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15:30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尹巍先生、董事喻璠先生、董事马前程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独立董事陈毅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质电机(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质”)及控股孙公司浙江信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新能源”)厂房建设、购买机器设备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项目贷款(其中重庆信质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项目贷款,信质新能源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低于8年。上述贷款事宜中的最终贷款期限、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及银行审批决定。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项目贷款相关联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若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已单独审批过的,不计算在前述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喻璠先生因其代表的股东方尚未完成内部决策程序而对该议案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喻璠先生因其代表的股东方尚未完成内部决策程序而对该议案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