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
公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余圣发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余圣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7,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1582%。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余圣发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余圣发
余圣发 | 合计持有股份 | 2,871,300 | 0.6327% | 2,871,300 | 0.631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7,825 | 0.1582% | 717,825 | 0.157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53,475 | 0.4745% | 2,153,475 | 0.4732% |
注:因公司存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事项,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情况以总股本453,797,909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以当前公司总股本455,059,140股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余圣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