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要求,我们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未出现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努力抓好经营管理,重视投资者业绩回报,我们认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架构完整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在实际运作中不断修正和完善。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客观的。
2023年2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虞熙春
李丘林
任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