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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8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2年,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管控风险和严控成本的管理主题,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本年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及运行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并对其有效性进行了客观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监察部负责具体实施,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进行评价。日常工作中,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日常监察、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参与公司大额招投标活动、重大经济活动及重要商务谈判的过程监督;对公司工程项目的签证、结算进行现场监督与审核;在审计、监察的基础上提出内部审计意见和工作报告。

各下属公司内部控制小组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执行

效果进行评价、确定评价结果。审计监察部依据评价底稿编制内控评价结果汇总表,并编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成都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方大智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东莞市方大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4.3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6.51%。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业务模块: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人力与薪酬管理、费用管理、财务报告、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管理、生产与存货、工程建设管理(含房地产公司与工程相关模块)、套期保值、物业租赁、权益管理及财务报告。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核心指标

(一)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明确权责分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制定了权限指引并保持权责行使的透明度,能够适应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结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单位。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业务运营特点及管理需要,进行了资源整合,对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规范,对相应人员的任免及职责分配进行了调整。通过一系列的调整使公司的资源整合更趋于合理,体系活动更加有效。

2.人力资源政策

员工是公司发展的基石,也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作为人力管理的核心,尊重员工权利,从员工成长和发展需求出发,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制度,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员工全面发展,不断增加员工福利,实现员工的根本利益。

人才选聘,公司在招聘、选拔、升职、员工发展、福利和劳动合同等方面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严进严出”的招聘原则,以人才“进的来、留得住、用的活”为工作导向,保证人才梯队建设工作的稳定性。薪酬与福利,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公司重视关怀员工。为吸引、留住和激励公司所需的员工,公司实施科学、公正的绩效和薪酬管理机制,让员工获得匹配的薪酬福利待遇。

职业发展与成长,公司重视员工职业发展与成长,通过结合员工特长及能力,并与员工培训、绩效管理结合,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机会,提升员工企业归属感,实现员工职业发展和公司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目标。人才培养,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和学习平台,为员工提供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能力培训,为员工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供持续支持。同时,公司通过选评方大工匠、卓越团队、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树立优秀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员工“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

3.社会责任

公司在创造企业价值的同时,坚守初心使命,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在乡村振兴、公益助学、资助农村医疗、赈灾救灾、环境保护、防控抗击新冠疫情等公益事业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2022年,公司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合计317.33万元。

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之一,公司2022年4月向革命老区江西省吉安县庙前村捐款160万元,用于支持该村集体蛋鸡养殖产业项目,助力该集体振兴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和农民增收,推进该集体乡村振兴工作。为了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让学生们有良好的教育环境,截至2022年末公司为南昌市新建区方大希望小学扩建、修缮共投入116.76万元。

疫情防控:2022年面对疫情的不确定性,公司始终科学有序地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国家防控指引及时调整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对员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经营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2年向深圳慈善会捐款80万元、

向一线抗疫人员捐赠防疫物资价值65.10万元,积极投身抗疫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公司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严格落实各单位各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相关政策和法规,设置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项安全生产及运营工作。公司2022年通过开展“安全百日整治”主题活动和“安全生产月”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广泛发动职工进行综合性安全隐患大排查,理清身边生产风险,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教育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多种方式宣传安全知识;开展事故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急能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在产品设计中贯彻节能、环保的理念,积极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如智慧幕墙、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工程、太阳能光伏电站等产品。公司倡导“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理念,通过对方大城物业中央空调改造、地下车库公共照明节能改造,达到节能降耗目标。同时积极引导公司员工低碳生活从我做起,倡导员工节约用电用水、无纸化办公;提倡员工节俭用餐,积极践行“光盘行动”。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形成的一种精神和凝聚力,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科技为本,创新为源”的理念和“诚实、信任、合作、进取”的企业精神,推动公司在智慧幕墙及新材料、轨道交通屏蔽门等行业持续发展和深耕。公司每年开展“方大工匠”评选活动,弘扬公司优秀的工匠精神,鼓励员工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同时公司提倡“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理念,通过举办厂庆活动、生日月活动,设置企业文化宣传栏,宣传公司文化,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认同感。

党建学习:高质量的党建引领高质量的发展,中共方大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开展了党建“连心”工作培训、深圳党史馆参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专题学习、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等活动,让方大集团党员通过参与活动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政治能力,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奋斗力量。

(二)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得以实现,公司根据发展规划,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公司

定期对重大业务项目、经营管理情况、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

(三)重要控制活动

本年度,公司通过风险检查、内控测试、专项审计、日常监察,对采购管理、生产与存货、资金资产管理、工程管理、销售与收款等重要控制活动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将重要控制活动进行说明:

1.采购管理

为保证公司采购业务的规范性,公司通过《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采购制度,明确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公司已设立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引入、评价考核有明确规定,并定期根据供应商考核评价结果更新供应商库。本年度,公司通过开展采购专项审计、招投标监督检查等工作对采购管理各环节业务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和整改要求,保证采购管理业务内控及时进行优化,达到控制有效的目标。

2.生产与存货

公司制定了《物料管理暂行办法》、《采购库存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内部控制手册中按照各行业业务板块设置了生产与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明确生产计划、物料领用、产成品收入、物资划分、呆滞物资处理等管理,设置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的出入库流程,对存货的验收、领用发出、清查盘点、日常保管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生产、库存及成本管理,进一步提升生产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年度重点对幕墙产业生产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要求幕墙企业提升成本控制、备料标准、价格调整管理工作,通过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

3.资金管理

公司《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货币资金管理职责分工,对银行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票据管理、收付款管理等业务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对日常资金管理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明确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程序及审批权限,报销支付控制有效。

4.工程管理

根据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明确了工程立项、投标报价、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业务流程,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本年度以工程管理为主线,围绕幕墙业务的总体施工计划、工程绩效考核等进行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建议。本年度持续对房地产业务的工程预算、工程签证变更、工程结算及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控制,通过信息询价、市场询价、向供应商询证、咨询专业工程审计公司意见等达到控制目的。对于上海华东基地等重点项目,通过现场勘查和确认,并按照独立咨询公司审核,并经集团审计监察部复审,达到控制工程造价、规避审计风险的目的。

5.销售与收款

公司主要销售业务为房地产销售业务、工程施工及其他配套业务等,公司制定了销售计划,合理设置销售相关岗位,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并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销售业务;通过分析销售过程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销售目标实现并控制销售费用。

公司通过以合同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以工期管控为抓手,充分发挥项目部第一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按照客户性质对应收账款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充分利用政府对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各项帮扶政策,采取多元化的收款策略与手段。本年度多种方式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明确各公司收款计划执行率责任,对月度收款计划执行率不达标公司开展问责;通过定期召开收款执行会议,对当期未实现收款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相应制定详细、可执行的收款措施。

(四)信息与沟通

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对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与员工关系方面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沟通渠道。如:设立多种投诉沟通渠道,与客户及合作伙伴及时反馈异常信息;除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信息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到访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保证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渠道畅通;对员工也设立多条内部渠道,保证沟通顺畅有效。

信息系统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管理制度,由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系统建设、系统维护和推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使用、网络使用、数据安全维护等工作,保证信息系统对各生产环节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的运

行。

(五)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公司设置了内部控制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修订完善、维护及运行,公司审计监察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监察工作,对内控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下属企业进行审计约谈,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监督其整改落实。

2022年,审计监察部通过上线廉洁方大企业公众号,加强反腐败反舞弊的日常宣传,深化公司人员红线意识。通过上线“我要举报”企业应用和发布《方大集团廉洁从业业务告知书》,拓宽举报渠道,强化内部监督力度。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缺陷类别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合并税前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合并税前利润1%合并税前利润1%≤错报<合并税前利润5%错报≥合并税前利润5%且大于500万元
合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合并资产总额1%合并资产总额1%≤错报<合并资产总额5%错报≥合并资产总额5%且大于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较严重;

(2)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4)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5)公司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6)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7)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

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设计是适当的且得到有效运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公司的内控体系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因素。同时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对此,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保障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建明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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