总体而言,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相对充分,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发展积累已与下游行业大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亦持续从单一产品向一体化业务方向布局,在行业内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在行业内新进企业数量持续增多的情况下,公司所处行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行业风险,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竞争实力,有效应对客户的需求变化,不断开发新的产品,有效开拓业务领域,公司将面临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对公司发展和盈利方面的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3.74%、
59.53%、63.61%和58.72%,销售区域主要面向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并覆盖港澳台、东南亚、南亚、欧洲、北美、拉美等地。随着全球产业格局深度调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技术保护倾向有所抬头,对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和产品出口带来一定负面影响。2018年6月以来,国际贸易摩擦逐渐增多,美国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虽然目前发行人的产品并不在美国加征关税产品目录中,但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公司产品出口可能会被加征关税或被采取其他措施,经营
1-1-12
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存在指定采购方式间接与主要客户进行交易并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百得集团、TTI集团既直接向发行人采购,也存在指定其供应商采购发行人的部分产品进一步加工集成之后提供给百得集团或者TTI集团的情况。指定采购交易中,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系由最终客户综合考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需求总量等多种因素后与公司协商确定的;中间客户获得最终客户的采购订单后,根据自身生产计划向公司发送采购订单,待公司交付产品后,再将公司产品与其自身产品集成之后销售给最终客户。若将百得集团、TTI集团指定采购的情况穿透至最终客户并合并计算,则报告期各期,公司对百得集团的营业收入占比为36.90%、34.53%、30.05%和35.85%,对TTI集团的营业收入占比为25.30%、34.86%、39.18%和31.25%,对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合计为76.59%、81.66%、81.86%和80.59%,公司对百得集团、TTI集团等主要客户存在依赖风险。若未来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客户流失,或主要客户采取压价策略等,可能导致公司的销售收入下滑和/或利润率下降。
4、经营业绩增长持续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9,576.56万元、88,799.29万元、124,909.93万元和52,810.2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8,120.43万元、11,626.08万元、10,555.96万元和5,085.49万元。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电动工具、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叠加全球新冠疫情背景下居民居家隔离或办公情形增加进一步激发电动工具的市场需求增长,且公司下游客户新产品的量产也拉动了对公司配套新产品的采购需求,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总体保持较好的增长趋势。自2021年以来,公司净利润规模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主要系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
如未来公司所处下游电动工具、消费电子行业领域的市场需求呈现增速放缓或市场竞争程度加剧,上游芯片、晶体管、线束类、铜材、PCB板等原材料价格
1-1-13
持续上涨,或出现国际市场汇率持续波动等情形,均会对公司产品的销量、单价、毛利率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出现经营业绩增速放缓或下滑的情况。
5、实际控制人控制表决权比例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陆亚洲,本次发行前陆亚洲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合计控制公司92.00%股份,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但是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管理团队等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事项作出对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不利的决策,进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相关承诺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该等承诺事项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和“附录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三)关于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及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1-1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发行人名称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1年6月6日 |
注册资本 | 7,5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
控股股东 | 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陆亚洲 |
行业分类 |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 无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其他承销机构 | 无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 不适用 | ||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 |||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收款银行 |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 不适用 |
三、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2,5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低于25%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 不超过2,5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低于25% |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10,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
发行市盈率 |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元/股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元/股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股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股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1-1-15
预测净利润 | 不适用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
发行费用概算 | 预计发行总费用在【】万元左右,主要包括: | |
1、承销及保荐费用 | 【】万元 | |
2、审计及验资费用 | 【】万元 | |
3、律师费用 | 【】万元 | |
4、评估费用 | 【】万元 | |
5、发行手续费 | 【】万元 | |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 |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不适用 | |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不适用 | |
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不适用 |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均由发行人承担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 【】年【】月【】日 | |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年【】月【】日 | |
股票上市日期 | 【】年【】月【】日 |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是一家致力于为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产品提供智能、安全、精密的关键功能零部件的供应商。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工具的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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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以及消费电子的精密结构件、开关等。公司围绕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形成了“低电阻、低热量双MOSFET电路技术”、“非拆卸式更新程序烧录技术”、“双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术”等为核心的29项底层技术组合,可进一步拓展至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电动工具和消费电子品牌及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上述企业对供应商有着较为严格的资质认证程序和管理制度体系,因此公司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方式安排生产,以快速响应客户高度定制化需求;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晶体管、线束类、PCB板等电子元器件,采购模式分为“自主采购”和“指定采购”两大类,主要供应商为相关电子元器件厂商。
(二)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我国电动工具整机行业在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快速发展,同时带动了电动工具零部件及上下游产业链配套行业的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电动工具及零部件供应国和全球电动工具生产基地。电动工具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电动工具制造企业对零部件的质量要求普遍高于一般行业标准,零部件厂商在通过电动工具制造企业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定后,能够与其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并占据一定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起草我国电子开关领域内多项行业标准,公司实验室获得德国T?V、美国UL等知名机构提供的目击测试实验室资质认证,聚焦电动工具行业的痛点和难点提出一体化产品解决方案,连续多年获得“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吴中区2020年度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等荣誉。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公司业务模式成熟
1、电动工具行业发展成熟且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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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户外园林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根据《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的数据,2011-2020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10.40%,2020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为544.34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将达到686.5亿美元。我国电动工具产业在 20世纪90年代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获得巨大发展机遇,行业制造技术、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取得长足进步,竞争优势凸显。伴随着中国在全球竞争实力的不断提高,我国已成为世界最主要的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生产国和出口国。
2、公司商业模式属于成熟业务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模式。公司的客户主要是电动工具和消费电子品牌商,且多为业内知名大型企业,其对供应商有着较为严格的资质认证程序和管理制度体系,因此公司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以非寄售类销售为主,同时存在少部分寄售类销售,公司通常仅针对订单规模稳定、合作时间长期、零库存管理需求较高的大型客户,主要包括佳世达集团、TCL科技、海信视像等。公司商业模式属于成熟业务模式,符合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实际情况。
3、公司深耕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业务模式稳定
经过二十余年的经营发展和积累,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百得集团、TTI集团、牧田集团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上述企业对供应商有着较为严格的资质认证程序和管理制度体系,因此公司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方式安排生产,以快速响应客户高度定制化需求。公司的业务模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增强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帮助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4、公司业务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山东威达、康平科技、贝仕达克、朗科智能等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业务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基本一致,公司业务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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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8,189.79万元、86,002.41万元、121,661.95万元和50,990.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较大且稳步增长。公司主营业收入主要为电动工具零部件、消费电子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其中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29%、89.38%、91.61%和89.24%,占比较为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45,501.16 | 89.24% | 111,452.54 | 91.61% | 76,868.76 | 89.38% | 49,045.63 | 84.29%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5,488.96 | 10.76% | 10,209.41 | 8.39% | 9,133.65 | 10.62% | 9,144.16 | 15.71% |
合计 | 50,990.12 | 100.00% | 121,661.95 | 100.00% | 86,002.41 | 100.00% | 58,189.79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988.27万元、11,330.78万元、10,244.52万元和4,877.82万元,盈利能力较强。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5,085.49 | 10,555.96 | 11,626.08 | 8,120.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85.49 | 10,555.96 | 11,626.08 | 8,120.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77.82 | 10,244.52 | 11,330.78 | 7,988.27 |
(三)公司具有行业代表性
发展至今,公司已建立跨越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等技术领域的成熟技术体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8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14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强大技术资源和个性化客户需求的产品设计经验,以及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能够满足包括完全自主化设计、自主化生产在内的所有技术要求,成为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并多次被客户评为年度优秀供应商。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吴中区2020年度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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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经营规模较大且在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符合主板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 目 | 2022年6月末 /2022年1-6月 | 2021年末 /2021年 | 2020年末 /2020年 | 2019年末 /2019年 |
资产总额(万元) | 95,007.20 | 104,499.58 | 74,601.40 | 48,886.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45,940.15 | 45,256.96 | 34,793.34 | 26,570.4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1.42% | 49.07% | 57.46% | 43.63% |
营业收入(万元) | 52,810.22 | 124,909.93 | 88,799.29 | 59,576.56 |
净利润(万元) | 5,085.49 | 10,555.96 | 11,626.08 | 8,120.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5,085.49 | 10,555.96 | 11,626.08 | 8,120.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4,877.82 | 10,244.52 | 11,330.78 | 7,988.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68 | 1.41 | 1.55 | 1.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68 | 1.41 | 1.55 | 1.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5% | 26.39% | 39.50% | 30.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9,349.72 | 8,622.10 | 11,514.23 | 12,108.37 |
现金分红(万元) | - | 5,025.00 | 5,025.00 | 3,000.0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53% | 4.30% | 3.79% | 4.95%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6-494号),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7,988.27万元、11,330.78万元、10,244.5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9,576.56万元、88,799.29万元、124,909.9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108.37万元、11,514.23万元、8,622.10万元。因此,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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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500.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由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金额 |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备案号 | 项目环评文号 |
1 | 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 | 42,608.58 | 42,608.58 | 张行审投备[2022]578号 | 苏行审环评[2020]10123号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 | - |
合计 | 48,608.58 | 48,608.58 | - | - |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可由董事会根据拟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生产经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致使必须及时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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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以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等技术为基础,围绕锂电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领域的电驱、电控、电池管理三大核心零部件领域,全面扩大公司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三大核心产品线的业务经营布局。公司面向电动工具、锂电园林机械、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客户,本着贴近客户、永续经营、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坚持自主创新驱动,致力于成为智能控制行业内知名的世界级供应商。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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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存在指定采购方式间接与主要客户进行交易并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百得集团、TTI集团既直接向发行人采购,也存在指定其供应商采购发行人的部分产品进一步加工集成之后提供给百得集团或者TTI集团的情况。指定采购交易中,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系由最终客户综合考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需求总量等多种因素后与公司协商确定的;中间客户获得最终客户的采购订单后,根据自身生产计划向公司发送采购订单,待公司交付产品后,再将公司产品与其自身产品集成之后销售给最终客户。
若将百得集团、TTI集团指定采购的情况穿透至最终客户并合并计算,则报告期各期,公司对百得集团的营业收入占比为36.90%、34.53%、30.05%和35.85%,对TTI集团的营业收入占比为25.30%、34.86%、39.18%和31.25%,对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合计为76.59%、81.66%、81.86%和80.59%,公司对百得集团、TTI集团等主要客户存在依赖风险。若未来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客户流失,或主要客户采取压价策略等,可能导致公司的销售收入下滑和/或利润率下降。
2、下游客户集中于电动工具领域的风险
报告期内,电动工具零部件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4.29%、
89.38%、91.61%和89.24%,为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发行人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下游客户为电动工具整机行业,若电动工具整机行业出现需求低迷或增速停滞,相关应用领域不能持续扩大,则其核心零部件的需求量将会增速放缓乃至下降,导致发行人业务量相应下滑,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境外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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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越南、美国、墨西哥等地设有子公司, 并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其中越南子公司、墨西哥子公司为针对特定客户设立的生产基地。由于海外市场受政策法规变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海外业务目标市场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海外业务拓展效果未达预期,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并已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各地陆续扩散以来,各国相继采取了紧急应对措施,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现交通受阻、人员返岗受限等情形,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受到一定不利影响。如未来疫情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出现疫情反复爆发情形,则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将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5、经营业绩增长持续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9,576.56万元、88,799.29万元、124,909.93万元和52,810.2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8,120.43万元、11,626.08万元、10,555.96万元和5,085.49万元。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电动工具、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叠加全球新冠疫情背景下居民居家隔离或办公情形增加进一步激发电动工具的市场需求增长,且公司下游客户新产品的量产也拉动了对公司配套新产品的采购需求,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总体保持较好的增长趋势。自2021年以来,公司净利润规模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主要系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
如未来公司所处下游电动工具、消费电子行业领域的市场需求呈现增速放缓或市场竞争程度加剧,上游芯片、晶体管、线束类、铜材、PCB板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出现国际市场汇率持续波动等情形,均会对公司产品的销量、单价、毛利率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出现经营业绩增速放缓或下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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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61%、26.97%、21.03%和19.24%,公司毛利主要贡献来源于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8.59%、26.54%、19.04%和17.71%。2020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2.64个百分点,主要受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2021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5.93个百分点,主要受汇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综合影响。2022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1.79个百分点,略有下降,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制造费用上涨和产品结构变动影响。公司未来可能继续面临因市场环境变化、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辅材料价格波动、用工成本上升、管理成本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控制等不利因素而导致的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同时,为了维持盈利能力,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创新,如若公司未能契合市场需求率先推出新产品,或新产品未能如预期实现大量出货,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将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806.68万元、27,313.27万元、31,153.62万元和24,390.1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8.98%、44.14%、35.68%和31.66%。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增加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3、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364.64万元、18,551.26万元、28,803.48万元和25,442.7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8.02%、29.98%、32.99%和33.03%,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219.96万元、341.87万元、421.27万元和267.13万元。若公司因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因素不能满足客户订单需求而无法正常销售,或者未来原材料和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在短期内大幅下降,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风险,公司业绩可能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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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不利影响。
4、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9年12月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22年1-6月公司处于高新技术企业复评阶段;子公司华捷电子于2018年11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2年1-6月暂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华捷电子于报告期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要求,或者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出口销售享受国家“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出口产品适用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在不同阶段分别为16%和13%。出口退税率的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销售的利润率。如果未来国家对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继续进行调整,出现调低公司主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法律风险
1、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是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终端产品的重要零部件,客户对产品品质要求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对产品质量控制水平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如果产品未来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将可能面临客户纠纷,从而对公司的声誉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设立程序瑕疵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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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子公司香港华捷未就其设立履行商务主管部门及发改部门的备案手续,美国华捷未就其设立履行发改部门备案手续,上述情况不符合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管理相关的程序,存在设立程序瑕疵。虽然香港华捷未实际开展业务且已于2020年9月4日注销,但发行人仍存在因为上述事项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调查或处罚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1、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9,576.56万元、88,799.29万元、124,909.93万元和52,810.22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48,886.58万元、74,601.40万元、104,499.58万元和95,007.20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的人员配备和管理能力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组织模式和内部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可能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控制表决权比例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陆亚洲,本次发行前陆亚洲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合计控制公司92.00%股份,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但是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管理团队等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事项作出对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不利的决策,进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股东对赌条款产生的风险
2022年9月,华之杰商务与江苏毅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之杰商务将其持有公司4.0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毅达,并针对公司无法如期完成IPO及IPO申请的相关风险约定了相应的股份回购条款。鉴于前述股份回购条款中公司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相关条款不与公司市值挂钩且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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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毅达的股份回购安排在公司合格IPO申请文件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正式受理之日自动终止且视为自始无效,因此,上述股份回购安排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但未来如公司上市申请未能通过,或通过后未能成功上市交易,存在可能触发华之杰商务购回江苏毅达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多年来通过自主研发活动形成的核心技术积淀。若未来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对技术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公司仍有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随着竞争对手的研发投入不断加大,行业内公司对优秀技术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对优秀技术人才的争夺趋于激烈,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
(六)募投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虽然公司在项目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等影响因素,对募投项目在工程方案、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了缜密分析和科学设计,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等不可预测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从而使得募投项目在建设进度、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进度不及预期或者募投项目达产后效益不及预期,将会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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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根据项目效益预测,公司募投项目达产后,在保持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情况下,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有限。但是,由于设备磨合、市场开发等因素,募投项目自建成后至完全达产可能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可能会对当期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投项目达产后的年均销售收入、年均新增净利润、项目内部收益率、项目投资回收期等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以上预测信息是基于对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品价格、产销率、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进行假设而得出,在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产销率未达到100%、人工成本上升等情形出现时,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不及预测的水平。
4、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将扩大公司现有产品产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电动工具零部件领域的市场份额。该项目系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结合自身战略目标和发展实际,经过审慎论证后确定。但鉴于全球电动工具市场仍以欧美国家为主,考虑到国际贸易摩擦升级、新冠疫情持续扩散、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下游市场需求增长情况可能低于预期,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存在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下游市场涉及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下游终端行业发展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影响。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动工具、消费电子行业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市场需求稳步增长,而公司的经营业绩同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动关系。若未来全球经济波动较大或国内宏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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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增速大幅下滑,可能影响下游终端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面向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提供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关键功能零部件在内的系统解决方案。在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我国电动工具整机行业快速发展,同时带动了电动工具零部件及上下游产业链配套行业的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电动工具及零部件供应国和全球电动工具生产基地。总体而言,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相对充分,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发展积累已与下游行业大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亦持续从单一产品向一体化业务方向布局,在行业内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在行业内新进企业数量持续增多的情况下,公司所处行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行业风险,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竞争实力,有效应对客户的需求变化,不断开发新的产品,有效开拓业务领域,公司将面临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对公司发展和盈利方面的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3.74%、
59.53%、63.61%和58.72%,销售区域主要面向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并覆盖港澳台、东南亚、南亚、欧洲、北美、拉美等地。随着全球产业格局深度调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技术保护倾向有所抬头,对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和产品出口带来一定负面影响。2018年6月以来,国际贸易摩擦逐渐增多,美国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虽然目前发行人的产品并不在美国加征关税产品目录中,但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公司产品出口可能会被加征关税或被采取其他措施,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人力成本上涨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直接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4.17%、14.66%、13.41%和14.39%。人力成本是公司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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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劳动力供求结构变化,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是长期趋势。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效率,公司将存在人工成本上升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主要为芯片、晶体管、线束类、铜材、PCB板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4.73%、75.44%、77.16%和
72.50%,原材料成本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有一定影响。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出口销售金额分别为31,273.42万元、51,197.07万元、77,391.45万元和29,943.3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74%、59.53%、63.61%和58.72%,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各期,汇兑损失分别为-236.08万元、1,608.41万元、715.18万元和-909.66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预计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将进一步增加。若未来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将导致公司可能产生一定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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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英文名称:Suzhou Huazhijie Telecom Co., Ltd.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亚洲成立日期:2001年6月6日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邮政编码:215164电话号码:0512-66511685传真号码:0512-66511685互联网网址:http://www.huajie.com/电子信箱:zqb@huajie.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证券部,陈芳证券部联系电话:0512-66511685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情况
(一)设立情况
1、2001年6月,华之杰有限设立
2001年5月,华之杰商务与香港佳贸签署《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章程》,由华之杰商务与香港佳贸共同出资设立华之杰有限,投资总额为14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00.00万美元,其中华之杰商务出资额为5.00万美元,香港佳贸出资额为95.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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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9日,吴县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港商合资企业“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吴外资(2001)字第168 号),同意华之杰商务与香港佳贸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章程生效;华之杰有限投资总额140.00万美元,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其中:华之杰商务出资5.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0%;香港佳贸出资95.00万美元现汇,占注册资本的95.00%;双方应缴出资额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先缴付15.00%,余额在一年半内缴清;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手机零部件、电脑周边产品和电器电子元器件、接插件;经营期限30年。2001年5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1]37038号)。
2001年6月6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苏总字第009991号)。
华之杰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美元) | 实缴出资(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1 | 香港佳贸 | 95.00 | 0.00 | 95.00% |
2 | 华之杰商务 | 5.00 | 0.00 | 5.00% |
合计 | 100.00 | 0.00 | 100.00% |
2、2016年11月,股份公司设立
发行人系华之杰有限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4日,公证天业出具《审计报告》(苏公W[2016]A1037号),截至2016年7月31日,华之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509.10万元。
2016年9月8日,中天评估出具《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项目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6)第2032号),截至2016年7月31日,华之杰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1,211.16万元。
2016年9月15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6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将华之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5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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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13,509.10万元,按照1:0.555181的比例折成股本总额为7,500.00万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7,500.00万元,超出部分6,009.10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折股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原公司章程、合资合同作废。2016年9月23日,公证天业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16]B157号),确认截至2016年9月23日,公司已将截止2016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09.10万元折合股份7,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7,5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股本),其余6,009.1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2年10月26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2]6-74号),对上述验资事项进行了复核,确认截至2016年10月1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3,509.10万元,前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股本7,500.00万元、资本公积6,009.10万元。
2016年10月17日,苏州市吴中区商务局向发行人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吴中商务资备201600001)。
2016年10月18日,发行人召开首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10月18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和《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11月2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2801654XC)。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颖策商务 | 2,945.25 | 39.27% |
2 | 超能公司 | 2,060.25 | 27.47% |
3 | 上海旌方 | 1,125.00 | 15.00% |
4 | 华之杰商务 | 1,069.50 | 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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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5 | 上海侃拓 | 300.00 | 4.00%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本和股东变化的情况。报告期后,发行人存在1次股本和股东的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9月3日,华之杰商务与江苏毅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之杰商务将其持有华之杰4.00%的股权以6,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毅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之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颖策商务 | 2,945.25 | 39.27% |
2 | 超能公司 | 2,060.25 | 27.47% |
3 | 上海旌方 | 1,125.00 | 15.00% |
4 | 华之杰商务 | 769.50 | 10.26% |
5 | 上海侃拓 | 300.00 | 4.00% |
6 | 江苏毅达 | 300.00 | 4.00%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自设立以来,发行人的资产重组情况包括2014年12月收购华捷电子全部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事项及背景
2010年7月,华捷电子将其持有公司的70.00%股权转让至颖策商务。2014年12月,公司股东颖策商务、华之杰商务和超能公司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全部股权作价9,913.37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华捷电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股权调整主要系基于:(1)2010年7月公司股权转让时点,公司和华捷电子处于同一控制下,为进行统一规划、实现业务协同效应、避免同业竞争,公司进行内部股权重组,将华捷电子整合为公司子公司;同时,公司为避免交叉持股,故先将华捷电子所持公司股权转让至颖策商务;(2)2014年12月,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且经营相同业务的华捷电子整合为公司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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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完成内部股权重组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上述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4年11月4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出具《股权投资涉及的张家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S115号),评估结果为:华捷电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9,913.37万元。
2014年11月10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1)公司投资总额由252.00万美元增加至658.6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80.00万美元增至470.43万美元;(2)新增注册资本由颖策商务、华之杰商务和超能公司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全部股权作价9,913.37万元出资,其中290.43万美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相应股权变更至华之杰有限名下,其中华之杰商务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20.00%股权作价1,982.67万元,股权出资金额58.09万美元,颖策商务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51.00%股权作价5,055.82万元,股权出资金额148.12万美元,超能公司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29.00%股权作价2,874.88万元,股权出资金额84.22万美元;(3)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4年11月10日,华之杰有限制定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4年12月8日,苏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商外资[2014]750号),同意前述增资事宜。
2014年12月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之杰有限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1]37038号)。
2014年12月10日,张家港市商务局核发了《关于张家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投资方股权变更暨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张商审[2014]219号),同意华捷电子的投资方变更为华之杰有限,华捷电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企业(属内资企业)。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S[2020]B005号),截至2014年12月22日,华之杰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增资款290.43万美元,华之杰有限新增实收资本(股本)290.43万美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的全部股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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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2014年12月12日,华捷电子就其股东变更为华之杰有限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华捷电子成为华之杰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12月22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上述收购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且经营相同业务的华捷电子整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内部股权重组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增强了公司业务经营独立性,有利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长期经营发展。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不存在曾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8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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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发行人不存在分公司或参股其他公司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转让子公司的情形,发行人注销1家子公司香港华捷。
(一)重要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综合考虑制造业企业经营特点、公司业务经营、未来发展战略、财务指标影响等因素,公司重要子公司为同时符合如下两项标准的子公司:(1)最近一年及一期该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超过10%;(2)该子公司具体承担公司产品生产业务职能。根据前述标准,公司重要子公司具体为华捷电子和越南华捷,基本情况如下:
1、华捷电子
公司名称 | 张家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3年9月25日 |
注册资本 | 5,221.21万元 |
实收资本 | 5,221.21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西路3号(杨舍镇南庄村)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机械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华捷电子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苏省张家港市,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为智能控制器和无刷电机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研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捷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华之杰 | 5,221.21 | 100.00 |
合计 | 5,221.21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华捷电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56,366.22 | 53,64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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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18,948.78 | 15,684.27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30,847.95 | 65,161.22 |
净利润 | 3,264.51 | 6,728.93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越南华捷
公司名称 | 越南华捷电子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UAJIE VIETNAM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
成立时间 | 2019年10月1日 |
注册资本 | 466.00亿越南盾 |
法定代表人 | 曹义忠、朱玲 |
注册地址 | 越南平阳省宾吉市泰和坊美福三工业区C_1B_CN块的第C_1B_D4B号工厂 |
主营业务 | 智能开关、无刷电机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
越南华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越南平阳省宾吉市,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为智能开关、无刷电机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越南华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亿越南盾) | 出资比例(%) |
1 | BVI 华捷 | 466.00 | 100.00 |
合计 | 466.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越南华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8,281.28 | 16,987.61 |
净资产 | 5,760.49 | 5,070.55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10,206.11 | 32,289.96 |
净利润 | 533.10 | 1,796.45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二)其他子公司概况
发行人其他子公司概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权结构及控股方 | 注册资本/已发行股本 | 入股时间 | 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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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权结构及控股方 | 注册资本/已发行股本 | 入股时间 | 主营业务 |
1 | 金朗嘉品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1,000.00万元 | 2020年3月6日 | 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等材料的贸易业务 |
2 | BVI华捷 | 公司全资孙公司 | 1.00万股 | 2016年12月16日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
3 | 美国华捷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0.50万股 | 2015年11月25日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
4 | 香港嘉品 | 公司全资孙公司 | 150.00万股 | 2020年7月31日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
5 | 墨西哥华杰 | 公司全资孙公司 | 3,000.00墨西哥比索 | 2020年6月19日 | 智能控制器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
6 | 海南潜鲸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5,000.00万元 | 2020年12月24日 | 尚未实质开展经营活动 |
7 | 香港华捷 | 已注销(注) | 0.10万股 | 2017年12月27日 | 未实质开展经营活动 |
注:香港华捷自成立以来未开展经营活动,且已于2020年9月4日完成注销。香港华捷注销前,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五、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前,颖策商务持有发行人2,945.2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9.27%,系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0年7月9日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6,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苏州太湖新城商务广场5幢913室 |
经营范围 |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销售: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工艺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颖策商务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苏省苏州市,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颖策商务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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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陆亚洲 | 5,236.06 | 87.27 |
2 | 陆静宇 | 763.94 | 12.73 |
合计 | 6,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颖策商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8,231.23 | 8,226.88 |
净资产 | 8,028.07 | 8,030.18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 | 49.84 |
净利润 | 1,971.21 | 3.22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海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亚洲先生。陆亚洲先生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间接持有发行人74.08%股份,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合计控制发行人92.00%的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陆亚洲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52119671110****,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龙潭新村****,其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七/(一)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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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为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华之杰商务,前述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超能公司
超能公司持有发行人2,060.2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47%,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超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UPER ABILITY LIMITED |
成立时间 | 2002年11月18日 |
股本总额 | 0.01万美元 |
董事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2/F, Palm Grove House, P. O. Box 3340,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 |
超能公司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超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1 | 陆亚洲 | 0.01 | 100.00 |
合计 | 0.01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超能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12,354.75 | 10,369.63 |
净资产 | 12,354.75 | 10,369.63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1,198.44 | -26.67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旌方
上海旌方持有发行人1,12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00%,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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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上海旌方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6年6月20日 |
认缴出资 | 14.79万元 |
实缴出资 | 4.79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1255号1幢201室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旌方主要生产经营地为上海市,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旌方的合伙人份额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陆亚洲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5.00 | 33.80 |
2 | 沈玉芹 | 有限合伙人 | 5.00 | 33.80 |
3 | 苏州珠锦 | 有限合伙人 | 4.79 | 32.40 |
合计 | - | 14.79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上海旌方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1,787.69 | 1,033.81 |
净资产 | 1,776.59 | 1,022.70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753.88 | 0.06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华之杰商务
华之杰商务持有发行人769.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26%,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张家港保税区华之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0年10月10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陆亚洲 |
1-1-43
注册地址 | 张家港保税区金税大厦506室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华之杰商务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苏省张家港市,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之杰商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陆亚洲 | 33.25 | 66.50 |
2 | 沈玉芹 | 16.75 | 33.50 |
合计 | 50.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华之杰商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2,739.77 | 2,552.61 |
净资产 | 1,729.23 | 1,015.48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713.76 | -16.31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超能公司
超能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2、上海旌方
上海旌方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3、华之杰商务
1-1-44
华之杰商务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4、苏州珠锦
苏州珠锦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陆亚洲为苏州珠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珠锦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21日 |
注册资本 | 776.39万元 |
实收资本 | 776.39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苏州太湖新城商务广场5幢914室 |
经营范围 |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苏州珠锦注册地为江苏省苏州市,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珠锦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份额(万元) | 出资份额比例 | 公司任职情况 |
1 | 陆亚洲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71.36 | 9.19% | 董事长 |
2 | 陈芳 | 有限合伙人 | 108.63 | 13.99%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3 | 方亮 | 有限合伙人 | 59.64 | 7.68% | 销售总监 |
4 | 沈雷 | 有限合伙人 | 51.12 | 6.58% | 生产总监 |
5 | 王奕 | 有限合伙人 | 31.95 | 4.12% | 总经理 |
6 | 沈莉 | 有限合伙人 | 29.82 | 3.84% | 已离职 |
7 | 李靖宇 | 有限合伙人 | 27.69 | 3.57% | 销售总监 |
8 | 王品成 | 有限合伙人 | 27.69 | 3.57% | 总务经理 |
9 | 赵青 | 有限合伙人 | 23.43 | 3.02% | 办公室主任 |
10 | 柏强 | 有限合伙人 | 21.30 | 2.74% | 证券事务代表 |
11 | 刘庆江 | 有限合伙人 | 21.30 | 2.74% | 研发工程师 |
12 | 郭惠玖 | 有限合伙人 | 21.30 | 2.74% | 副总经理 |
13 | 陈小飞 | 有限合伙人 | 17.04 | 2.19% | 研发工程师 |
14 | 曹义忠 | 有限合伙人 | 17.04 | 2.19% | 越南管理部经理 |
15 | 陆萍 | 有限合伙人 | 17.04 | 2.19% | 业务助理 |
16 | 蔡建松 | 有限合伙人 | 14.91 | 1.92% | 总务 |
1-1-45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份额(万元) | 出资份额比例 | 公司任职情况 |
17 | 何小雄 | 有限合伙人 | 14.91 | 1.92% | 研发工程师 |
18 | 于盛 | 有限合伙人 | 14.91 | 1.92% | 研发工程师 |
19 | 牛宝群 | 有限合伙人 | 14.91 | 1.92% | 财务经理 |
20 | 吴胜利 | 有限合伙人 | 10.65 | 1.37% | 研发工程师 |
21 | 于洋 | 有限合伙人 | 10.65 | 1.37% | 销售经理 |
22 | 焦新忠 | 有限合伙人 | 10.65 | 1.37% | 研发工程师 |
23 | 杨世龙 | 有限合伙人 | 10.65 | 1.37% | 生产厂长 |
24 | 卢文林 | 有限合伙人 | 10.65 | 1.37% | 生产经理 |
25 | 周平 | 有限合伙人 | 10.65 | 1.37% | 业务助理 |
26 | 王红伟 | 有限合伙人 | 10.65 | 1.37% | 销售经理 |
27 | 崔武杰 | 有限合伙人 | 10.65 | 1.37% | 财务主任 |
28 | 李金根 | 有限合伙人 | 10.65 | 1.37% | 品质员 |
29 | 朱同帅 | 有限合伙人 | 8.52 | 1.10% | 品质员 |
30 | 葛春华 | 有限合伙人 | 7.46 | 0.96% | 车间主任 |
31 | 薛永芹 | 有限合伙人 | 6.39 | 0.82% | 仓库主任 |
32 | 童力 | 有限合伙人 | 6.39 | 0.82% | 品质员 |
33 | 叶海能 | 有限合伙人 | 6.39 | 0.82% | 研发工程师 |
34 | 朱玲 | 有限合伙人 | 6.39 | 0.82% | 市场部总监、监事 |
35 | 季兆香 | 有限合伙人 | 6.39 | 0.82% | 关务员 |
36 | 曹荣 | 有限合伙人 | 6.39 | 0.82% | 销售员 |
37 | 许陈明 | 有限合伙人 | 6.39 | 0.82% | 研发工程师 |
38 | 王敏晖 | 有限合伙人 | 5.33 | 0.69% | 研发工程师 |
39 | 李玉翔 | 有限合伙人 | 4.26 | 0.55% | 计划员 |
40 | 王天浩 | 有限合伙人 | 4.26 | 0.55% | 生产厂长 |
合计 | 776.39 | 100.00% | - |
最近一年及一期,苏州珠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1,104.21 | 860.07 |
净资产 | 1,055.96 | 811.82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244.14 | -0.06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46
(五)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情况
2022年9月3日,华之杰商务与江苏毅达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1)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后,如发行人直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实现合格IPO(但若2025年12月31日时公司正在合格IPO审核过程中,该期限应顺延至合格IPO审核结束或发行人撤回合格IPO申请材料之日)或华之杰商务违反该协议约定的陈述保证事项,则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江苏毅达有权要求华之杰商务购买其本次受让的公司股份。同时约定该等股份回购的安排在发行人提交合格IPO申请时(以上市申请文件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正式受理之日为准)自动终止,且视为自始无效。如果因为任何原因(包括公司主动撤回上市申请材料,但不包括因为江苏毅达的原因)导致公司的上市申请未能通过,或通过后未能成功上市交易,则自前述原因事实客观发生或推定发生之日起股份回购相关约定重新恢复效力;
(2)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后,因江苏毅达的原因或相关情形对发行人申请合格IPO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江苏毅达不符合合格IPO股东资格、合格IPO因江苏毅达或其追溯至各级股东/合伙人的原因而暂停等),华之杰商务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按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回购江苏毅达持有的公司股份,江苏毅达应无条件配合。
鉴于:(1)上述江苏毅达及华之杰商务的股份回购安排中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包括颖策商务、超能公司及上海旌方亦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3)该股份回购安排不与市值挂钩;(4)该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5)江苏毅达的股份回购安排在发行人合格IPO申请文件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正式受理之日自动终止且视为自始无效,因此,上述股份回购安排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六、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股东
1-1-47
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万股。
如本次足额发行,则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颖策商务 | 2,945.25 | 39.27% | 2,945.25 | 29.45% |
超能公司 | 2,060.25 | 27.47% | 2,060.25 | 20.60% |
上海旌方 | 1,125.00 | 15.00% | 1,125.00 | 11.25% |
华之杰商务 | 769.50 | 10.26% | 769.50 | 7.70% |
上海侃拓 | 300.00 | 4.00% | 300.00 | 3.00% |
江苏毅达 | 300.00 | 4.00% | 300.00 | 3.00% |
社会公众股东 | - | - | 2,500.00 | 25.00%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10,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颖策商务 | 2,945.25 | 39.27% |
2 | 超能公司 | 2,060.25 | 27.47% |
3 | 上海旌方 | 1,125.00 | 15.00% |
4 | 华之杰商务 | 769.50 | 10.26% |
5 | 上海侃拓 | 300.00 | 4.00% |
6 | 江苏毅达 | 300.00 | 4.00%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担任发行人职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况。
(四)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持股情况,发行人股东超能公司为外资股东,超能公司持有发行人2,060.2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的比例为27.47%。超能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1-1-48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申请前十二个月内,发行人新增股东为江苏毅达。2022年9月3日,华之杰商务与江苏毅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之杰商务将其持有华之杰
4.00%的股权以6,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毅达。
1、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江苏毅达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江苏高投毅达众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22年8月19日 |
认缴出资 | 100,000.00万元 |
实缴出资 | 40,0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黄韬) |
主要经营场所 | 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58号汇金财富广场1号楼701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苏毅达的合伙人份额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1,000.00 | 1.00 |
2 |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5,000.00 | 25.00 |
3 | 南京毅达汇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2,000.00 | 22.00 |
4 | 昆山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0 | 20.00 |
5 | 西藏爱达汇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5,000.00 | 15.00 |
6 |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10.00 |
7 |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0 | 5.00 |
8 | 南京毅达汇员汇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2.00 |
合计 | / | 100,000.00 | 100.00 |
江苏毅达为私募投资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1-1-49
行)》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XC651;其管理人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2972。
2、新增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定价依据及关联关系等情况江苏毅达出于看好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前景投资公司股权,江苏毅达以6,000.00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300.00万股股份,每股价格为20.00元/股,华之杰商务与江苏毅达的转让价格定价依据系根据市场化谈判确定。江苏毅达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苏毅达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苏毅达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关联关系 |
颖策商务 | 2,945.25 | 39.27% | 陆亚洲持有其87.27%的股权;陆亚洲女儿陆静宇持有其12.73%的股权 |
超能公司 | 2,060.25 | 27.47% | 陆亚洲持有其100.00%的股权 |
上海旌方 | 1,125.00 | 15.00% | 陆亚洲持有其33.80%的财产份额,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陆亚洲母亲沈玉芹持有其33.80%财产份额;陆亚洲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苏州珠锦持有其32.40%的财产份额 |
华之杰商务 | 769.50 | 10.26% | 陆亚洲持有其66.50%的股权;陆亚洲母亲沈玉芹持有其33.50%的股权 |
合计 | 6,900.00 | 92.00% | - |
上述股东均由陆亚洲先生实际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股东不存在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1-1-5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提名人 | 任职期间 |
1 | 陆亚洲 | 董事长 | 颖策商务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2 | 陈芳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颖策商务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3 | 顾飞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颖策商务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4 | 罗勇君 | 独立董事 | 超能公司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5 | 陈双叶 | 独立董事 | 颖策商务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陆亚洲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至1993年2月,历任张家港市沙工无线电厂科长、厂长;1993年3月至2006年6月,任张家港华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1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华之杰有限、华之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华之杰董事长。
2、陈芳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1月至1998年3月,任甘肃银光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1998年4月至2013年5月,历任信益陶瓷(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课长、苏南行销区内控经理、财务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华之杰有限、华之杰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今,任华之杰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华之杰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3、顾飞峰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2月至2011年4月,历任华之杰有限开关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6年5月,任科瑞(苏州工业园区)工业电子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任浙江键富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监;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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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电子制造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华之杰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华之杰董事。
4、罗勇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财税管理师,正高级会计师。1995年8月至2000年5月,任南京天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6月至2003年12月,任江苏天祥会计事务所部门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江苏天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09年9月,任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09年11月,任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8月至今,任南京梦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今,任江苏高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南京星帆华镭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南京君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任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江苏中泰停车产业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江苏中油锦泰天然气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今,任南京兰诗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南京汉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南京沾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2月至今,任华之杰独立董事。
5、陈双叶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7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工业大学讲师,2008年1月至今,任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任北京智博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华之杰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职工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提名人 | 任职期间 |
1 | 陶云娟 | 监事会主席 | 颖策商务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2 | 张雨 | 监事 | 超能公司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3 | 朱玲 | 职工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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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监事会成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陶云娟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7月至2003年8月,任张家港华杰电子有限公司关务员、业务助理;2003年9月至今,历任华之杰有限、华之杰关务员、业务支持、业务主管;2020年1月至今,任华之杰监事。
2、张雨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3年5月至今,任华之杰有限、华之杰办公室文员;2020年1月至今,任华之杰监事。
3、朱玲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东亚集团东威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部助理;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任深圳华源轩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任蒂特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2010年4月至今,历任华之杰有限、华之杰客户经理、项目经理、市场部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华之杰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任职期间 |
1 | 王奕 | 总经理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2 | 陈芳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3 | 洪一鸣 | 副总经理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4 | 郭惠玖 | 副总经理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5 | 顾飞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
1、王奕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张家港华杰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11月至2009年7月,任华之杰有限研发部部长;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任张家港泰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历任华之杰有限、华之杰副总经理、总经理。
2、陈芳女士,简历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一)董事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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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洪一鸣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研究生学历。2002年9月至2003年8月,任美国SAIC集团软件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09年6月,历任美国Sprint电信公司项目经理、系统整合工程师、系统质量工程组长;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任台湾讯真科技项目经理;2011年9月至2016年7月,任正崴集团劲永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部门经理;2016年7月至今,历任华之杰有限、华之杰销售总监、副总经理。
4、郭惠玖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2000年8月,任江苏扬州市江扬集团特种车辆厂技术科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5年10月,任ABB 新会低压开关有限公司研发部设计师;2005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艾默生电气(深圳) 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任马夸特开关(上海) 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华之杰有限、华之杰研发部高级工程师;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任惠州市高铭电子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华之杰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5、顾飞峰先生,简历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一)董事会成员” 。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为陆亚洲、王奕和郭惠玖,公司其他核心人员的简历如下:
1、陆亚洲先生:简历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一)董事会成员”。
2、王奕先生:简历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三)高级管理人员”。
3、郭惠玖先生:简历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三)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兼职企业名称 | 兼职职务 |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陆亚洲
陆亚洲 | 董事长 | 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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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兼职企业名称 | 兼职职务 |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SUPER ABILITY LIMITED
SUPER ABILITY LIMITED | 董事 | 公司股东 |
上海旌方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旌方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公司股东 |
张家港保税区华之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华之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公司股东 |
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公司间接股东 |
苏州吴中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方 |
罗勇君
罗勇君 | 独立董事 | 南京汉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关联方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方 | ||
南京沾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关联方 | ||
南京君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关联方 | ||
江苏高丰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关联方 | ||
南京兰诗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关联方 | ||
南京星帆华镭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关联方 | ||
江苏中泰停车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方 | ||
江苏中油锦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南京梦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 |
陈双叶
陈双叶 | 独立董事 | 北京工业大学 | 副教授 | - |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形。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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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有关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除前述协议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发行人签订其他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和“附录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签署日,上述人员均已履行了有关承诺约定的义务。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位/亲属关系 |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 间接持股比例(%) |
1 | 陆亚洲 | 董事长 | 5,555.97 | 74.08% |
2 | 沈玉芹 | 陆亚洲母亲 | 638.03 | 8.51% |
3 | 陆静宇 | 陆亚洲女儿 | 375.00 | 5.00% |
4 | 方亮 | 陆亚洲妹妹的配偶 | 28.00 | 0.37% |
5 | 朱玲 | 职工代表监事 | 3.00 | 0.04% |
6 | 陈芳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51.00 | 0.68% |
7 | 王奕 | 总经理 | 15.00 | 0.20% |
8 | 郭惠玖 | 副总经理 | 10.00 | 0.13% |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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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无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9年至今,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序号 | 时间 | 人员组成 | 变动原因 |
1 | 2019年初 | 陆亚洲、何永红、肖波、刘海燕、谷峰 | - |
2 | 2020年1月 | 陆亚洲、陈芳、曹义忠、刘海燕、谷峰 | 董事会换届 |
3 | 2022年9月 | 陆亚洲、陈芳、顾飞峰、刘海燕、谷峰 | 曹义忠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顾飞峰为公司董事 |
4 | 2023年2月 | 陆亚洲、陈芳、顾飞峰、罗勇君、陈双叶 | 董事会换届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9年至今,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序号 | 时间 | 人员组成 | 变动原因 |
1 | 2019年初 | 赵梅、沈雷、许洁 | - |
2 | 2019年12月、2020年1月 | 陶云娟、张雨、朱玲 | 监事会换届 |
3 | 2023年1月、2023年2月 | 陶云娟、张雨、朱玲 | 监事会换届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会成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9年至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序号 | 时间 | 人员组成 | 变动原因 |
1 | 2019年初 | 王奕、方亮、顾飞峰、陈芳 | - |
2 | 2019年4月 | 王奕、方亮、陈芳 | 顾飞峰因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期而不再担任副总经理 |
3 | 2020年1月 | 王奕、徐黎明、洪一鸣、郭惠玖、陈芳 | 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
4 | 2022年4月 | 王奕、徐黎明、洪一鸣、郭惠玖、顾飞峰、陈芳 | 因公司管理需要,聘任顾飞峰为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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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人员组成 | 变动原因 |
5 | 2022年5月 | 王奕、洪一鸣、郭惠玖、顾飞峰、陈芳 | 徐黎明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6 | 2023年2月 | 王奕、洪一鸣、郭惠玖、顾飞峰、陈芳 | 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2019年初至今,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离职等重大变动。综上,上述人员变动系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的调整,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始终保持稳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最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其他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 被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份额比例 |
陆亚洲
陆亚洲 | 董事长 | 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6,000.00万元 | 87.27% |
SUPER ABILITY LIMITED | 100.00美元 | 100.00% | ||
张家港保税区华之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66.50% | ||
上海旌方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4.79万元 | 33.80% | ||
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76.39万元 | 9.19% | ||
上海国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261.00万元 | 0.97% |
陈芳
陈芳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76.39万元 | 13.99% |
罗勇君
罗勇君 | 独立董事 | 江苏高丰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万元 | 80.00% |
南京君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万元 | 40.00% | ||
南京沾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133.72万美元 | 3.53% | ||
南京兰诗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万元 | 50.00% | ||
南京众冸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8,322.53万元 | 5.08% | ||
南京诺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万元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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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其他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 被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份额比例 |
南京康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康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32.00% |
江苏中油锦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江苏中油锦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16.00% |
南京野蔷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野蔷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20.00% |
南京润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南京润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123.90万元 | 5.12% |
朱玲
朱玲 | 职工监事 | 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76.39万元 | 0.82% |
王奕
王奕 | 总经理 | 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76.39万元 | 4.12% |
郭惠玖
郭惠玖 | 副总经理 | 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76.39万元 | 2.74%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对外投资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情形。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每年税前
8.00万元固定津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薪酬参考职位、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发放。
(二)薪酬总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取得的薪酬总额分别为622.94万元、980.25万元、1,116.88万元和399.98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84%、7.77%、9.75%和7.07%。
(三)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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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所任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1 | 陆亚洲 | 董事长、其他核心人员 | 481.29 |
2 | 陈芳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125.65 |
3 | 陶云娟 | 监事会主席 | 26.54 |
4 | 张雨 | 监事 | 10.33 |
5 | 朱玲 | 职工监事 | 31.09 |
6 | 王奕 | 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 89.01 |
7 | 洪一鸣 | 副总经理 | 109.78 |
8 | 郭惠玖 | 副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 78.86 |
合计
合计 | 968.55 |
注: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顾飞峰于2022年4月入职,独立董事罗勇君、陈双叶于2023年2月聘任,2021年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在本公司领取工资薪酬的董事、监高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它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形 。
十三、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苏州珠锦员工持股平台外,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设立苏州珠锦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通过持有发行人股东上海旌方的股份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64.50万股,苏州珠锦的基本情况、出资人、出资份额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苏州珠锦的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充分调动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持续向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1-1-60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册员工数分别为792人、1,031人、1,248人和1,197人。发行人员工人数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人
岗位类别 | 人数 | 占比 |
生产人员 | 712 | 59.48% |
管理人员 | 266 | 22.22% |
研发人员 | 156 | 13.03% |
销售人员 | 36 | 3.01% |
采购人员 | 27 | 2.26% |
合计 | 1,197 | 100.00% |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中国境内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境内员工的聘用和解聘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不存在用工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境内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如下:
单位:人
期间 | 境内员工 人数 | 养老 保险 | 失业 保险 | 医疗 保险 | 工伤 保险 | 生育 保险 | 住房 公积金 |
2022/6/30 | 861 | 817 | 817 | 817 | 817 | 817 | 810 |
2021/12/31 | 876 | 827 | 827 | 827 | 827 | 827 | 819 |
2020/12/31 | 769 | 714 | 714 | 714 | 714 | 714 | 711 |
2019/12/31 | 675 | 639 | 639 | 639 | 639 | 639 | 611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境内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与未缴纳人员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1-1-61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
社会保险 | 已缴纳人员 | 817 | 94.89% | 827 | 94.41% | 714 | 92.85% | 639 | 94.67% |
未缴纳人员 | 44 | 5.11% | 49 | 5.59% | 55 | 7.15% | 36 | 5.33% | |
员工总数 | 861 | 100.00% | 876 | 100.00% | 769 | 100.00% | 675 | 100.00% | |
住房公积金 | 已缴纳人员 | 810 | 94.08% | 819 | 93.49% | 711 | 92.46% | 611 | 90.52% |
未缴纳人员 | 51 | 5.92% | 57 | 6.51% | 58 | 7.54% | 64 | 9.48% | |
员工总数 | 861 | 100.00% | 876 | 100.00% | 769 | 100.00% | 675 | 100.00% |
(2)实际缴纳人数与应缴纳人数的差异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部分境内员工未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如下:
单位:人
未缴纳原因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社会保险 | ||||
退休返聘 | 33 | 38 | 32 | 24 |
新入职员工当月未办理完毕缴纳手续 | 3 | 6 | 11 | 2 |
自愿放弃缴纳 | 6 | 3 | 10 | 8 |
外籍员工未缴纳 | 2 | 2 | 2 | 2 |
合计 | 44 | 49 | 55 | 36 |
住房公积金 | ||||
退休返聘 | 32 | 37 | 31 | 23 |
新入职员工当月未办理完毕缴纳手续 | 5 | 8 | 11 | 8 |
自愿放弃缴纳 | 12 | 10 | 14 | 31 |
外籍员工未缴纳 | 2 | 2 | 2 | 2 |
合计 | 51 | 57 | 58 | 64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具体包括:
1)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保和公积金;2)新入职员工入职后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3)外籍员工未在境内缴纳社保和公积金;4)少量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3)关于公司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被追缴承担补交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颖策商务、实际控制人陆亚洲承诺:“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发行人上市前相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发行人上市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合法合规缴纳而需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损失,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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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损失,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4)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在职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金。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无涉及公司及子公司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录。
2、境外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越南华捷、墨西哥华杰、美国华捷、BVI华捷、香港嘉品已履行其根据所在地法律法规应为员工承担的社会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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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致力于以锂电池电源管理、智能控制、无刷电机驱动和控制等技术为核心,主要为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提供有效的电源管理和动力驱动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关键功能零部件,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企业。
经过二十余年的经营发展和积累,公司顺应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由交流电源有绳电动工具向直流电源无绳电动工具发展、由镍镉电池向锂电池发展、由有刷电机向无刷电机发展、由单一品类向集成化和智能化发展等行业趋势,先后布局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紧密围绕行业客户需求形成一体化业务布局。围绕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已形成了“低电阻、低热量双MOSFET电路技术”、“非拆卸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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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程序烧录技术”、“双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术”等为核心的29项底层技术组合,可进一步拓展至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陆续在越南、墨西哥、美国等国家设立子公司拓宽国际生产及销售网络,不断完善全球业务体系建设。凭借前瞻性的技术研发、一体化的供应能力和国际化的经营布局,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及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并多次被客户评为年度优秀供应商。除中国市场外,公司产品已销往东南亚、南亚、欧洲、北美和南美等全球各地,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持续推动产品升级迭代和品类扩充,为下游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产业发展赋能。发展至今,公司已建立跨越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等技术领域的成熟技术体系,拥有182项专利技术(截至2022年6月30日),其中38项发明专利,并设有江苏省科技厅认证的“江苏省华捷机电一体化智能开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智能开关无刷直流电机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起草我国电子开关领域内多项行业标准,公司实验室获得德国T?V、美国UL等知名机构提供的目击测试实验室资质认证,聚焦电动工具行业的痛点和难点提出一体化产品解决方案。此外,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吴中区2020年度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等荣誉。
(二)主要产品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主要应用于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主要产品及图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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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公司产品图示 | 下游产品图示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智能开关 | ||
智能控制器 | |||
无刷电机 | |||
精密结构件 |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精密结构件 | 智能手机 投影仪 智能显示器 电脑 | |
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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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45,501.16 | 89.24% | 111,452.54 | 91.61% | 76,868.76 | 89.38% | 49,045.63 | 84.29% |
智能开关 | 17,212.72 | 33.76% | 39,368.79 | 32.36% | 29,929.23 | 34.80% | 16,067.25 | 27.61% |
智能控制器 | 10,788.74 | 21.16% | 22,287.82 | 18.32% | 18,152.15 | 21.11% | 12,759.41 | 21.93% |
无刷电机 | 9,914.54 | 19.44% | 33,096.68 | 27.20% | 16,317.67 | 18.97% | 7,693.46 | 13.22% |
精密结构件 | 2,798.12 | 5.49% | 7,751.95 | 6.37% | 6,697.17 | 7.79% | 7,611.84 | 13.08% |
其他 | 4,787.04 | 9.39% | 8,947.30 | 7.35% | 5,772.54 | 6.71% | 4,913.66 | 8.44%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5,488.96 | 10.76% | 10,209.41 | 8.39% | 9,133.65 | 10.62% | 9,144.16 | 15.71% |
精密结构件 | 2,481.47 | 4.87% | 5,035.29 | 4.14% | 5,305.19 | 6.17% | 5,960.38 | 10.24% |
开关 | 2,569.77 | 5.04% | 4,645.26 | 3.82% | 3,775.29 | 4.39% | 3,064.69 | 5.27% |
其他 | 437.72 | 0.86% | 528.85 | 0.43% | 53.17 | 0.06% | 119.09 | 0.20% |
合计 | 50,990.12 | 100.00% | 121,661.95 | 100.00% | 86,002.41 | 100.00% | 58,189.7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29%、89.38%、91.61%和89.24%,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
(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致力于以锂电池电源管理、智能控制、无刷电机驱动和控制等技术为核心,主要为锂电电动工具和消费电子领域提供有效的电源管理和动力驱动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关键功能零部件,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采购、生产和研发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晶体管、线束类、铜材、PCB板、PCBA板、磁性零件、塑胶原材料、五金件、定子组件、转子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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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对于一部分技术附加值较低、投入产出效率不经济的产品,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向其他合格零部件企业采购简易的结构件、开关等产成品的情形。公司制定了《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遴选标准、采购订单的确定、采购物料的接收及检验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司设立采购中心,负责对采购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公司建有合格供应商制度,对于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标准进行综合评估,经审批通过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公司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年审。
公司采购模式分为“自主采购”和“指定采购”两大类:“自主采购”指公司直接向己方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在具体执行采购项目时,公司通常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取2-3家,根据比价情况和服务能力进行挑选,并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对产品质量、采购交期、采购价格等条款进行约定,最终发出采购订单。“指定采购”指公司客户方基于产品质量把控、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考量,要求公司向其指定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公司首先对客户指定的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资质评估,纳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再依据客户订单制定采购计划,向指定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采购价格由公司与供应商自主协商确认,不存在客户为公司指定采购价格的情形。
2、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独立完整的生产制造管理与执行部门,职能包括物料计划、工艺制定、设备管理、现场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仓储与物流管理等,保障公司产品的生产制造全环节顺利完成。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方式安排生产,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模式为主。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各类产品的核心工序均由公司自主完成;接到客户订单后,公司业务部按照订单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安排交期,并及时跟踪客户需求变化对计划进行动态调整;采购中心根据不同产品在设计、功能、性能方面的特定要求,开展对应的原材料或委外加工服务采购;公司制造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安排人员、设备、工装夹具及原材料等要素开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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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作业,掌控生产进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反馈调整;品质中心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入库。
由于公司产品销售呈现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公司生产模式同样呈现高度的灵活性,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产品销售需要不断推陈出新,适应客户需求变化,即使是产品不完全迭代也需要频繁进行延伸性更新,例如进行体积、外观、结构方面的小幅调整。对于每一项新产品研发或是原有产品延伸性研发,研发中心会将定稿的生产、检验指导书移交制造中心,制造中心随后根据研发中心提供的相关指导书组织开展生产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批量生产。
对于部分因产能受限、技术附加值较低或具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工序,公司采取委外加工模式进行生产。委外加工模式下,公司根据月度或季度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生产排产情况,将电镀等一部分非核心工序,通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加工服务的方式组织生产。
此外,对于具有技术附加值较低或投入产出效率不经济等特征的产品,为满足客户对于中高端产品和低端产品搭配的一揽子需求,公司存在一部分外购产成品的生产模式。该模式下,公司向其他合格零部件供应商外购简易的结构件、开关等产成品,进行自主检测合格后向客户进行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销售中心,负责市场开拓和客户服务。公司依托自身在技术、生产、品控方面的实力,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口碑;公司积极贯彻“大客户战略”,通过客户推荐、主动拜访、行业交流活动等方式获取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模式。公司的客户主要是电动工具和消费电子品牌商,且多为业内知名大型企业,其对供应商有着较为严格的资质认证程序和管理制度体系,因此公司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以非寄售类销售为主,同时存在少部分寄售类销售。
由于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合作方式存在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公司的销售活动与响应客户及市场需求的研发活动也紧密结合。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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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步骤为:公司与客户接洽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首先,客户通常会对公司进行考察,根据公司在研发、产能、品控、资金等方面的实力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后,公司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其后,针对客户产品需求,公司研发中心会同各业务部门进行可行性评估,就可行项目进行研发立项,开展软硬件开发、工艺设计、生产路径规划等工作,并进行样品试制,经过修改、调整后形成产品方案。最终,客户发出产品订单,公司组织采购、生产,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交货。公司综合考虑产品的研发投入、技术附加值、生产成本、市场需求、订单规模等因素,形成产品报价,并与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对于非寄售类客户,公司将产品交付客户签收,并与客户对账后确认收入;对于寄售类客户,公司将产品发至客户货仓,双方根据客户实际领用情况对账后确认收入。在发行人与客户的销售过程中,发行人会综合考虑客户需求、资信情况等多种因素,选择寄售模式或者非寄售模式。寄售模式下,公司将商品发送至客户指定的仓库存储,在客户实际领用后,才确认为实际销售并进行结算。寄售模式有助于实现采购方的“零库存”管理目标,在保证生产供应连续的同时,减少库存商品对采购方资金的占用,提高采购方的资产周转效率,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发行人的管理难度。因此,公司并非对所有客户采取寄售模式,通常仅针对订单规模稳定、合作时间长期、零库存管理需求较高的大型客户,主要包括佳世达集团、TCL科技、海信视像等。
此外,百得集团、TTI集团等部分客户存在指定采购的情况。即在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业务过程中,上述客户(以下简称“最终客户”)会指定其他主体(以下简称“中间客户”)向公司采购,中间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将公司产品与其自身产品集成后销售给最终客户。指定采购交易中,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系由最终客户综合考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需求总量等多种因素后与公司协商确定的;中间客户获得最终客户的采购订单后,根据自身生产计划向公司发送采购订单,待公司交付产品后,再将公司产品与其自身产品集成之后销售给最终客户。公司按照中间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生产、交付产品,按月与其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并按照约定的信用期、货款结算方式等进行货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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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模式
公司所处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涉及多个学科的专业技术,包括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人机交互等领域,且行业技术发展与市场需求紧密贴合,研发活动的开展切近实务,因此要求研发人员在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储备的同时,具备长期的从业经验和丰富的实务操作能力。同时,公司下游电动工具行业是产品快速更替、技术快速演进的行业。每当电动工具行业厂商确定了一款新型号的整机产品的设计,都会相应提出对零部件的全新要求,此时零部件行业供应商就需要结合自身技术储备进行针对性设计开发,并根据设计结果报价,最终根据报价竞争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获取订单。因此,电动工具行业厂商对于零部件供应商有较高的设计开发能力、较快的技术研发速度的要求。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总部设有研发中心,并下设开关、电子、马达、精密结构件、汽车电子等二级研发部门;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积淀,一方面紧跟行业相关技术的发展前沿,致力于探索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路径,另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产品需求推进研发立项,以快速响应市场动态。
公司研发流程遵照APQP(Advance Product Quality Planning,质量先期策划),同时也融合主要客户的项目管理里程碑模式,主要包括:计划和确定项目阶段、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过程设计和开发阶段、产品和过程确认阶段、反馈评定和纠正措施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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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阶段主要研发活动如下:
(1)计划和确定项目阶段:业务部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国内外行业发展特点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前沿,在对现有产品的性能、可靠性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产品开发项目。公司内部进行初期开发可行性评估和立项评审。公司明确项目立项后确定项目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和进度目标)和编制初始文件。
(2)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研发部根据设计任务书,负责产品设计输入,
研究并确定各项设计输入内容(包含设计替代方案的识别);负责产品2D/3D设计,形成产品初始设计输出文件(图纸、物料清单、包装规范、技术标准、规格书等)并组织设计评审。评审的目标是对设计方案的功能性、可靠性、一致性作出评价,评审通过后编制样品物料清单等技术文件,准备开模以及零部件打样。
(3)过程设计和开发阶段:生技部完成过程设计输入并负责过程设计和开发,编制过程流程图、车间平面布置图、过程FMEA(Failure Mode EffectAnalysis,即失效模式影响分析)、试生产作业指导书。品管部根据过程FMEA编制试生产“控制计划”,编制试生产检验指导书。研发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ESL(Engineering Sample Lot,即工程样品批次)评审及研发产品知识点培训。
(4)产品和过程确认阶段:研发部组织试生产和试生产总结并提交PPAP(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即生产件批准程序)所要求的资料。研发部组织召开MSL(Manufacturing Sample Lot 即制造样品批次)评审会议,主导生技部及品管部对设计图面、作业指导书及检验文件转为正式受控,对相关人员进行APQP培训。在产品质量策划认定后,将项目移交制造部,转入常规管理,进入批量生产环节。
(5)反馈评定和纠正措施阶段:业务部将批量生产的产品交付顾客。收集顾客端产品反馈信息,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公司各部门与顾客长期合作,不断纠正、预防与改进,确保提高顾客满意度并不断地向顾客交付产品和服务,与此同时项目进入持续改进PDCA(Plan, Do, Check, Action,即计划、执行、更正、行动)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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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公司创立之初主要生产、销售消费电子开关及精密结构件,自2003年开始介入电动工具行业,2004年,公司实验室取得美国UL目击测试实验室资质认证,并且开始布局电动工具电子领域;2006年,公司智能开关和智能控制电子模组完成研发并实现量产;2013年,公司通过不断投入研发资源拓展自身产品品类,开始布局无刷电机,并在2015年实现无刷电机的量产;2019年,公司形成了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等关键功能零部件集成一体化交付的能力。2021年至今,公司在巩固电动工具关键功能零部件交付能力的同时,开始布局汽车零部件、智能家居零部件等多个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是一家致力于为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产品提供智能、安全、精密的关键功能零部件的供应商。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工具的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以及消费电子的精密结构件、开关等。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及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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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上述企业对供应商有着较为严格的资质认证程序和管理制度体系,因此公司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方式安排生产,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晶体管、线束类、PCB板等电子元器件,主要供应商为相关电子元器件厂商。
公司围绕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形成了“低电阻、低热量双MOSFET电路技术”、“非拆卸式更新程序烧录技术”、“双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术”等为核心的29项底层技术组合,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以及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产品,公司核心技术已较好实现产业化。
(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1、智能开关
2、智能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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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锂电池管理智能控制器
(2)电机智能控制器
3、无刷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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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动工具精密结构件
(1)电池夹(母座)
(2)电池夹(公端)
(3)碳刷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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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18.43% | 19.50% | 26.66% | 28.82% |
研发费用率 | 4.53% | 4.30% | 3.79% | 4.95%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82%、26.66%、19.50%和18.43%,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2.16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准则要求将原通过“销售费用”核算的运输费、报关费共计811.85万元计入成本所致。如将该部分成本剔除,公司2020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与2019年度基本持平;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7.16个百分点,主要由汇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综合导致;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1.07个百分点,略有下降主要由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费用上涨以及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综合导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及其他投入等构成,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率下降1.17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当年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所致;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率提高0.51个百分点,主要系:1)公司当年新增多项产品研发项目,研发材料及其他投入大幅增加;2)为加大无刷电机、智能开关等领域新产品研发力度,公司不断引进技术人才,当期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相应有所上升;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率较上年度上升0.23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当期进一步引进了较多高水平的研发人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九)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工具的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以及消费电子的精密结构件、开关等,并逐步拓展至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等其他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相关业务及产品符合国家出台的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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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聚焦于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关键功能零部件。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48 通用零部件制造”。
(二)行业监管体制与政策法规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发改委、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的具体职能如下表所示:
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 | 主要职责或业务 |
发改委 |
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产业规划、产能规划;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审批行业相关事项等
工信部 | 会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 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供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建议;加强行业自律,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对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组织行业新产品、科技成果评价等 |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年来,国家不断推出相关政策推动现代制造业的发展。基础零部件制造行业作为制造业体系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也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与鼓励。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颁布的与基础零部件行业发展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 文件名称 | 颁发部门 | 施行/颁布时间 | 核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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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颁发部门 | 施行/颁布时间 | 核心内容 |
1 |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 工信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 | 2021.12 |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针对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环节的短板弱项,加强用产学研联合创新,突破一批“卡脖子”基础零部件和装置。 |
2 | 《“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社部等 | 2021.12 |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营造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 |
3 |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六部门 | 2021.06 | 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大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优质企业开放,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
4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国务院 | 2020.11 | 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2021.03 |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 |
6 |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 国务院 | 2020.05 | 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
7 | 《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改委、工信部、中央网信办等 | 2019.11 | 强化研发设计服务和制造业有机融合。瞄准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推动研发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引导研发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嵌入式合作,提供需求分析、创新试验、原型开发等服务。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型。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推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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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颁发部门 | 施行/颁布时间 | 核心内容 |
8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 发改委、商务部 | 2019.06 | 将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列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
9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 工信部 | 2019.08 | 加快重点产业质量升级,增强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着力解决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薄弱环节,弥补质量短板。 |
10 |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 计 划(2018-2020)》 | 发改委 | 2017.11 | 加快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和关键配套产品的研制及产业化。 |
11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 2017.05 | 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在全球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智能网联汽车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
12 |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 国务院 | 2016.12 | 支持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完善产业投资基金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引导基础软件、基础元器件、集成电路、互联网等核心领域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等。 |
13 | 《“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 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现生态环境部) | 2016.12 | 通过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有力激发市场对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以电机系统、照明产品等通用设备为重点,大力推动节能装备升级改造。 |
14 |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财政部 | 2016.12 | 鼓励研发智能传感与智能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加强智能制造人才培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突出职业精神培育。 |
15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11 | 推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迈上新台阶。构建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全面突破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控制器、精密测量等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 |
16 | 《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 | 工信部、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局 | 2016.08 | 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品牌的内生动力。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以及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试点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健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完善有利于扶优限劣的采购制度。推动品牌产品和高质量产品出口。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高端技术装备和优质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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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颁发部门 | 施行/颁布时间 | 核心内容 |
“走出去”。试点建立商标品牌交易机构,探索建立基于品牌、商标抵押的融资机制。 | ||||
17 |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 | 工信部 | 2016.10 | 到2020年发展目标为:智能装备和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成套装备、智能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取得重大突破,新型智能硬件产品和服务市场规模突破万亿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显著提升。 |
18 | 《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2016.10 | 指出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为电子元器件,包括汽车电子系统所需的继电器、微电机、线束、厚薄膜集成电路、超级电容器、连接器等关键电子元件技术,满足物联网、智能家居、环保监测、汽车电子等应用需求的各种敏感元件和传感器,微型化、集成化、智能化、网络化传感器,低成本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关键光器件、石英晶体振荡器、连接器及线缆组件。 |
19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国务院 | 2016.03 |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强化智能制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支撑软件等基础。 |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立足于智能制造行业,围绕锂电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领域的电驱、电控、电池管理三大核心零部件领域,扩大公司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三大核心产品线的业务经营布局,逐步拓展至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等其他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系列规划、政策和指导意见,均鼓励发展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为发行人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
1、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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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工具零部件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电动工具零部件组成概况电动工具主要由电气部分和机械部分组成。电气部分包括电控、电源、电驱等,机械部分包括结构件、传动装置、工作头等,相关零部件的具体功能如下:
零部件名称 | 具体功能 | 具体零部件 |
结构件 | 起支承和保护作用 | 支架、外壳 |
传动装置 | 传递能量、减速和改变运动方向 | 齿轮、皮带、减速箱 |
电控 | 电源通断、刹车等基本功能及参数实时监控、精准控制、充放电保护、电源管理等智能化功能 | 开关、控制器 |
电源 | 为电动工具提供动力 | 交流电动工具:电源线、电源联接件、充电器 直流电动工具:锂电池 |
电驱 | 将电能转化为动能,使电动工具达到工作状态 | 电机 |
工作头 | 作业工具及其夹持部分 | 钻头、丝锥、锯片、磨片、刨刀等 |
数据来源:真锂研究
以电钻为例,电动工具零部件的成本占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真锂研究2)行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①我国是电动工具整机和零部件的重要生产国
改革开放以来,凭借生产成本低、产业链配套完善、技术水平高等竞争优势,我国电动工具行业在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快速发展,世界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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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工具制造商如百得集团、TTI集团、牧田集团等在我国布局生产制造基地。在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我国电动工具整机行业快速发展,同时带动了电动工具零部件及上下游产业链配套行业的发展,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并在全球知名电动工具制造商供应体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电动工具及零部件供应国和全球电动工具生产基地。
②北美及欧洲是全球电动工具和零部件主要消费市场,国内市场潜力巨大全球电动工具行业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欧洲的德国、英国、荷兰、法国等以及北美的美国、加拿大,是全球电动工具最主要的消费市场。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动工具普及率相对较低。根据《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年)》,中国是世界电动工具出口大国,电动工具出口率达80%以上,其中手持式电动工具占比超过80%,出口量稳居世界第一。随着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城市化持续进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未来我国电动工具普及率将进一步提升,国内市场潜力巨大。
③跨国公司主导电动工具市场格局,优秀零部件供应商市场份额相对稳定
经过多年发展,全球电动工具行业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百得集团、TTI集团、博世集团、牧田集团等大型跨国企业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国内市场中,尽管国产品牌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但仍未摆脱大型跨国企业占据高端电动工具市场的局面。
在电动工具整机上游零部件供应方面,进入大型电动工具跨国公司合格供应商体系的制造商,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工艺、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和企业信誉,且客户一旦与供应商建立采购关系,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依托大型跨国公司与零部件供应商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占据电动工具主要市场,行业领先的电动工具零部件生产企业拥有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
④国内电动工具零部件产业呈集聚集群发展,区域特征明显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与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电动工具及零部件产业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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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形成了以长三角地区及珠三角地区尤其是江浙两省为龙头,极具地域特色的产业集群以及产业聚集地,呈现出“规模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的发展趋势。
3)行业发展趋势近年来,随着锂电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工具种类的不断推陈出新、应用领域的不断延伸,下游电动工具行业呈现出无绳化、锂电化、大功率化、小型化、智能化、一机多用化的发展趋势。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主要跟随下游电动工具行业的发展趋势,具体表现为集成化、智能化、锂电化。
①集成化
随着越来越多的家庭消费者倾向于自主完成小型任务,对电动工具的便捷性、小而轻型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电动工具厂商更倾向于集成化、小型化、轻量化的电动工具零部件。集成化主要指零部件厂商将不同功能的零部件集成为模组后交付给电动工具厂商,该模组可同时实现多种功能。
②锂电化
锂电池以其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等优势在电动工具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在电动工具锂电化趋势下,相关配套零部件得到了快速发展,如锂电池管理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无刷电机、电池夹等锂电化配套零部件,将成为未来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供应市场主流产品。
③智能化
电动工具智能化指电动工具拥有电流、电压、电量、温度等参数实时控制、充放电保护、电源管理等智能化功能,有赖于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等电控智能化零部件的应用。随着电动工具应用于更多复杂工况环境,电控智能化的相关配套零部件发展潜力巨大。
(2)电动工具开关行业发展现状
电动工具开关指安装在电动工具本体或者附件上使用的开关,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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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接通与分断电流、改变电动工具的旋转方向、限制空载转速、调节运转速度及其他保护与控制。根据恒州诚思数据,2021年度,全球电动工具开关市场规模为721.10百万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到1,037.95百万美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34%,电动工具市场需求的持续旺盛将带动电动工具开关市场持续增长。
数据来源:恒州诚思《2022-2028全球电动工具开关行业调研及趋势分析报告》
(3)电动工具智能控制器行业发展现状
智能控制器是汽车电子、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工业设备装置等终端产品实现智能化的核心部件,随着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及智能控制器下游渗透比例提升,全球智能控制器的市场规模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根据Frost& Sullivan数据,2019年全球智能控制器行业市场规模为15,462亿美元,2015-2019年全球智能控制器行业的年复合增长率为5.94%,预计2024年将达到19,59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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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
根据Frost & Sullivan数据,2019年,全球智能控制器应用领域中,工业设备及电动工具占比为15%,按工业设备及电动工具占比15%计算,2019年全球工业设备及电动工具领域的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约为2,319.3亿元。
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
(4)电动工具无刷电机行业发展现状
电机作为一种实现电能与动能相互转换的装置,它的主要作用是产生驱动转矩,是各类电器或机械的动力源。无刷电机采取了电子换向、线圈不动、磁极旋转的结构设计,通过感知永磁体磁极位置变化并适时切换线圈中电流
5.03%
5.46%
6.17%
7.11%
4.10%
6.80%
5.00%
4.40%
4.00%
0%1%2%3%4%5%6%7%8%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E2021E2022E2023E2024E
全球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
市场规模(亿美元) 增速
健康与护理
4%
其他26%
汽车电子
26%家用电器
20%
电动工具与工业设
备15%
智能建筑及家居
9%
2019年全球智能控制器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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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的方式,保证产生正确方向的磁力,从而驱动电机运作。相较于有刷电机,无刷电机去除了电刷,避免了有刷电机运转时产生的电火花,减少了电火花对遥控无线电设备的干扰,同时电机在运转时摩擦力大大减小,运行更为顺畅,有效降低了噪音和磨损,从而延长了其使用寿命。有刷电机和无刷电机的示意图如下:
有刷电机示意图 无刷电机示意图
无刷电机具备的有效降低损耗、提高产品安全性与可靠性的特性增加了电动工具的使用寿命并降低了维护成本。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无刷直流电机市场规模为171亿美元,预计从2021年到2028年将保持5.7%的年复合增长率。由于无刷电机能够满足电动工具智能化控制的需求,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统计,全球无刷电机的渗透率由2016年的10%增长至2019年的32%,预计2025年这一比例将达到50%。
数据来源:头豹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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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电动工具行业
1)电动工具行业发展历程电动工具最早出现在欧洲。1895年,德国Fein公司制造了第一台电动工具——直流电钻。为了提高电动工具的安全性,1946年美国出现了采用热固性酚醛塑料外壳的电钻。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初出现了电子调速电动工具。长期以来,电动工具均采用交流电源供电,带有电源线,在野外、工地、空中、水下等场合无法使用。1961年,美国百得公司开发了以电池作为电源的永磁直流电钻,使得在无电源线及特殊条件下使用电动工具成为可能。但在开始时,由于功率较小、电池性能及永磁材料价格高等原因而发展较缓,直到20世纪80至90年代才快速发展。我国电动工具产业在 20世纪90年代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获得巨大发展机遇,行业制造技术、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取得长足进步,竞争优势凸显。伴随着中国在全球竞争实力的不断提高,我国已成为世界最主要的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生产国和出口国。2)电动工具市场规模稳步增长电动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户外园林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根据《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的数据,2011-2020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10.40%,2020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为544.34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将达到686.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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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
随着国内经济稳步发展、城市化进程推进、居民消费水平提升,近年来我国电动工具市场需求量保持较快增长。根据《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的数据,2011-2020年,我国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
9.18%,2020年我国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为131.2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我国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将达到166.3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
3)无绳化、锂电化、大功率化、小型化、智能化、一机多用化趋势明显
①无绳化、锂电化
9.89%
18.20%
11.30%
12.91%
11.02%
19.51%
9.77%
-1.54%
4.06%
4.11%
4.82%
4.90%
4.98%
4.95%
-5%0%5%10%15%20%25%
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
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亿美元) 增速
6.89%
18.87%
8.33%
12.09%
12.96%
13.31%
8.94%
-1.72%
4.29%
4.80% 4.80%
5.00%
4.96%
4.72%
-5%0%5%10%15%20%
我国电动工具市场规模
中国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亿美元) 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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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工具的应用领域包括道路建筑、装修装饰等多个领域,其中大多应用场景均为户外作业,通过电源线为电动工具提供动力的传统方法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电动工具的作业半径和作业条件,户外作业进展十分困难。而以电池为动力的新一代无绳类电动工具轻巧便携,改善了各种应用场景下的工作条件;同时,无绳工具所造成的噪音污染少,工作持续度较高;此外,无绳电动工具没有线缆,触电和事故风险较小,工作场景更安全。上述原因综合导致无绳工具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其在全球电动工具产品销售占比逐渐提升。根据《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近年来无绳类电动工具渗透率越来越高,其占比从2011年的30%提升至2021年Q1的70%左右,其中锂电池以其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等优势在电动工具中应用越来越广泛,2021年Q1在无绳类电动工具中占比达到91%。2020年全球锂电类电动工具产量达到2.87亿台,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数据来源:《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
②大功率化、小型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作业随之增多。功率大小作为影响作业效率的重要因素,推动电动工具供应商不断研发功率更大、质量更为稳定的电动工具,大功率化成为了目前电动工具市场的发展趋势之一。
1-1-90
在电动工具的普及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家庭消费者倾向于自主完成小型任务,小型化的电动工具逐渐成为了未来产品的发展趋势之一。随着锂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相关成本逐步下降,锂电池电量储备大、重量轻的特点进一步顺应了小型化的发展趋势。加之电机技术等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动工具设计更加科学,使得电动工具在保证原有功率的前提下做到小而轻型化,从而进一步适应消费者的需求。
③智能化、一机多用化
电机技术、电子控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的快速发展,推动传统电动工具向智能化工具发展,智能化电动工具逐步走入家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智能化电动工具将在更多的领域推广应用。
随着电动工具在家庭应用普及率的提升,电动工具将承担多种用途,一机多用或成套复合式工具逐渐成为未来电动工具发展新趋势。
(2)园林机械行业
1)锂电园林机械对传统燃油动力园林机械存在替代性
按照动力类型,园林机械可分为燃油动力、交流电动力和直流锂电动力。其中,交流电动力园林机械利用外接电源作为动力来源,直流锂电动力园林机械利用便携式电池作为动力来源。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2020年全球户外动力设备(OPE,Outdoor Power Equipment)市场规模为251亿美元,预计至2025年将超过324亿美元,市场空间广阔。此外,Global Market Insights预测,到2025年,随着园林机械产品的效率和技术提高,锂电园林机械产品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8%。锂电园林机械因其具有环保、零排放、噪声小、振动小、维护简单等优势,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1-1-91
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相较于传统燃油动力园林机械,基于锂电动力的园林机械具有清洁环保、噪声小、振动小、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等优良产品特性;随着锂电池技术不断取得进展,电池续航和制造成本限制逐渐被突破,锂电园林机械开始普及市场并取得各类终端用户认可,其市场占有率也在产业技术升级趋势引领下逐年递增。根据TraQline统计数据,在北美地区的户外动力设备领域(不含坐骑式产品),锂电园林机械市场份额已经自2010年的13%增长至2021年的36.3%。随着电动机技术对内燃机技术的逐步超越,锂电园林机械的优势更加明显,预计未来在除林场伐木、市政环卫等专业领域外的一般家用、商用领域,燃油动力园林机械市场份额将持续下降,锂电园林机械对燃油动力园林机械具有很强的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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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TraQline
2)自动化、智能化、平台化将成为行业技术发展新方向人工智能及IoT技术、电机控制及系统控制技术、电池包及电源管理技术、充电器技术等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使得锂电园林机械在产品使用中的舒适性、安全性、便利性和可操控性等方面都得到了大幅升级,推动了园林机械行业的转型,改善了锂电园林机械的使用体验和环保性能。未来锂电园林机械行业将针对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优化:①电池包低功耗和高输出功率;②锂电园林机械远程、智能控制和IoT后台管理;③优化充电技术设计,实现高电流快充功能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下游终端客户需求的不断提升,锂电园林机械自动化、智能化、平台化水平将不断提高,产品功能和应用场景将更加丰富。
(3)消费电子行业
消费电子指可供消费者日常使用的电子设备,是日常生活、办公、娱乐所不可缺少的必需品。传统意义的消费电子产品指用于娱乐、通讯、家庭办公等领域的电子产品。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外沿不断扩展,智能家居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等电子产品已逐渐纳入到消费电子范畴。
1)传统消费电子行业
近年来,随着技术应用的不断创新、消费者需求的多元化、品牌商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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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不断优化等因素,消费电子产品快速迭代,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根据Statista数据,2021年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1,120亿美元,2014年至2021年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56%,市场规模巨大,市场前景仍十分广阔。
数据来源:Statista
伴随着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应用,智能手机作为移动设备中销售规模最大的电子产品,经过不断的技术升级,已深入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2017年之后,智能手机市场经过多年高速发展后,进入存量时代。2019年5G网络商用带动了5G手机的发展,引发了5G手机换机潮的出现。随着5G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和通信技术条件的改善,5G换机需求将带领智能手机市场整体回升,并带动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的升级换代,促使精密结构件的品类变得更加丰富,并提升相应产品的市场规模。2)智能家居行业根据Statista数据,2013年,全球家电消费规模在4,300亿美元,受益于智能家居的快速推广以及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家电需求提升,2019年全球家电市场规模为5,623亿美元,2013年至2019年全球家电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6%。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度全球家电市场规模下滑至5,098亿美元。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趋稳向好,家电消费市场将逐渐回暖,预计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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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家电市场将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根据Statista数据,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将由2020年的276.49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471.1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26%,智能家居市场的快速发展将带动家电市场的增长。
数据来源:Statista
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2018中国智能家居产业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美国智能家居渗透率高达32%,而同期我国智能家居市场渗透率仅为4.9%,仍处于较低水平,中国智能家居产业发展空间巨大,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家用电器是智能控制器的第二大应用领域,根据Frost & Sullivan数据,2019年,全球智能控制器应用领域中,家用电器占比为20%。在家用电器逐渐实现互联智能(即通过物联网使单体智能家电实现互联)的趋势下,智能控制器在家用电器领域的市场空间更加广阔。
3)新能源汽车行业
在中国、美国等全球主要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带动下,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汽车电动化渗透率不断提升,根据EV Sales数据,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31.12万辆,2016年到2021年年复合增长率为46.20%;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352.1万辆,2016年到2021年年复合增长率为47.34%,2021年度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55.79%。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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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汽车的未来发展方向,未来仍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乘联会数据,2022年2月至今,每月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超过20%,提前实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20%的目标。
数据来源:EV Sales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让汽车的智能化进程进一步提速。汽车智能化主要包括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指由中控屏幕、液晶仪表、HUD、座舱娱乐系统、车联网模块等组成的一整套系统,可实现语音交互、车辆控制等功能。根据亿欧智库的研究结果,智能化体验位于影响购车参考因素的第四位,随着消费者需求从安全性、舒适性等生理需求升级为情感、归属等心理需求,智能座舱作为驾乘体验的重要一环,未来将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专业调查机构IHS预测,到2030年,全球智能座舱市场规模将从2021年的420亿美元上升至681亿美元,智能座舱将带动相关零部件销售规模的提升。
3、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电动工具、消费电子及零部件供应国和全球电动工具和消费电子生产基地,我国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厂商在全球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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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电动工具、消费电子制造商供应体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内的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供应厂商在自主研发、技术改进、规模化生产等方面已经达到较高水准。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国内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为直销模式。行业内主要厂商通过自行采购原材料,针对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方案,独立完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最终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客户。
(3)行业特征
1)周期性
电动工具、消费类电子零部件行业的周期性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相关度较高,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基本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电动工具、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叠加全球新冠疫情背景下居民居家隔离或办公情形增加进一步激发电动工具的市场需求增长,行业总体呈现较为良好的长期发展趋势。
2)区域性
我国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零部件产业逐渐形成了以长三角地区及珠三角地区尤其是江浙两省为龙头,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集群以及产业聚集地,呈现出“规模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的发展趋势。
3)季节性
电动工具销售旺季通常为每年的四季度到次年1月份,每年6月到7月上旬处于销售淡期,但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消费电子不同地域市场因消费者习惯、节假日安排(如欧美的感恩节、圣诞节,中国的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和商业促销活动(如美国的“黑色星期五”、中国的“双十一”等)时间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与消费电子行业的季节性特征具有相关性。
4、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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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壁垒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必须符合下游客户对供应产品精度高、性能稳定、种类齐全等要求。高标准的质量要求需要零部件制造企业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经验丰富的工艺控制及稳定的技术员工队伍,同时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实时进行工艺流程的重新设计和改进。此外,为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许多关键性技术已被行业先入者申请了专利保护,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除考虑质量稳定性、价格合理性方面的因素外,还将是否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作为重要的选择标准。行业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自身富有竞争力的技术积累,面临着较高的技术壁垒。
2)合格供应商体系壁垒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的质量高低和技术优劣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产品的性能和市场表现,目前我国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制造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以电动工具为例,由于终端消费者对各类设备功能化要求不断增加,而电动工具制造企业对零部件的质量要求普遍高于一般行业标准。
下游行业对零部件的相关技术要求也不断提高,一般需要经过合格供应商资质认定,对供应商的技术工艺、研发实力、产品性能及稳定性、供货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定。由于下游行业对供应商选择标准严格、过程复杂且耗时,因此一旦选定供应商并与之建立采购关系,通常会保持长期稳定合作。新进入企业获得客户的认可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3)规模壁垒和多品类零部件供应壁垒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规模化运作有助于企业有效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回报率,并增强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由于下游整机制造商对长期合作供应商的生产规模要求较高,交货期往往较短,部分订单甚至要求零部件供应商三至五天内完成交货。因此,只有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供应商,才可实现快速、大批量、持续稳定的供货保障,而行业新进入企业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化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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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能力。此外,不同类型的电动工具、消费电子制造商通常要求不同规格和型号的零部件,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满足多元化弹性产品生产要求,是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供应商需要具备的条件。综上,行业新进入企业面临较大的规模壁垒和多品类零部件供应壁垒。4)资金壁垒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制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其中,采购环节:行业内企业需要垫付较多流动资金以保证基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生产加工环节:供应商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及时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 研发及生产环节:为了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及技术领先,企业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并引进先进的、高精度的、性能优越的、自动化水平更高的生产线,技术研发、设备采购需要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市场推广及销售环节: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作为出口导向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尤其是目前国内主要制造厂商力推“零库存”的存货管理模式,占用了零部件供应商大量的资金。此外,新进入厂商为了进行大力度的市场推广,谋求获得品牌认可和知名度,需要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5、行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1)行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
1)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电子信息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业,也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支持。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制造业作为电子信息产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极大地受益于近年来推出的主要相关产业政策:
2016年12月,工信部及财政部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研发智能传感与智能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
2019年11月,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高密度互连积层板等)制造、智能移动终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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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开发和制造列为鼓励类。
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
2021年6月,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加大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
2021年12月,工信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针对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环节的短板弱项,加强用产学研联合创新,突破一批“卡脖子”基础零部件和装置。
上述鼓励政策的出台,为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制造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益于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制造业的平稳发展。
2)工艺革新及技术升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未来不断升级的电机技术、电子科技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将使得电动工具也向智能化发展。智能化的电动工具不仅显著提升生产效率,也将进一步打开普通家庭的广大市场。而上游电动工具零部件生产商也需要通过工艺革新及技术升级满足电动工具智能化的需求。
随着 5G 通信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逐步普及并深入发展,智能化的终端产品也将会有迅猛地发展,使得下游消费电子终端设备能够更快地更新迭代。整机厂商追求工艺的革新及技术的升级迫使上游消费电子零部件供应商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以及精密模具设计开发,与下游客户共同研究、确定设计方案、共同制定产品技术标准。此外,各大供应商纷纷通过预研模式,紧密配合下游客户,进行同步设计,系统性地提高了消费电子类产品的设计水平和综合性能,使得整个行业以高效平稳的模式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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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业链专业化分工趋势带来更多的行业发展机遇随着电动工具、消费电子行业的演进,下游零部件制造企业产业链呈现向国内转移、向专业化转移、向规模化大型制造企业转移的趋势。电动工具、消费电子行业内主要的零部件制造商为实现专业分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逐步降低零部件的自制率。同时,为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主要的零部件制造商纷纷建立全球采购平台。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产品的技术和质量实现大幅提升,产品不但可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部分产品已达到世界整机制造企业的要求,在全球化采购趋势的背景下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行业所面临的挑战
1)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上游原材料主要为金属材料、塑胶粒子、功率半导体器件、电子线束等基础材料。受国际金属及非金属原材料价格、能源成本、人力成本、工艺技术水平及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原材料价格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基础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制造商的成本控制具有一定影响。
2)用工成本不断上升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制造企业对劳动力需求较大,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劳动力市场正经历较大的结构性转变,企业劳动力用工成本逐步上升,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较为突出。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获取竞争优势的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劳动力成本提升将成为长期影响我国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3)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国电动工具、消费电子行业蓬勃发展,培育了一批拥有较高技术含量、先进生产设备的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制造企业,产品在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等方面得到很大提升。但我国基础配件行业整体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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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行业整体水平仍有待提升。
6、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发行人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与上下游的产业链关系如下图所示:
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上游原材料主要为金属材料、塑胶粒子、功率半导体器件、电子线束等基础材料,其供给能力和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零部件行业下游是电动工具、消费电子整机行业,其景气度直接影响零部件厂商的产销情况。目前,我国电动工具、消费电子行业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总体规模持续扩大,对上游行业的发展起到明显的拉动作用。
(四)发行人市场地位及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在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我国电动工具整机行业快速发展,同时带动了电动工具零部件及上下游产业链配套行业的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电动工具及零部件供应国和全球电动工具生产基地。电动工具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电动工具制造企业对零部件的质量要求普遍高于一般行业标准,零部件厂商在通过电动工具制造企业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定后,能够与其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并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其中智能开关厂商主要包括马夸特、山东威达、德丰电创、科都电气和发行人等;智能控制器厂商主要包括和而泰、拓邦股份、朗科智能、贝仕达克和发行人等;无刷电机主要包括
1-1-102
康平科技、德昌电机控股和发行人等;精密结构件主要包括兴瑞科技、胜蓝股份和发行人等。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在各个产品领域内,与发行人形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智能开关
1)马夸特
马夸特主要生产开关、传感器和控制系统相关产品,与电动工具的百得集团、博世集团、日立等诸多品牌公司保持长期的业务往来,与国内外众多汽车主机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马夸特的系统解决方案同样应用于家用电器、工业应用、电动工具和电动代步工具。在2020年,马夸特全球销售额达到了12亿欧元。
2)山东威达(股票代码:002026.SZ)
山东威达以电动工具配件业务为主轴,为百得集团、博世集团、TTI集团、牧田集团等电动工具行业领先客户提供各种规格、型号的钻夹头、新能源储能锂电池、电动工具开关、粉末冶金件、精密铸造件、锯片等电动工具配件产品。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专注于交、直流开关(主要用于电动工具),锂电池包及其配套产品。2021年,山东威达电动工具配件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1.42亿元,同比增长31.47%。
3)德丰电创
德丰电创从开关制造发展到供应零部件于汽车、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等多个市场领域。作为电动工具行业优秀的电子集成模块供应商,德丰电创自成立以来不断追求更高的产品质量和更创新的解决方案,赢得高端国际品牌的持续信任与合作。
4)科都电气
科都电气专业从事电动工具零部件及低压电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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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专用开关、控制器等电动工具核心模块及各类工业连接器、工控电器、配电电器、建筑电器等低压电器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工业设备、配电系统、家用电器、休闲设备等领域。2021年,科都电气电动工具零部件实现销售收入4.79亿元,同比增长48.44%。
(2)智能控制器
1)和而泰(股票代码:002402.SZ)和而泰主营业务为两大板块,分别为家庭用品智能控制器、新一代智能控制器、智能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厂商服务平台业务;微波毫米波模拟相控阵T/R芯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智能控制器涵盖国内及海外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汽车电子智能控制器、电动工具智能控制器、智能家居智能控制器、泛家居智能控制器。2021年,和而泰电动工具智能控制器产品实现营业收入9.53亿元,同比增长17.59%。
2)拓邦股份(股票代码:002139.SZ)拓邦股份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即以电控、电机、电池、电源、物联网平台的“四电一网”技术为核心,面向家电、工具、新能源、工业和智能解决方案等行业提供各种定制化解决方案。拓邦股份工具行业主要包括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和其它专业工具,拓邦股份为工具行业的品牌客户提供从产品概念、设计、开发到制造交付的定制化服务,业务范围涵盖电控、电机和电池,产品形态既包括控制器,也包括模组和整机。2021年,拓邦股份工具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9.94亿元,同比增长
43.36%。
3)朗科智能(股票代码:300543.SZ)朗科智能从事智能控制器及智能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控制器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家电、电动工具、智能电源及新能源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包括电器控制器板块和智能电源及控制器板块,电器控制器板块主要包括各类小家电和电动工具的智能控制器以及洗地机等整机产品;智能电源控制器包括新能源电池包、BMS、植物照明等产品。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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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朗科智能电器智能控制实现营业收入13.04亿元,同比增长26.64%。
4)贝仕达克(股票代码:300822.SZ)贝仕达克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控制器主要应用于电机控制和锂电池控制,并向智能家居、汽车电机等领域拓展。主要包括电机控制器、锂电池控制器、智能家居控制器及汽车电机控制器等产品。2021年,公司智能控制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8.42亿元,同比增长10.28%。
(3)无刷电机
1)康平科技(股票代码:300907.SZ)康平科技主要从事电动工具用电机、电动工具整机及相关零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电动工具领域专业的电机供应商与整机制造商,主要客户为百得集团、TTI集团、麦太保及高壹工机等国际知名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动工具用电机、电动工具整机和电动工具其他零配件。2021年,公司电动工具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1.19亿元,同比增长38.86%。
2)德昌电机控股(股票代码:0179.HK)德昌电机控股是全球最大的驱动系统及驱动部件供应商之一,为移动产业及其他工业与消费者产品应用等各行业提供精密电机、驱动子系统和相关机电组件,旨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舒适、安全和健康。德昌电机控股2021财年实现营业收入34.46亿美元,同比增长9.19%,其中工商用产品实现营业收入8.02亿美元,同比增长12.50%。
(4)精密结构件
1)兴瑞科技(股票代码:002937.SZ)兴瑞科技是一家精密零组件制造及研发企业,产品涵盖电子连接器、结构件、塑料外壳、镶嵌注塑件等,广泛应用于智能终端、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和消费电子等领域,以创新研发与先进制造技术为核心,聚焦新能源汽车电装系统、智能终端领域,为行业高端客户提供定制化系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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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2021年,兴瑞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2.52亿元,同比增长20.32%。2)胜蓝股份(股票代码:300843.SZ)胜蓝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电子连接器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组件、光学透镜等,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2021年,胜蓝股份消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实现营业收入8.70亿元,同比增长38.57%。
3、发行人市场地位
发展至今,公司已建立跨越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等技术领域的成熟技术体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8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14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起草我国电子开关领域内多项行业标准,公司实验室获得德国T?V、美国UL等知名机构提供的目击测试实验室资质认证,聚焦电动工具行业的痛点和难点提出一体化产品解决方案。
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强大技术资源和个性化客户需求的产品设计经验,以及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能够满足包括完全自主化设计、自主化生产在内的所有技术要求,成为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并多次被客户评为年度优秀供应商。
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吴中区2020年度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等荣誉。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持续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设有江苏省科技厅认证的“江苏省华捷机电一体化智能开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智能开关无刷直流电机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起草了我国电子开关领域内多项行业标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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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电动工具行业的痛点和难点提出产品解决方案。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吴中区2020年度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等荣誉。此外,公司长期以来重视对专业优秀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储备,拥有一支专业、稳定并富有多年研发和一线制造经验的复合型研发团队,为产品持续更新换代提供有力的保障。
凭借二十余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已建立跨越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等技术领域的成熟技术体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82项已授权专利,其中38项发明专利;在审专利数量为65项,其中52项发明专利。公司洞察行业痛点和下游产品发展趋势,在“低电阻、低热量双MOSFET电路技术”、“非拆卸式更新程序烧录技术”、“双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术”等核心技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成功解决开关等相关专业应用领域部分电子元器件功耗高、体积大、成本高、寿命短等技术难题,助力锂电电动工具行业向无绳化、锂电化、大功率化、小型化、智能化、一机多用化趋势发展。
此外,公司在保持电动工具领域内相对领先的综合竞争力、继续推动引领行业技术发展的同时,将以自身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等核心技术积累为基础,加大新能源汽车(汽车刹车助力智能系统、转向助力智能系统及智能座舱等产品领域)、智能家居(扫地机器人、一体化智能家电等产品领域)等应用领域的拓展,坚持自主创新驱动,加强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投入。
(2)一体化供应能力优势
公司核心产品对应的客户主要是锂电电动工具整机厂商。伴随锂电电动工具产品智能化、锂电化的发展方向,以及锂电电动工具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竞争态势,下游整机厂商对供应商的综合供应能力要求不断提升,在研发响应能力、模块兼容性、产品质量稳定性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具备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三大核心产品的研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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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集成及批量供应能力,同时还提供精密结构件产品,不同类别的产品及其技术积淀形成互补,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服务,有助于公司提升市场份额、增强客户粘性。由于发行人已经形成了将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及无刷电机集成的生产能力,通过产品一体化为核心客户节约了生产线等设备成本、人工及管理成本等,从而能够在未来行业存量市场中占据更大的份额。
(3)智能化生产制造优势
发行人在生产管理中引入MES系统,通过实施高效的制程质量控制,在人员、机器、原料、生产工艺及环境各个层面进行高标准质量管控。发行人每个产品都赋有ID码,可通过ID码追踪形成产品质量档案,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追溯还原。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发行人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通过工艺标准化、模块化,在关键工序上不断加大自动化生产的水平和能力,引入了全自动贴片机、检测组装自动机、绕线机、自动烧录机等自动化设备,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水平。发行人不断加强研发对生产过程的管控,对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所涉及的各类技术、参数等不断调整和修正,避免了生产过程中重复研发过程中出现过的失效模式,有助于保证发行人生产的有效性,通过高效的生产管理、持续性工艺积累和改进,保证研发成果的顺利转化,提升了产品的质量一致性、可靠性。
(4)全球化经营布局优势
公司经营发展以“向世界级供应商迈进”为目标,不断建立完善全球协同的生产和销售网络体系,与下游行业国际知名企业共同成长。在海外销售方面,公司先后设立美国华捷、香港嘉品等海外子公司覆盖外销市场,在中国市场基础上,公司产品已销往东南亚、南亚、欧洲、北美和南美等全球各地。在海外生产经营方面,公司紧密围绕百得集团、TTI集团等电动工具行业大型企业的生产供应需求、结合国际市场区域经济特点,先后在越南、墨西哥设立工厂,充分把握全球经济变迁的发展契机,全面提升向海外客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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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交付能力。
在不断完善全球业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公司已培育一支经验丰富且充满活力的跨国运营团队。发展至今,公司在越南、美国、墨西哥等国家已建立本土化的运营人才团队,覆盖市场开拓、供应链管理、生产供应等多个业务领域,形成了以中国基地为主,以越南、墨西哥基地为辅的跨国经营人才梯队,贴合国际客户需求保持密切的业务合作及高效服务,是公司及时掌握市场需求、长期赢得客户信任的重要保障。
(5)客户资源优势
发展至今,公司坚持以贴近客户为原则、技术研发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始终重视并积极参与同国际大型知名跨国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合作,已发展形成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多元化多系列的产品结构。凭借多年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质服务,公司与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与主要客户互利合作、共同成长的目标。在长期的合作历程中,公司通过为行业内大型知名跨国企业的持续服务已建立起较为稳固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为公司未来扩充产品品类、开拓下游应用领域、提升市场份额等经营发展举措提供了较好的市场基础。
(6)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致力于从研发、采购、生产等各个环节对产品质量实施高标准和严把关等措施,有效促进了下游厂商的产品性能提升、质量改进以及产品升级换代。公司实验室获得了德国T?V、美国UL等知名机构提供的目击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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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实验室资质认证,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凭借先进的技术实力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公司业务覆盖中国大陆、港澳台、东南亚、南亚、欧洲、北美和南美等全球主要地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公司的合作伙伴,并多次被百得集团、TTI集团等客户评为年度优秀供应商。
5、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需要资金扩张生产规模、改善研发条件。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股东投入与经营盈余积累,资金实力相对薄弱。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需要拓宽现有融资渠道,提升资本实力,满足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2)高端技术人才短缺
公司所处行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多种技术的综合应用,对技术、管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较高。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行业份额的提升、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研发合作以及公司自发的研发项目将逐渐增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也会大量增加。公司目前在该等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较缺乏,对公司快速发展形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大人才招聘和培养力度,辅以市场化激励方式,增强人才储备和建设。
(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
公司已发展形成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产品组合,为下游电动工具、 消费电子领域客户提供有效的电源管理和动力驱动系统解决方案。考虑业务类型、主要产品等因素,国内目前尚无与公司产品类型、业务结构完全一致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仅有部分上市公司与公司在部分产品上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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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一定可比性,公司从行业类别、业务相似度、下游应用、公司规模、财务数据可比性等角度综合考虑,选取部分产品与公司类似或应用领域相同的山东威达(002026.SZ)、和而泰(002402.SZ)、贝仕达克(300822.SZ)、康平科技(300907.SZ)、兴瑞科技(002937.SZ)、胜蓝股份(300843.SZ)、拓邦股份(002139.SZ)、朗科智能(300543.SZ)、科都电气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经营情况和市场地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客户及市场地位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 主营业务 | 主要客户 | 市场地位 |
山东威达 | 钻夹头及附件、电动工具开关、新能源储能锂电池、粉末冶金件、精密铸造件、锯片、机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工厂自动化、物流自动化、机器人及智能装备解决方案和新能源汽车快速换电站等 | 博世集团、百得集团、TTI集团、牧田集团、麦太堡、蔚来汽车等 | 世界钻夹头行业的龙头企业和电动工具配件行业的隐形冠军,公司现有“电动工具配件、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和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在长期、激烈的行业和市场竞争中,公司在生产规模、品牌影响、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客户资源、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积累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
和而泰 | 家庭用品智能控制器、新一代智能控制器、智能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厂商服务平台业务;微波毫米波模拟相控阵T/R芯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 伊莱克斯、惠而浦、TTI集团、ARCELIK、BSH、博格华纳、海信、海尔、苏泊尔等 | 和而泰在智能控制器行业发展二十余年,以清华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两所著名高校为股东背景与后台技术资源,凭借明显的研发优势及优秀的综合运营能力、供应链整合能力、过硬的技术研发能力,在全球智能控制器行业格局中拥有明显竞争优势,是国内高端智能控制器龙头企业之一 |
贝仕达克 |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TTI集团、亚马逊、捷和电机等 | 贝仕达克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积累了众多全球行业龙头的优质客户,销售网络遍布全球。贝仕达克与核心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及地位 |
康平科技 | 电动工具用电机、电动工具整机及相关零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百得集团、TTI集团、麦太保、高壹工机等 | 康平科技一直专注于电动工具用电机及电动工具整机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产品质量受到了国际市场的广泛认可,康平科技电动工具用电机产品销售量、生产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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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主营业务 | 主要客户 | 市场地位 |
模均位列行业前列,在市场中拥有良好的品牌口碑和竞争优势,已逐渐发展成为行业中较为优良的电动工具用电机的供应商之一 | |||
兴瑞科技 | 电子连接器、 结构件、 塑料外壳、 镶嵌注塑件等精密零组件的制造及研发 | 柯尼卡美能达、索尼、康普、特艺集团、萨基姆等 | 在消费电子领域,兴瑞科技产品主要应用于办公自动化(OA)设备、传统TVTUNER等,凭借优良的品质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了柯尼卡美能达(KonicaMinolta)和索尼(Sony)等知名品牌客户的长期信赖,助力营收增长 |
胜蓝股份 | 电子连接器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小米、TCL、日本电产、日立集团、京瓷集团、广汽集团、联想集团、浪潮集团、和硕电脑集团、诺兰特等 | 胜蓝股份自设立以来,专注于电子连接器及精密零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技术储备、生产经验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都在不断提升,不断巩固电子连接器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同时也紧跟客户和市场的需求,将产品应用领域从消费类电子拓展至新能源汽车等应用领域,产品也得到市场的认可 |
拓邦股份 | 智能控制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即以电控、电机、电池、电源、物联网平台的“四电一网”技术为核心,面向家电、工具、 新能源、工业和智能解决方案等行业提供各种定制化解决方案 | TTI集团、苏泊尔、方太、IFB、伟嘉(德国WIK)、老板电器等 | 拓邦股份以“平台化技术创新能力、伙伴式客户服务能力和体系化快速响应能力”三大独特能力为核心,不断进取,与大量行业头部客户建立了亲密合作关系,目前已成为家电、工具行业智能控制解决方案的领导者,新能源、工业和智能解决方案的创新引领者 |
朗科智能 |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九阳、小米、比亚迪、惠而浦、BOBOT、松下、TTI集团、SN等 | 朗科智能充分掌握了智能控制器相关产品设计和制造的多项核心技术,并得到了大规模的应用,使得朗科智能始终保持着技术的行业先进性和市场适用性,朗科智能已经逐步成长为国内智能控制领域的领先企业 |
科都电气 | 电动工具零部件及低压电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博世集团、麦太保、泉峰控股、霍尼韦尔、荣威国际、溯高美索克曼等 | 科都电气经过多年技术创新、工艺积淀和市场培育,电动工具零部件和低压电器产品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并充分满足国际及国内市场的各项认证要求,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公司国内外知名电动工具和低压电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多次获得国内外知名品牌授予的“全球优质供应商” 等称号,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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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主营业务 | 主要客户 | 市场地位 |
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 | |||
华之杰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百得集团、TTI集团、麦太保、高壹工机等 | 公司已建立跨越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等技术领域的成熟技术体系,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起草我国电子开关领域内多项行业标准,依托多年积累的强大技术资源和个性化客户需求的产品设计经验以及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能够满足包括完全自主化设计、自主化生产在内的所有技术要求,保持着电动工具领域内相对领先的综合竞争力,并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等应用领域的拓展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公司产品链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更为丰富,涵盖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四大类别,且下游应用领域集中于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公司主要客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均集中于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大型品牌商。
(2)技术实力
企业的研发投入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技术实力,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 研发人员占比 | 研发费用率 | 专利数量 |
山东威达 | 16.58% | 4.82%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山东威达拥有专利424项:发明专利85项、实用新型专利313项、外观设计专利26项 |
和而泰 | 18.54% | 5.1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而泰累计申请专利1914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622件、实用新型专利1130件、外观设计专利77件、美国发明专利15件、欧洲发明专利2件、 PCT68件 |
贝仕达克 | 12.04% | 4.5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贝仕达克拥有专利208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203项 |
康平科技 | 7.91% | 3.2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康平科技拥有专利190余项 |
兴瑞科技 | 10.00% | 4.52%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兴瑞科技拥有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 |
胜蓝股份 | 14.39% | 5.22% | 截至2022年6月30日,胜蓝股份已取得各类专利2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 |
拓邦股份 | 18.73% | 7.21%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拓邦股份累计申请专利2,34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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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研发人员占比 | 研发费用率 | 专利数量 |
其中申请发明专利868件、实用新型专利1,209件、外观设计专利193件、国外专利23件,PCT53件 | |||
朗科智能 | 15.42% | 3.5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朗科智能拥有专利139项: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93项、外观设计专利24项 |
科都电气 | - | 7.0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科都电气拥有专利168项:发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114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 |
平均值 | 14.20% | 5.03% | - |
华之杰 | 12.02% | 4.3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华之杰拥有专利182项: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14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研发人员数量及研发费用率均为2021年度数据。公司研发人员占比及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技术人才引进机制,持续提高公司产品性能与技术水平,促进技术和技术装备的不断突破和创新。
(3)关键业务数据
2021年度,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等关键业务数据和指标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毛利率 |
山东威达 | 330,971.04 | 39,819.20 | 21.75% |
和而泰 | 598,584.70 | 62,089.44 | 20.97% |
贝仕达克 | 108,097.72 | 12,514.71 | 22.08% |
康平科技 | 115,345.26 | 1,810.69 | 9.51% |
兴瑞科技 | 125,182.77 | 11,341.02 | 24.29% |
胜蓝股份 | 130,280.12 | 10,720.03 | 21.66% |
拓邦股份 | 776,703.48 | 57,211.26 | 21.28% |
朗科智能 | 233,069.99 | 10,685.82 | 16.07% |
科都电气 | 76,989.86 | 9,316.62 | 33.17% |
平均值 | 277,247.22 | 23,945.42 | 21.20% |
华之杰 | 124,909.93 | 10,555.96 | 21.03%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
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水平,与贝仕达克、康平科技、兴瑞科技、胜蓝股份等可比公司较为接近,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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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比较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七/(三)/4、毛利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三、发行人销售与主要客户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售情况
1、产销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应用领域 | 产品类型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电动工具 | 智能开关 | 830.61 | 884.69 | 106.51% | 2,420.56 | 2,296.79 | 94.89% |
智能控制器 | 491.53 | 529.05 | 107.63% | 933.17 | 936.78 | 100.39% | |
无刷电机 | 67.52 | 78.63 | 116.45% | 218.68 | 209.85 | 95.96% | |
精密结构件 | 1,256.90 | 1,757.29 | 139.81% | 5,548.84 | 5,619.35 | 101.27% | |
消费电子 | 精密结构件 | 2,816.55 | 3,016.59 | 107.10% | 6,560.74 | 6,741.77 | 102.76% |
开关 | 7,226.95 | 7,940.47 | 109.87% | 15,457.47 | 14,795.05 | 95.71% | |
应用领域 | 产品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电动工具 | 智能开关 | 2,020.98 | 1,868.63 | 92.46% | 1,066.70 | 1,111.20 | 104.17% |
智能控制器 | 797.29 | 734.69 | 92.15% | 471.54 | 490.06 | 103.93% | |
无刷电机 | 136.02 | 118.30 | 86.97% | 43.86 | 39.38 | 89.77% | |
精密结构件 | 5,393.42 | 4,868.07 | 90.26% | 5,259.76 | 5,444.00 | 103.50% | |
消费电子 | 精密结构件 | 8,547.93 | 8,444.78 | 98.79% | 9,964.43 | 10,615.74 | 106.54% |
开关 | 14,735.62 | 14,801.35 | 100.45% | 14,522.97 | 13,939.06 | 95.98% |
2、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应用于电动工具的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以及应用于消费电子的精密结构件、开关等。发行人同一大类产品的生产流程基本相同,但各大类产品均含有数十种或数百种型号的具体产品。由于产品种类较多、规格差异较大,以件或个数为单位衡量公司各大类产品的产能并不能直观的反映发行人的产能情况,因此,发行人通过比较主要产品的理论工时和实际工时的方式说明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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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智能开关 | 实际工时(万小时) | 87.16 | 254.26 | 220.08 | 102.93 |
理论工时(万小时) | 90.16 | 241.37 | 226.66 | 119.93 | ||
产能利用率 | 96.68% | 105.34% | 97.10% | 85.82% | ||
智能控制器 | 实际工时(万小时) | 36.70 | 109.57 | 92.46 | 60.57 | |
理论工时(万小时) | 39.48 | 107.44 | 85.65 | 62.02 | ||
产能利用率 | 92.95% | 101.98% | 107.95% | 97.66% | ||
无刷电机 | 实际工时(万小时) | 13.02 | 50.08 | 19.04 | 5.47 | |
理论工时(万小时) | 14.45 | 46.05 | 24.55 | 6.02 | ||
产能利用率 | 90.13% | 108.76% | 77.57% | 90.86% | ||
精密结构件 | 实际工时(万小时) | 6.89 | 26.45 | 20.77 | 18.69 | |
理论工时(万小时) | 9.61 | 30.64 | 21.99 | 20.45 | ||
产能利用率 | 71.66% | 86.32% | 94.45% | 91.41% |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精密结构件 | 实际工时(万小时) | 4.49 | 9.70 | 11.04 | 13.39 |
理论工时(万小时) | 3.90 | 9.57 | 11.04 | 18.24 | ||
产能利用率 | 115.01% | 101.33% | 100.03% | 73.41% | ||
开关 | 实际工时(万小时) | 1.08 | 4.13 | 4.37 | 3.82 | |
理论工时(万小时) | 2.03 | 6.58 | 4.51 | 5.34 | ||
产能利用率 | 53.45% | 62.80% | 96.75% | 71.65% |
注:理论工时=当期平均员工人数*每天额定工作小时*年工作天数;实际工时=生产人员所耗用的实际工时。
(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45,501.16 | 89.24% | 111,452.54 | 91.61% | 76,868.76 | 89.38% | 49,045.63 | 84.29% |
智能开关 | 17,212.72 | 33.76% | 39,368.79 | 32.36% | 29,929.23 | 34.80% | 16,067.25 | 27.61% |
智能控制器 | 10,788.74 | 21.16% | 22,287.82 | 18.32% | 18,152.15 | 21.11% | 12,759.41 | 21.93% |
无刷电机 | 9,914.54 | 19.44% | 33,096.68 | 27.20% | 16,317.67 | 18.97% | 7,693.46 | 13.22% |
精密结构件 | 2,798.12 | 5.49% | 7,751.95 | 6.37% | 6,697.17 | 7.79% | 7,611.84 | 13.08% |
其他 | 4,787.04 | 9.39% | 8,947.30 | 7.35% | 5,772.54 | 6.71% | 4,913.66 | 8.44%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5,488.96 | 10.76% | 10,209.41 | 8.39% | 9,133.65 | 10.62% | 9,144.16 | 15.71% |
1-1-116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精密结构件 | 2,481.47 | 4.87% | 5,035.29 | 4.14% | 5,305.19 | 6.17% | 5,960.38 | 10.24% |
开关 | 2,569.77 | 5.04% | 4,645.26 | 3.82% | 3,775.29 | 4.39% | 3,064.69 | 5.27% |
其他 | 437.72 | 0.86% | 528.85 | 0.43% | 53.17 | 0.06% | 119.09 | 0.20% |
合计 | 50,990.12 | 100.00% | 121,661.95 | 100.00% | 86,002.41 | 100.00% | 58,189.7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29%、89.38%、91.61%和89.24%,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10.75 | 12.82% | 9.53 | 21.35% | 7.85 | 42.46% | 5.51 |
智能开关 | 19.46 | 13.51% | 17.14 | 7.02% | 16.02 | 10.77% | 14.46 |
智能控制器 | 20.39 | -14.29% | 23.79 | -3.70% | 24.71 | -5.10% | 26.04 |
无刷电机 | 126.09 | -20.06% | 157.72 | 14.34% | 137.93 | -29.40% | 195.37 |
精密结构件 | 1.59 | 15.42% | 1.38 | 0.27% | 1.38 | -1.61% | 1.40 |
其他 | 4.87 | 43.37% | 3.40 | 29.44% | 2.63 | -3.15% | 2.71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0.50 | 5.52% | 0.47 | 19.84% | 0.39 | 5.54% | 0.37 |
精密结构件 | 0.82 | 10.14% | 0.75 | 18.89% | 0.63 | 11.89% | 0.56 |
开关 | 0.32 | 3.08% | 0.31 | 23.10% | 0.26 | 16.01% | 0.22 |
其他 | 4.56 | 35.34% | 3.37 | -20.85% | 4.26 | -23.87% | 5.59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存在波动,主要系产品系列较多,不同期间产品结构及单价存在一定变化,导致不同期间产品单价有所波动所致。
(三)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34,338.82万元、57,493.51万元、83,840.50万元和33,568.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64%、
64.75%、67.12%和63.57%,前五大客户收入金额占比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
1-1-117
下表所示:
年度 | 客户名称 | 主要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
2022年1-6月 | 百得集团 | 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 | 14,712.76 | 27.86% |
TTI集团 | 无刷电机、智能开关 | 11,118.31 | 21.05% | |
东成集团 | 智能控制器 | 3,034.72 | 5.75% | |
拓邦股份 | 智能开关 | 2,374.73 | 4.50% | |
和而泰 | 智能开关 | 2,327.82 | 4.41% | |
合计 | 33,568.35 | 63.57% | ||
2021年度 | TTI集团 | 无刷电机、智能开关 | 36,527.29 | 29.24% |
百得集团 | 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 | 29,279.99 | 23.44% | |
东成集团 | 智能控制器 | 6,316.19 | 5.06% | |
和而泰 | 智能开关 | 6,046.73 | 4.84% | |
拓邦股份 | 智能开关 | 5,670.31 | 4.54% | |
合计 | 83,840.50 | 67.12% | ||
2020年度 | 百得集团 | 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 | 22,608.88 | 25.46% |
TTI集团 | 无刷电机、智能开关 | 19,995.34 | 22.52% | |
和而泰 | 智能开关 | 6,180.12 | 6.96% | |
拓邦股份 | 智能开关 | 4,826.53 | 5.44% | |
牧田集团 | 精密结构件、智能开关 | 3,882.65 | 4.37% | |
合计 | 57,493.51 | 64.75% | ||
2019年度 | 百得集团 | 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 | 14,848.03 | 24.92% |
TTI集团 | 无刷电机、智能开关 | 9,916.79 | 16.65% | |
佳世达集团 | 精密结构件、开关 | 3,312.35 | 5.56% | |
台达集团 | 精密结构件、智能开关 | 3,209.07 | 5.39% | |
牧田集团 | 精密结构件、智能开关 | 3,052.57 | 5.12% | |
合计 | 34,338.82 | 57.64% |
注:上表销售金额已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1-1-118
四、发行人采购与主要供应商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晶体管、线束类、铜材、PCB板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芯片 | 5,812.41 | 19.54% | 7,297.46 | 8.55% | 4,352.35 | 8.08% | 1,806.96 | 6.12% |
晶体管 | 2,506.30 | 8.42% | 5,052.85 | 5.92% | 3,432.41 | 6.37% | 1,435.21 | 4.86% |
线束类 | 2,183.68 | 7.34% | 5,341.31 | 6.26% | 3,989.19 | 7.40% | 1,963.02 | 6.65% |
铜材 | 2,020.74 | 6.79% | 5,282.81 | 6.19% | 5,573.72 | 10.34% | 2,826.91 | 9.57% |
PCB板 | 1,941.96 | 6.53% | 4,335.13 | 5.08% | 3,028.33 | 5.62% | 1,448.10 | 4.90% |
PCBA板 | 1,476.38 | 4.96% | 12,195.83 | 14.29% | 4,622.17 | 8.58% | 3,140.03 | 10.63% |
磁性零件 | 1,353.88 | 4.55% | 7,455.11 | 8.73% | 3,063.82 | 5.69% | 1,741.23 | 5.90% |
塑胶原材料 | 1,081.60 | 3.64% | 3,803.59 | 4.46% | 3,095.41 | 5.74% | 1,874.61 | 6.35% |
五金件 | 895.24 | 3.01% | 3,974.11 | 4.66% | 2,134.29 | 3.96% | 1,274.32 | 4.32% |
定子组件 | 401.76 | 1.35% | 2,239.27 | 2.62% | 1,112.27 | 2.06% | 651.27 | 2.21% |
转子组件 | 168.84 | 0.57% | 1,036.16 | 1.21% | 391.85 | 0.73% | 193.93 | 0.66% |
小计 | 19,842.80 | 66.70% | 58,013.63 | 67.96% | 34,795.81 | 64.57% | 18,355.59 | 62.17% |
其他非主要原材料 | 9,907.24 | 33.30% | 27,346.77 | 32.04% | 19,090.92 | 35.43% | 11,171.03 | 37.83% |
合计 | 29,750.04 | 100.00% | 85,360.41 | 100.00% | 53,886.73 | 100.00% | 29,526.6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件、元/公斤
原材料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
芯片 | 1.24 | 22.75% | 1.01 | 9.96% | 0.92 | -0.95% | 0.92 |
晶体管 | 0.60 | 5.27% | 0.57 | 10.25% | 0.51 | 2.51% | 0.50 |
线束类 | 0.41 | 22.82% | 0.33 | 37.12% | 0.24 | 8.13% | 0.22 |
铜材 | 77.59 | 8.36% | 71.60 | 27.08% | 56.34 | 2.57% | 54.93 |
PCB板 | 0.90 | 5.86% | 0.85 | 10.29% | 0.77 | 1.12% | 0.76 |
PCBA板 | 53.02 | -23.90% | 69.67 | 12.20% | 62.09 | 7.27% | 57.88 |
磁性零件 | 5.02 | 6.03% | 4.73 | 28.82% | 3.67 | -31.64% | 5.37 |
塑胶原材料 | 33.62 | 7.88% | 31.17 | 9.65% | 28.42 | -0.40% | 28.54 |
五金件 | 0.17 | -28.44% | 0.24 | 67.16% | 0.14 | 46.96% | 0.10 |
定子组件 | 8.95 | -8.99% | 9.84 | 43.32% | 6.86 | -43.96% | 12.25 |
1-1-119
原材料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
转子组件 | 3.85 | -15.67% | 4.57 | 79.46% | 2.54 | -31.15% | 3.70 |
(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能源需求为办公和生产用电,电力为一般能源,供应充足。报告期内,公司电力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采购金额(万元) | 334.45 | 878.66 | 710.01 | 576.64 |
采购数量(万度) | 459.67 | 1,331.21 | 1,114.52 | 829.10 |
采购单价(元/度) | 0.73 | 0.66 | 0.64 | 0.69 |
(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原材料种类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2022年1-6月 | 1 | MICROCHIP TECHNOLOGY IRELAND LTD | 芯片 | 2,876.51 | 9.67% |
2 | 无锡市信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铜材 | 1,568.38 | 5.27% | |
3 | 无锡东海智控软件有限公司 | PCBA板等 | 1,476.57 | 4.96% | |
4 | 富昌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芯片、晶体管等 | 1,023.81 | 3.44% | |
5 | 艾睿(中国)电子贸易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芯片、晶体管等 | 994.34 | 3.34% | |
合计 | 7,939.62 | 26.69% | |||
2021年度 | 1 | 无锡东海智控软件有限公司 | PCBA板等 | 12,230.37 | 14.33% |
2 | 无锡市信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铜材 | 3,630.36 | 4.25% | |
3 | MICROCHIP TECHNOLOGY IRELAND LTD | 芯片 | 2,332.93 | 2.73% | |
4 | 奉化市赛派磁电有限公司 | 磁性零件等 | 2,088.43 | 2.45% | |
5 | 宁波守正磁电有限公司 | 磁性零件 | 2,069.58 | 2.42% | |
合计 | 22,351.68 | 26.19% | |||
2020年度 | 1 | 无锡东海智控软件有限公司 | PCBA板等 | 4,622.79 | 8.58% |
2 | 无锡市信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铜材 | 4,171.63 | 7.74% | |
3 | 昆山福烨电子有限公司 | PCB板 | 1,655.98 | 3.07% |
1-1-120
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原材料种类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4 | 深圳市博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芯片、晶体管 | 1,544.65 | 2.87% | |
5 | 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芯片、晶体管 | 1,288.64 | 2.39% | |
合计 | 13,283.69 | 24.65% | |||
2019年度 | 1 | 无锡东海智控软件有限公司 | PCBA板等 | 3,140.80 | 10.64% |
2 | 无锡市信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铜材 | 1,715.03 | 5.81% | |
3 | 奉化市赛派磁电有限公司 | 磁性零件 | 1,285.70 | 4.35% | |
4 | 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触点 | 780.88 | 2.64% | |
5 | 昆山福烨电子有限公司 | PCB板 | 780.83 | 2.64% | |
合计 | 7,703.26 | 26.09% |
注:上表采购金额已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超过50%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四)外协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加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电镀、开关及插座组装等工序。因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拓展,考虑到自身产能限制和投入产出回报等因素,发行人将部分技术附加值低或具有特殊环保要求的工序采取外协方式向供应商采购服务。公司的委托加工工序属于公司的非核心环节,不涉及公司研发、集成、检测、调试等环节依赖的核心技术。
公司根据月度或季度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生产排产情况,将电镀、开关及插座组装等一部分非核心工序,通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加工服务的方式组织生产,以便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高投入产出效率,保证在订单高峰期将生产资源集中于核心产品和工序。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委外厂商委托加工内容及加工费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委外厂商名称 | 委托加工主要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委托加工采购总额比例 |
1-1-121
年度 | 序号 | 委外厂商名称 | 委托加工主要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委托加工采购总额比例 |
2022年1-6月 | 1 | 舟山市丰辉仪表有限公司 | 电镀 | 245.01 | 18.62% |
2 |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南庄电子厂 | 开关及插座组装 | 162.82 | 12.37% | |
3 | 上海云加港电镀有限公司 | 电镀 | 156.37 | 11.88% | |
4 | 苏州正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电镀 | 150.21 | 11.42% | |
5 | 无锡市信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金属原材料加工 | 96.79 | 7.36% | |
合计 | 811.20 | 61.65% | |||
2021年度 | 1 |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南庄电子厂 | 开关及插座组装 | 551.50 | 12.26% |
2 |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普通合伙) | 电镀 | 549.86 | 12.23% | |
3 | 舟山市丰辉仪表有限公司 | 电镀 | 440.42 | 9.79% | |
4 | 苏州品元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 注塑件加工 | 283.58 | 6.31% | |
5 | 无锡市信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金属原材料加工 | 260.56 | 5.79% | |
合计 | 2,085.93 | 46.39% | |||
2020年度 | 1 |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普通合伙) | 电镀 | 667.69 | 16.47% |
2 |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南庄电子厂 | 开关及插座组装 | 502.46 | 12.39% | |
3 | 舟山市丰辉仪表有限公司 | 电镀 | 435.48 | 10.74% | |
4 | 江苏太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 开关组装 | 300.37 | 7.41% | |
5 | 上海东首电子有限公司 | 电镀 | 272.72 | 6.73% | |
合计 | 2,178.72 | 53.74% | |||
2019年度 | 1 |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南庄电子厂 | 开关及插座组装 | 499.23 | 17.78% |
2 | 江苏太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 开关组装 | 300.79 | 10.71% | |
3 | 舟山市丰辉仪表有限公司 | 电镀 | 259.12 | 9.23% | |
4 | 上海东首电子有限公司 | 电镀 | 259.01 | 9.23% | |
5 | 永新电子(常熟)有限公司 | 电镀 | 194.12 | 6.91% | |
合计 | 1,512.27 | 53.87%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1-1-122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5,236.41 | 2,732.79 | 2,503.62 | 47.81% |
机器设备 | 12,918.51 | 3,974.50 | 8,944.01 | 69.23% |
电子设备 | 713.39 | 450.24 | 263.14 | 36.89% |
运输设备 | 560.44 | 425.51 | 134.94 | 24.08%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411.69 | 248.96 | 162.72 | 39.53% |
合计 | 19,840.43 | 7,832.01 | 12,008.43 | 60.53% |
1、房屋及建筑物
(1)境内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内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 | 所有权人 | 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m2)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11257号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 36,789.64 | 非居住用房 | 无 |
2 | 华捷电子 | 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299464号 | 杨舍镇塘市南庄村新泾西路3号1 | 14,219.16 | 工业 | 无 |
2022年6月30日,海南潜鲸与三亚巨源旅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购买其坐落于三亚市海棠湾镇海棠湾旅游区的三亚海棠之星项目中的A-3型296幢1层全幢01号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房产的交付及不动产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2)境外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外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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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有权人 | 坐落 | 房屋号 | 建筑面积(m2)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墨西哥华杰 | Nijar Street, Almeria PRIV VII 18 VIV, Apodaca, Nuevo León | MZA 205 LTE 62 INT 116 | 181.70 | 员工宿舍 | 无 |
2 | 墨西哥华杰 | Nijar Street, Almeria PRIV VII 18 VIV, Apodaca, Nuevo León | MZA 224 LTE 31 INT 127 | 208.81 | 员工宿舍 | 无 |
2019年12月2日,越南华捷与Setiabecamex Joint Stock Company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RH6M2类型的SV-03编号房产;房产位于越南平阳省宾吉市泰和坊美福RcoLakes居民区项目R11小区,贸易住宅区03号,建筑面积243.16平方米;土地编号为SV-03,面积为220平方米,越南华捷已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不存在土地及房屋被撤回的风险;该等房屋主要用于员工宿舍,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因此,该房产及对应的土地尚未取得权证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房产租赁情况
1)境内租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境内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 | 租赁期限 | 租赁面积(㎡) | 实际租赁用途 |
1 | 发行人 | 东莞市昕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东36号蚂蚁风暴大厦十楼1003室 | 2023.1.1-2023.12.31 | 56 | 办公 |
2 | 发行人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旅游专线公路1033标准厂房 | 2022.9.1-2024.12.31 | 2,549 | 仓储、办公、员工宿舍等 |
3 | 发行人 | 陈建波 | 苏州市吴中区花样年别样城709栋1602室 | 2022.9.5-2023.9.4 | 86.92 | 员工宿舍 |
4 | 发行人 | 卞雨洁 | 苏州市吴中区孙武花园4号楼1单元4层402 | 2022.9.28-2023.9.27 | 78 | 员工宿舍 |
5 | 发行人 | 吕炳珍 | 苏州市吴中区水桥花园29幢2单元 | 2022.4.1.-2023.3.31 | 136 | 员工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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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 | 租赁期限 | 租赁面积(㎡) | 实际租赁用途 |
804室 | ||||||
6 | 发行人 | 吕炳珍 | 苏州市吴中区水桥花园32幢1单元1003室 | 2022.3.19-2023.3.18 | 136 | 员工宿舍 |
7 | 发行人 | 徐秀芳 | 苏州市吴中区孙武花园8幢1104室 | 2022.5.28-2023.5.27 | 136 | 员工宿舍 |
8 | 发行人 | 许志红 | 苏州市吴中区水桥花园15幢2单元1504室 | 2022.3.19-2023.3.18 | 136 | 员工宿舍 |
9 | 发行人 | 张福明 | 苏州市吴中区水桥花园21幢1单元1003室 | 2022.3.19-2023.3.18 | 136 | 员工宿舍 |
10 | 发行人 | 张福明 | 苏州市吴中区水桥花园23幢2单元306室 | 2022.3.19-2023.3.18 | 136 | 员工宿舍 |
11 | 华捷电子 | 闵月 | 张家港市南庄公寓一栋607室 | 2022.3.6-2023.3.5 | 65 | 员工宿舍 |
12 | 华捷电子 | 缪建新 | 张家港市南庄花苑11栋306室 | 2022.5.7-2023.5.6 | 135.92 | 员工宿舍 |
13 | 华捷电子 | 孙巧 | 张家港市南湖苑11栋506室 | 2022.6.10-2023.6.9 | 266.29 | 员工宿舍 |
14 | 华捷电子 | 徐婷 | 张家港市横泾花园21幢803室 | 2022.4.1-2023.3.31 | 142.24 | 员工宿舍 |
上述序号1、序号2、序号4至序号11的租赁房产未能提供产权证书,鉴于(1)该等租赁房产合计面积为3,564平方米,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房产总面积的5.13%,占比较低;(2)序号1的租赁房产系用于办公,序号2的租赁房产系用于仓储、办公及员工宿舍等,序号4至序号11的租赁房产系用于员工宿舍,寻找替代性租赁房产或搬迁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情形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上述境内房产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该等租赁合同未进行租赁备案登记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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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租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境外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 | 租赁期限 | 租赁面积(㎡) | 实际租赁用途 |
1 | 越南华捷 | BW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越南平阳省宾吉市泰和坊美福三工业区第C_1B_CN块区第C_1B_D4B号厂房 | 2019.10.23- 2027.10.23 | 2,129 | 厂房 |
2 | 越南华捷 | BW工业发展股份公司 | 越南平阳省宾吉市泰和坊美福三工业区第C_1B_CN区C_1B_C5_A & C_1B_C5_B厂房 | 2020.10.23- 2027.10.23 | 2,143.7 | 厂房 |
3 | 越南华捷 | 黎明珅 | 平阳省宾吉市泰和坊EcoLakes区04-R11房 | 2022.1.15- 2023.11.14 | 210 | 员工宿舍 |
4 | 越南华捷 | 阮界雄 | 平阳省宾吉县泰和坊美福三工业区KT?C -1地图表 I39 区4号 | 2022.12.1- 2024.11.30 | 300 | 仓库 |
5 | 墨西哥华杰 | Avante Aeropuerto, S.A. DE C.V. | Avenida Avante Aeropuerto No.700 and No.702, Parque Industrial Avante Aeropuerto, Apodaca, Nuevo Leon, C.P. 66643 | 2020年11月23日起66个月 | 8,891.32 | 厂房 |
6 | 墨西哥华杰 | MARIA DEL CARMEN VILLARREAL MORALES | Street Nijar #118 Priv 7 Fracc, Apodaca, Nuevo León, 66626 | 2022.5.27-2023.5.26 | 140 | 员工宿舍 |
7 | 美国华捷 | PGA COURT TOWERS, L.P., | 210W Pennsylvania Ave.Suit 100,Towson,MD 21204 | 2021年1月8日起按月租赁 | - | 作为注册地址、信件接收 |
上述序号3、序号4及序号6租赁房产未能提供产权证书,鉴于:(1)该等租赁房产合计面积为约650平方米,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房产总面积的
0.94%,占比较低;(2)该等租赁房产均系用于员工宿舍或仓库,租赁面积较小,寻找替代性租赁房产或搬迁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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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情形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机器设备主要包括自动机、贴片机、检测机、注塑机、点焊机、绕线机、冲压机床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机器设备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账面原值(万元) | 账面价值(万元) | 成新率 |
1 | 自动机 | 351 | 2,328.42 | 1,480.70 | 63.59% |
2 | 贴片机及配套设备 | 111 | 2,809.93 | 1,417.73 | 50.45% |
3 | 检测机 | 287 | 1,750.76 | 1,170.40 | 66.85% |
4 | 注塑机及配套设备 | 129 | 1,176.94 | 424.81 | 36.09% |
5 | 点焊机 | 103 | 579.35 | 371.22 | 64.08% |
6 | 绕线机 | 36 | 559.12 | 294.45 | 52.66% |
7 | 冲压机床 | 55 | 566.92 | 161.73 | 28.53% |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1)境内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内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 使用权人 | 权证号 | 土地坐落 | 使用权面积(m2) | 发证日期 | 使用权终止日期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11257号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 48,000.00 | 2017.4.19 | 2052.2.5 | 工业用地 | 无 |
2 | 华捷电子 | 张国用(2009)第670369号 | 杨舍镇南庄村 | 23,126.10 | 2009.8.10 | 2056.7.30 | 工业用地 | 无 |
2022年6月30日,海南潜鲸与三亚巨源旅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购买其坐落于三亚市海棠湾镇海棠湾旅游区的三亚海棠之星项目中的A-3型296幢1层全幢01号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房产的交付及不动产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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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外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 所有权人 | 坐落 | 房屋号 | 使用权面积(m2)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墨西哥华杰 | Nijar Street, Almeria PRIV VII 18 VIV, Apodaca, Nuevo León | MZA 205 LTE 62 INT 116 | 119.00 | 员工宿舍 | 无 |
2 | 墨西哥华杰 | Nijar Street, Almeria PRIV VII 18 VIV, Apodaca, Nuevo León | MZA 224 LTE 31 INT 127 | 119.00 | 员工宿舍 | 无 |
2019年12月2日,越南华捷与Setiabecamex Joint Stock Company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RH6M2类型的SV-03编号房产;房产位于越南平阳省宾吉市泰和坊美福RcoLakes居民区项目R11小区,贸易住宅区03号,建筑面积243.16平方米;土地编号为SV-03,面积为220平方米,越南华捷已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不存在土地及房屋被撤回的风险;该等房屋主要用于员工宿舍,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因此,该房产及对应的土地尚未取得权证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土地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土地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 | 租赁期限 | 租赁面积(㎡) |
1 | 发行人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南侧(东起苏州家宝电器有限公司、西至香山运河大桥、沿香山运河的鱼池) | 2023.1.1-2023.12.31 | 5,133.33 |
根据发行人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该项土地租赁的租赁用途为绿化,租金为7,700元/年。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出具的确认函,该处租赁的土地与发行人厂区相邻并靠近河道,较难单独出租给其他第三方使用,故租赁给发行人用于绿化等用途。目前该宗土地上仅有绿化,无房屋建筑物,发行人将其作为绿化用途使用,未用于生产经营。苏州市吴中区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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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已确认其知悉并同意华之杰目前对该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现状,华之杰不存在违反租赁合同规定的情形,其与华之杰之间不存在因租赁事宜引发的争议或纠纷。
2、专利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拥有181项境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14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2016109405229 | 一种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6.10.3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 | 发行人 | 2016102130812 | 一种开关的二极管安装结构 | 发明专利 | 2016.4.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 | 发行人 | 2016102131622 | 一种开关的接触机构 | 发明专利 | 2016.4.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 | 发行人 | 2016102131637 | 一种开关按钮固定结构 | 发明专利 | 2016.4.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 | 发行人 | 2014106167215 | 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4.11.5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 | 发行人 | 201310195679X | 调速开关控制电路 | 发明专利 | 2013.5.23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 | 发行人 | 2013101957754 | 电流检测电路 | 发明专利 | 2013.5.23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 | 发行人 | 2013101913722 | 内存卡连接器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3.5.2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 | 发行人 | 2013101892552 | 一种防呆触发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3.5.2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 | 发行人 | 2013101898332 | 一种触发调速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3.5.2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 | 发行人 | 2013101137492 | 电动工具中的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3.4.3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 | 发行人 | 2012105574357 | USB插头 | 发明专利 | 2012.12.20 | 20年 | 受让取得 | 无 |
13 | 发行人 | 2012105098647 | 电动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2.12.4 | 20年 | 受让取得 | 无 |
14 | 发行人 | 2011101434470 | 电动工具用转向结构 | 发明专利 | 2011.5.31 | 20年 | 受让取得 | 无 |
15 | 发行人 | 2021229588197 | 应用于干衣机门的速动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2.3.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 | 发行人 | 2021232127656 | 安全带带扣紧扣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12.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 | 发行人 | 2021231408741 | 一种弹簧式电池夹连接器 | 实用新型 | 2021.12.1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8 | 发行人 | 2021231409180 | 一种应用于大电流传输的5PIN电池连接器 | 实用新型 | 2021.12.1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9 | 发行人 | 2021230254638 | 一种防水型轻触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1.1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0 | 发行人 | 2021230257335 | 高稳定性扭簧式检测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1.1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1 | 发行人 | 2021229938646 | 应用于电动工具的模块化旋转LED灯组 | 实用新型 | 2021.1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2 | 发行人 | 202122995367X | 棘齿铆片及采用该棘齿铆片固定电源插座的连接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1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3 | 发行人 | 2021229618741 | 防尘式电位器 | 实用新型 | 2021.11.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4 | 发行人 | 2021229776088 | 一体式马达出线端子座 | 实用新型 | 2021.11.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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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25 | 发行人 | 2021229413898 | 便于操作的汽车方向盘轮辐面板开关总成 | 实用新型 | 2021.11.2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6 | 发行人 | 2021229418533 | 一种抗电弧转换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1.11.2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7 | 发行人 | 2021227926358 | 拨动换向开关的防尘结构及使用该结构的换向调速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1.11.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8 | 发行人 | 2021225185144 | 非接触式高精度信号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1.10.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9 | 发行人 | 2021223684519 | 应用于乘骑式割草机的永磁直流无刷内转子电机 | 实用新型 | 2021.9.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0 | 发行人 | 2021221672150 | 改善滑触式开关连接稳定性的滑触式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1.9.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1 | 发行人 | 2020230417109 | 双向可锁的电动工具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2 | 发行人 | 2020230416977 | 隔离型电池夹连接器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3 | 发行人 | 202023036598X | 安装稳定性高的DP连接器母接头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4 | 发行人 | 2020224788760 | 高稳定性滑动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0.10.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5 | 发行人 | 202022459269X | 具有多彩显示效果的高清背光指示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0.10.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6 | 发行人 | 2020224792319 | 可有效定位母端子的电池夹端子连接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7 | 发行人 | 2020220664877 | 一种具有强防水防尘性能的电动工具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0.9.1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8 | 发行人 | 2020216255675 | 应用于电动工具开关的转速调节控制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0.8.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9 | 发行人 | 202021250352X | 按压式推柄开关的防尘密封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6.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0 | 发行人 | 2020209297353 | 应用于电动工具开关的贴片式MOS管散热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0.5.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1 | 发行人 | 2020203692043 | 电子换向集成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0.3.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2 | 发行人 | 2020203688334 | 一种滑移式开关换向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0.3.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3 | 发行人 | 2020203685514 | 应用于电动工具开关的档位换向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0.3.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4 | 发行人 | 2019221311916 | 电池夹端子自动夹取转移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9.1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5 | 发行人 | 2019221299454 | 应用于电动工具开关的动触组模块 | 实用新型 | 2019.1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6 | 发行人 | 201922130835X | 具有短路保护的直流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9.1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7 | 发行人 | 2019218031498 | 一种滑动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8 | 发行人 | 2019218031869 | 一种顶灯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9 | 发行人 | 2019218031873 | 碳刷架基座与轴承的便捷连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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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接结构 | ||||||||
50 | 发行人 | 2019218059474 | 五向轻触开关推柄组件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1 | 发行人 | 2019218031479 | 应用于电动工具开关的MOS管安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2 | 发行人 | 2019211844524 | 并联双MOS管与PCBA板的连接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7.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3 | 发行人 | 2019211463791 | 一种电机集成控制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9.7.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4 | 发行人 | 2019211461620 | 一种无刷电机集成控制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9.7.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5 | 发行人 | 2019211461334 | 无刷电机集成控制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9.7.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6 | 发行人 | 2019206240859 | 开关推杆定位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9.5.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7 | 发行人 | 2019206257173 | 一种触头组模块及采用该模块的推杆式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9.5.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8 | 发行人 | 2019205642455 | 应用于交流调速电动工具开关的导线快速插接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4.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9 | 发行人 | 2019205581979 | 一种电池连接块的基座与端子的连接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4.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0 | 发行人 | 2019205364498 | 一种具有高抗震性的动触片安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4.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1 | 发行人 | 2019205374663 | 一种应用于真空刹车泵的集成式碳刷架 | 实用新型 | 2019.4.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2 | 发行人 | 2019205374678 | 一种拨动式开关的拨柄反自锁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4.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3 | 发行人 | 2019205374682 | 一种按压式瞬开瞬断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9.4.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4 | 发行人 | 2019205430771 | 一种热塑性开关壳体与按钮的密封连接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4.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5 | 发行人 | 2019204858221 | 一种开关的二极管固定安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4.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6 | 发行人 | 2019204858325 | 一种开关的换向连接端子固定安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4.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7 | 发行人 | 2019204854502 | 一种开关的PCB板和MOS管的连接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4.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8 | 发行人 | 2018216115704 | 一种带有弹簧固定结构的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8.9.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9 | 发行人 | 2018216128723 | 一种组装式USB TYPE-C连接器 | 实用新型 | 2018.9.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0 | 发行人 | 2018216206474 | 一种带有灭弧功能的直流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8.9.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1 | 发行人 | 2017204772132 | 一种微动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7.5.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2 | 发行人 | 2016214084558 | 一种多功能拖把控制板 | 实用新型 | 2016.12.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131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73 | 发行人 | 2016213688391 | 一种MicroSD转接卡 | 实用新型 | 2016.12.1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4 | 发行人 | 2016202846461 | 一种开关的接触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6.4.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5 | 发行人 | 2016202838003 | 一种开关换向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4.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6 | 发行人 | 2015209983639 | 一种电机直流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5.1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7 | 发行人 | 201520982966X | 一种电池包的温度和型号检测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5.1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8 | 发行人 | 2015209829693 | 一种基于USB接口的电动工具的充电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5.1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9 | 发行人 | 2014206555894 | 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4.1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0 | 发行人 | 2014206558680 | 洗衣机用电子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4.1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1 | 发行人 | 2014206560746 | 单相交流电机的控制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4.1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2 | 发行人 | 2014204957648 | 微动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4.8.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3 | 发行人 | 2013206509622 | LED灯 | 实用新型 | 2013.10.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4 | 发行人 | 2013202873639 | 电流检测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3.5.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5 | 发行人 | 2013202842202 | 一种手机卡连接器 | 实用新型 | 2013.5.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6 | 发行人 | 2013202843510 | 手机卡连接器 | 实用新型 | 2013.5.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7 | 发行人 | 2013202794567 | 一种电动工具LED灯 | 实用新型 | 2013.5.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8 | 发行人 | 2013202811168 | 一种跷板式触发开关的动触片 | 实用新型 | 2013.5.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9 | 发行人 | 2013202811172 | 一种触发开关的动触点 | 实用新型 | 2013.5.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0 | 发行人 | 2012207103325 | USB插头 | 实用新型 | 2012.12.20 | 10年 | 受让取得 | 无 |
91 | 发行人 | 2012206563711 | 手机SIM卡连接器 | 实用新型 | 2012.12.4 | 10年 | 受让取得 | 无 |
92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109023816 | 一种无刷直流纯信号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7.9.29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3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108956873 | 一种无刷信号直流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7.9.2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4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108960489 | 一种应用于电动工具开关中的刹车结构 | 发明专利 | 2017.9.2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5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108989839 | 一种拨动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7.9.2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6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8208832048 | 一种使用触头组机构的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8.6.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7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8208832052 | 一种开关触头组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8.6.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8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8202428949 | 一种无刷集成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8.2.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9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8202432770 | 一种电源插座 | 实用新型 | 2018.2.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132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00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213249990 | 一种适用于单路和双路结构的微动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7.10.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1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213171290 | LED雷达感应灯 | 实用新型 | 2017.10.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2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213186614 | 一种电源输入插座 | 实用新型 | 2017.10.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3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212630330 | 一种USB Type-C防水连接器 | 实用新型 | 2017.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4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212654706 | 一种Micro-SIM CARD连接器 | 实用新型 | 2017.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5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212573291 | 一种轻触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7.9.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6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212587561 | 一种自适应充电电压的锂电保护板 | 实用新型 | 2017.9.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7 | 发行人、华捷电子 | 201721262465X | 一种按钮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7.9.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8 | 华捷电子 | 201610778336X | 电动工具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6.8.3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9 | 华捷电子 | 2016107798562 | 电动工具的换向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6.8.3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0 | 华捷电子 | 2015108822371 | 一种带停电保护功能的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5.12.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1 | 华捷电子 | 2015108840435 | 一种电机防震直流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5.12.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2 | 华捷电子 | 2015108690226 | 一种单相交流负臷的启动保护电路 | 发明专利 | 2015.12.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3 | 华捷电子 | 201410471843X | 电动工具中的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4.9.1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4 | 华捷电子 | 2013107520144 | 电机的控制装置 | 发明专利 | 2013.12.3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5 | 华捷电子 | 2013101156328 | 电动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3.4.3 | 20年 | 受让取得 | 无 |
116 | 华捷电子 | 2012105098632 | 电位器 | 发明专利 | 2012.12.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7 | 华捷电子 | 2012105098651 | 电动工具用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2.12.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8 | 华捷电子 | 2012102342042 | 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2.7.9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9 | 华捷电子 | 2012101531776 | 电动工具用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2.5.1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0 | 华捷电子 | 2011101434466 | 电动工具用转盘型电子调速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1.5.3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1 | 华捷电子 | 2011101434485 | 按钮开关 | 发明专利 | 2011.5.3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2 | 华捷电子 | 2009101448495 | 压缩机电机起动器 | 发明专利 | 2009.9.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3 | 华捷电子 | 2008101959481 | 具有反自锁功能的拨柄式开关装置 | 发明专利 | 2008.9.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4 | 华捷电子 | 2008101956407 | 双速开关 | 发明专利 | 2008.9.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5 | 华捷电子 | 2007100240950 | 开关装置 | 发明专利 | 2007.7.1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6 | 华捷电子 | 2007100240965 | 开关装置 | 发明专利 | 2007.7.1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133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27 | 华捷电子 | 2021232541800 | 一种提高电机转动稳定性的侧开孔电机壳 | 实用新型 | 2021.12.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8 | 华捷电子 | 2021232542894 | 用于延长电池待机续航时间的低漏电流开关电路 | 实用新型 | 2021.12.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9 | 华捷电子 | 2021232137183 | 多层级电路板布置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12.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0 | 华捷电子 | 2021231409176 | 一种便于PCBA板双面灌胶的封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12.1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1 | 华捷电子 | 2021230255594 | 可适应多种启动方式的电动工具驱动电路 | 实用新型 | 2021.1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2 | 华捷电子 | 202123025734X | 电池充放电双向保护电路 | 实用新型 | 2021.1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3 | 华捷电子 | 2021229939117 | 一种集成有控制系统的无刷电机 | 实用新型 | 2021.1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4 | 华捷电子 | 2021229939140 | 应用于封装PCBA板的烧录复用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1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5 | 华捷电子 | 2021229939795 | 一种精准的电池充电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1.1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6 | 华捷电子 | 2021229576289 | 一种霍尔定子组件及采用该定子组件的内转子无刷电机 | 实用新型 | 2021.11.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7 | 华捷电子 | 2021229576293 | 应用于电动割草机的无刷外转子电机 | 实用新型 | 2021.11.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8 | 华捷电子 | 2021229593547 | 可在线升级功能的电动工具控制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1.11.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9 | 华捷电子 | 2021229422149 | 乘骑式割草机用轻量自冷永磁直流无刷内转子电机 | 实用新型 | 2021.11.2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0 | 华捷电子 | 2020230404005 | 锂电保护板与电池组的连接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1 | 华捷电子 | 2020230381569 | 可降低工作温度的马达控制电路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2 | 华捷电子 | 2020230321568 | 吹风机用马达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3 | 华捷电子 | 2020230378034 | 控制电源高压侧与负载开闭关系的电路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4 | 华捷电子 | 2020230403996 | 多功能低压电池包输出模式转换器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5 | 华捷电子 | 2020230406424 | 支架式直流无刷电机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6 | 华捷电子 | 2020230417077 | 电池包管理模块 | 实用新型 | 2020.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7 | 华捷电子 | 2020224594040 | 具有双接地端子的PCB板用4PIN插座 | 实用新型 | 2020.10.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8 | 华捷电子 | 2020200253307 | 应用于打草机的外转子电机 | 实用新型 | 2020.1.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9 | 华捷电子 | 2020200286739 | 用于连接PCB板的2PIN插座 | 实用新型 | 2020.1.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13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50 | 华捷电子 | 2019222444385 | 锂电螺丝批控制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9.12.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1 | 华捷电子 | 2019222430950 | 微动开关的触点转换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9.12.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2 | 华捷电子 | 2019222433520 | 一种调速开关电路板 | 实用新型 | 2019.12.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3 | 华捷电子 | 2019222440596 | 电池包适配器 | 实用新型 | 2019.12.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4 | 华捷电子 | 2019222441480 | 应用于洁面工具的控制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9.12.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5 | 华捷电子 | 2019222441508 | 一种可循环调节灯光亮度的手电筒控制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9.12.1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6 | 华捷电子 | 2019220196022 | 一种无刷有Hall内转子马达 | 实用新型 | 2019.11.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7 | 华捷电子 | 2019220196037 | 电动工具控制器的防意外启动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9.11.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8 | 华捷电子 | 2019220196041 | 便携式电动工具控制程序更新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9.11.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9 | 华捷电子 | 2019200016915 | 一种电池充放电保护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9.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0 | 华捷电子 | 201920001692X | 一种锂电保护电子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9.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1 | 华捷电子 | 2019200036355 | 汽车顶灯控制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9.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2 | 华捷电子 | 2018219745838 | 一种LED手电筒PCBA | 实用新型 | 2018.11.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3 | 华捷电子 | 2018219749877 | 一种用于无刷控制器的防反接、防打火及防漏电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8.11.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4 | 华捷电子 | 2018219802775 | 一种用于无刷控制器的电磁干扰抑制电路及防漏电电路 | 实用新型 | 2018.11.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5 | 华捷电子 | 2018216205062 | 一种电剪刀电动工具用永磁直流无刷外转子电机 | 实用新型 | 2018.9.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6 | 华捷电子 | 2016213826495 | 一种吸尘杯锂电池的电路控制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7 | 华捷电子 | 2016213827591 | 一种低功耗开关电源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12.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8 | 华捷电子 | 2016213765881 | 一种吸尘杯锂电池的零功耗控制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12.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9 | 华捷电子 | 2016210101380 | 电动工具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6.8.3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0 | 华捷电子 | 2015209982833 | 一种带停电保护功能的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5.1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1 | 华捷电子 | 2014205316415 | 电动工具中的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4.9.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2 | 华捷电子 | 2014201112739 | 直流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4.3.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3 | 华捷电子 | 2013208910947 | 电动工具中的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3.12.3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4 | 华捷电子 | 201320165462X | 电动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3.4.3 | 10年 | 受让取得 | 无 |
175 | 华捷电子 | 2013201596200 | 电动工具调速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3.4.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6 | 华捷电子 | 2013201020003 | 具有二极管的电动工具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3.3.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7 | 华捷电子 | 2013201030077 | 具有MOS管的电动工具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3.3.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135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78 | 华捷电子 | 2012207103024 | 电动工具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2.12.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9 | 华捷电子 | 2012203276471 | 开关 | 实用新型 | 2012.7.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80 | 华捷电子 | 2012203276611 | 电动工具中的开关换向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2.7.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81 | 华捷电子 | 2013301453522 | 插座(SA-2S F) | 外观设计 | 2013.4.2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注:上述第12-14项、90-91项专利系发行人受让自华捷电子;上述第115项、174项专利系华捷电子受让自发行人。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境外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名称 | 类别 | 申请日 | 专利有效期 | 国家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17/020,853 | 用于电动工具开关的转速调节控制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0.9.15 | 20年 | 美国 | 原始取得 | 无 |
注:美国相关法规要求美国专利首次申请人通常应当为自然人发明人,因此上述美国专利的首次申请人系自然人发明人(为发行人员工),在递交专利申请的同时递交了申请权转让给发行人的转让协议,并由发行人取得受理通知书,并最终获得授权专利。
3、注册商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中国境内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 商标 | 注册人 | 注册号 | 注册有效期限 | 类别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40235788 | 2020.5.14- 2030.5.13 | 9 | 原始取得 | 无 | |
2 | 发行人 | 40194940 | 2020.3.28- 2030.3.27 | 7 | 原始取得 | 无 | |
3 | 发行人 | 40188929 | 2020.3.28- 2030.3.27 | 7 | 原始取得 | 无 | |
4 | 发行人 | 40179498 | 2020.3.21- 2030.3.20 | 11 | 原始取得 | 无 | |
5 | 发行人 | 40179248 | 2020.3.21- 2030.3.20 | 12 | 原始取得 | 无 | |
6 | 发行人 | 40169089 | 2020.3.21-2030.3.20 | 8 | 原始取得 | 无 | |
7 | 发行人 | 40167083 | 2020.3.28- 2030.3.27 | 12 | 原始取得 | 无 |
1-1-136
序号 | 商标 | 注册人 | 注册号 | 注册有效期限 | 类别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8 | 发行人 | 40154978 | 2020.3.21- 2030.3.20 | 8 | 原始取得 | 无 | |
9 | 发行人 | 40235789 | 2020.8.14-2030.8.13 | 9 | 原始取得 | 无 | |
10 | 华捷电子 | 40122934 | 2020.5.14- 2030.5.13 | 9 | 原始取得 | 无 | |
11 | 华捷电子 | 40112991 | 2020.5.7-2030.5.6 | 11 | 原始取得 | 无 | |
12 | 华捷电子 | 40110063 | 2020.5.7-2030.5.6 | 8 | 原始取得 | 无 | |
13 | 华捷电子 | 40101341 | 2020.4.28- 2030.4.27 | 12 | 原始取得 | 无 | |
14 | 华捷电子 | 40064733 | 2020.6.21-2030.6.20 | 7 | 原始取得 | 无 | |
15 | 华捷电子 | 40064744 | 2020.6.14- 2030.6.13 | 7 | 原始取得 | 无 | |
16 | 华捷电子 | 810727 | 2016.1.28-2026.1.27 | 9 | 受让取得 | 无 | |
17 | 华捷电子 | 810719 | 2016.1.28- 2026.1.27 | 9 | 受让取得 | 无 | |
18 | 华捷电子 | 40122935 | 2020.8.28-2030.8.27 | 9 | 原始取得 | 无 |
注:发行人已许可华捷电子使用上述第1至9项注册商标,华捷电子已许可发行人使用上述第10至18项注册商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 商标描述 | 注册号 | 注册人 | 类别 | 注册有效期 | 国家/地区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1-137
序号 | 商标描述 | 注册号 | 注册人 | 类别 | 注册有效期 | 国家/地区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 | 1584056 | 发行人 | 7、8、9、11、12 | 2020.10.28-2030.10.28 | 越南 | 原始取得 | 无 | |
2 | 1584056 | 发行人 | 7、8、9、11、12 | 2020.10.28-2030.10.28 | 德国 | 原始取得 | 无 | |
3 | 1584056 | 发行人 | 7、8、9、11、12 | 2020.10.28-2030.10.28 | 墨西哥 | 原始取得 | 无 | |
4 | 1584056 | 发行人 | 7、8、9、11、12 | 2020.10.28-2030.10.28 | 美国 | 原始取得 | 无 | |
5 | 1583834 | 发行人 | 7、8、9、12 | 2020.10.28-2030.10.28 | 越南 | 原始取得 | 无 | |
6 | 1583834 | 发行人 | 7、8、9、12 | 2020.10.28-2030.10.28 | 墨西哥 | 原始取得 | 无 | |
7 | 1583834 | 发行人 | 7、8、9、12 | 2020.10.28-2030.10.28 | 德国 | 原始取得 | 无 | |
8 | 1591518 | 华捷电子 | 7、8、9、11、12 | 2021.2.5-2031.2.5 | 德国 | 原始取得 | 无 | |
9 | 1591518 | 华捷电子 | 7、8、9、11、12 | 2021.2.5-2031.2.5 | 越南 | 原始取得 | 无 | |
10 | 1591518 | 华捷电子 | 7、8、9、11、12 | 2021.2.5-2031.2.5 | 墨西哥 | 原始取得 | 无 | |
11 | 1591518 | 华捷电子 | 7、8、9、11、12 | 2021.2.5-2031.2.5 | 美国 | 原始取得 | 无 |
4、域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域名 | 注册日期 | 到期日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hugelent.com | 2011.4.29 | 2023.5.15 | 原始取得 | 无 |
2 | 发行人 | huajie.com | 2010.12.6 | 2022.12.28 | 原始取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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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取得业务和经营必需的资质和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海关于2017年9月30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企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日期为2009年8月10日,海关注册编码为3205937011,有效期为长期。
2、发行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7年9月30日核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备案号码为3202600681,备案类别为自理企业。
3、华捷电子现持有商务主管部门于2017年8月28日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江苏张家港)”),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2750748。
4、华捷电子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于2017年12月7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企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日期为2008年12月2日,海关注册编码为3215935526,有效期为长期。
5、金朗嘉品现持有商务主管部门于2020年10月27日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江苏苏州吴中)”),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4132372。
6、金朗嘉品已在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及检验检疫备案,海关编码为32059679SC,检验检疫备案号为3252300315,有效期为长期。
7、发行人已于2020年9月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132050072801654XC001Z),登记类型为变更,有效期限2020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止。
1-1-139
8、华捷电子已于2022年8月24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1320582753943054C001X),登记类型为变更,有效期限2020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止。
(四)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事项。
六、发行人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从2001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的电驱电控领域,在20多年的发展中公司通过自身技术研发与沉淀,逐渐形成了以“低电阻、低热量双MOSFET电路技术”、“非拆卸式更新程序烧录技术”、“双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术”等为代表的29项核心技术组合,具体情况如下:
应用产品 | 序号 | 核心技术 | 主要内容 | 技术来源 | 所处阶段 | 对应专利 |
智能开关 | 1 | 低电阻、低热量双MOSFET电路技术 | 1、采用创新的连接方法和结构,用电阻值小于MOS管引脚的导体并联MOS管,再与PCBA板连接,有效降低了MOS管与PCBA板连接的电阻值,从而有效解决了引脚过热的问题; 2、通过B+与B-之间工作回路并联双MOS管,减少了B+和B-之间的工作电阻值,降低了MOS管的工作功耗,从而减少热量产生; 3、实现了以更小的尺寸设计达到同等的散热效果,为客户的小型化设计提供了有力支撑。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9211844524并联双MOS管与PCBA板的连接结构 |
2 | 高防震、耐电弧、稳定的接触系统 | 1、通过环形凸起或凹槽,形成限位的活动腔室,在闭合状态时,动触片两端都被固定,当受到来自外界的强烈震动时,可以不受影响进行断开或闭合的操作,保证了开关电气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通过防脱落的拉簧,固定塑胶零件和动触片,使动触片实现自我清洁,从而提高耐电弧能力; 2、独特的触头形状设计和灭弧结构设计,使得触头在开关过程中的动作得到精准控制,可以确保触头接触稳定可靠; 3、延长了通断核心单元的使用寿命。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6102131622一种开关的接触机构、 2015108840435一种电机防震直流开关 | |
3 | 高可靠的模块化、自动化设计 | 1、通过动作单元的模块化设计,如换向机构、触点系统、调速系统以及PCBA模组等单元和卡槽、导轨的配合,以及高精度的零件设计、合理的冲压件料带设计,实现高效的、稳定的自动化生产; 2、通过换向组、推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等的模块化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9206257173一种触头组模块及采用该模块的推杆式开关、 201410471843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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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产品 | 序号 | 核心技术 | 主要内容 | 技术来源 | 所处阶段 | 对应专利 |
设计,保证各部件结构、性能的稳定性与一致性,提升了生产效率。 | 电动工具中的开关、 201610778336X电动工具开关 | |||||
4 | 高强度、耐强震动的推动系统设计 | 1、通过加强片结构大幅增强了推柄的机械强度和寿命,防止施力不均导致的推动系统断裂; 2、通过特定的插孔和卡扣结构,确保连接的可靠性,以适应强震动等恶劣的使用环境; 3、通过微米级的高精度尺寸设计和巧妙且稳固的结构设计,防止外界对开关内部结构产生影响,确保各零件运作时配合紧密; 4、提高了推动系统的耐受力。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6102131637一种开关按钮固定结构 | |
5 | 高灵敏度、高舒适感换向技术 | 1、采用了混合摩擦技术,通过钢珠、弹簧和凹形滑轨机构等特殊设计,使钢珠在凹形的导轨中平顺地运动,可有效降低摩擦力、提高灵敏度,实现舒适的换向手感; 2、基于特殊结构的换向技术,既便于生产组装又更加灵活且具有更高的舒适性,可以确保换向手柄操作更加顺滑,换向模块寿命更长。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4205316415电动工具中的开关、 2016102131637一种开关按钮固定结构 | |
6 | 高可靠性防误操作自锁技术 | 1、采用创新的自锁装置,结构简单、安装方便,使开关具有自锁功能,可有效降低误操作的概率,使得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大幅的提升; 2、降低了初级操作者的使用门槛,在零学习情况下也能安全操作,提高了开关的智能性。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5108840435一种电机防震直流开关、 2007100240950开关装置、 2007100240965开关装置 | |
7 | 防尘密封技术 | 1、采用迷宫式设计及错齿式结构,结合包括波浪式在内的多种密封方式,综合运用油槽密封以及可伸缩密封圈,确保产品的防尘符合设计要求; 2、部分产品运用该技术可达到锂电电动工具业内IP67的最高等级防护,使工具工况适应性大幅提高。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6202838003一种开关换向装置、 2019205430771一种热塑性开关壳体与按钮的密封连接结构、 2012101531776电动工具用开关、 2013101137492电动工具中的开关、 2013101892552一种防呆触发开关、 2015108840435一种电机防震直流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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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产品 | 序号 | 核心技术 | 主要内容 | 技术来源 | 所处阶段 | 对应专利 |
8 | 防打火的瞬断接触系统 | 1、通过静锁片、动锁片以及解锁片的相互配合,可实现触点的瞬时通断效果,大幅提升了开关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 2、在慢动作分断大电流的情况下,部分产品运用该技术可提升使用寿命。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6109405229一种开关、 2012105098647电动开关、 2012105098632电位器、 2012101531776电动工具用开关 | |
9 | 重工况、高寿命的刹车技术 | 1、通过固定在推杆上的方形冲压金属片及推杆上设置的导正筋位,在弹簧保持一定力值的预压下,开关释放进行刹车时,顺畅并稳定地与电机端子牢靠接触; 2、运用在搭载重型900#马达的工具上,可提升智能开关的刹车寿命。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7108960489一种应用于电动工具开关中的刹车结构 | |
10 | 隔离电容与PCBA热量相互影响的技术 | 1、采用特殊的电子电路设计和焊接技术,可有效保护电容针脚不易受损,同时消除电容发热对开关稳定工作的不利影响,大幅提升了系统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2、可有效降低控制系统的发热量,并提升智能开关的使用寿命。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 | |
11 | 高精准、可靠性的电流检测技术 | 1、通过对采样端子的电压值设定及检测,将信号反馈到集成芯片,再由集成芯片通过指令控制电路,有效克服了采用MOS管内阻上的电压变化来采集电流造成的采样不准确的弊端; 2、将采样端子使用特殊的有色金属材料,并将其与智能开关本身的机构端子合二为一,使得采样的电流信号不会随着温度的变化而产生误差,从而可以更加灵敏、精准地探测和管理锂电池。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3101957754电流检测电路、 201922130835X具有短路保护的直流开关、 201310195679X调速开关控制电路 | |
12 | 有睡眠模式的零功耗待机的调速开关控制电路 | 1、采用微处理器、启动电容等特殊器件,对电机负载、电池状态等进行检测,自动实现回路断电,有效解决节能和漏电问题,延长电机和电池组件寿命; 2、通过设置锂电池静态时为零功耗,有效提高了电池的使用寿命,且马达开机为软启动,延长了马达的使用寿命。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6213827591一种低功耗开关电源装置、 2009101448495压缩机电机起动器 | |
智能控制器 | 13 | 非拆卸式更新程序烧录技术 | 1、在设计控制器的时候,控制器的MCU内区分LDROM和APROM,LDROM预先编写在线烧录程序的接收软件;APROM中编写控制器的工作软件。当需要对APROM中的工作软件进行更新的时候,可以在不拆卸工具的前提下,通过电池夹的NTC-BAT线将编程器中的软件通过LDROM的软件更新到APROM中,做到在不拆解工具的情况下快速对工具进行软件升级,从而做到产品更新迭代; 2、采用特殊的电子电路设计,在软件和硬件上使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9220196037电动工具控制器的防意外启动电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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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产品 | 序号 | 核心技术 | 主要内容 | 技术来源 | 所处阶段 | 对应专利 |
用互锁技术,实现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效果;软件上采用互补PWM控制算法来实现无传感器无刷直流电机的控制,硬件刹车技术可实现快速高可靠的电机停止功能;过零比较/端电压检测法,使用比较器和DA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减少换相后的续流(消磁)干扰。同时对电机运行时的母线电压、反电动势电压、电流、温度等进行监控,提高无刷电机运行的可靠性、平稳性。 | ||||||
14 | 多参数监控锂电保护板 | 1、通过对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指标的监控,避免电池使用时因欠压、过温、过流等现象,造成损坏电池和无法及时关断的情况; 2、采用内置MCU技术,对电压电流和温度的探测更准确,保护更及时,有利于提升锂电池的循环使用寿命,提升锂电池使用的安全性能。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520982966X一种电池包的温度和型号检测电路 | |
15 | 耐振动、高可靠性的霍尔连接技术 | 1、通过特殊的电子电路设计和结构设计,实现线圈、霍尔传感器、电路板、插头和接口等结构件的可靠连接,以适应高震动的工况; 2、运用中的PCB LAYOUT采用特殊的处理方式,可实现振动在XYZ三个方向上,增加可靠性。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3107520144电机的控制装置 | |
16 | 低启动电流的保护电路技术 | 1、采用内置MCU小信号控制可控硅,开关是大信号和小信号联动,此小信号后于大信号接通、先于大信号断开,采用基于特殊电控设计的启动保护电路,微处理器可自动感知开关控制信号,避免交流负臷的异常启动,增加电路的可靠性;同时可实现交流负臷的软启动,大幅降低启动电流,可有效避免电网波动的弊端,延长了开关的使用寿命。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9200016915一种电池充放电保护电路、 2015108690226一种单相交流负臷的启动保护电路 | |
17 | 停电保护技术 | 1、采用特殊的线路板焊接工艺,以及可控硅过压保护装置,配合压敏电阻,可有效解决断电再启动时的安全隐患问题; 2、在电源处理部分上采用掉电保护特殊处理电路,实现再次上电后开关不工作,机器不启动,可有效保护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5108822371一种带停电保护功能的开关 | |
18 | 电路系统(包括主控电路、调速电路和换向电路)和开关的机械信号高度集成的无刷控制电路 | 1、将处理器、MOS管、控制金属箔、调速金属箔和换向金属箔均在同一块PCB板上集成,使开关系统与控制系统整合,减少了信号传导过程中的干扰,避免了复杂的接线工程,提高开关部分与控制部分的连接可靠性;MOS管和处理器设置在基座外,从而提高发热元件的散热效果;PCB板上设置数据插接端子和电源插接端子,实现对处理器程序的刷新处理和电源的便捷式连接,此设计电路系统在对PCB进行LAYOUT布局时,做到高度集成化的无刷控制智能开关; 2、在电路设计中将程序下载端口复用到控制LED灯的端口,并设置连接器端子卡座,这样可以在需要对控制器进行程序更新的时候,只要将LED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8202428949一种无刷集成开关、2017109023816一种无刷直流纯信号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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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产品 | 序号 | 核心技术 | 主要内容 | 技术来源 | 所处阶段 | 对应专利 |
的线束拔下,然后在这个连接器端子上进行更新软件程序烧录即可。 | ||||||
19 | 高功率密度,散热快的集成无刷控制技术 | 1、采用最新的低内阻MOSFET封装DFN5X6,密集分布三相驱动桥的MOSFET,然后在PCBA的另外一面SMT贴装一个高导热系数的铝基线路板,最后在线路板和集成开关的金属壳之间加入高导热系数的导热硅脂,将无刷控制器的MOSFET产生的热量快速的传导到集成开关的金属部分,从而做到让锂电池及系统快速散热; 2、采用创新的集成设计,将无刷调速开关和电机控制器进行集成,相较传统布局方案,具有体积更小、功率密度更高、线材损耗更小、发热更低等多重优势。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8219749877一种用于无刷控制器的防反接、防打火及防漏电电路 | |
20 | 软硬件双保险防意外启动技术 | 1、运用于控制器设计时,在MCU的外围电路中搭建一个检测电容充放电的电路,通过MCU检测电路中的特定点的电压变化来判别是否为正常开机的顺序:按住扳机,再插电池包开机启动,检测到的电压是抛物线的上半段特性;先插电池包再按住扳机开机启动,检测到的电压是抛物线的后半段的特性。控制器中的MCU通过PWM载波的频率实时检测电机运行电压、电流、温度等ADC信号,确保无刷电机在稳定的设置的技术参数范围内工作; 2、通过特殊的电子电路设计和软件程序,实现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效果;同时对电机运行的电压、电流、温度等进行监控,提高无刷电机运行的可靠性与平稳性。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8219802775一种用于无刷控制器的电磁干扰抑制电路及防漏电电路 | |
无刷电机 | 21 | 双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术 | 1、采用专为大型打草机设计的双电机及控制器系统,程序算法自主设计,系统之间实现实时通讯并进行交互检测,可及时发现工作异常和启动停机保护,且重启后具备自检功能; 2、通过电机直驱的方式来带动刀盘工作,能量转换率高,无维护成本;设计原理是通过合适的槽极数及齿槽的特别设计,配合控制器特别的算法,进行主控副控相互闭环控制,再对主电机副电机进行交叉通讯相互检测,实现了双电机双控制器的全闭环工作及保护。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 |
22 | 支架式、高同心度的技术 | 1、利用马达的轴直接加工成齿轮的结构,直接与工具的齿轮箱进行传动,可以保证更好的同心度,减少使用者的操作疲劳度; 2、采用特殊的支架结构设计,将电机主体与工具齿轮锁定为一个整体,保证电机高速旋转时保持良好的同心度,可有效避免外壳变形对工具使用的负面影响。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8216205062一种电剪刀电动工具用永磁直流无刷外转子电机 | |
23 | 无霍尔易散热 | 1、通过马达磁路的特别设计,配合自研的配套控 | 自主 | 批量 | 2019220196022一种无刷有H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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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产品 | 序号 | 核心技术 | 主要内容 | 技术来源 | 所处阶段 | 对应专利 |
外转子技术 | 制器智能算法,解决了无霍尔电机的启动时无法判断转子磁极方向以及起动扭矩小的问题(重载起动); 2、使用无霍尔设计达到了有霍尔设计的性能,成本更有优势; 3、采用外转子直驱结构,零配件精密配合,可简化装配工艺;前后盖采用易于散热的铝材,从而使电机运行平滑,寿命延长。电机采用离心风叶,正反转均不影响性能和散热,结构稳定。 | 研发 | 生产 | 内转子马达 | ||
24 | 精准换向的霍尔技术 | 1、采用开放式结构,合理设计后盖与定子之间的距离,并将霍尔感应器固定,实现电机的精准换向,增加系统可靠性; 2、通过特殊的机构设置将霍尔板固定在端盖上,确保霍尔板与磁环的相对位置无差异,使得电机的速度线性更佳,稳定性强,响应性高,操作更加敏捷。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9220196022一种无刷有Hall内转子马达 | |
25 | 无刷电机降噪术 | 1、采用不同心的弧形磁瓦结构等特殊的结构设计,使得电机磁场气隙磁密波形趋于正弦,在不影响磁路的前提下大大减小齿槽转矩数值; 2、运用下转矩波动更小,可大幅降低电机噪音。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 | |
电动工具精密结构件 | 26 | 卡爪防错技术 | 1、运用该技术设计的电池夹机构,包括电池座、B+端子、B-端子、NTC端子、ID端子,通过镶件模具变成一个整体,将其装入客户端锂电电动工具中。B+端子、B-端子、NTC 端子、ID端子增加中通长孔和侧面勾爪,能紧密并牢固的和电池座结合在一起。增加B+端子位置的塑胶凸起,方便清晰辨别和使用防错; 2、具有防呆防错特点,使用者更换锂电池时更加高效、便捷、不出差错。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9205581979一种电池连接块的基座与端子的连接结构 |
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 | 27 | 信号快速传输的接口技术 | 1、采用特殊的固定弹片设计,DP接口与电子设备的固定更为简便、可靠,解决用户强行拔出时造成的接口损坏问题; 2、确保稳固的连接从而保障信号的快速传输,提升信号传输速度,延长产品使用寿命。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8216128723一种组装式USB TYPE-C连接器 |
28 | 防晃动技术 | 1、采用梅花柄与边框的凹凸槽定位可有效防止按柄晃动,只可往定位槽单方向推动工作,起到了稳定动能效果。按柄与梅花柄,边框单独成型后组装,成型难度降低,制程不良率低。优化按柄与梅花柄配合间隙,降低生产不良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采用特定形状的手柄与配对零件的凹凸槽定位设计,可有效防止手柄晃动,提高产品性能的稳定性。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17212573291一种轻触开关、 2012105574357 USB插头、 2013101913722内存卡连接器及其制造方法 | |
29 | 防短路快速连 | 1、在基座外侧连接定位板,镶嵌接地垫片,利用定位柱连通接地垫片与PCB板上的接地电路,从 | 自主 | 批量 | 2018202432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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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产品 | 序号 | 核心技术 | 主要内容 | 技术来源 | 所处阶段 | 对应专利 |
接技术 | 而实现2PIN插座接地功能;同时在基座后端连接罩板,利用罩板遮挡Z形端子,避免灰尘污染和其他导线接触,避免短路; 2、在基座另一侧设置固定板、铆钉孔和铆钉,在基座两侧分别设置卡接板和卡勾,均用于快速连接PCB板,使插座能够与PCB板快速安装。 | 研发 | 生产 | 一种电源插座、 2017213186614一种电源输入插座 |
(二)在研项目研究开发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 | 研发内容及研发目标 |
1 | HM-04501BLC无刷吸尘器电机 | 功能样品 | 用于10.8V无刷真空吸尘器,电机和控制器一体,使用FOC控制器,效率高,转动平稳 |
2 | HM-05501BLC无刷吸尘器电机 | 工程样品 | 广泛用于功率较大锂电无刷吸尘器,电机和控制器一体,功率大,体积小 |
3 | HM-08601智能制动系统刹车电机 | 功能样品 | 用于汽车刹车电机,功率密度大,电机的齿槽转矩低,转矩波动平稳,效率高 |
4 | HM-04201无刷驱动电机 | 概念设计 | 用于18V智能割草机用驱动电机,功率较小,用于行走驱动 |
5 | SBL4820无刷工具电机 | 功能样品 | 用于18V无刷电锤,输出功率大,扭矩大 |
6 | HM-04001BL无刷电钻电机 | 概念设计 | 用于小体积锂电无刷电钻,优化整机空间 |
7 | HM-09101BLO无刷外转子割草机电机 | 功能样品 | 用于推草车电机,采用外转子,功率密度大,兼容高压和低压的无刷产品 |
8 | PM-366交流无刷控制器 | 功能样品 | 用于五金加工、建筑行业的电动工具,耐热性好、耐磨性高、高压大功率设计、高可靠性的防护功能设计 |
9 | BL-031行走割草控制器 | 功能样品 | 80V平台性质的无刷产品,用于草坪机、打草机等园林工具,集成行走控制、打草、割草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多功能化控制 |
10 | PM-512A防扭模块 | 功能样品 | 单独模块设计,优化空间,能够预防电动工具扭转导致扭伤作业者的外部控制模块,组装位置可以根据产品外形随意更改,适配性高,加入防水防尘设计,更安全,更稳定 |
11 | BL-081A无刷控制器 | 功能样品 | 实现无刷电机控制器模块化和平台化,实现体积轻量化、高效控制、温度保护和过载保护 |
12 | PM-520A无刷空压机20V | 功能样品 | 20V直流无刷控制器,广泛用于各种气动工具、气动镐、气动扳手、气动喷砂机等 |
13 | CDQ-077A充电器 | 功能样品 | 12V锂电池医用设备专用充电器,具有过压、过温、过流、短路保护功能 |
14 | PM-315C智能开关控制模 | 功能样品 | 用于电动工具的锂电保护模块,为多款电动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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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 | 研发内容及研发目标 |
块 | 提供锂电保护解决方案 | ||
15 | BP-050A锂电池电池包 | 功能样品 | 吸尘器专用锂电池包,具有过压、过温、高温、低温、过流、短路多重保护功能 |
16 | PM-399A镭射感应控制板 | 功能样品 | 激光水平仪,具有低电压保护、温度保护、可按键控制等功能 |
17 | WL-005A/LC Dimmer调光控制器 | 功能样品 | 满足客户远程操控灯管设备的调光技术,占用空间小、应用范围广、控制精准、防尘防水等级达到IP67 |
18 | BL-039电机替代蜂鸣器 | 功能样品 | 研究一种利用马达共振模拟蜂鸣器进行工作状态提示的技术,利用主板多余资源监控刀口运行位置,节省霍尔板上的控制MCU |
19 | BL-065C FOC无刷吸尘器控制器 | 功能样品 | 研究基于FOC矢量控制的一种电机控制方式,马达控制部分集成恒功率、恒电流控制 |
20 | PM-517A-02数显热风枪控制板 | 功能样品 | 研究一种交流110VAC/220VAC共用的控制电路,功率三档模式,温度无极可调,同时采用LCD实时显示温度变化 |
21 | BL-066A双马达同步无刷控制器 | 功能样品 | 高压大功率无刷马达驱动,具有两个控制器,以串口通讯的形式交互信息,实现工作状态同步 |
22 | BM-015A有刷马达控制器 | 功能样品 | 集成有刷马达控制的各种功能模块,方便快速移植到各种电动工具控制单元 |
23 | BM-036A吸尘器控制板 | 功能样品 | 将充电控制器电路,锂电保护电路,马达控制电路集成在一起,做到充放电和保护模块一体化 |
24 | BL-83A-01 20V无刷电钻控制器 | 功能样品 | 大扭矩重载启动和低速平稳运行并存,做到有霍尔类似的功能,研究了一种独特的检测相电压波形异常的电路设计 |
25 | BM-055A TYPE-C快充充电模组 | 功能样品 | 研究一种大电流10A充电方式在电动工具上的应用技术 |
26 | BL-069自适应双包并联推草车控制器 | 功能样品 | 研究一种将双包并联切换应用在控制器上的技术,做到两个电池包仓可以顺序切换以及单包独立运行 |
27 | SW-037L无刷集成开关控制板 | 功能样品 | 研究将无刷控制模块和调速开关集成在一起,做到产品的小型化一体化,同时兼顾有感和无感控制的需求 |
28 | PS10-56滑动开关 | 功能样品 | 该产品可以配合各种工具开关或各种PCBA模块使用,实现多档调节或切换不同极性的功能 |
29 | FA058防水信号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小型防水信号开关,防尘防水等级可以达到IP67,适用于各种环境恶劣的场所 |
30 | FD2 防水信号翘板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防水信号翘板开关,比传统的滑动式信号开关接触更加稳定可靠,防尘防水等级达到IP54 |
31 | FA010 lock-on直流自锁调速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直流自锁调速开关,设计有一种工具工作时自锁按钮的特殊结构,可以解放人工手动长时间操作的疲劳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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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 | 研发内容及研发目标 |
32 | FA050 高功率无刷集成智能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客户标准化的多用性智能开关,一体式设计能简便装配到整机中 |
33 | FA060无刷集成智能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客户标准化的多用性智能开关,一体式设计能简便装配到整机中 |
34 | FD2-BL001船型信号调阻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翘板调阻信号开关,结构稳定且巧妙,装配简单,成本低寿命长 |
35 | FA02 有刷集成智能开关 | 功能样品 | 前一代升级产品,MOSFET直接焊接在PCBA上,装配更加简单,结构更加稳定 |
36 | FA018 中功率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锂电保护中高功率开关,能够满足更高功率工具的应用,匹配性更好、成本更低、装配更加简单可靠 |
37 | FA063直流无刷大功率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锂电保护高功率开关,能够满足更高功率工具的应用,匹配性更好、成本更低、装配更加简单可靠 |
38 | KW3E小外形直流微动开关 | 工程样品 | 一款直流微动开关,空间优化程度高,涵盖微小负载到中等负载 |
39 | FA059锂电智能集成保护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智能锂电集成保护开关,包含各种控制电路,可以实时监测开关使用时的温升状况,以达到在高温时自动保护 |
40 | DJ-57 8 pin 电池夹 | 功能样品 | 设计有一种多叶片接触更可靠的连接方式,使之在高频振动的工况下电池的供电系统接触仍然可靠 |
41 | FA039自锁防水信号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自锁防水信号开关,设计有一种工具工作时自锁按钮的特殊结构,可以解放人工手动长时间操作的疲劳感 |
42 | HMI 信号传输连接器 | 概念设计 | 一款无焊、可逆、直插式连接器,可以手动安装在PCB的电镀通孔上,不需要额外的插座和任何相关的焊接工艺,工艺先进,信号传输稳定 |
43 | SA-2S小电流电源插座 | 功能样品 | 插座外形做扁平化设计,整机厚度变薄、重量减轻,增加可自动化作业平面,选用耐高温材料满足特殊工艺使用场合,可以用于家电电器、智能家居、智慧屏等 |
44 | SA-2S PFAC小电流电源插座 | 功能样品 | 插座在左右两侧采用L型铆钉固定,L型铆钉一端起固定作用,另一端带孔配合整机可起到接地功能作用,提高整机安全性,可以用于家电电器、智能家居等 |
45 | SA- HPFAC 大电流电源插座 | 概念设计 | 插座采用立式设计,同时比传统的立式产品增加新铆钉固定点,让插座可以更稳定地固定在PCB板上;增加接地功能同时具有固定作用,可提高整机安全性,可以用于家电电器、电脑、智能家居等 |
46 | SE-003电源插头 | 功能样品 | 一款电源插头产品,用于固定空间内紧凑空间场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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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 | 研发内容及研发目标 |
47 | TS-MDA83防水轻触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轻触开关,防尘防水等级达到IP67 |
48 | SLM-HA拨码开关 | 功能样品 | 一款拨码开关,适用于数据处理,通讯,安防等智能家居设备 |
49 | HC01汽车智能遮阳板 | 功能样品 | 研发一种汽车智能遮阳板,有效解决光污染给人视网膜和虹膜损害带来的潜在交通安全危害及汽车行驶过程中快速复杂的光环境变化 |
50 | HD01汽车牌照灯 | 功能样品 | 研发一种摄像头补光方法,降低车载摄像头因光线不足对驾驶人员造成操作安全隐患,设计一种基于牌照灯集成智能补光系统方案在倒车影像系统环境中的使用 |
上表中的所处阶段具体含义如下:
序号 | 所处阶段 | 含义 |
1 | 概念设计 | 已完成产品3D设计和设计评审,尚未进行产品开模 |
2 | 功能样品 | 已完成产品开模与功能演示样品制作,并完成性能初步测试 |
3 | 工程样品 | 已完成小批量试生产和较完整的耐久性,可靠性测试 |
(三)合作研发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合作研发的情况。
(四)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一直坚持“贴近客户,为客户创造价值”这一核心理念和发展宗旨,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水平的提升;研发活动紧跟行业相关技术发展前沿,并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研发费用 | 2,394.18 | 5,375.62 | 3,364.83 | 2,951.68 |
营业收入 | 52,810.22 | 124,909.93 | 88,799.29 | 59,576.56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 4.53% | 4.30% | 3.79% | 4.95% |
(五)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安排
1、研发机构的设置情况
发行人构建以研发中心为核心平台,并设有开关研发部、电子研发部、马达研发部、精密结构件研发部、汽车电子研发部等二级部门组成的研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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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研发中心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职责明晰。各二级部门主要职能分工如下:
(1)开关研发部:负责智能开关类产品的技术应用研发、外观设计研发、
功能设计研发等相关工作。
(2)电子研发部:负责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控制器等电子类产品的技术应用研发、外观设计研发、功能设计研发以及软件开发等相关工作。
(3)马达研发部:负责无刷电机等产品的技术应用研发、外观设计研发、
功能设计研发以及马达控制器软件相关应用研发等相关工作。
(4)精密结构件研发部:负责电池夹等精密结构件产品的技术应用研发、外观设计研发、功能设计研发等相关工作。
(5)汽车电子研发部:负责汽车开关等产品的技术应用研发、外观设计研发、功能设计研发等相关工作。
2、技术创新模式
在技术创新方向上,发行人紧跟市场最新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建立符合市场运行的研发目标和管理机制,实行开放、流动的管理方式,鼓励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积极营造技术创新氛围,鼓励员工参与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对技术创新工作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推动公司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同时,公司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积极引进行业优秀技术人才。
3、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零部件等领域,同时针对下游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充分的研发工作,使得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951.68万元、3,364.83万元、5,375.62万元及2,394.1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95%、3.79%、
4.30%及4.53%,保证了公司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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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高公司产品性能与技术水平,保持自身在电动工具、消费电子关键功能零部件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制定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由专人跟踪行业的技术动态,检索分析总结相关的专利技术信息,对公司专利权进行撰写修改、申请及跟踪管理。公司通过专利申请打造了自有知识产权体系。
5、引进技术人才与完善激励机制
经过多年运营,公司已形成一支专业能力强、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开展研发活动,在生产技术与产品性能方面保障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也通过自主研发形成多项专利技术,增强了公司的技术壁垒。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和产品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将不断完善技术人才引进机制,重点引进高层次、高学历的人才,促进技术和技术装备的不断突破和创新。
同时,为了进一步吸引高层次、高学历研发人才,充分激发研发人才研发潜能与创新热情,促使各研发项目均能严格遵循项目管理流程优质、高效、准时完成,发行人制定了创新激励制度,根据新项目新产品的重要性、难易程度和潜在的市场价值等,对研发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七、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生产工序为注塑、冲压、SMT、组装、调试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不存在重大污染。
公司制定了环保体系文件,并已通过ISO14001:2015环境质量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对应的主要处理措施和设施情况如下: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主要处理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废气 | 大气污染物 | 环保设备 |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 |
固体废 | 工业废物 | - | 收集后回收或委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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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主要处理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弃物 | 生活垃圾 | - |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废机油 | - | 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处理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 | 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厂 |
噪音 | 设备噪音 | 低噪生产设备、隔音厂房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高噪声设备置于防噪装置(隔音罩)中,经设备减振、距离衰减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三/(二)环保行政处罚”。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越南、美国和墨西哥设立下属公司,分别为香港嘉品、BVI 华捷、越南华捷、美国华捷和墨西哥华杰,各境外子公司经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31,273.42万元、51,197.07万元、77,391.45万元和29,943.37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3.74%、
59.53%、63.61%和58.72%,整体保持平稳,销售区域主要面向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并覆盖港澳台、东南亚、南亚、欧洲、北美、拉美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和外销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境内 | 21,046.74 | 41.28% | 44,270.50 | 36.39% | 34,805.34 | 40.47% | 26,916.36 | 46.26% |
境外 | 29,943.37 | 58.72% | 77,391.45 | 63.61% | 51,197.07 | 59.53% | 31,273.42 | 53.74% |
合计 | 50,990.12 | 100.00% | 121,661.95 | 100.00% | 86,002.41 | 100.00% | 58,189.79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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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除另有注明外,均以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欲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全文。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盈利前景,结合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分析部分采用了结合公司经营模式特点以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的方法,以便投资者更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
一、财务报表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431.07 | 17,558.35 | 13,167.57 | 8,166.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00.00 | 4,000.00 | - | 2,977.22 |
应收票据 | 1,319.93 | 773.17 | 635.17 | 553.46 |
应收账款 | 24,390.13 | 31,153.62 | 27,313.27 | 15,806.68 |
应收款项融资 | 273.79 | 163.89 | 137.13 | 130.23 |
预付账款 | 548.10 | 534.11 | 337.46 | 350.23 |
其他应收款 | 391.46 | 344.93 | 252.30 | 158.59 |
存货 | 25,442.74 | 28,803.48 | 18,551.26 | 11,364.64 |
其他流动资产 | 2,141.68 | 3,973.30 | 1,489.18 | 1,044.37 |
1-1-153
资产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流动资产合计 | 77,038.89 | 87,304.85 | 61,883.33 | 40,552.29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12,008.43 | 10,854.35 | 7,936.26 | 6,518.20 |
在建工程 | 363.93 | 47.99 | 29.78 | 80.38 |
使用权资产 | 1,102.01 | 1,282.79 | - | - |
无形资产 | 765.46 | 758.90 | 696.77 | 713.11 |
长期待摊费用 | 635.99 | 701.77 | 658.18 | 403.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0.84 | 706.45 | 580.49 | 339.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21.65 | 2,842.49 | 2,816.58 | 279.2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968.31 | 17,194.74 | 12,718.07 | 8,334.29 |
资产总计 | 95,007.20 | 104,499.58 | 74,601.40 | 48,886.58 |
(续)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97.31 | 5,643.65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0.11 | - |
应付票据 | 12,847.24 | 20,121.88 | 8,976.78 | 4,615.40 |
应付账款 | 24,612.03 | 25,373.25 | 25,659.51 | 14,422.06 |
预收账款 | - | - | - | 43.34 |
合同负债 | 39.80 | 52.22 | 49.41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5.86 | 2,536.89 | 2,027.39 | 1,496.37 |
应交税费 | 473.28 | 397.78 | 306.42 | 182.41 |
其他应付款 | 1,179.54 | 308.74 | 187.42 | 90.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2.12 | 418.40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46.07 | 3,355.03 | 2,601.02 | 1,465.65 |
流动负债合计 | 48,173.25 | 58,207.83 | 39,808.06 | 22,316.17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893.80 | 1,034.79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93.80 | 1,034.79 | - | - |
负债合计 | 49,067.05 | 59,242.62 | 39,808.06 | 22,316.17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资本公积 | 7,590.14 | 7,561.68 | 7,517.78 | 7,474.73 |
其他综合收益 | 53.19 | -541.03 | -453.15 | -6.95 |
盈余公积 | 3,469.84 | 3,469.84 | 2,578.95 | 2,248.49 |
未分配利润 | 27,326.97 | 27,266.48 | 17,649.76 | 9,354.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940.15 | 45,256.96 | 34,793.34 | 26,570.41 |
1-1-1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股东权益合计 | 45,940.15 | 45,256.96 | 34,793.34 | 26,570.41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95,007.20 | 104,499.58 | 74,601.40 | 48,886.58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2,810.22 | 124,909.93 | 88,799.29 | 59,576.56 |
减:营业成本 | 42,648.52 | 98,639.64 | 64,853.88 | 41,938.88 |
税金及附加 | 263.37 | 370.45 | 373.45 | 522.64 |
销售费用 | 624.10 | 2,015.66 | 1,531.82 | 1,990.71 |
管理费用 | 2,500.28 | 6,030.56 | 3,861.67 | 3,302.43 |
研发费用 | 2,394.18 | 5,375.62 | 3,364.83 | 2,951.68 |
财务费用 | -880.13 | 778.69 | 1,597.35 | -234.31 |
其中:利息费用 | 56.56 | 77.47 | - | - |
利息收入 | 52.96 | 96.34 | 55.04 | 14.56 |
加:其他收益 | 253.45 | 423.47 | 326.46 | 106.7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56 | 3.83 | 318.54 | 57.1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3.32 | 3.2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0.46 | -218.72 | -632.77 | -31.9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5.35 | -398.40 | -315.25 | -114.6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49 | 2.70 | -29.08 | -2.72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04.53 | 11,512.18 | 12,880.85 | 9,122.40 |
加:营业外收入 | 70.03 | 196.22 | 10.26 | 26.33 |
减:营业外支出 | 115.81 | 247.40 | 275.23 | 36.1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58.75 | 11,461.00 | 12,615.88 | 9,112.61 |
减:所得税费用 | 573.26 | 905.05 | 989.80 | 992.1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85.49 | 10,555.96 | 11,626.08 | 8,120.43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85.49 | 10,555.96 | 11,626.08 | 8,120.43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94.22 | -87.88 | -446.20 | -51.99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679.72 | 10,468.07 | 11,179.88 | 8,068.44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1-15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528.48 | 122,244.95 | 79,431.15 | 60,299.0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74.23 | 7,490.81 | 2,790.63 | 806.4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3.01 | 1,558.85 | 507.39 | 174.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315.72 | 131,294.62 | 82,729.17 | 61,279.6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418.14 | 98,762.24 | 56,141.39 | 35,067.2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29.69 | 13,894.21 | 9,199.42 | 8,341.9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8.53 | 2,208.00 | 1,603.82 | 2,084.3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39.64 | 7,808.06 | 4,270.31 | 3,677.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966.00 | 122,672.51 | 71,214.94 | 49,171.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9.72 | 8,622.10 | 11,514.23 | 12,108.3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62.02 | 1,996.47 | 5,204.00 | 8,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40 | 0.56 | 318.54 | 57.1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1.80 | 126.44 | 17.2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0.00 | 45.3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98.43 | 2,208.83 | 5,694.32 | 8,074.4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89.45 | 6,703.81 | 4,949.87 | 1,164.8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461.95 | 4,130.08 | 2,230.00 | 9,874.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0.00 | - | 45.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51.40 | 11,033.89 | 7,179.87 | 11,084.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2.97 | -8,825.06 | -1,485.55 | -3,009.7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47.14 | 5,693.50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8.83 | - | - | 11.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5.97 | 5,693.50 | - | 11.4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28.62 | 31.41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97.85 | 2.29 | 3,000.00 | 8,250.00 |
1-1-156
项目 | 2022年 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53 | 4,500.05 | 964.9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12.00 | 4,533.74 | 3,964.95 | 8,25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6.03 | 1,159.76 | -3,964.95 | -8,238.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0.83 | -247.85 | -1,982.65 | 236.3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8.45 | 708.96 | 4,081.09 | 1,096.3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79.90 | 11,270.94 | 7,189.85 | 6,093.4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41.45 | 11,979.90 | 11,270.94 | 7,189.85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07.42 | 5,002.69 | 2,378.26 | 3,814.5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00.00 | 4,000.00 | - | 2,977.22 |
应收票据 | 835.11 | 439.56 | 388.31 | 347.39 |
应收账款 | 12,601.68 | 14,390.92 | 17,863.83 | 8,411.56 |
应收款项融资 | 19.00 | 30.00 | 11.06 | 10.00 |
预付账款 | 250.41 | 167.37 | 111.04 | 222.08 |
其他应收款 | 10,982.68 | 11,477.50 | 5,803.81 | 4,065.92 |
存货 | 7,187.95 | 9,214.99 | 8,503.52 | 4,989.31 |
其他流动资产 | 564.43 | 621.99 | 276.39 | 326.84 |
流动资产合计 | 39,948.67 | 45,345.04 | 35,336.21 | 25,164.83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89.36 | 11,289.36 | 10,832.63 | 9,354.05 |
固定资产 | 4,469.89 | 4,528.08 | 4,460.85 | 4,373.46 |
在建工程 | 27.97 | 27.97 | 29.78 | 73.48 |
使用权资产 | - | 35.41 | - | - |
无形资产 | 536.80 | 526.82 | 457.73 | 470.79 |
长期待摊费用 | 283.46 | 311.43 | 367.84 | 316.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7.75 | 130.40 | 110.85 | 71.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0.37 | 302.75 | 2,178.37 | 145.8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915.61 | 17,152.21 | 18,438.03 | 14,805.01 |
资产总计 | 56,864.27 | 62,497.25 | 53,774.24 | 39,969.85 |
1-1-157
(续)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00.67 | 2,697.46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0.11 | - |
应付票据 | 4,451.38 | 6,467.34 | 5,827.13 | 2,713.88 |
应付账款 | 10,260.67 | 9,702.31 | 12,870.39 | 7,244.01 |
预收账款 | - | - | - | 43.30 |
合同负债 | 31.83 | 37.87 | 40.92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6.45 | 1,525.81 | 1,477.69 | 1,197.44 |
应交税费 | 49.62 | 58.42 | 77.19 | 54.50 |
其他应付款 | 10,670.84 | 9,704.57 | 10,212.71 | 5,874.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2.27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79.69 | 439.02 | 390.23 | 312.13 |
流动负债合计 | 29,241.15 | 30,655.07 | 30,896.36 | 17,439.62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 | 11.53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11.53 | - | - |
负债合计 | 29,241.15 | 30,666.60 | 30,896.36 | 17,439.62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资本公积 | 7,590.14 | 7,561.68 | 7,517.78 | 7,474.73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盈余公积 | 3,469.84 | 3,469.84 | 2,578.95 | 2,248.49 |
未分配利润 | 9,063.14 | 13,299.13 | 5,281.15 | 5,307.00 |
股东权益合计 | 27,623.12 | 31,830.65 | 22,877.88 | 22,530.23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56,864.27 | 62,497.25 | 53,774.24 | 39,969.85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3,611.36 | 59,843.68 | 50,696.01 | 37,672.01 |
减:营业成本 | 19,643.15 | 49,556.38 | 40,189.17 | 29,032.58 |
税金及附加 | 154.38 | 228.51 | 238.01 | 314.88 |
销售费用 | 423.50 | 1,154.57 | 1,186.43 | 1,278.38 |
管理费用 | 1,552.83 | 4,100.81 | 2,892.36 | 2,508.12 |
研发费用 | 1,285.01 | 2,670.48 | 1,803.75 | 1,637.07 |
1-1-158
项目 | 2022年 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财务费用 | -166.04 | 256.66 | 586.72 | -42.42 |
其中:利息费用 | 12.78 | 1.71 | - | - |
利息收入 | 16.26 | 29.90 | 12.85 | 5.87 |
加:其他收益 | 113.73 | 390.04 | 214.34 | 22.1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46 | 7,007.85 | 317.41 | 3,996.84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3.32 | 3.2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7.09 | -96.40 | -171.45 | 129.4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4.69 | -314.18 | -233.49 | -87.9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49 | 8.17 | - | -4.5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6.62 | 8,871.76 | 3,923.06 | 7,002.62 |
加:营业外收入 | 33.55 | 110.03 | 6.73 | 10.61 |
减:营业外支出 | 28.51 | 92.47 | 239.99 | 27.4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21.66 | 8,889.32 | 3,689.79 | 6,985.82 |
减:所得税费用 | 32.65 | -19.55 | 385.19 | 304.6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9.01 | 8,908.87 | 3,304.61 | 6,681.22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89.01 | 8,908.87 | 3,304.61 | 6,681.22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170.83 | 64,758.10 | 44,058.47 | 34,277.3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3.84 | 1,166.34 | 635.59 | 39.1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47 | 741.82 | 4,572.05 | 5,824.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55.14 | 66,666.26 | 49,266.11 | 40,141.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587.13 | 51,174.94 | 34,913.40 | 25,413.3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09.20 | 8,451.49 | 6,178.07 | 5,883.8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3.86 | 952.09 | 695.13 | 1,238.1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7.18 | 3,510.12 | 4,164.33 | 2,174.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997.36 | 64,088.65 | 45,950.93 | 34,709.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7.78 | 2,577.61 | 3,315.17 | 5,431.6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00.00 | 1,869.09 | 5,204.00 | 8,000.00 |
1-1-159
项目 | 2022年 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6.40 | 2,350.00 | 317.41 | 4,552.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9.00 | 97.97 | 39.2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50.00 | 45.3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36.40 | 4,278.09 | 5,664.72 | 12,591.6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3.04 | 1,008.36 | 3,071.37 | 711.9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400.00 | 4,456.74 | 3,708.58 | 9,874.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010.00 | - | 45.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33.04 | 6,475.10 | 6,779.95 | 10,631.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37 | -2,197.01 | -1,115.23 | 1,960.3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01.93 | 2,707.19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8.70 | - | - | 90.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10.63 | 2,707.19 | - | 90.1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73.98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84.13 | 1.16 | 3,000.00 | 8,25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13.77 | 538.22 | 619.59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71.88 | 539.39 | 3,619.59 | 8,25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1.25 | 2,167.80 | -3,619.59 | -8,159.8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3.53 | -57.52 | -590.86 | 43.3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86.57 | 2,490.89 | -2,010.51 | -724.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03.71 | 1,212.82 | 3,223.34 | 3,947.8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7.14 | 3,703.71 | 1,212.82 | 3,223.34 |
(三)审计意见类型
天健会计师审计了华之杰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1-1-160
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6-49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认为:华之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之杰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天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天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华之杰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动工具零部件及消费类电子零部件业务。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华之杰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59,576.56万元、88,799.29万元、124,909.93万元和52,810.22万元,其中电动工具零部件及消费类电子零部件业务的营业收入为58,189.79万元、86,002.41万元、121,661.95万元和50,990.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7.67%、
96.85%、97.40%和96.55%。
由于营业收入是华之杰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华之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天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1-1-161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天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客户签收单及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对主要客户实施实地走访或视频询问,了解双方交易背景、货款结算方法等内容;
9)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华之杰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6,646.77万元、28,758.38万元、32,801.96万元及25,688.47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840.09万元、1,445.11
1-1-162
万元、1,648.34万元及1,298.34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15,806.68万元、27,313.27万元、31,153.62万元及24,390.13万元。华之杰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天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天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3)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4)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和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5)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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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华捷电子 | 张家港 | 智能控制器和无刷电机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研发 | 100.00 | - |
美国华捷 | 美国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 100.00 | - |
BVI华捷 | BVI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 100.00 | - |
金朗嘉品 | 苏州 | 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等材料的贸易业务 | 100.00 | - |
海南潜鲸 | 海南 | 尚未实质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 |
越南华捷 | 越南 | 智能开关、无刷电机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 - | 100.00 |
墨西哥华杰 | 墨西哥 | 智能控制器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 18.00 | 82.00 |
香港嘉品 | 中国香港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 -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如下表:
1、合并范围增加
年度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2020年度 | 金朗嘉品 | 新设 | 2020年3月 | 1,000万元人民币 | 100.00% |
海南潜鲸 | 新设 | 2020年12月 | 5,000万元人民币 | 100.00% | |
墨西哥华杰 | 新设 | 2020年6月 | 3,000墨西哥比索 | 100.00% | |
香港嘉品 | 一级子公司华捷电子新设 | 2020年7月 | 150万美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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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2019年度 | 越南华捷 | 一级子公司BVI华捷新设 | 2019年10月 | 466亿越南盾 | 100.00% |
2、合并范围减少
年度 |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2020年度 | 香港华捷 | 清算 | 2020年9月 |
(七)分部信息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电动工具零部件及消费类电子零部件。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45,501.16 | 37,440.69 | 111,452.54 | 90,233.14 | 76,868.76 | 56,471.41 | 49,045.63 | 35,021.72 |
智能开关 | 17,212.72 | 13,001.88 | 39,368.79 | 29,610.40 | 29,929.23 | 21,078.96 | 16,067.25 | 11,345.32 |
智能控制器 | 10,788.74 | 9,309.90 | 22,287.82 | 17,441.83 | 18,152.15 | 13,923.95 | 12,759.41 | 9,452.11 |
无刷电机 | 9,914.54 | 8,838.44 | 33,096.68 | 30,416.17 | 16,317.67 | 12,512.36 | 7,693.46 | 5,772.89 |
精密结构件 | 2,798.12 | 2,052.03 | 7,751.95 | 5,609.63 | 6,697.17 | 4,520.90 | 7,611.84 | 4,812.99 |
其他 | 4,787.04 | 4,238.44 | 8,947.30 | 7,155.11 | 5,772.54 | 4,435.23 | 4,913.66 | 3,638.40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5,488.96 | 4,153.76 | 10,209.41 | 7,705.32 | 9,133.65 | 6,602.49 | 9,144.16 | 6,395.09 |
精密结构件 | 2,481.47 | 2,087.90 | 5,035.29 | 4,069.64 | 5,305.19 | 4,033.19 | 5,960.38 | 4,317.18 |
开关 | 2,569.77 | 1,767.80 | 4,645.26 | 3,259.27 | 3,775.29 | 2,530.13 | 3,064.69 | 1,983.65 |
其他 | 437.72 | 298.06 | 528.85 | 376.41 | 53.17 | 39.17 | 119.09 | 94.26 |
合计 | 50,990.12 | 41,594.46 | 121,661.95 | 97,938.46 | 86,002.41 | 63,073.90 | 58,189.79 | 41,416.80 |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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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美国华捷、BVI华捷、香港华捷、越南华捷、墨西哥华杰和香港嘉品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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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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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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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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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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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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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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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对于划分为该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不计提坏账准备。 |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对于划分为该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不计提坏账准备。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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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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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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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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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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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10.00 | 4.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10.00 | 9.00-18.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00 | 18.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00 | 18.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10.00 | 18.00 |
(十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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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10 |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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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七)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九)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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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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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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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一)收入
1、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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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电动工具零部件及消费类电子零部件,均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国内销售,其中寄售模式下,以将产品发至客户货仓,根据客户实际领用情况对账完成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非寄售签收模式下,以将产品交付客户签收,并与客户对账完成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对于出口销售,其中直接出口模式下,以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间接出口模式,以完成报关并经客户签收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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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电动工具零部件及消费类电子零部件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中寄售模式下,以将产品发至客户货仓,根据客户实际领用情况对账完成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非寄售签收模式下,以将产品交付客户签收,并与客户对账完成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对于出口销售,其中直接出口模式下,以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间接出口模式,以完成报关并经客户签收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
(二十二)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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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三)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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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五)租赁
1、2021年度、2022年1-6月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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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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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019年度、2020年度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为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对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股份支付分期确认调整、理财产品列报调整、预付设备购置款列报调整、信用风险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票据背书终止确认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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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同一合同项下的应收和预收款项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等事项。相关差错更正对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较小,对当期净利润和净资产的累积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2021年末 | 2019年度/ 2019年末 |
差错更正对净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 | -3.76 | 239.58 |
当期净利润 | 11,626.08 | 8,120.43 |
差错更正对净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 -0.03% | 2.95% |
差错更正对净资产的累积影响金额 | -45.94 | -60.91 |
期末净资产 | 34,793.34 | 26,570.41 |
差错更正对净资产的累积影响金额占当期净资产的比例 | -0.13% | -0.23% |
公司上述差错更正不属于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不属于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不属于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497号)。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0.49 | 2.70 | -29.08 | -2.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7.80 | 417.77 | 326.46 | 97.29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6.40 | 0.59 | 69.29 | 81.5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 | - | 3.24 | 245.93 | -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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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78 | -51.18 | -264.97 | -9.7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65 | 5.70 | - | 9.45 |
小计 | 244.56 | 378.82 | 347.62 | 154.64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 36.89 | 67.39 | 52.32 | 22.47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07.67 | 311.43 | 295.30 | 132.17 |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0%、8%、10%、13%、16%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文 |
公司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具体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华之杰 | 15% | 15% | 15% | 15% |
华捷电子 | 15% | 15% | 15% | 15% |
美国华捷 | 联邦税率21%, 州税率8.25% | 联邦税率21%, 州税率8.25% | 联邦税率21%, 州税率8.25% | 联邦税率21%, 州税率8.25% |
BVI华捷 | 0% | 0% | 0% | 0% |
香港华捷 | 已注销 | 已注销 | 已注销 | 0% |
越南华捷 | 10% | 0% | 0% | 0% |
墨西哥华杰 | 30% | 30% | 30% | 未成立 |
香港嘉品 | 16.50% | 16.50% | 16.50% | 未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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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5% | 25% | 未成立 |
(二)税收优惠
1、华之杰于2019年12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故2019-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2年1-6月,华之杰尚处于高新技术企业复评阶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2、华捷电子分别于2018年11月28日和2021年11月30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故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根据越南2020年6月17日颁布的第61/2020/QH14号投资法、2013年12月26日政府第218/2013号/ N?-CP号关于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2014年10月1日第91/2014号法令/ N?-CP关于政府修正和补充税收法规中的若干条款、2015年2月12日政府的第12/2015号法令/ N?-CP关于税收法律的实施情况的详细说明以及对税收法的若干条款的补充规定,对于设立在工业区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0%,企业可免税两年,之后四年减少应纳税额的50%征收所得税。越南华捷于2019年10月在越南平阳省宾吉县泰和坊美福3工业区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越南华捷成立当年不足3个月税期,可并入2020年度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并可自2020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故2019-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0,2022年1-6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1-1-192
流动比率(倍) | 1.60 | 1.50 | 1.55 | 1.82 |
速动比率(倍) | 1.07 | 1.01 | 1.09 | 1.3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1.65% | 56.69% | 53.36% | 45.6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1.42% | 49.07% | 57.46% | 43.63%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3.61 | 4.06 | 3.91 | 3.58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3.11 | 4.10 | 4.26 | 3.48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6,720.07 | 13,276.37 | 13,538.89 | 9,918.96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01.04 | 148.94 |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25 | 1.15 | 1.54 | 1.61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1 | 0.09 | 0.54 | 0.15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 | 项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2年1-6月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5 | 0.68 | 0.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50 | 0.65 | 0.65 | |
2021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39 | 1.41 | 1.41 |
1-1-193
期间 | 项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61 | 1.37 | 1.37 | |
2020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50 | 1.55 | 1.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50 | 1.51 | 1.51 | |
2019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78 | 1.08 | 1.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28 | 1.07 | 1.07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50,990.12 | 96.55% | 121,661.95 | 97.40% | 86,002.41 | 96.85% | 58,189.79 | 97.67% |
1-1-194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其他业务收入 | 1,820.10 | 3.45% | 3,247.98 | 2.60% | 2,796.88 | 3.15% | 1,386.77 | 2.33% |
合计 | 52,810.22 | 100.00% | 124,909.93 | 100.00% | 88,799.29 | 100.00% | 59,576.5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96%,主要为电动工具零部件、消费电子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废料及材料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按产品类型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45,501.16 | 89.24% | 111,452.54 | 91.61% | 76,868.76 | 89.38% | 49,045.63 | 84.29% |
智能开关 | 17,212.72 | 33.76% | 39,368.79 | 32.36% | 29,929.23 | 34.80% | 16,067.25 | 27.61% |
智能控制器 | 10,788.74 | 21.16% | 22,287.82 | 18.32% | 18,152.15 | 21.11% | 12,759.41 | 21.93% |
无刷电机 | 9,914.54 | 19.44% | 33,096.68 | 27.20% | 16,317.67 | 18.97% | 7,693.46 | 13.22% |
精密结构件 | 2,798.12 | 5.49% | 7,751.95 | 6.37% | 6,697.17 | 7.79% | 7,611.84 | 13.08% |
其他 | 4,787.04 | 9.39% | 8,947.30 | 7.35% | 5,772.54 | 6.71% | 4,913.66 | 8.44%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5,488.96 | 10.76% | 10,209.41 | 8.39% | 9,133.65 | 10.62% | 9,144.16 | 15.71% |
精密结构件 | 2,481.47 | 4.87% | 5,035.29 | 4.14% | 5,305.19 | 6.17% | 5,960.38 | 10.24% |
开关 | 2,569.77 | 5.04% | 4,645.26 | 3.82% | 3,775.29 | 4.39% | 3,064.69 | 5.27% |
其他 | 437.72 | 0.86% | 528.85 | 0.43% | 53.17 | 0.06% | 119.09 | 0.20% |
合计 | 50,990.12 | 100.00% | 121,661.95 | 100.00% | 86,002.41 | 100.00% | 58,189.7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9,045.63万元、76,868.76万元、111,452.54万元和45,501.1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29%、89.38%、91.61%和89.24%,系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144.16万元、9,133.65万元、10,209.41万元和5,488.96万元,整体相对稳定。
(2)按销售模式分类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电动工具和消费电子品牌商,且多为业内知名大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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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其对供应商有着较为严格的资质认证程序和管理制度体系,因此公司报告期内均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以非寄售类销售为主,同时存在少部分寄售类销售。公司寄售模式通常仅针对订单规模稳定、合作时间长期、零库存管理需求较高的大型客户,主要包括佳世达集团、TCL科技、海信视像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非寄售 | 47,344.31 | 92.85% | 113,711.22 | 93.46% | 78,405.88 | 91.17% | 50,766.04 | 87.24% |
寄售 | 3,645.81 | 7.15% | 7,950.72 | 6.54% | 7,596.53 | 8.83% | 7,423.74 | 12.76% |
合计 | 50,990.12 | 100.00% | 121,661.95 | 100.00% | 86,002.41 | 100.00% | 58,189.79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寄售模式收入分别为7,423.74万元、7,596.53万元、7,950.72万元和3,645.8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76%、8.83%、
6.54%和7.15%。报告期内,公司寄售模式销售收入金额相对稳定,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
(3)按销售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境内 | 华东 | 12,933.22 | 25.36% | 28,098.23 | 23.10% | 20,152.01 | 23.43% | 16,146.22 | 27.75% |
华南 | 7,840.41 | 15.38% | 15,582.85 | 12.81% | 14,221.13 | 16.54% | 10,267.93 | 17.65% | |
其他 | 273.12 | 0.54% | 589.41 | 0.48% | 432.20 | 0.50% | 502.21 | 0.86% | |
小计 | 21,046.74 | 41.28% | 44,270.50 | 36.39% | 34,805.34 | 40.47% | 26,916.36 | 46.26% | |
境外 | 保税区 | 3,728.94 | 7.31% | 7,198.23 | 5.92% | 17,003.85 | 19.77% | 13,189.65 | 22.67% |
出口加工区 | 9,036.94 | 17.72% | 25,480.18 | 20.94% | 12,659.41 | 14.72% | 11,280.34 | 19.39% | |
东南亚 | 8,676.50 | 17.02% | 34,336.27 | 28.22% | 16,671.67 | 19.39% | 3,143.58 | 5.40% | |
港澳台 | 373.02 | 0.73% | 1,219.98 | 1.00% | 1,096.01 | 1.27% | 736.14 | 1.27% | |
其他 | 8,127.98 | 15.94% | 9,156.79 | 7.53% | 3,766.13 | 4.38% | 2,923.72 | 5.02% | |
小计 | 29,943.37 | 58.72% | 77,391.45 | 63.61% | 51,197.07 | 59.53% | 31,273.42 | 53.74% | |
合计 | 50,990.12 | 100.00% | 121,661.95 | 100.00% | 86,002.41 | 100.00% | 58,189.79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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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拓展境内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业务的收入占比约为36%-47%,境外业务的收入占比约为53%-64%。公司外销比例较高,主要系下游客户所处的电动工具行业境外品牌众多,主要的末端消费市场也分布于境外。公司的内销收入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华东及华南地区,主要原因系华东及华南地区电动工具制造业相对发达。
(4)按季度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季度 | 25,825.37 | 50.65% | 31,403.66 | 25.81% | 13,786.36 | 16.03% | 15,448.73 | 26.55% |
第二季度 | 25,164.75 | 49.35% | 35,222.45 | 28.95% | 18,821.64 | 21.89% | 14,420.51 | 24.78% |
第三季度 | - | - | 21,480.49 | 17.66% | 24,494.34 | 28.48% | 13,002.77 | 22.35% |
第四季度 | - | - | 33,555.34 | 27.58% | 28,900.07 | 33.60% | 15,317.78 | 26.32% |
合计 | 50,990.12 | 100.00% | 121,661.95 | 100.00% | 86,002.41 | 100.00% | 58,189.79 | 100.00%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主要由下游各领域客户的订单驱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明显季节性特征,但受疫情、市场需求等特定因素影响,各季度销售收入存在一定波动。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销售占比较低,主要系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对国内生产端影响较大,公司虽在春节后第一时间复工,但开工率仍然较低,销售收入也受到较大影响。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销售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1)海外疫情持续发酵,居民居家隔离或办公情形增加进一步激发电动工具的市场需求增长;2)公司无刷直流电机和集成式智能开关等新项目大规模量产;3)市场对第一季度的疫情干扰仍保持一定警惕,下游客户普遍较往年增加较多备货。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销售占比较低,主要系市场供需局部阶段性调整所致,2020年全球疫情爆发大幅带动了全球电动工具市场需求的增加,2021年全球逐渐开始进入后疫情时代,客户在2021年上半年亦备了一定的库存以加大并延长对疫情影响的承受能力,因此到第三季度则有所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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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45,501.16 | 111,452.54 | 44.99% | 76,868.76 | 56.73% | 49,045.63 |
智能开关 | 17,212.72 | 39,368.79 | 31.54% | 29,929.23 | 86.27% | 16,067.25 |
智能控制器 | 10,788.74 | 22,287.82 | 22.78% | 18,152.15 | 42.26% | 12,759.41 |
无刷电机 | 9,914.54 | 33,096.68 | 102.83% | 16,317.67 | 112.10% | 7,693.46 |
精密结构件 | 2,798.12 | 7,751.95 | 15.75% | 6,697.17 | -12.02% | 7,611.84 |
其他 | 4,787.04 | 8,947.30 | 55.00% | 5,772.54 | 17.48% | 4,913.66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5,488.96 | 10,209.41 | 11.78% | 9,133.65 | -0.11% | 9,144.16 |
精密结构件 | 2,481.47 | 5,035.29 | -5.09% | 5,305.19 | -10.99% | 5,960.38 |
开关 | 2,569.77 | 4,645.26 | 23.04% | 3,775.29 | 23.19% | 3,064.69 |
其他 | 437.72 | 528.85 | 894.62% | 53.17 | -55.35% | 119.09 |
合计 | 50,990.12 | 121,661.95 | 41.46% | 86,002.41 | 47.80% | 58,189.79 |
2019-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47.80%和41.46%,主要系电动工具零部件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所贡献。2022年1-6月,受国内疫情防控管制及行业整体去库存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019-2021年度,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全球电动工具市场空间较大,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电动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户外园林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随着电动工具应用场景的增加和市场接受度的提高,全球电动工具的需求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根据《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的数据,2011-2020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
10.40%,2020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为544.34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将达到686.5亿美元。此外,由于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居家消费成为新常态,电动工具行业市场需求得到进一步的刺激。全球电动工具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公司业务增长带来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2)客户基础和研发创新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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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工具行业是产品快速更替,技术快速演进的行业。电动工具品牌商对零部件供应商的研发实力、工艺技术积累、产品品质稳定性、快速响应等均有很高要求,因此该类客户建立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体系。基于品牌影响力和产品品质稳定性考虑,下游客户一般会选择优质供应商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凭借多年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质服务,公司与百得集团、TTI集团、牧田集团、博世集团等国内外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长期的合作历程中,公司始终致力于强化自身优势产品,并持续保持产品创新能力,及时获取相关产品换代升级、消费者偏好变化等市场信息,积极拓展产品线、开发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客户认可度不断提升,从而带来公司订单量的持续增长。
4、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
(1)电动工具零部件
1)智能开关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开关产品的主要客户为百得集团、和而泰、拓邦股份、TTI集团、牧田集团以及盈合集团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
百得集团 | 7,908.13 | 15,399.93 | 34.92% | 11,413.76 | 100.82% | 5,683.69 |
和而泰 | 2,325.32 | 6,046.73 | -2.16% | 6,180.12 | 102.85% | 3,046.62 |
拓邦股份 | 2,259.25 | 5,354.43 | 22.84% | 4,358.71 | 132.17% | 1,877.36 |
TTI集团 | 1,574.17 | 3,899.32 | 24.10% | 3,142.00 | 67.50% | 1,875.87 |
牧田集团 | 716.94 | 1,991.27 | 63.01% | 1,221.58 | 189.80% | 421.52 |
盈合集团 | 267.94 | 2,897.16 | 315.07% | 698.00 | 237.76% | 206.66 |
合计 | 15,051.75 | 35,588.83 | 31.74% | 27,014.16 | 106.03% | 13,111.71 |
智能开关收入 | 17,212.72 | 39,368.79 | 31.54% | 29,929.23 | 86.27% | 16,067.25 |
主要客户收入合计占比 | 87.45% | 90.40% | - | 90.26% | - | 81.61% |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智能开关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度增长13,861.98万元和9,439.56万元,增幅分别达到86.27%和31.54%,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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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为:
百得集团方面:2020年度,公司对百得集团智能开关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5,730.07万元,主要原因系:①百得集团的新品牌Craftsman达到了量产状态,增加了配套产品的采购;②自2020年3月以来,全球新冠疫情背景下居民居家隔离或办公情形增加进一步激发电动工具的市场需求增长;③百得集团线上销售受众增加,线下销售平台Home Depot等电动工具超市的线下业务在北美疫情期间仍可保持营业,百得集团的销售渠道因而保持通畅,故对公司的采购订单增加。2021年度,公司对百得集团智能开关销售收入较上年度继续增长3,986.17万元,主要原因系前述情形于2021年得以持续,同时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品一般为平台性产品,随着客户整机系列扩大,2020年度公司量产的新品不断被应用到客户的更多机型。
和而泰、拓邦股份以及TTI集团方面: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对和而泰、拓邦股份以及TTI集团智能开关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较上年度增加6,880.98万元和1,619.64万元。上述变动是因为随着公司与TTI集团的合作趋于紧密,公司在TTI集团同类零部件采购中的占比提高,同时TTI集团通过和而泰、拓邦股份指定采购公司产品,因此公司对和而泰、拓邦股份的销售有所增加。其中,2021年度,公司对和而泰智能开关销售收入略有下降,主要系和而泰和拓邦股份等中间客户作为TTI集团同类组件的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竞争关系,TTI集团的指定采购会存在此消彼长的情形。
此外,公司重视产品迭代与新型号开发,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创新,在报告期内不断推出的新产品逐渐获得了客户认可,并实现了较好的收入,如公司对牧田集团、盈合集团等客户智能开关的销售收入整体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2)智能控制器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中智能控制器产品的主要客户为百得集团、东成集团、康平科技、奔腾塑业、双马机电和普莱得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00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
百得集团 | 4,507.35 | 9,684.62 | 18.10% | 8,200.50 | 20.16% | 6,824.47 |
东成集团 | 2,489.91 | 5,366.15 | 63.52% | 3,281.60 | 105.39% | 1,597.71 |
康平科技 | 1,678.20 | 1,305.30 | -42.41% | 2,266.35 | 39.52% | 1,624.36 |
TTI集团 | 396.76 | 1,260.60 | 46.52% | 860.34 | 99.46% | 431.33 |
奔腾塑业 | 197.35 | 1,025.82 | -5.44% | 1,084.85 | - | - |
双马机电 | 215.00 | 803.32 | 57.34% | 510.56 | 42.57% | 358.10 |
普莱得 | 513.21 | 377.76 | 201.20% | 125.42 | 20.66% | 103.94 |
盈合集团 | 128.13 | 409.35 | - | - | - | - |
合计 | 10,125.91 | 20,232.92 | 23.90% | 16,329.62 | 49.27% | 10,939.92 |
智能控制器收入 | 10,788.74 | 22,287.82 | 22.78% | 18,152.15 | 42.26% | 12,759.41 |
主要客户收入合计占比 | 93.86% | 90.78% | - | 89.96% | - | 85.74% |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智能控制器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度增长5,392.73万元和4,135.67万元,增幅分别达到42.26%和22.78%,上述变化主要是因为:
百得集团方面:2020年度,公司对百得集团智能控制器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376.03万元,主要原因系:①百得集团的新品牌Craftsman达到了量产状态,增加了配套产品的采购;②自2020年3月以来,全球新冠疫情背景下居民居家隔离或办公情形增加进一步激发电动工具的市场需求增长;③百得集团线上销售受众增加,线下销售平台Home Depot等电动工具超市的线下业务在北美疫情期间仍可保持营业,百得集团的销售渠道因而保持通畅,故对公司的采购订单增加。2021年度,公司对百得集团智能控制器销售收入较上年度继续增长1,484.12万元,主要原因系前述情形于2021年得以持续,同时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品一般为平台性产品,随着客户整机系列扩大,2020年度公司量产的新品不断被应用到客户的更多机型。
康平科技方面:康平科技系百得集团指定的采购商,随着公司与百得集团合作日趋紧密,2020年度,公司对康平科技智能控制器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39.52%。2021年度,公司对康平科技智能控制器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全球缺芯形势下,芯片原材料的供货不足,康平科技对终端客户百得集团的销售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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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重视产品迭代与新型号开发,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创新,在报告期内不断推出的新产品逐渐获得了客户认可,并实现了较好的收入,如公司对东成集团、TTI集团、双马机电和普莱得等存量客户智能控制器的销售收入整体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同时,公司新开发了奔腾塑业、盈合集团等新客户,亦提高了公司智能控制器产品的销售收入。
3)无刷电机
公司无刷电机业务的主要客户为TTI集团。报告期各期,公司对TTI集团销售无刷电机的收入分别为7,129.21万元、15,282.52 万元、30,522.88万元和8,828.53万元,分别占当期无刷电机业务收入的 92.67%、93.66%、92.22%和89.05%。2019-2021年度,公司无刷电机业务增速较快,主要系公司无刷电机业务起步较晚,报告期初产生的收入相对较少,而随着公司无刷电机产品的逐渐成熟,客户认可度亦不断提升;同时,由于公司子公司越南华捷贴近TTI集团越南工厂,越南华捷逐步实现量产进一步获得了TTI集团越南工厂更多的无刷电机订单。2022年1-6月,公司无刷电机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TTI集团于上年末备货较多,进行了相应的需求调控。
4)精密结构件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中精密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7,611.84万元、6,697.17万元、7,751.95万元和2,798.12万元,整体较为稳定。
5)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中的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4,913.66万元、5,772.54万元、8,947.30万元和4,787.04万元,主要包括不带控制功能的开关、电子模组、锂电池保护器、锂电池保护器组件等。报告期内公司该等产品销售收入不断提升,主要系百得集团、博世集团、奔腾塑业和东成集团等对公司电子模组产品需求的增加,以及康平科技等对公司锂电池保护器产品需求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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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费电子零部件
1)精密结构件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中精密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960.38万元、5,305.19万元、5,035.29万元和2,481.47万元,呈逐年下滑趋势,主要系公司对三星集团销售收入下降的影响。由于三星集团陆续关闭了其在天津、惠州的生产工厂,逐渐将消费电子产品的生产基地由中国转向韩国本土、越南和印度后,双方合作的便利性下降,业务量逐年减少。2)开关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零部件中开关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064.69万元、3,775.29万元、4,645.26万元和2,569.77万元,呈稳定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拉动了PC整机市场的回暖,公司与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佳世达集团等消费电子领域的客户业务合作日趋紧密,同时公司的新品迭代亦对公司消费电子开关业务的增长存在较大贡献。
3)其他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零部件中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19.09万元、
53.17万元、528.85万元和437.72万元。2021年以来,公司该类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冠捷科技新增对公司电子模组的采购,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对碳刷架的采购需求增加。
5、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材料销售 | 1,220.84 | 67.08% | 590.05 | 18.17% | 50.90 | 1.82% | - | - |
废料销售 | 516.01 | 28.35% | 1,935.28 | 59.58% | 2,101.31 | 75.13% | 957.64 | 69.06% |
其他 | 83.26 | 4.57% | 722.65 | 22.25% | 644.67 | 23.05% | 429.13 | 30.94% |
合计 | 1,820.10 | 100.00% | 3,247.98 | 100.00% | 2,796.88 | 100.00% | 1,386.7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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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公司原材料销售金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系:2021年上半年电子件原材料市场需求紧俏,公司大量增加备货;2021年四季度以来,公司为加强存货管理,对无生产计划的电子件原材料予以销售。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总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成本 | 41,594.46 | 97.53% | 97,938.46 | 99.29% | 63,073.90 | 97.26% | 41,416.80 | 98.76% |
其他业务成本 | 1,054.06 | 2.47% | 701.18 | 0.71% | 1,779.99 | 2.74% | 522.08 | 1.24% |
合计 | 42,648.52 | 100.00% | 98,639.64 | 100.00% | 64,853.88 | 100.00% | 41,938.8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41,938.88万元、64,853.88万元、98,639.64万元和42,648.52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均在97%以上。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1)按产品类型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37,440.69 | 90.01% | 90,233.14 | 92.13% | 56,471.41 | 89.53% | 35,021.72 | 84.56% |
智能开关 | 13,001.88 | 31.26% | 29,610.40 | 30.23% | 21,078.96 | 33.42% | 11,345.32 | 27.39% |
智能控制器 | 9,309.90 | 22.38% | 17,441.83 | 17.81% | 13,923.95 | 22.08% | 9,452.11 | 22.82% |
无刷电机 | 8,838.44 | 21.25% | 30,416.17 | 31.06% | 12,512.36 | 19.84% | 5,772.89 | 13.94% |
精密结构件 | 2,052.03 | 4.93% | 5,609.63 | 5.73% | 4,520.90 | 7.17% | 4,812.99 | 11.62% |
其他 | 4,238.44 | 10.19% | 7,155.11 | 7.31% | 4,435.23 | 7.03% | 3,638.40 | 8.78%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4,153.76 | 9.99% | 7,705.32 | 7.87% | 6,602.49 | 10.47% | 6,395.09 | 15.44% |
精密结构件 | 2,087.90 | 5.02% | 4,069.64 | 4.16% | 4,033.19 | 6.39% | 4,317.18 | 10.42% |
开关 | 1,767.80 | 4.25% | 3,259.27 | 3.33% | 2,530.13 | 4.01% | 1,983.65 | 4.79% |
其他 | 298.06 | 0.72% | 376.41 | 0.38% | 39.17 | 0.06% | 94.26 | 0.23% |
合计 | 41,594.46 | 100.00% | 97,938.46 | 100.00% | 63,073.90 | 100.00% | 41,416.80 | 100.00% |
1-1-20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电动工具零部件和消费电子零部件两部分构成,电动工具零部件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整体呈上升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趋势一致。
(2)按构成要素分类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合同履约成本,其中:直接材料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外购商品;直接人工系生产车间工人的薪酬成本;制造费用主要为除生产车间员工以外的其他生产人员的工资、生产厂房及设备的折旧、车间水电等费用;合同履约成本包括将公司产品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的费用以及报关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构成要素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30,157.57 | 72.50% | 75,573.02 | 77.16% | 47,581.61 | 75.44% | 30,952.31 | 74.73% |
直接人工 | 5,986.50 | 14.39% | 13,135.66 | 13.41% | 9,248.93 | 14.66% | 5,868.58 | 14.17% |
制造费用 | 4,986.61 | 11.99% | 8,360.68 | 8.54% | 5,431.51 | 8.61% | 4,595.91 | 11.10% |
合同履约成本 | 463.78 | 1.12% | 869.09 | 0.89% | 811.85 | 1.29% | - | - |
合计 | 41,594.46 | 100.00% | 97,938.46 | 100.00% | 63,073.90 | 100.00% | 41,416.80 | 100.00% |
注: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及报关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占主营业务成本的75%左右;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合同履约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不高且相对稳定。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保持相对稳定,各类别成本的波动趋势符合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0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8,060.46 | 79.32% | 21,219.40 | 80.77% | 20,397.36 | 85.18% | 14,023.91 | 79.51% |
智能开关 | 4,210.84 | 41.44% | 9,758.39 | 37.15% | 8,850.27 | 36.96% | 4,721.93 | 26.77% |
智能控制器 | 1,478.84 | 14.55% | 4,845.99 | 18.45% | 4,228.19 | 17.66% | 3,307.30 | 18.75% |
无刷电机 | 1,076.10 | 10.59% | 2,680.51 | 10.20% | 3,805.31 | 15.89% | 1,920.57 | 10.89% |
精密结构件 | 746.08 | 7.34% | 2,142.32 | 8.15% | 2,176.27 | 9.09% | 2,798.85 | 15.87% |
其他 | 548.60 | 5.40% | 1,792.19 | 6.82% | 1,337.31 | 5.58% | 1,275.26 | 7.23%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1,335.20 | 13.14% | 2,504.08 | 9.53% | 2,531.16 | 10.57% | 2,749.07 | 15.59% |
精密结构件 | 393.57 | 3.87% | 965.66 | 3.68% | 1,272.00 | 5.31% | 1,643.20 | 9.32% |
开关 | 801.97 | 7.89% | 1,385.99 | 5.28% | 1,245.15 | 5.20% | 1,081.04 | 6.13% |
其他 | 139.66 | 1.37% | 152.44 | 0.58% | 14.00 | 0.06% | 24.83 | 0.14% |
主营业务毛利 | 9,395.66 | 92.46% | 23,723.48 | 90.31% | 22,928.51 | 95.75% | 16,772.99 | 95.10% |
其他业务毛利 | 766.04 | 7.54% | 2,546.80 | 9.69% | 1,016.90 | 4.25% | 864.69 | 4.90% |
合计 | 10,161.71 | 100.00% | 26,270.29 | 100.00% | 23,945.41 | 100.00% | 17,637.6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变动趋势与收入较为匹配,电动工具零部件中的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以及消费电子零部件中的精密结构件、开关等产品是公司毛利的主要贡献来源。
2、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变动百分点 | 毛利率 | 变动百分点 | 毛利率 | 变动百分点 | 毛利率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17.71% | -1.32 | 19.04% | -7.50 | 26.54% | -2.06 | 28.59% |
智能开关 | 24.46% | -0.32 | 24.79% | -4.78 | 29.57% | 0.18 | 29.39% |
智能控制器 | 13.71% | -8.04 | 21.74% | -1.55 | 23.29% | -2.63 | 25.92% |
无刷电机 | 10.85% | 2.75 | 8.10% | -15.22 | 23.32% | -1.64 | 24.96% |
精密结构件 | 26.66% | -0.97 | 27.64% | -4.86 | 32.50% | -4.27 | 36.77% |
其他 | 11.46% | -8.57 | 20.03% | -3.14 | 23.17% | -2.79 | 25.95% |
消费电子零部件 | 24.33% | -0.20 | 24.53% | -3.19 | 27.71% | -2.35 | 30.06% |
精密结构件 | 15.86% | -3.32 | 19.18% | -4.80 | 23.98% | -3.59 | 27.57% |
开关 | 31.21% | 1.37 | 29.84% | -3.15 | 32.98% | -2.29 | 35.27% |
其他 | 31.91% | 3.08 | 28.82% | 2.49 | 26.33% | 5.48 | 20.85%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18.43% | -1.07 | 19.50% | -7.16 | 26.66% | -2.16 | 2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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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变动百分点 | 毛利率 | 变动百分点 | 毛利率 | 变动百分点 | 毛利率 | |
综合毛利率 | 19.24% | -1.79 | 21.03% | -5.93 | 26.97% | -2.64 | 29.61%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96%,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决定公司综合毛利率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82%、
26.66%、19.50%和18.43%,呈逐年下降趋势。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2.16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准则要求将原通过“销售费用”核算的运输费、报关费共计811.85万元计入成本所致。如将该部分成本剔除,公司2020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与2019年度基本持平。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7.16个百分点,主要由汇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综合导致,具体原因如下:
①汇率波动影响: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占比为63.61%,较上年度上涨4.08个百分点,主要以美元定价与结算,而采购活动主要在境内进行,主要付现成本以人民币定价与结算。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6.4515,较2020年平均汇率6.8976下降了6.47%,使得外销产品换算成人民币后价格下降,同时主要付现成本并未受到汇率影响,导致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2020-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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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②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约为75%,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及影响成本变动的主要因素。2021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如芯片、晶体管、线束类、铜材、PCB板等采购价格较上年度呈现全面上涨趋势,大幅压缩了公司的毛利空间。2021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较上年度变动情况如下:
原材料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
芯片(元/件) | 1.01 | 9.96% | 0.92 |
晶体管(元/件) | 0.57 | 10.25% | 0.51 |
线束类(元/件) | 0.33 | 37.12% | 0.24 |
铜材(元/公斤) | 71.60 | 27.08% | 56.34 |
PCB板(元/件) | 0.85 | 10.29% | 0.77 |
PCBA板(元/件) | 69.67 | 12.20% | 62.09 |
磁性零件(元/件) | 4.73 | 28.82% | 3.67 |
塑胶原材料(元/公斤) | 31.17 | 9.65% | 28.42 |
五金件(元/件) | 0.24 | 67.16% | 0.14 |
定子组件(元/件) | 9.84 | 43.32% | 6.86 |
转子组件(元/件) | 4.57 | 79.46% | 2.54 |
③产品结构影响:2021年度,公司整体毛利率下滑主要由电动工具零部件中的无刷电机产品所致。公司无刷电机产品收入占比从2020年度的18.97%提升至当期的27.20%,而无刷电机整体的毛利率则下降了15.22个百分点,从而拉低了公司当期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1.07个百分点,略有下降主要由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费用上涨以及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综合导致的,具体原因如下:
①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2年1-6月,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如磁性零件、铜材、晶体管、塑胶原材料、线束类和芯片等采购价格仍较上年度呈上升趋势,同时公司2022年1-6月销售的产品所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上年度价格高位时采购,导致库存商品成本结转金额较高。
②制造费用上涨影响:2022年1-6月,公司制造费用4,986.61万元,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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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期上涨约32.23%,除公司间接用工成本提高等因素外,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增加厂房、机器设备等投入,导致折旧费用上涨较多。同时由于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以及行业整体去库存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有所降低,单位制造费用上涨较多,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
③产品结构影响,2022年1-6月,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中智能控制器和其他产品毛利率分别较上年度下滑8.04个百分点和8.57个百分点,但销售占比分别提升了2.84个百分点和2.03个百分点。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1)电动工具零部件
1)智能开关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中智能开关产品单位售价及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
单位售价 | 19.46 | 13.51% | 17.14 | 7.02% | 16.02 | 10.77% | 14.46 |
单位成本 | 14.70 | 14.00% | 12.89 | 14.29% | 11.28 | 10.48% | 10.21 |
毛利率 | 24.46% | 下降0.32个百分点 | 24.79% | 下降4.78个百分点 | 29.57% | 上升0.18个百分点 | 29.39% |
报告期内,公司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开发集成度高、功能丰富的新型号智能开关产品,尤其是附加值相对较高的智能开关,导致报告期内智能开关产品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总体呈上升趋势。
2020年度,智能开关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0.18个百分点,基本稳定。
2021年度,智能开关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4.78个百分点,下降原因主要包括:①汇率波动影响,2021年度,公司智能开关外销收入占比为64.49%,而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6.4474,较2020年平均汇率6.8941下降了6.48%,使得外销产品换算成人民币后价格下降,同时主要付现成本并未受到汇率影响,从而导致当期智能开关毛利率下降。②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1年度,智能开关主要原材料如铜材、芯片、线束类等采购价格较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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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现全面上涨趋势,大幅压缩了公司的毛利空间。
2022年1-6月,智能开关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0.32个百分点,尽管当期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单位产品制造费用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仍存在,但公司当期毛利率水平较高的新产品销售占比大幅上升,使得公司当期智能开关产品毛利率下降较少。
2)智能控制器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中智能控制器产品单位售价及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
单位售价 | 20.39 | -14.29% | 23.79 | -3.70% | 24.71 | -5.10% | 26.04 |
单位成本 | 17.60 | -5.49% | 18.62 | -1.76% | 18.95 | -1.74% | 19.29 |
毛利率 | 13.71% | 下降8.04个百分点 | 21.74% | 下降1.55个百分点 | 23.29% | 下降2.63个百分点 | 25.92% |
报告期内,受公司在智能控制器领域的高端化战略持续推进、下游客户需求结构改变、电机智能控制器销售金额占比提升等因素的影响,智能控制器产品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存在一定波动。
2020年度,智能控制器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2.6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及报关费等合同履约成本计入成本;②毛利率较低的电机智能控制器销售占比较上年提高了11.60个百分点,拉低了智能控制器的整体毛利率。
2021年度,智能控制器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1.5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①汇率波动影响:2021年度,公司智能控制器外销收入占比为53.75%,而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6.4474,较2020年平均汇率6.8941下降了
6.48%,使得外销产品换算成人民币后价格下降,同时主要付现成本并未受到汇率影响,从而导致当期智能控制器毛利率下降。②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
2021年智能控制器主要原材料如铜材、芯片、线束类等采购价格较2020年度呈现全面上涨趋势,大幅压缩了公司的毛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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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智能控制器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8.0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2年1-6月,智能控制器主要原材料如MOS管、MCU芯片等采购价格较上年度有所上涨,同时公司2022年1-6月销售的智能控制器产品所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上年度价格高位时采购,导致库存商品成本结转金额较高;②制造费用上涨影响:公司上年末新投入的机器设备于本期产生较多折旧费用,导致制造费用上升较多,同时智能控制器产能利用率较上年下降较多,导致单位智能控制器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上升较多。
3)无刷电机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中无刷电机产品单位售价及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 年度 |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
单位售价 | 126.09 | -20.06% | 157.72 | 14.34% | 137.93 | -29.40% | 195.37 |
单位成本 | 112.40 | -22.45% | 144.94 | 37.04% | 105.77 | -27.85% | 146.60 |
毛利率 | 10.85% | 上升2.75个百分点 | 8.10% | 下降15.22个百分点 | 23.32% | 下降1.64个百分点 | 24.96% |
2020年度,无刷电机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较上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
①公司新增无刷电机新品4810/482系列,在无刷电机中销售占比达7.99%,而该系列产品应用于电钻,体积较小,平均单价仅为36.31元,从而拉低了无刷电机整体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②公司考虑到市场竞争情况并为了进一步打开销售市场,对大客户TTI集团销售的无刷电机产品进行了一定降价,导致公司无刷电机单位售价有所降低。2020年度,无刷电机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1.64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对TTI集团产品降价以及运输费、报关费等合同履约成本计入成本的影响。
2021年度,无刷电机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较上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系HM-10225和PM-169系列产品集成智能控制器并成套销售增加,在无刷电机中销售占比合计提高36.72%,而成套销售均价分别为357.02元/套和192.44元/套,因而提高了无刷电机整体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2021年度,无刷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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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15.22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综合导致的,具体分析如下:
①汇率波动
2021年度,公司无刷电机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为91.96%,主要以美元定价与结算,而采购活动主要在境内进行,主要付现成本以人民币定价与结算。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6.4474,较2020年度平均汇率6.8941下降了
6.48%,使得外销产品换算成人民币后价格下降,同时主要付现成本并未受到汇率影响,导致当期无刷电机产品毛利率下降约5.96个百分点。
②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
无刷电机原材料主要包括PCBA板、铜材、磁性零件、定子组件、转子组件等。2021年度,上述原材料的采购单价较上年度均有较大幅度涨价,对公司无刷电机产品的毛利空间有所下降。
2021年度,无刷电机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较上年度变动情况如下:
原材料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
PCBA 板(元/件) | 69.67 | 12.20% | 62.09 |
PCB板(元/件) | 0.85 | 10.29% | 0.77 |
铜材(元/公斤) | 71.60 | 27.08% | 56.34 |
磁性零件(元/件) | 4.73 | 28.82% | 3.67 |
定子组件(元/件) | 9.84 | 43.32% | 6.86 |
转子组件(元/件) | 4.57 | 79.46% | 2.54 |
③产品结构变动
2020-2021年度,公司主要型号无刷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及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产品编码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 | |
01.004.0000013 | 3.73% | 5.22% | 下降1.49个百分点 | 23.89% | 2.44% | 上升21.45个百分点 |
303.3610035.01 | 5.73% | 24.27% | 下降18.54个百分点 | 4.61% | 44.83% | 下降40.22个百分点 |
303.3610037.01 | 9.49% | 24.05% | 下降14.56个百分点 | 4.17% | 20.67% | 下降16.50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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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产品编码为“01.004.0000013”编号的无刷电机产品,2020及2021年度,该款产品毛利率水平均较低,但在无刷电机中的销售占比从2.44%增长至
23.89%,大幅拉低了当期无刷电机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2020年度,该款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系新品当年产量小,未形成规模效应,单位成本较高,而2021年度,该款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受汇率波动、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较大且公司未及时提价。
对于“303.3610035.01”、“303.3610037.01”编号的无刷电机产品,该两款产品2020年度毛利率水平较高,且销售占比合计超过65%,但2021年度毛利率水平和销售占比均大幅下降,使得当期无刷电机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较上年大幅下降。2021年度,该两款产品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考虑到市场竞争情况并为了进一步打开销售市场,于2020年7月份对该两款产品进行了降价,其美元结算单价分别下降6.88个百分点和7.09个百分点,同时还叠加了汇率波动、原材料涨价等因素的负向影响;2021年度,该两款产品销售占比下降较多主要系新品迭代所致。
2022年1-6月,无刷电机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单位售价较高的HM-10225和PM-169系列成套销售占比下降以及单位售价较低的4810/482系列产品销售占比提升所致。2022年1-6月,无刷电机毛利率回升2.7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2021年1-6月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6.5058,较2021年度平均汇率6.4474上升了0.91%;②鉴于采购成本的上涨,公司与客户持续就价格调整方式进行协商并已于2021年9月开始调价。
4)精密结构件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中精密结构件单位售价及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
单位售价 | 1.59 | 15.42% | 1.38 | 0.27% | 1.38 | -1.61% | 1.40 |
单位成本 | 1.17 | 16.98% | 1.00 | 7.49% | 0.93 | 5.04% | 0.88 |
毛利率 | 26.66% | 下降0.97个百分点 | 27.64% | 下降4.86个百分点 | 32.50% | 下降4.27个百分点 | 3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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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电动工具零部件中的精密结构件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4.2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及报关费等合同履约成本计入成本;②公司对客户蓝微电子和台达集团产品售价有所下降,公司对上述客户2019年度和2020年度精密结构件销售额占比分别为52.70%、45.43%。
2021年度,电动工具零部件中的精密结构件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4.86个百分点,一方面系受汇率波动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均受到一定负面冲击,另一方面系电池夹产品部分高毛利型号销售占比减少所致。
2022年1-6月,电动工具零部件中的精密结构件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0.97个百分点,基本稳定。
5)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中其他产品单位售价及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
单位售价 | 4.87 | 43.37% | 3.40 | 29.44% | 2.63 | -3.15% | 2.71 |
单位成本 | 4.31 | 58.74% | 2.72 | 34.72% | 2.02 | 0.50% | 2.01 |
毛利率 | 11.46% | 下降8.57个百分点 | 20.03% | 下降3.14个百分点 | 23.17% | 下降2.79个百分点 | 25.95% |
2020年度,电动工具零部件中其他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2.7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及报关费等合同履约成本计入成本;②部分毛利率较低型号的电子模组产品销售占比上升。
2021年度,电动工具零部件中其他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3.14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汇率波动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基本上受到一定负面冲击。
2022年1-6月,电动工具零部件中其他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8.57个百分点,除原材料价格和制造费用上升因素外,主要系产品结构影响:①公司对百得集团销售的“01.008.0000039”编号的新款产品实现量产,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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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中的销售占比较上年提高了19.56个百分点,但毛利率相对较低;②公司对奔腾塑业销售的“01.007.0000003”编号产品因客户将整机转移到海外工厂生产需做转产准备而暂时未有销售,而该款产品毛利率高于上年整体毛利率,且上年在电子模组中的销售占比达7.65%。
(2)消费电子零部件
1)精密结构件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零部件中精密结构件单位售价及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
单位售价 | 0.82 | 10.14% | 0.75 | 18.89% | 0.63 | 11.89% | 0.56 |
单位成本 | 0.69 | 14.66% | 0.60 | 26.39% | 0.48 | 17.44% | 0.41 |
毛利率 | 15.86% | 下降3.32个百分点 | 19.18% | 下降4.80个百分点 | 23.98% | 下降3.59个百分点 | 27.57% |
报告期内,消费电子零部件中精密结构件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受产品成本上升影响。报告期内,消费电子零部件中精密结构件产品主要为插座等电子器材,产品货值较低且主要为老款产品,产品毛利率对成本变动的敏感性相对较强,因此随着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升,该类产品毛利率呈逐年下滑。2)开关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零部件中开关单位售价及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
单位售价 | 0.32 | 3.08% | 0.31 | 23.10% | 0.26 | 16.01% | 0.22 |
单位成本 | 0.22 | 1.06% | 0.22 | 28.87% | 0.17 | 20.12% | 0.14 |
毛利率 | 31.21% | 上升1.37个百分点 | 29.84% | 下降3.15个百分点 | 32.98% | 下降2.29个百分点 | 35.27% |
2020年度,消费电子零部件中开关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2.29个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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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主要原因系:①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及报关费等合同履约成本计入成本;②开关主要原材料铜材、线束涨价,导致单位成本上涨,毛利率下降。
2021年度,消费电子零部件中的开关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3.15个百分点,一方面系受汇率波动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基本上受到一定负面冲击,另一方面系部分高毛利型号销售占比下降所致。2022年1-6月,消费电子零部件中的开关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1.37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对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和Future Electronics Inc.销售占比提升较多,销售的开关产品主要应用于戴尔计算机、盛柏林电动卷帘遥控器等产品,毛利率较高,提高了消费电子零部件中开关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3)其他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零部件中其他产品单位售价及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变动 | 数值 | |
单位售价 | 4.56 | 35.34% | 3.37 | -20.85% | 4.26 | -23.87% | 5.59 |
单位成本 | 3.11 | 29.48% | 2.40 | -23.53% | 3.14 | -29.14% | 4.43 |
毛利率 | 31.91% | 上升3.08个百分点 | 28.82% | 上升2.49个百分点 | 26.33% | 上升5.48个百分点 | 20.85% |
报告期内,消费电子零部件中其他产品销售占比不足1%,毛利率变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影响所致。
4、毛利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20.01 | 21.75 | 24.94 | 24.73 |
002402.SZ | 和而泰 | 18.70 | 20.97 | 22.93 | 22.25 |
1-1-216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17.59 | 22.08 | 31.10 | 35.38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11.56 | 9.51 | 21.33 | 22.42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23.65 | 24.29 | 30.15 | 28.57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21.30 | 21.66 | 26.43 | 26.43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19.08 | 21.28 | 24.39 | 21.99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14.43 | 16.07 | 21.55 | 21.70 |
- | 科都电气 | 30.73 | 33.17 | 37.44 | 41.81 |
可比公司均值 | 19.67 | 21.20 | 26.69 | 27.26 | |
华之杰 | 19.24% | 21.03% | 26.97% | 29.61%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各公司业务结构存在差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基本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中间。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简称 | 主营业务 | 业务结构 |
1 | 山东威达 | 钻夹头及附件、电动工具开关、新能源储能锂电池、粉末冶金件、精密铸造件、锯片、机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工厂自动化、物流自动化、机器人及智能装备解决方案和新能源汽车快速换电站等 | 2021年-2022年1-6月,电动工具配件业务销售占比分别为47.60%、40.50%和36.99%;2019年-2022年1-6月,外销占比分别为32.97% 、35.23%、26.52%和26.98%。 |
2 | 和而泰 | 家庭用品智能控制器、新一代智能控制器、智能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厂商服务平台业务;微波毫米波模拟相控阵T/R芯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 2019年-2022年1-6月,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销售占比分别为70.01%、63.88%、65.96%和62.50%,电动工具智能控制器收入占比分别为13.83%、17.37%、15.92%和13.41%,外销占比分别为66.56%、69.62%、69.02%和67.07%。 |
3 | 贝仕达克 |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019年-2022年1-6月,智能控制器销售占比分别为82.36%、86.19%、77.89%和63.14%,外销占比分别为93.81%、92.58%、92.18%和92.98%。 |
4 | 康平科技 | 电动工具用电机、电动工具整机及相关零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2019年-2022年1-6月,电机销售占比分别为77.62%、80.27%、82.71%和73.87%,外销占比分别为85.40%、87.55%、90.07%和93.07%。 |
5 | 兴瑞科技 | 电子连接器、 结构件、 塑料外壳、 镶嵌注塑件等精密零组件的制造及研发 | 2019-2020年,连接器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21.42%和19.21%;2019年-2022年1-6月,外销占比分别为39.99%、47.57%、46.17%和4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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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简称 | 主营业务 | 业务结构 |
6 | 胜蓝股份 | 电子连接器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2019年-2022年1-6月,消费电子连接器及组件收入占比分别为74.87%、68.64%、66.79%和60.71%,外销占比分别为16.20%、12.75%、15.30%和20.54%。 |
7 | 拓邦股份 | 智能控制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即以电控、电机、电池、电源、物联网平台的“四电一网”技术为核心,面向家电、工具、 新能源、工业和智能解决方案等行业提供各种定制化解决方案 | 2019年-2022年1-6月,家电和工具业务销售占比合计分别为74.97%、76.32%、76.65%和73.84%,外销占比分别为55.50%、55.12%、55.87%和62.89%。 |
8 | 朗科智能 |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019年-2022年1-6月,电器智能控制器业务销售占比分别为63.01%、61.90%、55.94%和47.15%;2019年-2021年,外销占比分别50.32%、50.36%和50.75%。 |
9 | 科都电气 | 电动工具零部件及低压电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2019年-2022年1-6月,电动工具零部件销售占比分别为53.57%、63.04%、63.03%和65.28%,外销占比分别49.53%、45.08%、43.43%和51.42%。 |
华之杰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动工具零部件销售占比约90%;其中智能开关销售占比分别为27.61%、34.80%、32.36%和33.76%,智能控制器销售占比分别为21.93%、21.11%、18.32%和21.16%,无刷电机销售占比分别为13.22%、18.97%、27.20%和19.44%,精密结构件销售占比分别为13.08%、7.79%、6.37%和5.49%;产品外销占比分别为53.74%、59.53%、63.61%和58.72%。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见,公司产品链与可比公司相比更为丰富,涵盖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四大类别,且下游应用领域集中于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的内外销结构与可比公司也存在差异,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之间产生差异。
从产品构成和应用领域来看,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山东威达收入构成中约40%为电动工具配件,且包含一定夹钻头收入;和而泰专注智能控制器,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收入约占65%,电动工具智能控制器收入约占15%,下
1-1-218
游应用领域与公司存在较大差异;贝仕达克智能控制器收入约占63%-86%,产品结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康平科技专注于电动工具用电机,产品涵盖直流两用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直流无刷电机,而公司专注无刷电机,产品的具体构成存在差异;兴瑞科技连接器产品收入约占20%,屏蔽罩、散热片、支撑件、外壳、调节器、整流桥、模具等产品与公司的差异较大;胜蓝股份收入主要为消费电子连接器及组件;拓邦股份专注于智能控制器,工具和家电业务收入约占75%;朗科智能收入主要为电器智能控制器业务,收入约占45-65%;科都电气收入主要来自电动工具零部件,收入占比约60%,主要为专用开关和控制器。
从内外销结构看,公司外销占比稍高,外销收入占比约为53%-64%。可比公司中:胜蓝股份的收入以内销为主;山东威达、兴瑞科技和朗科智能的外销占比较低,约为30%-50%;和而泰、拓邦股份和科都电气的外销占比略高,约为50%-70%;贝仕达克和康平科技的销售占比基本为外销。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销售费用 | 624.10 | 1.18% | 2,015.66 | 1.61% | 1,531.82 | 1.73% | 1,990.71 | 3.34% |
管理费用 | 2,500.28 | 4.73% | 6,030.56 | 4.83% | 3,861.67 | 4.35% | 3,302.43 | 5.54% |
研发费用 | 2,394.18 | 4.53% | 5,375.62 | 4.30% | 3,364.83 | 3.79% | 2,951.68 | 4.95% |
财务费用 | -880.13 | -1.67% | 778.69 | 0.62% | 1,597.35 | 1.80% | -234.31 | -0.39% |
合计 | 4,638.42 | 8.78% | 14,200.53 | 11.37% | 10,355.67 | 11.66% | 8,010.51 | 13.45% |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8,010.51万元、10,355.67万元、14,200.53万元和4,638.4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45%、11.66%、
11.37%和8.78%。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项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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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408.07 | 65.38% | 1,416.07 | 70.25% | 1,073.11 | 70.05% | 1,032.45 | 51.86% |
运输及报关费 | - | - | - | - | - | - | 658.38 | 33.07% |
业务招待费 | 187.93 | 30.11% | 469.60 | 23.30% | 348.62 | 22.76% | 127.69 | 6.41% |
交通及差旅费 | 5.70 | 0.91% | 32.62 | 1.62% | 21.63 | 1.41% | 86.93 | 4.37% |
其他 | 22.40 | 3.59% | 97.37 | 4.83% | 88.46 | 5.77% | 85.26 | 4.28% |
合计 | 624.10 | 100.00% | 2,015.66 | 100.00% | 1,531.82 | 100.00% | 1,990.71 | 100.00% |
销售费用率 | 1.18% | 1.61% | 1.73% | 3.34% |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990.71万元、1,531.82万元、2,015.66万元和624.10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运输及报关费、业务招待费等构成。
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上年度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准则要求将原通过“销售费用”核算的运输费、报关费调整为“合同履约成本”并进而结转至“营业成本”,2020年公司运输及报关费用共计811.85万元;2)公司同期营业收入快速增长,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等相对固定的部分进一步摊薄。
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度增加483.84万元,但销售费用率下降
0.1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当年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所致。
2022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1)受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影响,公司2022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销售人员奖金计提金额减少,导致职工薪酬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2)受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反复及封控政策影响,公司销售人员外出活动减少,交通及差旅费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销售费用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0.95% | 0.86% | 1.01% | 2.28% |
002402.SZ | 和而泰 | 1.74% | 1.62% | 1.64% | 2.29%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1.22% | 0.99% | 1.37% | 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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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1.13% | 1.09% | 2.46% | 2.40%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2.53% | 2.51% | 4.07% | 4.54%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2.03% | 1.69% | 1.93% | 3.17%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2.96% | 2.69% | 2.39% | 3.29%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0.88% | 0.78% | 0.94% | 1.44% |
- | 科都电气 | 2.70% | 2.61% | 2.93% | 4.06% |
可比公司均值 | 1.79% | 1.65% | 2.08% | 3.18% | |
华之杰 | 1.18% | 1.61% | 1.73% | 3.34%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当,不存在显著差异。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项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1,504.41 | 60.17% | 3,148.11 | 52.20% | 1,979.32 | 51.26% | 1,890.14 | 57.23% |
股份支付 | 28.47 | 1.14% | 43.90 | 0.73% | 43.05 | 1.11% | 3.59 | 0.11%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34.94 | 5.40% | 866.87 | 14.37% | 537.16 | 13.91% | 149.22 | 4.52% |
业务招待费 | 124.17 | 4.97% | 267.30 | 4.43% | 304.37 | 7.88% | 424.27 | 12.85% |
修理费 | 49.23 | 1.97% | 293.37 | 4.86% | 157.05 | 4.07% | 101.89 | 3.09% |
安保及保洁费 | 95.55 | 3.82% | 139.57 | 2.31% | 135.42 | 3.51% | 127.22 | 3.85% |
折旧及摊销 | 168.49 | 6.74% | 418.41 | 6.94% | 129.63 | 3.36% | 112.59 | 3.41% |
水电费 | 38.57 | 1.54% | 139.32 | 2.31% | 112.84 | 2.92% | 112.73 | 3.41% |
交通及差旅费 | 55.88 | 2.24% | 146.47 | 2.43% | 97.51 | 2.52% | 180.89 | 5.48% |
其他 | 300.57 | 12.02% | 567.23 | 9.41% | 365.31 | 9.46% | 199.88 | 6.05% |
合计 | 2,500.28 | 100.00% | 6,030.56 | 100.00% | 3,861.67 | 100.00% | 3,302.43 | 100.00% |
管理费用率 | 4.73% | 4.83% | 4.35% | 5.54% |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302.43万元、3,861.67万元、6,030.56万元和2,500.28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中介机构服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构成。
1-1-221
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较上年度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1)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管理人员业务招待及出差行为有所减少;2)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管理费用中相对固定的支出部分进一步摊薄。
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较上年度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1)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张,特别是境外越南工厂、墨西哥工厂逐步投产,公司当年新增了较多管理人员,导致职工薪酬增加较多;2)2021年公司处于前次上市申报期,支付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较多;3)墨西哥工厂前期尚未投产,对应的租赁厂房折旧在管理费用中归集,导致折旧及摊销增加较多。
2022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率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1)受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反复及封控政策影响,公司管理员工出差活动减少,交通及差旅费下降较多;2)公司前次上市申报进程于2022年上半年停滞并终止注册,中介机构服务费下降较多。
(2)管理费用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4.07% | 3.77% | 5.16% | 6.76% |
002402.SZ | 和而泰 | 3.36% | 3.80% | 4.61% | 3.94%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5.04% | 3.91% | 2.82% | 3.02%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3.47% | 3.25% | 3.89% | 5.04%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6.47% | 7.03% | 6.23% | 6.15%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6.53% | 5.37% | 4.96% | 4.59%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3.81% | 3.33% | 3.26% | 3.48%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3.69% | 3.89% | 4.43% | 6.16% |
- | 科都电气 | 8.11% | 7.09% | 8.57% | 10.88% |
可比公司均值 | 4.95% | 4.60% | 4.88% | 5.56% | |
华之杰 | 4.73% | 4.83% | 4.35% | 5.54%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当,不存在显著差异。
3、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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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项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材料及其他投入 | 928.72 | 38.79% | 3,026.77 | 56.31% | 1,707.21 | 50.74% | 1,428.06 | 48.38% |
职工薪酬 | 1,445.21 | 60.36% | 2,310.79 | 42.99% | 1,626.03 | 48.32% | 1,454.97 | 49.29% |
折旧费用 | 20.25 | 0.85% | 38.06 | 0.71% | 31.59 | 0.94% | 68.65 | 2.33% |
合计 | 2,394.18 | 100.00% | 5,375.62 | 100.00% | 3,364.83 | 100.00% | 2,951.68 | 100.00% |
研发费用率 | 4.53% | 4.30% | 3.79% | 4.95% |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951.68万元、3,364.83万元、5,375.62万元和2,394.18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及其他投入等构成。
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加413.15万元,但研发费用率下降
1.17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当年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所致。
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加2,010.79万元,研发费用率提高
0.51个百分点,主要系:1)公司当年新增多项产品研发项目,研发材料及其他投入大幅增加;2)为加大无刷电机、智能开关等领域新产品研发力度,公司不断引进技术人才,2021年末公司研发人员人数较上年末增加35人,导致当期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相应有所上升。
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率较上年度上升0.23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当期进一步引进了较多高水平的研发人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研发费用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5.13% | 4.82% | 4.22% | 4.90% |
002402.SZ | 和而泰 | 4.56% | 4.78% | 5.07% | 4.65%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4.41% | 4.53% | 3.66% | 3.57%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2.99% | 3.21% | 3.68% | 4.51%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4.36% | 4.52% | 4.64% | 5.21%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6.56% | 5.22% | 4.69% | 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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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6.74% | 5.79% | 5.64% | 6.29%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4.08% | 3.50% | 3.36% | 3.67% |
- | 科都电气 | 7.54% | 7.07% | 7.35% | 7.26% |
可比公司均值 | 5.15% | 4.83% | 4.70% | 4.99% | |
华之杰 | 4.53% | 4.30% | 3.79% | 4.95%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当,不存在显著差异。
4、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项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手续费 | 25.93 | -2.95% | 82.39 | 10.58% | 43.98 | 2.75% | 16.33 | -6.97% |
汇兑损益 | -909.66 | 103.35% | 715.18 | 91.84% | 1,608.41 | 100.69% | -236.08 | 100.76% |
利息支出 | 56.56 | -6.43% | 77.47 | 9.95% | - | - | - | - |
减:利息收入 | 52.96 | -6.02% | 96.34 | 12.37% | 55.04 | 3.45% | 14.56 | -6.21% |
合计 | -880.13 | 100.00% | 778.69 | 100.00% | 1,597.35 | 100.00% | -234.31 | 100.00% |
财务费用率 | -1.67% | 0.62% | 1.80% | -0.39% |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34.31万元、1,597.35万元、778.69万元和-880.13万元,波动较大,主要受汇兑损益波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且主要以美元结算,汇兑损益主要来源于销售收款汇差。由于公司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账期,因此在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时,收到的美元折合为人民币金额会大于原确认收入时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形成汇兑收益,反之则形成汇兑损失。
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情况如下:
1-1-224
数据来源:Wind
2019年,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有一定波动,但总体呈上升的趋势,由此形成汇兑收益;2020年,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总体呈现先升后大幅下降,总体上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由此形成了较大的汇兑损失;2021年,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继续呈波动下降的趋势,但整体下降幅度较小,形成的汇兑损失减小;2022年1-6月,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持续回升,由此形成较大的汇兑收益。
(2)财务费用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4.84% | 0.10% | 0.64% | -1.20% |
002402.SZ | 和而泰 | 0.21% | 0.37% | 1.42% | 0.87%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3.74% | 0.14% | 1.78% | 0.58%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0.43% | 0.56% | 2.34% | 0.39%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2.48% | 0.44% | 1.24% | -1.79%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0.70% | 0.17% | 0.33% | -0.04%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1.50% | 0.82% | 3.18% | 0.88%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0.74% | 1.02% | 0.87% | -0.81% |
- | 科都电气 | 1.02% | 2.05% | 3.57% | 3.57% |
可比公司均值 | -1.47% | 0.63% | 1.71% | 0.27% | |
华之杰 | -1.67% | 0.62% | 1.80% | -0.39%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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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当,不存在显著差异。
(五)利润表其他科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4.12 | 136.69 | 142.70 | 213.86 |
教育费附加 | 59.10 | 80.23 | 85.62 | 128.32 |
印花税 | 11.31 | 26.72 | 21.20 | 16.16 |
房产税 | 30.24 | 60.62 | 49.25 | 49.59 |
车船税 | 8.59 | 9.98 | 17.18 | 9.98 |
地方教育附加 | 39.40 | 55.84 | 57.08 | 85.54 |
其他 | 0.61 | 0.37 | 0.43 | 19.19 |
合计 | 263.37 | 370.45 | 373.45 | 522.64 |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37.80 | 417.77 | 326.46 | 97.29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5.65 | 5.70 | - | 9.45 |
合计 | 253.45 | 423.47 | 326.46 | 106.74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106.74万元、326.46万元、423.47万元和253.45万元,主要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等。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1)2022年1-6月政府补助明细
2022年1-6月,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1-1-226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68.88 | 其他收益 | 《2021年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第三批)公示》 |
2021年度专项资金 | 5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度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及加快吴中区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吴财企〔2022〕14号) |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奖励 | 3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张经管发〔2020〕9号)》 |
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稳岗返还 | 25.65 | 其他收益 | 《苏州市吴中区2022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发放公示》 |
2021年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联动扶持经费 | 22.5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度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联动扶持经费的通知》(张科管〔2022〕10号) |
吴中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配套扶持款 | 15.00 | 其他收益 | 《层转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吴科计〔2021〕5号)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税收奖励 | 1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经开区(杨舍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张经管发〔2021〕24)》 |
2021年重点企业稳岗奖励资金 | 9.78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企业稳岗奖励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22〕1号) |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稳岗返还 | 5.11 | 其他收益 | 《2022年张家港市企业稳岗返还公示(第一期)》 |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科技创新奖 | 0.88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张经管发〔2020〕9号)》 |
小计 | 237.80 | - | - |
(2)2021年度政府补助明细
2021年度,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 1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吴财企〔2020〕73号) |
1-1-227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 8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金基〔2021〕15号) |
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市级财政奖励 | 6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次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市级财政奖励的通知》(吴财企〔2021〕22号) |
胥口财政局2021年吴中区第三批科技专项资金 | 5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吴中区第三批科技专项资金的通知》(吴财科〔2021〕69号) |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 | 3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苏州市2021年度第四十五批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经费的通知》(吴财科〔2021〕65号) |
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21〕16号) |
2020年度推进质量提升赞助款 | 15.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兑付2020年度推进质量提升资助的请示》(张市监办〔2021〕29号) |
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及加快吴中区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专项资金 | 14.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度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及加快吴中区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吴财企〔2021〕54号) |
2020年纳税奖励 | 1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对2020年度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的通知》(胥委发〔2021〕6号) |
春节稳岗补贴专项资金 | 8.00 | 其他收益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送温暖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苏府办〔2021〕11号) |
稳岗补贴 | 7.59 | 其他收益 | 《2021年第一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20210210 》、《张家港市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十四)》 |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批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 | 7.5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苏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创新载体-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项目及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1〕98号) |
科技专项资金 | 7.25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吴中区第二批科技专项资金的通知》(吴财科〔2021〕39号) |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 | 3.11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苏州市2021年度第三十九批科技发展计划(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经费的通知》(吴财科〔2021〕56号) |
苏州吴中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补贴 | 2.16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0年苏州市第三十一批科技发展计划(技术标准资助)项目经费的通知》(吴财企〔2020〕63号) |
1-1-228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胥口财政2020年第二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20〕62号) |
张家港经济开发管委会2019年科技创新奖 | 0.66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张经管发〔2020〕9号) |
来吴就业补贴 | 0.40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及补贴办法》的通知》(吴人社〔2020〕22号) |
张家港就管重点企业吸纳来苏就业补贴 | 0.10 | 其他收益 | 《关于贯彻春节期间稳岗惠企送温暖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张人社〔2021〕13号) |
小计 | 417.77 | - | - |
(3)2020年度政府补助明细
2020年度,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2019年税收奖励 | 8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2019年度区镇税收贡献和亩均公共线拟奖励企业名单建议方案》(张经办抄〔2020〕9号) |
吴中区财政局专项资金 | 79.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9年度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加快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吴财企〔2019〕61号) |
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加快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业提升专项扶持资金 | 35.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0年度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加快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业提升专项扶持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吴企财〔2020〕50号) |
吴中区胥口财政局奖励资金 | 2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吴中区2019年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政策性奖励资金的通知》(吴财科〔2020〕2号) |
2018年张家港市企业研发补助 | 2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8年度张家港市企业研发经费资助资金的通知》(张科综〔2020〕10号) |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性奖励 | 15.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吴中区2019年度第三、四批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性奖励经费的通知》(吴财科〔2020〕17号) |
2020年第一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12.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20〕33号) |
吴中区财政局专项资金 | 1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9年度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加快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吴财企〔2020〕 |
1-1-229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1号) | |||
吴中区胥口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纳税奖励 | 1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对2019年度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的通知》(胥委发〔2020〕9号) |
吴中就管稳岗补贴 | 10.66 | 其他收益 | 《苏州市吴中区2020年先行兑现稳岗返还发放公示》《张家港市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八)》 |
吴中就管防疫项目制培训补贴 | 7.08 | 其他收益 | 《关于开展“防疫”项目制培训的通知》(吴人社〔2020〕21号)、《关于开展“防疫”项目制培训的通知》(苏人保培〔2020〕5号) |
吴中防疫项目制培训补贴 | 7.08 | 其他收益 | 《关于开展“防疫”项目制培训的通知》(吴人社〔2020〕21号)、《关于开展“防疫”项目制培训的通知》(苏人保培〔2020〕5号) |
吴中就管以工代训补贴(疫情期间) | 5.30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以工代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吴人社〔2020〕90号) |
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 | 5.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企业研发机构项目资金的通知》(张科管〔2020〕1号) |
吴中就管重点企业员工返岗补贴 | 4.93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及补贴办法>的通知》(吴人社〔2020〕22号) |
2018年科技创新奖励 | 2.50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张经管发〔2018〕45号) |
2019年度文明企业标兵款 | 2.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公布经开区高新区杨舍镇2019年度绩效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果的通知》(张经工发〔2020〕5号)
第二批专利资助 | 0.6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9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资助经费的通知》(张市监〔2019〕145号) |
张家港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知识产权高质量扶持资助金 | 0.21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9年张家港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资助资金的通知》(张市监〔2020〕88号) |
吴中就管第二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0.10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苏州至吴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及补贴办法>的通知》(吴人社〔2020〕22号) |
小计 | 326.46 | - | - |
(4)2019年度政府补助明细
2019年度,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1-1-230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张家港市财政国库补贴 | 5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拨付2018年度张家港市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扶持资金的通知》(张财企〔2019〕34号) |
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经费 | 11.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对2018年度张家港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进行资助的通知》(张科发〔2019〕21号) |
吴中区胥口纳税奖励 | 1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对2018年度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的通知》(胥委发〔2019〕8号) |
收到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政府补贴 | 1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9〕34号) |
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款 | 7.00 | 其他收益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396号) |
张家港市财政局参与标准订获资助 | 6.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兑付2018年度推进质量提升资助的请示》(张市监〔2019〕135号) |
吴中区胥口财政局2019年度第二批专利专项资金 | 2.65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吴财科〔2019〕9号) |
2019年上半年高技能人才引进及培训奖励经费 | 0.4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9年上半年吴中区高技能人才引进及培养奖励经费的通知》(吴财行〔2019〕85号) |
吴中区胥口财政资金 | 0.24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8年苏州市第二十七批科技发展计划(技术标准资助)项目经费的通知》(吴财企〔2018〕62号) |
小计 | 97.29 | - | - |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理财产品收益 | 36.40 | 0.59 | 69.29 | 81.58 |
远期结售汇 | - | 3.24 | 249.25 | -24.39 |
票据贴现利息 | -10.84 | - | - | - |
合计 | 25.56 | 3.83 | 318.54 | 57.19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57.19万元、318.54万元、3.83万元和25.56万元,为理财产品收益、远期结售汇收益和票据贴现利息。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231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远期外汇合约 | - | - | -3.32 | 3.22 |
合计 | - | - | -3.32 | 3.22 |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分别为3.22万元、-3.32万元、0万元和0万元,均为远期外汇合约产生。
5、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坏账损失 | 330.46 | -218.72 | -632.77 | -31.90 |
合计 | 330.46 | -218.72 | -632.77 | -31.90 |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31.90万元、-632.77万元、-218.72万元和330.46万元,均为坏账损失。
6、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165.35 | -398.40 | -315.25 | -114.65 |
合计 | -165.35 | -398.40 | -315.25 | -114.65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14.65万元、-315.25万元、-398.40万元和-165.35万元,均为存货跌价损失。
7、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0.49 | 2.70 | -29.08 | -2.72 |
合计 | 0.49 | 2.70 | -29.08 | -2.72 |
1-1-23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2.72万元、-29.08万元、2.70万元和0.49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8、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外收入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52.19 | 184.37 | 0.22 | 26.28 |
其他 | 17.84 | 11.85 | 10.04 | 0.05 |
营业外收入合计 | 70.03 | 196.22 | 10.26 | 26.33 |
营业外支出 | ||||
罚款及滞纳金 | 0.15 | 4.09 | 2.02 | 16.6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6.02 | 75.07 | 174.42 | 6.45 |
对外捐赠 | 3.50 | 3.50 | 4.50 | - |
质量赔款 | 96.14 | 86.15 | 6.00 | 4.49 |
其他 | - | 78.58 | 88.29 | 8.58 |
营业外支出合计 | 115.81 | 247.40 | 275.23 | 36.11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45.78 | -51.18 | -264.97 | -9.79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0.81% | -0.45% | -2.10% | -0.11%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26.33万元、10.26万元、196.22万元和70.03万元,主要为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和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36.11万元、275.23万元、247.40万元和115.81万元,主要系公司旧机器设备的报废损失、装修事故赔偿款以及偶发性的客户质量赔款等。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1%、-2.10%、-0.45%和-0.81%,占比较小,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9、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1-233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37.64 | 1,031.00 | 1,230.49 | 1,010.6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61 | -125.95 | -240.70 | -18.45 |
合计 | 573.26 | 905.05 | 989.80 | 992.18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992.18万元、989.80万元、905.05万元和573.26万元,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润总额 | 5,658.75 | 11,461.00 | 12,615.88 | 9,112.61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48.81 | 1,719.15 | 1,892.38 | 1,366.8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8.89 | -92.97 | -291.56 | -68.4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0.09 | -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0.63 | 57.28 | 55.43 | 40.1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55 | -17.76 | - | -16.6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0.59 | 301.32 | 47.42 | 24.4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6.33 | -703.30 | -331.99 | -300.99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 | 1.92 | - | - |
税率变动影响 | - | -360.69 | -374.18 | -53.10 |
税收优惠影响 | - | - | -7.69 | - |
所得税费用 | 573.26 | 905.05 | 989.80 | 992.18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勾稽关系合理。
八、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 | 77,038.89 | 81.09% | 87,304.85 | 83.55% | 61,883.33 | 82.95% | 40,552.29 | 82.95% |
非流动资产 | 17,968.31 | 18.91% | 17,194.74 | 16.45% | 12,718.07 | 17.05% | 8,334.29 | 17.05% |
合计 | 95,007.20 | 100.00% | 104,499.58 | 100.00% | 74,601.40 | 100.00% | 48,886.5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8,886.58万元、74,601.40万元、104,499.58万元和95,007.20万元。公司资产结构保持稳定,流动资产占总资
1-1-234
产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占比保持在80%以上,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
(一)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14,431.07 | 18.73% | 17,558.35 | 20.11% | 13,167.57 | 21.28% | 8,166.87 | 20.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00.00 | 10.51% | 4,000.00 | 4.58% | - | - | 2,977.22 | 7.34% |
应收票据 | 1,319.93 | 1.71% | 773.17 | 0.89% | 635.17 | 1.03% | 553.46 | 1.36% |
应收账款 | 24,390.13 | 31.66% | 31,153.62 | 35.68% | 27,313.27 | 44.14% | 15,806.68 | 38.98% |
应收票据融资 | 273.79 | 0.36% | 163.89 | 0.19% | 137.13 | 0.22% | 130.23 | 0.32% |
预付账款 | 548.10 | 0.71% | 534.11 | 0.61% | 337.46 | 0.55% | 350.23 | 0.86% |
其他应收款 | 391.46 | 0.51% | 344.93 | 0.40% | 252.30 | 0.41% | 158.59 | 0.39% |
存货 | 25,442.74 | 33.03% | 28,803.48 | 32.99% | 18,551.26 | 29.98% | 11,364.64 | 28.02% |
其他流动资产 | 2,141.68 | 2.78% | 3,973.30 | 4.55% | 1,489.18 | 2.41% | 1,044.37 | 2.58% |
合计 | 77,038.89 | 100.00% | 87,304.85 | 100.00% | 61,883.33 | 100.00% | 40,552.2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以上三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14%、95.39%、88.79%和83.42%。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库存现金 | 33.90 | 43.56 | 1.69 | 9.68 |
银行存款 | 11,107.55 | 11,936.34 | 11,269.25 | 7,180.17 |
其他货币资金 | 3,289.62 | 5,578.45 | 1,896.63 | 977.02 |
合计 | 14,431.07 | 17,558.35 | 13,167.57 | 8,166.8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64.96 | 1,542.47 | 874.07 | 356.2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8,166.87万元、13,167.57万元、17,558.35万元和14,431.07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保证金存款。
1-1-235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100.00 | 4,000.00 | - | 2,977.22 |
其中:远期结售汇业务 | - | - | - | 3.22 |
银行理财 | 8,100.00 | 4,000.00 | - | 2,974.00 |
合计 | 8,100.00 | 4,000.00 | - | 2,977.22 |
2019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收票据 | 1,319.93 | 773.17 | 635.17 | 553.46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940.27 | 425.21 | 251.35 | 124.64 |
商业承兑汇票 | 379.66 | 347.96 | 383.81 | 428.82 |
应收款项融资 | 273.79 | 163.89 | 137.13 | 130.23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273.79 | 163.89 | 137.13 | 130.23 |
合计 | 1,593.72 | 937.07 | 772.30 | 683.6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553.46万元、635.17万元、
773.17万元和1,319.9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30.23万元、
137.13万元、163.89万元和273.7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双马机电、海信视像等客户的货款主要以票据结算,随着公司与该等客户合作不断加深,订单规模逐年增加,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也随之不断上升。
1-1-236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未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451.41万元、405.67万元、366.28万元和404.15万元,分别计提坏账准备22.60万元、21.86万元、
18.31万元和24.49万元。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依照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进行坏账计提,对于在收入确认时按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公司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终止 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 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 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 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
应收票据 | - | 1,212.55 | - | 740.47 | - | 610.26 | - | 479.91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 883.11 | - | 420.21 | - | 251.35 | - | 84.64 |
商业承兑汇票 | - | 329.44 | - | 320.26 | - | 358.90 | - | 395.27 |
应收款项融资 | 980.68 | - | 1,058.09 | - | 1,782.17 | - | 1,092.35 |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980.68 | - | 1,058.09 | - | 1,782.17 | - | 1,092.35 | - |
合计 | 980.68 | 1,212.55 | 1,058.09 | 740.47 | 1,782.17 | 610.26 | 1,092.35 | 479.9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中,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所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公司对其他用于贴现或背书的由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所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
4、应收账款
1-1-237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账面余额 | 25,688.47 | 32,801.96 | 28,758.38 | 16,646.77 |
减:坏账准备 | 1,298.34 | 1,648.34 | 1,445.11 | 840.09 |
账面价值 | 24,390.13 | 31,153.62 | 27,313.27 | 15,806.68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4.32% | 26.26% | 32.39% | 27.94% |
注:2022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年化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646.77万元、28,758.38万元、32,801.96万元和25,688.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94%、
32.39%、26.26%和24.32%,基本保持稳定。其中,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高且基本尚在信用期内,导致应受账款余额增加较多。
(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5,630.82 | 99.78% | 32,771.16 | 99.91% | 28,739.61 | 99.93% | 16,619.55 | 99.84% |
1年至2年 | 32.77 | 0.13% | 22.14 | 0.07% | 11.49 | 0.04% | 18.17 | 0.11% |
2年至3年 | 16.22 | 0.06% | 1.56 | 0.00% | 0.43 | 0.00% | 2.52 | 0.02% |
3年以上 | 8.66 | 0.03% | 7.10 | 0.02% | 6.85 | 0.02% | 6.54 | 0.04% |
合计 | 25,688.47 | 100.00% | 32,801.96 | 100.00% | 28,758.38 | 100.00% | 16,646.77 | 100.00% |
公司应收账款的形成与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相关: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付款信用期通常为90天-120天,根据不同评级,其他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30天-90天不等,对部分规模较小的客户则采用预收款项的结算方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99%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账龄结构合理。公司客户主要为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台达集团、牧田集团等实力雄厚的全球知名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制造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信誉度,应收账款的回收有较好的保障。
1-1-238
(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在报告期各期末按预期信用损失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制造商,客户规模较大、信用资质较高,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充分,计提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4)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6/30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1 | 百得集团 | 9,748.23 | 37.95% | 487.41 |
2 | TTI集团 | 2,993.77 | 11.65% | 149.72 |
3 | 和而泰 | 2,278.11 | 8.87% | 113.91 |
4 | 康平科技 | 1,589.13 | 6.19% | 79.46 |
5 | 拓邦股份 | 1,491.71 | 5.81% | 74.59 |
合计 | 18,100.95 | 70.47% | 905.08 |
(续表)
2021/12/31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1 | 百得集团 | 11,938.86 | 36.40% | 596.94 |
2 | TTI集团 | 8,877.76 | 27.06% | 443.89 |
3 | 佳世达集团 | 1,470.91 | 4.48% | 73.55 |
4 | 拓邦股份 | 1,363.57 | 4.16% | 68.18 |
5 | 东成集团 | 1,302.83 | 3.97% | 65.14 |
合计 | 24,953.93 | 76.07% | 1,247.70 |
(续表)
1-1-239
2020/12/31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1 | TTI集团 | 6,446.03 | 22.41% | 322.30 |
2 | 百得集团 | 6,104.14 | 21.23% | 305.21 |
3 | 和而泰 | 3,636.21 | 12.64% | 181.81 |
4 | 拓邦股份 | 1,649.12 | 5.73% | 82.46 |
5 | 佳世达集团 | 1,407.17 | 4.89% | 70.36 |
合计 | 19,242.66 | 66.90% | 962.13 |
(续表)
2019/12/31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1 | 百得集团 | 4,714.04 | 28.32% | 236.49 |
2 | TTI集团 | 3,776.11 | 22.68% | 188.81 |
3 | 佳世达集团 | 1,307.95 | 7.86% | 65.40 |
4 | 和而泰 | 972.61 | 5.84% | 48.63 |
5 | 康平科技 | 765.35 | 4.60% | 38.27 |
合计 | 11,536.06 | 69.30% | 577.59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合计占比分别为69.30%、
66.90%、76.07%和70.47%。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台达集团等电动工具、消费电子行业知名公司,信用资质较高,且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相对较小。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10.91 | 93.21% | 529.06 | 99.06% | 299.09 | 88.63% | 327.90 | 93.62% |
1年至2年 | 37.07 | 6.77% | 3.84 | 0.72% | 36.16 | 10.72% | 15.94 | 4.55% |
2年至3年 | - | - | 0.64 | 0.12% | 0.92 | 0.27% | 2.66 | 0.76% |
3年以上 | 0.12 | 0.02% | 0.56 | 0.11% | 1.28 | 0.38% | 3.73 | 1.07% |
合计 | 548.10 | 100.00% | 534.11 | 100.00% | 337.46 | 100.00% | 350.23 | 100.00% |
1-1-240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供应商预付的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绝大部分账龄在1年以内,账龄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的金额占比分别为
93.62%、88.63%、99.06%和93.21%。
(2)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6/30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比 |
1 | 江苏极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23.06 | 22.45% |
2 | 三进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 51.88 | 9.47% |
3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张家港市供电公司 | 44.95 | 8.20% |
4 | 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 | 44.01 | 8.03% |
5 | 舟山市丰辉仪表有限公司 | 21.26 | 3.88% |
合计 | 285.16 | 52.03% |
(续表)
2021/12/31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比 |
1 | 上海摄月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 146.99 | 27.52% |
2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公司 | 64.08 | 12.00% |
3 | 深圳市欣瑞利科技有限公司 | 36.14 | 6.77% |
4 | 深圳市德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68 | 4.81% |
5 | 三进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 25.40 | 4.76% |
合计 | 298.29 | 55.86% |
(续表)
2020/12/31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比 |
1 | 苏州德立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82.68 | 24.50% |
2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州供电公司 | 57.06 | 16.91% |
3 | 上海摄月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 30.60 | 9.07% |
4 | 上海务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7.90 | 5.30% |
5 | 昆山嘉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15.40 | 4.56% |
合计 | 203.64 | 60.34% |
(续表)
1-1-241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比 |
1 | 维兰德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 69.49 | 19.84% |
2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州供电公司 | 35.20 | 10.05% |
3 | 江苏极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7.35 | 4.96% |
4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张家港市供电公司 | 16.66 | 4.76% |
5 | 东莞市法玛电子有限公司 | 15.41 | 4.40% |
合计 | 154.11 | 44.01% |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账面余额 | 487.60 | 427.71 | 316.05 | 193.84 |
减:坏账准备 | 96.14 | 82.78 | 63.74 | 35.25 |
账面价值 | 391.46 | 344.93 | 252.30 | 158.5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8.59万元、252.30万元、344.93万元和391.4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9%、0.41%、0.40%和0.51%,主要系押金保证金、代收代付、员工暂支及备用金和代垫款项等。
7、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原材料 | 11,974.22 | 47.06% | 12,318.00 | 42.77% | 5,669.23 | 30.56% | 3,981.33 | 35.03% |
在产品 | 960.98 | 3.78% | 1,049.68 | 3.64% | 1,795.13 | 9.68% | 1,028.88 | 9.05% |
库存商品 | 6,307.84 | 24.79% | 9,169.76 | 31.84% | 5,403.76 | 29.13% | 3,168.77 | 27.88% |
发出商品 | 3,924.28 | 15.42% | 3,515.11 | 12.20% | 3,891.91 | 20.98% | 1,819.81 | 16.01% |
委托加工物资 | 79.07 | 0.31% | 353.73 | 1.23% | 327.61 | 1.77% | 279.74 | 2.46% |
自制半成品 | 2,196.36 | 8.63% | 2,397.20 | 8.32% | 1,463.61 | 7.89% | 1,086.11 | 9.56% |
合计 | 25,442.74 | 100.00% | 28,803.48 | 100.00% | 18,551.26 | 100.00% | 11,364.64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364.64万元、18,551.26万元、28,803.48万元和25,442.7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8.02%、29.98%、
1-1-242
32.99%和33.03%。其中存货构成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系由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决定的。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
原材料 | 12,027.33 | 53.12 | 12,363.16 | 45.17 | 5,766.11 | 96.87 | 4,088.57 | 107.24 |
在产品 | 972.30 | 11.32 | 1,061.02 | 11.34 | 1,795.13 | - | 1,028.88 | - |
库存商品 | 6,378.93 | 71.09 | 9,366.18 | 196.41 | 5,648.75 | 244.99 | 3,281.49 | 112.72 |
发出商品 | 4,055.88 | 131.61 | 3,683.46 | 168.35 | 3,891.91 | - | 1,819.81 | - |
委托加工物资 | 79.07 | - | 353.73 | - | 327.61 | - | 279.74 | - |
自制半成品 | 2,196.36 | - | 2,397.20 | - | 1,463.61 | - | 1,086.11 | - |
合计 | 25,709.87 | 267.13 | 29,224.75 | 421.27 | 18,893.12 | 341.87 | 11,584.61 | 219.9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219.96万元、341.87万元、
421.27万元和267.13万元,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计提的跌价准备。公司下游客户多为合作关系良好的大型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制造商,向公司采购较为稳定,因此公司存货周转较快,跌价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524.47 | 3,325.80 | 1,165.55 | 707.7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60.47 | 570.07 | 264.53 | 306.98 |
在途存款 | 37.88 | - | - | - |
待摊费用 | 18.87 | 44.12 | - | 29.68 |
待退进口关税 | - | 33.30 | 59.10 | - |
合计 | 2,141.68 | 3,973.30 | 1,489.18 | 1,044.37 |
注:在途存款系合并范围内境内外公司之间在途的银行转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044.37万元、1,489.18万元、
1-1-243
3,973.30万元和2,141.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8%、2.41%、4.55%和2.78%,主要包括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等。
(二)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固定资产 | 12,008.43 | 66.83% | 10,854.35 | 63.13% | 7,936.26 | 62.40% | 6,518.20 | 78.21% |
在建工程 | 363.93 | 2.03% | 47.99 | 0.28% | 29.78 | 0.23% | 80.38 | 0.96% |
使用权资产 | 1,102.01 | 6.13% | 1,282.79 | 7.46% | - | - | - | - |
无形资产 | 765.46 | 4.26% | 758.90 | 4.41% | 696.77 | 5.48% | 713.11 | 8.56% |
长期待摊费用 | 635.99 | 3.54% | 701.77 | 4.08% | 658.18 | 5.18% | 403.59 | 4.8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0.84 | 3.73% | 706.45 | 4.11% | 580.49 | 4.56% | 339.80 | 4.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21.65 | 13.48% | 2,842.49 | 16.53% | 2,816.58 | 22.15% | 279.22 | 3.35% |
合计 | 17,968.31 | 100.00% | 17,194.74 | 100.00% | 12,718.07 | 100.00% | 8,334.29 | 100.00% |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前述三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56%、84.55%、87.12%和86.44%。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一、账面原值 | 19,840.43 | 17,997.47 | 14,293.82 | 12,503.78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5,236.41 | 5,103.27 | 5,104.59 | 4,959.60 |
机器设备 | 12,918.51 | 11,266.17 | 7,809.80 | 6,309.08 |
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 | 713.39 | 699.77 | 545.00 | 547.03 |
运输设备 | 560.44 | 557.29 | 544.35 | 428.13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411.69 | 370.96 | 290.08 | 259.95 |
二、累计折旧 | 7,832.01 | 7,143.12 | 6,357.56 | 5,985.58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732.79 | 2,619.79 | 2,394.03 | 2,170.84 |
机器设备 | 3,974.50 | 3,469.96 | 2,981.01 | 2,905.67 |
1-1-244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电子设备 | 450.24 | 422.78 | 405.17 | 379.01 |
运输设备 | 425.51 | 413.06 | 386.94 | 376.33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248.96 | 217.53 | 190.40 | 153.74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 | - | - | - |
机器设备 | - | - | - | - |
电子设备 | - | - | - | - |
运输设备 | - | - | - |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办公设备及其他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12,008.43 | 10,854.35 | 7,936.26 | 6,518.20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503.62 | 2,483.48 | 2,710.57 | 2,788.75 |
机器设备 | 8,944.01 | 7,796.22 | 4,828.79 | 3,403.41 |
电子设备 | 263.14 | 276.99 | 139.82 | 168.03 |
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 | 134.94 | 144.24 | 157.41 | 51.8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162.72 | 153.43 | 99.67 | 106.2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518.20万元、7,936.26万元、10,854.35万元和12,008.4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21%、
62.40%、63.13%和66.83%,占比较高。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项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均超过90%,与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的经营特点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逐渐增加,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生产规模逐渐扩大,特别是境外越南工厂、墨西哥工厂逐步投产,公司新购置较多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1-1-24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待安装设备 | 27.97 | 47.99 | - | 55.09 |
租赁厂房装修 | 335.96 | - | - | - |
软件 | - | - | 29.78 | 25.29 |
合计 | 363.93 | 47.99 | 29.78 | 80.3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80.38万元、29.78万元、
47.99万元和363.9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6%、0.23%、0.28%和2.03%,占比较小。其中,2022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1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墨西哥华杰租赁厂房装修支出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未出现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账面原值 | 1,871.07 | 1,841.47 | - | - |
减:累计折旧 | 769.06 | 558.67 | - | - |
减值准备 | - | - | - | - |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 1,102.01 | 1,282.79 | - | - |
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82.79万元和1,102.0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6%和6.13%。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一、账面原值
一、账面原值 | 1,121.29 | 1,088.51 | 984.32 | 962.75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751.95 | 751.95 | 751.95 | 751.95 |
软件 | 369.35 | 336.57 | 232.37 | 210.81 |
二、累计摊销 | 355.84 | 329.62 | 287.54 | 249.64 |
1-1-246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261.62 | 254.10 | 239.06 | 224.03 |
软件 | 94.21 | 75.52 | 48.48 | 25.62 |
三、资产减值 | - | - |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软件
软件 | - | - | - | - |
三、账面价值 | 765.46 | 758.90 | 696.77 | 713.11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490.32 | 497.84 | 512.88 | 527.92 |
软件 | 275.13 | 261.05 | 183.89 | 185.19 |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13.11万元、696.77万元、758.90万元和765.4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56%、5.48%、4.41%和4.26%。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403.59万元、658.18万元、
701.77万元和635.99万元,主要为厂房装修费。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 | 193.64 | 196.54 | 170.89 | 108.03 |
存货跌价准备 | 39.53 | 62.02 | 51.09 | 32.9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4.83 | 88.64 | 60.23 | 50.91 |
预提销售返利 | 342.84 | 359.25 | 298.28 | 147.86 |
合计
合计 | 670.84 | 706.45 | 580.49 | 339.8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339.80万元、580.49万元、706.45万元和670.8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主要为公司预提销售返利、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内
1-1-247
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导致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 | 811.65 | 1,232.49 | 947.49 | 215.30 |
预付购房款 | 1,610.00 | 1,610.00 | 1,869.09 | 63.92 |
合计 | 2,421.65 | 2,842.49 | 2,816.58 | 279.2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79.22万元、2,816.58万元、2,842.49万元和2,421.6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5%、
22.15%、16.53%和13.48%。公司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设产线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项,公司预付购房款主要系海南潜鲸于海南购买房产的相关预付款项。
九、偿债能力及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负债 | 48,173.25 | 98.18% | 58,207.83 | 98.25% | 39,808.06 | 100.00% | 22,316.17 | 100.00% |
非流动负债 | 893.80 | 1.82% | 1,034.79 | 1.75% | - | - | - | - |
合计 | 49,067.05 | 100.00% | 59,242.62 | 100.00% | 39,808.06 | 100.00% | 22,316.17 | 100.00% |
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均在98%以上。
1、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1-1-248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3,597.31 | 7.47% | 5,643.65 | 9.70%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 0.11 | 0.00% | - | - |
应付票据 | 12,847.24 | 26.67% | 20,121.88 | 34.57% | 8,976.78 | 22.55% | 4,615.40 | 20.68% |
应付账款 | 24,612.03 | 51.09% | 25,373.25 | 43.59% | 25,659.51 | 64.46% | 14,422.06 | 64.63% |
预收账款 | - | - | - | - | - | - | 43.34 | 0.19% |
合同负债 | 39.80 | 0.08% | 52.22 | 0.09% | 49.41 | 0.12%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5.86 | 2.90% | 2,536.89 | 4.36% | 2,027.39 | 5.09% | 1,496.37 | 6.71% |
应交税费 | 473.28 | 0.98% | 397.78 | 0.68% | 306.42 | 0.77% | 182.41 | 0.82% |
其他应付款 | 1,179.54 | 2.45% | 308.74 | 0.53% | 187.42 | 0.47% | 90.94 | 0.4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2.12 | 0.79% | 418.40 | 0.72%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46.07 | 7.57% | 3,355.03 | 5.76% | 2,601.02 | 6.53% | 1,465.65 | 6.57% |
合计 | 48,173.25 | 100.00% | 58,207.83 | 100.00% | 39,808.06 | 100.00% | 22,316.17 | 100.00% |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构成,公司主要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信用借款 | 3,597.31 | 5,643.65 | - | - |
合计 | 3,597.31 | 5,643.65 | -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0万元、5,643.65万元和3,597.3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9.70%和7.47%。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系公司基于业务规模扩张需求而引入的短期银行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0.11 | - |
1-1-249
其中:远期结售汇业务 | - | - | 0.11 | - |
合计 | - | - | 0.11 | - |
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为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
(3)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变动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付票据 | 12,847.24 | 20,121.88 | 8,976.78 | 4,615.40 |
应付账款 | 24,612.03 | 25,373.25 | 25,659.51 | 14,422.06 |
合计 | 37,459.26 | 45,495.12 | 34,636.30 | 19,037.46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43.92% | 46.12% | 53.41% | 45.39% |
注:2022年6月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金额占2022年1-6月营业成本的比例已年化处理。
公司与供应商采购的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电汇,根据公司与供应商的账期约定,公司在收到发票后通常有180天的信用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037.46万元、34,636.30万元、45,495.12万元和37,459.2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5.31%、87.01%、
78.16%和77.76%,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5.39%、53.41%、46.12%和43.92%,整体稳定,其中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采购金额相比2019年有较大增长,特别是其中的三、四季度增长较大,导致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余额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大幅提升,一方面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采购规模持续增长,另一方面系公司出于合理利用自身商业信用以降低资金成本的考虑,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力度。
2)应付账款按性质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1-1-250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货款 | 22,649.74 | 23,733.30 | 24,029.48 | 13,779.45 |
设备工程款 | 318.64 | 363.91 | 152.51 | 114.28 |
运费及服务费等 | 1,553.09 | 1,177.17 | 1,382.48 | 429.16 |
其他 | 90.55 | 98.86 | 95.04 | 99.17 |
合计 | 24,612.03 | 25,373.25 | 25,659.51 | 14,422.0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货款、设备工程款、运费及服务费等构成。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义务相关的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预收款项 | - | - | - | 43.34 |
合同负债 | 39.80 | 52.22 | 49.41 | - |
合计 | 39.80 | 52.22 | 49.41 | 43.3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43.34万元、
49.41万元、52.22万元和39.80万元,主要为预收客户的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短期薪酬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25.88 | 2,428.61 | 1,885.41 | 1,415.14 |
职工福利费 | - | - | - | - | |
社会保险费 | 0.34 | 0.34 | 3.31 | 4.8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0.28 | 0.28 | 2.96 | 3.90 | |
工伤保险费 | 0.03 | 0.03 | 0.02 | 0.65 | |
生育保险费 | 0.03 | 0.03 | 0.33 | 0.35 | |
住房公积金 | 0.10 | 0.10 | - | - |
1-1-251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9.48 | 103.51 | 138.40 | 69.20 | |
小计 | 1,385.81 | 2,532.56 | 2,027.13 | 1,489.23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基本养老保险 | 8.04 | 4.31 | 0.25 | 6.93 |
失业保险费 | 0.02 | 0.02 | 0.01 | 0.22 | |
小计 | 8.06 | 4.33 | 0.26 | 7.14 | |
辞退福利 | 2.00 | - | - | - | |
合计 | 1,395.86 | 2,536.89 | 2,027.39 | 1,496.3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496.37万元、2,027.39万元、2,536.89万元和1,395.86万元,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021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经营业绩较好,公司相应计提了较多奖金。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增值税 | - | - | 4.41 | 14.48 |
企业所得税 | 396.44 | 315.71 | 197.49 | 107.39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4.33 | 38.10 | 29.01 | 20.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74 | 12.09 | 28.21 | 11.79 |
房产税 | 15.32 | 15.32 | 12.10 | 11.99 |
土地使用税 | 4.29 | 2.49 | 4.29 | 2.49 |
印花税 | 2.20 | 2.55 | 2.69 | 1.88 |
教育费附加 | 5.97 | 6.90 | 16.93 | 7.07 |
地方教育附加 | 3.98 | 4.60 | 11.28 | 4.71 |
合计 | 473.28 | 397.78 | 306.42 | 182.4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账面价值分别为182.41万元、306.42万元、
397.78万元和473.28万元,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账面价值变化主要因公司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公司实际缴纳的进度存在差异所致。
1-1-252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付股利 | 954.75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224.79 | 308.74 | 187.42 | 90.94 |
其中:应付员工报销款 | 127.96 | 220.14 | 100.81 | 14.69 |
押金保证金 | 46.80 | 46.80 | 46.27 | 47.27 |
暂扣工资款 | 33.34 | 32.39 | 32.40 | 28.99 |
应付暂收款 | 16.69 | 9.41 | 7.94 | - |
合计 | 1,179.54 | 308.74 | 187.42 | 90.94 |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股利、应付员工报销款、押金保证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0.94万元、187.42万元、308.74万元和1,179.54万元。2022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增加较多主要系应付股利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0万元、418.40万元和382.12万元,均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预提的销售返利 | 2,431.20 | 2,609.51 | 1,988.56 | 985.74 |
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212.55 | 740.47 | 610.26 | 479.91 |
待转销项税额 | 2.31 | 5.05 | 2.20 | - |
合计 | 3,646.07 | 3,355.03 | 2,601.02 | 1,465.6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465.65万元、2,601.02万元、3,355.03万元和3,646.07万元,主要为公司预提的销售返利和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等。
1-1-253
2、非流动负债分析
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无非流动负债。因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为1,034.79万元和893.80万元。除租赁负债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954.40 | 1,114.11 | - |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0.60 | 79.31 | - | - |
合计 | 893.80 | 1,034.79 | - | - |
(二)股东权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股本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资本公积 | 7,590.14 | 7,561.68 | 7,517.78 | 7,474.73 |
其他综合收益 | 53.19 | -541.03 | -453.15 | -6.95 |
盈余公积 | 3,469.84 | 3,469.84 | 2,578.95 | 2,248.49 |
未分配利润 | 27,326.97 | 27,266.48 | 17,649.76 | 9,354.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940.15 | 45,256.96 | 34,793.34 | 26,570.41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940.15 | 45,256.96 | 34,793.34 | 26,570.41 |
1、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颖策商务 | 2,945.25 | 2,945.25 | 2,945.25 | 2,945.25 |
超能公司 | 2,060.25 | 2,060.25 | 2,060.25 | 2,060.25 |
上海旌方 | 1,125.00 | 1,125.00 | 1,125.00 | 1,125.00 |
华之杰商务 | 1,069.50 | 1,069.50 | 1,069.50 | 1,069.50 |
上海侃拓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合计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1-1-254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股本溢价 | 6,009.10 | 6,009.10 | 6,009.10 | 6,009.10 |
其他资本公积 | 1,581.04 | 1,552.58 | 1,508.68 | 1,465.63 |
合计 | 7,590.14 | 7,561.68 | 7,517.78 | 7,474.73 |
3、其他综合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综合收益全部为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19 | -541.03 | -453.15 | -6.95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3.19 | -541.03 | -453.15 | -6.95 |
合计 | 53.19 | -541.03 | -453.15 | -6.95 |
4、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法定盈余公积 | 3,469.84 | 3,469.84 | 2,578.95 | 2,248.49 |
合计 | 3,469.84 | 3,469.84 | 2,578.95 | 2,248.4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逐期增长均系公司按实现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5、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266.48 | 17,649.76 | 9,354.13 | 10,151.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48.35 | - | - |
1-1-255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266.48 | 17,601.41 | 9,354.13 | 10,151.8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85.49 | 10,555.96 | 11,626.08 | 8,120.4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890.89 | 330.46 | 668.1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025.00 | - | 3,000.00 | 8,25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326.97 | 27,266.48 | 17,649.76 | 9,354.1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354.13万元、17,649.76万元、27,266.48万元和27,326.97万元,未分配利润随着公司持续盈利而增加。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流动比率(倍) | 1.60 | 1.50 | 1.55 | 1.82 |
速动比率(倍) | 1.07 | 1.01 | 1.09 | 1.3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1.65% | 56.69% | 53.36% | 45.6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1.42% | 49.07% | 57.46% | 43.63% |
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6,720.07 | 13,276.37 | 13,538.89 | 9,918.96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01.04 | 148.9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较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82、1.55、1.50和1.60,速动比率分别为1.31、1.09、1.01和1.07,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5.65%、53.36%、56.69%和51.65%。其中,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低,资产负债率(合并)略高,一方面系公司当年业务规模扩张,原材料及外协等采购金额增长增加较多,应付款项余额增加较多,另一方面系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引入了一定的银行短期借款。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9,918.96万元、13,538.89万元、13,276.37万元和6,720.07万元;2019年及2020年公司未发生利息支出,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48.94倍和101.04倍,表明公司有较强的偿还利息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1-1-256
单位:次/年
项目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流动比率 (倍)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2.07 | 2.46 | 3.87 | 3.97 |
002402.SZ | 和而泰 | 1.70 | 1.43 | 1.44 | 1.63 |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2.34 | 2.72 | 3.35 | 2.83 |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1.69 | 1.64 | 2.29 | 2.16 |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2.58 | 2.61 | 3.50 | 3.63 |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2.78 | 1.84 | 2.32 | 1.84 |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1.64 | 1.72 | 1.54 | 1.89 |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2.24 | 1.96 | 1.74 | 2.10 | |
- | 科都电气 | 0.91 | 0.92 | 0.73 | 0.98 | |
可比公司均值 | 1.99 | 1.92 | 2.31 | 2.34 | ||
华之杰 | 1.60 | 1.50 | 1.55 | 1.82 | ||
速动比率 (倍)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1.69 | 1.92 | 3.14 | 2.98 |
002402.SZ | 和而泰 | 1.13 | 0.93 | 1.06 | 1.23 |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1.56 | 1.86 | 2.76 | 2.28 |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1.04 | 1.02 | 1.63 | 1.40 |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2.11 | 2.22 | 3.15 | 3.34 |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2.45 | 1.57 | 2.05 | 1.58 |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1.12 | 1.16 | 1.17 | 1.60 |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1.60 | 1.29 | 1.22 | 1.50 | |
- | 科都电气 | 0.45 | 0.50 | 0.43 | 0.56 | |
可比公司均值 | 1.46 | 1.39 | 1.85 | 1.83 | ||
华之杰 | 1.07 | 1.01 | 1.09 | 1.31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37.42 | 35.73 | 20.09 | 19.07 |
002402.SZ | 和而泰 | 42.14 | 44.74 | 46.69 | 52.07 |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28.64 | 25.17 | 24.46 | 26.32 |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42.66 | 43.76 | 34.30 | 31.10 |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26.54 | 26.18 | 20.72 | 19.87 |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40.79 | 37.83 | 35.29 | 42.46 |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47.15 | 46.74 | 47.88 | 48.86 |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48.40 | 54.38 | 46.63 | 37.96 | |
- | 科都电气 | 52.59 | 55.70 | 60.37 | 61.48 | |
可比公司均值 | 40.70 | 41.14 | 37.38 | 37.69 | ||
华之杰 | 51.65 | 56.69 | 53.36 | 45.65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1-1-257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合并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平均水平,整体偿债能力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有限所致,公司现阶段的运营资金主要来自于自有资金及债务融资,负债主要系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经营性负债,而同行业可比公司除科都电气外均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更多样化,可通过募集资金改善各项偿债能力指标。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9.72 | 8,622.10 | 11,514.23 | 12,108.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2.97 | -8,825.06 | -1,485.55 | -3,009.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6.03 | 1,159.76 | -3,964.95 | -8,238.60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0.83 | -247.85 | -1,982.65 | 236.3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8.45 | 708.96 | 4,081.09 | 1,096.38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528.48 | 122,244.95 | 79,431.15 | 60,299.0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74.23 | 7,490.81 | 2,790.63 | 806.4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3.01 | 1,558.85 | 507.39 | 174.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315.72 | 131,294.62 | 82,729.17 | 61,279.6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418.14 | 98,762.24 | 56,141.39 | 35,067.2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29.69 | 13,894.21 | 9,199.42 | 8,341.9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8.53 | 2,208.00 | 1,603.82 | 2,084.3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39.64 | 7,808.06 | 4,270.31 | 3,677.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966.00 | 122,672.51 | 71,214.94 | 49,171.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9.72 | 8,622.10 | 11,514.23 | 12,108.37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由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构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及支付税
1-1-258
费。
(1)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收入、成本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收入、成本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528.48 | 122,244.95 | 79,431.15 | 60,299.06 |
营业收入 | 52,810.22 | 124,909.93 | 88,799.29 | 59,576.56 |
销售收现比率 | 118.40% | 97.87% | 89.45% | 101.2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418.14 | 98,762.24 | 56,141.39 | 35,067.24 |
营业成本 | 42,648.52 | 98,639.64 | 64,853.88 | 41,938.88 |
购货付现比率 | 106.49% | 100.12% | 86.57% | 83.62%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现比率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表明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销售现金回收情况良好。其中,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现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当年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且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相关应收款项尚在信用期内;2022年1-6月,公司销售收现比例较高,主要系上年末应收款项金额较高且主要集中于本期间内收回。报告期内,公司购货付现比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扩大,销售订单增多导致加大存货备货量和产品生产规模,从而增加存货占用流动资金。其中,2022年1-6月,公司购货付现比率较高主要系上年末应付票据金额较高并主要集中于本期间内兑付。
(2)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5,085.49 | 10,555.96 | 11,626.08 | 8,120.43 |
加: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 -165.11 | 617.13 | 948.03 | 146.5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7.15 | 1,123.77 | 798.26 | 718.4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15.61 | 403.21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26.22 | 42.08 | 37.90 | 35.17 |
1-1-259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5.78 | 168.83 | 86.86 | 52.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0.49 | -2.70 | 29.08 | 2.7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6.02 | 75.07 | 174.42 | 6.4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 - | 3.32 | -3.22 |
财务费用 | -853.10 | 792.65 | 1,608.41 | -236.08 |
投资损失 | -36.40 | -3.83 | -318.54 | -57.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35.61 | -125.95 | -240.70 | -18.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 | - | - | - |
存货的减少 | 3,195.39 | -10,650.63 | -7,501.87 | 793.3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11,310.63 | 6,469.28 | -12,724.45 | 161.5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10,271.55 | -886.66 | 16,944.39 | 2,382.37 |
其他 | 28.47 | 43.90 | 43.05 | 3.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9.72 | 8,622.10 | 11,514.23 | 12,108.37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等因素的变动共同影响所致,该情形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相符。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62.02 | 1,996.47 | 5,204.00 | 8,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40 | 0.56 | 318.54 | 57.1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1.80 | 126.44 | 17.2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0.00 | 45.3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98.43 | 2,208.83 | 5,694.32 | 8,074.4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89.45 | 6,703.81 | 4,949.87 | 1,164.8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461.95 | 4,130.08 | 2,230.00 | 9,874.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0.00 | - | 45.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51.40 | 11,033.89 | 7,179.87 | 11,084.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2.97 | -8,825.06 | -1,485.55 | -3,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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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主要系公司进行银行理财活动和购建固定资产等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47.14 | 5,693.50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8.83 | - | - | 11.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5.97 | 5,693.50 | - | 11.4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28.62 | 31.41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97.85 | 2.29 | 3,000.00 | 8,25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53 | 4,500.05 | 964.9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12.00 | 4,533.74 | 3,964.95 | 8,25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6.03 | 1,159.76 | -3,964.95 | -8,238.60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取得银行借款和收回的票据保证金等,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利息、分配股利、支付票据等保证金存款增加及偿还租赁负债等。
(五)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过4次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5月9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共计5,625.00万元。
2、2019年9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第二次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共计2,625.00万元。
3、2020年1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共计3,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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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70元,共计5,025.00万元。
(六)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61 | 4.06 | 3.91 | 3.58 |
存货周转率 | 3.11 | 4.10 | 4.26 | 3.48 |
注:2022年1-6月数据已年化计算。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8、3.91、4.06和3.61,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对客户的资信状况、整体规模、合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客户的信用期并加强后续的应收账款回收管理。公司通常给予客户1-4个月左右的信用期,对于部分在下游行业内口碑、资金资信状况良好的大客户给予较长的信用期,一般不超过4个月;对于规模较小或初次合作的客户,公司通常采取预收货款的方式与其结算。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约为3次-4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90天-120天左右,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在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范围内,较为合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4.09 | 5.08 | 3.84 | 3.08 |
002402.SZ | 和而泰 | 4.07 | 4.96 | 5.03 | 4.50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2.96 | 4.17 | 5.47 | 6.38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4.30 | 5.82 | 5.51 | 4.71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4.04 | 4.01 | 3.91 | 3.70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2.27 | 2.50 | 2.87 | 3.55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3.48 | 3.79 | 3.49 | 3.43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4.17 | 5.83 | 7.06 | 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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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科都电气 | 3.58 | 4.20 | 4.27 | 4.76 |
可比公司均值 | 3.66 | 4.48 | 4.61 | 4.52 | |
华之杰 | 3.61 | 4.06 | 3.91 | 3.58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仍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内,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信用政策、客户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所致,公司具有良好的客户结构和回款能力。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8、4.26、4.10和3.11,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逐步落实了产供销计划管理制度,将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物料采购计划相结合,其中计划部根据销售需求、产能匹配计算所需原料需求,形成芯片、晶体管、线束类、铜材、PCB板等原材料的需求预测,并定期制定主辅料到货计划进度控制表,用于跟踪原材料采购具体情况,确保公司经营过程中存货余额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002026.SZ | 山东威达 | 2.74 | 3.80 | 2.80 | 1.83 |
002402.SZ | 和而泰 | 2.77 | 3.48 | 3.94 | 4.28 |
300822.SZ | 贝仕达克 | 2.44 | 3.02 | 3.97 | 4.18 |
300907.SZ | 康平科技 | 2.85 | 3.45 | 3.28 | 3.22 |
002937.SZ | 兴瑞科技 | 7.06 | 7.89 | 8.90 | 10.43 |
300843.SZ | 胜蓝股份 | 5.83 | 6.85 | 6.08 | 6.74 |
002139.SZ | 拓邦股份 | 2.98 | 3.51 | 4.84 | 6.01 |
300543.SZ | 朗科智能 | 3.11 | 3.69 | 3.50 | 3.53 |
- | 科都电气 | 2.14 | 2.95 | 2.83 | 2.25 |
可比公司均值 | 3.55 | 4.29 | 4.46 | 4.72 | |
华之杰 | 3.11 | 4.10 | 4.26 | 3.48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仍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内,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类别、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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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及存货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差异所致,具备合理性。
(七)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经营性的流动负债为主,公司债务的期限结构合理,其银行借款均为短期借款,长短期债务配置期限与公司现阶段的业务发展情况相适应。公司财务政策较为稳健,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不存在逾期债务未偿还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
未来,公司将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提高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提高存货周转速度等方式降低财务杠杆、优化债务结构和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控制和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
(八)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影响因素及管理层分析
1、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公司经营过程中面对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内控风险、技术风险、募投项目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人力成本上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波动风险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2、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自我评估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关键功能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前瞻性的技术研发、一体化的供应能力和国际化的经营布局,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及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除中国市场外,公司产品已销往东南亚、南亚、欧洲、北美和南美等全球各地,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持续推动产品升级迭代和品类扩充,为下游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产业发展赋能。
公司业绩整体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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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76.56万元、88,799.29万元、124,909.93万元和52,810.22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988.27万元、11,330.78万元、10,244.52万元和4,877.82万元。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生产制造能力、运营能力,及多年来积累的客户资源和产品质量优势,主营业务积极稳健发展,市场空间可观,发展势头良好。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清晰,能够积极应对和防范各种不利风险因素,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的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一、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期后股份转让事项
2022年9月3日,华之杰商务与江苏毅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之杰商务将其持有华之杰4.00%的股权以6,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毅达。
2、利润分配事项
2022年8月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70元,共计5,0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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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9/12/31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1/1 | |
预收款项 | 43.34 | -43.34 | - |
合同负债 | - | 39.68 | 39.68 |
其他流动负债 | - | 3.66 | 3.66 |
2、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12/31 |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 2021/1/1 | |
使用权资产 | - | 1,661.68 | 1,661.6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98.08 | 298.08 |
租赁负债 | - | 1,411.95 | 1,41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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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12/31 |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 2021/1/1 | |
未分配利润 | 17,649.76 | -48.35 | 17,601.41 |
3、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八/(二)/3、使用权资产”。
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二/(二十五)租赁”。2021年度以来,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短期租赁费用 | 60.02 | 74.69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0.19 | 0.42 |
合计 | 60.21 | 75.11 |
3)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0.14 | 63.7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53.57 | 510.06 |
(四)重大担保、诉讼事项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担保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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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向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含本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由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文号 | 环评文号 |
1 | 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 | 42,608.58 | 42,608.58 | 张行审投备[2022]578号 | 苏行审环评[2020]10123号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 | - |
总计 | 48,608.58 | 48,608.58 | - | - |
注:“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于2020年2月27日取得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行审投备[2020]83号),并于2020年5月9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张家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行审环评[2020]10123号)。因该项目原“张行审投备[2020]83号”备案证已过有效期且尚未开工建设,华捷电子重新办理项目备案并于2022年8月25日取得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行审投备[2022]578号),项目性质、地点、生产规模、投资金额等均未发生变化。根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9月2日确认,原《关于张家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行审环评[2020]10123号)仍然有效,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保持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可由董事会根据拟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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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生产经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致使必须及时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议指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存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西路3号,公司已取得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张国用[2009]第670369号),募集资金项目用地的取得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用地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进行,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延伸和拓展,是适应电动工具零部件市场需求、增强发行人组合产品供应能力、提高发行人整体研发能力的重要举措。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存在扩产需求。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将实现新增年产2,000万件智能开关、200万件直流无刷电机、250万件直流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1,000万件锂电池智能控制技术模块、4,000万件电池夹及1,200万件碳刷架的生产能力,相关产品将广泛运用于电动工具等领域,市场前景广阔。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将采购先进设备,公司在电动工具零部件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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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产工艺经验,以实现更高的自动化程度、更稳定的品质把控和更经济的能耗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是完善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增强组合产品供应优势的重要举措,同时是实践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能力、发挥生产工艺经验优势的重要途径,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通过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发行人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压力,同时有助于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5,007.20万元,公司具有管理较大规模资产与投资项目的经验和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48,608.58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1.1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59,576.56万元、88,799.29万元、124,909.93万元和52,810.22万元,营业收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从公司战略角度出发,进一步推进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发行人将实现新增年产2,000万件智能开关、200万件直流无刷电机、250万件直流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1,000万件锂电池智能控制技术模块、4,000万件电池夹及1,200万件碳刷架的生产能力,相关产品将广泛运用于电动工具等领域,市场前景广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公司已有多年相关的生产、技术、管理、市场方面的积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契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表明各项财务指标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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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同业竞争、独立性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
(一)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
1、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以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等技术为基础,围绕锂电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领域的电驱、电控、电池管理三大核心零部件领域,全面扩大公司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三大核心产品线的业务经营布局。公司面向电动工具、锂电园林机械、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客户,本着贴近客户、永续经营、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坚持自主创新驱动,致力于成为智能控制行业内知名的世界级供应商。
2、具体发展计划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计划和措施来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优势。
(1)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目前致力于为锂电电动工具和消费电子领域提供有效的电源管理和动力驱动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公司掌握的锂电池电源管理、智能控制、无刷电机驱动和控制等核心技术通用性较高,除应用于电动工具外,还可以运用于锂电园林机械、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终端产品。
随着锂电园林机械、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智能制造相关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将牢牢把握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契机,在保持电动工具零部件持续研发投入和规模扩张的基础上,进一步以现有技术沉淀和产品体系为基础,加大其他智能制造行业的投入力度,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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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作为一家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始终以提升整体技术水平为发展重点。公司以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等技术为基础,坚持自主前瞻研发与市场应用导向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在产线升级、质量控制、节能增效、人机交互、产品创新等多个方面开展技术研发及工艺改良活动。公司深耕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零部件领域多年,在技术研发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聚集了一批优秀的技术人才,建设了成熟的研发工作体系,已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投入力度,优化研发激励制度,壮大核心技术团队;同时将继续积极与大客户开展协同研发,提前布局未来新兴应用领域,抢占行业发展先机,提供更加高效的电源管理和动力驱动等系统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3)市场开拓计划
在多年的经营与发展中,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与客户服务能力优势,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如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知名企业或行业领先企业,与客户企业建立了持久良好的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大客户战略,围绕行业龙头客户、区域领先客户和知名优质客户开展市场开拓活动,以优化客户结构、分散大客户依赖风险;同时以自身产业化和技术实力为基础,进一步完善销售团队建设和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整体响应能力,与知名客户共同成长。
(4)人力资源计划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从业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目标,公司将继续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吸纳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人员梯队结构、提升整体素质;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培训、薪资、晋升和激励等制度体系,发挥员工能动性、挖掘员工潜力,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筹资计划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股权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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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集公司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持续的增长、丰厚的回报给投资者以信心,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融资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及资本结构优化的需要,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设计、选择融资方案,分阶段、低成本地募集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
(二)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深耕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零部件等领域,针对下游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充分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951.68万元、3,364.83万元、5,375.62万元及2,394.1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95%、
3.79%、4.30%及4.53%,保证了公司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公司已形成了“低电阻、低热量双MOSFET电路技术”、“非拆卸式更新程序烧录技术”、“双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术”等为核心的29项底层技术组合,可进一步拓展至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
2、全球化经营布局
公司建立了全球协同的生产和销售网络体系,先后设立美国华捷、香港嘉品等海外子公司覆盖外销市场,在中国市场基础上,公司产品已销往东南亚、南亚、欧洲、北美和南美等全球各地;在海外生产经营方面,公司紧密围绕百得集团、TTI集团等电动工具行业大型企业的生产供应需求、结合国际市场区域经济特点,先后在越南、墨西哥设立工厂,全面提升向海外客户的全球交付能力。
3、实现智能化生产
发行人在生产管理中引入MES系统,通过实施高效的制程质量控制,在人员、机器、原料、生产工艺及环境各个层面进行高标准质量管控,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通过工艺标准化、模块化,在关键工序上加大自动化生产投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水平。此外,发行人加强研发对生产过程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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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所涉及的各类技术、参数等不断调整和修正,避免了生产过程中重复研发过程中出现过的失效模式。
(三)公司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多元化融资
公司将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满足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首先是做好本次发行工作,利用募集资金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在未来融资方面,公司将根据资金及市场的具体情况,综合利用银行贷款、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进行筹资,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筹集推动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2、加快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公司将加快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同时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员工培训,加快培育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销售人才;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保持核心人才的竞争力。与此同时,公司将逐步建立并完善薪金奖励、职业生涯规划、股权激励等多层次的员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和用人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择经理人员等方面的作用。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证公司治理体系合理、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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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重视公司治理建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之间权责明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公司治理和内控相关制度规范运行,相互协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各项细则,并能有效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度运行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关于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一)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其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495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任何国家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等予以重大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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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一)消防行政处罚
2020年3月12日,吴中消防大队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吴(消)行罚决字[2020]0049号),因发行人东侧大楼1至5层电子生产车间及成品库未设置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被处以罚款1万元。前述罚款已缴纳完毕,公司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根据《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第九条规定,处罚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三个阶次,其中罚款金额在法定罚款幅度的 0-30%间的为较轻处罚阶次,因此本项处罚属于较轻阶次的处罚。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了证明文件,证明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被给予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二)环保行政处罚
1、2021年3月环保行政处罚
2021年3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1]82第097号),华捷电子因注塑工段采用电加热,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但生产车间未密闭,也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逸散,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主管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华捷电子罚款2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前述罚款已缴纳完毕,华捷电子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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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根据上述规定,主管部门对华捷电子的罚款金额处于同类违规事项处罚金额的较低水平,且华捷电子已足额缴纳罚款,未造成严重后果。经与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访谈确认,主管部门对华捷电子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处于同类处罚事项的较低水平,未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环境污染后果,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因此,华捷电子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2022年8月环保行政处罚
2022年8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86号),华捷电子因注塑机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未在运行、注塑所在车间窗户未关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主管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华捷电子罚款2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前述罚款已缴纳完毕,华捷电子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根据上述规定,主管部门对华捷电子的罚款金额处于同类违规事项处罚金额的较低水平,且华捷电子已足额缴纳罚款,未造成严重后果。经与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访谈确认,主管部门对华捷电子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处于同类处罚事项的较低水平,未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环境污染后果,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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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因此,华捷电子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三)税务行政处罚
根据越南大安发联名法律有限责任公司平阳分公司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文件确认,平阳省税务局因越南华捷2020年一季度税务申报违规事项于2020年11月5日对其发出处罚公文,处以210万越盾的罚款。前述罚款已缴纳完毕,越南华捷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该笔罚款金额较小,且已缴纳完成,因此越南华捷的上述违法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影响。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四)海关行政处罚
1、2021年9月海关行政处罚
202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太关综业违简字[2021]0013号),金朗嘉品委托江苏远洋新世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一票出口货物,其中部分货物申报错误,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货物总价共计24,916.76美元,影响出口退税额为21,027.13元,主管部门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处以金朗嘉品罚款1.68万元。前述罚款已缴纳完毕,金朗嘉品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照规定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致使发生本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对委托人依照本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根据上述规定,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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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对金朗嘉品的罚款金额较小,且金额处于同类违规事项处罚金额的较低水平,金朗嘉品已足额缴纳罚款,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金朗嘉品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2022年10月海关行政处罚
2022 年10月10日,美福工业区海关分局出具编号为161/Q?-HQMP的行政处罚公文,因越南华捷实际生产材料损耗未及时向海关报备,导致其账载材料库存信息与海关登记信息存在差异,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2020年10月19日第128/2020/ND-CP号议定书有关海关行政罚款规定,处以越南华捷应纳税金的20%的罚款,处罚金额为6,577.4005万越南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越南华捷已及时缴纳了前述罚款,且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包括不再通过代理机构而是聘请专职员工负责相关申报工作等。根据越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确认意见,该笔处罚金额相对较小,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影响越南华捷的经营。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发行人已缴清罚款并落实整改,违法程度轻微,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七、关联交易”部分相关内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一)独立性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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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资产完整,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完整业务系统,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资产产权清晰且界定明确,不存在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也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股东干预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3)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建立起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聘任、考核和奖惩。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并依法独立申报纳税,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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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或以公司名义的借款转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全流程业务体系,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运作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主营业务、管理层与控制权稳定性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有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颖策商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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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陆亚洲。公司控股股东颖策商务为投资控股型公司,颖策商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超能公司 | 100.00美元 | 陆亚洲持股100.00% | 股权投资 |
华之杰商务 | 50.00万元 | 陆亚洲持股66.50%,沈玉芹持股33.50% | 股权投资 |
上海旌方 | 14.79万元 | 陆亚洲持股33.80%,沈玉芹持股33.80%,苏州珠锦持股32.40% | 股权投资 |
苏州珠锦 | 776.39万元 | 陆亚洲持有9.19%出资份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股权投资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七、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截至报告期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陆亚洲和沈玉芹,其中陆亚洲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玉芹为陆亚洲的母亲。
(2)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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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陆亚洲、陈芳、顾飞峰、刘海燕、谷峰、陶云娟、张雨、朱玲、王奕、洪一鸣、郭惠玖。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颖策商务,颖策商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陆亚洲和张春华。
(4)其他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与上述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颖策商务。
(2)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截至报告期末,颖策商务除持有公司股权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况。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体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超能公司 | 持有发行人27.47%的股份,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亚洲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份并担任董事 |
2 | 上海旌方 | 持有发行人15.00%的股份,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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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陆亚洲及其母亲沈玉芹合计持有该企业70.58%的出资份额,且陆亚洲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
3 | 华之杰商务 | 持有发行人10.26%的股份,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亚洲及其母亲沈玉芹合计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且陆亚洲担任执行董事 |
4 | 苏州珠锦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亚洲持有该企业9.19%出资额,并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
5 | 苏州吴中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陆亚洲担任该公司董事 |
6 | 苏州恒熠煤炭有限公司 | 陆亚洲之妹陆亚非和妹夫方亮合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方亮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7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担任首席金融官、首席投资官 |
8 | 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担任董事长 |
9 |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担任董事 |
10 | 百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担任董事长 |
11 |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担任副董事长 |
12 |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的配偶熊旭敏担任副总经理 |
13 | 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的妹妹谷敏担任副总经理 |
14 | 上海灿谷知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的妹妹谷敏担任执行董事 |
15 | 苏州天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监事陶云娟的配偶陆卫国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4)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
(5)发行人的子公司
公司的子公司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3、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主要包括:
序号 | 关联方名称/姓名 | 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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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联方名称/姓名 | 关联关系 |
1 | 苏州华昌连接器有限公司 | 陆亚洲配偶何永红持有该公司75.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0年7月17日注销 |
2 | 张家港市泰德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总经理王奕持有该公司40.0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20年1月7日注销 |
3 |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2年解除职务 |
4 | 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2年解除职务 |
5 | 宁波凯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经理,已于2020年7月注销 |
6 | 合马智算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董事,已于2022年解除职务 |
7 | 江苏爱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董事,已于2018年2月解除职务 |
8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董事,已于2019年解除职务 |
9 | 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董事,已于2019年解除职务 |
10 | 江苏爱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担任董事,已于2019年4月注销 |
11 | 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董事,已于2021年解除职务,该公司已于2022年8月10日注销 |
12 | 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董事,已于2020年解除职务 |
13 | 上海赛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谷峰曾担任副董事长,已于2018年1月解除职务 |
14 | 苏州元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发行人监事陶云娟的配偶陆卫国曾持股且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22年7月转让并解除职务 |
15 | 吴中区胥口伟丰办公用品经营部 | 发行人监事陶云娟的配偶陆卫国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1年4月注销 |
16 | 肖波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 |
17 | 赵梅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 |
18 | 沈雷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 |
19 | 许洁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 |
20 | 曹义忠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 |
21 | 徐黎明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
22 | 上海侃拓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持有该企业49.00%出资额,并担任该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肖波配偶陈娟持有该企业48.00%出资额;肖波岳母张建秋持有该企业3.00%出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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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联方名称/姓名 | 关联关系 |
23 | 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持有该公司50.00%股权,其配偶陈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4 | 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曾任主任合伙人,该律师事务所已于2018年2月24日注销 |
25 |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
26 |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
27 |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1年7月离任 |
28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0年4月解除职务 |
29 |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18年10月解除职务 |
30 |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19年7月解除职务 |
31 | 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19年3月解除职务 |
32 | 苏州新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18年1月解除职务 |
33 | 上海怡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岳母张建秋持有该企业50.00%出资额,并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肖波配偶陈娟持有该企业50.00%出资额 |
34 | 张家港峰之达电子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弟弟肖三宝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35 |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峰达五金加工厂 |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肖波弟弟肖三宝为该企业经营者 |
36 | 香港华捷 | 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0年9月4日注销 |
(二)关联交易情况
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具体为:(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2)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的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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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
关联销售 | 格力博 | - | 20.27 | 40.98 | - | 否 |
关联采购 | 峰之达 | - | 47.89 | 330.64 | 106.19 | 是 |
峰达五金 | - | 3.35 | 32.47 | 23.76 | 否 | |
关联租赁 | 峰之达 | - | - | 1.56 | 1.58 | 是 |
关联租赁 | 何永红 | 6.00 | 否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关键管理人员 | 399.98 | 1,116.88 | 980.25 | 622.94 | 是 |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
峰之达 | 接受加工服务、购买材料 | - | - | 47.89 | 0.05% | 330.64 | 0.51% | 106.19 | 0.25% |
峰达五金 | 接受加工服务、购买材料 | - | - | 3.35 | 0.00% | 32.47 | 0.05% | 23.76 | 0.06% |
合计 | - | - | 51.24 | 0.05% | 363.12 | 0.56% | 129.95 | 0.31% |
注:峰之达、峰达五金为公司原董事肖波弟弟肖三宝控制的企业,肖波已自2020年1月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上述2021年度交易金额为2021年1月交易金额。自2021年2月起,峰之达、峰达五金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峰之达、峰达五金为公司原董事肖波弟弟肖三宝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峰达五金主要为公司提供开关簧片热处理及冲压件加工服务,峰之达主要向公司销售线束材料。肖三宝长期从事开关簧片的热处理业务,因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开关簧片热处理工序的技术附加值较低,公司于2014年与肖三宝控制的峰达五金进行初步业务接洽,经过业务合作尝试,峰达五金的加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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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符合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因此公司与峰达五金合作至今。2018年4月,肖三宝设立峰之达,主要从事线束等的制造、加工和销售。基于公司与肖三宝、峰达五金长期的良好合作以及对其服务质量的认可,公司将部分线束采购订单交予峰之达,并合作至今。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峰之达、峰达五金采购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9.95万元、363.12万元、51.24万元和0万元,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分别为0.31%、
0.56%、0.05%和0.00%,相关交易金额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与峰之达、峰达五金的关联采购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标的单位价值较低、可替代性较强,交易价格主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相关交易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交易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格力博 | 销售商品 | - | - | 20.27 | 0.02% | 40.98 | 0.05% | - | - |
合计 | - | - | 20.27 | 0.02% | 40.98 | 0.05% | - | - |
注:格力博为公司原董事肖波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肖波于2020年9月担任格力博独立董事,并已自2020年1月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自2021年2月起,格力博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因此,上述格力博的关联交易金额统计期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
报告期内,公司向格力博销售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0万元、40.98万元、
20.27万元和0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0.00%、0.05%、0.02%和0.00%,相关交易金额占比较小。格力博主要从事锂电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锂电园林机械、交流电园林机械、空压机、电动工具和配件等,处于公司下游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格力博销售开关类产品,应用于其锂电园林机械产品生产,交易价格主要按照市场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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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相关交易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关联租赁
1)公司出租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峰之达 | 厂房 | - | - | - | - | 0.34 | 0.00% | 0.37 | 0.00% |
租赁相关电费 | - | - | - | - | 1.22 | 0.00% | 1.21 | 0.00% | |
合计 | 1.56 | 0.00% | 1.58 | 0.00% |
注:峰之达为公司原董事肖波弟弟肖三宝控制的企业,肖波已自2020年1月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上述2021年度交易金额为2021年1月交易金额。自2021年2月起,峰之达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报告期初,峰之达、峰达五金因无自有厂房,基于与公司合作便利性考虑,向华捷电子租赁厂房的一部分(租赁面积为24平方米),公司参考本地工业用电市场及房租价格向峰之达、峰达五金收取了房屋租金及相应电费。在支付租金及电费时,因该等主体系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峰之达代峰达五金支付了租金及电费。自2020 年9月起,因租赁到期,上述房屋租赁及相关电费的关联交易已不再发生。前述交易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
何永红 | 承租职工宿舍 | - | - | - | - | - | - | 6.00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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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初,公司存在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妻子何永红租赁房产用于职工宿舍的情况,相关交易参考本地房租市场租赁价格确定,自2020年起前述关联租赁已不再发生。前述交易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合计分别为
622.94万元、980.25万元、1,116.88万元和399.98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系以市场行情为基础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及利益输送的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项目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格力博 | 应收账款 | - | - | 51.17 | - |
峰之达 | 应收账款 | - | - | - | 0.91 |
朱玲 | 其他应收款 | 4.74 | 6.13 | 8.74 | - |
徐黎明 | 其他应收款 | - | - | 10.24 | 19.57 |
曹义忠 | 其他应收款 | - | - | 7.85 | 6.19 |
沈雷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0.68 |
小计 | 4.74 | 6.13 | 78.00 | 27.35 | |
峰之达 | 应付账款 | - | - | 176.21 | 40.95 |
峰达五金 | 应付账款 | - | - | 15.59 | 0.52 |
峰之达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0.50 |
陆亚洲 | 其他应付款 | - | - | 7.94 | - |
小计 | - | - | 199.74 | 41.97 |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与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较小,是公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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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过程中的正常经济行为;关联租赁涉及的租赁费用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系公司经营管理所需,且薪酬水平合理。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做出了严格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公司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关联方回避等方面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九、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已在现行《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事项。
(一)《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九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公司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确定关联股东的定义和范围。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公司董事会应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对于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
1-1-291
知其他股东。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也有权要求其回避。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进行回避表决的情况,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回避对该关联议题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市值的1%或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0.1%以上、且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市值的1%或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1-1-292
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的;
(四)为与本款第1项和第2项所列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为与本款第1项和第2项所列法人或者组织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1-1-293
十、发行人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今后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做出了严格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此外,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加强外部监督,公司聘请了2名独立董事,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了独立董事监督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公正、公允的特别权利。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一)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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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股利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三)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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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本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每年至少以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用于现金分红(各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形除外)。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上市之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执行《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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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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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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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七)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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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决策程序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提案时须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出现派发延误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就延误原因作出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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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及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1、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股东要求和意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公司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公司每三年重新制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需要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以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1-1-301
5、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依据及可行性:本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
6、公司未来三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上市后三年未分配利润除用于发放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外将主要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在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1-1-302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主要客户与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结算方式、质量责任等。框架合同中未对交易具体金额明确约定,公司日常经营中通过订单或其他形式与交易对方约定具体交易信息,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生产。公司重大销售合同是指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的框架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重大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签约主体 | 合同标的 | 合同期限 | 合同价款 | 合同状态 |
1 | Black & Decker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 | 华捷电子 | 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 | 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2 | Stanley Black&Decker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ShenZhen) Co.,LTD | 华捷电子 | 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 | 2012 年11月 30日签署,未约定履行期限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履行完毕 |
3 | TTI Partners SPC | 华捷电子 | 无刷电机、智能开关 | 2012年12月10日生效,有效期三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4 | TTI Partners SPC、Techtronic Industries Vietnam Manufacturing Company Limited | BVI华捷、越南华捷 | 无刷电机、智能开关 | 2019年10月10日生效,有效期三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5 | 江苏东成机电工具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智能控制器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未另外签署合同且仍有业务往来的,合同仍有效。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1-303
序号 | 客户名称 | 签约主体 | 合同标的 | 合同期限 | 合同价款 | 合同状态 |
6 | 江苏东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智能控制器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未另外签署合同且仍有业务往来的,合同仍有效。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7 | 江苏东成工具科技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智能控制器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未另外签署合同且仍有业务往来的,合同仍有效。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8 | 江苏东成工具科技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智能控制器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未另外签署合同且仍有业务往来的,合同仍有效。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9 | 江苏东成机电工具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智能控制器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未另外签署合同且仍有业务往来的,合同仍有效。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0 | 江苏东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智能控制器 |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未另外签署合同且仍有业务往来的,合同仍有效。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1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智能开关 | 2019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2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智能开关 | 2017年1月1日签订,持续有效,至双方重新签订新协议、终止合作或双方协商终止之日止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3 | 牧田(中国)有限公司、牧田(昆山)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精密结构件、智能开关 | 2015年6月5日签订,有效期一年,每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4 | 苏州佳世达电通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精密结构件、开关 | 2015年5月15日签订,有效期一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5 | 苏州佳世达电通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精密结构件、开关 | 2015年4月1日签订,有效期一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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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签约主体 | 合同标的 | 合同期限 | 合同价款 | 合同状态 |
16 | 苏州佳世达光电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精密结构件、开关 | 2015年5月15日签订,有效期一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7 | 苏州佳世达光电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精密结构件、开关 | 2015年4月1日签订,有效期一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8 | 苏州佳世达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精密结构件、开关 | 2015年5月15日签订,有效期一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9 | 苏州佳世达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精密结构件、开关 | 2015年4月1日签订,有效期一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20 | Delta Electronics Int'L(Singapore)Pte. Ltd. | 华之杰 | 精密结构件、智能开关 | 2020年8月12日签订,有效期五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21 | Delta Electronics Int'L(Singapore)Pte. Ltd | 华捷电子 | 精密结构件、智能开关 | 2015年10月12日签订,有效期五年,每次期满自动续期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二)采购合同
发行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双方的供销合同的采购产品类别、质量责任等事项。公司对供应商的日常订货绝大部分以向供应商下达订单的形式进行。公司重大采购合同是指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的框架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重大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签约主体 | 合同标的 | 合同期限 | 合同价款 | 合同状态 |
1 | 无锡市信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铜材 | 2015年4月16日签约,买、卖双方合作结束之日起1年内有效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履行完毕 |
2 | 无锡市信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铜材 | 2020年4月1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1-305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签约主体 | 合同标的 | 合同期限 | 合同价款 | 合同状态 |
3 | 无锡东海智控软件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PCBA板等 | 2016年3月7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4 | 奉化市赛派磁电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磁性零件等 | 2018年8月21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5 | 奉化市赛派磁电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磁性零件等 | 2018年3月10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6 | 宁波守正磁电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磁性零件 | 2019年12月18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7 | 宁波守正磁电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磁性零件 | 2019年12月28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8 | 昆山福烨电子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PCB板 | 2019年12月11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9 | 深圳市博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芯片、晶体管 | 2018年9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每期满自动续约一年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0 | 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芯片、晶体管 | 2019年10月14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1 | 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华捷电子 | 芯片、晶体管 | 2019年10月14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12 | 上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现名: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触点 | 2017年4月20日签约。买、卖双方合作结束之日起1年内有效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履行完毕 |
1-1-306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签约主体 | 合同标的 | 合同期限 | 合同价款 | 合同状态 |
13 | 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华之杰 | 触点 | 2019年12月20日签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有业务往来则自动续延,期限为不定期 | 未约定具体金额,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交易信息 | 正在履行 |
(三)借款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报告期内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的金额在150万美元及以上的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 借款主体 | 银行名称 | 合同编号 | 借款金额 (万美元) | 起止日期 | 合同状态 |
1 | 华之杰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 07500LK21BFHN9F | 163.00 | 2021.12.24-2022.12.23 | 正在履行 |
2 | 华捷电子 | 07500LK21BFH7H3 | 222.00 | 2021.12.24-2022.12.23 | 正在履行 | |
3 | 华之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0110200010-2022年(吴县)字00733号 | 150.00 | 2022.03.28-2023.03.25 | 正在履行 |
4 | 华捷电子 | 0110200010-2022年(吴县)字00738号 | 150.00 | 2022.03.28-2023.03.25 | 正在履行 | |
5 | 华之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HTZ322997500LDZJ2021N02Q | 260.00 | 2021.11.24-2022.05.23 | 履行完毕 |
6 | 华捷电子 | HTZ322997500LDZJ2021N02T | 240.00 | 2021.11.24-2022.05.23 | 履行完毕 |
(四)承兑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报告期内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承兑协议如下:
序号 | 出票人 | 承兑人 | 合同编号 | 承兑总额 (万元) | 起止日期 | 合同状态 |
1 | 华之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HTZ322997500CDHP202000163 | 1,049.36 | 2020.12.23-2021.06.18 | 履行完毕 |
2 | HTZ322997500CDHP202100017 | 1,082.30 | 2021.01.20-2021.07.15 | 履行完毕 | ||
3 | HTZ322997500CDHP202100094 | 1,612.15 | 2021.04.23-2021.10.19 | 履行完毕 | ||
4 | HTZ322997500CDHP202100181 | 1,041.84 | 2021.09.14-2022.03.14 | 履行完毕 | ||
5 | HTZ322997500CDHP202100114 | 1,630.46 | 2021.05.21-2021.11.14 | 履行完毕 |
1-1-307
序号 | 出票人 | 承兑人 | 合同编号 | 承兑总额 (万元) | 起止日期 | 合同状态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082号 | 2,439.43 | 2021.03.19-2021.09.25 | 履行完毕 | |
7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138号 | 1,750.01 | 2021.05.18-2021.11.21 | 履行完毕 | ||
8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303号 | 1,154.05 | 2021.10.29-2022.04.29 | 履行完毕 | ||
9 | 0110200010-2022(承兑协议)00214号 | 1,000.00 | 2022.06.01-2022.12.01 | 正在履行 | ||
1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CD89082021800112 | 1,190.39 | 2021.06.22-2021.12.22 | 履行完毕 | |
11 | CD89082021800131 | 1,123.21 | 2021.07.23-2022.01.22 | 履行完毕 | ||
12 | CD89082021800142 | 1,304.25 | 2021.08.20-2022.02.19 | 履行完毕 | ||
13 | 华捷电子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HTZ322997500CDHP202100073 | 1,435.39 | 2021.03.25-2021.09.19 | 履行完毕 |
14 | HTZ322997500CDHP202100135 | 1,643.67 | 2021.06.17-2021.12.11 | 履行完毕 | ||
15 | HTZ322997500CDHP202100161 | 1,435.56 | 2021.07.28-2022.01.21 | 履行完毕 | ||
16 | HTZ322997500CDHP202100184 | 1,160.26 | 2021.09.18-2022.03.18 | 履行完毕 | ||
17 | HTZ322997500CDHP2021N01X | 1,253.67 | 2021.12.27-2022.06.27 | 履行完毕 | ||
18 | HTZ322997500CDHP2022N02J | 1,000.00 | 2022.06.02-2022.12.02 | 正在履行 | ||
1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016号 | 1,330.33 | 2021.01.15-2021.07.22 | 履行完毕 | |
20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111号 | 1,642.77 | 2021.04.20-2021.10.23 | 履行完毕 | ||
21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216号 | 1,059.35 | 2021.08.20-2022.02.20 | 履行完毕 | ||
22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304号 | 1,157.74 | 2021.10.29-2022.04.29 | 履行完毕 | ||
23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316号 | 1,193.21 | 2021.11.19-2022.05.19 | 履行完毕 | ||
24 | 金朗嘉品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109号 | 1,080.50 | 2021.04.16-2021.10.23 | 履行完毕 |
25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173号 | 1,171.42 | 2021.06.28-2021.12.28 | 履行完毕 |
1-1-308
序号 | 出票人 | 承兑人 | 合同编号 | 承兑总额 (万元) | 起止日期 | 合同状态 |
26 | 0110200010-2021(承兑协议)00344号 | 1,185.06 | 2021.12.16-2022.06.17 | 履行完毕 | ||
2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 7521CD8202 | 1,239.62 | 2021.08.09-2022.02.09 | 履行完毕 | |
28 | 7521CD8202 | 1,555.93 | 2021.09.03-2022.03.03 | 履行完毕 | ||
29 | 7521CD8202 | 1,020.88 | 2022.02.23-2022.08.23 | 正在履行 |
(五)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承销协议》、《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保荐协议》、《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承销和保荐事宜做出了规定,内容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承销方式、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条款等。以上协议的签署符合《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是指涉案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或者虽然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从性质及造成的结果而言对于发行人具有或将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案件。
(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1-309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310
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 |||||
陆亚洲 | 陈 芳 | 顾飞峰 | |||
罗勇君 | 陈双叶 | ||||
全体监事签名: | |||||
陶云娟 | 张 雨 | 朱 玲 | |||
全体非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签名: | |||||
王 奕 | 洪一鸣 | 郭惠玖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1
1-1-312
1-1-31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 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陆亚洲 |
实际控制人: | |
陆亚洲 |
年 月 日
1-1-31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王永强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新浩 胡虞天成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5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朱小辉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徐 莹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孟 为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郦苗苗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17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周立新 汪 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钟建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18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谢顺龙 张红玲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谢肖琳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9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更名情况说明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变更名称为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了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3204021371842774”的营业执照。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谢肖琳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0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周立新 汪 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钟建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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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四)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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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联系电话:0512-66511685联系人:陈芳
(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联系电话:021-68801584联系人:刘新浩、胡虞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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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1、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述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责任划分、责任追究机制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沟通内容、主要方式,有助于公司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证券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安排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 陈芳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
邮政编码: | 215164 |
联系电话: | 0512-66511685 |
传真: | 0512-66511685 |
公司网站: | http://www.huajie.com/ |
电子邮箱: | zqb@huajie.com |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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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运营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二、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第九节/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1、股东投票机制
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建立了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制等股东投票机制,充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
2、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时,每一股东持有的表决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者分别投给几个董事(监事)候选人。每一候选董事(监事)单独计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实行累积投票时,会议主持人应当于表决前向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宣布对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并告之累积投票时表决票数的计算方法和选举规则。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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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4、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便于更多股东参加的地点。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安全、经济、便捷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现场、网络方式进行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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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颖策商务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上述发行价指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若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企业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6、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7、除此之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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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亚洲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4、上述发行价指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若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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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8、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9、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3、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华之杰商务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上述发行价指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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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企业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6、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7、除此之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4、其他股东承诺
(1)公司股东上海侃拓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3、除此之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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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的股东江苏毅达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3、除此之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亲属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亲属沈玉芹、陆静宇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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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述发行价指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若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7、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苏州珠锦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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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上述发行价指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若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企业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6、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7、除此之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芳、高级管理人员王奕、郭惠玖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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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4、上述发行价指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若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8、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9、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朱玲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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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7、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华之杰商务承诺: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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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减持的股份总额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选择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前述方式减持的,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则减持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亚洲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票。
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减持的股份总额将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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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选择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前述方式减持的,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则减持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时,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以下顺序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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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立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总额。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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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30%;3)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总额。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当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相应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本次股份回购可以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应当及时对外披露,并同时披露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其他相关材料;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及时发布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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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5)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或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约束措施
(1)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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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订、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②如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②如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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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颖策商务承诺:
“1、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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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亚洲承诺:
“1、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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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关于发生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颖策商务承诺:
“1、本企业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自行或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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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亚洲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自行或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严谨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将继续重视内部控制,持续加强各项费用支出的管理,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原材料价格走势和产品订单需求变化情况制定更为精确合理的采购和生产计划,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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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营运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4)继续巩固并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积累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产品的专业生产经验,优化营销服务体系、拓展市场空间,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5)加强研发投入,满足未来市场需求
公司将会紧密跟踪国内外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领域关键功能零部件行业先进技术的发展趋势,加大基础工艺研发投入,营造良好的技术研发氛围,提升公司对市场反应的灵敏度,使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技术优势觅得先机。
(6)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7)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分红制度,进一步确定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和增加投资者合理投资的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此外,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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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保证。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颖策商务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企业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企业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亚洲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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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承担补偿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七)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承诺:
“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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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亚洲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止;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控股股东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颖策商务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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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止;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九)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而未能有效履行承诺时,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系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本公司将及时提出新的承诺,并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替代方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颖策商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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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而未能有效履行承诺时,本企业承诺将采取系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或发行人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或发行人赔偿相关损失;
(3)因未履行承诺产生的违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分红,作为履行承诺的履约担保;
(4)在履行承诺之前,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本企业将及时提出新的承诺,并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替代方案,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及发行人利益。”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亚洲承诺: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而未能有效履行承诺时,本人承诺将采取系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或发行人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或发行人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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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未履行承诺产生的违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履行承诺的履约担保;
(4)在履行承诺之前,本人不得转让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本人将及时提出新的承诺,并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替代方案,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及发行人利益。”
4、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超能公司、华之杰商务、上海旌方、上海侃拓、江苏毅达承诺:
“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而未能有效履行承诺时,本企业承诺将采取系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或发行人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或发行人赔偿相关损失;
(3)因未履行承诺产生的违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分红,作为履行承诺的履约担保;
(4)在履行承诺之前,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本企业将及时提出新的承诺,并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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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尽快研究替代方案,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及发行人利益。”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而未能有效履行承诺时,本人承诺将采取系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或发行人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或发行人赔偿相关损失;
(3)因未履行承诺产生的违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如有),作为履行承诺的履约担保;
(4)在履行承诺之前,本人不得转让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5)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及监管部门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本人自愿接受发行人对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本人将及时提出新的承诺,并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替代方案,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及发行人利益。”
(十)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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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我们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我们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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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企业不会实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保证:
(1)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进行交易并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督促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3)督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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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控股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发行人上市前相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发行人上市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合法合规缴纳而需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损失,本人/企业将及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三)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公司针对股东信息披露出具如下承诺: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3、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本公司直接自然人股东和间接自然人股东均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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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法律和章程规定的职权,在职权范围内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7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事项的内容及签署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恪守法定程序,运作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运行规范、有效,对公司改制设立、《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与非职工监事的任免、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建立、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等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股东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依法行使法定和章程规定职权。《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与通知程序以及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32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等事项程序规范,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对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度、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首次发行股票的决策作出有效决议。公司董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关联交易、一般性规章制度的制订、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切实发挥了董事会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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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依法行使法定和章程规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与通知程序以及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7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等事项程序规范,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等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有效,主要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等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作用。
(四)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2名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特别职权以及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等。
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以及公司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以其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和解聘、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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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被聘任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履行了相关职责。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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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构成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专业委员会 | 召集人 | 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陆亚洲 | 陆亚洲、陈芳、陈双叶 |
审计委员会 | 罗勇君 | 罗勇君、陈芳、陈双叶 |
提名委员会 | 罗勇君 | 罗勇君、陆亚洲、陈双叶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罗勇君 | 罗勇君、陆亚洲、陈双叶 |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6)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批以及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7)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数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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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新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新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分别召开了会议,发挥了在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人员选聘、薪酬体系管理、考核管理、内部审计、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履行职责,强化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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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捷电子。公司拟利用华捷电子现有厂区内空地新建厂房,以实施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生产及技术人员招聘等。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2,000万件智能开关、200万件直流无刷电机、250万件直流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1,000万件锂电池智能控制技术模块、4,000万件电池夹及1,200万件碳刷架的生产能力。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电动工具零部件领域的市场份额,有利于提高公司产线自动化水平和产品质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增强企业在智能开关及锂电池智能控制技术模块领域的竞争优势
公司是电动工具智能开关、锂电池管理的专业供应商,致力于向客户提供有效的开关、锂电池管理的全套解决方案。本次募投项目拟在公司新建厂房建立智能开关及锂电智能控制技术模块的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实现产能扩增。公司还将积极配置相应的技术服务人员,并加强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以及时满足产品产能扩增对售后技术服务的需求,保障公司客户服务能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也将有力地推动公司客户服务能力的提高,促进公司由制造型向服务型企业转型,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电动工具开关、锂电池管理系统领域的竞争优势,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扩大无刷电机生产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深耕电子元器件行业多年,积累了良好的电子元器件相关产品的技术优势以及快速适应市场的优势。公司积极利用在电子元器件领域积累的研发、生产优势,积极拓展电机相关产品(如直流无刷电机)的研发生产,并于2015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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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小批量生产无刷直流电机及控制器成套产品,并且取得良好市场销售。公司产品无刷电机广泛运用于电动工具、锂电园林机械等下游领域,直流无刷电机相对于直流有刷电机优势明显,市场空间巨大。受限于公司生产规模,难以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公司亟待扩大直流无刷电机及控制器的生产规模,以提高该产品的供应能力,及时适应市场需求。本次募投项目拟引进自动化程度更高、技术工艺水平更先进的生产线,并实现新增年产200万件直流无刷电机及一条年产250万套直流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显著提高公司直流无刷电机及直流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的生产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适应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扩大电动工具精密结构件产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公司生产的电池夹、碳刷架等精密结构件类产品,广泛运用于电动工具产品,是电动工具的重要零配件。随着电动工具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电池夹及碳刷架等精密结构件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目前公司自身产品生产受制于产线自动化作业不够完善、装配自动化程度弱、生产效率相对较低等因素,使得产能受到限制。公司通过建立一条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精密结构件生产线,有助于实现产能提升和产品品质提升。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可提高公司电池夹、碳刷架产品产能,满足未来市场增长需求。
(4)增强组合产品供应优势,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的消费电子零部件产品体系齐全,已覆盖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电池夹、碳刷架等)等电动工具的主要核心零部件。基于上述产品体系,公司具备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的一体化供应能力,有利于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和增强客户粘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将建立年产200万件直流无刷电机、250万件直流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2,000万件智能开关、1,000万件锂电池智能控制技术模块、4,000万件电池夹、1,200万件碳刷架的生产线,项目顺利实施并达产后,公司的直流无刷电机及智能控制器将实现大规模生产,公司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组合性进一步增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优化与丰富公司产品与业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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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公司组合产品供应优势和规模经济效应,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提高企业综合竞争优势。
(5)提升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原有厂房设备有限,产线自动化水平低,注塑机等机器设备亟待更新,大多数生产、组装、物料运输过程是通过人工来实现的。随着产能需求的扩大,公司将增添更多的人工数量以保证产能的供应。未来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不减,企业必须面对和妥善解决劳动力成本上涨引发的各种问题。现阶段公司必须不断加快产品技术改良和设备升级改进,提高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逐步克服一线员工流动频繁所带来的不稳定经营因素,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机械自动化加工而非依靠工人的技术经验,公司将实现生产流程、物料运输自动化,进而减少人力资源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盈利空间。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国家政策积极支持电机及控制器行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支持无刷电机及控制器行业发展。《“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通过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有力激发市场对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以电机系统、照明产品等通用设备为重点,大力推动节能装备升级改造;《“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针对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环节的短板弱项,加强用产学研联合创新,突破一批“卡脖子”基础零部件和装置。
(2)广阔的市场前景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电动工具作为量大面广的机械化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户外园林等国民经济各领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电动工具整机及零部件制造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EVTank的数据,2020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达到了544.34亿美元;到2025年,这一数字预计将达到686.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达4.75%。欧洲及北美市场是全球电动工具消费最主要的市场,欧洲的德国、英国、荷兰、法国等以及北美的美国、加拿大,是全球电动工具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我国电动工具行业属于出口行业,受益于国际产业分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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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成为全球电动工具主要生产国,根据《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年)》,电动工具出口率达80%以上。电动工具行业发展必然带动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项目扩产产品是电动工具重要零部件,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3)丰富的客户资源及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为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基础在多年的经营与发展中,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与客户服务能力优势,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如百得集团、TTI集团、佳世达集团、牧田集团、台达集团等知名企业及行业领先企业,并与客户建立了持久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直流无刷电机及控制总成产品主要运用在锂电电动工具、锂电园林机械等领域,随着直流无刷电机、锂电池管理和控制下游应用领域的广泛化以及公司整体研发实力、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未来公司还将逐步拓展下游应用领域,如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公司市场覆盖全球,客户群体分布广泛、客户资源丰富。此外,“根据客户需求、提升系统解决方案,努力提高客户服务能力”一直是公司的努力方向,公司注重贴近客户、与客户合作研发,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多年来公司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一直备受客户好评,并逐渐成为公司自有的竞争优势。公司优质且丰富的客户资源、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消化。
(4)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奠定了募投项目实施的人才基础
多年来,公司注重研发创新和技术人才培养,培育了一支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研发团队骨干成员拥有多年的无刷电机及控制器行业相关技术领域研究经验。公司研发团队持续推进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在锂电池管理保护、无刷马达电路控制等方面取得多项核心技术专利。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获得18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14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在审专利数量为65项,其中52项发明专利。
公司还拥有一支具有丰富的生产、研发、市场开发及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皆有大型研发生产型企业多年的实际经营与管理经验。公司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优秀的管理团队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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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了募投项目的产品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通过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认证实验室管理体系,强化过程控制与服务,强化监督考核,公司质量管理能力和控制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公司的产品已经通过了多项国际、国内的重要认证,包括美国UL、德国T?V等。公司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了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质量。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42,608.5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500万元,设备购置33,078.33万元,设备安装调试费992.35万元,基本预备费1,778.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259.37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 | 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 |
1 | 建筑工程 | 1,500.00 | 3.52% |
2 | 设备购置 | 33,078.33 | 77.63% |
3 | 设备安装调试费 | 992.35 | 2.33% |
4 | 基本预备费 | 1,778.53 | 4.17%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5,259.37 | 12.34% |
总投资 | 42,608.58 | 100.00% |
5、主要设备及软件
本项目新增主要设备及软件(单价50万元以上)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电池夹自动化装配线 | 12 | 203.40 | 2,440.80 |
2 | 生产线线体 | 22 | 96.05 | 2,113.10 |
3 | 全自动灌胶烘烤线 | 22 | 90.40 | 1,988.80 |
4 | SMT全自动贴片机 | 5 | 237.30 | 1,186.50 |
5 | 马达自动装配线 | 4 | 282.50 | 1,130.00 |
6 | 全自动绕线机 | 16 | 67.80 | 1,084.80 |
7 | ICT测试机 | 12 | 90.40 | 1,084.80 |
8 | 无刷控制器生产线 | 8 | 113.00 | 904.00 |
9 | 锂电池专用检测设备 | 8 | 90.40 | 723.20 |
10 | 镶件注塑自动装配机 | 4 | 135.60 | 54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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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1 | 无刷控制器测试机 | 8 | 56.50 | 452.00 |
12 | 全自动AI插件机 | 4 | 113.00 | 452.00 |
13 | 全自动转子平衡机 | 6 | 67.80 | 406.80 |
14 | 碳刷架半自动化装配线 | 5 | 79.10 | 395.50 |
15 | 马达生产夹具 | 6 | 56.50 | 339.00 |
16 | 控制板研发设备 | 1 | 339.00 | 339.00 |
17 | 精密冲床 | 3 | 113.00 | 339.00 |
18 | 回流焊 | 5 | 67.80 | 339.00 |
19 | Barcode系统生产过程软件 | 2 | 169.50 | 339.00 |
20 | Barcode系统进料软件 | 2 | 169.50 | 339.00 |
21 | 精密注塑机 | 4 | 79.10 | 316.40 |
22 | 在线AOI | 5 | 55.37 | 276.85 |
23 | 在线锡膏测试仪 | 4 | 67.80 | 271.20 |
24 | 全自动锡膏印刷机 | 4 | 67.80 | 271.20 |
25 | 零件预加工设备 | 4 | 56.50 | 226.00 |
26 | 浸漆气体排放处理设备 | 2 | 113.00 | 226.00 |
27 | Barcode条码打印系统 | 2 | 113.00 | 226.00 |
28 | 电子ESD仓库改造 | 1 | 203.40 | 203.40 |
29 | 波峰焊炉后AOI | 4 | 50.85 | 203.40 |
30 | 静电地坪改造 | 2 | 90.40 | 180.80 |
31 | 钢网自动清洗机 | 1 | 127.69 | 127.69 |
32 | 钢网自动清洗机 | 1 | 113.00 | 113.00 |
33 | Barcode检查系统 | 2 | 56.50 | 113.00 |
34 | MES系统 | 1 | 67.80 | 67.80 |
6、项目的组织方式及实施计划
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增资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捷电子,由华捷电子实施本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通过自有资金实施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自筹资金。本项目从开工建设到建设完工的周期为2年,实施进度如下:
工作内容 | 第一年(T+0) | 第二年(T+1) | ||||||
Q1 | Q2 | Q3 | Q4 | Q5 | Q6 | Q7 | Q8 | |
项目前期工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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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第一年(T+0) | 第二年(T+1) | ||||||
Q1 | Q2 | Q3 | Q4 | Q5 | Q6 | Q7 | Q8 | |
设备订货采购 | √ | √ | √ | √ | √ | |||
设备安装调试 | √ | √ | √ | √ | √ | |||
人员招聘培训 | √ | √ | ||||||
试生产/投产 | √ | √ |
7、项目的产品方案、工艺流程
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司将新增8,650万件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扩产产品及产能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 新增产能(万件) |
智能开关 | 2,000.00 |
直流无刷电机 | 200.00 |
直流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 | 250.00 |
锂电池智能控制技术模块 | 1,000.00 |
电池夹 | 4,000.00 |
碳刷架 | 1,200.00 |
合计 | 8,650.00 |
产品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一/(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8、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燃料的供应情况
(1)原辅材料供应: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晶体管、线束类、铜材、PCB板等,由公司采购部统一对外采购,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体系,供货渠道稳定,能够保障项目所需原材料的质量。
(2)燃料及动力供应:项目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均由苏州市电力部门提供,项目能源供应拥有良好的保障。
9、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西路3号,公司已取得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张国用[2009]第670369号),募集资金项目用地的取得合法、合规。
10、项目环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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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污水、施工扬尘、施工噪音、建筑垃圾等,均为临时性影响,施工结束后均可恢复。营运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以及设备噪音。公司注意生产过程污染防控及三废安全处置,经合理的措施治理后,项目运行对环境影响小。
1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计算期11年,运营期10年,计算期第2至11年为营运期。
项目从建设期第二年开始投产,达产40%,第三年(投产第二年)达产80%,第四年(投产第三年)实现达产100%。预计完全达产后可新增年均营业收入109,744.38万元,新增年均净利润15,585.75万元。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3.1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37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二)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概况
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6,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该项目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情况、公司资产负债率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整体规模适当。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提升,但主要依托自有资金,自身盈余积累速度与业务扩张进度并不完全匹配。公司深耕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零部件领域多年,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和质量水平已在该领域奠定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但与国内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资金实力较弱,融资渠道有限。为巩固既有行业位势,实现业务增长预期,公司一方面需要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整体资金实力;另一方面还将继续在产品升级、新品研发、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增加投入,以增强业务技术实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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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储备制度,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其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对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活动及发展规划,合理投入使用,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从提高抗财务风险的角度和积极开拓市场的角度出发,增强公司的流动资金实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补充流动资金将使公司净资产规模得到一定程度的增加,资本实力得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公司增强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改善财务状况,为未来业务的顺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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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七 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8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不存在分公司或参股其他公司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转让子公司的情形,发行人注销1家子公司。公司8家控股子公司、1家注销子公司的简要情况具体如下:
(一)华捷电子
华捷电子的简要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一)重要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二)金朗嘉品
公司名称 | 苏州金朗嘉品贸易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0年3月6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金属材料批发;塑料制品批发;机械设备批发;汽车及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建筑材料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金朗嘉品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苏省苏州市,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为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等材料的贸易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朗嘉品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华之杰 | 1,00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金朗嘉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7,799.72 | 13,159.35 |
1-1-371
净资产 | 1,367.26 | 1,158.82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3,323.90 | 17,295.25 |
净利润 | 208.45 | 213.91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BVI华捷
公司名称 | 华捷(香港)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uajie(HK)Technology Trading Limited |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16日 |
已发行股本 | 1.00万股 |
董事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2/F, Palm Grove House, P.O. Box 3340,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主营业务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
BVI华捷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为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BVI华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1 | 香港嘉品 | 1.00 | 100.00 |
合计 | 1.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BVI华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8,109.03 | 12,941.52 |
净资产 | 4,985.38 | 4,180.33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9,226.67 | 48,053.48 |
净利润 | 553.94 | 531.73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四)美国华捷
公司名称 | 华捷科技美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UAJIE TECHNOLOGIES U.S. CORP. |
1-1-372
成立时间 | 2015年11月25日 |
已发行股本 | 0.50万股 |
董事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210 W Pennsylvania Ave. Ste. 100, Towson, MD 21204 |
主营业务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
美国华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美国马里兰州陶森市,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为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美国华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本额(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1 | 华之杰 | 50.00 | 100.00 |
合计 | 50.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美国华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919.53 | 1,135.39 |
净资产 | 628.66 | 576.11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342.76 | 774.75 |
净利润 | 20.92 | 17.44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五)越南华捷
越南华捷的简要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一)重要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六)香港嘉品
公司名称 | 香港嘉品科技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ong Kong Jiapi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
成立时间 | 2020年7月31日 |
已发行股本 | 150.00万股 |
董事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
主营业务 | 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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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嘉品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中国香港,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为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和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香港嘉品的股权结构如下:
销售业务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本额(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1 | 华捷电子 | 150.00 | 100.00 |
合计 | 150.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香港嘉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6,496.14 | 10,221.94 |
净资产 | 1,152.52 | 974.52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6,907.84 | 16,032.62 |
净利润 | 120.41 | 340.66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七)墨西哥华杰
公司名称 | 华杰科技(墨西哥)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UGELENT TECHNOLOGIES MEXICO, S. DE R.L. DE C.V. |
成立时间 | 2020年6月19日 |
注册资本 | 3,000.00墨西哥比索 |
董事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Ave. Avante Aeropuerto, #702, Parque Industrial Avante Aeropuerto, Apodaca , Nuevo León , 66643 |
主营业务 | 智能控制器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
墨西哥华杰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墨西哥新莱昂州阿波达卡市,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为智能控制器等锂电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墨西哥华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墨西哥比索) | 出资比例(%) |
1 | 华捷电子 | 2,460.00 | 82.00 |
2 | 华之杰 | 540.00 | 18.00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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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及一期,墨西哥华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4,885.13 | 3,687.93 |
净资产 | 2,108.63 | 2,322.75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402.47 | 245.39 |
净利润 | -360.69 | -740.67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八)海南潜鲸
公司名称 | 海南潜鲸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0年12月24日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 |
法定代表人 | 陆亚洲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大道266号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20-3室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海南潜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目前尚未实质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南潜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华之杰 | 5,000.00 | 100.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海南潜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6/30 | 2021/12/31 |
总资产 | 2,628.76 | 2,628.83 |
净资产 | -131.24 | -1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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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0.07 | -131.17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九)香港华捷(已注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转让子公司的情形,发行人注销1家子公司,注销子公司为香港华捷,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华捷(香港)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uajie(HK)Technology Trading Limited |
成立时间 | 2017年12月27日 |
已发行股本 | 0.10万股 |
董事 | 陆亚洲 |
住所 |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
主营业务 | 未开展经营活动 |
香港华捷注册于中国香港,香港华捷注销前,华之杰持有其100.00%股权。香港华捷自成立以来未开展经营活动,且已于2020年9月4日完成注销,因此报告期内无财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