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3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詹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詹志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詹志东先生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詹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