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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8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慧女士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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