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的《立昂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批准之日开始,公司累计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2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